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档(通用10篇)
1.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档 篇一
关于做好201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冀人考发[2011]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二级建造师考试于2011年6月25、26、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201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三、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1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试卷预订单亦单独上报。
四、2011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28日至2月28日,网址是:.cn
各市(石家庄市属报考人员除外)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2月28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属地原则和各市规定现场报名时间到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4)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同时为简化审核程序,凡部分科目免试的老考生,提交免试材料时还需提交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石家庄市属报考人员登录石家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是:),相关报名事宜请参阅网站报名操作说明。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3月14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复审,4月1日前反馈复审结果。
各市于4月6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
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中心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试卷预定、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各市请于4月20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附件2、3)。
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建设过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八、考试期间要有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情况报我中心。
2.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档 篇二
建设部、人事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建设部《关于请核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建综函[2004]16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建设部在组织注册建造师(一级,下同)执业资格考试时,需要支付命题、试卷(含报名卡、答题卡等)印制、运送和阅卷等费用,核定建设部在组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
(一)综合知识考试,每人每科10元(其中,付给人事部每人每科4元)。
(二)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35元(其中,付给人事部每人每科10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向考生收取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在考务费标准基础上加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和聘请监考人员的费用核定。
三、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的规定,建设部和人事部收取的考务费,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按照《财政部关于确认建设部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2] 50号)、《财政部关于确认人事部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3]121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收取的考试费,应全额缴入省级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制定。支出时由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自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由建设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核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档 篇三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7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日 上午 9: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日 上午 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年底。
(二)报考要求
1、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需要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二)审批手续办理
1、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铁岭考区、绥中县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1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4日-2月3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考考区。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选择“考3科”;只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1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1科”。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绥中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5日。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首次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办理报名确认。
(5)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3、照片审核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4、现场报名确认
(1)首次报考人员及加考一个实务专业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5、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7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5月20—6月1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六、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60元/科。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201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八、成绩管理
(一)2013年10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通知。
(二)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九、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
(二)各市于2013年2月25日利用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13年3月5日前将考场数据利用VPN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局。
十、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各市务必于2013年3月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4)和考点确定单(见附件3)填写盖章,并将传真件及原件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传真电话:024-23447331。上报的考点确定单和试卷预订单须为打印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由印刷厂按考区分装试卷,请各市按下列要求办理:
1、试卷预订单为打印件,一式两份上报(省局及印刷厂各一份)。单位名称要注明省份,例:辽宁省 鞍山市 人事考试中心,并加盖公章。
2、按附件4试卷预订单的格式填报数字,不得改动或自行设计试卷预订单格式,以免发生错误。
3、考点确定单中考点的各项信息须与考场数据中的考点信息完全一致。
(二)各市于2013年5月30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并于6月3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一、其他
我省201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考务咨询电话:024-2344733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办公地址和考务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沈阳市人事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丹东市人才中心考试评价科
锦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营口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阜新市人事局考试管理科
辽阳市人事局考试办公室
盘锦市人事考试中心
铁岭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4.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档 篇四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工作
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
(一)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25号)精神,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免试科目及免试条件
1、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且具有助理级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可免试《建筑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
(三)报考专业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六个报考专业。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已取得一个专业的资格后增考的专业类别)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采取网上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报名时间:2013 年2月25日—3月25日,缴费时间:2013年2月25日—3月25日。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3月20日—3月25日将考生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报考者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上传照片后考试中心会在24小时之内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下载打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4、选择网上缴费的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缴费完成后,点击“查询报名情况”查看缴费状态,只有在“缴费状态”中显示“考试中心已收到您考试费”字样才证明缴费成功,否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考试报名表》,自留即可。
选择现场缴费的考生携带《考试报名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到个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的考生可在乌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考手续,详细情况查阅:/wlmqrsks.doc5、考生如对所学专业能否报考有质疑,可登陆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专栏中查询《专业对照表》。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3年6月1日-6月2日
6月1日09:00-12:00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日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在全疆设考点。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5.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档 篇五
公司属各项目:
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是对个人业务和实践能力的一次检验,是提升企业资质的需要,为了鼓励和促进公司员工积极参加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经公司主管领导研究,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是达到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都要积极参加报名考试,尤其是部门以上领导,项目领导,要带头参加,要努力学习,争取考试过关,为自己的成长、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报名期间,各项目办公室或者人力资源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和报名统计工作,提醒有关人员打印表格,填写信息,盖章报验,报名时间结束,请以项目为单位将报名统计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为了提高通过比例,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时,公司将在南京组织参加培训班,进行串讲和精讲,如有必要还将组织参加冲刺班,请做好相关准备。
四、所有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中交隧道局注册。
6.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篇六
201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命题,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7.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档 篇七
一、报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1月11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1月7日至11日;
3、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审核后至2013年1月21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5月22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发票领取时间:2013年5月13日-12月31日,逾期未领取不予保留;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下同)。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仅限续考人员)。
3、持有《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
(一)1或3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已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 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指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人事部门用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五)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办理。现场审核由各报名点所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商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1月11日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具体操作如下:
1、选择[首次报考]或[非首次报考]。首次报考指首次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非首次报考指曾参加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2、符合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报名填表”,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完全同意者点击[同意],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3、点击[下一步]选择报名点、考试科目和考试级别,点击[上一步]返回到“报名填表”,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姓名及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4、点击[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吋30K以内彩色证件照。
5、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
6、首次报考人员点击“打印表格”,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显示《报名表》,请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打印(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修改),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两吋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7、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自动审核通过后,即可直接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还须于2013年1月7-11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于2013年1月7-1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福建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仅限按条件三报考的人员)
(5)《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右击下
载表格)
((6)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一式一份。
(三)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至2013年1月21日前进行网上缴费。(下载网上缴费操作手册)
1、缴费办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国内的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名费和考务费。
2、缴费步骤。
(1)持有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1]111号)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5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0元/科。
4、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至2013年1月28日前,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算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5、领取发票。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13日至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和报名序号到所属报名点领取网上缴费发票,逾期未领取不予保留。
五、考试用书
201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同时将视情约谈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情节严重的,将列入资质检查红色监管通道。
2、对于非独立法人单位的分公司人员申报考试,应由总公司推荐意见并签章,方可在分公司所在地报考。
3、资格审查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作更改。
4、首次报考人员必须将报名表交至所属报名点审核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可生效。
5、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
6、《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和纸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七、成绩查询
考后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可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八、资格证书领取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统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考生可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所属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也可在报考时委托邮寄。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建厅建设公寓305、307室;电话: 0591-87615694,87610301,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91-87560302。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
中心
8.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档 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省人事厅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并会同省建设厅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省建设厅负责组织培训和注册管理工作。
第三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
六、星期天。首次考试定于2005年11月19日至20日举行。
第四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五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按照《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省建设厅根据全国统一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负责考试命题工作。阅卷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共同组织。
第六条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它专业满5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七条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及学历证书到属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持相关材料到属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核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省属直管单位的企业和部门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第九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确定。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将考试成绩通知单下发考生。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省人事厅颁发国家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设在地级以上城市条件较好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十一条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应考人员自愿参加培训的原则。考前培训和考试教材的征订由建设厅负责。凡参与考试命题、阅卷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建设部或以参与有关建造师工作的专家和人员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第十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有关部门核定批准,并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三条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和制度,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9.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档 篇九
资格审查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云南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网(),点击建造师考试报名窗口进入系统;
2、考生阅读并签署《云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诚信承诺书》;
3、考生填报相关信息;
4、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上报(上报后的信息不允许修改);
5、完成信息上报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10.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档 篇十
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建设工程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为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商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国家决定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从2003年2月27日起取消项目经理的行政审批,在2008年之前完成项目经理向注册建造师的过渡。
根据国家建设部、人事部、省建设厅、人事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保证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注册一级建造师报考、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一级建造师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级建造师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三、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经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冶炼(土木部分内容)]、机电工程[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四、培训与教材
教材采用建设部指定的统编修订合并新教材。培训聘请省内外多年从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的知名专家教授讲课。
五、培训班教学方式: 熟读教材/自测、考试要点精讲、解题技巧辅导、全真模拟考试、试题讲解相结合,针对建造师考试的知识和命题要点,精心设计教学课程,采用独特的授课模式,能准确把握考试重点和难点,有效直击考试命题精髓,能迅速提高学员的考试能力,以顺利通过全国统考,力争通过率达90%以上。
六、授课特点:
讲:对考试大纲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要求进行系统讲解,帮助广大学员系统掌握各门课程的基础体系,把握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试和解题技巧,提高应试能力。圈:圈出考试用书的重点和考点,为考生缩小复习范围;有效应对考试。
练:在学员参加系统精讲集中培训班及对考试用书进行深入复习的基础通过案例和习题的联系与讲解,使考生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试技巧。并进行仿真试题测试和讲评,使学员查遗补漏,掌握冲刺阶段复习的重点,提高应试能力。
七、培训时间及证书
即日起本中心接受报名: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待定;
八、报名及考试时间收费标准: 报名时间:即日起 考试时间 一级待定
二级建造师:2010年6月26日至2010年6月27日
一级建造师收费标准: 3200 元(全科)(含报考费、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等)
二级建造师收费标准: 2580元(全科)(含报考费、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等)
九、申报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附申报培训项目: 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建筑五大员、企业培训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物业管理师、物流管理师、理财规划师、花卉园艺师、营销师、电工等
十、申报地点:长沙市袁家岭八一东路鸿飞大厦704室
乘车路线:坐136 142 501 701 901 908到袁家岭北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731—82921723 82241356 82243861 传真:0731-82225615
联系人:罗老师
袁老师
电子邮箱:hnjypx88@163.com
长沙强胜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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