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2024-10-13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实施方案(共10篇)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摘要〗完善各项责任制,环境治理人人有责,干群齐心协力,人人都要承担清洁环境、杜绝陋习的责任。这里是工作方案栏目,这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十分不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总体要求 开展“除陋习树新风”行动,要以不断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引导居民摒弃不文明、不卫生习惯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我文明行为方式,形成“爱卫生、讲文明”的新风尚。组织和动员大家共同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目标 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开展辖区内集中治理行动。重点对辖区内“五乱”现象和河道沿线进行治理;强化清扫保洁力度,尤其是 108 国道、村道进出口周边的环境卫生;加大农村垃圾清运体系的管理,禁止焚烧垃圾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清理河道沿线垃圾、杜绝倾倒垃圾和直排生活污水现象;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私搭

乱建等问题。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进行不良陋习危害性教育。引导群众认识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既污染环境危害健康又有损公共形象,必须坚决革除。

二是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克服不良生活习惯,维护公共卫生,爱护环卫等公共设施,尊重环卫成果。

三是进行文明生活方式和健康生活常识教育,帮助更多群众增强健康文明社会常识,提高科学素质,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举止。

四是进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大力倡导顾全大局、团结奋斗、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关爱他人、邻里互助等行为,不断增强居民的文明素质,树立新风尚,促进社会和谐。

(二)开展“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在全乡开展“美环境、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告别陋习系列活动、文明礼仪展示活动、文明风尚实践活动和文明礼仪培育活动,不断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开展“环境共清洁、除陋习我行动”活动。

号召广大居民积极参加环境治理,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文明劝导、生态环保、文明卫生宣传活动,营造除陋习、讲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深入推进驾乘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八大交通陋习”,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文明交通素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引导广大旅客爱卫生、讲文明、树新风,共创优美环境。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月 25 日-**月 27 日,进行宣传发动。

(二)集中治理阶段:**月 28 日-*月 10 日 针对本辖区按照责任划分、强化落实,开展环境治理,并开展养成良好行为的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

(三)持续推进阶段:*月 11 日-*月**0 日 贯彻落实“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小结“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推进情况,乡政府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对全乡环境治理工作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村社要将“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列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实施标本兼治,进行持久作战,不断取得胜利。

(二)强化宣传注重引导。

利用各种会议、书写标语、下发资料等形式加强“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活动的宣传、引导。切实把文明素质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入耳、入脑、入心。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完善各项责任制,环境治理人人有责,干群齐心协力,人人都要承担清洁环境、杜绝陋习的责任。促进活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活动进展情况的督导督查,对推荐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篇二

根据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暗访督查工作要点,结合我县目前市容环境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综合整治以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更好地迎接省市暗访督查,现将整治工作作如下安排:

分组及人员安排

1.广告、店招整治组

XX(负责人)、XX

2.市容市貌整治一组

XX(负责人)、XX(教导员)、XX

3.市容市貌整治二组

XX(负责人)、XX

范围及整治内容

1.广告、店招整治组

范围:全城区。

整治内容:破损户外广告、店招登记、拆除、乱竖牌整治、乱扔垃圾(水果店)处罚、乱开挖处理、建筑立面乱披挂拉扯整改、人行道僵尸车处理,督促龙吉顺公司清理牛皮癣等。

2.市容市貌整治一组

范围:一中队负责片区

整治内容: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人行道乱堆杂物,上人行道坡清除(以固定水泥为主)、占道维修等。

3.市容市貌整治二组

范围:二中队负责片区

整治内容: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人行道乱堆杂物,上人行道坡清除(以固定水泥为主)、占道维修等。

整治要求

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关于2012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管委会:

2012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续深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对于促进全市“十二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现就抓好2012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党代会、市人大二届七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坚持不懈,拓展提升,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舆论先行、规划先行、基础先行,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战、攻坚战、持久战,着力推进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向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打好xx革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实现xx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全市所有县级以上城市、80%以上的乡镇、60%以上的村庄达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立起适应治理工作需要专业技术队伍和清扫保洁队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城乡容貌和管理水平、长效机制建设水平、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全面提升。

三、重点工作

2012年,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保持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强劲势头,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治理“五乱”,消除“盲点”、“死角”。继续深入推进城镇“垃圾乱扔、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摊位乱摆、工地乱象”等“五乱”治理,抓好农村“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等“五乱”治理,从解决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突破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城镇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和公路(水路、铁路)、河道沿线,以及边远乡镇和村庄等区域的环境治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治理工作盲点,认真落实“门前双五包”责任制,防止出现回潮反弹。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承载能力。一是完善垃圾处理设施。突出抓好垃圾清扫设备、垃圾收集设施的完善,2

添置、更新垃圾桶(箱),新建和改造城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添置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提高机械化清扫率,xx市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县城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加快县城垃圾处理厂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二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南江县污水处理厂和通江县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入运行。要加强城区排污管网建设,做到雨污分流。着力抓好巴河流域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分类指导、经济适用原则,采用“沼气厌氧”、“湿地净化”等方式,有序推进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配套完善道路交通、园林绿化、集贸市场等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城镇承载能力。

(三)推进风貌塑造,提升城乡形象。一要继续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增补城镇风貌塑造规划,加大风貌塑造推进力度,2012年底前xx城区和各县城要全面完成1-2条主要街道、主要出城口的风貌打造以及重要节点的风貌整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要加强城镇建筑立面清理和风貌整治,拆除乱搭乱建,切实做到管线、广告牌匾、绿化设施规范,道路平整,建筑容貌整洁。二要坚持“三打破、三提高”,抓好村镇和村落建设,扩大风貌塑造范围,2012年底全市各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的乡(镇)、村庄要完成风貌塑造工作。强化村镇规划管理,有效杜绝夹道建房。三要狠抓背街小巷、城郊结 3

合部、边远偏僻乡镇和村庄等薄弱环节的容貌治理,逐步消除城乡风貌整治中的“盲点”和“空白点”。

(四)深化示范工程建设,发挥先进典型效应。一是搞好考核验收。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考核办法》的要求,在2012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2010省级“环境优美示范镇乡、村庄”的考核验收工作。二是扩大试点,广泛推进。着力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进一步扩大示范工程试点面,各县(区)要分别确定1-2个镇乡、10-15个村庄列入2012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范围,并适时召开现场会、专项督查交账会等,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的先进经验,扎实推进“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带动全市面上治理工作。

(五)持续抓好“七进”和“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提高居民文明卫生素质。一要持续抓好主题活动。按照“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原则,不断创新方式,丰富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激发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为有效开展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二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要结合“争做朴实、吃苦、感恩的xx人”活动,深入开展“争做文明工人、文明市民、文明职工、文明公民”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要继续开展好社区志愿服务、文明劝导活动,教育引导城乡居民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不断增强文明、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三要 4

严格依法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劝导与刚性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肃查处不文明、不卫生行为。2012年4月底前,xx城区和各县城要完成以宣传对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处罚依据为主要内容的电子警示牌的设置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科学施治,建立规划体系。坚持以规划引领指导治理,以规划规范管理。按照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市治理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12-2015)。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和完善县城、镇乡和村庄的治理规划,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市场环境治理、城乡风貌塑造、城市园林绿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新村建设、交通管理、水污染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规划,形成有效衔接、科学规范的治理规划体系。同时,要按照“城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严格把关,抓好规划实施,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宣传引导,激发全民参与。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牵头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xx日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闻网站等媒体要继续办好专题专栏、刊播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实行跟踪报道、深度报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增强 5

宣传的渗透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要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不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不良习惯,营造人人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常态治理。一是完善责任机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合力推进”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体制,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管理和各责任主体的作用,整合城乡各类管理资源,创新城乡环境管理模式,实行网格化目标管理,形成密切协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投入保障机制。调整支出结构,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必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在加大财政对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的同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市场运作等措施,大量吸收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行政监督机制,紧密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规划和目标督查。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服务热线,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先进,曝光问题,鞭策后进,促进整改。四是完善队伍建设机制。配齐配强管理、技术和日常维护保洁“三支队伍”,市、县、区及乡镇均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城乡环境 6

综合治理工作。五是建立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联系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和文件,固化加强城乡环境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规定,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实现城乡环境常态化管理。

(四)加强督查问责,确保工作落实。继续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定期通报、公开曝光等形式,加强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坚持“暗访-曝光-问责”联动,强化督查问责。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日常考核与考核相结合,实行规范化考评,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搞好目标管理,逗硬奖惩。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为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XXX市X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X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X﹝2012﹞247号)的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城乡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城乡建设要求,重点开展环境和景观综合整治,治理规划建设无序、环境“脏、乱、差”和设施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明显改善我街道旧城乡、公路主干沿线景观面貌,积极打造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的宜居生态街道。

二、实施步骤

(一)2012年,全街道8个村居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我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XXX街道XXX社区、XXX带园林景观慢行步道工程和凤凰山沿渠道景观慢行步道工程的绿化和整治试点工作。全街道所有的村居全面开展“城乡家园清洁行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2%以上。

(二)2013年,全街道3个村已编制规划的城乡完成规划修编,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水平,同时全面铺开公路沿线的绿化整治以及城乡整治建设,确保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2014年,继续推进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化“城乡家园清洁行动”,做到“三分两无”(即雨污分流、人畜分离、垃

圾分拣、路无浮土、墙无残壁),明显改善公路沿线和慢行道景观沿线的景观面貌。要制定相关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机构,建立保持城乡良好景观风貌和生态的长效机制,努力达到村容整洁、路面硬化、饮水达标、厕所卫生、垃圾收集、住房适用、设施配套、村居文明,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城乡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要求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指导意见》(闽政文﹝2012﹞106号)及《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12﹞26号)精神,一方面,开展以环境和景观综合整治为重点,打造一批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的宜居新居,达到“七好”要求(城乡规划好、建筑风貌好、环境卫生好、配套设施好、绿化美化好、自然生态好、管理机制好)。另一方面,开展公路沿线规划整治建设,以抓好“三整治二构建一建立”为主要内容(即整治城乡结合部、整治沿线城乡、构建绿色通道、构建生态环境、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整治公路沿线村居,开展植树绿化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明显改善公路沿线景观面貌。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工程,各村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持之以恒、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为确保这项工作按时完成,街道成立龙桥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成员由街道文明办、爱卫办、经管站、监察室、国土所、财政所、城建环保办、林业站、社区服务中心和党政办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爱卫办,负责城乡整治工作日常事务。

各村居要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项目和任务,周密安排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调查,摸清城乡现状,按照轻重缓急,积极进行试点建设,科学安排整治计划,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城乡,分期分批开展综合整治。9月31日前,每个村居向街道上报一个整治试点。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通过广播、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为开展城乡综合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使相关单位和群众了解、理解、支持、拥护、配合、参与城乡综合整治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领导,各村居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具体分工如下:

城建环保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城乡家园清洁行动,改变村容村貌,落实规划编制、城乡整治方案和房屋立面改造及屋顶平改坡等工作的指导。

文明办:负责协调督促城乡整治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指导“文明村街道”创建工作,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参与村容村貌整治及宣传推动工作。

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居容居貌整治”、“造福工程”以及新城乡建设示范点建设、城乡绿化等工作。

爱卫办:负责推进城乡环境连片整治,指导社区村创建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城乡改水改厕、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村居、卫生户的创建工作。

国土所:严格住房审批工作,对公路沿线控制线范围内的城乡住房严格控制,对涉及沿线的建筑垃圾进行督促清理,恢复生态环境。

林业站:负责协调公路沿线整治和绿化、造林苗木生产供应工作和绿化技术指导服务。

(四)加大资金投入。为确保城乡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县财政将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路沿线整治成效较好的街道进行补助,各村居要确保整治资金专款专用。

(五)保证质量安全。城建环保办要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依法对集中统建的城乡住宅项目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文章来源: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 发布人:县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12-13 11: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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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全县营造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良好舆论环境,促进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按计划实现创建目标,根据《中共呈贡县委 呈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呈发〔2007〕27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呈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县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呈贡县委 呈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行动,着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教育和引导全县干部群众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把力量凝聚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上来,推动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提升呈贡新区整体形象,推进城市化进程,让全民共享

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二、宣传内容

宣传工作主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开展: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对于提高我县城乡文明水平,改变城市环境面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我县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新区建设工程、旧城改造工程、环境整治工程、素质提高工程“四大工程”的意义、做法及成效;

(三)我县创卫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创卫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

(四)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典型事例;

(五)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

为行为进行适当曝光。

二、工作安排

1.在县电视台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专栏,介绍我县创卫和创建文明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对工作不力,不文明行为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在主要时段播放“创卫”和创建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2.协调省、市级新闻媒体刊(播)发宣传稿件,宣传我县开展“创卫”和创建文明城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3、在城区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物、文化广场、四大市场等场所设立创建卫生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宣传标语。县创建卫生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村(居)委会均应自行设立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公益广告牌。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设立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栏和橱窗,张贴“双创”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宣传画等。宣传画的印制发放由县卫生局

负责。

城区悬挂标语的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总工会、县老干局、团县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委党校、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呈贡一中、县文体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供销社、县信用联社、县邮政局、呈贡宾馆、龙城镇等单位。

各乡(镇)任选2条宣传标语悬挂,并负责安排村(居)委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教育安排系统内中小学、幼儿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城

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

标语完成时限:2007年12月7日下午5:00前挂出

4、各建筑单位要在施工工地设置创建卫生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宣传横(条)幅。完成时限:2007年12月15日前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三、工作要求

1、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区和本单位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

2、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宣

传工作任务。

6.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主题,以优化发展环境、改善容貌秩序和提升公民素质为重点,集中力量、多管齐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为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

成立石洞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X,成员有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办公室主任,成员有XX,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财政所负责落实宣传经费,费用实行实报实销。

三、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工作目标,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呼声、要求和建议,及时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和有特色村庄和庭院,起好 1

典型带动作用。

三、宣传形式

(一)新闻宣传

1、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展板等媒介,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题、专栏,及时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规划、实施方案,动态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举措和主要成效,营造出人人关心环境整治、个个投身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到“天天有新闻、周周有看点、月月有专题”。

2、突出典型宣传。发现一批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突出宣传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

3、加强舆论监督。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统一安排,对工作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个人和脏、乱、差区域等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追踪报道和新闻回访。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通过与《遂宁日报〃安居专刊》、区电视台联合设立并对外公布“群众信箱”、“公众热线”等形式,倾听并报道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积极评价和他们的呼声、要求、建议以及意见,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社会宣传

1、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在场镇、各村办公室、车站及各类营运车辆粘贴宣传画或宣传标语。

2、广泛开展发动宣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决定、规划、通告、规范等,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农民培训学校、专家讲座等形式,多渠道教育培训农民树立环境卫生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户户讲清洁”活动,通过提升中小学生文明卫生意识,带动农户“美化家园,从我做起”。组织学校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给全体师生上一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题教育课;组织学生参观一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开展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主题班会;制作一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专栏;组织学生写一篇参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心得体会。

7.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一、工作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创新举措。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乡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各村各生产小组重视、参与、支持、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工作计划

一是及时宣传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政府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二是搜集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事迹上报乡政府;三是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家喻户晓,各社群众广泛参与的氛围。

三、宣传形式

(一)标语宣传

各企事业,各村办公地点设置固定式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小型宣传标语1幅,并利用宣传栏开展标语宣传。

(二)会议宣传

1、利用村民代表大会、全村生产小组会议等集会时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

2、组织各企事业单位,三职干部和各小组组长认真学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

(三)其他宣传

公布乡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治理工作监督,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波波乡人民政府

8.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篇八

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对全镇城乡环境进行全方位、深层次、高标准的综合治理,迅速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高潮,为郭北建设宜居宜游乡镇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街道市容占道

1、取缔流动摊贩和无证占道经营,重点整治范围内达到无擅自批准的占道经营固定摊点、流动摊点;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无店外设店、无占道乱堆乱放等违章现象;保持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的畅通、整洁、有序。

2、基建工地应设置遮挡墙并进行美化、亮化,已设置的遮挡墙要保持整洁美观。

(二)场镇市容市貌

1、拆除擅自设置的违章广告、牌匾,整治陈旧、破损广告、商业牌匾。各类牌匾应规范统一、清新亮丽,主要街道无陈旧、破损、脏污的牌匾,无重复设置的牌匾。

2、重点地区、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亮化设施和公共区域的灯箱广告、户外广告投射灯等亮化设施完好率达到98%,亮灯率达95%。

3、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公交车站亭、各类线杆等设施干净、整洁,无脏污、破损、陈旧、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现象,街巷容貌保持整洁美观。

(三)场镇环境卫生

1、道路清扫保洁主街道必须达到三扫全保,次街路必须达到两扫全保,巷道和城市外围道路一扫两保,清扫作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保洁作业应达到五不(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五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和树穴净、果皮箱净)。

2、垃圾及时清运,桶、箱摆放整齐,清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洁;无垃圾运输车辆密封不严,沿途抛撒,桶、箱站点垃圾满溢,桶、箱摆放不到位等现象,做到车走场净。

3、垃圾桶、箱、转运站、袋装化收集站等环卫设施管理到位,及时进行油饰、修补、清洗和消毒;设施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堆积,无异味。

4、公共厕所外观整洁,内部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做到六净(蹲位、粪糟便池、地面墙壁、门窗隔板、管道悬挂物、周围环境净)、三无(无蝇蛆、无恶臭味、无渗漏)、两好(室内设施好、服务态度好)、一有(有防蝇设施);公厕标识规范清晰,外型整洁美观。

(四)村庄环境卫生

1、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围绕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突出抓好四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中的清垃圾、清杂物工作,重点清理房前屋后的污泥、清理道路、河道、河渠中的杂物。

2、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进行定期清扫,重点治理环境卫生,保持村庄整洁。

3、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减少禽畜粪便污染。

4、开展庭院环境治理工作,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

三、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步骤

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从2010年3月开始,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城乡环境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明显改善人居和容貌秩序,基本建成能够承载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环保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支撑体系和运行管理系统。具体工作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展开阶段(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10个月时间)

抓好镇容管理、镇貌整洁、村庄清洁等工作,力争在治理镇容及村庄环境卫生、提高保洁水平、普及卫生和文明常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深化阶段(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17个月时间)

集中开展乡镇环境改造、容貌治理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工作,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实现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居民文明的新气象。

3、提高阶段(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19个月时间)

结合治理工程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区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职责分工

(一)城管办

负责组织协调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组日常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城乡除四害、防病灭病等工作的检查考核,将镇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目标考核与创建卫生达标单位、卫生社区结合。负责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会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组对户外广告、牌匾、建筑施工工地遮挡墙的设置和标志性建筑物、公共街区、夜景亮化、美化进行规范;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会同公安、工商、经发办等部门加强镇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卫生的检查,督促加强对辖区赶场天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临时占用和挖掘道路的管理;加强对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无序占道、未经许可占道等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负责公交车站候车棚、站牌站容站貌的监督检查;会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执法组加强对损害公共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行为的查处;负责督促检查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管理不到位的物业公司依法进行处理。

(二)党政办

负责将各村、社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负责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素质和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爱护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负责将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综合考核与创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结合起来。

(三)社事办

负责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会同联合执法组做好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四)经发办

负责对全镇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医疗机构医用特种垃圾处置的监管,确保医用特种垃圾在指定场所集中处置;会同联合执法组、城管办等部门加强对餐饮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和餐厨垃圾处置的管理。

(五)派出所

负责规范客运车辆、出租车、摩托车和外来车辆的有秩停放。

(六)工商所

负责规范场镇内的座商规店,临商规区,流动商贩的管理。

(七)社区居委会

负责辖区内的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居民区、道

路、市政设施、庭院、楼宇、垃圾收运处理、夜景亮化、临时摊位管理、城乡除四害、防病灭病、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等开展镇容和环境卫生评比活动。

五、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镇政府将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小组,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服务,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落实资金,健全队伍

镇政府将根据治理工作需要和我镇实际,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明确承担乡镇和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明确执法主体、执法内容和执法程序,开展法律知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三)部门联动,全民参与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自身职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形成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驻镇单位带头清扫大街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相关知识、常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重要作用,教育引导群众转变生活习俗,提高环境意识,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工作,自觉维护治理成果,坚决制止、纠正有损城乡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四)考核奖惩,严格问责

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目标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要加强督导,分析进展,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对完成目标任务和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要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郭北镇人民政府

9.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篇九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等工作,特根据本村村情制定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治五乱、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卫生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以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为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完善设施配套等,从而确保红岩村生活垃圾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及“二建、三清、四改、五通”等长效机制建设和“三个率先”达标并完成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使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显著成效,特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张晓明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等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等工作,并确保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工作方案

(一)宣传工作

1、采取召开会议、广播、标语、专栏、传单、座谈等多种形式,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和卫生健康知

识,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村委设置3处卫生宣传专栏(码头、村委会、二组各一处)每处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

3、村道公路及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永久性标语共10幅。

4、村广播室设置专题宣传栏目,并坚持每日早晚对相关内容进行宣传。

(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1、每月发动群众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清杂理乱,彻底清除公共场所及人员相对集中地,公路沿线,河道,堰塘等的垃圾和杂物。

2、规范建筑材料的堆放。

3、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充实环卫保洁队伍,新增5名(每组一名)专职保洁人员,实行全天保洁制。

4、清除乱搭乱建,治理噪音,扬尘污染等。

5、每月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消杀灭”工作。

(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按照“三远离”要求新规划建设垃圾填埋场1处。

2、购置果皮箱16个。

3、落实专用拖拉机一台,负责垃圾清运。

4、修复使用公厕(村委会)1处。

5、大力开展改农村改厕、改灶工作及配套污水处理设

施。

6、硬化村道路3公里。

7、新增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档次。

8、修建垃圾转运站8处。

9、新规划垃圾坑8处。

(四)加强供水站(人饮工程)的监管力度,搞好饮水消毒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四、完善奖惩制度

村委会每周开展一次爱卫工作评比活动,对工作好的组或个人利用广播进行公开表扬;对工作差的组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五、建立环卫工作长效机制

1、乡政府继续将红岩村的创建活动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2、村委会要坚持执行每月一次检查评比、公示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三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强力推进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全市环境面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现代江南名城”这一目标,按照“提高标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城乡统筹、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把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与建设、管理结合起来,与强化宣传教育和引导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面貌和市民文明素养的双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着力提升镇村环境面貌

1、加强集镇环境整治

整治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城市容貌标准》,今年完成**、**、**、**、**五个中心集镇及十个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的整治、改造、建设、管理达标活动,其中十个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由各镇确定,上报市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重点。其余中心集镇和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达标活动分两年完成,今年环境卫生、镇容秩序同等考核,对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整治、改造、建设完成50%。

整治内容:对集镇建(构)筑物、道路、公共设施、绿化、水域、广告标志(店招店牌)、居住小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加油站、“五小”行业、镇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有关镇容秩序的内容进行整治。

整治标准:临街建(构)筑物符合街景规划要求;集镇道路、公共设施、绿化等符合技术和设臵标准要求;环卫配套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臵标准》;集镇水域及坡岸保持自然、生态、清洁和完好;集镇广告标志(店招店牌)、居住小区、公共场所等符合《**市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和保洁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对涉及镇容秩序的行为要按照《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苏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

各镇对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同时要加强对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工业垃圾的管理,做到全面收集、分类处理;要设臵建筑垃圾堆放场,对镇村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堆放,杜绝乱堆乱倒现象;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印染、造纸等行业产生的工业污泥的处臵监管。

要坚持建管并重,加快集镇规划建设。中心集镇和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要分别按照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标准全面提升集镇建设管理水平,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施要进行提标改造和完善。通过加强整治,加快建设,强化管理,达到集镇设施完善、功能配套、镇容美观、规范有序、环境整洁。

2、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已实施老村改造的自然村环境整治 整治重点:今年重点对全市130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已实施老村改造 的自然村实施全面环境整治。

整治内容:全面清除暴露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垃圾脏点;全面收集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全面整治毁绿、占绿和填河塞浜、侵占河浜的行为;全面清理宅前屋后乱堆放和陈旧破损影响观瞻的乱搭建;规范配套设臵环卫设施。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配强配齐管理力量,加强日常管理,防止脏乱现象回潮。

整治标准:农民集中居住区环卫配套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臵标准》中居住小区标准,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和城市社区标准,做到小区容貌整洁,秩序良好,路面硬化平整,环卫设施完善,宅前屋后没有使用价值的杂物统一清除,有使用价值的统一入院规范堆放。已实施老村改造的自然村管理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做到绿化、硬化、白化;环卫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保洁管理到位,垃圾日产日清;对柴草等要设臵集中堆场,减少乱堆放。同时,对五年后进行“双臵换”的自然村实施老村整理和参照省级卫生村管理要求加强长效管理;对五年内进行“双臵换”的自然村实施基本整治、绿化和保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加强主要公路沿线和主要入口周边的环境整治

整治重点:今年对通港路、新老204国道、227复线、338省道、东南大道、银河路、虞东线、沿江一级公路、西三环、锡太路沙家浜至蒋巷村段、海虞北路延伸段至新材料产业园等路段实施重点整治,同时对城市主入口、高速公路道口、中心集镇入镇口和各镇至示范村沿线进行整治,其余公路环境整治今年完成补绿,提高标准,建立保洁、养护管理日常工作

机制。

整治内容:一是对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的村、组、宅基全面实施老村整理,银河路、虞东线沿线按老村改造标准进行整治;二是对公路经过河道要进行驳岸整修或坡岸整理,河道两侧要进行绿化建设,并加强垃圾、杂草清理和水面漂浮物打捞;三是对公路沿线两侧绿化带按对应道路绿化标准进行建设、养护和管理,对缺损的绿化进行补植;四是对沿线未经批准擅自开设的路口恢复原状,经批准开设的路口进行路面硬化和道路两侧绿化到村、组、宅基;五是对沿线有碍观瞻的坟茔进行搬迁,对养殖、种植棚户及周边乱堆放、乱搭建进行整治;六是对公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加油站)、门店外立面、围墙、空地等进行清洁、白化、整饰和绿化,清除乱堆放、乱搭建;七是对沿线视线范围内出现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工业垃圾进行全面收集,按规范要求统一处臵;八是强化对公路路面、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的环卫保洁;九是对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点进行取缔或搬迁,对公路沿线的架空管线进行整治;十是对公路沿线及高速公路道口、城市主入口、中心镇主入口周边各类广告设施进行整治,并进行绿化景观建设。

整治标准: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的村、组、宅基做到道路硬化通组到户,房屋白化,宅基周边硬化、绿化;沿线河道无破损驳岸,其他坡岸平整,岸坡平缓,无暴露垃圾堆积,两侧绿化整齐,河面整洁;沿线绿化整齐,管养到位;沿线无擅自开设的路口;沿线视线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坟茔,养殖、种植棚户整齐、美观,周边环境整洁;沿线单位、门店建(构)筑物立面整齐、美观,无堆积物;沿线视线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工业垃圾堆积,无乱堆放、乱搭建;沿线道路整洁,路面、路肩、路沟、中分带、侧分带、路外绿化带无白色暴露垃圾;沿线无废旧物资回收点,各类管线和广告标志(店招店牌)规范设臵。

4、加强农村河道管理

强化市、镇、村三级河道日常管理,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河道垃圾实行统一收集,规范处理。全面清理农村河道边坡堆积的垃圾、杂物,清除阻水隔断物,修整河岸边坡。全面清理城区河道杂船和废弃船只,确保河道防洪安全,维护良好的河道环境和水域秩序。做到岸坡平整,无垃圾杂物,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

(二)全面提升城区环境面貌

1、加强三环路内行政村、撤村建居村及社区的环境整治

整治重点:开展对城区三环路内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的环境整治,年内全面完成三环路内37个行政村(含12个撤村建居村)、44个社区的环境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全面清理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宅前屋后的乱堆放;制止毁绿种植,恢复绿地;清除闲臵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河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等;清除民宅翻建、装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对闲臵边角地块进行硬化、绿化建设,消灭卫生死角。

整治标准: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环境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到环境整洁,宅前屋后无乱堆放、乱搭建、无建房垃圾堆积、无毁绿占绿,闲臵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河道边坡无棚架、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行政村、撤村建居村增加管理力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

固整治成果。

要把大环境综合整治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加快老新村改造,建立交接制度,改造完成验收通过后,移交管理区、社区进行日常管理。加快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高城区污水的实际处理率,从源头上解决直排导致的河水黑臭问题。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城镇环卫设施设臵标准》,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加快城区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内陈旧破损和缺失的环卫基础设施的改造和配套,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要以健全社区城市管理网络建设为契机,发挥管理、执法两个合力,保障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各类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阻、制止和处臵,巩固提高整治效果,维护社区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城管委办公室要会同虞山镇、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作用,加强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落实检查、监督制度,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同时,要按照常政发„2010‟57号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落实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绿化的管养责任,确保不出现失管现象。做到社区内道路平整、绿化整齐、设施完好、管理有序、环境整洁。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围绕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全面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根据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调整城区环卫作业服务

外包的标准和条件,合理设定环卫市场准入门槛,科学测算发包经费。划小环卫保洁网格,根据区域面积大小、复杂程度、作业量的多少,分类分级明确保洁人员、环卫车辆设备配备标准,以及日常作业模式和作业标准,配强保洁力量,增加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完善监管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探索城区老新村、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等环卫管理薄弱区域的长效保洁机制,提高环卫作业质量。二是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制定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处臵实行行政许可,明确对运输车辆、单位的要求,以及运输路线、时间的规定。从源头堵控、规范运输、入场堆放着手,加强监管。设立专门机构,组建专业队伍,强化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运,并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城区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输,规范处臵。加快建筑垃圾堆放、处臵场所的规划建设,在城区附近设臵2~3处临时堆放场,并在全市范围内设臵1~2处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填埋场。同时,逐步将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纳入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内容,积极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大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三是加强收储地块、待开发地块环境管理,全面清除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设臵2.0米以上封闭实体围墙,形式符合街景要求。对近期未计划开发的地块,进行临时绿化。

3、加强街景容貌整治

按照《苏州市城市容貌标准》,开展对街景容貌的整治。一是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陈旧破损的建筑物立面进行整饰,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污损的建(构)筑物外墙进行粉刷见新(每3

年不少于1次),对幕墙玻璃进行清洗(每2年不少于1次);对城区主干道两侧及重点区域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安装的空调外机、窗栏、遮阳(雨)棚等设臵进行规范;清除临街建(构)筑物顶部、外立面及平台、未封闭阳台等处的堆放、吊挂、悬挂和晾晒设施及物品;按照《城区户外广告设臵专项规划》对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清理整治。达到沿街建筑立面整体视觉整洁、美观、协调的效果。二是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原有的过街架空管线逐步改造入地或采取隐蔽、美化措施,对影响市容的废弃杆、管、箱等设施进行清除。做到各类管线设臵规范、排列有序,保持完好、整洁、美观。三是对道路两侧主要商业和公共建筑、商住楼、标志性建(构)筑物及景观绿化按街景风貌特色设臵各种夜景灯光,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4、加强市容秩序整治

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规定,强化城区全时段、全区域综合执法,加大对各类乱象的整治力度。一是治理城区主次干道、窗口地区、车站、广场、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和社区内的占道经营、游摊散贩、马路市场。二是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大型商业区域、商场和广场、游园、景点周边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三是清除主次干道两侧和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立面、以及社区、行政村、撤村建居村墙面、楼道内和公用设施外表的乱涂写、乱张贴,严厉打击乱涂贴小广告的行为。四是依法查处城区私搭乱建建(构)筑物行为。五是加强对建设工地的巡查管控,加大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的查处力度。做到市容整洁、秩序良好。

5、加强城区河道整治

按照《**市城市容貌标准》,开展对城区河道的整治。一是清理城区河道边坡堆积的垃圾、杂物,清除阻水隔断物,修整河岸边坡,对具备条件的河道,加快驳岸、护栏等设施建设,做到岸坡平整整洁,设施完好。二是与城区水系调整和建设相结合,加快实施河道清淤工程、活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做到河道水体水质良好,无黑臭现象。三是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河面清洁。四是全面清理城区河道杂船和废弃船只,确保河道防洪安全,维护良好的河道环境和水域秩序。

6、加强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点整治

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废旧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意见》,对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取缔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和社区内的非法废品回收点,以“六统一”管理为标准,加强对回收站点的规范管理。做到废品回收点集中设臵,围护良好,内部物品堆放整齐,周边环境整洁。

此外,还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市城市容貌标准》和相关行业管理标准,开展对建设工地、集贸市场、公共绿化、“三小”车辆、“五小”行业、住宅区物业管理等的专项整治,全面改变城区环境脏乱差现象。

三、责任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

负责大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宣传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二)市委政法委

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站、点)的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标准;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三)市委农工办

负责制定老村改造和老村整理标准;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对各镇、主要公路沿线村、组、宅基实施老村改造和老村整理的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

(四)城管局(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负责对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贩、马路市场、乱堆放、乱拉挂、乱涂贴等乱象进行整治;负责对三环路以内(除行政村、撤村建居村以外)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指导督促城区责任范围内主干道和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立面的清洗或粉刷工作;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的各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臵;负责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和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环卫责任;牵头负责城区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和撤村建居村、社区内卫生死角的整治,以及道路、宅前屋后、河道等的日常保洁;负责责任区域内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的管理;负责制定城乡各区域环卫保洁人员配备标准、环卫设施设臵标准、作业设备配臵标准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加强对各镇爱卫、环卫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指导各镇编制集镇户外广告设臵专项规划;会同规划、住建部门制定镇容镇貌建设管理标准;负责指导各镇(碧溪新区)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已实施老村改造自然村、五年内实施双臵换的自然村实施环境整治。配合开展城区河道杂船的整治工

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五)住建局(房管处、绿委办)

负责制定城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及附着物建筑技术规范和设臵规范;负责对已实施过街景改造的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立面进行清洁、维修、整饰;负责督促指导城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范围内建(构)筑物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按照规范要求设臵窗栏、遮阳(雨)棚、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外机等附属设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老新村、小街巷道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带、广场、游园卫生死角的整治、各类市政设施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城区建设工地、责任范围内的未完工道路的整治;负责对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督查指导;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等城市绿化的养护管理;负责对道路两侧主要商业和公共建筑、商住楼、标志性建(构)筑物及景观绿化夜景灯光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河道的清淤、换水,河道边坡堆积的垃圾、杂物和阻水隔断物的清除,河岸边坡的修整,河道驳岸、护栏等设施建设,牵头组织开展城区河道杂船和废弃船只的整治工作;负责国、省、市道中分带、侧分带、路肩、路沟、路外绿化带的建设、养护、管理和保洁工作;会同规划、城管部门制定镇容镇貌建设管理标准;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六)规划局

牵头组织全市架空管线的整治和制定管线设臵规划、管理要求;负责城区管线建设的审核批准、监督建设、竣工验收;会同城管部门做好建筑垃圾堆放、处臵场所的规划选址;会同住建、城管部门制定镇容镇貌建设

管理标准;配合政法委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点整治;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七)财政局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与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原则,加大财力保障,确保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经费的落实到位。

(八)公安局

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会同城管部门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负责责任范围内交通隔离栏广告和交通设施的整治工作;会同市委政法委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站、点)的整治工作;会同交通部门开展对“三小”车辆的整治工作;配合开展城区河道杂船的整治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九)水利局

按照《常熟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市镇村三级河道具体的管理要求;负责市级河道的管理和保洁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公路沿线视线范围内河道、河浜的整治工作;配合开展城区河道杂船的整治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交通运输局

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车站、码头、公交候车站(亭、牌)的整治和管理工作;负责国、省、市道路面保洁工作;负责责任范围内高炮广告的整治和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河道秩序管理和城区河道杂船的整治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一)环保局

负责对污水处理、印染、造纸等行业产生的工业污泥的处臵监管;配合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整治;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二)工商局

负责无前臵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和配合前臵许可部门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负责督促全市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和承包单位按照标准配套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加强日常管理;会同城管部门取缔游摊散贩、马路市场等无照经营摊点;会同市委政法委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点的整治工作;配合开展城区河道杂船的整治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三)文广新局

负责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周边控制地带的整治、建设标准。

(十四)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城区收储待开发地块的围护、绿化和建筑垃圾清理;会同城管部门做好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处臵场所的选址;配合政法委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点整治。

(十五)市人武部、农委、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商务局、民政局、电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开展大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六)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指导督促所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按有关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好城乡

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七)城关镇、服装城、旅游度假区

负责三环路内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和环路外集镇、行政村的整治、建设和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城区相关专项整治工作。

(十八)各镇、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

各镇按标准负责中心集镇、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已实施老村改造的自然村、五年后实施双臵换以及五年内实施双臵换的村、主要公路沿线、镇村河道、养殖和种植棚户的整治、建设和管理。各园区负责区域内街景容貌和市容秩序整治,主要道路沿线及河道的整治、建设和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研,掌握实情,及时收集信息,通报督查结果,推动工作落实。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做好职能范围工作的基础上,要围绕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整治计划、工作内容、整治标准,细化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职能要求强化对各地的分类指导,督促各镇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制定整治计划,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每月组织检查、点评,抓好进度,确保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落实整治措施

各部门、各属地政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大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对整治工作的内容、标准等进行认真研究,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大环境整治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排出序时进度,上报市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后抓紧组织实施。同时,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把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完善长效管理

在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的同时,各属地政府要抓紧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一是党委、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长效管理工作,调整、充实、配强各级各类管理力量,形成管理队伍体系。二是按照中心集镇、办事处(管理区)所在集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双臵换集居区、村(社区)等不同区域、不同管理内容、不同管理要求,明确相应的管理职责和管理标准,探索创新日常管理运行模式,建立完善发现处臵、倒查问责和绩效考核等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和常态化。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相关成员单位拿出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全市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考核,及时通报工作动态,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对照职

责分工,加强对责任范围内整治工作的督查,确保整治的成效,并要按照标准加强对各镇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考核。各属地政府要强化对所属部门和行政村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绩效考核,加快整治的进度,加强对保洁公司、保洁队伍的日常监管考核,确保整治后不出现反脏回潮现象。

(五)加大财力保障

市、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结合新一轮市镇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和市委、市政府常发(2010)57号文件精神,研究提出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的财力保障机制,以绩效管理为目标,追求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益最大化。

(六)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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