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民政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汇报(精选10篇)
1.xx民政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汇报 篇一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十分注重抓好创建工作,并根据上级有关机关创建活动的安排,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快了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现将我市开展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活动的工作情况向检查组汇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去年来,我市在推行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深入宣传发动,采取有力措施,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进行,达到去年初确定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活动,全市各个创建村(居)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订或重新修改《村(居)委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依法建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工作步伐加快,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落实了上级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具体要求。今年年初,我们还再确定了更大比例的村(居)总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并督促他们依法管理各项事务。
二、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市镇两级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各个创建村居分别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市、镇、村三级组织网络。二是结合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避免创建工作“走过场”,我们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列入到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中,经常组织人员到各创建村居了解开展情况,督促他们抓好落实。同时对创建村居拨给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了创建活动的开展。三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经验推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采取达标一批验收一批,对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较好的村居,及时予以表彰和推广。
各镇在创建过程中,也着重加强了两个方面的组织建设:一是切实加强了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自身建设,理顺关系。包括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其治保调解组织、村经济合作社、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组织、老年协会等组织的建设,调整充实力量,健全工作制度。二是加强了创建工作的组织建设。各个创建村居普遍成立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村党支部在创建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在创建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其他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和支持党支部、村委会开展创建工作。
(二)强化创建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一是突出一个重点。我们把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村干部和全体村民的法律素质,营造农村良好法制环境作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重点,在创建村居建立了普法教育网络,做到了村有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栏、配备一套法律图书和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了村两委干部每季度至少二次、党员和村民组长每季度一次的集中学法制度;还在各个创建村居中继续开展了争创“知法守法示范户”活动、向村民发放了《农村法律读本》、《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一年多来,各个创建村居先后组织学习了《土地承包法》、新《婚姻法》、农村税收法规知识等法律法规,使“研究工作先学法、作出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逐步成为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自觉行动。二是构建一个平台。我们以完善“两公开四民主”为创建工作的平台,遵循“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原则,强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一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修订完善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第二是建立健全了民主监督小组,充实完善村民议事、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审计监督、定期评议等规章制度。并设立村务公开栏,坚持每季度公开村务、财务、政务,接受村民监督。第三是建立健全了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一次报告工作制度、村民评议“两委会”成员制度。第四是坚持对村区规划、土地管理、房屋拆迁、社会治安、老人赡养等一系列涉及村民利益和公共生活等重大问题,采用高度透明的方法,民主酝酿,依法决策,让村民当家作主。三是抓住一条主线。在创建中,我们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工作主线,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充实综治、治保、民调组织网络,建立专职联防队,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预防矛盾激化。
(三)强化工作指导,保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有序运行。为保障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工作向着自治组织更加健全,自治活动更加规范,自治制度更加完善,自治观念更加健全,自治成效更加显著的方向迈进,我们致力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调研,明确工作目标。为有效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我们通过下基层召开座谈,现场指导等途径,在以往创建经验和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建民主法制建设示范村(居)活动制度,全面落实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工作目标:即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不断扩大,村民自治制度更
2.xx民政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汇报 篇二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更好地保障农民群众当家作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加快我镇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根据《台山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上级文件为依据,通过开展创建活动,逐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深化农村依法治理活动,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要求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村是基础,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是主体。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并由党政办、司法所、综治办、社会事务办、农办等部门按方案要求联合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深化村民自治示范活动,认真调查研究新形势下开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形式和途径,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知道。加大对农村基层
干部的培训力度,组织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全国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广东省镇村干部法律学西辅导读本》等学习资料,结合本镇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开展创建活动地村委会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此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早日实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目标。
三、具体内容
在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的基础上,今年我镇以村委会总数的30%进行开展创建,力争在“四五”普法结束时全镇有50%的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创建活动以司法部、民政部提出的“九项要求”和省司法厅、民政厅提出的“六有标准”为具体内容。
九项要求是: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举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帐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
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帐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六有标准”是:
(一)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二)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三)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村文化室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栏);
(四)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五)有一个村务公开栏(大的村务公开栏可划一部分作为法制宣传栏);
(六)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时间15天,由11月10日—11月25
日)。
本阶段开好两个会,一是由镇党委、镇政府召开参加创建活动的村委会干部动员大会。会议由镇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作动员讲话,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理清工作思路,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由开展创建活动的村委会召开村级动员大会。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对开展创建活动进行动员布置,引导村民积极、自觉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阶段(时间20天,由11月26日—12月15日)。
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到各村进行法制宣传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宣讲。镇司法所、社会事务办以《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广东省镇村干部法律学西辅导读本》为主要内容分别上一堂教育课,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增强村两委干部的民主、法制意识,更好地知道村民自治组织正确开展活动,鼓励支持他们大胆行驶自治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让村民真正投入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当中。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时间15天,由12月16日—12月30日)。
由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帮助开展创建活动的村委会完成以下工作:
一、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删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条文;
二、修订完善各项制度:①民主选举制度;②村委会工作制度;
③村民代表会议主度;④村务公开制度;⑤民主评议干部制度;⑥村干部勤政廉政制度;⑦民主理财制度;⑧村干部年度及离任审计制度;⑨党员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建立告示成绩登记本;
三、按照“六有标准”建立健全硬件设施;
四、收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村委会两委成员分工负责,召开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上交村委会。由村委会召开两委成员会议,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处理方案,并在召开总结大会时作出说明。
第四阶段:创建总结阶段(时间5天,由12月16日—12月30日)。
村委会召开两委干部、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见的大会,总结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所做的工作,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学法经验进行表彰推广,并对热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整改效果进行公布,让大家进行监督,以此来促进村委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民主法制管理。
第五阶段:完善巩固阶段(时间10天,由xxxx年1月5日—1月15日)。
3.“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基本标准 篇三
一、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1、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配套。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健全,并成为“五个好”的村党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在内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健全。
2、各村级组织依法组成,其成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管理和发展村级经济工作。
4、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工作。
5、各村级组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二、有完善的民主选举程序,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健全
1、选举工作制度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村民能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民主权利,不受非法干涉。
3、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并严格执行,选举秩序良好。
4、选举结果群众满意,真正做到了把那些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组织。
5、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无未经批准自行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行为。
6、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推选产生。设有村民小组的村,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行为。
7、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实施。
三、有完善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
1、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特别是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决策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组成,制度健全,并能较好地发挥决策作用。
3、村级重大事务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村级重大事务的范围明确。主要是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并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程序明确。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能严格执行。
四、有完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健全
1、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内容全面、合法,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并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
2、严格执行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基础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民主渠道畅通。
3、村级各级组织之间关系明确,工作协调。村级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发挥较好。
4、能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并有不少于半数的村民参加;每季度至少应当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并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参加。
5、村委会印章的制发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印章保管人的确定,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和备案制度。村委会换届后能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有完善的公开办事程序,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健全
1、村级干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公开化,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完善的村干部管理制度,包括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离任审计制度、过失责任追究赔偿制度、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
3、建立健全规范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凡村级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密切相关的事项,都按时公开。
(1)村务公开的范围应当包括: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村财务收支情况;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使用情况;宅基地使用审批情况;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水、电等费用的收支情况;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村干部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税费收缴情况;招待费用支出情况;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以及涉及村民利益普遍关心的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应当固定统一,做到定期、及时公开,村财务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有条件的村可每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时限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布一次。
(3)村务、财务公开的形式应当方便村民实行民主监督,做到场所固定,面向全体村民。一般通过村务、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必要时可通过村民(社员)会议、广播宣讲进行公开。
4、建立健全规范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要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纳入电算化管理,按照《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做到账簿健全,科目完整,管理严格,手续完备。村级日常开支的审批程序明确、规范,并能严格执行。
5、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并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预算方案和执行情况及结果。
6、建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级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7、建立村级民主监督小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财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人员、有阵地、有措施
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实施。
2、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村级有法制宣讲组,村民小组有法制宣讲员。
3、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全面,能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有固定的宣传阵地。
5、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基层组织能正确引导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指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农民具有依法维权的意识,懂得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农村治安稳定
1、治保、调解组织体系完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制度健全,能充分发挥作用。
2、村民遵纪守法。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无失学儿童以及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连续三年无因民间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不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做到一般民间纠纷不出村。
4、安置帮教工作到位,连续三年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5、对本村的暂住人口管理有效,教育有方,其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违法犯罪占暂住人口总数比例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1、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性增长,农民收入逐年递增。
2、干群关系融洽,政令畅通。
4.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总结 篇四
近年来,我们村在村党支部书记乔文秀的带领下,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探索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新路子,村党总支、村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党的十七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我们村根据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与法制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村、平安村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步伐,使广大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村务、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落实,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从而有力促进了全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将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村党支部始终把普法教育放在依法治村工作的首位,结合本村实际,利用农闲季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利用 “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开展法制宣传培训。用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占领思想文化阵地,防止黄、赌、毒等不良风气的蔓延。广
泛开展尊老爱幼、助残扶贫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无吸毒、贩毒、赌博人员发生。村党支部还把法制教育同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守法教育、道德风尚养成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了“法律明白人”的评比活动。
二、强化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进程近年来,我村大力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村务、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民主理财等工作。村组按要求成立村务、财务监督小组。村党支部、村委会把依法建制、规范村务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作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重要环节。实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都有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使村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了村民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村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逐渐成为风气。为依法治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
近年来,经过村党支部和村委班子的不懈努力,全村16个社均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带有上访苗头的纠纷,法制宣讲员会逐级上报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由镇、村联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均能逐项得到排查调解,并及时上报。遇有疑难纠纷,汇同司法部门依法调解。
四、扩大基层民主,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
我村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促进了群众观念的转变,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了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由村民群众直接参与制定村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使群众真正成为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和遵守者,保证了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促进村务决策、村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六、接受监督更加主动,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为使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我村成立了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对村务、财务管理实施全过程的监督。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了村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村干部照章办事的自觉性。村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三少三多”的可喜现象:即用公款吃喝的明显减少,精打细算的明显增多;脱离群众的现象明显减少,为民办事的明显增多;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明显减少,民主决策的明显增多。群众对村里的意见少了,与干部的矛盾少了,对村务的猜疑少了,关心村集体荣誉的人多了。正如村民们反映的那样,现在话说在明处,钱也花在明处,事办在明处。村干部则说,这样做,群
众对村干部变怀疑为信任,变误解为理解,在群众中的威信高了,办事顺当了。把村里的事办好,可以说通过民主监督,加强了群众与干部的联系和沟通,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七、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工作的领导核心。我村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村党支部重视和支持是搞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关键,创建工作涉及到村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光靠调委会来抓这项工作是没有力度,也是搞不好的。首先我村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作为推进村级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在思想上真正重视,狠抓这项工作的落实,强化检查和监督,对遇到的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寻找对策、分类指导。教育党员发挥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常听取党员、群众对村务工作的意见,健全党员议事会制度,以良好的党内民主,带动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其次是处理好了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村级组织团结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创建民主法制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我村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做了以上力所能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通过不断努力,借
5.秦桥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文案 篇五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切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十七大精神,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3]6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我乡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以及十七精神,从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
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乡党委、政府成立秦桥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长唐明文同志任组长,覃贤武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曾茂华、叶国华、陈文
光、殷继权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乡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茂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综治办抽调人员共同完成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至二0一一年底,全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60%。
具体分三个步骤走: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全面铺开。
在二0一一年上半年底前,黄沙、板桥、鹅眉、新民、千秋、秦桥共6个村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二0一一年年底前,小冲、创新、青云、柳山、高原5个村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
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乡“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乡党委、乡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监督检查与组织验收
1、检查时间
乡领导小组将于2011年7月下旬对第一批要求创建达标的6个村进行检查验收,于2011年12月上旬对第二批要求创建达标的5个村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我乡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情况和对全国《意见》、《通知》以及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干部的法律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方法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听取村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按照创建标准查看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在“民主法治示范村”访问
一、两户农家和农民,根据示范村标准内容,询问他们的有关问题。
乡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后,将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6.民主法治示范村汇报材料 篇六
**乡**村委会
**村委会地处**乡政府驻地西北方向,是一个*族人民聚居的村委会,全村辖有16个村民小组,492户,共 2219人,总劳力1289人。其中党员82人,2011年总收入1433万元,人均纯收入4520元。其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群众主要以种植**、甘蔗、**、养猪、**等经济产业。近年来,**村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有效促进了“三个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现将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动态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坚持选拔政治综合素质较好、有经济头脑,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村两委会班子。
2010年12月份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出党支部成员5名;2010年8月份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村民采取“直选”方式选举选出村委会成员5名,其中村委会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二是发挥支部领导作用。村支部一班人创新工作思路,大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自筹集资金1万5千元,建设村内主干道100米,争取上面的项目资金720万元建设4个村的入村道,主村道,环村道、饮水等项目,解决了村民出行、农资农产品运输问题,勾出了新村建设的基本框架。按照“适当超前”的原则,投资35万元建设了占地3亩的新村部,使我村有了一个多功能的活动场所,目前新村部已成为我村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为民服务、科技传播、文化活动的中心。村“两委”班子成员团结,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开展,密切了干群关系,为全面推进全村民主法制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有效推进民主法治管理进程近年来,**村在民主法治管理进程中坚持“三强化三保障”:
一是强化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一是利用公开栏,坚持每一季度将村务、财务及党务公布上墙;二是利用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等形式,深入详实地向群众公开。村“两委”在办理所有的村级事务中,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做到群众要求的积极做,群众同意的认真办,群众想不通的缓办,群众不同意的坚持不办。例如: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时,福门村对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实行调研论证,经群众同意,已开始逐渐加快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
二是强化民主决策,保障群众的决策权。动员群众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刚开始部分老百姓担心费用交了没病没痛的会不会是浪费钱或是担心不能报,村干部就边到别的村庄学习先进做法,边走家串户做群众思想工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在我村参合率达到100%。村民们参加了新农合,群众看病得到了实惠,小病可以直接在乡卫生院报销,方便了群众,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三是强化民主监督,保障群众的监督权。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由村民代表担任,掌管民主理财专用章。每月底,理财小组对村里大小帐目进行审核,建帐的发票上都要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于不合理的开支,理财小组有权拒绝盖章,不盖专用章的发票一律不准建帐。当月帐目情况,下月5日前一定张榜公开。每年年底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由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勤政廉洁进行评议,并将评价结果公布。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三、搞好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宣传贯彻法律、法规,把普及法律知识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六五”普法内容,健全组织,培训普法宣传员4人,真正把法律知识手把手交给群众,使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开展“法律科技宣传月”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新农村建设;及时印制“六五”普法学习资料,下发到农户,确保家家有一本。通过广播、会议、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在群众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聘请乡司法所所长**同志作为法律顾
问,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印发法律宣传单500份,送法律上门。使村民自觉遵纪守法,为推进我村法制化进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牢固树立“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稳定作为第一任务”的思想意识,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成立16人的义务巡防队伍,定期巡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调委会及时调处各类纠纷外,并坚持对本村有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排查。积极创建“平安法治村”、“交通安全村”活动。近几年全村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民转刑,民转非案件发生。
7.xx民政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汇报 篇七
一、创建的基本情况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自去年5月开展以来,坚持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实际需要出发,经过试点、推广,目前在全区118个村民委员会全面展开,其中区、镇街两级试点单位25个,占21%。全区11个镇街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依法治镇(街)办公室负责牵头指导、检查、落实。
二、创建的具体做法回顾近一年来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一是统一认识,大力宣传,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创建前,我们通过座谈会了解到,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搞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会给村里的工作带来麻烦,会给自己套上“紧箍咒”,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有的人认为是搞形式主义,积极性不高。针对镇、村干部群众的种种想法,我们从不同角度向干部群众宣传分析创建的必要性,把提高镇(街)村干部的民主法治观念,统一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要的认识,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通过召开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开展送法下乡等形式,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维护村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把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具体做法向干部群众宣传;并利用各种机会,大造舆论,提高基层干部和村民的创建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二是调查研究,联系实际,制定创建标准。创建前,我们先后向宁波、盐城等市了解他们的一些具体做法,并结合村民自治模范村标准和农村支部升级达标(五好支部)标准及文明村的标准,与区组织、民政、宣传(文明办)、综治等部门协调,一道下基层调研。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订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标准和示范内容讨论稿,发各镇(街)、部分村和区机关有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三十多条。后又召开座谈会,再次征求意见,使创建的内容和标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紧密结合实际,涵盖内容广,便于操作和考核。定稿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通过,最后以区委办、政府办文件的形式转发(讨论修改的时间近四个月:8月-12月)。三是开展试点,培植典型,争取区委重视。我们选择了沿江镇冯墙村和珠江镇七里桥村作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先后在试点村召开座谈会和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围绕“四民主”、“两公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我们先后邀请区委分管领导和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领导到试点单位听取汇报,进行考察指导,争取区委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四是适时推广,加强指导,全面推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12月12日,区委在沿江镇冯墙村召开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场会”,推广冯墙村、七里桥村的经验。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书记、司法所长、部分村书记或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确定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组织、宣传、纪检、民政、综治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镇(街)党委、政府负责本地区创建工作;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绝大多数村达到示范村标准。
(二)明确目标,抓住重点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创建活动夯实基础。在创建工作中,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创建始终,重点抓住村组干部和广大村民两种对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策、农村基层民主、农业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要求每个村应建一个法制宣传栏、成立一个法制学校、配备一套法律书籍,构建法制教育物质载体。法制教育坚持三抓:一抓村组干部、党员法律素质的提高。抓住冬训、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等契机,利用村法制学校,对村组干部和党员进行法律培训40余场次,参加人员近3000人次。二抓教育形式多样化,调查报告《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 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坚持“送”法进农户,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教堂等活动。星甸镇去年实施的农民教育工程,把法制教育列入其中,规定镇干部每人包10户,教师包5户,村组干部包3户,党员包1户,带领群众学法,年终检查考核,此举有力地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三抓多管齐下,营造全民学法氛围。通过举办法制宣传月、法制文艺演出、文明守法户评比、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村民法制学校、有线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二是依法建章立制,提高创建水平。依法建章立制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中心环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制定一套上符法律法规和政策、下合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作为村干部依法管理的依据和规范村干部、村民行为的准则。因此,我们在创建活动中,狠抓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完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对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依法进行制定或修改,真正体现合法性、民主性、平等性的原则。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内容涉及到村支部和村委会及下属委员会职责、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土地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村干部的行为规范、村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力求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同时,围绕“四个民主”,加强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三是以村务公开为抓手,实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创建中,试点村都对村务公开栏进行出新,严格按要求进行定期定时公开。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如土地承包、宅基地划拨、财务收支、征地(带劳)补偿等内容必须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村里建立了党支部、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成立了财务管理小组、村务监督小组,实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等一系列民主监督制度,对村干部和村务、财务进行监督,有效地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创建过程中,针对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各村都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治调组织建设,建立了警务室、检察室和纠纷调解室;成立了安置帮教、护村队等组织,配合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妥善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纠纷排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化量矛盾纠纷。有些村聘请法律顾问,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地增强了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维护了农村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村民生产、生活的安全。
(三)注重结合,增强活力在创建过程中,我们注重把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相结合,力求使创建工作增强活力,使创建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一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相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是保障和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服务性工作。在创建中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村级经济发展抓创建,以创建促经济发展,以发展巩固创建,较好地发挥了创建活动应有的作用,使创建活动具有了强大的动力。二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创建活动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又能为创建活动提供广泛的支撑和依托。在创建中坚持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以创建促进民俗、民风的好转;同时,充分利用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推进创建工作。如顶山镇大新村在评选星级文明户活动中,把创建内容贯穿始终,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三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党组织的建设有机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涉及到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一项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才有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同时,创建过程也是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过程。创建工作能否真正落实到实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因此,我们在创建中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加强党组织的建设紧密结合。
三、下步创建工作的打算通过近一年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使我们深刻体会到,提高认识、形成创建良好氛围是关键;齐创共建、形成合力是前提;建章立制、依法办事是核心;组织建设、党的领导是保证;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是基础。我区的创建工作还刚刚起步,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提高,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进行再动员,大造创建声势。举办镇村有关人员参加的创建工作培训班,举办创建工作宣传周,重点对创建的意义、内容、目标、标准以及与创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召开阶段性创造工作座谈会和现场会,进行再宣传、再动员。
2、汇编制度,进行推广交流。选择1-2个制度建设比较好的村,对其制度归纳汇编,供其他村参考。区依治办将总结创建中带规律性的东西,编印创建工作手册,发给各村,便于指导创建工作。
3、成立指导小组,加强指导监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指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镇(街)村,指导、督促创建工作。
4、组织检查考核,及时总结创建成果。按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年底将成立考核小组,按照标准,对各镇(街)创建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将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达标村进行授牌。
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结合“四五”普法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对村组党员干部和村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促进“两个转变”。
6、按照市里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形式方法,力求取得最佳效果。
四、目前创建工作存在问题
1、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列位,工作缺乏力度,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
2、整体推进难度较大。由于村与村之间所处的区域位置不同。经济实力悬殊较大,再加上村两委班子的情况不同,创建工作整体推进较难。
8.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篇八
关于开展武坪乡“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党支部、委员会:
为真正落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促进依法治里街道,结合街道实际,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认识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为基础、以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创建标准》中提出的要求,结合武坪乡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达到:
1、组织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网络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2、选举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和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群众对选举结果满意,3、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 发生。
4、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委会政务、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村(居)干部依法接受居民监督,定期向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6、法制教育。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村(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居)干部遵纪守法,依法按章办事。
7、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
8、各项事业全面进步。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居)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工委决定成立花园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永辉
副组长:赵剑刚
成员:杨贵林 李双全 曹文忠 韩亚平杨小平 张丽荣 扎西见措 尹平学 奂文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有奂文杰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方法步骤
1、动员准备阶段(3至4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武坪乡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5至8月)。有武坪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甘肃省民主法治创建标准》,围绕组织建设、“四个民主”、“两公开”、“三个文明”等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3、检查评比阶段(9月)。一是由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标准对村(居)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写出小结;二是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4、申报命名阶段(10至11月)。实行村(居)申报,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初查,对达标的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验收。对达标准的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
武坪乡人民政府
9.xx民政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汇报 篇九
为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 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居)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镇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法治意识,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村基层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学法用法,提高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村民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认真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引导村民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培育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完善民主选举程序,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程序,对涉及公益事业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决策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使各项事务的管理有章可行,加大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村民的民主管理行为。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干部制度,推行村民委员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增强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效性。
(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在司法所的指导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积极为村民和基层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正确反映利益诉求。
(五)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加大治安管理和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村委会自治章程或村民公约,财务定期定点公开,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的协调运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和法制宣传促和谐活动,着力提高农村成员法律素质,落实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村民和睦相处;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开展群众性自助、互助服务,加强和改进农村服务工作。
四、激励机制
各行政村要积极投入到“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中来,对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镇政府给予财政补贴3000元的奖励;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镇政府给予财政补贴5000元的奖励;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镇政府给予财政补贴10000元的奖励。
五、组织领导
10.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材料 篇十
创建材料
金海岸社区成立于2005年2月,辖区总面积14600多平米,有住户2300多户,属拆迁安置型小区。社区成立以来,在党工委、管委会和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党建为核心,以服务为载体,以文化为平台,坚持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维护社区的社会政治稳定。近几年来,我们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成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创建标准,通过召开党员会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老干部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使各自治组织机制健全,职责明确,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几年来,社区内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8%,社区先后被评为“宁波市文明社区”、“浙江省老龄规范化社区”、“宁波市优秀会员之家”、“社区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社区成立后,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夯实民主基础,从根本上取信于民。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根据自治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投票表决形式选举出的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是社区的议事监督机构,以社区居委会为执行机构的组织形式。并且建立和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凡涉及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大事,均由议事机构进行讨论,拿出实施方案,经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后,再由执行机构组织落实的工作程序,保证社区治理有理有据,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居”,确保社区整体功能的发挥和运行。
二、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制,保障社区管理规范化。民主选举是社区自治的基础,是扩大社区民主,实现社区自治的举措。随着城市化发展需要,金海岸社区居委会,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民主原则,依法换届选举。每次选举有如下特点:一是依法界定选民资格,保障居民选举的权利。将选民资格确认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根据依法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选民资格条件。二是坚持民主选举社区代表。选举高素质的社区代表是提高社区代表会议决策水平的基础。成员代表候选人不搞组织推荐全部由居民联名推荐产生。三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杜绝指派和内定,采用成员代表联名推荐的形式,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进行提名。四是突破传统做法,采取预选候选人、差额选举、秘密写票方式。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民主直选产生的居委会班子有着相对广泛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社区群众中有着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为社区民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社区管理透明化。民主监督是社区自治的保证,具体内容:一是坚持落实社区议会制度。为更好地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社区组织每季度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二是实行“居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财务公开更是重头戏,为了管好财务,所有支出单据,必须依次由经手人签章、出纳注明用途并签章、居委会主任审批签章。社区印章使用必须符合管理规定,并真实完整的做好台帐管理。
四、实行依法治理、民主决策、提高社区管理民主法治化 金海岸社区居民多是“农转非”,法治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针对这种现象,社区经常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议和居民代表大会,专门学习有关文件,并通过党员责任组走访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确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一是建立了由社区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实行了包片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联片、个个包组,同时发挥楼道大小组长的作用,让他们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治理。三是综合整治,实现社区专项治理经常化。围绕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社区居民或成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社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民主决策是社区自治的核心,社区内重大问题由社区成员民主决定,体现了社区自治的本质要求。制定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主体、例会时间、议事内容、议事原则、议题产生、表决方式和保证措施等条款,保证民主决策有章可循。
五、强化法制教育,实现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主要抓好3方面工作:一是采用多种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社区设立专人利用法制宣传专栏,定期出刊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社区市民学校定期上法律辅导课,同时还利用远程教育的平台,针对辖区居民实际情况,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今年社区新成立综合服务示范中心,扩大社区图书室,新建电子阅览室,配置法律图书,杂志等,并不断更新,定期对居民开放,使居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综合服务中心还成立爱心编织站,为社区失业人员提供灵活就业,一定程度上促进社区平安建设。社区根据形势和居民需要,经常开展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和法制文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建立起一支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邀请在社区居住的法律从业人员和高校法律专业学生作为志愿者,为居民讲法制课,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三是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要。设置社区法律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以及和社区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定期为社区干部安排法律培训等,指导和帮助社区成员提高依法管理事务的水平,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确定专人负责排摸本辖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特困户,送法上门,提供免费服务。社区设有警务室,社区民警实行治安全天候管理,安全设施,防火、防盗、防事故措施落实。社区调解室配有专职的调解人员,经常上门服务,为居民排解矛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社区”。社区还成立党员、老年、民兵志愿者巡逻队伍,不定期地在社区内巡逻,维护社区安全,并积极为居民解决困难,参与社区建设工作。通过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了居委会班子成员依法决策和民主管理意识,带动了居民自我教育和管理,社区治安得到了根本的好转,促进了居民遵纪守法,学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社区的长远发展。
以上是金海岸社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是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过程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是推进“建设和谐平安社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有效的推进依法治理社区的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的金海岸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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