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2024-08-31

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10篇)

1.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一

综治委[2011] 号

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

处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综治各成员单位:

根据有关部署,县综治委决定,即日起用10天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特殊职能作用,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集中行动,努力使纠纷早解决、矛盾不上交,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全省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这次大排查大调解集中行动,重点是以下六类矛盾纠纷:

(一)农村土地征用租用纠纷。主要为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征用农民土地因补偿偏低、标准不

一、违规征地等引发的纠纷。

(二)城市拆迁纠纷。主要为拆迁工作中因补偿偏低,安置不到位、程序不合法等引发的纠纷。

(三)环境污染纠纷。主要为工矿企业因排污引发的水土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纠纷,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纠纷,农林养殖业引发的水污染纠纷等。

(四)安全生产纠纷。主要为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因公伤亡纠纷以及其它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

(五)权属纠纷。主要为山林权属、土地及其承包权属、水域权属、采砂权属、矿产权属以及边界勘界权属纠纷等。

(六)其它易引发民转刑等治安恶性案件的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扎实开展排摸调查。要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下到村组社区,切实摸清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并进行梳理汇总和预测预警。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二)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对矛盾纠纷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方案,逐一落实调处责任人,并明确调处措施和期限。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切实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调解措施就落实到哪里。对重大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手,包案督办、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解决到位。

(三)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的过程中,要把大排查大调解集中行动作为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组织干警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访民情、问民需,解民忧。要强化宗旨意识,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想为

群众所想、急为群众所急,妥善处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坚决防止损害群众权益的事件发生。

(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借这次集中行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要坚持实行乡镇(街道)每周排查一次的制度,要建立完善重大情况报告和台帐登记制度。要进一步强化三调联动工作,做好衔接配合。特别是要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强化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当前,我们正处于矛盾纠纷的凸显期、刑事案件的高发期、对敌斗争的复杂期,维护稳定的要求不断提高、难度不断加大、任务十分繁重。当前,中国人民的传统节日春节即将到来,我们还面临全国“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维护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影响稳定的因素还有很多,因山林水利土地权属争议问题、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征地拆迁补偿问题、执法问题、经济活动问题、医患关系问题等所引发的矛盾纠纷比较突出。各地各部门在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充识要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加责任感、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本次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居乐祥和的春节,保障全国“两会”等重大政治活动的成功举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领导。各级党政、各部门要对本次专项行动予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级综治委、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相关责任部门要联手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分别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督促检

查。要制定本地、本部门开展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于日前报县综治办。

3、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本次活动的首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为所分管领导域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责任人。本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情况,将列入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良好、成绩显著的地方和部门,将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或表彰;对开展专项活动不积极、措施不落实,或迟报、漏报和瞒报重要情况,或因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重大群体事件或影响恶劣事件的,按照有关责任查究制的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二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14号)和《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旌办发[2006]5号)文件要求,决定从1月到6月底,在本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特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各部门要按照“排查的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的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把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月26日至2月4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排查调处阶段(2月5日至6月18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进京、赴省、去市上访人员的信访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级上报(报局执法监察股)。同时,对接待的国土资源信信访问题要及时处理答复,做到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要积极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和县局领导汇报,力求从源头上预止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确保本系统内的信访问题得到解决。各部门于2006年6月15日之前将国土资源信访信息排查调处表报局执法监察股。

3、检查总结阶段(6月19日至6月24日)。各部门对交办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处理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同时,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整改措施,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问题要限期解决,届时,局执法监察股对各乡镇土管所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阶段性总结和全面总结,分别于2006年3月15日和2006年6月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局执法监察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措施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务求实效,确实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因工作不利,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转变作风,扎实开展工作。发扬务实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把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做好本辖区和本系统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3.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三

专项行动

近年来,鲁布革乡随着商品林采伐指标的逐渐增多,杉林采伐后的林地地界争议频繁发生,严重的影响了相邻村寨和邻里之间的和谐稳定。为营造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的“平安鲁布革”。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成立了由乡人大主席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乡综治办、司法所、土管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对全乡九个村(居)委会的山林纠纷进行大排查,大调处。

为了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了定期排查调处制度、零报告制度、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定期回访制度等。全乡九个村(居)委会坚持每10天向乡综治办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展情况,并认真进行统一造册登记。工作组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全乡工作进展情况,以明确各村工作的差距。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为搞好山林土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起纠纷组长、副组长都亲自带队,到各村(居)委会、纠

纷现场、田间地头实地调查调处。并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采用不同的调处方法,争取排查出一起,成功调处一起;不能达成协议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在专项行动中,工作组把该项行动和我乡的“四群教育”结合起来,那怕只是能种上五六包玉米大小的地块地埂纠纷,乡长也亲自过问,乡人大主席、乡纪委书记也亲自到实地调查调处,通过工作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疏导,终于使纠纷双方达成协议并和好如初,真正做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本次行动开展以来,全乡共排查各类纠纷28起,成功调处25起,提出处理意见3起。其中山林权属争议23起,争议面积2200余亩,土地纠纷5起,其他纠纷3起。这些纠纷的有效化解,对维护全乡社会政治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鲁布革布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4.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四

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师司法局《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本团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问题隐患,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团场社会稳定和服务团场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按照兵、师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线,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重点,全体动员,深入基层,集中力量和时间,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有效预防、及时排查、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围绕一个重点。以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持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重点,确保国庆节期间社会面“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一批内部矛盾引发的民间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力争做到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真正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促进“两个”落实。一是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促进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的落实,确保三年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任务的顺利实现,今年计划在以下10个单位建设规范化基层调解室:4连、5连、6连、12连、13连、14连、15连、17连、18连、团中。二是按照师市财务局、司法局联合转发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文件精神,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尽快建立完善基层调解工作保障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的落实,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健全完善“四项”机制。一是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形成以团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连队(社区)等基层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片区、楼栋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二是完善基层调委会定期整顿、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三是巩固和完善基层调解案件统计新机制,切实落实口头调解案件登记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和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规范。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障“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团成立“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明 团党委常委、政委、党委书记 李秋生 团党委常委、团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牛建忠 团党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袁洪府 团党委常委、副政委、纪委书记

闫志顺 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曹建生 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赵桂英 团党委常委、工会主席

胡西塔尔〃艾麦尔 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成 员:刘金明 王海伟 王爱新 王雯珍 徐庆阳

贺 琳 孙长江 王新伟 岳墨贞 赵 鸣

张 赟 贺黎明 兰建民 马向阳 冯 民

朱英明 朱美江 陈小龙 杨 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司法所,主要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协调、落实;负责收集和反馈各类信息;负责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刘金明

成 员:王雯珍 王明献 蒋海燕 管 峰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培训阶段(6月20日—6月30日)。成立团“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6月 29日召开“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对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排查措施方案,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调委会主任包面,调解员包片,调解小组包楼栋院的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真正把排查调解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并于7月14 日—7月16 日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强化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二)排查梳理、调处化解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

1、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当前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针对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可能引发非正常访、群体访、涉法涉诉和民转刑等苗头性事端,及时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并对排查梳理出的矛盾纠纷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全、措施实。

2、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尽快调处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并积极进行疏导。重要的矛盾纠纷信息,要立即上报,及时预警。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要向团“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要正确处理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关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挥群防群治功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从7月起至活动结束,各单位每10天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1日—9月30日)

各单位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小结,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的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机制、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采取的措施办法、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汇总形成专项活动总结,并于9月15日前将总结和专项活动统计表报团司法所,团司法所将汇总各单位情况,报师司法局。

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

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小组成员要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扎实推进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要把本辖区内的纠纷情况摸清、摸准、摸实,对非正常访、群体访和涉法涉诉事件,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形成团、单位调委会抓全面,调委会主任包面,调解员包片,调解小组包楼(栋、院)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此项活动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重点组织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引发群体事件、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在对矛盾纠纷排查中要力争做到“两个重点”、“四个关注”、“五个清楚”。“两个重点”:一是重点摸清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逐一查清下落,登记造册,落实帮教组织和措施,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二是重点加强对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土地承包、政务管理、经营兑现、征地拆迁等纠纷的排查。“四个关注”:一是农牧团场新职工(属内地移民);二是下岗职工;三是征地拆迁户及上访户;四是流动人员。“五个清楚”:一是矛盾纠纷苗头底数清;二是重大疑难纠纷底数清;三是婚姻、家庭、继承、邻里、承包、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底数清;四是群体访事件底数清;五是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口情况底数清。

(三)完善机制,注重结合,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在专项活动中,要把排查矛盾纠纷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与落实承办主体和领导责任制结合起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登记归档”等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把调处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团调委会抓好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调处,各单位调委会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含口头调解)的统计上报工作,要努力克服漏报、少报或口头调解的矛盾纠纷不报等问题,要按时、按要求准确客观填写上报,做到事清、卷明。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一是要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作用和意义,宣传“调解优先”原则,宣传“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提高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使人民调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二是要积极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兵、师、团在深化改革中出台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法律进万家活动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团场的长治久安。三是要及时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经验和问题,不断提高排查调处能力,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使人民调解组织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专门力量。

五团司法所 2009年6月20日

二连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专项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团司法所《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本连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问题隐患,制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团场社会稳定和服务团场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线,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有效预防、及时排查、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一个重点。以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持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重点,确保国庆节期间社会面“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一批内部矛盾引发的民间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力争做到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真正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健全完善“四项”机制。

1、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调解委员会,努力形成以调解委员会为主导,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片区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

2、完善调委会定期整顿、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

3、巩固和完善调解案件统计新机制,切实落实口头调解案件登记制度;

4、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和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使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规范。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障“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二连成立“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金 张玉斌 成 员:王 航 徐 泽 闫 宏 张 妮 刘怀鑫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6月20日—6月30日)。

成立连队“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6月29日召开“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动员会,对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排查措施方案,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调委会主任包面,调解员包片,调解小组包栋院的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真正把排查调解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并于7月14 日—7月16 日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强化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二)排查梳理、调处化解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

1、紧紧围绕当前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针对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可能引发非正常访、群体访、涉法涉诉和民转刑等苗头性事端,及时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并对排查梳理出的矛盾纠纷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全、措施实。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尽快调处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并积极进行疏导。重要的矛盾纠纷信息,要立即上报,及时预警。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要向团“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

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要正确处理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关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挥群防群治功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从7月起至活动结束,单位每10天上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1日—9月30日)

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小结,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的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机制、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采取的措施办法、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汇总形成专项活动总结,并于9月15日前将总结和专项活动统计表报团司法所,五、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小组成员要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扎实推进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要把本辖区内的纠纷情况摸清、摸准、摸实,对非正常访、群体访和涉法涉诉事件,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形成团、单位调委会抓全面,调委会主任包面,调解员包片,调解小组包栋、院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此项活动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重点组织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引发群体事件、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在对矛盾纠纷排查中要力争做到“两个重点”、“四个关注”、“五个清楚”。“两个重点”:一是重点摸清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逐一查清下落,登记造册,落实帮教组织和措施,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二是重点加强对合同纠

纷、劳动纠纷、土地承包、政务管理、经营兑现、征地拆迁等纠纷的排查。“四个关注”:一是农牧团场新职工(属内地移民);二是下岗职工;三是征地拆迁户及上访户;四是流动人员。“五个清楚”:一是矛盾纠纷苗头底数清;二是重大疑难纠纷底数清;三是婚姻、家庭、继承、邻里、承包、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底数清;四是群体访事件底数清;五是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口情况底数清。

(三)完善机制,注重结合,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在专项活动中,要把排查矛盾纠纷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与落实承办主体和领导责任制结合起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登记归档”等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一是要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作用和意义,宣传“调解优先”原则,宣传“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提高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使人民调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二是要积极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兵、师、团在深化改革中出台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法律进万家活动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团场的长治久安。三是要及时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经验和问题,不断提高排查调处能力,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使人民调解组织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专门力量。

五团二连 2009年6月20日

“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专项活动小结

成立了连队“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6月29日召开“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动员会,对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排查措施方案,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调委会主任包面,调解员包片,调解小组包栋院的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真正把排查调解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排查梳理、调处化解阶段。

1、紧紧围绕当前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针对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可能引发非正常访、群体访、涉法涉诉和民转刑等苗头性事端,及时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并对排查梳理出的矛盾纠纷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全、措施实。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尽快调处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说明情况并积极进行疏导。重要的矛盾纠纷信息,立即上报,及时预警。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向团“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汇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挥群防群治功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

二连调委会 2009.7.28

“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专项活动小结

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的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机制、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采取的措施办法、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汇总形成专项活动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领导对单位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小组成员要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扎实推进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把本辖区内的纠纷情况摸清、摸准、摸实,对非正常访、群体访和涉法涉诉事件,力争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形成团、单位调委会抓全面,调委会主任包面,调解员包片,调解小组包栋、院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此项活动目标的实现

二连调委会 2009.8.28

“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专项活动总结

在认真贯彻团司法所《关于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过程中,二连党支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本连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问题隐患。

一、紧紧围绕团场社会稳定和服务团场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线,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有效预防、及时排查、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围绕一个重点。以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持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重点,确保国庆节期间社会面“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一批内部矛盾引发的民间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做到了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以上,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突出重点,有效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重点组织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引发群体事件、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在对矛盾纠纷排查中力争做到“两个重点”、“四个关注”、“五个清楚”。

(一)一是重点摸清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逐一查清下落,登记造册,落实帮教组织和措施,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二是重点加强对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土地承包、政务管理、经营兑现、征地拆迁等纠纷的排查。

(二)一是农牧团场新职工(属内地移民);二是下岗职工;三是征地拆迁户及上访户;四是流动人员。

(三)“五个清楚”:一是矛盾纠纷苗头底数清;二是重大疑难纠纷底数清;三是婚姻、家庭、继承、邻里、承包、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底数清;四是群体访事件底数清;五是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口情况底数清。

(四)完善机制,注重结合,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在专项活动中,把排查矛盾纠纷与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与落实承办主体和领导责任制结合起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建立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登记归档”等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作用和意义,宣传“调解优先”原则,宣传“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提高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使人民调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 二是利用广播、板报积极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兵、师、团在深化改革中出台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法律进万家活动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真正实现团场的长治久安。三是要及时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经验和问题,不断提高排查调处能力,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使人民调解组织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专门力量。

5.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五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面

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综治委,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落实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我区综治工作绩效和公众安全感位居全市前列的目标,区综治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排查范围,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掌握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类不和谐因素

(一)深入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要组织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在排查类型上,要重点排查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涉企矛盾纠纷、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以及容易积累激化升级的单位内

老偏幼、易受侵害家庭的排查工作,特别要排查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独居家庭的信息情况。要认真排查普法工作盲点,把普法工作容易忽略、由于主客观原因难以实施普法的盲点地区排查出来。

(五)深入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组织力量深入排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中的各种隐患和漏洞。要突出学校、医院、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要对本地区所有涉爆、涉枪、剧毒、放射性物品单位,以及化工产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储存单位及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六)深入排查登记各类离淮流出人员。要在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一次流出人口的排查登记工作,务必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等流出人口的流入地、居住地、工作、生活等信息。愈是难以登记的流出人员,愈是要将其列为治安排查管控的重点对象。

二、强化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的工作体系

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目标。要在大排查的基础上,切切实实地化解、钝化一批社会矛盾纠纷,切切实实地管牢、控死所有治安高危人员,切切实实地整治、解决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

(一)针对各类矛盾纠纷,要集中精力在调处解决问题上

动发生之前。要对各类治安高危人员逐个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进行分类管理,分别落实管控措施。对危险度较小的人员,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要手段的转化工作。对生活压力较大的人员,采取以就业帮扶、社会救济为主要手段的感化工作。对危险倾向较大的治安高危人员,要果断采取强制手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对所有治安高危人员,都要分别结成“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扶对子,明确政法综治干部、社区(村)干部为其管控责任人,动员基层党员和以老教师、老战士、老司法工作者为主体的志愿者参与到帮扶活动中来。要紧紧抓住春节、农忙等外出人员返乡时节,通过谈心会、家访等形式,积极主动地了解掌握外出人员的思想状态,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发现外出人员中的治安危险分子。

(三)针对治安薄弱地区,要集中精力在严密防范网络上下功夫。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以偏远地区、易受侵害家庭与单位为重点,进一步织密点线面相结合、打防控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要切实建设好区120 人以上的专职巡防大队、乡镇30 人以上的专职巡防中队,加大各级各类公路治安检查站、治安卡口、查报站和治安岗亭建设力度,完善动静结合的社会面巡防机制。要加大扶持力度,督促和帮助偏远家庭、人员偏老偏幼家庭、独居家庭安装防盗门窗和家庭小技防等防范措施,要督促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易受侵害单位严格按照

定。进一步优化“1+3”安全监控体系,加大安全检查、打非打违、隐患治理力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信息工作,牢牢掌握社会治安管理的主动权

(一)要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要充分发挥政法综治工作网络优势和专门机关的职能优势,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基层综治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治安高危人员、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安全生产隐患要认真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并通过电子档案动态跟踪掌握情况。基层综治办要把排查出来的各类治安情况、安全隐患及时报送本级党委、政府及上级综治部门。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实行快报、日报、直报和“零报告”制度。社会面大排查活动开展期间,乡镇每周上报一次,在2011年12月30日前向区综治办报告本地区社会面大排查活动情况总结。

(二)要落实受理分流、首问责任、挂牌督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各地各部门对本级排查出来的和下级上报需要协调化解的矛盾纠纷和各类治安问题、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流,区分矛盾纠纷的类别和性质,明确办理责任主体,将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当事人首次找到调解工作窗口或矛盾纠

动领导小组,组建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进一步加大对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保障力度,切实保障这次大排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严格实行大排查工作责任制,各地分管领导同志是本地区社会面大排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要把这次社会面大排查活动情况纳入2011年度平安县(区)、平安乡镇的考核内容。各级综治委要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兑现奖惩,对矛盾纠纷、高危人员、治安弱点盲点工作、安全生产隐患解决得好的要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深入、调处不力或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纠纷隐瞒不报,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直至一票否决。在具体组织实施大排查活动的过程中,要把工作延伸到每一个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特别要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强化指导,解决难题,确保不漏一个村组,不漏一个企事业单位,不漏一个家庭,不漏任何社会单元。

6.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六

为全面做好本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按照滕州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自4月起,在我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确保我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立足源头预防,全面排查矛盾隐患。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单位、本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情况,及时上报各类矛盾和问题,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率、上报率达到 100%。

2、立足事要解决,集中解决矛盾纠纷。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梳理分析和多元化解,切实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 98%以上。

3、立足维护稳定,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高度重视有激化倾向、可能引发“民转刑”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介入调处,并认真做好调处工作记录,确保案件及时得到有效化解。坚决防止可防可控的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特别是“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二、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 年4月初)我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实施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调处阶段(2017年4月上旬至 2017 年7月上旬)专项行动期间,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的原则,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全

面排查与区域排查相结合,坚持重点时期、重大节日开展集中排查,真实掌握教育系统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并着重及时有效化解,严防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排查阶段,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滚动排查,特别是对“老民师”、非公办幼儿教师、计生辞退人员等涉众型利益群体访以及多次越级上访反映问题的重点人员等,要全面收集、录入、上报。建立矛盾纷排查调处工作台帐,对摸排出的矛盾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解决方案,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工作措施,限期解决。调处阶段,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多元化解。对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进行结案和整理归档,对调处不成功的,引导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同时实行领导包案机制、联动联调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需求,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效率和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 年 7 月中旬)7 月中旬,我校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行动中的有效经验和先进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同时查找工作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明确整改措施,巩固活动成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形成校长负总责、分管主任靠上抓、分管人员具体抓的领导责任体系。要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逐级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确保百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强化工作措施。要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的重要措施,推进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行调对接等各项机制。

3、强化督导检查。要统一掌握本辖区和成员单位排查案件的总体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了解进度,对建立的工作台帐要及时调度更新,化解一起、销号一起。校领导将适时组织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因矛盾纠纷

排查不扎实、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民转刑”命案、群体性事件和其它影响恶劣事件的,将予以扣分并严肃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7.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探索矛盾纠纷调解的新经验、新路子,全力维护全镇社会稳定。

二、主要目标及任务:

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逐步减少和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危害社会安定的事件;严厉打击、查禁和取缔社会丑恶现象,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排查调处的重点是:可能引发群体性时间的涉众型矛盾纠纷,各类信访问题特别是重信重访问题,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民间纠纷。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实现“五下降一控制”(群体性事件总量下降,到县、市赴省进京上访案件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目标,为庆祝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下旬)。

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任务要求,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7月底)。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已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信访突出问题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级上报,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准确掌握。对于已经排查尚未解决的,当即彻底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落实稳控措施,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

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建立自上而下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通过工作调研、上访接访和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等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全方位排查。把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尤其要注意掌握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

三是掌握节奏,全力实施。对各级排查出的问题,要求合理、符合政策的,限期一次解决到位;已经解决、要求过高的,区别情况妥善解决;重大疑难、情况复杂的,领导包案限期解决;行为过激、制造事端的,加强法制教育,加强防范,落实稳控措施。对涉及调处解决的全局性、政策性的群体性利益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落实包案措施,确保稳控在村(社区),解决在村(社区),并逐级向上报告。

四是妥善有效处理非正常上访。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3、全力攻坚阶段(8月至9月下旬)

对因各种原因在第二阶段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久拖不决的政策性、普遍性问题和“钉子案”、“骨头案”,每案确定一个专门工作班子,拓宽思路,上下联动,全力攻坚,力求彻底解决。同时,要注重构建长效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规范化建设。

4、检查总结阶段(9月底)。

各村、社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改进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镇党委、政府将各地各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规模大、标准高、要求严,各村、社区要及时成立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活动领导小组,配强工作力量,切实组织协调本村、社区开展好工作,并积极接受县镇督察组的督查和指导。

(二)、实行领导联村,干部包社全员负责制。每名领导联系一个村(社区),每名干部包一个社,形成强大而严密的调解服务组织网络。

(三)、各村(社区)要逐社落实经验丰富,热心纠纷排查调处的矛盾纠纷信息员和调处员。原则上每社一名,由镇上颁发聘用证书,严格考核落实个案补助政策,年底进行评优奖惩,以彻底解决无人管事,大事小事难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减轻村(社)的工作压力。

(四)、各村(社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排查化解本辖区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在“事要解决”上狠下功夫,务求实效。对该排查的问题没有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意见》,和县委政府《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意见》,切实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全面完成2009年总体目标及任务,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四月份开始利用6个月的时间,在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探索矛盾纠纷调解的新经验、新路子,全力维护全镇社会稳定。

二、主要目标及任务:

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逐步减少和杜绝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危害社会安定的事件;严厉打击、查禁和取缔社会丑恶现象,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排查调处的重点是:可能引发群体性时间的涉众型矛盾纠纷,各类信访问题特别是重信重访问题,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民间纠纷。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实现“五下降一控制”(群体性事件总量下降,到县、市赴省进京上访案件下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目标,为庆祝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下旬)。

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任务要求,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7月底)。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已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信访突出问题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级上报,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准确掌握。对于已经排查尚未解决的,当即彻底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落实稳控措施,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

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建立自上而下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通过工作调研、上访接访和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等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全方位排查。把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尤其要注意掌握新的利益群体因互相攀比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

三是掌握节奏,全力实施。对各级排查出的问题,要求合理、符合政策的,限期一次解决到位;已经解决、要求过高的,区别情况妥善解决;重大疑难、情况复杂的,领导包案限期解决;行为过激、制造事端的,加强法制教育,加强防范,落实稳控措施。对涉及调处解决的全局性、政策性的群体性利益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落实包案措施,确保稳控在村(社区),解决在村(社区),并逐级向上报告。

四是妥善有效处理非正常上访。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3、全力攻坚阶段(8月至9月下旬)

对因各种原因在第二阶段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久拖不决的政策性、普遍性问题和“钉子案”、“骨头案”,每案确定一个专门工作班子,拓宽思路,上下联动,全力攻坚,力求彻底解决。同时,要注重构建长效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规范化建设。

4、检查总结阶段(9月底)。

各村、社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改进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镇党委、政府将各地各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规模大、标准高、要求严,各村、社区要及时成立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活动领导小组,配强工作力量,切实组织协调本村、社区开展好工作,并积极接受县镇督察组的督查和指导。

(二)、实行领导联村,干部包社全员负责制。每名领导联系一个村(社区),每名干部包一个社,形成强大而严密的调解服务组织网络。

(三)、各村(社区)要逐社落实经验丰富,热心纠纷排查调处的矛盾纠纷信息员和调处员。原则上每社一名,由镇上颁发聘用证书,严格考核落实个案补助政策,年底进行评优奖惩,以彻底解决无人管事,大事小事难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减轻村(社)的工作压力。

(四)、各村(社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排查化解本辖区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在“事要解决”上狠下功夫,务求实效。对该排查的问题没有[page_break]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群体性事件、重大上访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不论什么时候出了问题,都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8.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八

根据县司法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兴司通〔2012〕6号)文件精神要求,华江瑶族乡于3月份启动实施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华江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的努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为维护华江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几个月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乡党委、政府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工作高度重视,听取司法所汇报后,马上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迅速成立了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蒋勇担任,按行政管区下设四个工作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直接抓,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领导。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重点排查

针对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村务建设、水利建设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一个乡领导、调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期限。司法所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

由于乡党委、政府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各工作点和各村委会也十分重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少出村”的目标,缓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三)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预防矛盾的发生

进一步加强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三级调解信息网络,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

二、活动开展情况汇总

通过深入排查,排查时各村正在调处或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122起,其中涉及土地纠纷方面的84起,宅基地纠纷9起、婚姻纠纷4起,财产性纠纷3起,伤害人身伤害赔偿6起,合伙合同纠纷4起,侵权损害赔偿5起,其他纠纷7起。这些摸排出的矛盾纠纷现有118件已调解结束,2件正在调解,2件建议诉讼法院。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们在开展此次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组织网络还不够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方面:各个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还没有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发展比较

缓慢,适应不同领域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调解组织工作网络还没有完全形成。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才尚未起步,有专业知识、有较强调解能力、热爱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员还相当缺乏。三是社会矛盾纠纷的信息预警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排查、分析工作仍很薄弱。由于一些部门参与意识不强,各自为政的现象普遍,有些部门之间难以形成信息联动、矛盾联处的局面。各职能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

鉴于以上问题,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制度。重视人民调解员作用,鼓励调解员积极调处纠纷,把民事纠纷消弥在萌发之际。各级领导和干部要多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下力气调处历史遗留案件。

(二)加强各级联动。乡村之间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通道畅通。建立群防群治组织不动摇。社会和谐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建立健全乡、村、组、部门的群防组织。把文化水平高、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干部放到矛盾调处机构,筑牢一道防线,真正把矛盾调处在基层。

(三)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摸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新问题、新矛盾。加强司法信访综治联动中心建设,完善调处网络,发挥综合优势,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总之,通过这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了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华江和促进华江奋力崛起做出了贡献。

9.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九

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

县纪委:

根据5月15日会议要求,解决近期群众中的土地纠纷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我局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情况如下:

一、及时部署,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5月15日会议精神,5月16日我局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及各国土所所长会议,对通知进行了传达,并就如何做好这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有关股(室)、队、所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这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细致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建立组织

为了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时效,局成立了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万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峻、岳伟、郭峰、孙雪锋、及纪委书记张大鹏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信访股,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张大鹏兼任,李志远、苗雪锋、徐丽敏、王红霞为办公室成员。

三、迅速开展工作

会后,我局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各股(室)、队、所结合-1-

村信访信息员逐村逐户进行自下而上,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填写排查登记表,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包案人员和包案领导,共排查出土地矛盾纠纷苗头62起。

四、工作措施

1、深入排查,认真梳理。排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国土所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苗头,不论有无解决权限,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不论是否已经上访,不论是否交办过,只要还没有息访,都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死面。今后发生的上访,发生漏排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登记汇总上报。各所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并填写排查表,明确办案人和办案期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局信访股。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单位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责成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政策、按程序处理,并对信访当事人回访,不得无故推诿。对于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移交有关股室处理。

4、实行包案责任制。对于重大案件,明确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限期办结,明确责任,跟踪督导。

五、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一把手”是主要责任

人,包片副局长第一责任人,各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包案责任制,各股(室)、队、所要对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局及各所主要负责人每周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谋划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对每个信访案件督导到位,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责任压到人头。

六、严格责任追究

1、各股(室)队所务必按要求、按时间组织人员对土地矛盾纠纷进行横到边,竖到底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生无排查上访和无排查事故或有排查未能认真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股(室)、队、所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发生集体访或恶性上访事件没有及时向县局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报告的,视造成不良后果的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相应处分。

3、对排查出的问题,因承办股(室)、队、所不负责任没有按时解决,甚至造成事态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承办股(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及承办人的责任。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使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当成事关全县稳定,事关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县土地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基层所切实加强了责任

心,及时处理群众的涉土地信访霄云外问题,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信访事件不出县。

10.关于在全镇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我校通过开展活动,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件,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稳定。现将我校矛盾纠纷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该项活动,我校于20xx年9月上旬,在会上进行了认真部署。进行走访摸排,切实把影响安全和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出、调解好。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在这次排查调处活动中,我校坚持按照“发现的早、调处的了、控制的住、解决的.好”的工作要求,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地排查调处,不留盲点和死角。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校的热点难点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等疑难纠纷开展了重点排查调处

三、有效调处,及时化解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校坚持抓住调处这个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调解教育、协商等方法,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如:村卫生室建在校园内西侧,其负责人在卫生室后面建了一个厕所,影响了校园的整体环境,在我校领导的说服教育下,自愿拆除了厕所,改善了学校的整体环境。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我校充分以开展矛盾纠纷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1、实行定期排查制度。每星期排查一次。

2、采取分工负责制。

3、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职工家长的事件、突发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等要及时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我校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活动,切实解决了影响学校稳定的纠纷隐患和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六校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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