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讲话稿(共6篇)
1.土地讲话稿 篇一
土地日领导讲话稿
今天,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其主题与过去两年一脉相承,均与节约集约有关,足见节约集约不仅是场攻坚战,更是场持久战;不仅要大旗长期高扬,更要全线飘红。
荀子有言:“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吕氏春秋》也云:“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这些都充分说明,节约集约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核心战略,是xx科学发展的时代命题、重大任务,是实现xx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本途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将其作为核心工作严格考核,将土地“三项清理”由国土一家之为上升到市级中心工作强力推进,将国土资源创模活动纳入“六城同创”全市开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惜地如金、管地如钱,算好经济账、土地账;要求国土部门围绕“时间、空间、效益、质量”四维集约目标,加强政策供给、制度设计和抓手创造,初步形成了“1+X”节地政策体系、“1+12”节地制度体系和节地的整体合力。
置身于新常态的时代坐标,面对大招商大建设大势,面对稳增长调结构平衡,面对“三个强市”目标,作为节约集约战略的贯彻落实者、组织推动者、宣传传播者,国土部门理当观大势、谋大事、懂全局、管本行,在节约集约发展战略中全面担当、施展作为。而新一周期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就是重要契机、重大抓手,必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着力打造“万顷良田幸福工程”。“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要突出“五大保护”,在土地整治中保护、规划管控中保护、统筹激励中保护、严格执法中保护、完善制度中保护。要常怀忧患居安思危,珍惜好新增耕地后备资源,管理好新增耕地指标,适应好中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要在耕地保护措施上开动脑筋积极探索,切实解决好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切实管理好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切实推广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努力把耕地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把耕地保护职责落在群众心上,确保年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万亩、新增耕地1.6万亩,确保卫片执法问责比例始终控制在5%以内。
二是着力打造“绿水青山生态工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要突出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等工作。要突出两权管理,实行采矿权一律公开出让、出让合同到期一律不再延续、要求扩界一律不予批准等规定,综合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管住两权。要突出储量管理,确保储量动态年度报告制度全覆盖,确保资源补偿费足额征收及时入库。要突出矿环管理,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恢复”、“边开采边治理”规定,加快“三线三边”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既要发展矿业经济,更要交出一张留住绿水青山的完美答卷。
三是着力打造“科学发展保障工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工作必须始终做到与党委政府不谋而合、深度融合、贴近服务、跟进落实”。要突出空间保障,调整完善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好永久基本农田,协调好“四规”关系,确保xx市未来重大项目能落地、重点发展区域有空间。要突出用地保障,着力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全国试点,确保继续实现“只要有项目、就能保用地”。要突出阳光地产,坚持非工项目招商不动摇,淡化居住地产单一思维多元发展,实行“产业招商、缺项招商、精准招商”,推行“以出定储、以效定储、以项定储”,针对性研究出台稳定房地产政策和产业供地政策,确保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解决项目落地土地政策瓶颈问题。要突出融资保障,创新土地抵押融资,高效融资抵押服务,让更多的金融活水顺畅流向实体经济,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是着力打造“五量调节示范工程”。时间集约、空间集约、效益集约、质量集约,是xx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努力方向。要强化规划管控,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从严加强园区管理,控制总量。要完善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办法,提升指标配置使用效率,实行指标安排与耕地保护、供地率、卫片执法、批而未征调整等相挂钩,与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相统筹等工作机制,优化增量。要常态推进土地“三项清理”,加快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挖掘后备资源潜力,努力实现县域建设用地指标“自给自足”,提升流量。要研究差别化供地政策,研究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创新落实土地利用“双向约束”制度,释放土地效益,提升质量。
五是着力打造“群众权益维护工程”。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是国土资源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征迁安置政策设计完善,建立征收安置工作联席会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开、征地反馈、征迁考核制度,规范征地报批、批后实施、拆迁补偿安置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补偿到位、保障落实。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出台切坡建房管理办法管控新点,推进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消除老点,落实地灾防治“七项制度”强化责任,深化1︰5万项目调查成果运用、国土气象水利合作、固话反拨系统运用拓展科学防灾,创建高标准“十有县”,夯实基础,强化山洪地灾防治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行业负责制以及“谁引发、谁治理”责任制落实,构建共同责任,共同守住“零亡人”底线。
六是着力打造“国土改革创新工程”。“创新是引领国土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国土发展,谋创新就是谋国土未来”。要着力推进供地制度改革,建立用地负面清单制度,凡纳入负面清单和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土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建立用地节地评价制度,对无标可依的建设项目,组建专家队伍,开展节地评价,依据节地评价结果办理供地手续;建立土地利用全周期管理制度,在法定最高有偿使用年期内,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确定工业用地有偿使用年期,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要依托正在开展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大宜城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城市开发边界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等基础条件,着力争取“四规合一”省级试点,统筹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四个规划”、“三个划定”之间关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土地使用指标、空间坐标“三标”最大程度衔接。
七是着力打造“国土管理合力工程”。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必须全党动手,全民参与,树立大节约的工作理念,动员各条战线各个部门一起来做,形成强大合力。首要的是要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共同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强化全民全社会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合法合规用地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要建立违法用地用矿联动查处机制、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并联审批机制、收储供应联合推进机制、土地出让金联合清缴机制、出让合同履约情况联合监管机制、“四规合一”联动协作机制、山洪地灾防治一体管理机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防控机制等,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格局。
我相信,只要我们心思集约、行践集约,只要我们切实落实“七大工程”,就一定会在更高层次上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新模式,就一定会形成规模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新格局,也就一定能够实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目标,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共同为之努力奋斗!
2.土地问题讲话稿子 篇二
主持人: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处副处长 孙建中,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处副处长 茹小斌,北京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中心主任 汪少群
汪: 上一版土地利用规划是1999年编制,执行期为1997年至2010年。为实现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构想,促进《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市依照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开展了《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
汪少群主任:《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0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新一轮规划在规划理念、工作方法、保障措施等方面较上一轮规划有了跨越式发展。在现状基础情况调查、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完善空间发展战略、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充分采用科技手段等方面具有突出亮点。规划提出了首都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新的战略目标、发展重点、空间格局和政策措施,集中体现了国家关于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决策意图,是北京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规划首都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各级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主持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孙:实际上现在北京有宏观指导性的四大规划,第一个规划:社会发展规划,十一五。回答的问题是我们将来需要包括整合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土地资源承载力为主题,回答我们能要什么和我们条件限制在哪里?第三个规划,城市土地规划是实施性规划,怎么达到目标和具体有什么手段。第四个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是产业发展的选择和空间的布局。作为土地总体规划是比较新兴的规划。
茹: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的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依法使用土地。
茹: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宅基地不属于农用地,属于建设用地。
茹:三种土地利用类型分现状和规划,三种土地利用类型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说经过法律的程序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可以依法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比如说宅基地作为建设用地。还有未用地经过土地复垦也可以转为农用地。
主持人:此次土地利用规划总体修编目标是什么?
茹:目标是城乡和谐发展,节约用地,具体而言着力加强耕地保护,特别基本农田保护,着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着力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全面促进土地节约利用,促进首都“三圈九田多中心”的目标,为将北京建设成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提供资源保障。严格落实各种调控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落实全国土地规划纲要要求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农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不断提高节约用地水平,努力实现各项用地指标。二是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339万亩和322万亩,确保280万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三是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700平方公里以内,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提高节约用地水平。
孙:奥运会举办以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新的阶段,可以说为编制土地规划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新一轮的土地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强化了首都的功能定位,重点体现首都土地战略价值,优先满足国家服务,公共服务,生态服务的功能,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发展战略。
孙:在功能分区方面有序推进首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扩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针对首都用地的特点结合城市规划所提出的“两轴-两带-多中心”的结构,新一轮的规划着力构建“三圈九田多中心”土地利用总格局,三圈的第一圈是指,最靠近城市绿化隔离圈,第二圈是平原农田生态圈,第三圈山区生态屏障圈,指的燕山太行山系所依托的生态屏障圈,新一轮的规划强调了耕地
1和基本农田的保护。2020年耕地保有量32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80万亩,这也是落实国家基本国策的依据。
孙: 第二,落实和具体化这项国策节约用地,在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的基础上大量的挖潜存量用地,促进各项建设节约用地,到2020年将城乡建设规模控制2700平方公里以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78平方公里,规划的另一项重点内容在保障机制方面做出了一些探索,用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来促进规划的实施。以保障北京市土地总体规划具有权威性,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成为规划建设的纲领条件。谢谢!
主持人:未来北京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有什么安排?
汪少群主任:第二个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全市划分为四大区域,结合自然生态条件、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按照优化城区、强化郊区的原则划定了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扩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区,因地制宜,保障首都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主持人: “三圈九田多中心”还有四大土地利用区域是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空间上的关键词。大家知道修编工作市一级的修编工作应该是已经完成了,目前正在开展的区乡规划的修编规划是吗?
孙建中副处长:规划分成三级,市级、区县级与乡镇级,市级规划更多体现价值观和理念,体现的是政策引导和方向目标,可以控制的是指标方面讲究总指标的控制,区县和乡镇级规划除了宏观控制以外,更多是实施和操作层面的内容。在区县和乡镇级规划里面要严格落实市级规划各项要求,包括约束性指标的分区下达,还有空间上与城市规划的衔接,耕地保护责任和建设用地布局。要落实村庄搬迁的规划布局,要把未来农村的发展划分为三种类型,再有要切实保障基础设施和产业用地的落地,同时要促进节约用地,严格论证人口和土地利用规模的关系,总体来说市级规划是宏观指导更多,区县级规划是中间层次,乡镇级规划是操作实施的层面更多,可能未来规划实施的更多是依据乡镇规划。
主持人:如何发挥规划的管控作用,尤其在现在以政府主导大项目投资拉动经济的环境下,如何平衡保发展和保资源的难题。
汪:一是强调全社会都要依法依规来使用土地,这样的话,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不应该上或者不能上,这是规划的最主要的管控作用。现在我们审批项目第一个核查你是不是符合新一轮土地规划,只有符合规划才能进入审批程序。二是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这方面北京市查处违法用地力度比较大,每年都有此类的案件。三是通过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储备开发规划来控制,国土资源部每年都给北京市下达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等指标。四是我们在新一轮规划编制完成了之后,每年针对规划的实施要出一个年度利用规划的评价报告,通过实施的反馈来检查我们规划的管控和实施情况。通过以上方面的努力能够起到比较好的保障作用。
汪:怎么保发展,保规划,双保的问题,确实,北京市市委和市政府,各个区县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努力:一是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理念的问题,我们在十二五期间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二是需要大家转变发展观念,提倡节约用地,不是说占地越多越好,也有各个行业用地的相应的标准。三是统筹城乡发展,我们在新的规划编制过程中,做过简要的分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相对来说用地比较粗放,将来节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空间还是比较大。四是在新的规划编制过程中,引入了反规划的理念,我们优先划定保护区域,这个区域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城乡建设用地所占用,也能起到保发展和保资源双保都能促进的作用。
主持人: 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是我们国土局一项重要的职能,现在咱们网友提问非常踊跃,有一位网友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人地矛盾越来越紧张,由此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
茹:从两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一是关于北京的人地矛盾的问题,随着城乡建设进程加快,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务院下达了北京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我们必须在规划建设区域内搞建设内,同时保留必要的生态和环境用地。二是如何具体落实可以从两方面来保障,一是加大节约利用土地,胡锦涛总书记讲的贯彻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土地节约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缓解北京市人地矛盾。全国上下贯彻节能减排,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于北京来说一些浪费土地资源、污染环境、耗能高的产业要逐步的淘汰或者是转化为效益高、无污染、能耗低的产业,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文化创意产业。
主持人: 刚才茹处提到近期中央领导就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做出了讲话,明确要求实施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想问一下嘉宾,规划期间如何落实国务院下达给北京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基本责任?
汪少群主任: 在新一版规划当中,国务院给北京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是到2020年保有332万亩,下达的基本农田的指标是280万亩。北京将严格落实国务院下达给北京市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责任,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一轮的规划当中,我们规划提出来要规模化的建设和保护基本农田,积极推进标准化的农田建设。势必推进土地开发,大力推进建设用地的整理,加强农用地的整治。确保农业结构调整,引导都市型现代农业有序发展。我还是要强调一下,要落实中央提出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需要我们各级政府,包括各个用地单位转变观念,尽可能的少占或者说不占耕地,这是我们落实国务院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措施。主持人:要少占或不占耕地或基本农田,是不是也隐含着一个问题,要怎么提高城市用地的使用和效率。
孙建中副处长: 这是与节约用地非常相关的问题,北京节约用地的问题与全国相比更加突出,国务院给咱们下达的指标不能突破,城市用地的效率显得非常重要。高效利用的城市未来建设用地是北京发展的唯一的途径,也是这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内容。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想有这么几项措施,大家可以共同努力。一是大力推进节约用地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节约化发展。这是北京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优化城市布局,提升产业结构,保证首都功能,集约发展新城、重点镇,这也是在总体布局上的具体措施,构建整体疏、局部密的格局,按照保发展、促节约的方式推进土地利用。二是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管控,按照规模统筹、空间管制的原则,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按照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700平方公里,严格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明确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行政、法制的手段,控制城市中心区域,边缘无序扩张,落实城乡管制制度。我们要建立中心城、镇比较合理的空间结构,不断促进人口向城市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化集中的发展方向。中心城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77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顺义、大兴、通州三个新城。在产业结构方面,要分层次的提高节约用地水平。因为产业用地的配置潜能较大,是节约用地重点,特别是农村集体产业用地,现在集约用地水平比较低,要做到这一点从宏观层面上要用这些高端的产业带动低端的产业,通过发展高科技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北京的产业结构向高端化发展。在中关村层面上,我们重点发展产业的功能区,特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利用北京全球创新能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在微观层面上,我们要严格制定产业用地的标准,以及相关的节约用地的归属,用鼓励和刺激的机制,促进用地更加节约的利用。
孙:在居住用地方面,关注每平方公里居住多少人,在产业用地方面关注地均投入和地均产出,公共设施方面我们关注更多的是比如说公路和铁路,我们关注的是流量还有利用率。在农村集体产业用地方面,我们更关心有多少土地高效的解决了农村的就业,保障了农民的生计。总体来说,城市用地的高效利用是北京未来的发展的唯一途径。节约用地成为我们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发展方式和一种建设方式。
主持人: 如果像刚才汪主任提到,咱们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好,像孙处提到把城市的利用地管好用好,节约用地,肯定会促进我们北京市土地更加优化的利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来咱们北京要建设宜居城市,下一步将如何推进?
茹: 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期末将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控制在24%以内,确保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各类用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在76%以上。积极构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以及城市安全的核心网络系统,整合绿色空间的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保护及景观游憩功能,构筑城市生态安全网络。加强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转型,适度开发浅山区,建设环境友好型“绿色北京”。
主持人: 把城市家园建设更美好,是大家共同的美好的愿望,把自己的小家建设好也是网民朋友关注的,在我们前期访谈主题预报过程中,有几个网友提出来问什么时候拆迁?
3.土地确权会议讲话材料 篇三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总结前段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和问题,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如期完成全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刚才,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档案局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潍坊市、临沂市、滕州市、临清市交流了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大家讲得都很好,值得各地学习借鉴。赵润田副省长一会儿还要提出要求,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
今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了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部署。省委1号文件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3月15日,省委、省政府在沂南县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座谈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不断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推动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展开。总的看,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进展顺利、成果显现,社会各方面反映良好,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拥护和欢迎。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姜异康书记多次过问并提出了明确要求。郭树清省长在临沂调研时专门就这项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大家的意见。最近他又作出批示,肯定了前段这项工作的情况,他指出,从前一段试点的进展情况来看,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对这项工作都比较重视,推动的力度比较大,成果也比较好。他在批示中指出,测绘过于复杂可能难以在面上推广,需要探索简单易行的办法,重点是做到各方认可,特别是村民集体的认可。他强调,村委会和党支部要提高认识,不能以任何名义与农民争利。对过去长期离开农村的人现在有的回来参与主张权利的情况,他指出,要依法妥善解决。这次会议讲话稿送他征求意见时,他又作了一段批示:“农村土地确权过程当中,有的地方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相结合,效果也不错,条件具备的乡村都可以借鉴。”这些批示对做好这项工作都有重要指导意义。省里还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我和润田同志抓这项工作,召开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农业厅等6部门工作意见。各市党委、政府都及时召开党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普遍成立了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工作责任。各试点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工作措施扎实有力。省农业厅等省直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等指导性文件,编印了《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和《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资料汇编》,下发各地学习把握。召开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训会议,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省委农工办对有关重大政策问题作了深入研究;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部门主动提供国土“二调”成果资料,积极配合农业部门搞好土地测绘工作;省财政厅积极研究经费支持方案,向财政部争取经费支持,对工作经费给予了安排;省档案局提前介入,做好归档准备工作;省法制办认真研究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后来又增加了省金融办,他们也积极开展工作。各市、县普遍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组织了精干的工作班子,进村入户,摸底调查,做好法律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8月20日,我到广饶县李鹊镇李西村,调查了解前段试点的工作情况,国土资源厅的有关专家详细介绍了土地测绘工作。感到大家都很认真,抓得都很实。
三是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按照沂南会议的部署,从4月份开始,全省17个市全部开展了试点工作,首轮共安排试点县(市、区)112个,占县(市、区)总数的84.8%;试点乡镇(街道)412个,占总数的23%;试点村(居)5685个,占总数的7%。目前,首轮试点工作接近尾声,青岛、潍坊、临沂、东营等市将进行大面积试点工作。莱芜市这项工作抓得比较早,已经基本完成。
四是颁证成果开始显现。各地坚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相结合,在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上挖掘潜力、寻求突破,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明确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属性和法律地位,巩固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使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地方,解决了农民承包土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地证不符等问题,为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创造了条件。有的已经开始以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房屋所有权“三权一房”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扩大了农民贷款抵押物范围。
在肯定前段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对确权登记颁证的认识还不到位。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对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工作规程把握不准、理解不透,思想上还不够积极主动。二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有的市工作推进力度很大,许多地方农民群众盼望土地早日确权,但有的县乡积极性不高,行动迟缓,有的至今还没有开展试点。三是对相关政策和具体工作研究得不透。有的同志对国家政策法规研究的不深不透,对农村实际情况掌握的不全面,存有模糊认识、畏难情绪,有的对农民提出的现实问题缺少解答和积极回应。在土地测绘等技术性工作上探索不够,办法单一,跟不上扩大试点工作的需要。对如何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二调”资料成果、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缺乏认真深入地研究,还没有形成简便易行、规范有效的做法。四是工作经费落实不够。有的地方仅安排了少量的试点工作经费。对以上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搞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对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都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22日,在考察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时,对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要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对农村改革高度重视,在今年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上讲到,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城镇化、现代农业密切相关,强调要保护好农民的合法利益。和的这些要求,为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我省是农业大省,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尤为重要。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一要深刻认识搞好确权颁证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客观要求,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深刻认识当前确权颁证工作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切实解决重视不够、等待观望、畏难发愁等问题。三要深刻认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委、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是对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农村财产制度、城乡关系的一次重大创新。而不能仅仅看作是农业部门的事情,更不能看作是丈量土地面积、发个登记证书、进行产权记录的普通业务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主持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调度指挥,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明确指导原则和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总的要求是,在认真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到今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都要开展试点。第一批已经搞完的,可以扩大试点。确权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社会影响大,事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落实,涉及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使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一是正确把握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原则。我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见中,明确指出了必须坚持的五个原则,即: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有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协商;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坚持积极稳妥、不留后患。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时间跨度长、各地情况不一、问题相当复杂,必须严格按照这些原则和要求,做过细的工作,确保不出偏差、不留后患。
二是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要求。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是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现有土地承包关系是在首轮承包基础上,通过二轮延包和后续完善逐步形成的,虽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档案不全等问题,但得到了广大农民认可,经过了法律确认。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而不是改变现有承包关系。因此,必须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做到“三不变,一严禁”,即: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农户承包地块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的土地,不能和农民争利。
三是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工作。确权登记颁证是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要使这项工作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必须严格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工作,这也是顺利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根本保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省里编写了《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作了详细解释,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地要认真研究《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认真领会《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提高依法按政策开展这项工作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确保确权颁证的成果合法有效。
四是创新完善具体工作规程和实施办法。在前段的试点工作中,各地从实际出发,创造了许多切实可行、群众满意的工作方法,要对这些好做法、好经验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如临沂市将8步工作法整合为6步工作法,使每一步工作更加衔接和协调。关于土地经营权权属调查测绘,省领导小组研究,由国土资源厅和农业厅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一个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专家们针对农村基础条件、技术力量、财力状况的不同,推荐了3种土地测绘办法。在试点当中,有的聘请专业测绘队伍进行测量,但是大面积这样搞成本比较高。根据中央六部门2号文件精神,要以“二调”成果资料为基础,以已经签订的承包合同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对确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也要以“二调”成果资料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首要的是群众认可,并做到尽可能准确。我省98.7%的集体土地已经确权登记,每个村的土地都可以出1∶5000的卫星遥感影像图片,可以放大到1∶1000或1∶。我们提倡,基础条件好的村,可以采用图解法,经农户指认地块进行绘图,个别有误差的,可以培训人员进行实测。通过这次确权颁证工作,农业部门要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从现在开始就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可以与国土部门合作,共建共享,切不可简单化,切不可认为交给专业公司干就不用管了。树清省长也提出,测量过于复杂可能难以在面上推广,需要探索简单易行的办法,重点是让农民群众认可。因此,在群众认可的基础上,要尽可能选择简便、高效、节约的办法,切实把好事办好。
五是积极稳妥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省第一轮土地承包已经30多年,从开始第二轮延包也有十几年了,这期间,有的地方出现土地被征用、被调换;有的地方原来的土地承包程序不完备,农民之间存在土地纠纷;有的已经离开农村,想回来参与主张土地权利。对这些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深入分析。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理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依法依政策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妥善解决。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应诉求。要本着先易后难的精神,条件好的村先搞,问题较多的村后搞,不要急于求成。对一些疑难问题,可依据法律和政策精神,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办法进行解决。很多问题看似复杂,只要交给群众,让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解决办法就出来了,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要坚决避免一刀切、强迫命令、简单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任务
当前,我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进入扩大试点、全面展开的关键阶段。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都开展试点工作。
(一)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要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农村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保障。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定期通报情况,切实把这件大事办实、实事办好,防止因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法律政策引发新的问题。
(二)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乡两级是关键,工作重点在县级,前沿阵地在乡村。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工作上到位。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议事会的作用,把政策交给农民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搞好协作配合。党委农工办要加强政策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和改进工作措施。农业部门要组织好宣传培训,抓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督查和信息平台建设,深入一线做好具体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好经费保障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技术设备优势,运用“二调”成果数据,帮助做好土地测绘工作。金融部门要搞好“三权一房”抵押贷款探索工作,发挥好权证的作用。法制和档案部门要及早介入,做好法律法规指导服务和相关工作资料归档管理工作,确保登记颁证合法、规范、管用。
(四)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中央明确规定确权登记颁证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方面资金补助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经费的办法,做好各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切实解决确权登记颁证经费保障问题。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费用在土地测绘上,各地要根据工作规程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宜可行的测绘方法,创新测绘方式,降低测绘成本。
(五)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要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深化农村改革紧密结合,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挥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用,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融资。要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压茬进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还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档案管理信息化,提高土地监管智能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土地登记成果资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4.土地日宣传电视讲话 篇四
尊敬的全镇人民:
大家好!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我们的衣食所依、生存之本。今天是第20个全国土地日,在这里,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岗位上的各位同志表示诚挚的问候,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我镇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土地与发展方式转变——依法管地、集约用地”。这一主题要求我们以积极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完善土地调控政策和机制,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要完善土地调控政策,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既要加强总量控制,又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在用途管制、产业准入、区域政策等方面加强结构性调控。科学编制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以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优先保障重大民生项目,高科技、高效能,现代服务业等符合城市发展战略的项目,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
二要严格依法用地,全力守护耕地红线。坚持依法用地,是保护红线、维护规范、爱护干部的需要,我们要始终绷紧依法用地这根弦。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要树立依法管地、批地、用地的思想,不断增强国策意识,主动规范用地。“卫片”执法已成常态,要加大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对重点地区以限期整改、责任追究、问责处理等措施严格监管,确保“零约谈、零问责”目标。加强动态巡查,构筑“第一防线”,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三要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破解土地利用和保护难题。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乡(镇),真正做到“惜土如金”,深度挖潜,盘活存量,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在拓展空间上求创新;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从项目的科技含量、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产值和税收等方面引导和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整合城乡土地资源,使耕地资源得到更好地保护,用地保障空间得到更大地拓展。
依法管地、集约用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让我们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意识,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共同保
护好、利用好宝贵的土地资源,共同促进我镇发展“双突破、双超越”,让我们为真武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谢谢
真武镇人民政府:陈建军
5.土地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县长讲话 篇五
我们今天召开土地整治会议就是要在总结外地和全县近几年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更大范围内,以更大力度推进这项工作。刚才周县长讲的很好,给大家做了一次很好的培训,希望大家能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切实提高对土地整治工作的认识
土地整治工作实际上是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两项工作的统称。对农村来说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对全县来说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全面认识这项工作,绝不等同于简单的拆旧房子建新房子。无论是从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来看,还是从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来看,这项工作都是一件一举多得、利国利民的好事,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一是从中央的决策部署来看,党的全会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现在全国已经进入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业反哺农村的阶段。“三农”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解决“三农”问题既是经济工作,也是社会工作,更是政治工作。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已经成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扩大内需、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个重要的工作载体、工作手段和工作措施。二是从土地工作来看,我们承受着双重压力,面临着两难的局面。一方面要保护耕地,保证基本农田数量,另一方面要保证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用地需要。既要保护土地这一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又要有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保障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富民强县。要解决这两方面的矛盾,最好的出路就是推动土地整治工作。三是从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具体成效来看,不仅净增了耕地,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还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改善了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用地问题。因此,近年来各地都在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同时这项工作,政策上配套是成熟的,资金上保障是充分的,是一项农民欢迎,政府高兴,中央满意的工作。土地整治工作实际上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新的平台,同时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件非抓不可、非抓好不可的大事。因此,这项工作绝不是我们心血来潮的政绩工程,而是中央的工作部署,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是群众欢迎的民生工程。
二、要切实把握土地整治工作的重点环节
当前,全县的土地整治整体推进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涉及面广,必须把握重点环节,规范操作,确保顺利推进。
一是土地政策要把握清楚。上情吃不准,政策摸不透,是要吃大亏的。国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研究政策,把握先机,把握细节,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使谋划更加超前,决策更加科学。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学习政策,了解政策,依据政策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设定工作标准,确保整治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的说,一要严格依据报件,把握清楚规划新区和拆迁老区的四至范围。二要把握好工作节奏,工作进度要符合验收时间要求。三要加强培训,加强指导,领会各项政策的细节。
二是操作程序要严格规范。新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点多面广、内容丰富、任务繁杂,事关全局效果、事关长远发展、事关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因此,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考虑周全、策划仔细、想在前面、做的到位,而且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县里出台了一些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文件,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逐步规范整治程序,使全县土地整治工作在政策、法规的范围内规范运作。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明确监理单位,同时做好监督,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设定的程序对审核、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三是群众利益要关心到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靠为了群众去理解群众,靠相信群众去宣传群众,靠发动群众去团结群众,靠尊重群众去赢得群众,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要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项目的决策、实施、监管和验收。在项目规划、住宅设计、农田整理方案等方面,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土地整治过程要做到积极稳妥、先易后难、量力而行。
四是舆论宣传要引导到位。要重点宣传土地整治的政策内容和操作方法。对于农民群众关心的拆迁补偿、安置点选址、土地复垦后的分配等要讲清、讲透。要让农民明白,县里得到的只是土地利用指标,群众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土地。从这项工作的大账来看,目前全县推动的98个土地整治项目,我们不仅没有从农村拿走一分钱,没有拿走一分地,相反,县财政还要拿出6个亿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拆迁补偿和土地复垦工作,这些都要向农民宣传清楚。我们开展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就是新农村建设,就是统筹城乡发展,不是县委、政府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要让农民群众意识到土地整治工作有利于节约用地、改善居住环境、增加可垦耕地,有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让他们明白整治工作到底能给他们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实惠。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土地整治工作。
土地整治工作涉及农民住房、生活环境的改变,甚至是搬迁,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对于每一个参加这项工作的人员来说,以什么样的作风,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来推动和投身这项工作,关系到这项工作的进度和成败。
一要带着责任去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既是对上级负责,又是对农民负责的具体体现,是必须做,而且必须做好的一件大事。各相关责任部门、承担任务的乡镇,要把这项工作看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折不扣的完成好、落实好。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决不能隐瞒拖延,贻误战机,耽误大局。
二要带着感情去工作。这项工作是一项受老百姓欢迎的民生工程,但是这项工作的实惠真正落实到农民身上,落实到一家一户,还需要我们做很多细致的工作。要真正深入到农民群众中去,听他们的想法,听他们的意见,解答他们的疑问,解决他们的困难。要帮助农民算好账,要把整个工作的过程讲给农民听,让农民参与进来,监督全过程。要特别关心困难户,力所能及的解决他们的问题。要特别关注,积极应对,稳妥处置家庭矛盾、家族矛盾,不能影响工作大局。
三要带着激情去工作。要有高昂的精神状态,不干则已,要干就一定要干好,保证完成任务;要干就要干的漂亮,要干成样板、干成亮点、干成精品。不能马马虎虎,简单粗糙,草率应付。这项工作是关系农民未来一辈子甚至几辈子的居住环境问题,规划上不能草率,建设上不能粗糙,工作中不能简单。要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给农民带来好处,让农民惊喜,让农民高兴,不能让农民有怨气。
同志们,建设一片新区,新增一片耕地,赢得一片笑脸,是我们对这项工作的美好愿景,不能搞的劳民伤财。农民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益,我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希望大家在会议后,更加清楚自己接下来要干什么,怎么干,怎么干的更好。让我们共同努力,把这件好事办好。
6.土地讲话稿 篇六
(2012年9月24日)
同志们:
经市政府研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目的就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全市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刚才,巴局长通报了全市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
土地是民生之本,也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载体。近年来,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去年6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
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今年3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同时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量的25%,并规定:“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何书记亲自批示:“这是一件大好事,一定要抓紧落实。请市政府进行专门研究,并督促各旗县区加快工作进程。”
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是一件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实事,通过这次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一是可以全面查清农村牧区土地所有权状况及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来源、位置、界限、面积等,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为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安置、宅基地复垦整理、集体土地流转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保障。二是可以全面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布局、规模,有利于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三是可以有效解决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依法确认农牧民土地权利,将农牧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强化农牧民土地物权意识,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所以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
性,要把加快推进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维护农民权益,加强耕地保护,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市的总体部署上来,按照《巴彦淖尔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内业发证处理指导意见》扎实开展工作,深入清理整顿农村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土地管理,同心协力,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把握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是宅基地使用权;三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做好“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必须要准确把握政策,依法依规,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一是要严格登记发证工作程序。要加强对人员的技术培训,充分发挥镇、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登记资料的确认、审核和上传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严禁以各种名义扣留、延缓发证,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二是积极做好纠纷化解工作。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会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村民之间、村嘎查之间、乡镇苏木之间、旗县区之间乃至旗县区和农垦系
统之间存在利益博弈,土地确权过程中有的地方会把农村牧区土改以后数十年累积的矛盾暴露出来,不确权相安无事,一确权矛盾就激化,工作推进的难度也比较大。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国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化解争议,妥善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要及时调处,在调解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方面,旗县区政府和乡镇苏木一定要发挥作用,对于无任何理由拒不签字或借确权提出无理要求的村干部,在讲清政策的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一时难以解决的争议,可以暂时搁置,非必要不裁决,尽量避免出现上访或诉讼事件,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为确权创造条件。
三是切实保障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合理预算工作经费,各旗县区政府要及时安排落实经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各分管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得到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将2013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自治区下发的工作补助经费要及时足额拨付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挪用,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这是自治区下达的硬任务,如果完不成将直接影响到今
后土地项目的审批。目前,我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外业调查工作基本完成,内业处理工作仅完成一半,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发证仅完成目标任务的70%左右。11月中旬国家和自治区就要安排部署2012的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从今天算起,只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现已进入关键时期,特别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的指挥协调作用,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出台统一的解决办法,对于个性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议定。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有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旗县区政府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加强督导;乡镇苏木政府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在组织协调基层组织方面发挥作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各旗县区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农牧业部门负责协助明确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
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系,提供确认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政策和资料,结合农村牧区“三资清理”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民政、水利、交通、林业、农垦等部门也要做好配合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方针政策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向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宣传,真正做到国家的方针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加快推进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帮助和主动参与。
同志们,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既是工作任务,也是惠民工程,事关广大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牧区的社会稳定和谐,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深刻领会完成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站在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弘扬“总干”精神,迎难而上,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在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顺利完成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土地讲话稿】推荐阅读: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宣传讲话稿07-28
农村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07-19
「土地估价师经验」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者权利义务11-18
农村土地治理07-07
土地转租合同07-08
申办土地权证07-19
土地登记公告08-13
土地规划范文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