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共10篇)
1.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一
窝铺小学规范教育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学校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敏感、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我校针对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高度重视,现将我校自查自纠结果总结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二、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的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三、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四、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五、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柳埠街道窝铺小学
2017年9月2
2.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二
2013年秋季教育收费情况专项检查总结
金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根据宝金教育[2013]235号文件精神,我校及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中检查内容的三个方面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对2012年秋季、2013年春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我们学校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以法治校,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层层负责,狠抓政策落实,使抵制乱收费的工作制度化。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等关于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等文件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按照文件精神的部署,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蛋奶工程”等惠民政策,学校不存在任何收费问题。学校经费坚持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科学、合理开支。
2012 年秋季我校共有学生 130 人,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共计 57425.78 元,其中学杂费 52000.00 元,课本费 5425.78 元。
2013 年春季我校共有学生 129 人,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共计 59574.75元,其中学杂费 54825.00 元,课本费 4749.75 元。
2013 年秋季我校共有学生 93 人,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共计 45109.41元,其中学杂费 39525.00 元,课本费 5584.41 元。合计 2013 年“两免一补”总金额为 104684.16 元。
(2)、“蛋奶工程”情况
2012 年秋季我校共有学生 130 人,每个学生一学期发放牛奶 99 袋,鸡蛋 99 个,面包 99 个,全校共发放牛奶 12870 袋,鸡蛋 12870 个,面包 12870个。
2012 年合计:“蛋奶工程”发放牛奶 27654 袋,鸡蛋 27808 个,面包 12870 个。
2013 年春季我校共有学生 129 人,每个学生一学期发放牛奶 86 袋,鸡蛋 86 个,面包 86 袋,全校共发放牛奶 11094 袋,鸡蛋 11094 个,面包 11094 个。
2013 年秋季我校共有学生 93 人,学生均在享受“蛋奶工程”惠民政策。
二、规范收费制度建设,突出规范管理重点。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及时建立健全各种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学校在自查学校收费工作中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并围绕解决教育收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学校财务坚持月公布,时刻给教师一个明白。每学期坚持对部分地方性课本的项目、标准、监督电话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监督、检查。并利用校园广播、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座谈会、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严格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1、严格规范学校代收费,除按照规定要求收取部分地方性课本费以外,没有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
2、加强了教辅材料的管理,没有在市、区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征订市规定书目以内的学习材料是坚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
3、没有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教辅资料、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没有“一边免费,一边收费”的现象。
4、没有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搭车收费”。
5、学校从未收取过学生的试卷、计算机上机、降温、饮水、卫生等费用。
6、全体教师中无人参加有偿补课,更无人举办和参与辅导班、培训班。
三、确保办学行为规范,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按教育部“两免一补”要求,始终坚持学生免费就近入学的原则,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的力度。学校更无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存在。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继续按照区政府、区教育体育局的要求,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陵原中心小学
3.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三
学校收费在学校工作中是一项非常敏感、重要的工作,是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的有力保障。因此,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检查的管理力度
为了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检查力度,使教育收费作的开展做到合理、合规、合法,通过自查自纠,查找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下一步将收费工作做得更好,成立了学校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彬 副组长:乔能刚
刘军
成员:尹传旺 赵福侠 周明学 安华胜 具体事务由尹传旺负责。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开学初在全体教师会上,对教育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及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进行了禁止,并签订了责任书。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4、要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5、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6、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3、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现象。无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无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以及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4.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四
施意见
教办[2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完善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与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机结合,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各地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统筹制订治理工作方案,作出统一部署。2014年要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治理补课乱收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标本兼治的治理措施。要将治理补课乱收费作为教育收费春季、秋季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清查;抓住寒暑假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凡是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并一律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二)强化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治理
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巩固高校“点招”问题治理成果。各省(区、市)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决不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学生。高校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原则、办法、标准和录取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凡出现“点招”问题,要严肃追究高校校长、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主要领导责任,以及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人的重要领导责任。
加强自主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监管。要加强对高校招生管理制度的完备性、廉洁性、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考务安全保密、集体决策以及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要加强招生过程和招生结果的监督检查,在各试点高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招生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自主招生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泄露试题、考前辅导、面试请托、违规录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以及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建立高校招生检查制度。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招生考试部门,组织专家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高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对于违规高校,给予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或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要求,将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导,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力争2014年秋季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0%以上。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新增审批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招生学校。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
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闻出版总署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1〕1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坚决查处评议、选用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虚报印张、豪华印刷、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监管
各地要尽快出台普通高中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2014年,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加强普通高中涉外办学收费行为监管。普通高中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的,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五)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收费行为
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合理的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在调整高校收费标准时,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认真履行成本监审、听证、公示等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的规定。各省(区、市)要规范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民办高校收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违反国家规定调整收费标准,或因程序不规范、信息不公开等因素引起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和收费标准,切实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要求,不得举办课程进修班,经批准在办的课程进修班不得再行招收新学员,待已招收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即行终止。
(六)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职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涉及教育的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坚持阳光操作,开展督导评估;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管理,加快建设涵盖学前至研究生的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与各级各类学生学籍信息库有效对接。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设为契机,集中开展受助学生信息专项清理核查,把民生资金真正惠及急需资助的困难群体。加大对民生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虚报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延缓发放等行为,要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
(七)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严禁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严禁违规制定收费标准。各地现行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应尽快废止或修订,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要主动向社会公示,通过发放收费政策一览表、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要严格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审批,禁止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工作责任落实机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落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机制,把治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业务主管部门要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监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负起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纠正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发布、督查督办、公开通报及约谈机制,形成责任明晰、协作联动、互相促进的治理工作格局。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要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要抓住春季和秋季开学时收费的“高峰期”和乱收费的“多发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各级治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办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件举报都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要加大对重点信访举报的直查直办力度,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各级治理工作部门要自觉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动真碰硬、真抓严管,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对于妥协通融、避重就轻、包庇隐瞒,导致教育乱收费问题易发多发、屡禁不止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各地要结合治理工作任务,以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治理工作业务为重点,逐级开展面向治理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升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5.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五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乔小磨任组长,副校长陈晓强任副组长,总务主任陈亚辉任专项工作办公室主任,各年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杜绝任何乱收费行为,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为切实推进增长率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坚持收费公示制度,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三、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不准擅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不准在市规定书目之外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学校把收费与学生报名、上学挂钩,与教师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和晋升挂钩,不能因收费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7、学校任何一项收费都必须做到公开、透明。
8、如有违反以上7条将作为调离对象
四、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襄州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
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1、招生方面: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一年级和学前班的招生工作,没有收取任何择校费和报名费。
2、收费方面: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将学生餐费、水费与开学报名捆绑,学生餐费、水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3、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无征订教辅资料情况。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无补课办班情况。
5、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提供收费票据,期终进行结算。
6.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六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10〕21号)以及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10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根据崇明县教育局通知精神,学校就2010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校是一所全日制普通公办中学,开学初,学校领导十分重视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特别是贯彻落实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求,规范学校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订资料等现象发生。
二、对照要求逐一开展自查
①、学校没有住宿学生,不存在收取住宿费用。
②、学校不存在择校生、没有捐资助学学生。
③、农民工子女多年来不收任何借读费用。
④、学校没有出借校舍开展补课。
⑤、学校没有教辅材料乱订现象。
⑥、学校代办的报刊费、商业性保险都用书面形式向学生家长征求意见,有明细项目,并在学生、家长自愿签名后实施。学期结束向学生公布代办费结算清单,余额及时清退给学生,并附上人手一份的明细结算清单,由学生或家长签收。
⑦、学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橱窗里专设教育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内容、方式和金额,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监督。
三、自查结果
学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规范收费,不存在违反教育收费现象和问题。
崇明县新光中学
7.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在治理乱收费工作中,学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郑现春任组长,李汉卫为副组长,部分中层领导为组员。做到学校一把手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从组织上和力量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学习,提高自觉性
为增强全校对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学校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1、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本学年,我校按照教体局的统一要求,保证全校学生免除杂费、学费、、教科书费,大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并认真执行。在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把握文件要求,明确各自职责与任务,有序地部署好开学工作。
2、学校根据市区教体局的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学习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文件、本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计划和实施方案,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在全校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师会议上,提出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与全体教师签订了《治理乱收费责任状》,要求全体
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严禁私设项目收费,不得强行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严禁私自动员学生订购教辅用书、练习
3.不自立收费项目,坚持“两免一补”公示制,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严肃审批报销手续,坚决杜绝帐外帐、“小金库”、乱收乱支等违纪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
我校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治理乱收费制度。
1.建立乱收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与各教研组长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2.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治理教育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自查报告。治理乱收费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学校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学期初,学校领导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自身职责,从思想上提高对开学治理乱收费工作的认识。首先,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制订了治理乱收费各项规章制度,治理乱收费工作由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其次,召开专题会议,落实零收费。同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开学初,学校对各班进行收费调查,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
8.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八
根据区教文【2014】67号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校对2014年春季开学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特将此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进展情况: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
2、主要做法: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每次收费或代收费前都给学生发放收费通知单,让学生带回家让家长签字以后,再收费。
3、主要问题: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也没有出现强制让学生购买学习或教辅资料现象。
4、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如既往的按照上级精神和指示的要求进行收费或代收费,学校和教师绝不私自乱收费。
9.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九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永川纠办〔2014〕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2014年治 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和(永教办〔2014〕65号)《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努力营造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积极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并确保取得显著成效,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我校201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教〔2011〕14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四个落实”的贯彻执行,有效规范办学行为,着力构建学校“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净化学校发展环境,优化学校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贯彻„„发改收费〔2011〕15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继续完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胡俊贵(校长兼书记)
副组长:罗彬(副校长)
组员:所有中层干部——任善雨丁兴国邓小丽冯军夏云芳
四、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全免政策,加强贫困学生学业支助工作,并确保其公开、公正。
2、严格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以任何名义违规举行考试和收取相关费用。
3、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教师个人巧立名目乱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严禁教师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严禁教师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强制更不能插手代收费等)。
5、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教育收费和其他教育资金,深入推进学校经费收支使用情况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严防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五、方法和步骤
1、宣传认识阶段(2014年2月)。学校召开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会议,以“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广泛宣传教育乱收费专项
治理活动的目的,提高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重大意义的认识。学校开展领导和老师不乱收费的公开承诺活动,并签定目标责任书。
2、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3月)。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对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监督检查阶段(2014年4月)。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大督查力度,组织教师对学校治理活动进行检查,对乱收费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4、整改提高阶段(2014年6—2014年8月)。学校根据自查情况和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在治理过程中,严肃规定纪律,热情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收费宣传。一要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的法制观念,切实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收费意识。二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宣传栏、校讯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三要通过行政会、教师会、公示栏等形式及时通报收费情况,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
3、强化监督检查。学校在教研组、班级自查的基础上,强化督查功能。
学校对发现的问题,将按照规定从重、从严追究责任。
4、加大查处力度。查处学校乱收费人员,是治乱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将认真受理群众对乱收费的信访举报,做到凡有实质内容的件件有着落,并对相关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0.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篇十
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市教育局:
我校自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以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2012中央、省、地、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净化学校收费环境,树立教育行业新风,坚决抵制乱收费,在谋求学校教育教学新发展的同时,确保过好“教育收费关”。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得力的措施,把全体教职工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思想上,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公示、校务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做到防范在前,使治理工作旗帜更鲜明,态度更坚决,成效更明显。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坚持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效果明显。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贯彻学习各级会议精神,切实领会2012中央、省、地、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治理学校的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学校对此有深刻的领悟,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省、地、市关于学校治理乱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各级领导的检查,对此,我校结合实际建立了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章立制。通过认真查找我校收费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自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未违规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期初,我们就对全校领导教师明确提出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的文件执行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准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
2、不准在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学校以及学校的教职工以任何名义乱办班、乱补课。
6、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
7、学校收费公开、透明。建立收费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全校领导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学校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为了使治理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中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实小网站和学校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市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资金使用管理。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四、规范操作、不踩红线
本学期我校收费项目有:作业本费、保险费、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学校的收费文件、数目在开校初,均以张贴的形式对社会公开,求得全社会的监督与认同,学校收费做到了透明化、标准化、严肃化。同时,学校加强了了校务、财务政务的公开,加强了社会监督机制。有效解决了学生家长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推动了我校校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为了规范收费行为,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结合教学实际,没有向学生征订任何教辅资料,没有强制性让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同时也严格要求教师,不许以任何名义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并且由教务处组织了几次学生课业负担的大排查,通过排查,确实没有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事件发生。没有任何教师越过违规购买教辅资料的红线。
学校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办事,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学校、教师一律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不代办学生保险。一学期以来学校严于律己,严格要求 教师,未发现向学生销售或推销商品的事件发生,未发现有教职员工私自从事保险或代办学生保险。
五、齐抓共管、成效显著
按教育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我们学校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取得了很大的工作成果。
1.严格规范收费制度;
2.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健全; 3.学校严格执行收支费用公示制度;
4.学校无越权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行为;
5.学校未向学生推荐、推销任何教学用具及教辅材料;学校教师无乱定教辅材料现象;
6.学校未组织学生补课,无任何教师组织学生有偿家教;
7.学校建立了乱收费举报机制,并设立举报电话,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8.学校无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 9.学校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制度,惠及每位学生。
这些成果的取得与学校领导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度重视以及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在取得既有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会加倍努力,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多年来,应城市实验小学始终都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 费情况。我们倍加珍惜已经树立的良好教育形象,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成果,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促进教育公平。
【娄山关镇逸夫小学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