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总结

2024-07-28

产权交易总结(精选8篇)

1.产权交易总结 篇一

二0一0年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公司以十七届五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打造工业强县、构建和谐定南、全面建设小康的战略目标,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开拓进取,积极参与推进国有资产产权转换,调整经济结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营运效益,认真学习产权交易法律法规,为我县国有资产在转让、交易的过程中能有序、合法的进行提供依据,现将2010年产权交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按照“明确职责、规范运作、严格把关、监管有力”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行为的审核,并对各个工作环节实施跟踪监管,切实执行进场交易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产权“阳光交易”制度的建立。切实维护国家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企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对产权交易的管理,杜绝场外交易,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更大程度地发挥县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今年主要对定南县宝金路一处房产及社保局大楼明珠楼二家房产进行了公开拍卖,经过在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拍卖,宝金路房产79.3万成交,社保局大楼房产791万成交,成交价共870.3万元。以上国有资产的转让依据国家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规定规范操作,做到了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实现了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

二、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增减变动和处置审批等基础性工作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增减变动和处置审批工作是国有资本运营中产权管理的主要基础工作。我公司现管理国有资产市值约6000万元,按每年增值10%计算,今年的国有资产将增值约600万元。我们始终以服务为宗旨,办好行政审批各项业务。同时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掌握国有资产的流向,加强国有资产流动管理,认真做好资产处置审批和资产增减变动审批。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把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贯穿于每一项业务之中。

在过去的一年里,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有些产权交易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与县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以为服务为宗旨,以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创新、努力开拓、与时俱进,促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0年12月13日

2.产权交易总结 篇二

近年来,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要求,江西省在统一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基础上,由省纪委监察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等科技手段,大力推进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建设,实现了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电子监察在网上运行,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现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载体,通过整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构建横向覆盖各行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交易系统简介

“制度先行”已在各行业得到体现,但光有制度,而不认真执行的情况仍然存在。在信息化时代的大环境下,应用高科技防腐就成了必然,同时可实现制度延伸。促进廉政建设,预防腐败是我省建立本交易系统的主要目的之一,通过交易系统的建设,省、市、县统一使用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按照全程无纸运行,全程系统控制,全程保密安全,全程信息联通的系统设置,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开标、投标、评标、定标、挂牌、竞价和交易监督的全过程网络化、规范化、公开化。系统各平台采用模块化方式建设。

目前已建成9个交易平台(即:房建与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交通工程招投标、水利工程招投标、铁路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医药招标采购、国土资源交易、产权交易、林权交易九个平台),同时建成了全省统一综合评标专家库、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两个基础信息库,综合评标专家库汇集了交易项目涉及领域的全省各行业专家,现有入库专家8000多人。实现了评标专家抽取、通知、确认由系统自动完成,名单密封打印确保专家信息保密和评审行为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将参与交易的企业相关信息全部入库管理,为交易系统提供信息支持,为企业信用管理提供信息保障,现有入库企业12000多个,入库项目经理信息近5万条。系统引入CA数字身份认证、电子印章和网上支付系统,为网上交易的安全、高效提供保障。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9个行业交易平台分属三种交易类型,即招标投标类,货物采购类,竞价拍卖类,下面通过介绍房建与市政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国土资源网上交易三个模块功能,展现三种交易类型项目在网上交易的全过程。

2.1 房建与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网上交易平台

房建与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网上交易平台,涵盖了招标投标全过程,主要有8个环节:

1)项目登记

招标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将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审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后,通过平台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行政监督部门及时受理并反馈意见。

2)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在线编制招标公告,设定有关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标书费用等信息后,系统按照模板样式自动生成招标公告内容,招标人加盖电子印章,通过平台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公告自动推送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3)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

招标人采用系统提供的招标文件模板编制电子招标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平台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供投标人下载。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通过支付平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系统会通过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信息库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资格的企业系统会拒绝其下载申请。

5)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在开标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平台上传到系统中。网上下载和递交标书可以做到对潜在投标人的保密,防止围标串标问题的发生。

6)开标

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登录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显示投标文件递交情况及密封情况,随后对标书进行双重解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在任何地点使用CA身份锁对各自的投标文件解密,然后由招标人批量解密,电声唱标,完成开标操作。开标大厅实况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网现场直播。

7)评标

评标专家进入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审,完成评审后,系统按照得分情况自动排名,并生成评审记录表,评委在评审表上进行个人电子签章,形成完整的评标报告。

8)中标公示

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制作评标结果公示,在线提交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公布至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2.2 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平台:包括采购业务管理和网上交易两个部分。业务管理系统包括:采购预算管理、项目实施计划管理、合同及验收材料备案等内容。

采购业务管理的采购预算管理是年初将经人大批复的预算一次性导入系统中,系统具有调整预算模块,可对预算进行追加或追减。采购业务管理的项目实施计划管理是采购人根据采购预算编制实施计划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采购人上报的采购实施计划进行批复,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采购业务管理的合同及验收材料备案是在招标结束后,采购单位将签订的采购合同,制作的验收单上传备案,财政部门依据合同及验收单对资金支付进行审核。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网上招标和协议供货两个模块。网上招标模块与房建和市政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在交易流程和系统设置上基本一致。协议供货是对于日常采购次数频繁,通用类的商品进行协议供货采购,采购单位进入系统,录入采购计划,在线提交采购办审批,审批通过后,采购单位在系统商品库中挑选符合要求的商品,选择一种或多种品牌,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竞价。采购人只能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签订协议供货合同。网上协议供货采购解决了通用类产品采购时间长,价格高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

2.3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是省市县三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集中进行网上交易的平台,它将原来全省100多个分散交易点的交易活动全部集中到省级1个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交易,平台全封闭自动化运行,申购、确认资格、网上竞价、生成文书、退还保证金等全部由系统完成,杜绝人为干预,公众可以登录门户网站,查看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现场图、地图、视频资料等。获取出让资源的相关信息,对感兴趣的资源竞买申请人可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并提交申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授予竞买申请人网上竞买出价资格。竞买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竞买系统出价。首次报价为起始价或在起始价的基础上增加加价幅度整数倍的报价,每一次竞价成功都会重新倒计时4分钟,如果在4分钟倒计时内无人竞价,网上挂牌或拍卖结束。系统将根据之前的报价或竞价情况确定交易是否成功,交易成功的,系统将宣布竞得入选人的名称等信息。

3、建设经验总结

3.1 网上交易系统建设方案

交易系统按照“统一软件、市级部署、分级存储”的方式建设。

1)省级不部署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省级和南昌市项目共用一套交易系统。省级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用户和交易项目数据库。综合评标专家库集中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用户和交易项目数据库集中全省参与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的企业、人员有关信息以及交易项目信息,供全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使用。

2)设区市级部署交易系统,同时建设本地的交易项目数据库,县级不单独部署交易系统,作为市级系统的终端使用市级系统。未来交易系统如延伸到乡镇,乡镇也作为市级系统的多个终端,不单独部署系统。这样很好的做到了软件平台同一规则统一运行,同时专家信息和企业信息做到了充分的共享,节约软件平台开发和维护成本,同时为以后实施远程电子评标打下扎实的基础。真正实现了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本级交易活动进行情况在线监督和管理,同时实现了对下级交易进行指导和监管,在线开展监督检查。

3.2 网络平台配置模式

省级平台部署web应用服务器,包括省网站、用户库管理系统、专家库管理系统、监管系统、备用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包含企业信息库、专家库、项目信息库)和存储设备。数据交换平台,通过政务网与市级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配置了一台4路IPS以及不小于4路的web应用防火墙(WAF),配置了一台2路的数据库审计设备。

市级平台部署web应用服务器,包括市县网站、用户系统、审核系统、备用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包含项目信息库)和存储设备,评标系统、数据交换平台、语音服务器,通过政务网与省级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交易中心开标室、评标室分别做局域网,并配置一台防火墙进行安全防护。各县区不单独部署服务器,通过政务网访问市级平台。县区的应急评标服务器部署在评标局域网。拓扑图如下:

集中和分布式相结合的硬件平台部署很好的解决了各地交易业务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又做到了必要信息的共享,提高了信息平台运行安全性和稳定性。

4、思考

我省的交易系统建设模式和整合力度在全国范围是做得比较好的,一度得到中纪委的肯定,从系统的建设之初到目前初见成效,遇到过一些困难,走过一些弯路,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1)注重行业内,行业间系统的整合和连通,将交易系统、审批系统、企业及人员管理系统、质量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对接和融合,实现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如省住建厅可考虑将行业内的标前管理子系统和标后管理子系统与本系统进一步整合,实现工程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动态监管,形成完整的项目管理信息化流程。

2)考虑将项目建设前期环保部门的环评系统、国土部门的土地许可、发改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系统,中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期财政部门的资金支付、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系统,以及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系统,进行全面整合。

3)考虑全省的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编码。通过建设项目的统一电子标签,实现以项目为单位,贯通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开放式、立体化的信息共享通道。

4)系统完善应用远程评标。不同地域的专家评委到各自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对同一个项目进行远程电子评标,需要进一步制定配套制度,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远程电子评标,解决有些地区专家资源匮乏的现状。

5、结束语

3.深化改革产权交易谱新篇 篇三

寻求突破在于模式创新

1999年6月,时任广州市财政局处级干部的李正希受命组建广州产权交易所,担任该所的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当时的产权交易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市场几乎是一片空白。被批准筹建交易所后,李正希经过深入的思考,并集思广益,锁定了以“企业脱钩—所有权托管—企业重组整治—公开市场出售”这种创新的产权交易模式作为业务突破口,这一思路获得了筹建组成员的一致赞成。

李正希同志在工作中经常反复强调:只有切实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才是其根本目的,这其中既要讲政治,又要讲艺术,这样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构建和谐社会。

一个例子也颇有说服力。广州红日燃具厂在产权制度改革前濒临破产,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员工对企业改革抵触很大。到该厂蹲点了两个星期后,李正希建议企业经营班子厂务公开,让员工全面了解企业亏损的原因,然后由员工大会决定企业出路。员工大会开了3、4次,李正希在会上都实事求是地做了专题发言,讲改革思路,员工们的思想渐渐地取得了统一,李正希与企业经营班子适时地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令人惊讶的是,裁员30%的方案竟没有一个员工反对,反而获得了他们的热情支持,红日燃具厂顺利改制!3年来,企业在燃具市场上异军突起,产值、销售、税利平均以30%的速度递增,吸纳就业人数和员工薪酬都比改革前增长了1倍。

交易所组建5年多来,就是靠着这一套“企业所有权托管—整合重组—转制出售”模式,李正希带领他的同事们参与及策划了广州轿车、美晨牙膏、白云山集团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成功地进行了资产重组,先后托管并出售了250多户各类所有制企业,交易资产130多亿元,妥善安置职工近万人,有效地发挥市场第三组织的作用,初步探索出省会中心城市在传统国有企业较多、转型困难的条件下建设产权交易市场的新路子,积极主动地配合了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工作。

自我充电解工作困局

多年的财政管理工作与产权交易实践经验未能使李正希满足,他常提醒身边的同事说:产权交易是一项复杂的新业务,几乎没什么经验可借鉴。要想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追求更高、更强,只有不断地学习,再学习,要有过硬的基本功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

1997年,李正希以全国前几名的优异成绩,考取了首届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1998年,他读完华南理工大学自动控制工程系资产管理与评估方向的研究生课程后,又同时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专业、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的研究生。2003年,百忙中的李正希又参加了澳门科技大学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生班学习,取得了硕士研究生学位。多年的实践让李正希的理论水平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几年来公开发表了《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确立法人投资主体》等20多篇论文。

“知识就是力量”。李正希同志学以致用,并从中尝到了甜头。2000年4月,珠江三角洲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收购中方持有的48%的股权,委托国际某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和参与商务谈判,中方则邀请李正希作为谈判顾问。外商参加谈判的都是行家里手,当外方将一系列复杂的计算公式、参数和2.3亿元的作价提出来后,李正希当即指出外方评估参数中折现率高出一般资本市场6~8%,差价1.2~1.6亿元,而且参数选用与方法不匹配。然后,他对国外资本市场、香港市场、国内市场分别进行了分析,并提议引入竞争机制,用公开招标、拍卖的市场方式印证该观点。外方听后不得不承认计算方法有“严重的技术性错误”,并当即表示可以降低折现率,大幅提高收购价。最后,该企业价值评定为4.5亿元,比外方提出的评估值高出2.2亿元,极大地维护了中方权益。

4.外汇交易总结 篇四

汇率制度是朝着浮动汇率的方向发展的。产生这一趋势的原因是:

首先,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浮动汇率制度市场性强、微调频繁,从而能较好地缓和外部因素对本国经济的冲击,而且目前已经相当成熟的国际金融市场已经能够提供各种有效的减小汇率风险的市场工具,借助这些工具,理性的风险厌恶者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消除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汇率风险,减小汇率剧烈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而由于用人为确定汇率平价的方式取代了自由市场力量的决定作用,钉住汇率制度则相当缺乏弹性,名义汇率往往与现实经济情况相背离,而这种背离一旦到了不得不调整时就会引发动荡。因此,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特别是那些开放程度高、外汇管制已经减弱、国内金融市场发育已经比较充分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选择弹性较强的汇率制度并在适当的时候改行浮动汇率制度应该是较为明智的。具体地说,汇率制度的选择必须结合本国的实际经济进程综合考虑,必须充分结合本国一段时期内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和方向,并且汇率制度不是也不能从一而终的,必须根据变化了的国内国际情况适时调整。

其次,现代经济学证明:政府对经济信号的敏感程度远不如自由市场的参与者,政府对经济资源的配置也远不如市场在价格引导下对资源的配置效率高。因此,在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中,以主观判断为主的宏观经济决策的经常性失误就是不可避免的。当然,在经济发展初期,以“赶超”为目标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推动既是自然的也是必要的,因为不如此原始资本的积累就将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就应更多地让市场力量去发挥作用。因为经济政策的制定是各种利益集团相互抗衡、相互妥协的结果。让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就能引导和规范这些利益集团在争取自己利益的过程中,把自己的行为建立在尊重市场信号和市场反应的基础上,从而保证宏观政策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并确保其与汇率制度的动态协调。

5.证券交易考点总结 篇五

1988.04起我国先后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

1990.12.19和1991.7.3沪深市开业 1999.7.1 证券法实施

2005.4股权分置

1992年B股在上海上市 证券交易所会员受理在受理之20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同意决定 证券公司条件:1,公司章程 2.3年无违法违规,净资产≧2亿 3.注册资本 4.任职资格 从业资格5.场所,设施 6.风险,内部控制制度 7 其他条件 注册资本:经纪、咨询、财务顾问5000万

承销和保荐、自营、资产管理、其他业务,一项1亿,两项以上5亿 实缴资本

8.2002.6银行债券柜台运作

9.如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提前30天公告

10.证券交易机制目标:1.流通性2.稳定性3.有效性:高效率和低成本

特征:收益性 风险性 流动性

方式:现货交易 远期交易 期货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信用交易

目标:流动性(速度 价格)稳定性(重要措施提高市场透明度)有效性(高效率 低成本)11.自主报价:分为公开报价(单边,双边)和对话报价

12.会员由理事会采取:口头 书面 整改 谈话 调查 暂停业务 提请证监会处理

13.普通席位(A股席位)买卖 A股,债券,基金 专用席位(B股席位 债券专用席位 质押席位 剩余卖出席位 基金租用席位)

14.深交所席位:A股席位(普通席位 投资基金专用 网上委托专用)B股席位(会员B股 境外B股)特别席位(国债 基金 股票质押 代办股份转让)15.境内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外管局的许可证

16.境外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证监会的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

17.合格境外投资者:符合证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合格境外管理办法》批准的投资额度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每个合格投资者只能委托 1个托管人,并可更换托管人)(可分别在上交所、深交所委托 3家境内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

18.《风险提示书》提示的风险有: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公司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19.经纪业务特点: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2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20.上海市价申报种类: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其他方式

21.深市市价申报种类: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对方最优价格,本方最优价格,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全额成交或撤销,其他类型

22.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格原则: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的,有二个以上符合要求的条件,深交所以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成交,上交所以中间价成交

23.申报最小变动单位:上交所 基金、权证为0.001; A股、债券、买断回购0.01; B股为 0.001美元;债券质押回购0.005 深交所 基金为0.001 B股 0.01港元 , A股、债券、质押回购0.01 24.上交所申报时间:9:15~9:25, 9:30~11:30, 13:00~15:00(9:20~9:25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不能撤单)

25.深交所申报时间:9:15~11:30, 13:00~15:00(9:20~9:25, 14:57~15:00 不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能撤单)集合竞价阶段9:25~9:30只申报,不处理 9:15~9:25 集合竞价时间 委托验证:合法性 同一性 审单:合法性 一致性

中小企业板连续竞价时有效竞价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没有成交的连续竞价开时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上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时,集合竞价阶段申报要求:A)股票不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 B)基金,债券申报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50%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 [债券回购无限制]

连续竞价阶段申报要求:A)申报价格不高于实时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不低于实时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最低申报价格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平均数的70% 深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时,股票首日集合竞价为发行价的9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债券首日集合竞价为发行价的上下30%,(同上一样,都是10%)

质押回购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100% 证券公司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不足5元按5元收,B股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 上交所A股过户费成交面额1‰,起点1元

深市:A股免收; B股,上:成交金额0.5‰ 深: 0.5‰ 不超过500港元 2008.04.24,交易印花税由3‰下调为 1‰

2008.9.19 单方面征收印花税 我国证券市场结算方式:法人结算

经纪业务操作规范一般要求:1)前后岗分离 2)重要岗位专人负责,严格权限管理 3)不得私下办理业务 4)妥善保管客户资料,20年 5)加强对营业部业务集中统一管理 网络投票:上交所票数超过1亿票的,现场表决;深圳分累计投票和不采用累积投票。证券账户开户:上海当日开立,次交易日生效,深圳当日生效 发行结束后 2 个交易日内,办理发行登记,以确认 托管交证券公司 存管交中央证券存管机构 上交所制定托管制度 1998.4.1 制定交易制度

网上竞价发行国际发行证券通行做法 优点还有:市场性连续性 缺点 容易被操纵

2000年以后出现过:上网定价发行网上累计投标询价 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方式,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市场配售等 2004.12.7 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通知》

2005.1.1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度。初步询价定区间,累计投标询价定价格 2006.5.19,2006.5.20 深沪市确定采用新股发行现金申购制度

网上和网下发行衔接:1)t-1 发行公告 2)网上和网下发行的回拨 3)网下股份登记 A 股现金红利:1)t-5 申请材料送交日 2)t-3 核准答复日 3)t-1 提交公告申请日 4)t 公告刊登日 5)t+3 权益登记日 6)t+4 除息日 7)t+8 发放日(发行人第二个交易日16:00 前汇到结算公司)

B 股现金红利:1)t-5 申请材料送交日 2)t-3 核准答复日 3)t-1 提交公告申请日 4)t 公告刊登日 5)t+3 最后交易日 6)t+6 权益登记日 7)t+11 发放日

A 股送股:1)t-5 申请材料送交日 2)t-3 核准答复日 3)t-1 提交公告申请日 4)t 公告刊登日5)t+3 股权登记日

B 股送股:1)t-5 申请材料送交日 2)t-3 核准答复日 3)t-1 提交公告申请日 4)t 公告刊登日5)t+3 最后交易日 6)t+6 股权登记日 深圳配股流程:1)R 日股权登记日2)配股认购于R+1 日开始5 个交易日,(R+1--R+6 停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牌)R+7日配股缴款结束日

特约日交割是指双方达成交易后 15 日以内交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营业部在受理投资者转户并登记其证券明细账户后,应于当日闭市前将变更情况传送至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用于变更登记。

网络投票: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要提前30 日刊登公告,在公告中说明是否要进行网络投票。

2005.7.13和2005.7.14深、沪发布《开放基金细则》,场内认购,申购,赎回 招募期认购申购时间为交易日的撮合时间和大宗交易时间 “金额认购”,撮合交易时间接受申购,赎回,“金额申购,份额赎回”,100元,最高99999900元,99999999份 LOF——深圳认购时间:交易时间,通过交易所认购按份额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按金额认购,认购1000—99999000份,封闭期不超过3个月,场内赎回固定赎回费率 证券交易所编制指数时,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证券指数的编制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上证指数:上证综合、上证 A股、上证 B股、新上证、上证 180、上证 50、上证红利、上证基金、上证国债、上证企债;权证

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停止交易,行权当日买进的可当日行权,不能卖出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日收盘价﹢(当日涨幅价格﹣前日收盘价)x125%x行权比例 现金结算的:标的证券结算价为行权日前1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期满后3个工作日自动行权

证券给付方式结算的:经纪商到期前5个交易日,提醒未行权权证持有人。持有人可自行行权,也可委托经纪商代为办理行权过户费0.05% 权证申请上市的条件:

1、权证>5000万份;

2、持有 1000份以上权证的投资者>100人;

3、自上市之日起存续时间为 6个月以上 24个月以下

可转换债券转股申购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单位为手,1手为1000面额每笔委托3万股以上

债券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同一交易日多次申报转股,合并计算,转股申报,不得撤单。当日买进可转债当日可转股。当日转换的股票T+1日可卖出。非交易过户的T+1日可转股代办股份转让

2001.6.12 证协会布《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办法》 2002.12.27 《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管理办法》

现阶段两类:1)原STAQ,NET系统挂牌的公司和退市公司 2)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挂牌公司。分:主办和代办业务

主办业务:1)对代办系统挂牌高管进行辅导2)办理挂牌事宜3)发布分析报告4)指导督促转让公司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5)对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备6)根据协会要求,调查指定事项 7其他 代办业务:1)开立转让账户2)受托办理确认事宜 3)提示投资者风险签订转让协议 接受投资者委托办理转让业务 4)协助调查指定事项 5其他

代办转让业务条件:1)协会会员2)综合类证券公司或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运营1年以上 3)同时具备承销、外资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4)最近净资产不低于8亿,净资本不低于5亿,5)稳健,财务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6)最近2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 7)最近财务报告没有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 8)设置专门部门,副总以上负责,至少2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 9)20家以上的营业部 10)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11)符合的技术规范和技术系统 12)其他

一周交易5天:1)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东权益为正值或净利润为正值3)最近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不满足条件的一周交易3次。

73.未与主办券商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或不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的退市公司每周5转让1次

74.股份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涨跌幅为5% 75.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资格:1)申请日前6个月风险控制符合规定 2)建立客户结算金第三方存管3)全资控股一家期货公司,该期货公司又实行会员分级结算期货交易的会员资格、前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规定4)配备总部至少5名,营业部至少有2名期货从业资格5)按规定建立健全与介绍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及合规检查 6)技术系统 7)其他

76.业务范围: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提供期货详情信息交易设备 3)其他服务

77.上交所大宗交易条件:1)A股不低于50万股或不低于300万元 2)B股不低于50万股或不低于30万美元 3)基金不低于300万份或不低于300万元 4)国债及债券回购不低于1万手或不低于1000万元 5)其他债券不低于1000手或100万元

78.大宗交易时间:上交所为9:30~11:30 13:00~15:30(15:00前停牌的不受理大宗申报,15:00—15:30成交确认)深交所为9:15~11:30 13:00~15:30 79.申报分为:意向申报(申报方确定是否明确申报价格和数量)和成交申报

80.交易确认价格:无涨跌幅限制限的,前收盘价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最高、最低间自行协商确定

81.2008年5月推出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

82.大宗交易不计入即时行情和指数,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证券成交总量 83.深交所 2009.1.12启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取代大宗交易系统

84.深交所大宗交易条件:1)A股不低于50万股或不低于300万元 2)B股不低于5万股或不低于30万港币基金不低于300万份或不低于300万 4)债券和债券抵押时回购不低于5000张或不低于50万元5)多只A股交易不低于500万元且其中单只股票交易不低于20万股 6)多只基金合计交易不低于500万元且其中单只基金不低于100万份 7)多只债券合计交易不低于500万元,且其中单只债券不低于1.5万张

85.申报类型:1)意向申报(不承担成交义务,可以撤销)2)定价申报(所有参与者可提交与定价申请全部或部分成交,按时间优先顺序成交,未成交部分可撤销,成交部分满足最低标准)3)双边报价(双边意向和双边定价)4)成交申报 5)其他申报

86.交易确认时间:1)权益类证券,债券(除公司债)15:00—15:30 2)公司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9:15—11:00,13:00—15:30 87.交易确认价格:1)权益类证券:前收盘价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最高、最低间自行协商确定 2)债券:前收盘价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最高、最低间自行协商确定 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买卖双方协议确定

88.债券,权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当日回转交易 B股次交易日回转交易

89.2003.4.2和4.3日上海深圳发布《终止上市风险通知》 2003.5.8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制 90.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ST” 涨跌幅限制为5% 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2年连续亏损 2)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更正或责令改正,对以前年报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3)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证监会责令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为更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 4)在法定期限未披露年报或半年报,公司股票已停牌2个月 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只起恢复上市后首个报告披露日期间 6)因要约收购导致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上市条件,切收购人持股比例未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90% 7)公司可能破产 8)交易所认定其他风险 91.特别处理的处理措施:“ST” 涨跌幅限制为5% 其他特别处理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股东权益为负 2)最近一个会计年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3)最近一会计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 4)灾害导致设施损毁,3个月无法恢复 5)主要银行账户冻结 6)董事会无法开会形成决议 7)证监会规定实行特别提示

92.股票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前1个交易日发布公告

93.中小板退市警示:A 一个会计审计结果对外提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 B为关联方提供资金超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50%以上 C 24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 D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 E 连续120个交易日成交量低于300万股。94.暂停上市:警示后12个月再次受谴。每月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95.终止上市:暂停上市仍未改观 90日内连续20天低于面值 未在法定期限披露暂停上市首个中期报告 对外担保超5000万 96.开盘价:单日该证券第一笔成交价

97.收盘价:上海: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深圳: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98.除权(息)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化比例

99.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100.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除权日参考价 101.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2007.07.25开始试行,9:30~11:30, 13:00~14:00),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5000手的整数倍,一级交易商双边报价,中断时间累计少于60分钟固定收益平台实行净价申报,最小变动单位0.001元。涨跌幅10%,1手1000元面值 102.公布卖买最大5家营业部的条件:A收盘价偏离值达±7%的前3只股票(基金)B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 C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

103.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最低价×100% 换手率=成交股数∕流通股数×100% 104.异常波动:A、连续3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B、ST,*ST连续3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达±15%。C、连续3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换手率比值达到30倍且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达20%。105.QFII境内证券投资制度启动于2002年年底。QFII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10%,所有QFII持有一家总数不超过20% 106.自营业务:1)须经证监会批准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以自营为目的,通过买卖差价获利的经营行为 3)必须使用自有或依法募集可用于自营的资金4)必须在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中进行并只能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券

特点:1)决策自主性 2)交易的风险性 3)收益的不确定性 决策机构原则:“董事会—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级体制

合规、市场、经营风险防范: 1)规模与比例控制:权益类及证券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100%;固定收益类证券不超过50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成本不超过净资本30%;持有一种权益类的市值与其总市值比例不得超过5% 107.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过后的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各家会员截止到该日的证券自营业务情况 118、处罚:

1、违规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超出自营业务投资范围或比例: 违法所得 1~5倍;无违法所得或所得<10万元,处 10~30万元;严重,暂停或撤销业务许可。主管人员,3~10万元的罚款。

2、未按照规定备案:违法所得 1倍~5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或所得<3万元,处 3~30万元。主管人员,3~10万元。

3、内幕信息:违法所得 1~5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或所得<3万元,处 3~60万元的罚款。主管人员,3~30万元

4、操纵证券市场:违法所得 1~5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或所得<30万元,处 30~300万元,主管人员,10~60万元

5、假借他人名义或以个人名义从事自营:违法所得 1~5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或所得<30万元,处 30~60万元。主管人员,3~10万元。

6、自营与其它业务混合操作:处 30~60万元的罚款;严重,暂停或撤销业务许可。

主管人员,3~10万元的罚款。

108.2003.12.8证监会发布《资产管理试行办法》 109.定向资产管理:特点:1)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一对一 2)投资方向按管理合同中约定 3)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经营运作

110.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特点:1)集合性 2)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 3)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 4)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5)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111.限定性: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好的权益类证券及股票类基金不得超过净值20% 112.特定目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特点:1)综合性 2)特定性 3)通过专门账户运作 113.资产管理业务条件:1)有资产管业务管理经营范围 2)净资本不低于2亿,风险监控指标 3)从业资格,无不良记录,3年自营、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经验不少于5人 4)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 5)最近1年未受处罚6)其他

114.集合资产管理条件:1)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不有效执行 2)限定性净资本不低于3亿,非限定性不低于5亿元 3)一年内不存在挪动资金情形 4)其他

115.原则1)守法合规 2)公平公正 3)资格管理 4)约定运作 5)集中管理 6)风险控制 116.定向资产管理,单个客户≧100万元,限定性集合单个客户≧5万,非限定性≧10万 117.集合资产计划批准后6个月内启动推广,60个工作日完成设产工作开始投资运作

118.证券公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规模的5%且不超2亿,参与多个计划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 119.资产管理客户资产投资一个股票不超该证券的10%,一个集合计划投资于一个公司不得超过该计划的10% 120.资产计划投于关联公司不得超计划的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每月前5个工作日向上交所提供上月资产净值,4个月报审计

121.定向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2)健全内控、规范运作 3)风险客户自担 122.证券自证券账户开立之日3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备案,不得转托管或转指定,不得出租、租借、转让。终止15日内,结算机构注销专用账户,注销后3个交易日交易所备案 123.处罚:

1、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处1~10万元的罚款。

2、未经批准,用多个客户的资产进行集合投资,或将客户资产专项投资于特定目标产品:处违法所得 1~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处以30~60万罚款;严重,责令关闭。直接主管,撤销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处以 3~10万元的罚款。

3、自营账户与资管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处30~60万罚款;严重,撤销业务许可。直接主管,撤销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处3~10万元的罚款。

4、接受一个客户的单笔委托资产价值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投资比例违反等:处违法所得 1~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处10~30万罚款;严重,暂停或撤销业务许可。直接主管,撤销资格,处3~10万元的罚款。

124.融资融券试点的条件:A、经纪业务满3年的创新类证券公司

B、高管2年内没有违法和处

C、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合规定6个月净资本≧12亿

125.客户融资融券不得超过保证金2倍,期限不超过6个月。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书面意见

126.标的证券为股票:交易所上市满3个月;融资买入的流通股本≧1亿股或流通市值≧5亿元;融券卖出的流通股本≧2亿股或流通市值≧8亿元;股东人数≧4000人;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与指数的偏离值≦4%,波动幅度≦500% 127.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基本原则:1守法 2证监会批准3 融资融券要使用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资金4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健全的业务隔离制度 6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风险:客户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规模和集中度风险 管理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

128.对单一客户融资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值不超过该股票的20% 129.证券冲抵保证金的折算率:上证180成份股和深圳100成份股折算率不超过70%,其他股票不超过65%开放式基金折算率不超过90% 国债不超过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不超过80% 130.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0%,追加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300%后可提现,但提现后担保比例不低于300% 131.新上市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为:计算参考价×93%÷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企业债及其他债券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132.证券公司应当于每个交易日22:00前向交易所报送当日融资融券情况。罚3~30万。133.回购交易在现货交易基础上延伸出来的,结合了现货交易和远期交易的特点 134.上交所1993.12 深交所1994.10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的质押式回购交易 135.上交所2002.12.30 深交所2003.01.03分别推出了企业债的回购交易

136.2002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最短1天,最长1年(最小交易数额为债券面额10万,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全国银行间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最长不超过91天

137.银行间1997年6月5日回购期限:7天 14天 21天1个月 2个月 3个月 4个月七种 138.银行间债券交易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 139.全国银行间买断式回购风险控制:1)保证金或保证券制度 2)仓位限制(20%,200%)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接到报告5个工作日将结果公告

140.同业中心负责交易的日常监控工作,中央结算负责结算的日常监控工作 141.滚动交收周期:A股、基金、债券、回购T+1,B股T+3 142.货银对付品种:权证,ETF,合格境外违约时 分级结算防范结算风险境外市场,分级结算是普遍做法结算备付金利息每季结一次,结息日为第三个月的20日 资金交收透支结算公司按透支金额的120%暂扣托管证券,2个交易日补足 最低结算备付金=上月买入金额∕上月交易天数×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债券10%,其他20%)

143.A股、基金、债券T+1日16:00补足余额不足

144.质押式回购到期清算交收:到期购回金额﹦购回价格×成交金额÷100

购回价格=100+成交年收益率×100×回购天数÷360 违约金=质押券欠库量等额金额×违约天数×违约金比例

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

145.国债买断式回购(一次成交,两次结算)到期购回结算交收时点为R+1日(R为到期日)14:00,R日9:00‐‐‐15:00对到期回购申报不履约,权证交收上海市场是T日日终,深圳为T+1日日终

6.知识产权考试总结 篇六

答:职务发明制度,就是规定关于职务发明及其专利权归属等相关方面问题的

制度。

主要涉及到了两个方面,一个是职务发明的概念及其认定,另一个是职务 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下面就主要从这两个方面来论述我国职务发明制度。

一、我国职务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条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如负责研究开发照明工具的工程师作出了一种新型的电灯。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这主要是指根据单位的要求,工作人员所承担的短期或临时的职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二、我国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第6条第3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16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的报酬。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我国在解决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问题上的三大原则:(1)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2)约定原则

(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三、我国职务发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务发明成果归属认定易产生分歧

2.关于发明人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职务发明的规定存在缺陷 3.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分类不尽合理

由以上我国职务发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我国,不仅职务发明专利归雇主所有,而且职务发明的范围太宽,限制了科技人员的研发积极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如发明人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作出的,在自己离职一年以后再提出专利申请,或者直接将发明成果授意给第三人申请专利;发明人也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多次转职,以上情况按现行法是难以确定发明创造的归属的。因此可能对企业的投资是不利的。所以需要对现有的职务发明制度进行改革。

阐述知识产权的性质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是在传统物权、债权、人身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事权利,与传统民事权利相比,有许多突出的特点。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

知识产权的特征 专有性。专有性即知识产权所具有的排他性和绝对性,其专有性表现: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第三,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主要是排斥非专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第四,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相对的。

2地域性。地域性是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另一种重要的特征,所谓地域性,是指根据一国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所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不具有域外效力。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时间性是知识产权异于物权的又一个重要的特征。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的关系

答: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一)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人身权同时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

(二)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的价值尺度衡量人身利益。

(三)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又称为对世权。

相同点:(1)不可被替代、被扣押、被执行或被剥夺;

(2)既不得转让也不能放弃;

(3)也不能被继承、遗赠;

(4)具有非经济属性。即使著作人身权产生间接经济效果

不同点:著作人身权保护的是特定人(著作权人)的作品的一种权利。其权利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著作权人创作出作品。著作人身权对作品的依赖。正是因为有了著作权人创作出了作品,才使得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具有了与作品密切相关的权利(既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身份所固有的和后天的。它是作者的身份所固有的,专属于创作者本人。它与普通人身权利不同,它产生于创作行为,不是天生就有,因而不属于所有民事主体,只属于著作权人。

1、俩者从主体上,客体上,还是从权利产生的根据上来分析,都是不相同的。

2、产生的原因不同。著作人身权取得是由于作品的创作,一般人身权取得是由于出生。期限不同。

3、期限不同。著作人身权期限除发表权外,其它人身权没有期限;一般人身权的期限则是自然人生命存续期间。计算机软件中的字库属于软件作品吗

答: 属于。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软件作品特性:

1.软件是一种逻辑产品,不是客观的实体,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它是脑力劳动的结晶,它以程序和文档的形式保存在作为计算机存储器的磁盘和光盘介质上,通过操作计算机才能体现出它的功能和作用。

2.软件产品的生产主要是研制,软件产品的成本主要体现在软件的开发和研制上,软件开发研制完成后,通过复制就可以产生大量的软件产品,不需要再花人力和物力。

3.软件产品不会用坏,不存在磨损、消耗等问题

4.软件产品生产主要是脑力劳动,还未完全摆脱手工开发方式,大部分产品是“定做的”。

5.软件费用不断增加,软件成本相当昂贵。软件的研制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复杂的、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它的成本非常高。

所以计算机软件中的字库属于软件作品。进口权能阻止平行进口吗

答:所谓进口权,是指权利人享有自己进口或者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其知识产权产品的权利。进口权普遍规定于专利法,部分国家的版权法也有规定。

所谓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未经国内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进口由权利人或者经权利人同意投放市场的产品或者服务,或者进口与权利人的权利具有同源性的知识产权产品的行为或者现象

在进口权与平行进口的关系问题上,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进口权是否与销售权等权利一样,受制于权利穷尽原则,即进口权能否用来阻止平行进口取决于进口权是否可以被穷尽。二是如果进口权受制于权利穷尽原则,则又取决于在平行进口的情形,权利穷尽原则是否具有地域性,即一国承认国-内穷尽还是国际穷尽。

进口权的规定与阻止平行进口没有必然的联系,从现有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立法与司法实践看,权利人很难直接根据进口权阻止平行进口,因为进口权能否阻止平行进口取决于其与权力穷尽原则关系。当然,一国也可以基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需要,规定进口权不受穷尽原则的制约,但至少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自然得出进口权可以阻止平行进口的结论。浅析未经行政审批的作品是否适用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

答:

1、“ 未经行 政审批 的作品 ”是指 行政法规或 规章规定的应当经过有关行政部 门的审查才能出版、传播 的作品。如电影作品应经过广播部 门审查取得公映许可证之后才能公映。

2、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而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有关国家机关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目前,法律救济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民事诉讼。

一部本身内容完全合法,但是尚未经过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作品,被他人未经许可利用时,著作权人除了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他人停止侵权之外,是否还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呢?这一问题目前在涉及国外影视剧著作权侵权案件纠纷中尤为突出。

未经行政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侵权纠纷处理存在三种方式:

1、该作品属于“法禁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法禁作品”源于我国著作权法原第四条的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该处理方法往往会审查涉案作品是否经过行政审批,是否履行了进口手续,如果没有,以著作权法不保护“法禁作品”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该作品与其他作品相同,享有完整的侵权救济权利。该种处理方法将该类作品与我国作品完全等同对待,认为其享有请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权利。该处理方法的逻辑在于:第一,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境外影视作品应当与我阅作品享有同样的“国民待遇”;第二,依据《伯尔尼公约》,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履行进口审批手续并非境外影视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条件。

3、该作品权利人享有侵权救济的权利,但不享有获得损害赔偿额的救济权利。该处理方法认为该类作品应当受到保护,权利人有权要求他人停止侵权,并支付合理费用,但因其没有经过行政审批,故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额的救济。

事实上,禁止传播致使未经行政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的权利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额的救济。

第一,作品的传播与作品的经济利益密不可分。著作权经济利益源于作品的创作,始于作品的传播。作品创作完成后,如同普通商品一样,只有交换才能产生经济效益,作品的传播与作品的经济利益密不可分。因此,禁止作品的传播实际上是禁止权利人通过作品获取任何经济效益。第二,未经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的权利人不存在经济损失、我国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适用一般民事赔偿的损失填平规则。损害赔偿额计算所依据的经济损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而不是任意扩大的将来可能产生的不确定损失。

第三,关于侵权人获利的处理,“任何人不能通过违法行为获利”,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剥夺,但剥夺的收益不应给予权利人,而应由相应的行政机关予以没收。因为侵权人不仅侵犯了权利人享有的私法性质的著作权,还侵犯了行政机关就境外影视作品实行的公法性质的行政管理规定,因禁止传播封闭了著作权人通过私权保护获得收益的路径,故侵权人获利对应的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理应由行政机关予以没收

但是,我国对于作品内容的审查,导致一部分“实体上合法”但是“程序上不合法”的作品出现。也就是说,现实中存在大量按照行政审批制度被“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而其内容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令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就是说,从程序上看,由于未经审批,这些内容在国内是禁止出版、传播的。但是,从内容上看,这些内容又是完全合法的。计算机程序为什么成了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答:专利权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

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权。

根据我国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问题 规定:“凡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并可以获得技术效果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计算机软件类的开发需要很大的成本,而制造成本却相对很低,其模仿在技术和成本方面又极其容易。因此,一种法律的保护当然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由于IT领域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软件、数据库等层出不穷,用是否适合专利的适用对象来进行其要件审查也显得力不从心,特别是满足专利的创造性要件的软件和数据库的量又很少。

1972年菲律宾率先将计算机程序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以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国家。之后,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加强了对计算机程序版权保护问题的研究和立法司法活动。在1976年和1980年两次修改美国版权法,明确以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

1985年WIPO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专家联合会议上,大多数国家认为“软件程序用著作权来保护是合适的”,用著作权保护软件程序这一世界的大趋势得到了进一步的确定。

在国际保护的层面,TRIPS协议第10条第1款规定:无论以原代码或以目标码表达的计算机程序,均应作为《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本所指的文字作品给予保护。也就是说,计算机软件程序必须作为著作物进行保护。

7.产权交易内部风险及防范举措分析 篇七

一、产权交易的含义和特征

(一) 含义

所谓产权交易, 就是指资产的所有者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 使另一方完全或部分拥有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的一种经济活动。在这种交易活动中, 主要是通过实物的形式来进行。交易双方为了确保自己在交易活动中, 不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有时会邀请一些专业人士提供相应的咨询等业务活动。另外, 一些需要出卖资产所有权、经营权的人士, 也可以通过发布相关的信息, 来组织交易活动的进行。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 交易方式多种多样, 其中就包括购买式、吸收入股式等等。但如果按照交易主体之间的组织交易形式来看, 其交易方式也可以分为很多种, 股份转让、租赁和承包就是其中的三种组织形式。

(二) 特征

产权交易活动都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第一, 主体的限制性和客体的复杂性。在产权交易活动中, 产权交易的双方便是交易的主体。对于交易中的出让人来说, 企业是不能成为出让人的;而对于交易中的受让人来说, 部分外资企业要想成为受让人, 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由此可见, 并不是任何企业都有资格成为产权交易中的任何一方的。而且, 对于国有资产而言, 出让人必须征询企业职工或工会的意见。否则, 这种出让就是无效的。至于客体的复杂性, 是指每个企业由于股本的规模和结构等的不同, 使得企业的产权所表现出来的形态也大不一样。进行这种交易活动时, 就涉及到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问题, 从而使交易客体显得比较复杂。第二, 交易形式多样化。在最初的产权交易活动中, 主要是采取改变资产主体来进行的, 但随着交易活动的频繁化、规模化, 许多新的交易形式便诞生了。在各种交易形式中, 比较常见的有协议转让、招标转让等。

二、产权交易的内部风险

(一) 审核环节的风险

产权交易中的审核环节是一个较为重要的环节, 由该环节所带来的风险属于产权交易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在进场审核阶段, 首先要对产权交易的双方进行资格上的审核, 确认交易的双方是否有资格进行某项产权交易活动。这对于国有资产而言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全民所有, 也就是说, 企业的法人在出让企业的产权时, 必须与该企业的所有员工商量, 并征得他们的同意;否则, 法人是没有资格进行企业产权的交易活动的。其次, 需要对交易主体进行价格确定。通过价格确定, 可以确保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当然, 除了进场审核之外, 还有受让资格审核等等。受让资格审核, 顾名思义, 就是审核受让人的相关资格、条件等, 以确保受让人符合规定。

(二) 合同管理上的风险

所谓合同管理上的风险, 是指产权交易的一方, 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不愿或不能全部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交易责任而引发的风险。出现这个问题, 与信息披露不全面有很大关系。财务管理人员在核实转让方的资产时, 如果未能对转让方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做出较为细致的分析和整理, 在这种情况下, 受让方所掌握的转让方的相关资料就不全面。可是, 当受让方需要履行合同上的义务时, 发现其中的财务状况等内容与之前了解的有出入, 因此, 受让方就会出现不愿或不全部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事项, 从而引发合同管理上的风险。

(三) 管理资料以及资金安全方面的风险

所谓管理资料上的风险, 是指产权交易结构在掌握了出让一方的信息资料之后, 由于管理不当, 导致资料丢失、损坏和泄露而引发的风险。这种情况在当前的产权交易活动中时有发生。产权机构在保存出让一方的相关资料时, 不外乎采取两种方法——纸质保存和电子文档保存。而这两种保存方式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 而且, 产权交易机构所保存的资料比较多, 所以, 发生管理资料上的风险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至于资金安全方面的风险, 是指产权交易机构由于受理相关的产权交易活动, 需要受让方和出让方进行一定的资金上的交易、结算等活动, 而引发的风险。因为产权交易涉及到三方, 任何一方如果不按正常的程序办事, 都有可能使产权交易机构的保证金得不到应有的份额。而且, 在资金结算方面, 由于产权交易机构所处理的客户信息比较多, 工作人员只要稍微一疏忽, 就很有可能使得资金的结算环节出现异常, 从而产生资金安全方面的风险。此外, 随着我国产权交易活动的频繁化、全球化, 产权交易内部的外币结算活动愈来愈多。但在当前经济压力下行的情况下, 就会产生汇率风险的问题, 外汇市场的波动, 势必给产权交易双方带来资金方面的不确定性。由此可见, 结汇风险也是产权交易内部的一个风险问题。

三、产权交易内部风险的防范举措分析

(一) 强化风险意识

要防范产权交易内部的风险, 第一步就是强化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风险意识的强弱, 可以从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上看出来:一般而言, 风险意识强的工作人员, 对待工作必定非常谨慎;而风险意识薄弱的工作人员, 办事往往马虎大意。在第二种情况下, 即使产权交易机构采取其他种种办法, 也很难真正的降低产权交易内部所面临的风险。因为各种类型的产权交易活动都是需要工作人员来操作的, 没有良好的风险意识做后盾, 再好的风险控制措施也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不过, 需要注意的是, 在强化风险意识的时候, 需要抓住重点。所谓的重点, 是指要求产权交易机构的领导人员或主要领导人员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在此前提下, 下面的工作人员才会真正重视起来。而且, 针对那些风险意识薄弱的工作人员, 领导者可以采取教育的方式, 提高大家的对内部风险的认识。同时, 辅之以必要的奖励和惩处措施。在领导人员的带动下, 大部分工作人员的内部风险意识就能得到加强。

(二) 提升专业水平、加强合同管理

在具备了较强的内部风险意识的基础上, 产权交易机构应着手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在这里, 专业水平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狭义的角度来看, 它是指工作人员在审核环节、资料管理环节和资金安全环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广义角度来看, 它还包括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等。产权交易机构应首先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为主, 在此基础上再培训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例如, 在成交审核中, 工作人员一方面要严格按照交易程序办事, 另一方面又要以最短的时间、最高效的处理这些问题。在成交审核之后, 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同时, 又使得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在专业水平得到提升之后, 还要加强对产权交易活动财务方面的管理。主要是加强合同上的管理。也就是说, 产权交易机构应对转让方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作较为详细的考察, 理清各种资料之间的关系, 并整理出一份关于转让方的财务状况表。在这种情况下, 第三个方面的风险, 即管理资料和资金安全方面的风险也会大大降低。所以, 产权交易机构应注重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并强化合同上的管理, 减少由于人为失误而引发的合同风险、资金安全风险。

(三) 控制风险点

控制好风险点, 是防范产权交易内部活动的第三个重要举措。从前文的论述可知, 在目前的产权交易活动中, 交易形式多样化。各种交易形式都有与其相关的某些特征, 工作人员应针对不同类型的交易方式, 抓住其特有的风险点。而且, 从某种程度来说, 控制好了风险点, 基本就能保证某项产权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但是, 这要求工作人员能根据不同的产权交易方式, 迅速捕捉其中的所有风险点;任何一个风险点的遗漏, 都有可能引发内部交易风险。从这方面来看, 要完全控制好风险点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随着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产权交易的风险有日益增加之势, 而且, 防范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例如, 某些产权交易活动时禁止交易, 如果工作人员对相关的交易条例不熟悉, 很有可能在即将完成某项产权交易时, 发现前面的努力都是无用功。再者, 由于现在股份公司的蓬勃发展, 工作人员面对股权转让问题应十分小心。有些企业的股权转让时, 必须要求股东会来决定, 而不仅仅由董事会的内部会议就能决定。在面对受让人的委托书时, 工作人员必须清楚, 这份委托书是全部委托还是部分委托。

所以, 以上三种防范产权交易内部风险的措施应该同时结合使用。不过, 首先应加强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 在此基础上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最后, 不断训练工作人员寻找风险点以及控制风险点的能力。在三种防范措施的有机结合下, 产权交易的内部风险定能大大降低。

四、处理交易内部风险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 让产权交易双方对风险有些基本的认识

产权交易活动, 无论是对于出让人来说, 还是对于受让人来说, 都是一项非常重大的活动, 因为这项活动涉及的资产多。在这种情况下, 一旦出现产权交易风险, 很有可能导致受让人或出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失, 同时也给产权机构带来很不利的社会影响。正因为如此, 产权机构应给出让人和受让人讲解一些基本的内部风险知识, 使双方在产权交易活动中, 对可能遇到的风险做一些大概的估计, 以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当然, 这件事的意义还不止如此。由于出让人、受让人也掌握了一定的风险知识, 产权机构在遇到风险节点时, 也容易与双方进行沟通,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发生的概率。

(二) 严格落实风险控制中的奖惩条例

需要注意的第二个事项是, 产权交易机构务必严格落实风险控制中的奖惩条例。也就是说, 产权交易机构既要树立正面的形象, 也要树立反面的形象。遇到那些在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要给予应有的嘉奖, 从而使大家向他学习;同时, 对那些工作中表现特别糟糕, 以致引起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 机构应给以严厉的惩处, 使其成为一个反面的形象。不过, 最为重要的是要制定不同级别的经济惩罚措施。只有通过经济处罚的手段, 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那些由于工作人员粗心大意而引发的内部风险问题。

总之, 本文首先就产权交易的含义和特征作了简要的概述, 对当前产权交易活动的内部风险问题作了一番分析, 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希望通过文章分析, 能够给相关人士在实际工作中提供一些借鉴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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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汉顶.产权交易机构风险防范的基本要求[J].产权导刊, 2013 (08) .

[3]李中亚, 王勃.徐州.管控产权交易机构风险助推产权市场创新发展[J].产权导刊, 2012 (09) .

[4]杨波.简述防范现代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过程的风险思考[J].大陆桥视野, 2014 (10) .

8.产权交易总结 篇八

为此,几经努力,观赏石资产包的策划者

浙江省观赏石协会会长、中国观赏石一级鉴评师王嘉明接受了我们对此事件的专访。

记者:听说浙江赏玩观赏石有自己的独特理念?

王嘉明:观赏石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深厚广泛的群众基础。赏石文化源于中国,品位高雅,是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也是世界文化“奇葩”。赏石有崇高理念:“是人们亲近自然回归自然的意识表示,保护资源爱护环境的意愿表达”,期望地球生态、人类社会和谐发展。这是爱地球、爱中华,爱生活,对地球生态环境的良好意识和自觉行为,“赏石”正在成为健康向上的生活时尚和精神理念。

记者:浙江创造了文化产权交易的新模式,你们将观赏石成为了文化产权交易的试点?

王嘉明:将具有文化产品属性的观赏石按特定文化主题整合,经专业评估机构作出价值评估,由具公信力的第三方保管并公开展示后,形成“文化工厂”原始资产包,然后在资产包锁定期内通过浙交所平台转让部分权益,使业界投资人有机会广泛参与;在锁定期内,以原始持有人为主体进行文化创意、开发继续进行价值叠加,使“文化工厂”生产出的新产品文化附加值大大增加,然后通过竞价转让交易,完成文化新产品的市场检验和退出。随后,新持有人又可进行新一轮的文化创意、开发实现再增值。这就是文化产权交易的浙江模式。浙江产交所创造的“文化工厂”模式,其核心是对原始文化产品予以文化开发、艺术创作加工,实现文化价值叠加,“生产”出具有高品质附加文化价值的新产品。由于观赏石的天然艺术性、唯一性和稀缺性,可以不断吸引各类文化艺术人士参与创作,具有横向关联拓展和纵向历史延伸的广阔余地,是文化积淀、文化传播的良好载体,因此,观赏石成为浙交所首选的试点。

记者:为什么浙江能做观赏石资产包的试点?

王嘉明:数据显示,连续6年,浙江文化产业增加值几乎每年跨上一个百亿元的新“台阶”,增幅远超同期GDP增幅,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一路走高。根据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浙江文化产业增加值有望超过1800亿,占GDP5%以上比重,成为名副其实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文化产业潜力无限,是浙江文化创意产品进入产权交易平台的前因,而面对这个新生事物,浙江省做了许多的准备,有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

记者:您怎么将观赏石与文化创意产业结合?

王嘉明:早些年就感觉到浙江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的机会来了。为什么说文化创意产业现在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比如说一个杯子,按照一般的生产流程生产出来只能卖1元,但是通过文化创意,给它设计一个艺术感很强的造型、采用一种新型材料制作,这个杯子就可以卖1.5元。这个溢价就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价值。更重要的是文化创意产业是不消耗地球资源的,这正是我们赏石理念的体现。

记者:浙江有观赏石文化产业的市场基础吗?

王嘉明:这一次的观赏石上市交易,实际上就是观赏石文化产品能否被市场认可的一次检验。之所以选择200块观赏石做成文化产权资产包,就是考虑到在浙江,省市县三级观赏石协会有会员有4万人,而浙江的观赏石赏玩群体是具有经济实力的一个群体。从最终的结果来看,这一产品是被市场接受了。

记者:你们对观赏石文化产权交易作了那些制度设定?

王嘉明:我们在推出观赏石这个文化产品交易时,考虑比较多。这个产品推出后如果得不到市场认可,是要回购的;交易产品有独立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为交易产品上保险;在社会公共平台能够公开展示交易产品;有专业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等,同时,有业界的广泛参与,有文化产品的市场检验和退出。

记者:你们对观赏石资产包的权益投资人作了那些制度设定?

王嘉明:对于权益购买群体我们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是面向观赏石协会省、市、县三级会员,这群人对于观赏石行业有所了解,其他投资人也就要先了解观赏石才能参与,这样既宏扬推动赏石文化,也扩大投资人队伍,了解观赏石才能成为观赏石这一文化产品的真正买家,避免了盲目投资。

记者:你们给观赏石资产包设定了半年的封闭期是为什么?

王嘉明:我们给这次观赏石资产包设定了半年的封闭期。这半年封闭期的作用就是为挖掘观赏石文化内涵,开展关联艺术创作,实现增值。我们先后举办了6场专题活动,邀请很多知名人士、艺术家,为这些观赏石创作书法、绘画、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我们将奇石作为文化工厂的原材料,进行文化开发、艺术创作是我们观赏石资产包开发的特色,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最后再将200件观赏石与112件新创作作品一起打包竞价,完成市场检验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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