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金融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

2024-07-07

P2P金融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精选9篇)

1.P2P金融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 篇一

P2P模式的信用风险及管控

院系:金融学院 班级:金融实验 姓名:张帆 学号:32014110075

P2P模式的信用风险及管控

【摘要】

近年来,我国P2P网络贷款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获得爆发式增长,但同时在信息不对称、征信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信用风险问题也日益突出。本文从P2P行业的现状、模式分析、信用风险及风险管控四个方面对P2P模式的信用风险及管控进行分析,希望能对P2P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

【关键词】P2P 信用风险征信

P2P行业现状

P2P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是指一种点对点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它是一种网络技术与金融创新、金融脱媒相结合的新兴借贷模式,极大地提高了社会闲散资金的利用率,为个人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降低成本,提供了很大便利,填补了银行业的空白。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P2P行业2015年上半年交易额达到3230亿元并高速增长,在11月达到8485亿元,全年交易额预计超过10000亿元。国内累计平台数量3259家,正常运营平台2283家,其中交易额200亿以上的7家,交易额超过100亿的共14家,这些平台主要集中在北京、浙江、广州、上海。

P2P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如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洗钱的风险,平台跑路,信用风险,网络风险,信息泄露风险等等。在我们看到那些漂亮数据时,也应注意到已经有1000多家P2P平台到下,其中甚至有昔日排名第二的e租宝,而明年倒下的会更多。

P2P模式分析

(一)纯线上模式 此模式从借款、申请、审批到网上撮合交易,所有事项都通过互联网完成。利率由借款人和竞标人的供需市场决定。平台对发布的信息真实性不负有审核义务,不承担担保责任,交易过程无征信环节,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风险完全由用户承担,逾期和坏账的可能性较高,是信用风险最大的一种模式。

该模式的平台可定位为信贷中介机构,平台利润来自服务费。但因为我国信用状况较差,征信业尤其是个人征信欠缺,使用这种模式的多是英美等自用发达的国家。我国这种模式的平台为了降低风险会对借款人进行一定的审核并做出信用评级,为了吸引投资会收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以在发生逾期时向投资人垫付本金及利息并从中获利,其代表是拍拍贷。

(二)线上线下结合模式

该模式是在线下完成借款人的寻找和审核,线上进行资金募集,所有风险完全集聚于平台。其征信方式通过两种途径:一是要求借款人自行填写详细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本人人民银行信用报告,房产证等财产证明,工作证明,经营许可证等。二是由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实地认证,确保信息准确,起到辅助征信的目的。

该模式征信环节相对薄弱,信用风险较大。借款人需要提供许多资料,耗费成本较高,耗时更多,手续多,平台审核资料的成本也大量增加。互联网版本的信用报告中身份证号码部分屏蔽,且无相应防伪手段,容易产生伪、变造信用报告骗取贷款的风险。因此,该模式逐渐向与第三方合作征信演变,以解决其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风险。这种模式主要以人人贷为代表。

(三)与第三方合作模式

此模式是P2P与线下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合作,让第三方为借款提供担保,P2P提供撮合父易。以网信理财为例,该平台的标的由联合创业和联合货币对借款客户承担100%本息担保,并保证当发生逾期时在还款期限内完成代偿,之后平台会将债务转移给担保公司由其进行后续处理。

这种模式理财人风险相对分散,平台的风险也较小,但因为第三方担保会收取一定担保费,理财人和平台的收益都较低,经营成本整体提升。其征信方式主要依靠第三方机构,业务拓展、创新能力和互联网优势的发挥均受到第三方机构经营范围和实力的影响。这种模式主要以网信理财为代表,当前规模最大的几家平台大都是这种模式。

(四)纯线下模式

此模式是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前期信息收集,借款审核、定价和理财均通过线下进行。以宜信为代表,借款人在网站提交信息,宜信与借款人面见, 实地考察其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信用评级,由此决定借款利率。宜信在全国布点30多个城市、员工近7 000人,其目的之一是方便面见。

该模式征信环节最到位,信用风险最低,但相对宜信在4万~5万元之间的平均借款规模,其在征信过程的面见成本较高,收益空间相对较小。该模式实质是理财平台加上小额贷款平台,与小额贷款公司风控手段基本一致。

P2P信用风险

(一)借款人风险

一是由于P2P平台未界定为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未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范围,因此,P2P平台无法借助该数据库,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信用风险和高额的征信成本,无法通过信息共享,杜绝同时在多家平台注册、多笔贷款的行为。

二是P2P平台借款人多为中小微企业或个人,受限于我国征信业水平,借款人信用状况评估困难,难以辨别借款人提供信息的真伪,逾期风险较大。

三是未能依托该数据库建立P2P平台在金融、社会等各领域的联合惩戒机制,违约成本低也提高了P2P逾期或恶意贷款的风险。

四是P2P平台高利率加剧客户违约风险。P2P小额信贷对象以贫困人群、中小企业为主,其自身的偿债能力不强,在P2P平台通常付出较高资金成本,大多年化利率达到基准利率4倍的临界值,仅依靠其正常收入和利润,违约率相对较高。

(二)平台风险 1.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P2P平台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国内大部分P2P平台运营过程中,贷款人将资金借给借款人之前,需要将资金打入平台账户,产生大量资金沉淀,形成资金池,而该账户本身不受任何监管,存在挪用客户资金或将客户资金卷走的风险。并且因为缺乏监管,该账户可能涉嫌非法集资,也有可能通过P2P平台分散转移资金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2.平台从信息中介变为担保中介

为拓展业务、吸引投资者,在交易中提供担保已经成为绝大多数P2P平台的通行做法,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平台未明确其担保责任是由自身承担还是由资外部担保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平台从不介入资金权益关系的信息中介,变成以自有资金承担信贷风险的融资担保中介,存在自担保、自融资问题,并涉嫌超范围经营。在实践中,由于P2P平台担保行为不受金融监管,也不受担保公司10倍杠杆率上限的制约,导致杠杆率严重放大的局面。有的平台贷款余额规模近亿元,而注册资本仅有100万元,如果完全由平台自身提供融资担保,即便坏账率只提高1个百分点,也有可能导致平台破产并直接威胁投资者资金安全。

3.借贷行为从单次信用变为循环信用

一个P2P借贷行为应该是点对点的单次交易,风险水平只取决于借款人本身的信用状况,风险总额也仅限于本次交易的本息,与其他借款人无关。但是在债权转让模式下,投资者可以利用净值标进行频繁的借人借出,成为专业放贷者,并形成类似于银行的信用扩张机制。在实践中,有投资者用3万元自有资金循环融资,最终借入20多万元的案例。

从利率水平看,通常专业放贷者的信用等级较高,因此借款的成功率较高,且可以享受较低的融资利率,因此,表面上看债权转让模式形成了多赢的局面,专业放贷者通过低息融资高息放贷获取了收益,低信用水平的借款人获得了资金,平台的交易量和手续费收人不断提高。但在实质上,这些专业放贷者集聚了平台内部的信用风险和期限错配风险,却往往不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和流动性管理能力。一旦其信用链条发生断裂,将导致大面积的坏账风险。

4.融资目的从调剂资金变为“资金空转”

融资的根本目的是借贷双方调剂资金、配置资源,而部分P2P平台为吸引投资者,推出了一些不具有实际用途的“资金空转型”产品。如借款人在资金全部到账后就立即全额还款的“秒标”产品(或在24小时内全额还款的“天标”),期限如此短的融资通常没有实际用途,最初只是少量应用于平台自身品牌宣传和客户体验。

但在实践中,秒标产品却被部分平台持续、大量地运用,以此扩大交易量、冲低坏账率;同时由于秒标期限短,年化收益率高达20%-40%,因此催生了一批职业投机者,这些投资者只在各个平台特别是新成立的平台抢秒标,甚至有少数投资者利用信用卡透支进行秒标套利,而不将资金投入有实际用途的借款需求;更有少数平台利用秒标发布大量虚假需求自我融资,甚至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卷款跑路,如果控制不当,将直接影响社会稳定。

5.P2P借贷从“互联网金融”变为“网下暗箱”

P2P借贷原本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的直接信贷行为。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主要P2P平台也都是坚持在网上开展业务,基本不涉足线下信贷业务。而在国内,P2P平台从互联网上“下线”却成为市场趋势。对此,部分平台的解释是受国内信用环境和客户认知度限制,需要发展线下机构辅助。

但是,如果平台主要业务脱离互联网,就与普通的民间融资中介无异,这实质上是打着P2P的幌子逃避金融监管。从信用保障看,由于线下模式主要依靠实体资产抵押和线下担保,固然能够降低风险,但也导致风险控制的成本和借款人门槛急剧升高,这和P2P借贷所倡导的“对等普惠”的理念相违背。更为严重的是,部分P2P平台的线下分支机构实质上从事资金池和影子银行业务,已经触及到法规底线。

P2P风险管控

1.加强征信管理和服务

作为征信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加大对P2P网络借贷征信环节的监督管理,营造诚信、有序的网络借贷市场环境。从网络时代大背景出发,结合信息技术、民间借贷、网络交易等因素,以更加综合的视角研究其征信问题,完善信息共享、风险评估机制,实现P2P风险监控和征信业发展的共同发展。2.将P2P平台纳入征信管理范畴

可以根据P2P网络借贷平台运作对象差异将平台划分为两类。

一类P2P平台类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网络吸储、放贷,开展理财业务,可将其定位为小额借贷的网络形式。此类平台可充分借鉴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模式,先评级后接入,确保接入的P2P平台执行《征信业管理条例》及数据库建设有关规定,解决P2P平台信息共享问题。

另一类P2P平台因其从事业务涉及信用信息的收集,并将其提供给第三方(资金出借方),因此可归类为征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应做好征信机构准入的审核和备案工作,加强对其在数据库建设、信用信息应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尽快构建完善平台征信数据库。

同时可通过P2P的行业委员会,将诚信经营信誉良好的P2P平台信息统纳入由该行业委员会搭建的信息共享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及监管两方面的难题。3.加强P2P网贷平台信用管理

—是提高平台建设者的信用水平,将P2P平台出资人、高管信用状况作为准入门槛的条件之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提升平台信用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平台运营情况信用评级工作,要求其定期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结果,评级达到一定级别的准予经营,否则进行相应整改。

三是加大平台信息披露,平台评级结果及经营状况定期在监管部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加强社会公众监督,提高平台公信力。4.加强平台资金流动监管

符合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条件的平台,可依托数据库定期监测平台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建立资金流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平台资金流动管控。

不符合接入条件的平台,监管部门可要求其加强与其开户行合作,平台资金进出通过唯一账户进行,而平台作为银行客户,其资金信息将间接纳入数据库,便于进行监测。5.加大网贷平台信用信息保护力度

一是完善征信信息内控制度管理。对信息采集、加工、使用、保存等各环节,做到制度约束全覆盖,尤其重视保护消费者隐私。

二是提高网络技术安全水平。除做好应对黑客攻击、网络技术漏洞等防范措施外,建议将平台收集的信用信息及时转移至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操作平台进行统一维护和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参考文献:

[1]卢馨 李慧敏 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 改革 2015年第2期 60-68 [2] 张翼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模式比较与发展路径研究 经营管理 2014年第1期 62-65

[3] 万必能国内外 P2P 融资信用机制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南方金融 2014年第3期 87-90 [4]王慧娟廖理中国网络借贷平台信用认证机制研究——来自“人人贷”的经验证据中国工业经济2014年第4期136-147

2.P2P金融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 篇二

关键词:P2P网贷平台模式,信用评级,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

一、引言

针对当前金融模式存在两种理论:金融中介理论和去中心化理论。第一种理论认为金融中介机构拥有大量的存款人,掌握着雄厚借贷交易数据,通过开发专业技术,构建安全便捷的平台,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弊端,从而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去中心化理论则认为,随着“脱媒”现象的出现,和历史交易数据的积累,投资者的选择更加多样化,有效避开了中介模式风险较为集中的弊端,并且数据信息的重复利用性和借贷参与者数量的激增,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平摊了交易过程的单位成本。

然而近年来网贷企业出现的倒闭潮,让很多投资者望而却步。就当前P2P借贷的融资模式来说,借款人的情况良莠不齐,资信状况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判断。虽然P2P平台可以过滤掉一些财务状况极差、有不良贷款历史的小微企业,但是不少小微企业本身就具有骗取贷款的嫌疑,很可能通过粉饰其基本信息和财务状况,并凭借高成本虚假信息或故意提高回报率,以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分数,得到借款后便逃之夭夭。最后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市场最终只剩下较差的借款者,进入恶性循环,扰乱市场秩序。

二、当前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模式

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有其独特之处,一方面,因其财务信息不健全、财务制度不规范、信息更新更快等特点,评判标准应该考虑其综合性、时效性、复杂性和信息性。另一方面,小微企业涉及的行业类型众多,所处的经济环境复杂,故不得不将更多的因素纳入到信用评级中。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主要对小微企业的领导者素质、经济能力、资金结构、经营效益和信誉状况评价,其中经营效益与信誉状况之和占到50%。美国穆迪公司在其信用评级系统中加入了一项“特发事件风险”(许文,2012)。有学者根据最新数据,从七个方面共19 项评价指标为小微企业构建了一套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小微企业自行状况的指标体系(舒歆,2015)。我国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不完善是不言而喻的,引入央行征信体系的难度也非常大。而互联网金融近几年的飞速发展,积累了大量的交易数据恰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尤其是以支付宝为典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大数据就是其核心支柱。

三、P2P平台创新模式的提出

当前存在三种模式: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纯线上传统模式、以陆金所、人人贷为代表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和以宜信为代表的债权转让模式。线上模式的拍拍贷利用网络手段征信,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时候除基本信息以外,还需要一些认证信息,包括:手机认证、学历认证、学籍认证、视频认证、户口认证等(如果是网商还需要提供店铺相关信息以及支付宝账号等),上传资料越多,获得信用分数越高,对审核越有利。可以看出这样的线上模式引入了更多社会化的元素,但是仅仅凭借线上审核是远远不够的,借款人很有可能在提交的信息上作假,就拍拍贷来说可供参考的信息虽然多,但是信息的真实性并没有严格审核,这是一个巨大的漏洞。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在线下获取借款项目,通过线下面审和实审确定借款人的风险评级、借款额度、借款利率等,这些信息将在P2P平台上展示,投资者进行选择。这种模式下投资者的风险相对较小,但是线下审核工作往往受时空限制,资金流动的效率不高。

当前主流观点认为线上线下相结合是一种趋势(冯兰,2014),但是实地调研的线下模式又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大大削弱了互联网金融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结合上述分析以及研究现状,本文提出一种P2P平台静态征信体系与第三方支付动态监控结合的模式(如图1 所示)。

借款者和投资者基于P2P平台了解借贷款信息,平台对借款的小微企业利用征信体系进行线上审核筛选,把结果较好的企业公布在平台上供投资者选择,双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达成交易。随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借款者从借款成功到还款这一过程中发生的交易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并结合支付平台已经掌握的历史信息反馈给P2P平台。如有大量款项转移等危险信号的事项发生,P2P平台可立即对借款者的评分进行更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P2P平台对小微企业的静态信用评级体系

静态信用评级是指对历史的信息的评判。本文通过引入国内外典型金融机构评价体系以及有效问卷的指标,导出了笔者认为最核心、最关键的因素及原始数据,重新计算权重,旨在建立对小微企业较为理想的信用评级体系。

以往的研究往往只对企业的还款能力分析,或是将还款能力与信用状况混在一起讨论,容易遗漏重点,造成对该企业判断的不足。因此,本文首先将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划分为一级指标,然后分别定量和定性地讨论。

1.还款能力。还款能力是企业的硬实力,不仅可以反映出其财务状况,而且可以判断出其在以后年度的潜力和发展趋势,本文将其划分为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6:4)。根据国内相关文献对中国小微企业数量巨大的实证研究,得出了五个反映其财务状况95%以上的财务信息的指标(王华琴,2015),即流动比率(0.1570)、总资产报酬率(0.2000)、主营业务利润率(0.0861)、总资产周转率(0.1165)和总资产增长率(0.0405),提高了分析的效率和结果。这五个指标分别从不同程度上体现了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和成长能力。其中,偿债能力最能反映出对企业清偿能力的根本性评价。结合小微企业自身的特殊性,设立了“非财务因素”一项,并赋予较大的权重,以弥补财务数据的不足。前三点为企业所处外部环境,分为国家政策(0.1080)、行业发展趋势(0.0594)和行业景气指数(0.0326);后四点为其自身向外部反射的企业形象,分为主要经营者行业经验(0.0960)、财务报表质量(0.0543)、行业排名(0.0346)和产品竞争力(0.0151),此类会成为投资者一部分判断的标准。

2.信用状况。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不仅要考虑还款能力,因为有些企业虽然有足够的能力,但是缺乏信用,这样的企业同样不具有良好的信用形象。决定信用状况的因素有贷款金额、年利率、成功次数、流标次数和借入信用。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回归分析可以得出,借入信用(即借款人的信用分值,提交的信用信息也相关认证资料越多,借入信用评分越高)是影响贷款成功率最重要的因素,其次是成功次数和流标次数,金额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故不能作为参考对象。这里采用定性分析,主要有几点原因:首先从企业的角度讲,背信者为了获得合作带来的长期利益,在最后一次借款并首次违约前,有可能付出足够多的信息成本,以换取最后阶段的违约收益,故历史成功次数并不能作为一个可靠指标。其次,背信者也可以以高回报率诱导投资者进入陷阱。因此,企业的历史信用记录的评判标准应该就实际情况而定。而对经营者的判断,系统通过其提交的相关个人信用信息进行评判。

前文中讲到借入信用是重要因素,借款人若想以最小信息成本,获得最好的信用评价,应当选择提交最关键的,即信用分数权重最高的信息,并不是越多越好(闫冰,2014)。除基本信息以外,经营者个人应提交生活和社交方面的信息。通过利用第三方平台生成的企业及主要经营者的历史交易数据以及个人的社交信息,可以核对其真实性。由此便完成了第一步P2P平台对小微企业的静态信用评级。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小微企业的动态监控

当前的第三方支付不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加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普遍的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始于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又有可能凭借资金闭环运行的优势,弥合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先天性缺陷,比如防范P2P风险。因为第三方支付会产生大量的积累的信息流和数据,同时资金又是闭环的,能实现P2P账户与客户账户的分离,为客户资金增加了风险隔离手段(胡世良,2015)。

由以上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分析,提出利用平台的这些性质,通过引入借款者借款完成之后动态的交易记录、物流信息和账户的存取款还有经营者个人的社交情况(借款者可能存在利用社交网络欺诈,或者账户被举报的现象)状况,实时更新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对可能的风险及早预判并作出迅速反应,而不是在借款者背信之后才后知后觉。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息来源为电商交易的记录或者如微信支付的社交工具。通过对平台上交易信息的实时监控,并加以筛选披露,反映在P2P借贷交易平台上。一方面,有利于借款者对自己资金的去向有大致的了解,并向更多P2P线上投资者提供这些已中标项目的了解;另一方面,对小微企业也起到了督促的作用,减少违约的风险。

四、总结

笔者认为,社交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出现,以及P2P、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为小微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当前正是机遇与风险并存的时代,应当以前瞻性的目光着眼于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的创新,提高收益的同时控制交易风险,不断为投资者创造优越的投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许文.小企业信用评级原理、模型与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2]舒歆.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5(105)

[3]冯兰.互联网金融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研究[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0)

[4]王华琴.企业财务危机预警模型及其实证研究[D].2005

[5]闫冰.P2P借贷平台上的行为博弈分析[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28)

3.金融服务外包模式:风险与控制 篇三

关键词:金融服务;外包;风险;控制

一、 金融服务外包模式的内涵

对金融服务外包的含义,巴塞尔委员会将其界定为“被监管者将部分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本应由自己从事的业务利用第三方(既可以是被监管者集团内部的附属子公司,也可以是集团外的公司)来完成。”在这种新的商业模式中,金融机构通过利用“外部专业化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以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其核心理念是“做你做得最好的,其余的让别人去做”。Laabs认为服务外包是组织策略性使用外部资源(指专业或有效率的服务提供者)来从事原来内部人员或资源所从事的组织非关键或非核心业务,是“将组织运作的某些非关键功能部分,以合约方式交由外部资源供应商负责”。Quinn和Hilmer(1994)提出外包是将企业的技术和资源做最适当的有效配置,以产生最大的效益,具体做法是将企业的资源集中在企业的核心活动,将非策略性需求及不具有特殊能力的业务由外部提供。严勇,王康元(1999)指出:“外包是把一些重要但非核心的业务职能交由公司外部的高级外包合作伙伴去做,把企业内部的知识和资源集中于那些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业务上,为顾客提供最大的价值和满足”。徐姝(2003)认为:“外包是企业在内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仅保留其最具有竞争优势的核心资源,而把其他资源借助于外部的专业化资源予以整合,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其自身持续性发展的一种战略管理方法。”

从以上的观点可以看出:外包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是劳动分工理论和比较优势理论在价值链上的创新和发展,是社会生产日益精细化、专业化和高效化的表现。伴随着金融服务外包这种商业模式带来的巨大好处,也意味新的金融风险的到来。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为主导的“联合论坛”出台的《金融服务外包文件》就是对金融服务外包所导致的金融风险给予重视的证明。

二、 金融服務外包的主要风险

外包面临众多风险,Lacity,Willcocks和Feeny(1995)认为最大的风险来自于隐藏成本,他们指出外包可能会有隐形的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交易成本包括资源配置成本、组织调整成本、设立成本等,管理成本则是不得不投入人力资源对外包合同进行管理的成本等。Nelson(1996)认为还有合同谈判成本、合作伙伴的选择和评估成本、解决争议的成本等。Michale J. Earl,Slie P. Willcocks和David F. Feeny(1996)从弱势管理、员工经验欠缺、商业的不确定性、过期技术、固有的不确定性、潜在成本、组织学习能力的丧失、变革能力的丧失、持续性“三角”关系、技术的不可分割性、外包焦点的模糊性等方面研究了外包的风险。吕丽卫(2003)认为企业和合作伙伴开展外包的相互活动过程中在人、组织、决策、相互关系、文化等方面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风险。

综合以上的研究及根据《金融服务外包文件》中的风险分类,可以将金融服务外包的主要风险归纳为如下十种:(1)战略风险:第三方自行处理业务,未必符合发包机构的总体战略目标;发包机构未对承包方实施有效监督;发包机构没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对承包方进行监督。(2)声誉风险:第三方服务质量低劣;对客户不能提供与发包机构同一标准的服务;第三方的操作方式不符合发包机构的传统做法。(3)合规风险:第三方不遵守关于隐私的有关法律,不能很好地遵守保护消费者以及审慎监管的相关法律,没有严格的确保合规的制度。(4)操作风险:技术故障;没有充足的财力来完成承包的工作,而且无力采取补救措施;欺诈或错误;发包机构难以对外包项目实施检查或检查成本过高带来的风险。(5)退包风险:过度依赖单一承包方;金融机构自身失去业务处理能力,无法在必要时将外包业务收回;快速终止外包合同的成本极高。(6)信用风险:信贷评估不当;应收帐款质量下降。(7)国家风险:政治、社会和法律环境造成的风险。(8)履约风险:履约的能力;对跨国外包来说,适用法律的选择很重要。(9)监管障碍风险:被监管机构无法及时向监管当局提供数据和信息;监管当局了解承包方业务活动有一定难度。(10)集中和系统性风险;承包方给行业整体带来的风险相当大,体现在各个金融机构对承包方缺乏控制和行业整体面临的系统性风险。

三、 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控制

1. 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前的风险准备。金融机构在确定服务外包前,就要对服务外包所带来的战略风险,国家风险,系统风险等有清晰的认识。金融机构应制定总体性的外包计划,对有关业务能否外包和外包风险等进行评估。一般认为,核心管理职能的外包行为与公司管理者管理公司的职责是相违背的。因此,诸如战略监管、风险管理和战略控制等管理职能是不能外包的。外包不应影响管理者在相关法律法规(例如银行法)范围内的全部和无限责任。在决定是否外包时,金融机构管理层应结合机构自身的核心能力、在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劣势,以及未来发展目标,全面分析外包的成本和收益。

同时,管理层应当对外包的利弊有全面的认识,要对组织的核心竞争力、管理上的优势和劣势以及组织未来的目标进行评估。发包方必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能够遵守母国和东道国的法律以及监管法规。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或相当机构)对于确保其所有外包决策以及第三方所从事的外包活动符合其外包政策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应当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建立外包决策的具体政策和标准,包括对相关业务是否适合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适合外包的评估。将多项业务外包给同一服务供应商所引起的风险都必须考虑与限制。

2. 合作伙伴的选择及风险控制。对外包合作伙伴进行科学的评价将显得尤为重要,这实际上也是对风险进行控制的重要一环。对外包合作伙伴的选择,可以制订如下指标体系来衡量:

金融机构对外包合作伙伴的风险控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完全竞争控制。金融机构的外包业务通常是普通的非核心业务。对于大多数金融机构来说,可以通过完全竞争的方式规避风险。(2)合约控制。金融机构可通过合约的方式来规定自己和外包合作伙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的质量标准,外包的执行程序,款项的支付,知识产权的规定,后续合同的续延等。采取合约控制时,应该对所关注的问题规定得越详细越好,避免含混不清给外包的合作制造麻烦。(3)技术管理输出控制。为避免出现道德风险,金融机构可对相关的技术申请专利予以保护,对于某些外包所需要的技术可采取黑箱的方式提供给合作伙伴。同时金融机构可以参与到外包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通过现场管理,可及时大量地了解到外包业务的准确信息,从而为防范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因时滞或信息失真而导致损失。(4)激励机制控制。金融机构可通过价格激励、订单激励、商誉激励、信息激励、淘汰激励、组织激励、新产品/新技术的共同开发等方式,促使合作伙伴提高服务质量控制水平、降低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等,调动合作伙伴的积极性,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败德行为所造成的风险,实现双赢的局面。(5)股权控制。为避免对外包合作伙伴失去控制,金融机构可适当地购买合作伙伴的股份,或者相互持股,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增加双方的信任度。

3. 有效、规范的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监管。为了规范金融机构的外包行为,规避与控制风险,对金融外包市场的有效监管也是控制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作为金融服务外包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应细化对被监管方的要求,做好外包的外部监管。如要求被监管机构应当保证其外包安排不会减弱其对顾客和监管者履行义务的能力,也不会妨碍监管者的有效监管;外包关系应当为书面合同所规范,该合同应当清楚地规定外包安排的所有实质内容,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期待等;被监管机构及其服务供应商应当建立并维持应急计划,包括突发性灾难的补救计划。监管者在评价被监管机构时应当将其外包业务作为其整体业务不可少的一部分。

同时,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被监管机构都应当建立全面的外包风险监控程序来记录外包活动及其与服务供应商的关系。在建立外包风险管理计划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包业务的范围和重要性;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能力;对外包风险的监督和控制;服务供应商控制潜在经营风险的能力。明确外包业务的重要性和建立风险管理计划时应当考虑,服务供应商不能按约履行时对金融机构可能产生的财务、声誉以及经营等方面的影响;服务供应商违约对发包方的顾客和同行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服务外包对金融机构遵守监管法规及其变化的影响等。概言之,全面的外包风险管理程序应当是对外包的所有相关方面进行监控,这些将为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监管条件,使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实现互利共赢的目的。

四、 结论

经济全球化已使金融机构离不开外包,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尚处在探索和起步阶段,要走的路还很长,特别是对风险的控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值得做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朱艳燕.项目外包中国企业分羹几何.中华工商时报,2003-07-11.

2.徐姝.西方业务外包研究成果评介.外国经济与管理,2003,12(25):13-17.

3.吕丽卫.谈业务外包中的风险管理.现代管理科学,2003,(2):69-70.

作者简介:周欢,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胡衍强,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沈柯,武警武汉指挥学校教员。

4.互联网金融下的p2p网贷风险 篇四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首先体现在货币市场出现波动时,投资者会大量赎回类似余额宝类的产品,导致流动性风险;第二是由于网上“刷信用”、“改评价”的行为仍然存在,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会受到影响,互联网上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如P2P平台的卷款跑路事件时有发生,存在信用风险;第三,部分互联网机构用所谓的“预期高收益”来吸引消费者,推出高收益高风险的产品,但却不如实揭露风险,甚至误导消费者。

在百花齐放时对项目的掌控能力成为风控重点,那么,P2P网贷公司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它未来的出路又在哪里?商易贷认为:垂直行业的金融产品,对行业本身的控制能力才是风控根本,其次是大数据分析与解读能力。

为了吸引投资人,商易贷发现多数网贷平台对投资人的资金承诺本息担保,导致P2P从原先的撮合交易演变成了“影子银行”,盈利模式也由原先的无风险服务性收入,变为有风险的担保收入。同时,P2P平台本身就是高风险,如果在此基础上采取刚性兑付会提高企业的融资成本,伤害整个金融体系。鉴于此,P2P去担保或为大势所趋,多家平台纷纷试水。

5.P2P金融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 篇五

金融危机之后,业界主要的金融机构开始将危机中获取的教训应用到改善和加强风险管理体系中去,尝试改造已有的风险管理平台,使其有能力减缓未来类似的极端情况带来的冲击。这是一个持续很久的过程。

首先,金融机构需要弄清楚传统意义上的风险管理在危机中扮演的角色。其次,它需要从最近的市场变化和政策变化中总结出与风险管理相关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之上,打造适应后金融危机形势的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其中包括风险管理的战略定位,风险文化建设,风险分析以及量化预测等。

风险管理的战略定位取决于一个公司在实现其战略目标过程中所能够承受的风险,其风险管理体系应该能够完整、全面、准确地发现所有相关风险并采取最适当的风险管理战术,来确保公司的运营在其预先确立的风险限度之内。

业界的专家对同一风险的量化看法可能很不同,但都一致认为风险文化是关系到金融服务企业长期成功的关键要素。尽管高层重视容易成为一种口号,但它仍然是风险管理成功的必要条件。畅通的沟通机制是建立有效的风险文化的另一基石。不管信息技术平台多么先进,如果它产生的结果不能实时地传播到整个组织的话,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核心管理层应该倡导和鼓励关于风险讯息的实时的、透明的沟通。统一的风险文化可以让风险政策转化成流程,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最近一次金融危机揭示了风险计量模型本身有很大风险。模型的风险指的是由于模型的结果和实际市场结果之间的巨大差异而导致损失的风险。使用错误的工具,或者错误地应用正确的工具,或者错误地解释正确的结果都可能引起模型风险。模型风险反映了强大的金融工具所描绘的愿景和现实之间的脱节。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对金融危机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尽管如此,计量模型仍然是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如果当作一种辅助工具并使用恰当的话,这些模型是非常有价值的。前提是必须了解其局限性和恰当的使用条件。

金融危机揭示的另一个结构性的缺陷存在于风险报表及分析方面。某些公司的报表过于繁琐,而另外一些公司却过于简单。几乎每个公司的高层都在为收到太多未经过适当分析的、不具洞察性的风险数据而发愁。其实他们的问题很简单:今天的风险是否比昨天大,是否仍在期望的范围之内,是否已经与公司的风险偏好背离。但是大多数风险报表却不能回答这样简单但具有战略性的问题。

正确的报表系统应该能根据使用者角色和职级的不同进行个性化定制。董事会版本只需关注最重大的风险以及这些风险对公司业绩和股东价值的潜在影响。管理层版本就需要有定量和定性的趋势分析,有无超出风险限度的例外等等。这类报表还应该就运营中的关键风险着重讨论并建议风险管理措施。具前瞻性和预测性应是这类报表的重要特性。在业务层面(或运营层面),风险报表需更细致地反映历史的经营情况、有无具体的违规操作等。对这类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至关重要。

6.P2P金融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 篇六

摘 要:现如今,我国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形成了以合作性、商业性与政策性为主体,农业保险等非金融机构为辅助的模式,再加以各种政策的支持,正在不断的完善与发展。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些问题降低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限制了金融机构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现状,并提出了有效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风险控制

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自2010年起开始全面推进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案件防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来看,风险管理仍显滞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相当长时间内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快速的业务发展与不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之间的矛盾。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

一、新形势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人治理不完善

一是所有者“虚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股权分散和结构不合理,“内部人控制”现象难以避免。二是“三会一层”制衡失效。社员代表大会作用未有效发挥,县级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介入具体经营管理,理事会和高管层职责定位不清。监事会职能虚置,大多受制于理事会,独立性不够,履行监督的能力不足。三是外部人越位。在现行行业管理体制下,村镇银行的发起行从权益、利益考虑,把村镇银行当成分支机构进行管理,村镇银行的各个方面的经营自主权未得到保障和有效行使。

(二)组织架构不合理

一是风险管理部门职责不完善。虽设置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但目前的职责仅停留在信用风险控制上,工作重心主要集中于资产风险分类、资产保全处置等方面,不涉及操作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等全面风险管理,对于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也起不到督导和统筹作用。二是业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一些机构业务部门既负责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又直接参与业务经营,往往导致重经营、轻管理。基层营业机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业务人员互相兼职的情况仍较普遍。三是在操作中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及制衡不够,责任分工、权限及报告路径不清晰,未形成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内控机制不健全

一是流程控制存在缺陷。对核心业务流程、产品开发流程、信息管理流程缺乏梳理和分析,无论是业务经营还是风险管理总体呈粗放状态。二是制度体系不完善。近年来,围绕信贷、财务、审计、风险等方面,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但制度建设总体滞后于业务发展,制度的时效性和操作性不够,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尚未形成。三是内部监督不到位。风控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风控部门的独立性、权威性不够,内部检查流于形式。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近年的案发情况看,通过内部检查发现问题的很少。

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对策措施

(一)宏观防控农村金融机构风险

1、政府应明确职能,加强财政补贴。政府一方面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成本、风险高地区的金融机构加强财政补贴,推行优惠政策。鼓励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运行效率;另一方面还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借贷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另外,地方政府应与金融机构划清职能,减少对金融机构的干预,激励其自身发展,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

2、建立农村金融信用机制。首先应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推行建设农村金融机构信用机制。对农村地区宣传信用知识,做好对借贷者的信息以及信用级别的记录,完善借贷者的数据档案,对信用度较高的企业或个人实施优惠政策。另外,政府应减少在改革中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干预,做好监管工作,保证农村金融机构工作的高效性,发放贷款的合法性,控制好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

3、加强风险监管。具体的措施有以下几点:第一,放宽准入限制,支持能够促进农村发展的金融机构的建立,通过改革或扩股等方式引导名营企业进入农村金融体系;第二,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提高资产质量,加强盈利能力,并通过不断完善体系巩固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经济中的地位;第三,弱化农村金融机构的行政职能,使其向服务部门进行转变,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监管、协调和服务能力;第四,建立起规范的约束机制,明确经营业务,主要发展政策性业务,对自营性业务应慎重经营,两种业务应分账管理。

(二)微观防控农村金融机构风险

1、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为了预防信贷风险,需建立担保措施,为信贷人员提供风险金,提高借贷者的担保率,担保方式可以采取联保互保,一旦有一户贷款出现违约,可以通过风险保证金制度使其他信贷者进行补偿,减少资金损失,提高其?L险抵抗能力。

2、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对经济变化的敏感度。经济是呈周期性变化的,但无论经济周期如何变化,农村金融机构都应提前做好预测,对风险进行评估,调整好信贷措施,保证业务的稳定发展。

3、发展多元化金融产品。发展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不仅能拓宽弄金融机构的收入渠道,也能提升其业务和产品的创新能力,使金融机构不再依赖于贷款利差。例如手机银行、理财、担保等业务,减少信用风险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冲击,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结语

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类非常丰富,一些公司发展时间短,相关数据获得比较困难。因此本文并没有对其进行全面的研究,仅选取分析了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机构。一些观点在实用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7.P2P金融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 篇七

(一)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供应链金融属于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 而且能够向各个中等或是小型企业提供理财等金融服务。在经过融资与企业的合作, 让银行、企业以及商品三方达到共利共赢, 时期长期稳定的持续发展。从供应链的角度来看, 供应链金融不仅能够进行综合授信, 还能够让企业进行供应链的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打破了传统的思维模式对其进行了改进, 使其能够依据交易中的行业特点等提出一份科学有效的方法。这样的做法不仅可以改善资金分配不均衡的情况, 还能够提高供应链的竞争力。

(二) 供应链金融的特点

供应链金融有以下几个特点, 分别为:第一, 供应链金融是以供应链为基础的衍生, 其能够有效的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供应量不足的问题。其二, 供应链金融能够打破传统融资机构的融资思维, 使其能够弱化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限制, 使企业能够得到银行的融资服务。第三, 供应链金融的参与方式多样化, 在传统的融资方式中, 中小企业不仅需要向银行提供相关资料还需要有第三方的担保人。其表现有, 在供应链金融中金融机构为直接的受益人、在供应链金融中中小企业不仅是融资机构融资对象还是授信人、在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均是参与者。

(三) 供应链金融的作用

在中小企业中, 供应链金融能够解决其融资难和融资范围的问题, 其能够弱化一定的融资限制、提高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金融与实业经济的互动。就以弱化一定的融资限制来说, 供应链金融的融资范围是面对中小型企业而提供的金融服务。现今信用风险评估方式采用整个供应链交易风险评估的方式, 其代替了传统的企业财务数据的评估。从提高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来说, 供应链金融能够解决处于较弱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供应链失衡问题, 还能够增强企业的商业信用, 改进谈判地位, 以此达到提高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的目的。从有利于金融与实业经济的互动来说, 供应链金融能够凑够源头上改变英航的考察思维以及信贷文化。

二、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分类

在供应链金融中可分为三种模式, 分别为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以及融通仓融资模式, 以下就这三种模式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 就是使用没有到期限的应收账款从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行为。一般情况下, 都是处于上游的债权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应收账款融资。在应收账款融资中包括三方, 分别是银行、债权企业以及债务企业。在整体的运行过程中, 债务企业起到反担保的作用, 若是融资公司出现问题将由债务企业对银行进行损失弥补, 这样做就能够降低银行需要承担的风险。在贷款前期, 银行会对企业的还款能力以及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估。融资企业采用应收账款融资方式可以得到短期的信用贷款, 这样就能够使融资企业的资金运作得到缓解, 使其能够长期平稳的发展。

(二) 保兑仓融资模式

处于中下游的企业一般都需要通过从上游供应商获取经营的原材料或是产成品等, 若是出现短期资金周转不开的情况就可以采用保兑仓融资的方式, 这样企业就能够从银行得到短期的信贷。只有在卖方允诺能够回购的情况下, 银行才会为买方提供保兑仓业务, 买房需要以定仓单为压获取贷款的额度。对于保兑仓业务, 银行有权利控制买方的提货权。保兑仓业务总会设计到四方, 分别为:银行、融资企业、卖方以及仓储监管方。仓储监管方的作用就是对抵押的物质进行监管。银行需要上游供应商允诺能够回购的情况下才会提供保兑仓业务, 是因为这样银行就可以降低信贷的风险。

保兑仓融资模式, 不仅可以解决融资企业全额付款的压力, 还能够为银行带来效益, 这样就可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从一行的角度来看待保兑仓业务, 其可以进一步的开发客户的资源, 还可以降低承担的风险, 可谓是一举多得。

(三) 融通仓融资模式

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所提供的新型融资与物流集成服务, 就是融通仓。融通仓的好处是可以给客户提供物流、加工以及金融的服务。若是中小企业想要采用融通仓融资的方式, 就要有稳定的长期合作的客户和一定的库存以及稳妥的运作情况,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银行才会为奇特提供融通仓业务。在融通仓业务中还存在第三方物流企业, 它所起到的作用是对抵押物质的价格、质量等进行评估, 为银行进行风险评估提供有利条件。

三、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分析

(一) 对供应链金融融资的三种模式分析

1、相似点。

在供应链金融融资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以及融通仓融资的三种模式中都体现了供应链金融的核心理念和特点, 就是为中小企业解决了短期资金周转不开的问题。其不仅能够使企业正常的运作、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 还能够提高银行的效益。从整体来看, 这样就能够时扩大服务范围使单个企业走出受到限制的情况。现今对中小企业的考察现今信用风险评估方式采用整个供应链交易风险评估的方式, 其代替了传统的企业财务数据的评估。这样的做法不仅拓宽了银行的视野, 还加强了信贷的文化。

2、差异点。

在供应链金融融资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以及融通仓融资的三种模式中既然有相似点, 那么就一定有差异点。在供应链中, 企业在运作过程中是各种生产活动都是混合在一起的, 其有可能所处位置即是债权方, 又需要大量的资金来维持正常的生产。因此, 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和保兑仓融资模式中, 企业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综合的考虑。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和融通仓融资模式的抵押物分别为你应收款、预付款和存货。企业在选择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时, 需要依旧企业的所处位置、交易关系以及自身的优势等, 选择有效的融资模式, 已达到解决资金周转不开的问题。

(二) 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优势

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有两大优势, 分别为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服务范围的限制和有效的改善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从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服务范围来看, 供应链金融能够依据应收款、预付款和存货等为中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使银行不再局限于中小型企业的本身, 而银行对于中小型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方式也发生了转变, 因此使银行也得到了一定的利益。从有效的改善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方面来看, 银行会通过企业间的交易而产生的信息进行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运营环境、产业发展方向等都是银行的评估要点, 银行采用这样的与链内企业合作的方式可以降低信息的收集成本。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可以为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资金运转带来很大的便利条件, 但是有些金融机构会要求核心企业还要进行担保, 以此降低所要承担的风险。

四、供应链金融融资的风险控制

(一)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若是想要进行供应链金融融资的风险控制, 可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贷的方式同传统的信贷特点有所不同,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体系中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 这样就能够使其更加有效的运作。在供应链金融融资中不能采用的传统的方式, 而是需要引入新评估因素的风险管理体系。

(二) 招聘专业的供应链金融融资人员

在供应链金融融资中急需专业的人才, 不仅要求其了解传统的融资方法, 还需要有创新融资技能以及相关的经验。在供应链金融融资中人才要具备强大的风险分析能力, 这样才能够控制供应链金融融资的风险。

五、结论

供应链金融属于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有力条件的新的融资方式。从供应链金融融资的概念、特点以及其作用中, 可以看出其打破了传统的评估方式, 弱化了金融机构对于中小型企业的限制。在供应链金融中包括三种融资模式, 分别为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以及融通仓融资模式。通过对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和融通仓融资模式的研究发现了他们都能够为中小企业解决短期资金周转不开问题的相似点。在供应链金融融资中有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服务范围的限制和有效的改善银行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两大优势。但是在其中还处在融资风险, 若想要对其进行控制可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招聘专业的供应链金融融资人员。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 能够为今后对此项目进行研究的学者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付俊文, 李琪;信用担保与逆向选择: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2011, 55 (12) :33-34.

[2]王霄, 张捷;银行信贷配给与中小企业贷款——一个内生化抵押品和企业规模的理论模型[J].经济研究.2012, 26 (32) :114-117.

8.P2P金融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 篇八

关键词:市场经济 金融创新 优势 风险 控制措施

金融创新主要是指增加新的金融工具或者变更现有的某些金融体制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本文对市场经济中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优势与风险进行了分析,并且针对金融创新可能的带来的风险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旨在提高保证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健发展。

▲▲1金融创新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影响

1.1金融创新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优势

合理、科学的金融创新可以降低成本,创造出更多的利润,有效提高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风险;合理地引导市场资金的流向,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1]。

1.1.1降低成本,提高经济的运行效率

金融创新通过对市场风险的合理配置可以有效地将实体经济的风险转化成虚拟的经济,降低制度成本、交易所需的信息处理与收集费用,提高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而且,金融创新的体系越健全,交易的成本越低,运行的效率就会越高。同时,还可以促进市场信息的共享与统一,增加其流动速度,进一步控制交易成本、制度成本与信息成本。

1.1.2降低金融风险,稳健金融体系

完善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体系对于各类经济体系中的风险都具有控制作用,如利率风险、股票债券风险、价格波动风险,以及汇率风险等。比较大型的金融机构,如银行等可以在金融的衍生品市场中对投融资风险与系统性风险做出积极的应对,进而稳健当前的金融体系。企业可以在进出口业务中利用货币期货、货币期权与远期外汇等降低汇率可能带来的一些运营风险,尽可能的降低自身的损失。

1.1.3引导资金流向,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价格是当前市场经济中的核心机制,而金融的衍生品对价格具有指导作用,并且可以对现货市场价格做出比价准确的预期,提供及时的投资动态,从而对社会资金流向做出正确的引导,鼓励社会投资,如在远期外汇交易与掉期交易的过程中,金融创新可以向投资者提供一些比较新的项目,鼓励投资者用自己存储的资金进行项目投资,实现预防资金与投资资金的转换,增加社会资金的投入与参与,从而活跃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经济,促进其发展。

1.2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

金融创新也可能给经济带来一定的风险,这主要是由于金融创新产品的机构层次一般都比较多,涉及到的投资者比较多,而且与基础资产市场联系紧密,比较复杂[2]。因此,很难对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进行准确与及时的评估,容易造成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一些比较大型的金融机构当中,这种风险会更集中、更高。

1.2.1不利于金融的监管

在金融的监管部门中,财务报表审核是其中的一项主要形式。而金融创新出的衍生品交易却并不体现在其财务的报表当中,因而相关部门无法通过该形式对其进行监管。再加上金融创新的衍生品在交易中具有表外性与隐蔽性,因此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透明性与准确性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这就导致风险的预警与检测无法及时进行,投资者无法依据相关信息对自己的投资做出合理地调整,因而造成巨大的风险。

1.2.2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

远期协议、互换、期权与期货等金融创新的衍生品,大多具有以大博小的特点,而且部分投资者对于这种用小投入获取高回报的高杠杆投资具有浓厚兴趣,不考虑其可能带来的风险[3]。因此,聚集的投机者很容易扩大市场的规模,对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严重的还会造成金融危机等风险。

▲▲2金融创新风险的控制措施

2.1提高监管水平,健全监管的相关机制与体系

建立清晰、明确的责任分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避免监管的空白区域,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边界;使行业、交易所与政府共同监管,建立起层次分明的监控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场中存在的风险防线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准确地披露其相关信息,并且改进财务报表中的不足,对于违规违法的市场行为进行严惩,并且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避免国外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在国内的渗透与蔓延,认真对待国际之间的金融合作[4]。

2.2避免经济的过度虚化,稳定经营模式

在我国,新型的经济体无法完全脱离实体经济,因此过度的虚化则会造成很大风险。为了避免这一风险,必须要控制好经济的虚化程度与速度,使其逐步推进、稳定发展。在当前的金融交易中,金融创新衍生品处于高端位置,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经营模式则可以为投资者与企业提供较多的投资渠道,同时还可以有效规避某些金融风险,使投资者获得多元发展[5]。

除此之外,国家还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与法规,使金融创新的衍生品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与束缚,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还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金融创新提供发展基础。

参考文献:

[1]曹永琴.金融创新、金融中介效率与金融体制改革[J].商业研究.2013.(04):97-104.

[2]周子章. 2014金融创新主题:化解结构性矛盾[N].上海证券报. 2014.1.7.(A02):1-2.

[3]周平军.从战略层面推进普惠金融创新发展[N].经济日报. 2014.1.14(015):1-3.

[4]赵烽.开放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J].中外企业文化. 2014.25.(01):178.

[5]蒋岳祥,蒋瑞波. 区域金融创新效率评价环境影响与差异分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43.(04):52-63.

【作者简介】姓名:王正兴,性别: 男,河南长葛人,工作单位: 河南师范大学 出生年月: 1987年8月,研究方向: 高等教育管理。

9.P2P金融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 篇九

作者:巴音、杨晓华、李鹏飞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驻锡林郭勒稽查办事处

【摘要】 随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资金实力的不断增强,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速度逐渐加快,新的经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但是,在经营管理及业务技术操作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尤其是风险防控能力仍比较薄弱。因此,在改革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如何强化稽核监督功能,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模式及评价方法,对于预防、揭露、纠正、查处经营管理中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保障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最终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方法 目前,国内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正在按照监管要求努力构建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新架构,搭建起了“三权分离”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架构,逐步形成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起科学的决策体系、健全的内控机制和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在整个银行业体系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数量最多,网点分布最广,整体风险较高,作为各类风险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以风险导向为目标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必将面临着更多、更新的挑战。因此,我们迫切地需要在实际操作中

深入探究,尽快摸索出既能适应自身发展又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内部审计控制模式及评价方法。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审计现状

为防范金融风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普遍成立了内控管理部门,通过梳理完善内控制度及加强检查和监督,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在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就目前情况看,内部控制审计模式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建立,并未实现“对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是否在实现组织目标。”这一内部控制审计模式的范畴,整个内部控制审计模式还是停留在检查、核对的稽核层面,存在诸多欠缺。

(一)真正的内部控制审计组织架构还未形成,缺乏独立性。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特殊的法人治理结构,省(自治区)联社设立的各级稽查部门还不能彻底承担旗县级法人机构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主要起到服务、督促、指导的作用,内审重担仍由各级旗县级法人机构的稽核部门担负。但是,旗县级法人机构的内部控制审计部门被作为一个普通的管理部门, 往往是分属某个领导分管,机构职权狭窄,在组织内调查不能做到畅通无阻,相当的工作投入仅限于对财务及其相关资料的检查、核对,并未形成独立的内部审计控制体系,导致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缺乏保障。再加各层利益关系的驱使,无法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反映。

(二)旗县级法人机构领导层的思想高度不高,对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要性认识和支持不够。许多旗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内部审计所提供的各种管理、服务缺乏深度理解,把内部审计当

成给自己挑毛病找麻烦的机构,心理上存在排斥内部审计的观念。因此,积极性不够,抵触情绪较大,表现在机构人员东拼西凑或随意撤并、精简,这就使内部审计部门极不稳定,势单力薄,很难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三)内控制度建设相对落后,跟不上业务发展需求。近几年,特别是省(自治区)联社成立之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突飞猛进。但是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较为落后,跟不上业务的发展,尤其是开展的新业务、涉足的新领域。具体表现为:一是技术性风险控制相对滞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机控”、“技控”还没有完全跟上业务发展的步伐。随着计算机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广泛使用,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与技术管理相对薄弱的矛盾较为突出;二是制度防范风险出现盲点。目前,有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发展较快,新业务创新不断,对这些新业务的开办,相应制度没有跟上,导致出现制度上的风险盲点,风险防范难度加大;三是部分制度已经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继续沿用改制前的各类规章制度,没有经过很好的梳理,有一部份制度执行困难,流于形式。还有部分制度针对性差,致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病无病一起服药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部门对许多制度只发文件不抓落实,遇到具体问题,灵活性讲得多,原则性讲得少,以种种“理由”加以变通,甚至视内控制度为绊脚石,这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增加、发案率高的最直接原因。

(四)外部环境竞争激烈,导致自身经营风险增大。目前,我国银行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和更加复杂多样的风险。有

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致使一些内控制度无法落实不到位,产生风险。

(五)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一是内部监督岗位作用弱化。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事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等监督机构形同“外科医生给自己做手术”,再监督实际上陷入了一种自己监督自己的怪圈;二是内审部门职能难以真正体现。如内审部门的独立性、超脱性和权威性尚显不足,审计部门对审查出的问题不经领导同意就不能上报,不能独立作出决定。因此,在履行职责时瞻前顾后,审计职能没有充分发挥,难以对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的监督。

(六)处理处罚缺乏保障,不能有效到位。一是存在稽核报告失真,不能真实的反映检查出来的问题,无法对其实施处罚;二是行社领导怕暴露问题,不采取积极处理措施,一拖再拖,打击审计工作积极性;三是人员配臵不够,不能保证日常的工作需要,审计工作任务难以保质保量;四是考核体制有待完善。法人行社对审计人员的考核要广泛听取职工、基层负责人的意见。若审计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得罪了人,那么考核成绩特别是公开民主测评一般不会很理想,对审计人员的作用或升职显失公平、公正,导致审计员、审计负责人在处罚力度、处罚面上大都是点到为止,隔靴搔痒,存在怕得罪人思想;五是审计人员在法人机构的领导下,审计工作岗位并不是终身制,处理处罚也是看着领导意图,审计人员也会避重就轻,为自己留“后路”,从而影响工作绩效性。

(七)内审人员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内部控制审计发展要求。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的内部审计工作起步较晚,所以内部审

计人员大都没有接受专业的内审教育,多为财务、会计人员组成,致使知识结构单

一、综合素质不高。此外,由于整体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内部审计工作的地位不高,难以吸收优秀的人才加入到内部审计队伍中,无法完成自身的群体良性循环,进而难以进行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导致内部审计较为落后。

二、导致内控管理缺失的原因

(一)经营思想偏差弱化了内控机制、内部监督的内在动力。在“外延扩张型”发展的过程中,存在“重发展,轻内控”、“重绩效,轻风险”和“重激励,轻约束”的不良倾向,以致内部控制相对乏力,强化内部监督的主观动力不足,对内部控制审计模式的改革力度不够积极、进程较为缓慢。忽视内部控制审计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弱化了内部控制审计职能的发挥。

(二)传统的稽核理念导致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方法和程序缺乏科学性和灵活性。根据现代审计理论,内部审计应更加注重对业务程序和内控系统的分析。传统的稽核理念使各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局限于业务结果的检查、核对,缺乏对行社内部制衡控制的总体评价,使内部审计程序的标准化高度难以提升,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相应降低。

(三)内控管理观念上存在偏差。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认为内控制度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从而忽视了内控机制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这种认识的偏差反映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所产生的风险外溢采取事后补救的办法,从而完全违背内控管理中的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导致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此

外,观念上的偏差还表现在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协调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隐患较大。

(四)部门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失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管部门的内部各业务部门在具体行使监控职能时,职责分工不明确,政出多门,或齐抓共管,或相互推诿,不能形成协调和制约机制。同时,主管部门既是业务活动的组织者,又是业务经营监督的责任者,这种对自己行为进行所谓的“自我监督”本身就不可靠,何况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注重抓业务拓展,而忽视抓业务监督。

(五)管理人员的权力约束机制失衡。表现在管理人员的业务行为、决策行为、责任行为缺乏可操作的规范制度予以制约,导致少数业务人员自批自贷、挪用库款、违规经营。一把手负责制的经营管理模式虽然有利于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但由于权力没有受到约束,缺乏规范有效的监督机制,权责失衡,导致个别负责人越权行事、滥用职权、欺上瞒下、行贿受贿等不良现象发生,严重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

三、应建立的内部控制审计模式及评价方法

针对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势头,对于强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内部控制审计模式和评价方法: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确立并提升内部审计组织地位。《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第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会负责建立和维护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没有设

立董事会的,由高级管理层负责履行有关职责。银行业监管当局已经提出了股份制银行设臵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和要求,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有重要意义。按照这一思路和要求,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章程要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并赋予审计委员会足够的权威性、独立性,以保障其为理(董)事会或权力机构实现经营目标提供有效服务。审计的垂直管理可从根本上解决各级机构集经营与监督于一身的矛盾,充分利用审计资源,解决审计重心和风险重心不匹配,经营风险上移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保障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为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应建立业务轮换和回避制度,同时内审人员的报酬不与经营业绩或利润挂钩,不能参与和控制其他管理程序的设计等。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内部审计的地位,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提高电子化水平,发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创新审计方法和功能。要积极学习先进的内部审计理念、方法及手段,提高计算机在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中的辅助作用,建立审计数据库,建立与外部审计协同运作、信息共享的机制。要加大审计管理系统的应用,通过审计系统实现对有关数据信息的管理,对数据信息及时予以识别、获取和加工,运用审计模型,识别风险点,进行风险预警,提出控制风险的对策。进一步发挥非现场审计功能,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实时监测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和日常操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审计工作。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内部审计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和审计规范的完善程度,内部审计不能停留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而固步自封、裹足

不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品德操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现代审计的要求,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是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水平、发挥内部审计职能的根本保证。审计人员必须注重知识的更新和知识面的扩展,必须熟识国家的法律法令和经济改革的方针政策,必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的知识,特别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财会、统计、经济活动分析、财税、市场营销、写作及计算机知识的定期培训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审计人员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要求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廉洁的原则,本着负责的态度和为内部管理服务的意识,依据有关法律和经济活动的原理、原则,实施经济监督、鉴证和评价,从实质上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具有现代知识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准的内部审计队伍。同时要加强人才培训和后续教育,促进内部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此外,还应重视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保持和发扬坚守原则、勤勉敬业和锐意进取的精神。

(四)拓展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一要实现由重监督向管理服务审计转变。前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指出的:“内部审计的定位应该是四个字,就是管理、效益。内部审计也有监督,但监督的着眼点一定要放在促进部门加强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内部审计要定位于管理和效益,由单纯的监督职能向经济监督、评价、鉴证职能发展,注重经营活动的事前预测和决策,使内部审计向风险管理审计和咨询活动转变;二要实现由事后向事前和事中审计转变。农村合作金融系统的内部审计的目的就在于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加强对尚未实施的经济事项进

行事前审计,找到未来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提前发现隐藏单位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把它揭露出来,可以减少风险。农村合作金融系统要通过实现审计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前移,尽早参与到事前决策的咨询和事中的监督中去,尽可能减少事后的滞后性,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增强审计的时效性,不断提高内审工作质量;三要逐步构筑机构整体内部控制的综合评价体系以及职能管理部门评价机制。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控制要点,结合业务实际,对内部控制体系五要素和具体控制要点,以银监会《监管评级指标》为参照设计定量指标,对内部控制主要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结果评价。通过定性和定量评价适当结合的方式,完成对内部控制过程和结果的双重评价;对内部管理结构、内部控制状况、各岗位业务规范状况、以及管理制度、国家宏观政策法规、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五)提高服务意识,开展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内部审计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效益和管理,最后落实到提高效益、提高管理水平。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除了包括审核企业会计账目外,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部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责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和报告。”在内部控制框架中,内部审计的作用在于监督企业经营符合内部控制框架要求,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开展以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可以摆脱以往财务收支审计的“就数字论数字”,对数字背后的东西,即数字所反映的管理和效益问题进行管理评价和绩效

鉴证,能够拓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发展空间。当内部审计向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方向发展时,内部审计人员作为高层的监督、管理人员,自然会成为“咨询顾问”的角色,向最高决策层和管理层提供增值服务,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六)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模式。一是建立标准的内部控制评价模型,以恰当地评价内部控制模式的健全性、完善性、有效性和适应性。而这个评价模型就是要建立健全一套适应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标准,包括对领导决策的控制、内部组织结构的控制、资金交易的风险控制、衍生工具的控制、信贷资金风险的控制、财务与会计系统的风险控制、授权授信的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等一系列控制体系的评价标准。这个标准能够为内审人员客观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公允的评价标准;二是健全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省(自治区)联社应从各职能部门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再监督评价两个层面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并积极确立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树立内审部门的权威性;三是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方式,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内部控制评价的方式主要有非现场检查评价、现场检查评价和不定期现场检查评价等;四是完善各类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内容,尽量做到全面,不留遗漏。例如对领导决策进行评价,应重点检查评价:贯彻和实施货币政策情况,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情况,上级指示要求安排的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各项内控制度情况,检查指导下级行(社)工作情况,按规定权限行使审核、审批权的情况,对重要问题调查、处臵和上报情况,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监督管理情况,对严重违规问题或重大责任事故报告和处理

情况,执行干部管理制度情况,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情况等。通过对领导决策的评价,以达到促使旗县级法人机构的领导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目的;五是加强内部控制审计评价结果的综合利用,实行奖惩并举,把评价结果作为有关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使内部控制审计评价结果与相关领导、部门经济利益、职工考核评优等项目挂钩,以此强化内部审计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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