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绩效工资发放总结(精选8篇)
1.教委绩效工资发放总结 篇一
龙 华 镇 教 委
关于对全镇幼儿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
(初稿)
2011.11 根据省市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及《景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工作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及充分研究论证,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我镇学前教育阶段在编在岗教职工。执行时间:根据上级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的核定。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标准按岗位等级设置。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形式。
按学年度第一学期(当年8月—次年1月)和第二学期(当年2月—次年7月)两次考核,按照考核测评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及做出突出贡献与成绩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工作严格程序与标准,采取“阳光作业”置于广大教职工及群众的监督之下。
3、坚持“科学合理、档次分明”的原则。根据德、能、勤、绩科学分配绩效工资比例与档次。
五、教师绩效考核内容与权重比例。
核定要以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体现“以人为本”,激发工作积极性的内驱力,调动从事教育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 工作能力及工作量39分;教育教学业绩35分,家长评议16分。
六、考核办法。
<一>考勤及工作态度(10分)
1、全体教职工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遵守校规校纪,各学校要严格教师考勤,落实请、销假制度,坚持一天两签到、签离,每月满勤记分10分(含教委、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扣分规定为:
①每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各扣除0.1分;超过10分钟至1节课内,扣0.4分。
②请病假、事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婚假7天,丧假5天(直系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法)90天,父母或子女生病准假1天,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3天,建正房10天,偏房5天,上述情况均不扣分,但需履行请假手续。
③请病、事假三天以内(含3天),每天扣0.2分,病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凭乡镇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每天扣除0.1分,七天以上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超出时限每天扣除0.4分,重大疾病住院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住院相关手续,不予扣分。
④检查工作出现空堂,扣2分。⑤旷工一天扣除2分。
⑥临时假,累计3小时,按0.5天计算。
2、法定假期除外。(只限寒暑假,寒暑假期间按原扣额发放)
3、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二>专业能力与工作量(39分)
1、幼儿管理工作量(20分)
幼儿园实行教师自主招生,按年龄段划分活动室的办法。班容量小班以班额20人为基数,中班以班额25人为基数,大班以班额30人为基数,定额记15分,每增减一生增加0.5分,最低记12分,最高记20分。(跨班教师取所任各班学生的平均数)
2、课时工作量(10分)按照“课程计划”及“课程标准”先量化出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师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园所有岗位工作量之和。再与教职工总数相除,得出周人均工作量。这个基数记8分,每增减一节均增减0.4分,最低记6分,最高记10分。(园长除外)
3、综合专业能力(9分)①教学活动(6分)
a、教育活动目标及内容设计:教育目的明确,要求具体,符合幼儿年龄特点;五大领域相互渗透;内容处理突出重点,详略得当,所涉及的内容正确、科学,达到要求节数。优秀1.2分,良好1.1分,一般1分,最低0.8分。
b、教育方式方法设计:以游戏为教育的主要手段,注重游戏的教育性;教育方法、手段、形式的设计符合内容需要和幼儿实际;有利于培养幼儿的各种能力;因材施教、关注个体差异。优秀1.2分,良好1.1分,一般1分,最低0.8分。
c、教育思想先进,指导意识强,能体现幼儿学习的主动性,自信心和独立能力、创新意识;幼儿参与积极性高,有充分的情感体验,能够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优秀1.2分,良好1.1分,一般1分,最低0.5分。
d、教师基本素养:使用普通话组织活动,语言准确、生动;教态亲切、自然;态度认真,弹奏、演唱、舞蹈、绘画、手工制作基本功扎实。优秀1.2分,良好1.1分,一般1分,最低0.5分。
e、活动效果:达到预期的教育目标的要求,效果好;幼儿心情愉快、主动参与,学习习惯良好,具有一定学习能力;活动时间不超过30分钟。优秀1.2分,良好1.1分,一般1分,最低0.8分。(本项目由院领导及教师代表打分为准)
②教学科研(3分)
a、积极参加镇、园等组织的听课活动,每周不少于1节。主持县镇级一项教研课题。优秀1.5分;良好1.3分,一般1.1分,最低1分。b、上一堂实验课或观摩课,能够编写幼儿活动教材,改革教育活动方法,创新活动课结构,培养幼儿动手动脑实践创新能力,参加上级评比。优秀1.5分;良好1.3分,一般1.1分,最低1分。<三>教育教学业绩(35分)
1、幼儿园管理及教学效果
(1)、幼儿出勤登记表,健康体检表,晨午检记录等各种表册齐全。优秀5分,良好4.8分,一般4.6分,最低4.5分。
(2)、室内布置美观,寓于情趣化,墙饰布置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季节特点,能实现与幼儿互动,每月更新一次,有内容记录。有自然角,图书角,活动角等。优秀5分,良好4.8分,一般4.6分,最低4.5分。
(3)、收集废旧材料自制玩具、教具,培养幼儿探索实践创新能力。人均2件以上。优秀5分,良好4.8分,一般4.6分,最低4.5分。
(4)、学生自备饮水用具,一人一杯一巾,专人专用。认真做好幼儿成长记录,收集优秀作品,建好幼儿成长档案。优秀5分,良好4.8分,一般4.6分,最低4.5分。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讲文明,懂礼貌,使用普通话。护外活动有组织地进行,保证幼儿安全,积极组织幼儿做一些有趣的游戏,不出任何安全事故。优秀5分,良好4.8分,一般4.6分,最低4.5分。
(6)、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家园联系活动,宣传科学育人知识,有记录。优秀5分,良好4.8分,一般4.6分,最低4.5分。
(7)、积极参加幼儿园及镇组织的文娱活动,质量高评价好。优秀5分,良好4.0分,一般3.5分,最低3分。
2、理论业务考试(10分)
教职工全部参加县及镇组织的文化业务考试,考试按得分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鼓励四个等级。优秀10分;良好9分;合格8分;最低分不低于6分。(县乡不组织考试均记10分)〈四〉家长评议(16分)
1、幼儿家长意见(6分)
A、园门口设立家长意见箱,园每月检查汇总一次,每学期评定公开一次,表扬感谢类记6分,建议指导类记4分,批评反对类记2分。
B、上级查处一起记零分,家长上访经核属实记零分。
2、工作测评票(10分)
每学期 由各园向所有家长发放测评票。测评票统一格式,分四个等次。满意(10分)、较满意(8分)、一般(6分)、不满意票超过5票记3分,6-10票记1分,超过半数不计分。(前三个等次按票数最多计分)
七、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有关规定。
1、本学期累计无故旷工5个工作日的。
2、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的。
3、在编不在岗人员。(包括脱离经商的,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4、因病假、事假,一学期不能上班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7、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8、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
9、顶风违纪,乱办班、乱征订、乱收费,有举报已查实的。
八、绩效工资的核定和发放。
1、镇教委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张海发校长任组长,郑淑智校长任副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由校长提名,经民主选举产生。
2、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各校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教职工确无异议,报送教育局予以核发。
3、学期初镇教委及各校,按照《细则》要求,拟出各项工作考核表,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肃纪律,每月将记分情况公开一次。大型活动结束也要公布一次,每学期综合量化计分一次,绩效工资兑现一次。
4、每学期镇教委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上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工资卡。
2.教委绩效工资发放总结 篇二
笔者所在的医院其前身是一所高干疗养院,建院已有63年,80年代起逐步向社会开放。但由于长期以来医疗服务对象以省、厅级干部为主,大多数患者的医疗费用是由政府财政支付,医院“靠财政吃饭”由来已久。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支付模式也随之改变,医保局以定额或项目支付等形式考核后付费。每年财政部门给医院的差额补助款较少,在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完全靠业务收支结余来解决。因此,医院重新调整管理思路,明确医院发展宗旨,注重管理效率和效益的提升。通过抓绩效考核,促进医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从2007年起进行了管理改革,明确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财务、质控等部门开展对全院进行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除员工基础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质量、效率、效益,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 制订考评标准
依据医院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医院管理评价标准的要求,人力资源部在充分听取广大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围绕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工作效率和整体水平,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低耗、便捷”的医疗服务,结合医院各部门、科室的工作职责和规章的实际情况,修订医院各科室及中层干部《综合管理绩效考评标准》。该考评标准分为行政职能部门(含后勤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中层干部4大部分。其中临床、医技科室业绩和综合质量标准分值为千分制(科室管理100分、医疗管理550分、感控管理100分、护理管理150分、医德医风管理100分);行政职能部门(后勤科室)业绩和综合质量。
2 细化评价办法
考评标准分值为百分制,部门或科室管理30分、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管理70分。全院的中层干部考核分值也设定为百分制,考核项目有: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的考评项目分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部门业绩;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考评项目分为科室管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科室业绩。
为了使考评方法更具准确性、实用性、有效性,我院首先从中层干部的考核方面进行改革,试行一年之后向全院铺开,改变以往例行的年度考核办法。
2.1 中层干部实行360度评价+部门(科室)业绩考核
2.1.1 采取被考核人的上级、同级、下级三方进行综合测评。
三方的测评权重值分别为:上级40%、同级20%、下级40%。(中层干部的上级是医院领导;同级是全院中层干部;下级是被考核人所在部门或科室的下属人员。)
2.1.2 考评分数计算:
实得分=(上级人员考评平均分×40%+同级人员考评平均分×20%+下级人员平均分×40%)+部门(科室)业绩考核分。
2.2 临床、医技科室按标准量化考核
临床医技科室的考核主体是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按照其管理职责,每月由各职能部门按照科室(班组)的考评标准与考评办法,采取不定期检查或抽查的方式对所管辖的科室(班组)进行考评;年终利用平衡记分卡原理,采用顾客、内部、财务、职工成长四个维度进行全面的评价考核。
2.3 职能部门实行科间评价与业绩考核相结合
职能部门的考核主体是医院领导及临床医技科室。对照各职能门的职责范围,每月由医院分管领导及部分随机抽取临床医技科室的负责人,按照职能部门的考评标准与考评办法进行考评,同时还实行定期的科间评价。科间工作测评计分公式为:实得分=(n×优级分值+n×良级分值+n×不合格级分值)÷Σn(其中n为各个级次的次数)。
3 考评结果利用
3.1 优点
考核结果的利用有利于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有利于工作人员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有利于挖掘员工的工作潜力,为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注入活力。
3.2 做法
3.2.1 几年来,我院将部门和科室绩效
考核和全院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年终评优评先挂钩,考核得分在前十位的中层干部被评为医院年度优秀干部,考核成绩在前3位的部门(科室)被评为医院先进部门(科室)。
3.2.2 实行院、科两级考核。
从2010年起逐步将科室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院、科两级考核挂钩。首先是院级按岗位拟订二次(科级)分配的参考系数,充分体现按岗、按工作量、按质量和绩效取酬的考核与分配原则,经职代会表决通过后全院参考执行。使奖励性绩效工资有效地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适度拉开差距。
3.2.2. 1 院级考核及分配方法是:
院级考核是依据各科综合质量管理指标即工作量、工作质量(包括医疗质量、科室管理、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的完成情况,以及成本核算收支结余状况,按不同比例提成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15日前由各考核主体部门将上月各科室的考评结果报质控信息科审核汇总,交医院综合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其中人力资源部门是综合质量管理办公室成员,每月要审核各科室绩效工资的核算、确认。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
临床、医技科室绩效工资计算公式:科室成本核算结余额×分配系数×综合质量管理考评得分率。
职能部门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当月绩效工资均值×绩效工资系数×综合质量管理考评得分率。
当科室得分率≥97%时不扣绩效工资;得分率<97%时按每递减1%扣科室绩效工资总额的1%。
3.2.2. 2 科级考核及分配方法是:
科室在二次考核分配时利用不同的岗位系数及绩效考核分值进行调节,拉开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差距。如给医师、护理人员各实行5个级别岗位设置,对不同的岗位级别,设定不同的参考系数,将员工岗位任务目标与岗位绩效进行量化考核并与当月的奖励绩效工资挂钩。
4 体会
4.1 考核与分配管理务必与新的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
考核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激励手段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能而正确的激励机制必须建立在可观察、可证实的业绩评估基础之上。因此,考核工作是否科学、有效是检验人力资源管理成败的关键。但基于公立医院长期以来处于计划经济模式下人事管理状态,考核与分配管理务必与新的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才能发挥更大的管理效能。
4.2 关于绩效工资的定位
我们认为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划分来看,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激励理论的范畴来讲,前3项工资应当是一种保健因素(美国心理学家FrederickHerzbe 1959年提出的双因素激励理论认为:影响人的工作动机有两个主要因素,即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激励因素与员工对工作满意度有关,运用激励因素能够激发员工的热情,使他们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有成就感、责任感和挑战性;保健因素具有维持员工安心工作现状、防止员工产生不满情绪的作用)。而作为绩效工资,笔者的理解是员工超出工作岗位基本工作定额后的一种激励,应当作为一种激励的因素。但由于医院把劳务费取消,改成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起初部分员工在认识上产生了模糊。这是因为人们一贯把工资当作一种保健因素,认为是国家和医院应该给员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部分,把绩效工资的发放理当作保健因素之一。鉴于这种根深蒂固的影响,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产生了一定的阻力。
5 下一步工作思路
5.1 全员实施岗位聘任制
在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的分配上,充分利用国家在新一轮医改政策中对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与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做好定人定岗,完善岗位说明书,全员实施岗位聘任制,引导员工尽快转变观念,顺应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的贯彻执行。
5.2 进行岗位价值评估并植入绩效管理
转变医院发展方式,必须强调各项工作数量也要有质量,将医院的发展战略目标分解,进行职工岗位价值的评估,并将其内容“植入”绩效管理。
5.3 探索医院行政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方法
3.教委绩效工资发放总结 篇三
一、应当增强绩效工资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部分地区实施绩效工资管理的反映看,这项新兴的学校管理方式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由于绩效工资管理方式没有全面合理地体现教师劳动特点,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因,就是在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做到公正、规范、公开、透明,表现在考核方案的制定没有充分听取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或建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更重要的是,考核过程缺乏透明度,结果有人欢喜有人忧,还有人将绩效工资戏称为官效工资。
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以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促进作用,需要增强绩效工资考核实施过程中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包括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充分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甚至组织开展各个层面教师代表参加的论证评议活动,也要积极学习其他地区或单位的先进经验或科学做法;要尽可能考虑到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既要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调节作用,又能够充分发挥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性,特别是高度的创造自觉性,避免教师在“一放即活”和“一管即死”之间左右摇摆;要注意增强绩效工资管理的透明度,因为透明才能够在广大教师中产生回应,回应及时得到反馈处理也更趋于合理,也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绩效工资的管理效用,因此,应当及时修改完善绩效工资考核中的不足之处。
二、应当兼顾出勤率和工作量
2016年是笔者所在县市实施绩效工资管理的第二年(必须予以说明的是,2015年绩效工资完全是依据教职工的出勤率来分发的,教职工凡是全年出满勤的,或是全年请假不超过一个月的均按照出满全勤对待,则发放足额绩效工资,即人均9600元),尽管各个学校具体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则完全相同,就是方案中明文规定,“事假累计每天扣50元”。理由是,按照教师一学年的有效上班时间大概200天除以人均9600元的绩效工资总额,这样每天的绩效工资平均约为50元。这样的规定显然忽视了教师的劳动特点,仅仅考虑到教师在校时间,而许多时候教师的工作时间早已超出了一般意义的上班时间。更重要的问题是,如果当事人请假一天,这一天所担负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否由他人代理完成?在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教师在请假时,往往是将自己所担负的工作任务调整完成。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这种以出勤率作为决定绩效工资发放重要筹码的考核管理方式,往往忽视了教师所承担的工作量在绩效工资管理中的比重,容易导致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的现象,还极有可能因此而滋生腐败导致学校人员分工安排上的不合理,从而背离了绩效工资管理的初衷。
因此,与过分强调出勤率相比,绩效工资的考核更应当看教师所承担的工作量,学校应当在绩效考核过程中科学合理地对每一位教师的工作量进行核算。另外,要使工作量成为教师绩效考核发放的重要依据,还需要学校在安排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时做到慎重认真,既考虑到教师个人的业务专长,又要兼顾教师之间工作量的均衡协调,尽量避免因分工不同而导致绩效考核发放的先天性差距。
三、要兼顾工作效果的基础性、特殊性与过程性
首先,对于教职工工作效果的评判应以基础性工作效果为主。所谓基础性工作效果,是指教职工对于自己所分担的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在进行绩效工资考核时,应加大基础性工作效果在绩效工资中的权重,即教职工对于学校所分担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能够胜任并按时完成,那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不低于八成。理由是,基础性工作是面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又与每一位教职工所承担的工作量相对应,是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部分。
其次,要适当兼顾特殊性工作效果。所谓特殊性工作效果,是指针对个别学科或是个别教职工设立的活动、竞赛等项目,教职工参与这类活动获得的奖励、成绩等。在绩效工资考核中,既要考虑到参加活动教职工们的劳动付出,又要考虑到这类奖励存在天生的局限,不可赋予这种奖励过高的分数,以避免这类获奖拉大绩效工资差距。否则,过分看重各类竞赛活动的奖励或成绩,就会削弱广大教职工对于自己所分担的基础性工作的力度,出现本末倒置的怪象。比如说,对于一位体育教师来说,组织学生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项比赛,无论是与体育课程的教学,还是体育课所面对的学生数量来说,都仅仅是其工作效果的一小部分,如果过分看重比赛,无疑也就使绝大多数学生体育技能的形成与运动兴趣的培养大打折扣。
最后,注重工作效果并不等于仅仅注重最终的工作结果或工作成绩,而忽略了工作过程的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二者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一个好的工作过程必然带来一个好的工作效果,这种好的工作过程还能够给人以启发,但一个好的工作效果则未必拥有一个好的工作过程。如,现在要求学生参与的许多制作活动,都是家长或是班主任代替完成的,这样,结果虽然较为完美,但对学生的成长发展不利。这也是不能过分看重最终结果的重要原因。
然而,我们不能忽略的一个事实,就是人们对于结果的追求甚于过程的重视,这也是素质教育乃至课程改革徘徊不前的重要原因,在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面同样如此,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四、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宜粗线条大轮廓
在2015年12月教育部举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期评估教师队伍建设专题报告发布会上,明确提出,“改革绩效工资政策,大幅度提升教师工资绩效部分的比例。”笔者以为这一规定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开展的促进作用有待商榷。理由是教育工作是一项极具个性化的创造性劳动,绩效考核难以显示教师教育工作的全部,更难以显示教师之间的劳动差异。如果加大教师工资绩效部分的比例,势必会增加过多的管理成本,造成学校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恰恰相反,过多过细的考核条目,往往会成为束缚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绊脚石,抹杀教师劳动的创造性。
另外,教师所从事的工作的社会公益性以及教师这个群体特点,都决定了他们对于绩效工资的理解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是对自我劳动付出的外在肯定,也是维护自尊的重要途径,即便缩小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的比例,也并不能够降低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特别是积极向上的进取态度。
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有学校考核教师的业务学习依据是学习笔记——从笔记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考评,数量上是看教师书写学习笔记的页数,而质量则看学习笔记的书写认真程度,原因很简单,这样的考评易于操作也容易区分,但实际上,教师的业务学习效果与撰写笔记的数量和认真程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更有甚者,还会规定学习笔记的内容,这样的业务学习又怎么能够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呢?
就是说,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只是部分地反映出教师创造性劳动与劳动所得之间的关系,这既是由教师劳动的特点决定的,也是由考核工作本身固有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因此,对于教师工资绩效部分的比例不仅应当尽可能缩小,还应当对教师工资绩效的考核与发放实行粗线条大轮廓,以减小该项工作对于广大教师造成的消极影响。
五、要兼顾师德水平和工作效果
教师的师德水平往往作为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我们承认教师师德表现应当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于那些有背师德行为的现象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然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绩效工资考核中的师德内容往往与具体可感的工作效果混为一谈。
我们不难发现,在教师绩效考核的最终结果上,那些工作效果较好的教师,他们的师德水平往往也较高;相反,那些工作效果差强人意的教师,往往是师德水平也稍为逊色。可事实上未必尽然,除了那些具有严重违反师德要求的极端个别现象外,我们难以对教师的师德水平进行一个客观公正的评判。
之所以出现上述这种以偏概全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师德属于内隐的,对于那些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内敛含蓄的教师来说,他们往往淡泊名利不善于表现自我,却又常常能给学生以深远的影响。
毋庸置疑,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鼓舞一部分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一部分教师的心头浇上了一盆冷水,降低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因此,要最大限度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促进作用,还需要我们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调整完善,最终形成一个良好的绩效管理机制。
4.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篇四
(2)开学第一周不到者,无论何种原因,有课无课,缺一场罚30元;缺1天罚80元;缺2天罚200元;缺3天罚400元;缺4天罚700元;5天罚1000元。
(3)每月的月考、期中和期末考试,考后评卷,每场都到者,每人奖50元,反之,缺1场罚30元,缺1天罚80元,往后类推。
(4)本期老师按课程表上课,无课坐班备课批改作业者,坐1节发3元,连续2天不坐班者,缺1节罚3元。
(5)每天早、晚自习的值勤出勤者,每节奖10元,其余各班不值勤老师,必须布置好学生早晚自习的学习材料(作业),否则罚5元。
(6)教师积极参与上级有组织的在关培训和集体活动者每人次奖50元。
(7)教师获得各级表彰的荣誉者,分级别不同,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
(9)主动提出对学校管理和教学方面的建议,并被学校采用和推广者,依据效果不同,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不等。
5.绩效工资考核和发放 篇五
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彬县教育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和《彬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和发放领导小组拟定,教职工大会表决,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央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精神,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
二、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和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李永春
副组长:卢忠善
胡维鹏
成员:杨战锋
李小宏
胡彬宏
李忠选
田宏义
张 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胡维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战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具体职责:
1、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及考核细则并组织讨论公示后审定。
2、领导和组织学校绩效考核工作。
3、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4、实施具体考核及绩效工资审核和发放。
5、各类考核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三、实施对象
水口中学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4、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5、坚持向一线教师、做出贡献的教师、班主任倾斜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分为过程管理考核和终端质量考核: 过程管理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100分)
1、师德
20分
2、考勤
35分
3、工作量
25分
4、教育教学
25分
5、附加分(加减分)终端质量考核内容:
九年级中考成绩按县局计算办法算教师个人成绩。中考、期考按照“三率一均”算出教师个人成绩。
六、绩效考核发放办法
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按分工组织考核,各类考核依据学校制定的绩效考核细则,坚持日考核、周公布、月汇总兑现(过程管理)和学期总结兑现(终端质量)的形式进行。考核结果统一交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复核无异议,进行公示,复核有异议,对存在的问题重新复查纠正直至复核通过。核算出每位教职工实得绩效工资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实施发放。
校长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绩效工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30%)两部分。
(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学校根据考核结果逐月造册,报教育局审核备案,财政局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3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重新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过程管理考核和终端质量考核两部分,过程管理考核占70%,按月发放;终端质量考核占30%,按学期发放;学校根据平时考核结果造册,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学校发放。(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量化赋分分值代入发放,即每月算出各教职工量化总分,学末汇总,合计出全校教职工每学期量化总分,用全校每学期提取班主任津贴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余额作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校教职工按系数转化后量化总分得出每分所得的金额,再乘以各教职工每月按系数转化后量化总分即得出各教职工每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赋分及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①全校教职工实际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班主任津贴
②、教职工每月(过程管理考核)量化中每分的金额值=全校教职工实际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0%/该学期月份数/全校教职工每月按系数转化后量化总分。
③、教职工每学期(终端质量考核)量化中每分的金额值=全校教职工实际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0% /全校教职工终端质量考核按系数转化后量化总分。
④、教职工个人过程管理考核绩效工资月额=教职工每月(过程管理)量化中每分的金额值×教职工个人该月绩效按系数转化后考核得分。
⑤、教职工个人终端质量考核绩效工资额=教职工每学期(终端质量)量化中每分的金额值×教职工个人终端质量考核按系数转化后量化总分。
(2)、班主任津贴及教研组长津贴分配办法:班主任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单独设立,班主任津贴提取标准为120元/班/月,每年按10个月提取,由教导处根据班主任工考核得分结果进行造册发放。教研组长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也单独设立,提取标准为50元/人/月,每年按10个月提取,班主任津贴及教研组长津贴每月发放一次。
八、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做出书面答复意见。
2、绩效工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地拉开分配差距。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九、几类特殊问题的处理
1、长期患特殊疾病人员(指患癌症、精神病和垂危重病等人员)出具确诊医院证明,经学校调查属实,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或其它工作的,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审批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患一般疾病人员连续病假二个月以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其工作年限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即: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连续病假超过半月的,从第15天起扣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积分0.5分,从第31天起扣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积分1分,从第61天起扣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积分1.5分。未连续请病假超过两月但每学期累计超过61天的,每超一天扣1.5分。
2、连续事假一周以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周的,从第6天起扣发本人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从第16天起扣发本人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从第31天起扣发本人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从第61天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连续事假超过一周的,从第6天起扣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积分1分,从第16天起扣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积分2分,从第31天起扣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积分3分。未连续请事假超过一周但每学期累计超过31天的,每超一天扣1.5分。
3、因公受伤人员,出院后仍需治疗者,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恢复健康者应及时上班;否则,按旷职处理。工伤及经学校派遣外出培训期间工作量按教职工平均值计算。
4、经本人申请、教育局同意的脱产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学习结束不按时报到上班的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5、凡擅自离岗和未经批准而离岗外出的人员从离岗当月起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6、本系统借调人员和经教育局同意借调到外单位的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并享受本单位提取班主任等津贴之后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未经教育局同意借调到外单位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7、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享受本单位提取班主任等津贴之后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哺乳假、妊娠假按病假处理。
8、教师在支教期间,由受援单位根据目标任务量化考评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其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9、经教育局文件通知的督学、参谋员不参与学校考核,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本单位提取班主任等津贴之后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10、受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停发绩效工资。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受开除处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1、凡停发工资、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12、当年到龄退休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月份发放。
13、各类旷职、请假人员,旷职请假期间工作量按零分计算。绩效工资出勤扣分按前几条规定执行,扣发的工资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十:说明: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绩效工资考核和发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商解决。
附一:水口中学教职工考核细则:
附二:水口中学教职工考核赋分表
水口中学
2014年2月18日 附一:
(一)、师德考核(20分)
师德考核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职工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的表现。
赋分标准:
1、做到以下10项赋满分,违反一项扣2分。
①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②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歧视学困生;③按时进课堂上课,不带通讯设备进教室,不随意离开课堂;④工作服从分配,乐于承担临时任务;⑤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⑥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⑦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⑧与家长和谐相处,尊重其人格,无投诉;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⑩与同事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评价方式:查学习笔记、记载。
2、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①参加邪教组织或其它迷信活动。②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③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④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甚至侮辱学生,造成一定后果的。⑤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⑥穿奇装异服或衣着不得体,行为言语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⑦上课不认真教学,把课堂上应教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对所教学生搞有偿家教。⑧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和宴请,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送生日节日红包,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等。⑨在校园内参与打牌或其他不健康娱乐活动。⑩由于失职造成学校安全事故。
6.绩效工资发放的建议 篇六
张家集镇中心学校教代会
我校绩效工资政策兑现到位后,总体反映良好。但实施两年多来,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多数教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提取、分配表示不满,特别是对“偏行政、轻教学”的做法意见很大。
二、多数学校在制定实施绩效考评办法时感到压力大、执行难,实施过程中存在新的“吃大锅饭”现象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后部分没有拿全30%的教师心理不平衡,工作上得过且过。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对绩效的理解存在偏差。多数教师认为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本身就是自己的,拿自己的钱奖励自己“没道理”。
二、在提取、分配上,虽然《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对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提取、分配作了原则性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数地方是按所在学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一定倍数提取,这种在“碗”里再分配且分得多的做法让其他教师感到很不公平。同时,《意见》没有对学校其他管理干部,如副校长、中层干部的分配方式作出规定,导致实际执行起来五花八门、标准不一。这一状况使教师对本校管理干部有意见、管理干部在学校与学校间进行比较后也有很大意见。
三、在考核评价上,由于教师的劳动是一种创造性、专业性很强的“脑力+体力”式的劳动,对教师的劳动数量、劳动质量、劳动成果、劳动效益的评价考核很难找到一种简单的方法。每当考核结果出来后,排名靠后的教师首先不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把矛头对准考核办法、制定办法的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认为存在歧视、偏见或“暗箱操作”。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经过反复研究作出的保障义务教育发展、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重大决策,直接涉及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为贯彻执行好这一重大决策,建议:
一、加大宣教力度。通过学习培训让广大教师深刻理解绩效的概念,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对推进教育公平、实施优绩优酬的重大意义,纠正把实施绩效工资理解为“涨工资”的片面认识。要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进行“三讲三比”,即讲职业道德,比钻研精神;讲为人师表,比教育态度;讲奉献精神,比工作实绩。让广大教师以平和、健康的心态对待绩效工资改革。
二、改革分配方式。尝试将“碗”里分改为“锅”里分,即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按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奖励性工资人均水平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根据对校长的考核结果按等次进行发放,校长不再参加本校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同时在市级层面或授权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学校其他管理干部的绩效考核办法,指导和规范现在各学校针对其他管理干部出台的五花八门的考核举措。
三、完善考核办法。针对教师的职业特点和工作特性,将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兼顾自评与他评,他评为先;兼顾定性与定量,定性为先;考核兼顾终端绩效与过程行为。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保证辖区内情况类似学校考核办法和分配方案的总体一致性,避免出现一个学校一个样。
四、拓宽奖励渠道。比如某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为学校的发展承担了大量额外工作、做出了显著成绩,就可以通过荣誉、优先晋升、外出学习培训等方式对该教师进行奖励。
7.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篇七
为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体现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依据《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两校三院)2013年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奖(20%)的分配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教职工考核奖的分配依照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结果执行。
(二)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本考核奖全额发放;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本的考核奖按80%发放;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扣发本的考核奖。
二、工作量奖(80%)的分配
(一)专职教师
1、基本课时量。每学期教学基本工作量为108课时,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全额核发工作量奖;未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扣发工作量奖。
①上课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除1课时; ②旷教的,每次扣发1个月的工作量奖;
③发生教学事故的,扣发本学期考核奖、工作量奖。
2、课时基数和课时系数。教师授课每半天按4个课时基数计算;各类班次课时系数分别为:
①主体班为3;
②研究生班为2.1; ③开放教育班为1.8。
不同班次任课的课时量=课时基数×课时系数。
3、课时量折算。
(1)参加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每月按18课时折算工作量。正常上课的,按实际课时计算。
(2)担任主体班班主任和辅导员,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每月按18课时折算工作量,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可按每月600元计发辅导员补贴,两者不重复享受。正常上课的,按实际课时计算。
(3)互动式教学。
①主持现场教学每次增加(补贴)5课时; ②开展研究式教学每次增加(补贴)2课时; ③开展案例式教学每次增加(补贴)4课时; ④参与调研讨论活动每半天折算为2课时。
所有主体班课堂教学每次课均应安排不少于20分钟的互动教学内容,没有安排的扣除10课时。
(4)网络教育。
①网教答疑课每2.5小时折算3课时; ②平台资源建设每门课折算5课时;
③开放教育形成性考核作业每5本折算为1课时;
④担任开放教育专业负责人每学期工作量折算25课时。(5)教学业务工作。
①批阅主体班论文、研究式报告、工作性案例、调研报告每篇折算为3课时(不认真批阅,出现全部同样分数的不折算课时);
②需答辩的论文、研究式报告、工作性案例、调研报告的折算标准为答辩委主任每半天折算为6课时,答辩委员和答辩秘书每半天折算为5课时。
③每出一道主观性试题折算为1课时,批阅每份试卷折算为0.05课时。
(6)教研管理工作。
①教研室主任(含主持工作)、副主任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每学期分别补贴22课时和11课时。②学报编委会成员和校学术委员会成员每学期分别补贴10课时和5课时。
③图书信息学科联系人每学期奖励10课时(7)论文及指导。
基本课时量未完成的,可以用发表的论文或非主体班论文指导及答辩任务冲抵,但不享受超课时奖金(论文级别的认定按科研奖励办法执行)。冲抵课时量的论文,不再享受校科研奖励。
①A类级刊物每千字折算为16课时; ②B类刊物每千字折算为10课时; ③C、D类刊物每千字折算为4课时。
④大专每篇论文指导及答辩折算为3课时; ⑤本科每篇论文指导及答辩折算为5课时; ⑥研究生每篇论文指导及答辩折算为12课时。
4、参加教研等活动
参加教研活动含每周二、五下午教研人员到校日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事项,无故缺勤的按本人的课时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量。
5、超课时量及奖励标准。
专职教师每学期超课时量一般不得超过本学期基本课时量。超课时发放超课时奖金,每课时标准为:教授30元,副教授28元,讲师26元,助教24元。
6、专职教师年满58周岁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根据本人意愿,教学任务可不作具体规定。
(二)教辅人员
1、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全额核发工作量奖及超工作量奖。教辅人员超工作量奖标准为专职教师超工作量奖平均数的75%。未能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具有下列情形的,按比例扣发工作量奖。
(1)无故迟到、早退,病事假不履行正常手续的,扣发当月10%工作量奖;无故旷工,扣发当月工作量奖。(2)无故未按要求完成或拒不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扣发当月工作量奖。
(3)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因过错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工作顺利开展、或给学习造成负面影响的,扣发本学期工作量奖。
(4)因工作严重失误,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发本学期考核奖、工作量奖。
2、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该学年教务处核定的专职教师基本工作量的1/3,按超课时计发奖金。
三、发放时间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奖、工作量奖)按月预发,每一个学期末按考评结算核发超工作量奖,年终总结算。
四、本细则于2013年秋季学期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8.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及发放方案 篇八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教师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内在动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教师量化积分)考评结果作为主要分配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津贴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一月一评,及时公示。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柏杨教学点由市坪中心小学全程考评,与中心完小教职工考评办法一样)。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每年的7月和12月)。
(三)、政治业务(10分)
1、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学生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团体奖,指导教师加5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3分,乡级加2分,个人依次递减1分。
2、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技能竞赛活动,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5、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2、1、0.5分。
(四)、劳动纪律(10分)
1、班主任的考核由少先队考核量化,凡被评为“文明班级”的每月加1分,可累计计算。
2、出勤:
①、事假一天扣50元,学校付代课金,所扣款项纳入教师绩效津贴工资中累计考核,不扣积分,不作为学校收入。
②重病假按相关文件执行,常规性病假由学校及工会核实后自付代课金,每天扣积分 0.5分。
③、特殊事假:
A、指父母、岳父母、孩子、配偶在县以上医院住院治疗(以住、出院证明为准),送孩子入学或孩子所在学校有事急需家长等,代课金自付,不影响积分。
B:教职工本人或父母、岳父母确因身体原因需到县以上医院检查(以病历、化验单,缴费凭证为准),自付代课金,每天扣0.5分。
C、教职工叔父母、姑父母、舅父母、同父母之姊妹亲自超办的红白喜事,(只限婚、丧、嫁、-娶)准假一天,不扣积分,代课金自付。
D、教职工学业提高培训,学校开代课金,不扣积分。E、外乡镇教师一月准特事假一天,代课金自付,不扣积分。
④、迟到、早退一节次(以5分钟为限、含5分钟)扣积分1分,6-10分钟扣3分,11—14分钟扣4分,15分钟以上作旷课或旷会论处,并另外扣积分10分。若当堂课不去,按旷课翻倍处罚。
⑤、旷会按教学常规中的规定计算,大型集会每次按两节课时间计算,不到者作两节旷课。旷课一节扣发教师日均工资总数的三分之一,旷工一天扣教师日均工资总数的三倍,并扣积分20分。
⑥、学校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未履行相关职责,贻误工作的,除追究相关责任外,一次扣5分。
⑦、社会、学生、家长反映教师工作不努力,责任心不强,误人子弟,学生及其家长联名书面要求更换教师的,一次扣3分,经学校出面调和仍不改正的一次扣10分,屡教不改,学校将终止该教师的聘用合同关系。
⑧、凡是学校及相关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任务,拒绝接受任务且态度强硬的,一次扣5分。
⑨、全学期全勤加5分,(除公假外)凡涉及的所有请假,(包括当天调课)均不得全勤。
五、工作量
1、教学人员工作量按文件规定执行,差一节课扣积分10分,不足一半的工作量,除如数扣除积分外,绩效津贴工资按工作量的相应比例计算,若积分为零,则不享受30%的绩效津贴工资。
2、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按学校各项岗位职责执行,量化加、减分按上述相应条款对照量化。
3、凡是借调到外乡、镇的教师,绩效工资的70%按月打入工资帐户,30%部分纳入我校教师绩效津贴一起计算。不对其工作量进行考核。
4、凡此方案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在具体量化时需要认真考核的,由学校校行政会议和绩效考核小组决定。
六、班主任津贴在30%的绩效工资中列支,原则上按每生每月一元计算,不足20人的按20元发放。具体操作按班主任考核细则量化积分发放。一学期按5个月计。该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2009全国教师涨绩效工资标准方法(详情)
绩效工资是指通过对员工的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评估,确立员工的绩效工资增长幅度,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基础。
一、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 计算。其中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 =1.00(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 =0.9。(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1.2。(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 =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1.0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1)1~20人,=0.8(2)21~35人,=0.9(3)36~50人,=1.0(4)51~65人,=1.1(5)66~80人,=1.2(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4)组织筹备校运动会,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检查考核,期满有鉴定,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考试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师受学校委派在校外任课,其工作量计算与校内任课相同。
(十一)教师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工作量,非凡情况可由专业科申报,由教务科会同教学校长决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师工作量由所在专业科(部)填报,教务科核定和汇总。
(十三)教师业务档案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时数及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假如教师每月教学工作量折合教分超过50分,超过部分每1个教分的效益工资增加5元(指导校内外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不计超教分)。
(十五)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内任课,在18教分/月内,不计发任课效益工资,超过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计发10元效益工资。
二、绩效工资及部分津贴的计发
(一)任课教师每一个教分按所聘职称发给单位教分绩效工资,其金额为副高级20元,中级17元,助理级15元,员级13元。
(二)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
(三)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
(四)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
(五)职工兼课,每学时发给兼课津贴10元。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中心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省派资教生)。
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中心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三)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省绩效补贴(市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各中小学考评细则报乡镇中心学校审查。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教育局人事科对每一个乡镇的各中小学的具体考评方案随机抽取1-2个进行检查,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分配数额明细和方案;不符合规定程序,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不予以审批。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心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辖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中小学校均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七、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各学校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
3、市教育局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单位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4、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中心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
———————————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三)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省绩效补贴(市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3)解除聘用合同的;(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各中小学考评细则报乡镇中心学校审查。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教育局人事科对每一个乡镇的各中小学的具体考评方案随机抽取1-2个进行检查,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分配数额明细和方案;不符合规定程序,在教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的,不予以审批。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心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辖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中小学校均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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