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论坛章程(共9篇)
1.法律文化论坛章程 篇一
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章程
(草案)
(2011年月日甘肃高校工会
工作论坛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由甘肃省高等院校工会自愿组织成立,在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二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优势和理论研究优势,联系甘肃高校工会工作实际,开展高校工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为高校工会工作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高校工会工作理论,总结交流高校工会工作经验,沟通高校工会间的联系,推动高校工会工作发展。
第四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依据全总、省总、全委和省教科文卫工会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结合高校工会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活动,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年会; 根据需要,不定期地举办专题研讨会、理论报告会、成果发布会、座谈会等;亦可根据需要,组织高校工会干部进行学习考察和联谊活动。
第五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开拓进取的原则。根据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客观
要求,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着力研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高校工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校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第六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坚持面向高校、为高校工会工作服务和“百家争鸣”的方针,努力创造平等、宽松、团结、和谐的理论研究氛围,鼓励高校工会干部和理论工作者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力求在高校工会工作的基础理论、现实热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上有所发展和突破,指导高校工会工作。
第七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视需要不定期编辑会刊、研究文集和资料。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实行团体会员制。凡甘肃省高校工会(含民办高校工会),承认论坛章程,承担会员义务,经论坛理事会通过,即取得团体会员资格。
第九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会员单位享有如下权利:
1、有参加论坛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2、有向论坛推荐理事的权利;
3、有在论坛编辑的刊物和文集发表论文、发布研究成果以及优先取得论坛印发的文件、资料的权利;
4、有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5、有自愿退出论坛的权利。
第十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团体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论坛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2、组织本校工会干部依据理事会工作计划开展群众性研究活动,及时向理事会反映情况,提供重要信息,报送研究成果;
3、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理事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4、轮流承办论坛年会和其他活动。
5、承担论坛年会和其他活动所需承担的费用,为论坛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一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会员单位凡连续两年不参加论坛活动,或不承担会员单位义务,即被视为自动退出论坛。
团体会员单位自动退出论坛后,由理事会通告全体会员单位。
第四章机构
第十二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的组织领导机构是理事 会。理事会理事由各会员单位推选产生,原则上由各会员单位主持日常工作的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担任,实行自然替补制。
第十三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理事会设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4人。名誉会长由甘肃省总工会分管教科文卫工会的副主席担任,会长由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主席担任,副会长由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副主席和部分高校工会主席担任,并由理事会推选确认。另设执行会长1人。执行会长由承办当年年会的会员单位的工会主席担任。
第十四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秘书长原则上由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一名副主席兼任,副秘书长原则上由承办年会的会员单位的工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并由理事会推选确认。
第十五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实行自然替补制,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
1、制定和修改论坛章程;
2、协商推选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3、讨论决定论坛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计划;
4、讨论团体会员单位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5、讨论接纳申请参加论坛的团体会员单位;通告自动退出
论坛的团体会员单位。
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七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工作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
第五章经费
第十八条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的活动经费由各参加活动的团体会员单位共同承担。省教科文卫工会根据需要给予适当补贴。
各会员单位应承担的活动费用由承办会议和活动的会员单位作出计划,理事会讨论审定,实行一次性结算,并在活动结束时,向参加单位通报经费使用情况。
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的日常活动经费由省教科文卫工会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甘肃高校工会工作论坛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理事会。
2.法律服务所章程 篇二
第一条:依据司法部《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为规范法律服务所的执业行为,特定如下章程。
第二条:本所职业场所:
第三条:本所主任由同志担任,主任的职责是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负责法律服务所的展业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所的服务范围与人员管理以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第五条:本所建立所务会议制度,民主管理本所重大事项、所务会由本所工作人员组成,行使下到职权:
1、制定本所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制定本所管理制度;
3、审议本所工作总结;
4、审议本所预算报告和重大财务开支;
5、审议对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辅助人员的奖励、处分;
6、其它需要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本所从业人员实行聘用制,应聘人员必经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凡违反职业纪律、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和本所章程、制度行为或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本所工作者,视其情节,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
应的处分。
第七条:本所的财务管理实行依法纳税,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所单独设立账户,由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目,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程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八条:本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与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遵守职业道德、执行纪律等情况挂钩,实行一案一酬、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九条:本所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落实重要案件报告制度。
(二)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行纪律和服务质量、效率的检查,落实监督考评和处分制度。
(三)自觉接受委托人和社会的监督。
(四)统一收费,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五)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六)结案归档,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所停办。应当在完成善后清算工作后,由县司法行政机关收缴执业证书、印章、票据、卷案及有关文件,报请原核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本所章程的修改,应当在区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由所务会议决定,由区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原核准监管核准。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本所被核准设立登记之日生效。
年月
3.公司章程修改行为法律意见 篇三
(范本)
××××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贵公司章程修改行为,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本所已委托×××律师对本次公司章程修改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事实进行了审查验证和核查,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改行为所依据的增资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行为所依据的增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报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用于增资的资产已经缴纳,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资方式合法、有效。
(其余5700余万增资的出资方式、资产来源等情况说明)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改行为程序合法性审查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所涉及的章程修改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合法,并报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经验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文件真实性审查 1.文件审查 贵公司于委托时提交的《 》、《 》等材料,均已核对过原件,确认此等文件真实性。
2.相关审批机关的批文
贵公司于委托时提交的《 》。对此相关审批机关的批文,直接确认此等文件内容合法性,不作实质性审查。
3.中介机构资质及其制作的文件
贵公司于委托时提交的《 》。对此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件,相关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资质,均已核对过原件,确认此等文件真实性。
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件,直接确认此等文件内容合法性,不作实质性审查。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章程修改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律师事务所(公章)
4.法律与行政学院分团委章程(新) 篇四
第一章:政法系分团委简介
第二章:总则
第三章:分团委委员
第四章:分团委组织制度
第五章:分团委工作制度
第六章:分团委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第七章:分团委学生干部、干事考核制度
第八章:分团委内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政法系分团委简介
我系分团委是政法系党支部领导下的分团委机构,学生和党组织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是学生和干部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分团委设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我系分团委以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代表和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根本利益为指导思想,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并且在系党支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日常的团务工作。分团委各部门努力协作,深入团总支、各班团支部了解共青团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同学们的思想动向,解决各支部在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各项有意义的校园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努力为同学开创一个可发展的空间。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政治与法律系分团委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
第二条分团委的工作指南: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为依据,以校团委、学院党委的工作为指导
第三条分团委的宗旨:团结进取、求实创新、严于律已、服务大众
第四条分团委的意识:服务意识、贡献意识
第五条分团委的基本任务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各级学院团员青年。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三)加强学院广大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发挥团总支的先锋作用,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文化素质与政治思想觉悟。
(四)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枢纽作用。关心学院广大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同学服务,及时向上级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定期不定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积极参与和配合学院搞好团组织工作和学生会组织工作,致力于学生管理。
(六)带动全院学生活动,组织全院学生学习党、团思想,致力于把全院学生培养为有
理想有道德有学问的、具备综合素质的优秀学生,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国家之栋梁,有用之才。
(七)要发扬团的优良传统和先锋作用,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法政学院团委建设为教育青年团员的坚强核心。
第三章 分团委委员
第一条 凡属本院学生团员,均可报名竞选成为委员。
第二条 加入团委的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团委的章程;
(二)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思想品行素质良好。
第四章 分团委组织制度
第一条分团委组织机构
现分团委现有团委书记一名,团委副书记一名;设有组织部、宣传部。法律与法律系分团委人员中,除分团委书记由老师担任外,其余包括分团委副书记以及各部门委员均通过自我推荐,系内面试,并政法系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分团委各成员必须思想上进,品行端正,富有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乐于为同学服务。自身学习优良,有一定的组织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分团委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分团委书记:由熟悉团组织工作的资深老师担任,主管团委全面工作,直接对学院团委和学院党委负责。
主要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服从院党委、团委的领导。
2、经常了解全院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和解决有关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3、指导和督促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负责考核各学生干部。
4、贯彻执行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定期向系领导、系团委学生处等有关组织汇报本团委的工作情况。
6、负责系团委计划内经费开支的审批。
(二)分团委副书记:由团员学生代表通过竟聘选举产生。直属于分团委书记管辖。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和有关精神,配合院学生会等有关组织,针对本系分团委的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团员青年的特点,提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落实意见,并经常了解全系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和解决有关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2、积极配合分团委书记开展团委的各项工作,监督各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3、针对分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建议与计划,提出方案交由系分团委书记审阅。
4、贯彻执行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定期向院领导、院团委学生处等有关组织汇报分团委的工作情况,搞好总结。
(四)组织部主要职责:
1、指导系各年级团总支工作,了解席分团委和各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进行安排并提出计划和建议。
2、开展组织团组织各项活动,定期召开团组织的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
3、做好每年新生团员的教育活动,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和团组织情况的统计,审批、接受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4、负责全系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和团员档案的管理。
(五)宣传部主要职责:
1、及时宣传系分团委的各项决定与会议精神以及系活动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院党委、院团委的工作重点,提出分团委每宣传工作的计划。
2、对系内重大活动及时追踪报道,并加强与外系的联系。
3、定期召开各班团总支宣传委员会议,安排落实宣传工作。
4.、积极完成系内节日或活动的宣传布置工作。
5.、根据实际情况,经常组织文学、书画、演讲、摄影等多种内容的比赛活动配合分团委其它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七)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及分团委委员会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部门本职工作。
2、部门形象与系品牌建设。
3、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
4、与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
5、与系各班团支部之间以及与系学生之间的关系处理。
第六章分团委工作制度
第一条 开展活动流程
系分团委活动开展应遵循“计划——预算——确定方案——宣传——实施——总结”的流程。系分团委每学期前二周内应制定工作计划,由各团支书、各部长、团委委员分别提出设想,而后经系团委例会讨论形成该学期工作计划。系团委的每项工作在正式开展之前,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拟订详细的策划书及详细的活动经费预算,在院团委例会上共同讨论、修改,交系团委书记审批。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在当天做好该活动的小结,并向总负责人、团委书记,以及网站、宣传部门等发送稿件,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条 责任制
系分团委的工作基本以项目的形式进行分工,按照项目的内容与系分团委成员的特长将工作项目进行适当的分配,并选择适当的成员作为项目的总负责人开展工作,总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且有权要求各部门进行配合。系分团委成员必须对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负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如果由于个人的疏忽,不慎导致的失误一律由个人承担。系分团委的计划及决策方案必须经系团委的主要成员(2/3)同意方可实施。
第三条 存档制:
系分团委的各种有关的资料均由办公室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以便查阅或为下一届分团委提供参考及借鉴。
第四条 例会制:
系分团委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各主要成员应随时保持联系,积极交换意见以保证信息的畅通。
第五条 任期及考核
系分团委的任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两次考核,考核时间在每学期的期末,考核结果予以存档。新一届的分团委成员一旦接受聘任必须提交一份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任期间必须认
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如在工作中有重大错误,可由系分团委集体讨论提前予以免职。
第六条考勤制度:
(一)接受到系分团委会议活动通知单、网上直接告知、手机短信或口头通知者,必须准时出席。
(二)召开会议前,分团委委员须自觉提前五分钟到场;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主任处,经办公室主任签名批准后方可生效;假条将交办公室存档。
(三)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分团委干部无故缺席一次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两次未到取消评优资格。
(五)每次会议或活动后,办公室填写“考勤表”并存档。
第七条其他细则:
(一)各部负责人应明确本部门主要职责与性质,积极开展与本部门及学生会负责操作活动部门密切相关的活动。
(二)各部门有独立策划活动的权力,但必须协同学生会负责部门,做好书面活动计划交分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审理,批准后交由学生会指定负责部门执行。计划书应包括活动目的、活动组织机构、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对象及范围、经费及来源等,策划者对活动负责。
(三)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上交书面反馈材料,以便存档。
(四)活动经费必须科学预算,不能透支,并且控制在一定金额范围内。
(五)活动期间,分团委各部门连同学生会负责部门应保持高度团结,紧密合作,活动部门请求帮助时,其他部门应尽最大的努力给予帮助。
(六)分团委各部门应与学生会各部门保持紧密,共同协商,共同协调,使活动达到最佳效果。
(七)各部副部长应积极工作,尽力协助部长做好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部长反映。部长与副部长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八)分团委委员会各成员应充分发挥“智囊团”的角色,及时准确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便学生会各项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九)分团委各成员要具备敏锐性,应当和其他学院的职能部门建立横向的联系,了解其他学院活动的开展情况。
第七章分团委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为了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的学生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原则,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更好的代表和维护同学们的权益,真正做到为同学排忧解难,做到暖人心、稳人心,在广大同学心中进一步树立团委的良好形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干部纪律和要求
一、学生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品质修养
(一)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三)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四)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五)要有“服务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二、学生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一)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二)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团委工作,善于完成工作任务;
(三)要从实际出发,要有民主意识和求实创新精神。
第二条分团委学生干部任聘管理原则
(一)学生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聘原则;
(二)部分干部可由分团委全会讨论,提出后选人名单。经系领导审批,聘请工作能力强、思想觉悟高、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担任;
第三条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者,可向分团委书记申请辞职,经批准即可离职:
1、能力不够,开展工作有困难;
2、不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
3、其它特殊原因。
第四条有下列之一者,应主动申请辞职,经分团委批准常务委员会有权罢免:
1、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有损于学生会形象行为者;
2、严重失职,工作很被动或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
3、学习不认真,成绩在班级中排名居后者;
4、例会三次无故缺席者;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应于法律与法律系分团委委员会。
第二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法律与法律系分团委委员会。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5.法律文化论坛章程 篇五
修订后的公司法即将于1月1日起施行。在这部新的公司法中,大量任意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的采用,使公司章程获得了更多灵活规定的空间,这对于改变我国公司章程千人一面的状况,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灵活应对市场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公司法的修订,也对拟定公司章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一方面要求公司章程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另一方面也要求公司章程要对公司法中授权或需要由公司章程予以规定的内容尽可能详细地做出相应规定,以增强公司治理中的可操作性、避免争议。本文现根据新的公司法,就可以或者需要由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进行规定的内容进行如下初步分类与分析。
一、公司章程的自由规定权
指公司法对于公司的一些组织和行为没有作出任何强制性的规定,而是把其完全授权给了公司章程,由公司章程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自由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这部分内容在《公司法》中找不到具体规定,因此,一旦公司章程遗漏了对这些问题的规定,就会在公司的实际运营中产生无法可依的状态,大为增加纠纷产生的概率。所以,这也是在拟定公司章程时必须做出相应规定的几个问题。这几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必须由公司章程自由规定的问题是:
1、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解散事由
《公司法》第十二 条将公司的经营范围完全授权给公司章程予以规定,因此,在设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时,除了注意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外,其 他经营范围只要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并经过依法登记即可。一般而言,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规定为: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 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 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的存续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取决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因此,公司章程中对于营业期限的长短和其他的解散事由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自由约定。
2、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的限额
修改前的原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修改后的公司法删去了这一限额规定,将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是否设定限额的问题授权给公司章程予以规定。修改后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为了降低公司经营的风险,公司章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外投资或担保的限额问题。
3、股东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其中,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需要我们在拟定公司章程时,必须对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做出具体规定,比如规定为每年召开一次或几次,或者在每年的若干个具体日期定期召开等。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设董事会,其成员应当为三至十三人。但是,对于董事长、副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确定,还是由董事会确定,还是通过其他方式选举产生,公司法并没有做出任何强制性或指引性的规定,而是将其完全授权给了公司章程予以规定。
5、执行董事的职权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因此,虽然执行董事的职权也完全由公司章程予以规定,但从该法条的规定上说,笔者认为,在公司章程中设定执行董事的职权时,可以参照公司法关于董事会和公司经理的职权予以设定。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上述5个问题外,就公司章程的固有性质和基本功能而言,只要是公司法没有进行强制性规定的问题,则公司章程都可以进行自由规定,这不仅可以增强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宪法”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也可以有效减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之间的矛盾和摩擦,使公司在更规范的法治轨道上顺畅运行。
二、公司章程的受限规定权
针对公司的一些组织或行为问题,公司法已经规定了一个基本的限额或范围,在这个限额或范围内,公司法授权公司章程进行相对自由的规定或选择。因此,相对于公司章程对某些问题的自由规定权而言,此类问题的规定权限可称之为受限规定权或选择性规定权。公司章程的5项受限规定权内容是:
1、董事的任期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的规定,董事的每届任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具体每届任期的长短可以由公司章程在此范围内自由规定。
2、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设立监事会,则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并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的具体比例可在此最低限额以上由公司章程规定。
6.法律文化论坛章程 篇六
CLO高峰论坛(××)
活动策划方案(预案)
时间:20××年10月 地点:××〃××
主办:×××××联盟(SGLA)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ACC)中国企业家协会 承办:×××××事务所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CLO高峰论坛(××)
一、论坛主旨及目的
值“×××联盟”成立之际,在××××召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CLO高峰论坛”,旨在导入国际律所先进服务理念,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探讨、引领高端法律服务模式,深度服务、主动防范,构建符合中国企业运行规则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推进××乃至中国经济及法制建设作出努力。
二、论坛组织机构
主办:××联盟(SGLA)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ACC)中国企业家协会(CEC)承办:××××律师事务所
三、论坛时间
2007年10月22日(周一)全天。2007年10月21日(周日)报到。
四、论坛地点
××省××市〃西湖国宾馆
五、论坛规模
本次年会规模为120人左右。其中包括:
(一)主办单位代表20人左右;
(二)联盟律所代表16人左右;
(三)政府相关嘉宾(国资委、司法厅局等)20人左右;
(四)相关协会嘉宾(律协及其他相关行业协会)14人左右;
(五)客户嘉宾30人左右;
(六)媒体记者20人左右。
六、新闻焦点:
◈
××联盟(SGLA)成立的划时代意义
◈
组建法律服务第一集团军 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法律服务业国际化
◈
企业家应学会运用法律‘外脑’,防范风险即创造利润
七、论坛议程(待议定)
9:10 本所领导—致欢迎辞 议题一:律师服务业的变革和发展趋势
9:40 ×××(司法厅)--律师服务业的变革和发展趋势 10:10 吕立山(路伟所)--全球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和法律行业发展趋势 议题二:企业法律部与外部法律顾问合作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10:40 ×××(国资委)--中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与外部顾问资源整合 11:00 ×××(联盟所)--挑战企业“小”法务部,使其大有所为 11:20 ×××(本 所)--如何开展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12:00-13:00 嘉宾午宴
议题三:律所管理创新与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律师团队支撑 14:00 ×××(本 所)--律所管理创新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14:30 ×××(本 所)--合同管理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15:00 -16:45 嘉宾讨论:律师与企业,需要共同成长 主持人:×××(所律师)
讨论嘉宾:吕立山、×××(企业管理层代表)、×××(企业法务代表)、×××(律师)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CLO高峰论坛(××)
需要进一步明确或落实的事项
以上仅为框架性草案,相关事项尚需所务会议进一步定夺。
一、论坛名称及主旨,提请审议确认。
二、拟邀请嘉宾和及发言嘉宾的发言主题,提请议定。
三、建议增印编印《论坛专刊》,内容定位:律所介绍、律师产品(法律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介绍、国内外法律服务模式动态、国资委相关要求等等。
四、建议在所务会议下设“论坛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论坛会务相关准备工作及执行。
1.会务组:负责场地落实、会议通知,负责会议礼品准备,负责印制会议资料,负责会场布臵,负责食宿安排。
2.接待组:负责邀请会议嘉宾,负责嘉宾接待;负责落实客户单位邀请名单,并分头落实对口接待工作。
3.文秘组:负责论坛会务议程、议题等的沟通确定,负责相关领导讲话稿的对口联络和落实。
4.宣传组:负责落实新闻通稿,负责媒体接待及媒体发布跟踪。
五、其他
1.《论坛专刊》的定位,可考虑与日后业务推荐材料兼容,适当可予多印。2.如时间允许,建议区分行业定制“××行业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模型”,比如:《公用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模型》、《商业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模型》、《服务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模型》……;同时,也可按照专业块定制《××(专业)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模型》,比如:《企业劳动关系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模型》……。——以彰显本所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研究深度。
3.本所之前已经在该邻域做的一些案例,如有价值,请所里安排律师予以提炼。
4.联系路伟所提供足够数量的《法律风险观察》第九期及其他相关资料。
六、论坛费用和预算
(1)酒店 场租:6000元/天
礼仪小姐 :10人 共1000元 主持人:3000元
餐费:150人X100元= 15000元(2)物料
礼品:150元X 150人= 元 请柬 :200个X 2元=400元 论坛画册: 元 手提袋: 元 绶带: 展板: 条幅:(3)媒介类
报纸广告: 元(二分之一彩版)记者费用: 10人X 500元=5000元
金额: 元
广告公司统控费用及税金: 元 总计金额: 元/场
七、会前准备
◈
会务类
〃联系音控和摄影师
〃联系酒店、主持人、礼仪小姐 〃整理背景资料、论坛会议资料 〃准备发言稿 ◈
媒体关系类
〃确认被邀请的媒体和嘉宾; 〃邀请媒体;
〃 对媒体进行跟进; ◈
媒体设计类 〃报纸广告、◈
物料设计类 〃宣传单;请柬;
〃会议嘉宾卡、绶带、论坛刊物、礼品袋 〃展板、指示牌、背景牌、接待台 ◈
会后工作
7.法律文化论坛章程 篇七
1.下列属于经人工改造的环境的是(C)
A.矿藏
B野生生物 C 人文遗迹 D自然遗迹 2.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不包括(D)
A.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B地方环境标准 C 地方政府保护规范性文件 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环保规范文件
3.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B)
B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提准项目设计任务书
D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项目主管部门部门方可提准项目设计任务书 4.流域水电规划编制(B)
A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篇章或者说明 B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煤炭发展规划编制(A)
A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篇章或者说明 B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6.规划环评的责任主体(A)
A无论是篇章还是报告书责任主体都是划编制机关 7.规划环评公众参与(A)
A只有专项规划才实施公众参与
8.某一生态影响型规划项目,规划环评报告书遗漏了生态影响,审查小组给出的审查意见应该是(D)
A.重新编制报告书 B不予通过
C进行修改后报批
D进行修改后重新审核
9.规划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不予采纳,应(A)A.逐项就不予采纳的理由作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 10规划环评的工作原则(B)A.科学公开公正 B客观公开公正 C公开公正公平D客观公正公平11.宾馆数不属于敏感区(不属于)12.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B)
A对于影响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机关可以再次举行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 B 建设单位报批后,公布…….13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需要重新审核(B)
ACD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厂址发生变化 B 报告书自审批之日起超过3年。
14.下面项目市局没有权限审批审批的是(B)A化工 B铁合金 C造纸 D酿造
15.资质单位变更名称,应在(A)备案至环保部 A变更后30日内 B变更后三个月内
16.资质单位业绩要求(有效期内5项报告书或者报告表)17某环评单位拥有建材火电、冶金机电和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资质,请问其可以承担的项目(D)
A 化工 B 输变电 C 核工业 D房地产项目报告表
18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故,要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的是(B)A 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B造成污事故的单位 C 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主管部门 D当地人民政府 19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提交材料,正确的是(C)
A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附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表或者调查表
B 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表,附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登记卡
C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表,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表或者调查表
D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表,附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或者调查报告
20申请环保验收的期限(试生产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申请)21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防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一年,如需延长期限,(须报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2.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防治,错误的是(D)A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脱硫除尘技术
B企业应对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采取控制措施 C 在集中供热区域,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
D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的硫份和灰份,禁止高硫高灰煤炭开采 23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24.禁止向海洋倾倒废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建立(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26国家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27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围建立准保护区 28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不能做的是:(D)A养殖 B.旅游C.垂钓 D新建排污口 29农业生产中,(推广农药和化肥-----推广生物农药)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 31危险废物的定义
32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装置,应该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和卫生主管部门同意
33.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能够混合,安全处置后危险废物能否和一般固废混合运输? 34.不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罚
35.滨海湿地的定义(超过6米)36属于海洋工程的是(A)
A盐田 B 滨海火电站 C滨海核电站D 滨海风电站 37关于放射性固体废的(B)
A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实行近地表处置 B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实行深地质处置 37禁止有害固废做肥料或者造田
38有关船舶水污染防治的(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39 循环经济首推减量化
围垦河道(禁止围垦,如需围垦需要科学论证报批)
4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所称土地沙化指(人类不合理活动所导致的)42已经沙化土地范围内,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 43不属于基本草原(一般放牧地)
44文物保护单位建筑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方案经相应级别文物保护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45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46占用林地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47严禁采伐的是(革命纪念地林地)48仅能抚育和更新(国防林)
49内部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应按:核心区和缓冲区执行
50采矿开采面发生变化,导致上面居民墙体出现裂缝,应采取的措施,(后评价)51基本农田
5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内,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该得到谁的批准。(A)A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
B原规划的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部门等 53 桥梁桥底高度(高于涉及洪水水位,留有超高)54可以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活动是(D)A开山、采石、开矿、开荒 B乱扔垃圾
C修建存储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D 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55风景名胜区修索道(B)
A、国务院,B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C省政府,D市政府 56 占用基本农田,补同等质量和数量的农田 57基本农田未禁止的行为(兴修农田水利)
58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应远离居民区,设置安全防护距离
59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和加气站外,其他重大危险源危险源需要…..60 海洋工程拆除,需要报该项目环评工程报告书主管部门审批,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6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未包含允许类
62.生态脆弱区的治理情况(2020年40%以上区域得到治理)63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保护动物毁坏庄稼,赔偿单位是:(C)A自然保护部门 B野生动物主管部门 C当地人民政府 63 限制、禁止使用、出口、销售设备名录 64生态脆弱区和功能区(限制开发)
65生态脆弱区规划的出发点(保障国家和生态安全)66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多选题
1、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由谁负责,是道多项题
3、审查小组审查内容()
4、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包括的内容,是道多项题
5、规划环评公众参与情况()
6、审查小组不予受理规划环评()A 应当编制报告书,编制报告表的 B 应当编制篇章或者说明未编制 C应当简化未简化的 D
7、生活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标准()一级保护区《地面水环境质量量标准》Ⅱ类
二级保护区《地面水环境质量量标准》Ⅲ类
8、有关基本农田的(ABD)A粮、棉、油生产基地的耕地 B蔬菜生产基地
C有良好水利及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 D农业科研、教学实验田
9、在沙漠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ABCD)A概况 B防沙治沙
C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D对周边生态功能区的影响
10、城乡规划法适用范围:(ABCD)
a城市规划区、b 镇区 c村庄建成区 d根据规划需要控制的地区
11、禁止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的(ABCD)
A垃圾焚烧厂 B污水处理厂C输电线路 D自然保护区
12、国务院批准的项目()
13、国务院批准的占地
14、生态脆弱区()热带雨林沙尘暴源区
15、越权审批环评文件()
16、环评文件失实()
17、地方标准制定
18、企业技术改造(污染物处理技术;经济合理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
19、环保纠纷处置(环境监管部门也可以处理;当地环保部门;人民法院)20、环保设施未建成投产()
21、水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范围()
22、河道管理条例适用范围
23、野生动植物保护法适用范围()
24、向水体排放废水
25、饮用水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
26、固体废物防治原则()A总量控制 B无害化 C资源化 D减量化
27、开发海岛()引进动植物物种,经科学论证后可行;港口可以停船
28、循环经济再利用和资源化()
29、有条件使用再生的地区,禁止使用新鲜水(漏掉了景观用水;道路清扫和绿化用水)
30、跨流域调水的影响区域(调出区调入区和流经区域)
31、开矿不得开采区域()
32、加强监管制度(ABCD)
33、控制高能耗项目过快增长的(漏掉了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告制度;差别电价,高污染产品出口政策;
34、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目标
8.法律文化论坛章程 篇八
辅仁大学法律学院学生圆桌论坛在人大
法学院举办
12月15日上午,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命的爆发对英美双方都有一定的教诲和启示。以北美独立战争为例,探究宪法斗争如何转为革命,对当今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之间的宪制性事务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最后一位发言人是辅仁大学刘静婷,她的发言题目是《从全民健康保险法的变迁探讨医疗崩坏问题》。她介绍,全民健康保险是台湾最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透过公权力介入制定法规强制纳保,现已有超过99%的台湾民众加入,但仍然存在着因给付而导致的收支不平衡现象。她藉由回顾健保法的制定与修正,并观察历次给付制度的改变,详细探讨了医疗崩坏问题及其修正建议。发言结束后,辅仁大学宋佳恩、中国人民大学涂龙强、辅仁大学周玥、中国人民大学王建睿和辅仁大学黄翊翔分别对上述报告进行评议。吴志光教授和姚孟昌助理教授也进行了与谈。随后本单元进入了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师生热烈讨论,畅所欲言,就前述公法问题深入交换看法。
民法篇
(一)(撰写人:陆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生)
民法单元
(一)于我院明德法学楼602会议室进行,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博士后许可主持。论坛上,两校同学就情势变更、两岸场外交易的比较分析、劳动法制定、以及肖像权和著作权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主持人许可博士后首先对辅仁大学同学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短回顾了自己与台湾,包括辅仁大学、台湾大学等高校的渊源。在简短的问候后,来自辅仁大学的张芷芸作为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采用对双方都公平的解决途径。
评议环节中,来自辅仁大学的郭展玮重点分析了任亚男同学的报告,指出该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但提出两岸目前在学术和立法上就肖像权的侵权要件均存在争议,并进一步对报告中的案例分析提出了建议,例如在报告案例中提到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肖像转交他人使用构成侵权,发言人注意到没有侵害著作权人的权利不代表没有侵害肖像权人的权利,但可以对此处的请求权基础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此外,在未构成表见代理时,摄影师伪造授权并不必然导致杂志社不侵犯肖像权人的肖像权,报告人应将这一点纳入考量;最后,郭展玮同学对肖像权和著作权是否真的存在优先顺位提出了质疑。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张异冉博士主要就徐凯同学的报告进行评议,指出该选题非常敏锐地捕捉到我国证券市场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并就场外交易市场的相关宏观问题进行了分析,具体回顾了中国现有的证券相关重大文件以及政策方向,并分析了相关监管上的规定及其转变;并指出徐凯同学在使用相关术语时严谨性方面存在欠缺,例如“多层次资本市场”这一用语过于广泛,不太适用该报告的语境,将“资本市场”改为“股票市场”更为精确;此外,在讨论大陆地区的核准制时也存在用语含糊不清,未区分“发行”、“上市”、“交易”等概念的问题。
来自辅仁大学的高筱茹同学从两岸法律对比的角度就徐凯同学的报告进行了评议,简要介绍了台湾证券市场,包括上柜、兴柜和最近设立的创柜市场等主要组成部分,在这三个市场上市有不同的条件,兴柜上市的条件较上柜较为松散,原因在于设立兴柜的目的是为中小型企业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提供方便,创柜板市场的定位是为具有创新能力的非公开发行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的筹资机制。台湾实施兴柜市场多年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其配套股票交易规则并不完善,有时甚至比上柜市场交易的限制更为严格。报告中的新三板形态与台湾的兴柜市场具有相似之处,大陆可参考台湾方面兴柜市场出现的相关问题来完善自身的制度,例如进入门槛虽然低,但也要考虑配套设置,否则为保护投资人而设立的交易限制过多反而会降低其投资意愿;并且应该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来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市场的发展。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谈、提交权威机关解释等程序性方式来消除。
对于徐月笛同学的发言,程冠婷同学提出三点:一是形式要件缺失是否一定导致物证鉴定意见的不合法?二是物证鉴定意见是否具有独立性?三是专家辅助人应该是证人身份还是鉴定人身份?徐月笛同学的回应:一是大陆地区《刑事诉讼法》仅对“鉴定人、鉴定机构没有签名、盖章”的形式缺陷予以排除,如果鉴定过程、鉴定方法等其他涉及鉴定的事项实际是合法的,只是在文书形式上有所不足,还是可以认为该鉴定意见是合法的;二是如果物证的提取、保管、使用不当发生在鉴定意见作出之前,则鉴定意见一定是不合法的,但如果在鉴定意见作出后物证灭失,存在物证保管链制度的情况下,可以追究保管人的责任,但已作出的鉴定意见在证明合法后可以采用;三是鉴定人是庭审前作出鉴定意见的人,与专家辅助人不同,而且由于大陆地区的证人仅指知晓案情的人,因此与专家辅助人亦不相同。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学界仍在讨论之中,尚无定论。
刑法篇
(二)(撰写人:李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在陈璇副教授的主持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和辅仁大学的学生就刑法问题进行了学术交流。
首先发言的是陈崇光《假释制度之探讨----以三振法案为中心》。他首先讲了2015年2月11日在高雄市高雄监狱发生的狱中人犯挟持人质事件,这是他写这篇文章的原因。接着他讲了假释的意义、假释的起源于沿革、假释制度的理论基础、假释制度的性质、假释制度的优劣与存费争论。然后他讲了三振法案的引进、三振法案的意义与沿革、三振法案面临的问题、台湾与加州三振法案的异同、台湾引进三振法案的疑异。最后得出结论:赞成假释制度。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苛、生命刑和自由刑哪个更有利于打击犯罪、贪污和贿赂的关系。然后同学们进行了回应。
总的来说这次学术交流是成功的,双方都做了充足的准备,十分精彩。刑法篇
(三)(撰写人:郭晓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下午15:10-17:10,于明德法学楼602会议室分会场举行圆桌会议的刑法组论文交流评议,讨论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魏晓娜副教授主持。
发言人的发言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来自台湾辅仁大学法律学院法研所刑法组三年级的江孟洵同学率先发言,发言题目是:窄门尚未开足?简评2015年刑事再审之修法—以后丰大桥案为例,对台湾地区15年的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进行论述,并认为修法程度远远未达到民众预期。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三年级的李丹同学发言题目为:论虚拟财产刑法保护的正当性及其路径。针对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是否与传统意义上财产可以划等为中心进行探讨,向大家介绍目前为止众多学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并逐个分析研究,得出虚拟财产应当受刑法保护及应修改刑法将其入罪的结论。最后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向琳玉同学带来:“论我国绝对不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严重危害行为的防控”为题的发言。
发言环节结束后进行上述论文的评议环节,每人控制在10分钟左右。
首先台湾辅仁大学法律研究所公法组一年级的宋佳恩同学对李丹同学的论文进行评议,在充分肯定李丹同学的学术成果后,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接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三年级郭晓明同学对江孟洵同学关于“刑事再审制度修改”的论文进行评议,并结合两地现实情况对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再审制度做出对比,并指出台湾地区的刑事再审制度的谨慎修法也是一种对司法负责任的做法;最后 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四年级的黄莉媛同学对向琳玉同学的论文进行了点评和问题提出。
9.茶文化社团章程 篇九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性质
社团全称“沈阳工业大学茶文化社团”,以全校茶文化爱好者为基础而创建 的社团组织。接受校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社团目的丰富校园文娱活动形式;给热爱茶文化的同学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传承弘扬中华民族茶文化。
第三条社团宗旨
以浓厚而悠久的茶文化作为文化底蕴,继承佛家茶与感悟、道家茶与养生、儒家茶“心造极,韵自成”的宗旨,打着“以茶会友”的口号将茶真正融入我们的生活、学习中。成员能够从茶中品味人生、从茶中懂得道理、从茶中得到行为的规范,同时大家也在社团中畅所欲言、结识挚友、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做一个高雅脱俗、热情向上、平易近人的茶人。
第四条社团类别
第二章成员
第五条成员资格
对茶文化有深厚兴趣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
第六条审核成员基本准则
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有义务奉献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沈阳工业大学校纪校规和茶文化社团章程。
第七条社团成员的权利
1.学生有权按照团体章程自由的加入或退出本团体。
2.团体成员有权了解其所在团体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团体的管理 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3.学生团体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校纪校规,损害集体和成员的利益,团体成员有权向学生团体联合会反映问题和情况。
4.团体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团体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5.团体成员应积极参加团体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就团体的建议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团体的健康发展。
第八条社团成员的义务
1.遵守社团章程,接受社团领导。
2.积极对外宣传社团精神,为社团提供可行的策略谋求长远发展。
3.成员中途退出需要向组织说明。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1.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2.在社团内部结邦拉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社团 名誉者。
3.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者,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者。
4.多次不参加社团举办的集体活动者。
第三章社团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第十条社团的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上级部门划分的经费;
3.向社会企业筹集的赞助;
4.其他正当来源。
第十一条管理办法
1.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2.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3.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
手续。
5.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沈阳工业大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学联和校团
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开。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四名。
第十三条会长行使的职权
1.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2.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议的落实情况。
3.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的计划。
5.协调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
6.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及分管各机构。
第十四条组织机构产生办法
竞选制和任命制。
第十五条部门
1.茶艺表演部:本部是茶文化社团的特色,以学习茶艺技能为主,负责各大型活动的表演项目。茶艺表演是在茶艺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通过各种茶叶冲泡技艺的形象展示,科学的、生活化的﹑艺术的展示泡饮过程,使人们在精心营造的优雅环境氛围得到美的享受和情操的熏陶。
2.外事部:主要负责与外界以及其他社团融洽交流,大型活动的经费问题。利用
赞助商提供的赞助资金举办活动,宣传其产品,使活动顺利展开,而
且扩大在校内的影响,树立良好的形象,在举办活动的同时,使同学
们得到益处,同时加强社团与外界的交流。
3.常务部:管理内部日常事务。例如学习茶艺之后的杯子整理。
4.宣传部:宣传本社团举办的各种活动,传单、海报制作。主要在校园里传播茶
文化,普及茶文化知识,让每一位同学都了解茶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传
统文化。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沈阳工业大学茶文化社团。
第十七条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
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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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中心章程09-12
在首届篮球文化论坛上的致辞08-30
旅游文化协会章程08-31
税收相关法律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06-28
应用科技大学法律法律论文09-30
项目投资相关法律风险的法律意见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