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镇中心小学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申请书

2024-09-10

尤镇中心小学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申请书(精选4篇)

1.尤镇中心小学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申请书 篇一

尤镇中心小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汇报材料

2016年8月10日

尤镇中心小学

尤镇中心小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汇报材料

2016年8月10日

尤镇中心小学1所六年一贯制学校,在校学生607人,现有教职工38人,(包括回族教师1人,蒙古族教师1人,汉族教师一名),是一支学历层次高、有敬业奉献精神的教师队伍。

开学以来,学校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县教育局《中共民和县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活动的实施意见》,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师德建设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争做《新疆特色四好老师》,两学一做,去极端化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计划,并于认真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稳定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学校的创建工作

我校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学校创建工作计划,召开了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学校创建工作动员会议,结合校情,围绕“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曲,开创教育事业新篇章”这个主题,落实了工作任务,确定了活动载体,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突出“三个离不开”教育“四个认同”“五观”教育,做到三坚持三结合(坚持民族团结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师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切实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扎根于师生心中

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学校小本培训中。要求教职工深入学习自治区,地区、县及教育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民族政策、理论辅导,普及民族知识,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特征,深入认识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每位教职工都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撰写了心得体会。

二是、结合学校实际,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让学生从读本资料中认识各民族生活风俗、民族独特的文化。

三是、利用校园宣传栏、展板、黑板报、横幅、标语、宣传牌、征文等载体,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力度。要求各学校开设民族团结教育橱窗专栏,定期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黑板报,开展“民族团结去极端化”为主题的文艺演出,亲子活动,讲故事比赛,唱红歌,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民族团结友谊活动,开展了《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手抄报,专题研究会,双语演讲比赛等活动。在全体学生中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学生了解民族历史和民族文化。更新了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为内容的宣传栏、黑板报,共制作、悬挂了横幅1条,张贴标语50余条,制作永久性大幅宣传牌9块。

四是、与德育阵地教育相结合,发挥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渠道的教育作用,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开展“讲述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主题班队会,会说各民族风俗,会跳各民族舞蹈,会唱各民族歌曲),利用升(降)旗仪式,做到四讲(讲祖国悠久的历史、讲祖国幅员的辽阔、讲祖国物产资源的丰富、讲勤劳勇敢的各族人民),宣传各民族在历史变迁中的重要贡献,借助民族图片宣传等途径,引导师生学习民族团结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五是、让学生记住各民族重大节日,特别是周边汉族的清明节,端午节等等。计划开展了“共庆节日、共享民族团结和谐幸福”的民族节日庆祝活动和民族团结教育课活动。

六是、组织开展汉族学生与少数民族学生“手拉手”活动,动员广大师生互帮互学、团结友爱,促进各民族师生和睦、和谐。

七是、下发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学校创建工作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了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梳理出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以“十个一”活动为着力点,从开学初至今,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化活动效果

一是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要求本学校开放学校图书室,为学生推荐了《我的祖国》、《永远的丰碑》等民族团结的书籍,让师生增长民族团结知识。

二是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要求本校开展学唱民族歌、学跳民族舞活动,音乐教师教会《爱我中华》歌曲。

三是看一部民族团结电教片:发挥网络和远程教育资源的作用,利用下载的电教片《失散》,《刘胡兰》《小战士张嘎》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四是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故事会,专题研究会:利用教师研修时间开展民族团结座谈会,心得交流会。五是写一篇民族团结文章,在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组织教师开展《民族团结,爱国主义》为主题的征文比赛。

通过我校各种创建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师生的民族自豪感,使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了坚实的落脚点,营造了“平等、团结、进取、和谐”的良好教育氛围,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尤镇中心小学 2016年8月10日

2.尤镇中心小学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申请书 篇二

天山区教育局党委:

根据天山区《关于开展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在天山区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我校积极认真地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学习教育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职责。

作为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我校始终将民族团结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民族团结创建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及职责。及时制定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做到了与学校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为争创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注重加强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和学习。

1、加强民族团结理论知识学习。将民族团结学习列入日常的政治学习中,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三史”教育,学习“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宗教政策”、“新疆地方史”等内容,受教育面达到100%。要求干部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并对学习成果进行测试。

2、思想教育长流水、不间断。领导班子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团结协作、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引领全局上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在工作生活中,注意干部的思想动态,发现干部有思想情绪的,及时谈心,化解矛盾。全体干部都能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类的极端重要性,“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认识深入人心,自觉主动对维护吐鲁番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3、关心各民族同志的工作和生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班子对各民族同志平等相待、一视同仁,不论哪个民族干部职工,遇到生病或家中有困难的,组织人员进行慰问和帮助解决困难,让干部心中温暖,幸福生活,和谐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树立典型

建章立制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制定了《少数民族学汉语制度》、《业务学习制度》等,加强对少数民族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的提升,成立了帮扶小组,每名汉族民族教师都有一个帮扶对象,并对帮扶成果制定了奖惩制度。每年都从全校教职员工中推选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树立榜样,充分发扬先进引领作用。

三、开展各类民族团结文化活动,搭建团结友谊桥梁

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学习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活动。

1.悬挂民族团结标语,制定了民族团结展板,编制民族团结信息,并及时上报。每年都以民族团结教育月为契机,开展徒步、民族团结演讲比赛、扶贫帮困等活动。

2.利用节假日开展拥军爱民、军民共建活动。与驻军部门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共同发展,慰问少数民族老教师、贫困户和孤寡老人,帮助他们建立生活信心,让他们感受党和国家的温暖。

3.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参观博物馆、国防园、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民族团结图片展等,提升师生团结意识和热爱家乡的热情。

3.尤镇中心小学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申请书 篇三

实施方案

——綦江区民族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各族师生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綦江区散杂居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綦江区民宗局要求,按照市民宗委制定下发的《2014年—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指导意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通过创建工作,突出“七个更加”要求,即“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灵活,特色更加鲜明,氛围更加浓郁,环境更加优美,作用更加明显,功能更加适应”,实现“工作机制健全、政策宣传有效、服务管理到位、民族关系和谐”的基本目标。特拟定我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热爱伟大祖国·创建魅力民小”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全校师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綦江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校园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三、具体要求

1、基础工作扎实。把民族工作和创建活动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推进。对招生辖区的岔滩村、正平村、太公村和梅子6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家长底数清、情况明。全校干部教师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具备一定民族宗教知识和服务技能。

2、活动丰富多彩。以模范单位创建为载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各民族师生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宣传、歌舞联谊、体育竞赛、风情展示等活动,促进各民族的交流、理解和团结。

3、宣传注重实效。有形式多样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不间断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普及民族知识、推介典型事例、推荐表彰先进人物、展示民族风情等,使党的民族政策入校入户,深入人心。

4、服务情暖人心。通过开展走访慰问、解决特殊困难、开设民族常识讲座、帮扶贫困苗族学生、建立连心卡片等有效服务,使少数民族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5、依法维权有效。建立健全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有维权载体和人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学校涉及民族方面的重大事务主动听取和征求区民宗局、促进会以及少数民族群众各层次群众的意见。

6、矛盾及时化解。把做好民族工作和开展创建活动与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及时调处、有效化解涉及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不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的突发或群体性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的各类纠纷及诉求有畅通的表达和反映渠道。对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和诉求有专人负责日常征集、定时收集、综合分析、及时研究等工作制度。

7、环境整洁优美。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有体现民族团结、展示民族风情的载体或饰物。

8、特色充分体现。结合当地实际,把创建工作与维护稳定工作有机结合,在传承民族文化、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有效果、有特色、有亮点。

9、示范作用明显。通过模范单位的创建,对当地、周边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模范单位创建的积极效应。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4年7月—8月)宣传动员阶段。按照綦江区民宗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总体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市民宗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全校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二)第二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2月)全面实施阶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9月份第一个周,利用开家长时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宣传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2014年10月和12月份,在高段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魅力民小”为主题,搞两次主题班队教育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政策、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教师、学生及家长深入了解民族政策,增进对祖国的感情,促进各民族大团结。

3.结合65周年国庆庆典活动,组织开展“经典”歌曲大家唱、“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9月份利用下午放学后或周末组织干部教师深入困难的苗族学生家庭,了解困难学生第一手资料,动员学生入学,同时向家长进行民族政策宣传,及时解决学生面临的困难;10月份,建立师生帮扶对象,实施帮扶计划; 2015年1月,节前慰问困难苗族学生家庭,让苗族学生家长感受党的温暖和学校干部教师的关爱。

5.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技比赛。9月下旬,设高、中、低段,组织开展乒乓球比赛,五六年级组织篮球比赛;10月组织各班进行庆国庆拔河比赛。通过活动,广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动我校民族教育的强大合力。

6.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

(1)利用每周星期三下午2+X活动,组建苗族芦笙、苗族刺绣、苗族蜡染、民族舞蹈、苗族语言等兴趣小组。

(2)每天的大课间活动组织全校师生跳民族集体舞、唱民歌,彰显民族小学特色,增进各民族友谊,促进民族团结。

(3)组建一支民族文化进校园汇报演出团队,12月份进行民族文化进校园汇报演出。

(三)第三阶段:(2015年1月)自评总结阶段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实际,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师生办实事上。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3.对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收集整理相应材料,全面接受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检查验收。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组 长: 蔡洪(校长)负责组织协调,经费保障;家长会民族政策讲座;负责民族文化展室的规划。

副组长: 马开银(副校长)负责方案制定,协助校长开展协调工作;全校师生的动员工作;拟定帮扶措施及实施;宣传展板;过程管理;资料收集整理;民族矛盾纠纷化解;同时负责苗语文化。

成 员: 廖长洪 负责主题班队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民族团结知识进步知识竞赛;组建一支民族文化进校园汇报演出团队,并策划汇报演出。

张文树(教导主任)负责2+X兴趣小组的组建和开展;大课间活动;拟定学生体育竞技比赛方案及实施。

马国强(总务主任)负责协助马开银处理矛盾纠纷;后勤保障,及时添置创建活动中所需设施;创建活动信息上报;训练苗族芦笙舞。

刘 莉(安全员)负责协助马开银和马国强处理矛盾纠纷化解,并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形成台账;组建美术小组。

赵久会 组建刺绣兴趣小组活动。

袁 丹 组建民族音乐、民族舞蹈兴趣小组。夏博文 组建民间体育活动小组。各班主任 负责班级管理;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民族政策宣传;主题教育开展;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和各项体育竞技比赛活动

4.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汇报 篇四

尊敬的验收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州安监局全体人员对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领导小组各位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现将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情况作以下简要汇报,希望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州安全生产、行使安全生产行政监督的职能机构。成立之初由自治州经贸委管理,2007年4月,由自治州经贸委管理机构调整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目前,州安监局(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共有干部职工33人,有汉、回、哈、维等4个民族,下设五个职能科室。其中少数民族7人,占职工总数的21%,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党员3人,占少数民族职工的43%。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3人,占全局中层以上干部的27%。

多年来,我局民族团结工作在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领导小组的

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抓学习、求团结、树典型、结对子、思稳定、促发展,使“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内化为各族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搞好创建,组织领导是关键。我局始终将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1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3名干部负责开展日常工作。我局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共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创建工作,切实做到有规划、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自检、有总结。

(二)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经费是做好创建活动的保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保证经费投入。今年以来我局共用在民族创建活动经费约8000元,有效保障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了《昌吉州安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任务分解方案》,将创建工作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负责

人,做到分工明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长期以来,我局坚持以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为主题,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先争优”、“新疆精神大学习大讨论”“迎七一”等主题教育,以“三个不忘”(不忘党的恩情、不忘祖国的温暖、不忘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历程)教育为核心,以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六史”教育为着力点,在全局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六好”主旋律。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政策,带头参加民族教育知识测试。局党组书记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以民族团结教育局为主题的党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同时,我局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纳入了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党组中心组、在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并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加强教育,创新形式,使民族团结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一)认真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肉孜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及少数民族节庆日期间,局领导带领各族干部职工,积极开展“送温暖、送卫生、送平安”活动,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党的关怀。同时,在单位内部通过开展座谈会、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干部等形式,让

局各族干部职工感受到局党组的关怀和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

(二)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5月是民族团结教育月。月初,召开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作了动员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了“六史”教育,组织各族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并做好了学习笔记;组织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局内开展了“讲团结、看变化、谋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畅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及福建、山西开展对口援疆工作以来身边发的发展变化。6月初,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知识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予以公布,作为年终干部理论学习考核依据;5月27日由局副调研员周建成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宣传和弘扬民族团结知识,增强干部职工民族团结的凝聚力和自豪感,推动全局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在民族团结教育月期间,我局还积极悬挂民族团结标语,制作了民族团结展板。

(三)创新形式,多样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一是月 日组织各族干部职工参观 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让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多民族大融合的伟大成果。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片《乌鲁木齐的天空》,让干部群众感受到乌鲁木齐市60年代和当今21世纪的巨大变

化和光彩未来,增强各族干部职工对自己美好家园的热爱之情。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干部职工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歌,学跳一支民族舞蹈,每周学一句维吾尔族日常用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每个科室每月向局创建领导小组上报民族团结信息1条,并由办公室组织编印《州安监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简报》。目前已经编印简报 份,上报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份。

四、落实政策,互帮互助,民族团结教育成效显著

(一)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我局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培养。目前有少数民族干部7人,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3人,其中局党组书记是维吾尔族。3名少数民族干部为中国共产党,2名干部为共青团员。同时我局非常重视培育、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每年均在单位内部评选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并积极向自治州申报民族团结先进典型。

(二)重视学习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我局创新开展“三个一”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歌,学跳一支民族舞蹈,每周学一句维吾尔族日常用语,引导干部职工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

(三)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我局始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有关规定,没有强迫他人信教或强迫他人不信教的情况发生,党员干部中也没有信仰宗教情况,没有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和零散朝觐现象。对各民族节假日休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正常执行,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干部生活、饮食等方面的习俗。在少数民族节日期间,局领导带头积极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干部。

(四)积极宣传民族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民族团结教育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积极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信访案件和维稳工作。认真办理信访、投诉案件,落实局领导包案解决信访事项制度,配合好信访局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对受理的信访案件,均在有效时间内予以办结,结案率达100%;切实做好敏感时期各项防范措施,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目前,我局没有接到涉及少数民族群体信访案件,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矛盾冲突案件。

五、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民族团结教育的开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认真做好“十项重点工作”中有关安监系统的工作。在“十项重点工作”中,涉及到我局的工作有长治久安工作中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做好监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少数民族技术人员和职工的指导,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自治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强少数民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监管企业中少数民族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培训机构在培训中以实际操作技能教育为主,以理论知识教育为辅,结合在实际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通俗易懂的讲解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和如何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注意事项,并要求培训机构在培训少数民族职工群众时,必须聘请“双语”老师进行讲课,以便于少数民族职工群众的学习和理解。

(三)认真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发展。加大东三县扶持力度,大力开展政策扶贫,协调安全培训中介机构为东三县培训各类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700余人、特种作业人员650余人,节省学员资金共约67.5万元。

(四)认真开展“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城乡解困工作,号召全局各族干部职工增强帮扶意识,实施帮扶行动。今年以来,我局由主要领导带队先后2次到帮扶对象付新林家中进行慰问,共带去慰问金500元以及面粉、大米、清油等生活用品。目前,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子女解决就业问题,切实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二是继续做好对阜康市甘河子镇振兴路社区的帮扶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并为社区贫困户送去了慰问金1000元。三是聘请维吾尔族贫困户帕提古丽为我单位清洁工,解决其工作问题,并在日常生活中给予物资帮助,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倡议全体党员和干部为维吾尔族小姑娘努沙努尔捐款3000元。

(五)认真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向基层社区驻派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走访入户,了解群众的生活情况,及时对有困难的群体进行慰问和帮扶。今年以来,安排1名干部脱岗进驻园丁社区工作,并在敏感时期和重要节点增派15人次协助社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资助社区帮扶资金1000元;在古尔邦节、元旦、春节期间,先后对园丁社区6家贫困户进行了慰问并带去了慰问品;资助2000元支持延北街道办事处开展扶贫帮扶工作。

(六)认真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马莲滩村党支部签订了互帮互助协议,慰问了该乡3名贫困党员,为其送去慰问金1800元。

六、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全局各族干部职工均能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州关于发展和稳定的总体部署,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旗帜鲜明、坚定

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能够积极参加“双语”互学,任何时候都不忽视和放松民族团结工作,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特别是在“7〃5”事件以后,全局各族干部职工均能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明辨是非、服从大局,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尽心尽力做好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力的促进了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昌吉州人民政府2007-2010年连续四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地州。州安监局2006年-2010年连续五年被自治区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09、2010年连续被自治州评为综合目标管理一等奖;州安监局领导班子2008、2010年被州党委评为“科学发展好班子”。州安监局机关党支部2009、2010年连续被州直机关工委评为“五个好”党支部。

今年以来,我局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与州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高举民族大团结的大旗,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地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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