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下乡政策

2024-09-25

家具下乡政策(通用8篇)

1.家具下乡政策 篇一

家电下乡相关政策

1、什么是“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2、补贴对象及实施时间

补贴对象:具有沁水县农村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

实施时间:电动自行车:从2010年3月23日至2013年1月31日。

其它家电:2009年2月1日到2013年1月31日。

3、家电下乡产品限购数量和补贴标准

享受补贴的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

一、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内容及时间1、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农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下简称换购轻型载货车)。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

2、2009年3月1至2010年12月31日,农民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2辆。

3、2009年2月1日到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2辆。

本方案所称的三轮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微型客车发动机排量在1.3升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

二、补贴标准

1、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车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2、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2.家具下乡政策 篇二

一、将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

在执行原来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补贴政策的同时, 对农民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的同样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的10%, 单价5万元以上的, 定额补贴5 000元。

二、将总质量1.

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 比照轻型载货车享受换购和新购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微型载货车或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1辆。

3.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分析 篇三

摘要:旨在拉动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的“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已在各省市全面实施。本文通过分析“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的正负面影响以及制约因素,提出了确保“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的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家电下乡;影响分析;制约因素分析

2007年,商务部、财政部制定了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并开始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实行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大家电下乡的小规模试点。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开始在全国推行,并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产品也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本文从以下两个角度对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实施进行了分析。

一、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的影响分析

1.积极影响

(1)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

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我国经济遭受严重打击,出口明显下滑。尤其是家电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外部经济环境的恶化,使得依靠扩大内需来拉动经济的发展成为必然。我国有9亿农民,占到全国人口的70%,农村市场是一个潜在的庞大的消费市场。郑凤田认为,“只要农村内需启动,可以换回国家整体经济再快速增长30年”。家电下乡政策的出台,是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农村消费的一个政策手段,通过家电下乡,把农民需要的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推向农村市场,可以扩大内需,刺激农民购买的欲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据《中国财富》的测算,连续4年将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等农民需求量最大的产品“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2)有利于消化家电业产能过剩,促进行业发展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出口国,特别是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家电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出口,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家电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出口受阻,大量产品积压。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不仅能消化家电产业的产能过剩,建立一个面向农村市场的生产、流通体系,还能促进家电行业内部的产品结构调整,提高自身抵御危机的能力,找到新的产业发展的立足点。

(3)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距

家电下乡的推行可以使农村的家电拥有量大大提高,不仅有利于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还能增加农民获得相关信息的渠道,包括农产品的市场信息、就业信息等等。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民搜寻信息的成本虚高,严重影响农民的增收。家电下乡能很好的畅通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此外家电下乡的推行还能改善农村消费结构,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也是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的体现。

2.消极影响

(1)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农村市场

鉴于“家电下乡”政策带来的巨大商机,一些不法商贩乘机浑水摸鱼,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搞假冒促销,将收购来的废旧家电,换上新壳后销售给农民。一方面随着现在模具等工艺的发展,造假能力的提高,想从外观上识别翻新家电的难度很大;另一方面,由于农民获取信息渠道较少,弄不清指定的网点、品牌、型号等情况。同时商家和农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使得农民很难对假冒伪劣产品加以区分,结果导致农村市场很有可能成为垃圾产品的集散地。

(2)家电企业盲目“上马”,供大于求

企业和商家都是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标,他们都想借“家电下乡”的政策大发横财,而且我国国内的企业都缺乏风险预警机制,在政策的引导下,许多企业纷纷“上马”,在短期内盲目的加大生产力度。由于面向的消费群体是农民,这些产品也都是低端产品甚至是将被淘汰的产品。这就带来了一定的危机,一旦农村市场趋于饱和,就会有大量的产品积压。使得本来是出于缓解家电业产能过剩而制定的政策,反而导致了更多的产品积压。对于家电行业,这无疑是一个潜在的灾难。

(3)误导农民的消费行为

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是,我国现在的农村并不富裕。大部分地区甚至是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农民家庭的收入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用于日常的食物消费,恩格尔系数极高,家电产品在这些农民的眼中并不是必需品,甚至是奢侈品。在这个时候推出“家电下乡”,会对农民的消费行为产生误导,引导农民超前消费,对于农民来说,这种消费观念的形成是很危险的,因为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农民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就是未来的生活、养老、医疗保障。因此在农民收入普遍较低的时候,诱导农民消费,其实是在透支未来。

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实施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民的消费能力

从农民的消费潜力看,以山西省为例,2008年城乡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电情况如下:

考虑到大约有50%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外出、1/3的农村不通自来水以及交通道路等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农村家用电器的需求潜力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再从农民的消费支出来看, 2008年山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609.28元,其中生活消费3097.75元,占总支出的67.21%,在生活消费中,食品支出1206.71元,占生活消费的38.95%(即恩格尔系数),其他支出依次大致是居住486.75元、文化教育368.67元、医疗286元、家庭设备283.46元、衣着276.24元、通讯费用156.78元、其他33.14元。可见农民用于家用电器的支出仅排在第四位。因此农民的消费能力同样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

2.产品不适合农村市场

由于大部分企业长期以来的营销重点都是城市市场,很少涉及农村市场,对农村市场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对家电下乡准备不足,推向农村的产品很多都不适合农村的需要。实际上,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有着很大的不同,在城市里很受欢迎的产品在农村可能会受到冷落。比如很多针对城市的家电都带有智能化的功能,在城市很受欢迎,但是农民本身知识水平不高,他们需要的可能是简单易用的产品。而且功能越复杂,发生故障的概率越高,而农村的维修服务又比较落后,因此受冷落是理所当然的。

3.相关手续繁琐

目前“家电下乡”大都是“事后补贴”,购买人先付全款,在购买后30日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志、购买人储蓄存折(或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等相关材料,到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申报补贴。这种补贴方式需要层层审核,手续繁杂。有的农民买了一件产品,补贴要等一个月以上才能到手。手续的繁琐影响了农民对“家电下乡”的热情,许多农民往往因为手续繁杂放弃了购买计划。

4.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也是限制“家电下乡”实施的重要因素。因为一般的家用电器都需要相应的基础设施与之相配套,例如电视机需要比较稳定的电压和有线电视信号,电冰箱需要不间断的电源供应,洗衣机离不开自来水供应,电脑需要成熟的网络建设等等,但是目前农村这些基础实施还比较落后,电视信号弱、收看效果差、电网老旧、电压不稳定、电费相对较高,自来水普及率低的现象普遍存在。除此之外,部分农村不通公路,即便有也由于无人保养路况极差,无形中抬高了家电的物流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家电的下乡。

三、对“家电下乡”的几点建议

1.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的购买力

要想真正撬动农村消费市场,最根本的是要提高农民的收入,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不高,给了补贴一样买不起。因此可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1)发展特色农业

充分结合当地的历史传统和自然条件,选择一些在区域内有相应产业带动能力、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和项目,实施农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服务以提高农村家庭收入。

(2)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要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带动小城镇建设。一方面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另一方面引导农民转变传统经营观念,发展多种经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3)强化各项支农补贴措施,扩大补贴范围,增加补贴额度,竭力保证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提高财政支农的绩效,以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

2.让适合农村市场的产品下乡

适合农村市场的产品包括两方面,一是产品的价格要适合农村市场,由于农民普遍并不富裕,因此下乡的家电产品农民一定要能够买得起、用得起。豪华型大尺寸液晶电视固然好,可对于农民来说价位太高,能买的起的少之又少。二是产品的功能要适合农村市场,一些拥有不必要的、反而抬高产品价格的功能的产品不适合农村。具体的讲就是要操作简单、功能实用。比如海尔曾经开发出一款既能洗衣服又能洗地瓜的洗衣机,非常适合农村市场,很受农民的欢迎。

3.简化补贴领取的程序

目前,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一般通过农业银行发放,但是很多乡镇并没有银行的营业网点,农民要想拿到补贴是一件既费时又费力的事。极大地削弱了农民购买的积极性,因此今年4月22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等多达11个部委联手发布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规定从5月1日至7月31日,在内蒙古、辽宁、大连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试点,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农民在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即可拿到补贴。

4.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严重制约家电在农村的普及,因此,确保“家电下乡”的顺利开展,必须加大包括农村电网、有线电视、网络宽带、自来水、公路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农村基础设施是公共物品,需要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同时要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理念,电费、网费的资费要统一,改变城乡资费差距过大的不公平现象。只有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得到解决,“家电下乡”政策才能有现实基础,农村的潜在需求才会转变为现实的购买力。

参考文献:

[1]《中国财富》,2009,2.

[2]盖东海,家电下乡“事后补贴手续繁琐制约销售”,消费日报[N].2009-4-14.

[3]米强.我国农业财政支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浅析[J],农业经济2006,9.

4.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定稿] 篇四

转变分析

姓名:肖娟 学号:200825086 班级:081贸易经济2班 指导老师:丁宁

目 录

关于蚌埠市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转变分析...................................................................................3

摘要...........................................................................................................................................3 关键词.......................................................................................................................................3

一、综述...........................................................................................................................................3

(一)家电下乡的概念...........................................................................................................3

(二)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3

二、蚌埠市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转变...........................................................................................4

(一)蚌埠实施“家电下乡” 农民买家电可获补贴.........................................................4

(二)蚌埠市又推“资金垫补”新举措 家电下乡手续简化.............................................5

(三)蚌埠市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第三次转变...................................................................5

三、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负面效应...............................................................................................7

四、政策意见...................................................................................................................................8 参考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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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蚌埠市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转变分析

摘要:家电下乡政策是当前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是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补贴.蚌埠市顺应国家的补贴政策,近几年在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进行了三次创新式转变, 不断完善现有的补贴政策。这些补贴政策确保财政补贴不折不扣地落到农民手中,不仅直接影响“下乡”促消费工作的成效,而且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决策。之后又分析了政府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措施所产生的各种效应,并在分析基础上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从而更好地发挥家电下乡的作用。

关键词:家电下乡;补贴;负面效应; 政策建议

一、综述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一)家电下乡的概念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统筹国内外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农村消费环境差异和农民消费水平特点,研究开发物美价廉、性能可靠、质量保证、节能环保、操作简单的家电产品。同时,考虑到农民对于家电产品使用成熟度较低,应加强和完善售后、维修及培训服务,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满意。家电下乡与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都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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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是对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补贴。将补贴品种和型号、补贴的比例、补贴资金的负担等政策设计好,将补贴流程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确保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民是最关键的。但家电下乡政策与其他对农民补贴政策的不同之处:

1、以往对农民的补贴主要侧重于生产,而家电下乡是对消费环节的补贴,只有农民购买了家电才给补,直接拉动消费。

2、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利民、利企、利国,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这是这项政策的创新所在。

二、蚌埠市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转变

以下是关于蚌埠市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在近几年的创新式转变, 这些补贴政策确保财政补贴不折不扣地落到农民手中,不仅直接影响“下乡”促消费工作的成效,而且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决策。

(一)蚌埠实施“家电下乡” 农民买家电可获补贴

2009年12月9日上午,全省“家电下乡”电视电话会议后,蚌埠市继续召开会议,布置“家电下乡”具体工作。从今年12月起,我市农民买家电将获得政府的财政补贴,补贴额为家电销售价格的13%。

据会议透露,“家电下乡”产品为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规格和型号为指定品牌,农民需要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产品,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补贴资金全部由省级以上财政拨付,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补贴方式将参照粮食补贴的办法,直接发到农民的储蓄账户。我市的家电下乡工作与全省同步,从今年12月1日开始,至2012年11月底为止,时间暂定为4年。

这是蚌埠市顺应国家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第一次尝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是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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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多赢”政策。之后,蚌埠市又推出了家电下乡补贴的新举措,如下:

(二)蚌埠市又推“资金垫补”新举措 家电下乡手续简化

2009年08月04日起,蚌埠市农民在购买家电时,不必再经财政部门层层审核后领取补贴,可在商场直接领取补贴资金。近日,蚌埠市财政、商务部门与蚌埠苏宁电器举行“资金垫补”指定销售网点授权仪式。今后农民到“资金垫补”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可以立即领取补贴。蚌埠市财政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是蚌埠市为解决农民“购买容易,补贴难领”而推行的家电下乡手续简化政策之一。

据介绍,“资金垫补”是目前在蚌埠市推行的又一项简化家电下乡补贴手续的新措施。凡是蚌埠市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员在辖区经销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只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经销网点对购买者身份进行确认后,现场录入购买人基本信息和产品销售信息,符合条件的购买农户留下复印件,由商家垫付财政补贴的13%货款,就可买走所购产品。目前苏宁电器是全市首家指定资金垫补的销售点,下一步,部分县区的“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将实行这一政策。

自蚌埠市实施家电下乡以来,一直都是实行事后补贴,购买人必须先付全款,在购买后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志等相关材料,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这种补贴方式需要层层审核,比较麻烦。实施“资金垫补”后,变“事后补贴”为“现场兑付”,为农民省去很多办理补贴手续的麻烦。商家垫付的13%金额,由经销商将农户相关资料和汇总表提交财政部门集中申报,财政部门对经销商提交的每个产品信息和农户资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发放至销售商账户。

截至8月2日,蚌埠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数量达36648台,金额6673万元,销售形势良好。此次“资金垫补”登陆蚌埠市,将更有力地助推销售工作,为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开创一个全新的局面。

(三)蚌埠市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第三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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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第三次转变是2011年5月份,以下是发表在蚌埠市商务预报的一篇报道,描述了第三册补贴政策的新转变。

2011年5月15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依据我市最新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规定,5月16日起,我市及所辖县区一律实行打卡发放补贴的兑付方式,即由以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直接垫付,改为指定的乡镇财政所把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个人账户。

1.财政补贴打卡发放代购代领须授权

依照家电下乡相关政策规定,凡我市农户,凭手中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到指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即可享受国家13%的政策补贴,这一惠民政策大大提高了我市农民购买家电的热情,同时,为简化手续,政策实施几个月后开始实行商场“资金垫补”的兑付手续。近期,针对家电下乡监管、防止骗补行为等问题,新政策改变了家电下乡兑付方式,并规范了代购代领家电下乡产品及补贴的流程。《通知》规定,销售网点不再直接垫付补贴资金,而是留存产品标识卡、购买人身份信息、购买产品发票、购买人本人粮补“一卡通”存折或储蓄存折等复印件,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网点将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个人账户。《通知》要求,购买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购买。对非本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申领补贴的,须另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购代领的授权委托书。补贴资金仍支付到实际购买人粮补“一卡通”存折或储蓄存折账户。

5月15日,记者在朝阳路天洋电器商场看到,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龙,以往购买家电下乡类产品没有申领补贴的,如今蜂拥而至,赶在新政前申领补贴。据某电器精品广场家电下乡方面负责人介绍,新的政策在申领补贴和代购代领方面比以前要复杂了,有可能影响此类电器的销量。

2.清理整顿销售网点

针对销售网点的规范和监管,《通知》要求各部门对已备案销售网点进行认真清理整顿,今后新批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既要符合备案网点标准,也应符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在销售网点报送的清算资料中,特别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直补申领委托书》进行严格审核。若发现一批清算资料里有2起以上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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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的,对于当次报送的所有清算资料均不予清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销售网点自行承担。同时,立即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另外,个人如果发现家电下乡中不规范的操作,可拨打商务12312、工商12315、质监12365、物价12358等部门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三、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负面效应

这就是蚌埠市自家电下乡两年多以来在补贴政策上的转变,自2009年开始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后,两年来真正让农民感受到了国家惠农政策的好处,仅2009年蚌埠市兑付补贴家电下乡产品609台,兑付资金155929.03元;2010年补贴方式调整后我市兑付家电下乡产品8163台,兑付资金2285416.87元,比2009年补贴资金增长了14.7倍,不仅加快了农村消费升级,同时也提高了农牧民生活质量。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家电下乡的补贴政策的一些负面效应:

(一)一方面经销商在抱怨在限价的情况下利润很低,一千多元的电器,进价与差价只有几十块钱,还要交税,还要包送货上门,赚不到什么钱,影响到经销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部分农民仍然抱怨价格过高,据一项调查数据显示,一些主要消费因素如诚信导购、产品多样性、售后服务保障等满意度较低,都只在50%左右。

(二)扭曲价格体系,影响价格调节作用的发挥。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价格的传导机制,使得社会资源达不到最有配置。巨大的财政补贴确实能给一部分农民带来好处,但很可能带来更多的扭曲与混乱,比如为了甄别手续的真伪,政府又将设立新的审批程序与机构,在对证件的鉴定问题上政府还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等等。

(三)打破了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自负盈亏,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以实现优胜劣汰。财政补贴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成本、销售和利润的相互关系,导致企业经营成果无法正确反映企业的主观努力,影响企业间的公平竞争,难以调动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积极性,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就成为纸上谈兵。“家电下乡”由于招标期限过于短暂和招标门槛过高,把众多中小品牌家电厂商排除在外,而这些小品牌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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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经营多年,对那里的消费十分熟悉,并拥有广泛的销售网络,因此,受到的冲击也最大。

(四)加重了财政负担。适度的财政补贴是必要的,但超过财政承受能力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的发展。财政补贴过多,首先削弱了国家财力,降低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其次,挤占经济建设支出和其他支出;再者,财政补贴刚性强,难以压缩,会导致赤字增加引发通货膨胀。

四、政策意见

(一)加强对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这一项专项财政资金的监管,要确保补贴的财政资金到了农民手中。政府应该及时出台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构,同时监督企业和农民的违规行为,使得家电下乡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环境下顺利推广。比如制定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的办法条例,明确补贴资金的审核与发放办法,并对审核内容、审核工作程序,甚至包括退货审核等,均作了具体要求和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各地健全补贴审核拨付机制,确保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建立监管考核制度。省商业厅、省财政厅定期对各地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还积极探索建立实时监控体系,利用多种监控手段和渠道,掌握本地区家电下乡进展动态,包括产品生产与销售情况、网点建设与维修服务、企业履行承诺和举报投诉督办制度等。

(二)政府可以适当放开价格或者给产品一个价格区间,从而使得制造商和经销商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另外现在年轻人的消费偏好已不能靠价格低的产品所能满足,所以政府也应适当扩宽招标的标准,适当加入高档次产品,使得更多的农民享受的国家的惠民政策。此外,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对农村市场的消费是非常熟悉的,也吸纳了最大数量的农村就业人口,所以这些中小型企业的生存也不容忽视,也应该给予参与竞标资格,公平的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家电下乡”应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下,让所有符合国家家电上市标准的企业都参与进来,对于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小企业,这样的政策有利于中小企业的生存,也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并可以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的自主选择。

(三)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补贴效率。家电下乡,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8 / 10

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是一项多赢的好政策。只有政府、企业共同努力,多为农民提供方便,才能把这项多赢的好政策办实办好。同时,家电下乡在补贴、招标方面需要增设机构和人员,无形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如何提高补贴效率,减少行政成本,也是家电下乡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提高办事效率,如果农民购买了产品,却迟迟领不到补贴,或者领取补贴的成本过高,甚至抵消了13%的返还金,那么家电下乡就不能使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而企业得到的市场、经济得到的发展,也只是暂时性的,终究会失去农村这块广阔的市场。对家电下乡对渠道进行招标,无异于通过行政审批重建渠道,不仅增加了成本,而且不可持续。从现有的招标产品情况来看,由于价格因素,更高技术含量和服务的产品无法下乡.反过来限制有消费能力的农民购买高档产品。发放消费券,让农民自主选择,发挥市场规律的作用,可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四)加强补贴过程的监管,防止腐败滋生。严格招标监管,确保招标信息、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相关部门官员从“抽租”的权力,在商务部和财政部公布的《商务部财政部确定家电下乡销售企业推荐招标办法》仅有对参与招标的企业的资格规定,而且,这个方法规定了省级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推荐参与招标的企业,这也给了省级相关部门官员从中“抽租”的权力。对此,应有更详细清楚实施细则。针对一些不法商家借“家电下乡”、“低价处理”等名义,向农村销售翻新废旧家电、劣质食品、假劣农资等产品,要求质检系统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惩处重点产品下乡中的不法行为,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将严厉打击生产假劣产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对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加强对招标企业监管。家电下乡补贴产品由中标企业定点生产,由于中标企业在生产能力、质量管理、原材料供应采购等环节标准不一,有可能导致质量和服务的下降。国家应当重视先进制造企业在家电下乡中的示范作用,有关部门应组织家电下乡专项质量检查工作,定期对其产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敦促中标企业履行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承诺,以防止企业产品质量下滑、或者把落后、淘汰产品简单地推向农村,损害农民的利益。要借助家电下乡促进有竞争力、负责任的制造企业实现产业升级,不能保护落后的产能。

(五)防止价格迅速上涨。家电补贴在扩大需求的同时,另一方面也会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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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产品价格的上涨,可能会使农民享受13%补贴后仍然觉得价格高,冰箱、彩电、洗衣机、手机都是常规产品,只有把虚高的产品价格真正降下来,才能唤起农民的购买热情。家电产品乡后,有些厂家借机提高价格或者以谋取利润。对于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要求家电厂家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标准专门针对农村市场设定的,统一性高,难以根据各个地区的地区差异来细分定价,但绝大多数家电下乡产品价格会更贴近农民的需求。

(六)有期限的实施补贴。从我们的分析可以看出,家电下乡补贴是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多方收益的政策。但同时也应看到,补贴在拉动需求、刺激经济的同时,也使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加,2008年政府补贴104亿,2009年补贴200亿元。同时,由于政府补贴还会带来社会福利的净损失,长期对产品补贴,对社会及该产业的竞争力不利。因此,在当前,我国内需不足,尤其是农村的有效需求不足的条件下,实施该政策有积极的意义,但当经过一段时间,经济有了发展,农村及社会的需求被拉动起来之后,该政策就应逐步的减少和取消。

参考文献:

[1]钟永生.家电下乡重要战略选择[J].政策解读,2008(29).[2]中青.农村家电消费调查[J].关注,2009(3).[3]陈健.我省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工作[J].特别关注,2009(3).[4]汪露.家电下乡的财政补贴政策分析[J].经济生活,2009(1).[5]梁琪.家电下乡带来的机遇与挑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6)[6] 臧春阳.当前家电下乡问题的成因及对策[J].企业技术开发2009,28(11)

5.汽车下乡政策.doc对话 篇五

一、农民申请补贴资金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农民车主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后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

(二)农民购买微型客车(不含轿车);

(三)农民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

(四)农民购买摩托车。

二、农民申请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购或换购微型载货车和轻型载货车,每户不能超过一辆,且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为同一人;

(二)购买微型客车,每户不得超过一辆;

(三)购买摩托车,每户不得超过二辆;

(四)承诺享受补贴资金的汽车,购买后两年内不得转移所有权。

三 农民以购买本细则规定的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为目的而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报废补贴:

(一)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

(二)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四、农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购买补贴:

(一)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0%;销售价格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

(二)摩托车: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格的13%;销售价格每辆5,000元以上的,定额补贴650元。

五、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政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六、补贴申报手续

1、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农民,在按规定办理完成报废和注册登记手续后,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车辆报废和购买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见附件,可从网上下载,下同)。

2、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农民,在按规定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后,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购买新车补贴资金,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6.家具下乡政策 篇六

“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调查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惠牧,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是从2016年12月1日在山东、河南、四川等地进行试点,2016年12月1日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执行,从2016年2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

为了保证这项政策落到实处,国家、省、市对生产、销售、补贴资金管理及兑付等各个环节均做了相应规定,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这项工作。

为了掌握该政策在自治区的执行情况,财政厅开展了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针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人们一些认识误区进行了了解及分析。

商务部设立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家电下乡产品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考虑了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合理税费和利润,也充分考虑农民的诉求,并简化补贴程序,增加了补贴品种。

家电下乡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的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在让农民获得实惠的同时,进一步拉动了内需,扩大了农村消费市场。但同时,实施中也发现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对政策不了解,存在认识误区。

虽然家电下乡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部分人对有关政策关注度不够。主要包括部分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伪劣商品,甚至有少部分人误认为是在传销;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不理解,将最高限价说成国家指定价格;还有些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已经抬高了价格,扣除国家给予的13%补贴,所购家电的价格还是高于市场价;不了解家电下乡产品的保修内容及家电下乡产品是免费送货并安装的;不清楚补贴兑付程序等。

从我区家电下乡启动到实施,仅6个月时间,开始时一些工作人员对政策也不十分清楚,如将家电下乡产品的标识卡全部由乡镇收回,未让农民办理结算性账户等。

(二)受补贴程序、办公条件等因素限制,补贴发放进度较慢。

农民领取家电补贴,先要将资料带到乡镇财政所申报,然后由财政所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或信用社打入农民的存折。由于一些乡镇不能上网,农民申报还需到县财政局办理,另外农民对申领补贴所要求准备的资料不了解、一些乡镇每周仅有一天受理申请,农民提供的存折不是结算账户等原因,造成农民很难一次完成申报,还有些地区需要复印两份申报资料,部分农户路费及复印费用去了大部分补贴资金,这些因素都挫伤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还有些基层销售网点都是定税,发票的领用是受限制的,销售产品后不能及时开出发票,或录入销售信息不及时,影响农民及时领取补贴。

(三)偏远地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还需承担运费。

由于家电下乡中标产品都是低价位的微利商品,按要求需免费送货上门、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服务成本比城市居民高。小的销售网点超过定额,还要比以前多承担3%的税负,所以一些基层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时,送货都加收了不等的运费。这样做违反了家电下乡政策的规定。

(四)维权意识差,不索要或保留发票及标识卡

偏远地区农民由于距离兑付网点远,不了解兑付程序,担心兑付手续繁琐,商家给予一定的销售折扣后,就不再索要发票及标识卡,这样不但农民自身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而且由于 偏远销售网点很容易取得农民的户口、身份证,甚至销售人员本身就是农村户口,这样可能产生销售网点骗取补贴的情况。

有些乡镇要求农民申领补贴时,将标识卡全部交回了乡镇,也有部分农民为了节省1元钱的复印费,就把标识卡交给了乡镇。这些都有可能造成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难以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

(五)极个别地区出现打着家电下乡旗号向农民行骗的行为。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个别地方有不法分子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到农民家中销售伪劣商品,已有农民上当受骗,这一事件该地区的家电下乡工作造成较坏的影响。

二、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家电下乡是一项重要惠农政策,由于开展时间短,政府、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都需要一个了解和适应过程,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也需要不断熟悉。因此,应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尤其是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家电下乡种类、领取财政补贴程序、地点、受理兑付时间等内容,并对农民容易误解的方面加强宣传。

销售网点是农民了解相关政策的重要渠道。有关部门要多与销售网点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销售网点,便于销售人员对有关政策进行宣传。

(二)正确认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

当前有关部分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抬高了售价,农民享受补贴后所购商品还高于市场价。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走访了一些销售网点,实际情况是:电器从厂家到乡镇一级经销商,中间的代理商一般会经过三级,基层经销商还需要缴纳税费、送货上门、承担必要的经营费用,利润已较低,而一些规模较大的销售商,由于规模运输和生产厂方给予的优惠,利润空间要比基层经销商大,售价要比偏远地区便宜,这样就让人感到偏远地区买的家电比网上或市区贵,误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抬高了价格。再加上各品牌商品留给经销商的利润空间是不同的,有价格差异属于正常情况。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商家当然愿意把最高限价当成销售价格获取更多利润,而不领取补贴的人去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销售商会给予一定的折扣,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一情况,农民在购买产品时,也要货比三家,明白最高限价不是指定销售价,家电下乡产品是可以讲价的,农民在购买时不要先说明我是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要以合理的价位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再去申领补贴。

(三)适当给予基层经销网点政策扶持。

针对大多销售网点都是定税(包税),每月领取发票的数量是受限制的,税务部门要提高发票供应数量,以便于经销网点及时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开具发票,同时国家队偏远基层销售网点给予适当运费补贴,提高其销售积极性。

(四)进一步加快地方政策的制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国家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出现的补贴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制定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进行简化补贴程序试点,由过去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但由于各地方相应实施办法未及时出台,个别地区出现暂停兑付的情况,各地要及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或明确相应措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五)对贫困乡镇给予工作经费补贴。

一些贫困乡镇办公条件较差,不能上网。新的补贴兑付程序乡镇财政所的工作必须要在网上完成,一些乡镇目前正在联网,这将增大乡镇财政所的开支,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对贫困乡镇给予部分工作经费补贴,使乡镇有专人负责完成审核兑付工作。(下转32页)(上接29页)

(六)加强检查监督,完善网点设施条件。

要加强对备案网点的监督力度,建议投诉与查处机制,对假借“家电下乡”旗号误导农民的,快速进行查处。同时,要求基层销售网点配备录入销售商品信息的电脑等相关设备,几时开具发票和录入产品销售及审核信息,方便农民申请补贴。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掌握销售网点的商品进销存、发票的开具和税收缴纳情况,尤其是实行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垫付补贴资金的,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

(七)适时调整“家电下乡”的最高限价。

为了满足农民市场不同层次需求,针对农民消费需求,国家已先后将彩电的最高限价由最初的1500上调至2500到目前的3500元,保障了农民对部分适销对路产品的需要,扩大“家电下乡”产品档次范围。

同时还要根据市场供求等多方面情况,对已公布的最高限价商品,及时进行调整,发现家电下乡产品有超出公允的利润的,要及时对最高限价做出调整,确保农民买到质优价廉的家电下乡产品。进一步加快汽车和摩托车下乡的实施进度,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对汽车和摩托车下乡非常关注。

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家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也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我们要积极加强宣传与引导,让农民正确认识家电下乡产品,探索适合农民的补贴方式及方法,相信随着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将会更加深入人心,对强农惠农,促进消费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7.关于家电下乡政策的调查与研究 篇七

从2007年12月起,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启动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2008年12月1日起将政策实施地区扩展到14个省市, 并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家电下乡政策,凡是农村户口购买指定家电下乡产品,均可获得13%的政府补贴。目前,家电下乡政策全面推行了1年多的时间,到底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改进?近期,笔者对一些家电下乡用户和终端销售网点进行了走访,从不同角度对此项政策进行了深入地调查与分析。

一、调查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共走访终端销售网点40个,已经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农民100户,销售企业5个。其中70%的用户对家电下乡产品政策了解不准确,85%的用户对产品基本满意,15%的用户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不太满意,60%的用户表示补贴手续过于繁琐,40%的销售网点明确表示由于家电下乡产品利润低,会优先推广非家电下乡产品。

二、家电下乡的主要成效

(一)家电下乡拉动了农村消费,扩大了市场需求,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

据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12月15日,累计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430万件,累计发放补贴资金62.9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生产企业累计发货9245.05多万台,发货金额1627.53多亿元。销售企业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登记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767.98多万台,金额共计692.57多亿元,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登记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中:冰箱15608244台,彩电8804379台,手机1799417部,洗衣机5584574台,计算机1301304台,空调3011563台,热水器1250746台,微波炉127946台,电磁炉191644台。从以上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家电下乡政策的确很大地拉动了农村消费,给农民带来了真正的实惠,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这无论是对农民的生产生活还是对我国的GDP都有很大的贡献。

对此,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2009年12月25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也表示,家电下乡使“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改善了民生,拉动了消费”,“通过家电下乡我们有望使城乡家电普及率由过去的差距20年缩短到10年”。

(二)家电下乡促使了企业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

今年3月,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明确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全国统一实施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九类产品按提高后的最高限价及补贴标准进行。对于原来限价内的下乡产品继续按照销售价的13%予以补贴,限价提高部分的下乡产品统一按原限13%的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这一政策一方面是考虑到农民的消费水平,另一方面促使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降低利润,给予农民最大的优惠,从而筛选出最具有性价比的产品。

之前,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实行淘汰机制,如果半年内没有销售出产品;销售企业没有开具发票,都将被取消中标企业资格。规定除了明确半年内没有销售出产品,将被取消中标企业资格外,还将对考核排名后5%的企业给予黄牌警示,对连续2次考核排名后5%且得分均低于60分的企业取消中标资格等。

而销售企业中标产品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国家根据产品质量和技术指标等对企业产品进行评估,并确定最高限价,同时规定此型号产品的中标数量。从某一程度上讲,如果中标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反映不好,质量问题频繁,那么将失去参与竞标的机会。而一旦与家电下乡“失之交臂”,会极大的降低该产品在群众中的信誉度。这是因为,在农村市场中,人人相传的口碑一直是农民购买产品的首先因素,往往一个村庄中几乎80%以上的家庭会选择同村中已经消费过且质量可靠的产品,他们对新品牌的信赖度低,往往不会冒风险。

此外,由于家电下乡产品主要针对农村市场,所以从技术和性能上也更多考虑了农村的使用环境。就洗衣机来说,考虑到农村洗衣机很多放在外面,就在产品耐冻、防晒、防漏电等方面下了一番功夫。如海尔集团针对农村衣物较脏、农村消费者青昧洗涤力强劲的洗衣机而设计出了“双净力”洗涤模式;威力洗衣机还推出了“泵抽水”全自动洗衣机,使得没有自来水管的农民照样能够使用全自动洗衣机,享受全自动洗衣机给人们带来的便捷服务。就冰箱而言,海信集团针对农村老鼠较多的情况,在冰箱后面放压缩机的地方,设有透气式防鼠罩,还专门设计了防雷、防潮等适应性功能。

(三)家电下乡促使了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权重和水准

家电下乡不仅是一个产品销售过程,更是产品比服务的过程,有了硬质量,服务跟不上也行不通。农村市场不比城镇市场,尤其是交通不便利,因此能否让农民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便捷的售后服务,也是农民所关注的一个焦点。走访发现,一些偏远乡镇曾出现过修理一台冰箱,从保修到修理完成历经30天的情况,极大的影响了农民朋友的生活质量。尤其是空调这类应季产品,对于小品牌,很多购买者都是在当地的家电维修中心自费维修,没有办法享受到“三包”服务。事实证明,真正有水平的生产厂家和流通企业,包括家电下乡的授权网点,都在售后方面下足了功夫。自从家电下乡政策推广以来,海尔、长虹等老品牌销售火爆,在市场上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额,究其原因除了其质量好外,良好的售后服务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三、家电下乡实施中面临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发展阻碍重重

由于家电下乡企业需要以招标形式竞争,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出于营业额、融资能力、规模等方面的限制,中小企业很难与大型企业竞争,中标概率很小。且只有部分大企业有能力解决渠道问题,能够在中标生产企业的同时中标销售企业。而更多的中小企业由于销售网络不健全,距离销售企业最低标准尚有一定距离,只有借助大企业或当地流通企业的渠道才能实现销售。

(二)中标企业为提高家电下乡市场份额采取不正当措施,扰乱了市场秩序

家电下乡政策明确规定,对原限价内的下乡产品继续按照销售价的13%予以补贴,限价提高部分的下乡产品统一按原限价13%的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家电下乡产品最高补贴额达到520元。

但是对企业来说,家电下乡市场份额直接反映了企业家电下乡产品的竞争力,间接反映了企业市场竞争力。一些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按照当月市场份额量给予下级经销企业返点。销售企业和网点为了得到高的返点,将家电下乡产品低于中标价格出售的同时开具中标价格的发票,给予农民最高补贴,这间接的扰乱了家电下乡的销售市场秩序。

(三)终端销售网点推广力度不够

家电下乡政策规定,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必须凭借发票才能享受财政补贴。但真实情况是,我国大多数乡镇的家电经销商多采用包税制,当地税务机关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税,每月一般为两三百元,即商家只能开具5000元左右的发票,超过5000元后必须按销售额的3%缴税,而且连续三个月开具的发票金额超过定额后,税务部门会相应提高经销商的定税额。

这样,由于家电下乡产品限定了最高价,利润空间就变得十分有限,除去开具发票的税额、搬运支出、员工提成支出、店面租金等常规支出,利润变得更低。因此,经销商关注更多的是如何推销非家电下乡产品,向群众宣传更多的是非下乡产品在质量、档次和售后服务上的优势。由于终极经销商在当地农民中可信度较高,以致很多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产生了歧视和偏见,误解了国家政策,将家电下乡误以为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一种合作,是国家帮助企业销售滞销次品。

(四)家电下乡门店销售登陆系统有弊端,导致补贴数量有差异

调查发现,家电下乡资料录入过程中,由于个别城市未升级6位户号出现了不同地区相重复的现象,遇到此类情况,录入网点便采用户主身份证号代替,从而导致一户出现同时使用用户号和身份证号登陆进入系统的情况,于是便可以购买4台同一类型家电下乡产品并顺利得到补贴。

(五)部分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非农补贴”现象

调查发现,有一部分城镇居民为了享受家电下乡带来的实惠,存在借亲戚朋友的农村户口本、身份证等申领家电下乡补贴的现象。由于一些农民朋友对家电下乡政策认识不够深刻、理解不到位,又碍于情面,往往慷慨出借。这与国家实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农民的政策是严重相违背的。

财政部规定: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并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但是很多农民朋友误解为: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每年不得超过2台(件),或是同一商场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于是,一些农民由于当年或在某一商场没有买家电的打算就慷慨出让,等到自己购买时候不能领取到补贴就与经销商产生了纠纷。

(六)家电下乡补贴款不能及时发放

目前,虽然办理家电下乡的手续已经逐渐简化,甚至一些地区已经试点直补,但是仍有部分销售企业对于申报补贴所需资料不是特别了解,导致农民由于资料不齐全在财政所审核不通过而延误了补贴时间,以至于农民产生不满。调查了解到,有的农民朋友为了得到几十元的补贴,竟然来回折腾3—6次去补充资料,浪费了时间不说,也增加了路费支出。

四、解决家电下乡问题的对策

(一)修改完善销售企业认定标准和销售保证金制度,建立中小企业的准入机制

由于多数中小型企业处于起步或发展阶段,市场还不够成熟,资金也不够充足,需要政府进一步的鼓励和扶持。在家电下乡的竞标中,可以尝试建立中小企业的准入机制,在其产品和服务获得消费者肯定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政策,降低保证金,解除其依赖于大型企业销售渠道的现状。这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研发和开拓销售市场方面,不断树立和壮大自身品牌,而且通过多元化的竞争,对大型企业也是一种鞭策,更有利于促进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同时,通过这种方式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也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加大对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监管力度,健全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清退机制

要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强对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对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弄虚作假、骗取农民钱财的行为,从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上对企业进行严格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淘汰清退机制。对于售后服务不到位,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谎报价格,弄虚作假,视家电下乡为“淘汰品的垃圾处理站”的企业,取消其家电下乡竞标资格,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依法查办追究其法律责任。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负责,禁止未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销售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对于申请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终端经销商实行不定期检查监督,禁止“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对于那些打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牌子而不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经督促仍不按规定执行的,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并处罚金。

(三)加大对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扶持力度,实行销售网点税赋减免政策

各销售网点是家电下乡政策贯彻落实的主要力量,如果各销售网点的税赋和利润问题不能兼顾或不能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应适当减轻家电下乡产品的税赋,保证终端销售网点的正常合理利润,充分调动各销售网点的积极性。

一方面,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将家电下乡利润给予最大限度的保证,使企业让出最大的利润给经销商,由国家对企业再度实施一定的补贴和鼓励,从而使得终端销售网点能够积极的推广家电下乡产品,引导农民正确的认识家电下乡产品,消除误解。

另一方面,可以印制家电下乡产品专用发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可凭此发票免税或减税。由于家电下乡申领补贴必须提交正式发票,所以对于定额税普遍的乡镇网点来讲,超额税务缴纳金也是令其非常头疼的地方,甚至是超过了其定额税的几倍。据悉,四川、重庆等省市已经推行终端销售网点(不含销售企业和代理商)家电下乡发票免税的政策,只要乡镇网点在所开具家电下乡产品的正式发票上加盖家电下乡的印章,税务部门将不再对此单票据征收税费。这样,以前的税费也将间接转化为销售网点的销售利润,解除了销售网点的后顾之忧。比如一台售价2400元的冰箱,如果按照3%的税率,将缴纳72元的税费,一个销售网点以月销售金额5万元计算,将能间接给其创造出1500元的利润。

(四)强化销售企业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推行家电下乡直补政策

其一,应从技术层面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门店销售登陆系统,适时升级换代,克服系统弊端。

其二,应加强教育培训,强化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使其对家电下乡政策和办理程序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操作。建立完善的销售信息登记制度,以便及时通知申报资料不齐全的购买人尽快补齐资料,尽早申领到补贴。

其三,应积极探索、推广家电下乡直补政策。目前,河南、陕西、四川、重庆等多个省市和地方已经试行家电下乡直补政策,由农民提供相关资料,销售网点先行垫付补贴款。这样,一方面消除了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能否兑现的疑虑,极大的提高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极大的提高了补贴兑现的效率,不让农民为繁锁的程序奔走,使得农民对政府和企业的的信赖度提高。从走访情况来看,80%的农民更信赖于亲戚朋友的口碑,得到实惠的农民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正面宣传推动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家电下乡直补政策是大势所趋,应当进一步探索、完善这一政策,并进行全面推广。

五、结语

8.从下乡到补贴家电政策一路走来 篇八

家电下乡开启家电政策新时代

为了减轻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造成的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补贴、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思路。为稳妥推进,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家电下乡政策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经过一年的实践,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数据显示,试点产品已销售350万台,销售额达50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试点的三省一市家电销售量增长了40%。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已经成为农民购买家电的首选,改善了民生,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家电下乡也为企业开拓了新的市场空间。为做好销售和服务,试点企业主动将工作重心转向农村,积极研究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开拓和整合农村家电流通网络。不少企业反映,通过家电下乡试点,净化了农村的家电市场环境,有力地打击了假冒伪劣,原来松散的营销渠道变得紧密了,传统的家电夫妻店开始向连锁经营转变。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原来14个省市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过去的4个增到8个,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本次家电下乡又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它们和彩电等产品同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扩大农村需求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重点。家电下乡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为我国日益增长的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为国民经济提供持久拉动力。家电下乡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及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特别是电视和手机的普及丰富了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民及时了解国家政策,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

家电下乡改变了以往侧重于生产补贴的方式。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家电下乡创新性地从消费环节进行补贴,直接拉动消费,开启了家电政策的新时代。

以旧换新扩大家电消费政策体系

在全面实施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的同时,2009年5月份,政府出台了家电“以旧换新”的政策,通过财政补贴这个政策工具促进消费。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在2009年安排财政资金20亿元,在指定的9大省市中,针对5种指定家电产品进行以旧换新试点补贴。消费者可以通过指定的回收企业回收相关家电产品,并获得以旧换新凭证,然后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销售商按新购家电销售价格的10%获得补贴,分品种确定最高补贴额度。就是说,消费者可以凭这凭证在购买新家电时直接在产品原售价上减去补贴价格来购买商品。

我国每年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家电报废将近9000万台,数量相当巨大。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可以使家电中可回收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等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提高家电能效水平,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让更多家电企业看到了发展家电回收产业的机遇。以旧换新也变成家电企业推新品、促销售的一种活动,以旧换新政策也将原来合理的促销变得合法化。在以旧换新政策未出台以前,企业承担者以旧换新的成本,巨大的成本压力使得企业面对家电回收时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而以旧换新政策使国家与企业共同分担换新成本,国家用于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为20亿元,按大家电平均价格3000元来分摊,每台家电将直接补贴300元。20亿元的补贴大大减轻了企业的压力,为企业发展家电回收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认为,以旧换新将带来两块新增市场,其一,目前城市家庭家电保有量平均拥有1.5台/户,将刺激上千亿元的家电换新产品的销售;其二,废旧回收市场也将带动新的消费需求。

与家电下乡政策相比,以旧换新将受惠人群扩展到了城市范围,而且对购买数量不再进行限制。如果说家电下乡刺激的是农村的新置需求和农村的更新需求,那么以旧换新政策刺激的则是城镇更新需求和农村的更新需求。这两项政策构成了扩大家电消费的政策体系,是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有效的发挥财政倍数效益,扩大消费需求。

节能补贴前途美好路漫漫

5月21日,继以旧换新政策出台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国家发改委紧急发布了~项针对节能产品的政策,即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等十大类高效节能产品实行财政补贴,补贴金额为每台300元-850元不等。

在节能补贴细则出炉之际,家电销售企业纷纷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围绕节能家电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希望能够搭上此次节能补贴的快车,实现新一轮的盈利增长。全国性的家电连锁零售企业国美电器第一时间积极响应,打出以“开启节能生活”为主题的系列“组合拳”,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被授予“中国高效节能产品领袖榜”节能电器惟一指定推广卖场。苏宁电器也不甘落后,与主流彩电和空调品牌联合投入资源,独家推出绿色补贴和工厂补贴让利于消费者,无需任何凭证、购节能产品即可获最高35%的补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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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补贴政策不再是所有家电企业的“盛宴”,而是采取“领跑者”制度。那些具有高能效产品、大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和品牌将会成为本轮政策的最大受益群体之一。依托节能补贴政策,上游制造企业可以更加专注于技术和产品创新,扩大领军企业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剧市场的优胜劣汰。节能补贴政策有利于放大整条供应链的节能效应,从而提高整个价值链的创造能力,加速推动家电产业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虽然节能补贴政策看起来十分吸引人,但是业界期待的火爆销售场面并未出现。某国产家电品牌的销售人员反映,节能补贴政策推出后,总体来说市场平淡,顾客咨询者多,购买者少。

造成消费者反应冷淡的原因之一是享受补贴的商品种类偏少。“节能补贴的商品选择面太少,而且部分产品式样过于陈旧。相比之下,非补贴产品,因款式新颖,功能强大,倒是很受消费者的欢迎。”一位商场销售人员如是说。另一方面,节能家电的价格不具有竞争优势也是许多消费者不动心的原因。由于此次补贴采取的方式是价格直降,导致很多对于政策不是很了解的顾客对于节能补贴的家电的价格心存疑虑。“平时不是经常逛家电市场,根本不知道原价是多少,而卖场中选购家电都会议价,如今补贴直接反映到价格之中,不知道比之前便宜了多少,心里总觉得不踏实。”很多消费者认为此政策没有以旧换新政策吸引人。

节能补贴政策的出台曾被业界寄予提振消费市场的厚望,然而,消费者对于政策的反应却并不尽如人意。对此,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陈秀珍表示,“节能补贴政策的推广需要一个引导的过程。消费者可能一时对节能产品不了解,再加上市场上的相关商品种类也不多,但随着厂家产品升级,能效一级商品成为主流,补贴政策会受到欢迎。而且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已经进入倒计时,普遍上涨的电价会让节能家电纳入消费者购买的考虑范围。”从长远而言,节能补贴政策的积极作用还是很让人期待的。

后政策时代家电业如何继续繁荣?

自从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补贴等家电产业消费刺激政策出台后,各地捷报频传,成为促进消费的重要拉动力,如今,促进家电业繁荣的几大政策即将到期,中国家电业进入了后政策时代,家电企业都面临着一个问题:如何让业绩持续快速增长?

从2011年起,家电政策的效应递减在家电销售中已有所体现。从冰箱的销售情况来看,2010年国内冰箱销售量2300万台,同比增长28.95%。2011年电冰箱销售量约为2335万台,同比仅增长1.5%。“政策递减效应正在显现。家电企业不要指望今年还像2008、2009年那样突然爆发性的增长。”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开发部主任助理蔡莹表示。

而且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注重网络购买方式,传统家电销售平台受到挤压。伴随着家电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家电产品更新换代越来越频繁。面对琳琅满目的品牌,消费者有了更多的购买选项。加之家电消费群体的逐渐年轻化,传统的设计理念和促销方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家电企业仅靠政策的扶持的生存方式难以为继。

当国家扶持政策退出后,企业应首先转变营销思路,积极寻求新型销售模式。在互联网越来越快速便捷的今天,电商平台已经成为与传统销售平台并重的售货渠道。传统家电行业应依托网上销售平台,最大限度的利用互联网,挖掘出一批以年轻人为主体的潜在用户群。

其次,在面对家电产品同质化严重的今天,消费者已经不满足产品用途一方面,更多的是看重产品的附加值。家电企业要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以用户体验为第一标准,使产品最大可能的满足消费者要求。“为需要的功能买单,为不需要的功能免单”,让消费者成为产品的最终设计者。

在国家扶持政策的退出、消费需求的变化以及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只有适时而变,实现企业理念和营销思路的转变,紧抓时代主旋律,客观分析消费市场的需求和不断对产品创新的意识,才能够在低迷的环境中逆势而上,保持销售额的稳步增长,实现我国家电业的持久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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