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危重患者抢救应急预案

2024-10-24

超声科危重患者抢救应急预案(共4篇)

1.超声科危重患者抢救应急预案 篇一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我院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二、组织机构

(一)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院的孕产妇抢救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 *** ***。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组。负责制定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院内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待产孕妇患有重度高危因素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400ml,经半小时积极处理后病情无明显好转或出血量继续增多的,应立即报告科室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进入预警状态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朝阳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及时转诊患者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院内科室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以及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危急解除时也应及时上报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

(三)院内抢救: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各科必须积极进行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Ⅱ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院期间患有各种危及生命安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或产后2小时内出血量达800ml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孕妇待产在住院期间患有各种严重并发症或合并症,或处于危重状态或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的,应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上报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联系朝阳危重孕产妇绿色通道,及时转诊患者或请相关专家进行抢救。

四、启动及抢救、转诊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符合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首诊院内科室和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启动院内抢救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院内孕产妇抢救专家小组成员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病情,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及时报告相应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以及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危急解除时也应及时上报朝阳区妇幼高危管理办公室。

(三)院内抢救:接诊危重孕产妇后,各科必须积极进行抢救,视医院条件和病情需要确定就地抢救或转诊,必要时请上级专家电话或现场会诊。病人确需转院的,应做好转院途中的人员、物资保障。上级会诊专家到达之前,做好输血、手术或转诊的各项准备。专家到达之后,双方积极配合进行抢救。

(四)上级专家会诊:在院内抢救时如需要会诊,首先联系朝阳区高危孕产妇电话呼叫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库相关专家进行电话会诊。如病情需要,可请求市级专家到现场参与抢救。

(五)转诊治疗:危重孕产妇抢救原则上实行首诊负责制,就近抢救,合理转运。如我院医疗设备或技术条件确实不能承担进一步救治要求,并应先联系朝阳区危重孕产妇抢救电话,按照朝阳区高危转诊程序,安不同的病情实施转诊。

接诊与转诊要求:

1、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接诊危重孕产妇时,应及时诊治。在孕产妇不宜搬运时,我院首诊科室应负责在上级专家指导下继续救治。

2、建立绿色通道。对危重孕产妇实行无条件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停药。如有借故推诿,延误救治或发生让孕产妇自行转诊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科室有关人员的责任。

3、转出单位在转诊时应同时递交危重孕产妇转诊记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主要诊断、主要治疗经过、主要辅助检查记录,经治医生姓名、电话等。

4、转诊途中,转出科室要配备医疗救护力量,尽力确保产妇在转诊途中的生命安全。

5、院内孕产妇抢救小组确定抢救方案后应及时向朝阳区高危孕产妇办公室报告。

五、报告制度

(一)实行首诊报告制,院内危重孕产妇首诊接诊科室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首诊医生为重症高危孕产妇的责任登记人,抢救首诊科室做好《危重孕产妇抢救病案》的填报,统一报院内抢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报告内容:孕产妇姓名、年龄、住址、户藉地、孕产次、孕周、目前病情、抢救经过、急需协助解决的事宜等。

(三)报告时限:各科室凡发现符合本预案规定的急危重症高危孕产妇,应于接诊后立即通过各种方式报告院内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所有抢救领导及专家小组成员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遇紧急情况,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可先行调用抢救需要的相关人员,参与紧急抢救。

(二)技术保障。院内加强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抢救的及时性。

(三)物资保障。我院需要不断完善抢救设施,做好各种抢救药品的储备,抢救设施完好率要求100%,及时与市血站联系,保证提供孕产妇抢救用血。

(四)经费保障。危重贫困孕产妇抢救造成的欠费,争取由朝阳区卫生局列入贫困孕产妇补助资金中列支相关抢救费用。

2.B超、心电图室危重患者应急预案 篇二

B超室、心电图室承担医院患者的超声、心电图检查工作,绝大多数前来检查的患者病情稳定,能够安全检查。极少数患者可能突发意外,本科室医生应该立即投入抢救。现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1.B超、心电图在检查前开单医生,应对患者是否能接受检查进行评估。如属危重患者一般劝其暂停检查,如必须检查者一定需要临床医生陪同,并要求在病情得到稳定后才可以进行检查。

2.在检查过程中,如患者病情重应有家属在检查室陪同检查,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遇到意外情况及时通知送检科室或开单经治医师。

3.如患者接受检查时出现意外,应立即停止检查,并投入抢救。B超、心电图室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患者所在病区的值班医师、科主任、护士长请求协助抢救,并将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无姓名、无地址、无经济来源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业务院长。

4.B超、心电图室工作人员应随时观察受检者病情变化,及时询问患者。5.B超、心电图室有氧气袋、急救箱、抢救药品。急救箱不准上锁。6.科室人员定期检查抢救药物是否到期,设备是否可用。

7.B超、心电图室医生应具有初步的抢救知识,在专科医生到来前,应做到给患者吸氧,建立静脉通道,给予必要的抢救药品。

8、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详细检查迅速判断危重病人病情,争分夺秒地严谨敏捷地进行救治,守护病人、严密监护、及时处理、做好记录,经治医师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抢救病程记录。

9、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必要时保卫科维护抢救现场秩序。

3.超声科危重患者抢救应急预案 篇三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A、小剂量持续胰岛素静脉滴注。B、充分补液。

C、补充钾盐。D纠正酸碱平衡紊乱。E、消除诱因。

2、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A、充分补液。B、小剂量持续胰岛素持续静脉滴注。C、补充钾盐。D、积极治疗原发病。

3、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A、补充碱性液体(禁用乳酸钠)。B、吸氧。

C、给予二氧乙酸降低血乳酸水平。D、必要时透析治疗。

4、低血糖症:A、病因治疗:寻找并治疗原发疾病,消除致病因素,以防低血糖发作。B、低血糖发作时的处理:轻者口服糖类食物或饮料,重者静脉注射50%葡萄糖液,在严重而紧急的低血糖状态下,如无禁忌症,可皮下注射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

5、甲状腺危象:A、一般治疗包括静脉输液以保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给予足够的热量、输氧、物理退热、镇静。B积极治疗诱发疾病如感染等。C糖皮质激素D大剂量应用丙基硫氧嘧啶硫或甲硫咪唑抑制甲状腺激素生物合成。E有机碘剂抑制甲状腺激素的释放。F、β受体阻断剂,阻断儿茶酚胺效应。G、必要时血液透析治疗。

6、粘液水肿性昏迷:A、一般治疗包括改善呼吸(必要时机械通气),适量补充液体,去除诱因、保暖、禁用麻醉及镇静剂。B、大剂量补充甲状腺激素。C、糖皮质激素。D、去除诱因。

7、高血钙危象:A、大量补充液体。B、利尿抑制肾小管回吸收钙。C、酌情给予糖皮质激素抑制肠道钙的吸收。D、必要时静脉二磷酸盐抑制骨吸收。E、必要时血浆置换或腹膜透析清除毒性产物。

4.危重患者优先抢救制度 篇四

1、为了保证危重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提高抢救的成功率,制定本制度。

2、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能,急诊科、重症病房及其他涉及危重病人处理的科室工作人员要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

3、对急危重病人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开放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对病人的诊疗进入优先程序。危急生命情况时,不得因病人未交钱等各方面的原因拒绝或延缓对病人的紧急处置。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4、急诊、各病区的抢救室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各科室配置的急救、抢救设备金额物品要每日检查,确保完好。抢救药品要每日清点,确保所有抢救药品在保质期内,数量不足时随时补充。

5、医务人员发现患者病情危重,第一发现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建立输液通道等,同时通知其他医务人员到现场协助抢救,医护人员接到患者家属呼救信息后或其他医务人员发出协助抢救的信息后,迅速到达现场。

6、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夜间值班医师向上级医师报告,由二线值班医师负责组织实施)。

7、在抢救病人的同时,现场总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向家属告知患者的危重情况,取得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并形成书面沟通记录。若家属不在现场,必须设法与家属取得联系,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家属。紧急情况时,患者病情加重,若无法与家属取得联系,为抢救患者生命,可在征得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同意后进行转院或有创诊疗措施。事后及时将诊疗情况向家属通报,并将通报的内容和家属的意见记录在病历上。

8、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重复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品、剂量,抢救时所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9、现场总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具体的抢救实施办法及患者的病情、抢救完毕,医生护士在6小时内据实补写各类医疗文书,特殊情况应该当场完成。医疗文书中涉及时间的应精确到分钟。

10、抢救时,非医务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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