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赔偿协议(精选14篇)
1.工亡赔偿协议 篇一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父亲:,身份证号码:
妻子:,身份证号码:
女儿:,身份证号码:
长子:,身份证号码:
次子:,身份证号码:
跟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司法所的主持调解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张××工伤死亡赔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月工资*30%。
参照《江苏省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四、其他费用。
五、上述一、二、三、四项合计人民币元。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六、甲方一旦赔偿了上述款项,乙方及其近亲属就不再享有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部转由甲方享有。
供养女儿的抚恤金从能够领取之日起前年归甲方所有,年后归供养的女儿所有。供养父亲的抚恤金从能够领取之日起前年归甲方所有,年以后归供养的父亲所有。
乙方及其近亲属应无条件的协助甲方向工伤保险基金办理和领取相关工伤待遇费用,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工伤赔偿款之日起,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八、付款时间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人道主义补偿费用,共计元,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供养亲属抚恤金计元,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交于××托管,如下述支付条件成就时××应即日无条件支付给乙方,如下述支付条件因乙方原因不成就时××应即日无条件返还给甲方。
供养女儿的抚恤金计元,自甲方能够领取之日(自劳动部门出具领取支付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供养父亲的抚恤金计元,自甲方能够领取之日(自劳动部门出具领取支付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9.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诉讼等,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律师费等。
十、其他
10.1乙方永久性的授权 为代理人,全权负责领取本协议项下的各项金额,并授权其协助甲方处理本协议项下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义务。
10.2调解单位主持了整个调解过程,并见证了整个工伤调解赔偿协议的签订。整个过程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是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赔偿协议的,整个过程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10.3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调解单位备存两份。自三方签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乙方:
父亲: 妻子:
授权代表:
女儿: 长子:
次子:
调解单位(盖章):×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浅析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 篇二
一、准确掌握人身损害侵权类型及适用法律
因侵权行为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的法律关系也是错综复杂,这就要求公证员必须能够熟练地区分不同的侵权所使用的不同法律法规。
(1)审查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时应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民通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2)审查因产品责任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
(3)审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
(4)审查医疗损害责任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时应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等。
(5)因劳务引发的工伤(亡)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各省市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办法等。
二、准确理解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的范围
赔偿权利人,一般来说,赔偿权利人就是受害人。但在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十八条的规定,受害人的近亲属成为赔偿权利人。出于对死亡侵权案件的情形复杂考虑,《侵权责任法》对受害人近亲属的范围并没有明确。这里近亲属的应当不完全相同于《民通意见》中所列出的近亲属,原则上应是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者与受害人有亲密联系的近亲属,或者依赖受害人生活的其他近亲属。在实践中,公证员一般按照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及法定继承顺位来考查赔偿协议中的权利主体。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的文义解释,在受害人死亡的协议中,赔偿权利人严格限定为近亲属,不包括类似《继承法》第十四条中所述的其它各类权利人。赔偿义务人,在许多情况下,赔偿义务人直接为侵权行为人。但在某些侵权类型中,表现出侵权行为主体与赔偿责任主体适度分离的趋势。所以赔偿协议中的赔偿义务人有时候不一定是侵权行为主体。此时,确定赔偿义务人就成为需要公证员审核的重点。公证员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审查赔偿义务主体:
(1)因自己的行为导致赔偿责任。此类型责任承担最典型的是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等。在这种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可能是直接侵权人也可以是间接侵权人。公证员特别要注意《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间接侵权人成为赔偿义务人的几种情况: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第三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场合,第三人为直接侵权人,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责任时可以成为赔偿义务人;第四十条规定,因第三人行为导致无(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遭受损害的,第三人为直接侵权人,未履行相应管理、保护职责的教育机构为间接侵权人,要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责任时可以成为赔偿义务人。
(2)因他人的行为导致赔偿责任。为他人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存在于无过错但要承担替代责任的场合。我们常见的这种情形有:《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监护人责任及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雇主(用人单位)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或雇主可以成为赔偿义务人。
三、准确把握赔偿的范围、标准、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此时,公证员在审查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及标准时应当注意:赔偿协议一方面要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另一方面,公证员还应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还存在必要的康复费用及将来必须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其赔偿总额是否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项目等。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鉴定伤残等级是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所以公证员在办理涉及伤残的赔偿协议是必须让当事人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再有《侵权责任法》并没有对因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的问题做出规定。这是因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制度是独立的,其与民事侵权赔偿制度并无冲突。但这两套制度的赔偿标准却差别很大。所以公证员在审查此类协议是否体现充分赔偿时,必须首先确定协议主体间的关系及协议所依据的法规,如果其赔偿标准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情况下,就必须要求当事人提交工伤鉴定报告,否则按民事侵权赔偿标准来审核。
3.工亡赔偿协议 篇三
甲方:(系管理单位)
乙方:(系用人方)
丙方:,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丈夫)(系死者)(系死者)(系死者)
年月日,死者于经甲方服装柜工作,年月日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现就死者交通事故赔偿外,甲、乙、丙三方就死亡赔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就工亡赔偿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处理丧事人员住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赔偿款合计人民币元整(甲方承担万元,乙方承担元)作一次性了结,丙方放弃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要求赔偿事宜。
二、赔偿款支付方式:现金,丙方指定上述赔偿款项由领取,甲、乙将上述款项给付后,由向甲、乙双方出具收条。
三、丙方自接受甲、乙赔偿款后,与甲、乙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此案以此了结,余无纠葛。
四、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甲、乙、工作地点干扰其正常的营业活动,否则丙方自愿承担由此给甲、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三、四、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执一份。三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签订上述协议书意识清晰,没有受到任何胁迫,其签字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见证方:
4.和解协议书(工亡) 篇四
甲方:(工亡员工家属)乙方:
法定代表人:是乙方聘请的员工,年月日,在工作中因死亡。甲方系的亲属,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工亡赔偿、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自愿赔偿、补偿甲方因工亡的一切损失共计人民币元;
2、上述赔偿、补偿款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一次性支付至甲方;
3、截止到年月日殡仪馆的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自愿承担将的遗体运送至的费用;
4、社保局支付的有关的工亡补偿待遇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5、本协议签订后,工亡事故一次性了结,甲方自愿放弃仲裁、诉讼,并承诺不再到乙方处及任一政府机关闹事。
6、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万元;
7、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支付款项后生效,双方不得反悔,甲方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补偿要求;
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5.工亡赔偿协议 篇五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发生纠纷冲突,至乙方受伤。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一次性赔偿协议:
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精神抚慰金等相关人身损害损失的全部直接间接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共计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三、一次性补助金为甲、乙双方所自愿协商之数额;或与法定数额有所出入,此为乙方自愿对其合法权利进行的适当处分,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权利。
四、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共计XXXX元(大写:)。
五、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基于乙方所受之伤有可能可以评定伤残等级,乙方自愿表示放弃伤残等级鉴定,甲方所赔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已经包括乙方可能达到伤残评定等级后的相应残疾赔偿金等一切费用。
七、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仲裁等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等有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责任)。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八、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XXXX元(大写:),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2倍“一次性补助金”的违约金,共计XXXX元(大写:)。
九、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十、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指印后生效,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6.工亡赔偿协议 篇六
半年前,我因忍受不了丈夫的家庭暴力,与丈夫协议离了婚。那时候,我只盼着早点脱离苦海,根本不敢提赔偿这码事儿,等丈夫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就心急火燎地走进了婚姻登记机关。如今半年过去了,心终于安顿下来,回想起几年遭受的家庭暴力,越来越觉得心有不甘。前夫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我有,好几次都惊动了110,有笔录记录在卷。可我不知道,已经协议离婚半年了,还可以秋后算账,向前夫追讨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个精神损害赔偿,以离婚为前提,可以在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时提出,不过,也不是必须在离婚的同时提起,离婚之后,法律还赋予了无过错方在一定时间段内秋后算账的权利。
7.工伤赔偿协议格式 篇七
甲方: 身份证码: 乙方: 住所地:
鉴于
甲方于 年 月 日因 发生事故,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已支付甲方住院医药费、检查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二次住院伙食费用、二次住院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支付甲方赔偿金,甲方收到赔偿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三、赔偿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受害方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赔偿方要求任何费用。
四、赔偿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受害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赔偿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信访)。
五、本协议为各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内容协议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8.工伤赔偿调解协议 篇八
甲方: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乙方:XXX,男,XX岁,住XXXXXXX。
XXX原系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工。2004年7月31日下午,公司施工工地砼搅拌机出现故障,XXX等三人进行维修时,XXX脚部被砸伤。伤后,XXX被送往XX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治疗。XXX之损伤经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被X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八级伤残。
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赵武应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已经由甲方实际支付);
2、停工留薪期间工资:897元×6.5个月=5830.50元;
3、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610元;
4、护理人员工资:538元;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940元;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176元;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970元;
8、未报销医疗费:3494.50元(存在争议)。
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工伤赔偿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各项补偿46400元,扣除乙方在甲方处借款21400元,甲方再给付乙方25000元。
二、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对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乙方以后再发生任何病变,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双方无其他争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9.工亡赔偿协议 篇九
网恋“闪婚”,签署《协议书》防患未然
2006年7月,北京一所大学的在读博士生向珍去参加大学同学的婚礼。婚礼上,看到一对新人那么恩爱,向珍心中非常羡慕。想想自己虽然已经读到了博士,可在感情上还是孑然一身,她不禁开始着急起来。
晚上,向珍在同城聊天室里谈到了自己的感受,一位叫“志在四方”的男网友主动和她交流,说自己也非常羡慕那些相爱的情侣或夫妻。因为很有共同语言,两人便聊了起来。“志在四方”谈吐不凡,知识渊博,向珍对他产生了好感。而“志在四方”也对知性、聪明的向珍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两人从在网上聊天,发展到互相打电话、发短信。
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向珍了解到,“志在四方”真名叫孟林,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博士,正申请去美国攻读博士后。得知孟林也是博士,向珍非常激动,因为女博士不好找对象是普遍现象,与她们学历相当、各方面条件又适合的男士太少了。而孟林听说向珍是计算机专业的博士时,更是对她刮目相看,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
那天,两个从网络走入现实的男女一见面,都发现彼此就是自己想要找的那个人。他们大有相见恨晚之势,聊到很晚才分开。之后,他们频频约会,感情也急剧升温。
2006年12月,孟林收到美国休斯敦一所大学的通知书,他将于次年7月去美国攻读博士后。孟林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向珍,向珍由衷地为男友高兴。两人特意去了一家西餐厅,为孟林庆祝。
留学一直是孟林的梦想,他为之付出了许多努力,现在,梦想终于要实现了。如果有了留洋的背景,对将来事业的发展会大有益处。所以,孟林非常开心。但同时,深爱着向珍的孟林也有着担心。自己去了美国,不能陪在女友身边,她会不会被别的男人抢走?
考虑再三,孟林决定先结婚后出国。于是,他去买了一枚戒指,郑重地向向珍求婚。孟林的求婚令向珍有些意外,毕竟两人相识只有4个多月,彼此还不是特别了解。向珍向好友李岚倾诉了自己的顾虑,李岚给她出主意说:“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有些男人确实表面看着挺可靠老实,实际上根本靠不住。尤其是孟林人在国外,你无法掌控。为了避免将来吃亏,你可以和他签一份协议。如果他在感情上出轨,将在经济上对他重罚。”向珍有些犹豫:“这合适吗?孟林会不会反感?”李岚说:“这有什么啊?现在许多夫妻都签各种各样的协议书,比如对收入的支配啦、婚前财产的归属啦、一方感情出轨的赔偿啦等等。如果孟林不敢签,正好说明他心虚。”
李岚的一番开导,让向珍下了决心。她想:“感情的事确实很难说,还是先小人后君子,签个协议防患于未然吧。而且,说不定这个协议真能制约住他呢。”
于是,向珍郑重地找孟林谈了一次话。她对他说:“我愿意和你结婚,但我有一个条件。”孟林说:“只要你嫁给我,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向珍说:“我们婚前签订一份协议书,如果谁婚后感情出轨,将在经济上受到惩罚。”
毫無思想准备的孟林愣了:“有这个必要吗?我绝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这样做好像你不信任我似的。”向珍说:“我相信你,但你也要理解我,女人都需要一份安全感。而且,这份协议书不只制约你,是制约我们双方的。如果我感情出轨,我也同样要受到惩罚。”孟林想了想,点头同意了。
两人就协议内容商量了几天,最终签订了一份《婚后权利义务协议书》,其中第一条约定:婚后双方必须互相忠实于对方。若男方在留学期间感情出轨,要将离婚后20年的收入总合的50%给女方。若男方感情出轨发生在留学回国后,则给女方30%,并且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女方感情出轨,将净身出户。他们把协议打印出来两份,双方签了字,各保存一份。
签署协议的第二天,向珍和孟林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放弃学位,却发现丈夫感情出轨
由于向珍和孟林家都在外地,两人又都没有工作,没有经济能力买房,只好租了一套房子作为他们的婚房。虽然房子狭小,但能和相爱的人厮守在一起,他们都觉得特别幸福。向珍每天早晨做好热腾腾的早餐,然后把孟林叫醒。孟林的衣服她都熨烫得整整齐齐。她不是太会做饭,便向别人请教,一有时间就下厨房做给孟林吃。向珍的体贴让孟林感到很温暖,他也经常会到厨房给妻子打下手,陪她一起逛商场,小日子过得很甜蜜。
离出国的日期越来越近,孟林越来越舍不得妻子,他对妻子说:“你要是能去陪读该多好啊。”向珍依偎在丈夫的怀里说:“我也想时刻陪伴在你的身边,可我的博士学位还没拿到,而且,签证也未必能通过。为了你的前途,我们就忍耐一下吧。”
2007年7月,向珍依依不舍地在首都国际机场送走了丈夫。望着丈夫渐渐远去的背影,她不禁潸然泪下。回到住处,她觉得空落落的。她打开笔记本电脑,给丈夫发了一封邮件,倾诉了自己对他的爱,嘱咐他在美国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孟林到美国后,只要一有空,就会和妻子在网上视频聊天。除了对妻子的思念外,他说得最多的就是在美国的不适应、饮食的不习惯和孤独寂寞的心情。向珍很心疼丈夫,经常安慰他,让他咬牙坚持一年半。
2007年11月,向珍终于拿到了签证。她向导师和学校请了假,取出平时积攒的所有存款买了机票,立即动身飞到了丈夫身边。孟林到机场迎接她,夫妻俩紧紧相拥在一起。
相聚的日子转眼就过了一个月,向珍的假期快结束了,只好启程回国。孟林紧紧抱着她不撒手:“留下来吧,别让我一个人再过孤单的日子。”向珍理解丈夫的心情,也舍不得离开丈夫,可她的学业也不能耽误啊。她狠狠心,含着泪水走进了登机口。
回国后,向珍考虑到要完成博士学业,而且往返机票也挺贵的,便让李岚帮着找了一份兼职。2008年5月,她用挣到的钱买了往返机票,再次飞到丈夫身边。为了给丈夫一个惊喜,她事先没有告诉他。这次,向珍虽然能感觉到丈夫对自己的到来很高兴,可总觉得他的神情不是太对劲。那天,她准备把住处彻底打扫一遍。在清理卫生间时,她无意中在吹风机上发现了一根黄色的长头发。她的心一紧,赶紧又检查其他地方,结果在垃圾桶里发现了一个用过的安全套。
孟林回来后,向珍拿着这些证据质问他。孟林说:“你误会了,前天我去参加聚会喝多了,一个同学和他女朋友一起送我回来。因为天太晚了,他们就在这里住了一夜,安全套是他们用的,头发也是他女朋友的。我们不是已经签订了协议书吗?如果我出轨,我会赔偿你,我会干这种傻事吗?”
丈夫搬出协议书,才打消了向珍的怀疑。她安慰自己道:“他是个聪明人,知道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退一步讲,他一个人在美国也确实不容易,如果一时没有经住诱惑,自己也应该原谅他一次。”为了多陪陪丈夫,尽管导师一再催促,向珍还是在美国待了一个半月才回国。
这次回国后,向珍总觉得不安心。她感觉丈夫对她不像过去那样体贴和依恋了。回国一个多月了,丈夫竟然只在网上和她聊了一次,发了两封邮件。向珍有了一种危机感。9月,她再次去了美国,她要用爱来捍卫他们的婚姻。
此时,学校已经开学了,导师找不到向珍非常着急。得知她去了美国,便频频发邮件催她回国。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她要回去准备毕业论文。可孟林说还有几个月他就拿到博士后学位了,到时两人一起回国。向珍只好一拖再拖。导师催促学校警告,考虑再三,向珍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她觉得,对于女人而言,博士学位和婚姻,后者对她更重要。于是,她给导师和学校发邮件,说自己愿意放弃博士学位。
2008年12月,孟林终于读完了博士后,夫妇俩一起回到了中国。
巧取证据,判你赔偿80万没商量
凭着留学的背景,孟林顺利地进入一家大型公司,向珍也经过一番努力,在一家集团找到了工作。有了稳定而不错的收入,生活过得平静而幸福。他们计划着攒够了首付款,就买一套新房,然后,再生个孩子,享受天伦之乐。
为了这个目标,向珍努力地工作着。因为能和丈夫朝夕相处了,她也不再担心丈夫感情出轨。正当她觉得生活终于向她露出了笑脸时,一个沉重的打击向她袭来。
2009年5月初,向珍发现孟林总找借口外出,在家时也总是背着她打电话、发短信,对她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凭着女人的直觉,向珍预感到孟林在外面有了情人。她本想质问他,可是以她对孟林的了解,他一定不会承认的。于是,向珍决定悄悄地调查清楚。
那天晚上,趁孟林洗澡时,向珍打开了他的笔记本电脑。她是计算机方面的专家,很快就破译了他的开机密码,并调出了他登录过的网站。她吃惊地发现,孟林竟然频频地登录“世纪佳缘”网站。向珍知道,这个网站是未婚男女征婚的婚恋交友网站,孟林是有妇之夫,为什么要上这个网站?难道他也去征婚?
向珍继续查找,果然发现了孟林的资料和照片。让她气愤的是,孟林在个人资料一栏中填写的竟然是未婚。向珍气得眼直发黑,没想到,孟林竟然背着她做这么无耻的事。她真想冲进卫生间,揪住他质问。可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现在不能惊动他,如果他真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自己要悄悄取得证据,让他按照协议书的约定而付出代价。”
于是,向珍关了孟林的电脑。第二天,她用自己的电脑再次登录了“世纪佳缘”网站,将孟林的征婚网页打开,通过截屏保存了下来。但只有这个并不能说明他感情出轨啊,也许是他一时兴起开个玩笑?怎么知道他是否和别的女人有不正常的来往呢?
2009年6月初的一天,孟林上班走得匆忙,把笔记本电脑落在了家里。向珍再次打开他的电脑,在他的邮箱里设置了自动转发的功能。这样一来,孟林的所有来往邮件,都会同时转发到她的邮箱里。
第二天,向珍的邮箱就收到了孟林发给一个女人的邮件。邮件中,孟林称那个女人为“老婆”,落款为“老公”,邮件内容非常暧昧。之后,孟林和那个女人互发的许多邮件,都一一转发到了向珍的邮箱。这些邮件中,他们互称老婆、老公,倾诉着彼此的爱,回忆他们在一起的细节,那个女人还给孟林发了自己的照片。从6月到8月,他们之间发了几十封邮件,孟林甚至许诺要娶那个女人。
看着丈夫和别的女人偷情的证据,向珍的肺都要气炸了。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全心全意地爱他,为他付出了那么多,甚至放棄了博士学位,可换来的却是他感情的背叛。向珍对孟林彻底失望了,她决定跟他离婚。于是,她不动声色,继续取证。
向珍将收到的孟林和那个女人的所有来往邮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她又根据邮件内容,掌握了那个女人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等信息。
拿到证据后,向珍向孟林摊牌了。孟林开始还极力狡辩,后来一看无法自圆其说,便说自己是一时糊涂,请求向珍原谅他。而此时的向珍心已经死了,她向孟林提出离婚,并拿出那份《婚后权利义务协议书》,要求他按上面所规定的,将他离婚后20年的30%税后收入赔偿给她。
孟林没想到自己的出轨竟然被妻子发现,而且证据确凿。他深知,如果离婚自己将损失惨重。所以,他坚决不同意离婚,事情便一拖再拖。2010年底,忍无可忍的向珍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讼状,要求法院判决他们离婚,要求孟林按约定赔偿经济损失。同时,她向法院递交了“世纪佳缘”网站上孟林的征婚截屏信息;孟林婚外情人的姓名、照片、单位、住址;经过公证的孟林与情人的来往邮件等证据。
开庭时,孟林表示不同意离婚,否认自己有婚外情。他说,向珍是电脑高手,具有编辑、修改邮件内容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那些邮件都是她捏造的。他还称,那份《婚后权利义务协议书》是向珍利用签证迫使他签署的。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对于孟林的说法,由于他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故不予采纳,该协议书合法有效。根据向珍提供的证据,认定孟林感情出轨,从“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判决双方离婚。由于以“离婚后20年收入的30%”方式支付,会令双方陷入长期的纠纷中,根据孟林的学历、工作前景、社会平均收入、消费水平等因素,2011年5月底,法院最后判决孟林一次性支付向珍经济补偿80万元。
责编/毕春晖
E-mail: bchaa@163.com
10.赔偿调解协议 篇十
协议人:
协议人:
2010年9月26日,甲乙双方因建房及砍树发生肢体冲突,致使甲乙双方互有受伤,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双方就损害赔偿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费用(含医药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残废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等所有应该赔偿的项目),共计人民币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2、乙方在2011年4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以上赔偿款,甲方开具收条给乙方;
3、本协议是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属于一次性赔偿,今后甲方不得以此事为由再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同时,甲方自动放弃请求司法机构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并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乙方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及民事诉讼;
4、双方就此了结彼此之间的纠纷,不得再因此事打击报复对方,否则,双方均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存档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协议人(甲方):协议人(乙方):
11.民工工伤赔偿协议 篇十一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年 月 日出生,族
住址: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乙方系甲方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于 年 月 日在XXXX 地发生XX工伤事故。为妥善解决乙方工伤待遇及善后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工伤待遇: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如下:
二、补偿金额: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人民币 元。在甲方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费用的权利。
三、付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诉讼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对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依裁决或判决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五、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12.工亡赔偿协议 篇十二
[关键词]工亡;概率;Grey—Markov;趋势
[中图分类号)R1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019-(2010)05-76-03
安徽马钢位于长江中下游皖南地区,现有在职职工53394人。为探索和掌握安徽马钢历年来工亡情况及发生趋势,现对安徽马钢1988~2009年职工工亡概率趋势进行灰色一马尔柯夫(Grey—Markov)预测和分析,为实现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工亡提供科学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 Grey—Markov预测模型的选择
公司历年来工亡事故发生情况可视为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灰艨胧集),在这个系统中,既有已知信息,也有未知或不确定的信息,具有本征性灰色系统属性。如系统外部的影响因素(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等信息)、系统内部的影响因素(如家庭情况、个人情况、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水平等)的变化都是不明确的。但输出的职工工亡事故统计量的时间序列数据是明确的,它是工亡事故系统各因素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已知的。根据灰色系统理论,本研究可以不去讨论该系统内外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而从工亡事故时间序列这个综合灰色量本身去挖掘有用信息,利用它的动态记忆特性,建立灰色模型来揭示工亡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并对未米年份职工工亡概率作出预测是可行的。
但灰色GM(1,1)模型对于波动性较大的工亡概率时间序列预测效果不是十分理想。而Markov概率矩阵预测的研究对象是一个随机变化的动态系统,它是根据状态之间的转移概率预测未来系统的发展,转移概率反映了各种随机因素的影响程度和各状态之间的内在规律。故把GM(1,1)灰色模型与Markov概率矩阵预测的优点结合起来,建立Grey—Markov预测模型,既可充分利用历史数据给予的信息,又可大大提高随机波动较大的数据的预测精度,改善预测结果。Grey—Markov模型之所以能够正确的反映工亡概率发生的内在规律,其原因不仅由于它在数据上能很好地逼近实际情况,更重要的是它与实际工亡概率时间序列产生了动态响应,对更长远的工亡概率预测可以随时问的推移作不断的跟踪和修正,以达到精确、动态的预测。
2资料来源
由安徽马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计并提供1988—2008年末在册职工人数,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职工因工伤亡年报表》统计并提供职工因工死亡人数,据此计算出年职工工亡概率XO(t)。
3建立职工工亡概率GM(1,1)灰色一维模型
根据灰色系统基本理论和模型拟合方法,对表1中“1988—2008年职工工亡概率”原始数据一次累加后再进行灰色一维模型拟合,计算得GM(1,1)模型2个基本参数分别为:u=5.576 98,a=0.009 53。据此建立GM)(1,1)灰色一维模型,其拟合微分方程式为:x(t+1)=一579.646 2e一0.009 53t+585.191 3。
将累加序列的模型值依次还原(一次累减),得各年份工亡概率GM(1,1)模型理论值。
4马尔柯夫(Markov)概率转移矩阵状态的划分
根据Markov理论,将上述理论值划分为几个状态0],即将GM(1,1)模型理论值划分为若干个动态数列。现将工亡概率理论值x(t+1)划分为5个区域状态:AI、A2、A3、A4、A5。
5建立Grey-Markov概率矩阵
根据以上划分的各区域状态和表2,工亡概率实际值)X(t)落入A1、A2、A3、A4、A5区域状态的样本数分别为5、8、6、1、1。再根据实际值下年转向状态得Markov概率转移矩阵为(一般考虑一步转移为佳):
6结果与讨论
13.赔偿协议合同 篇十三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2011年2月25日早晨,乙方为甲方运货,在重庆到成都高速路途中不慎翻车,将甲方货物损坏,给甲方造成 人民币的损失,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货物损失费 人民币。
二、乙方以给甲方运货的方式抵扣甲方货物损失费,甲方将扣除每次运输费用的40%,直至扣完为止;若到五月底还未扣完,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剩余的费用给甲方。
三、乙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且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表示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生效,双方代表人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4.工伤赔偿协议 篇十四
协议人: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
协议人:XXX,X,X族,生于XX年XX月XX日,居民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户籍地址为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事实发生经过:
XXX年XX月XX日XX时许,乙方在甲方公司内XXXXX时不慎受伤。事发后,经甲方派人送XX市人民医院住院就诊。XX医院的入院诊断为“XXXXX”。乙方与年月日治愈出院。方在住院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已由甲方全而支付。
甲方认可乙方所受伤害为轻伤,为处理本次事故,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和尊重前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员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郑重承诺在签订本赔偿协议之前,甲方已经明确告知应当
承担的伤残赔偿项目及相关的赔偿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同意甲
方对本次伤害事故做一次性赔偿处理。不存在受甲方威胁、胁迫、乘人之危或在显失公平、有失公允等情形下签订本协议。
2、甲方除已经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乙方在医院住院期间的所
有医疗费用、住院生活津贴、交通费、护理人员、护理费等)。
3、甲方依据前款约定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伤
残赔偿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后续治疗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费用。
4、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当日即将对第二条约定的赔偿金以人民币
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赔偿款后应当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
乙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作为甲方已经支付赔偿款项的凭证。
5、本赔偿协议作为一揽子赔偿协议,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
再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提起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争议仲裁后再提起民事诉讼)或以本《赔偿协议》有失公允或显失公平等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或通过信访等其他途径向甲方提出其任何权利请求。
6、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当善意地履行协议,协议签收后,任
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违反协议的一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总额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7、8、本协议签订地点为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办公室。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由本协议签订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形式诉讼管辖权。
9、本协议中,除甲、乙双方及其代理人签名、出院日期、协议订
立日期可以采用手签字外,其余内容全部采用打印文本,除前述内容以外的非打印文本对本协议当事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10、乙方的居民身份证、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法定代表人证明、甲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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