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2024-06-17

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共8篇)

1.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篇一

为了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东发生,特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东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东原则,以突发事件东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能以最快东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范围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一、基本概况

我队有6个采油班,共有油井63口,生产井39口,有

井场21处,日产液量324方。

油区污染源主要是污水池泄露和原油泄露两大污染源。

二、应急指挥机构

组 长:冯平

副组长:高 升 牛建瑞 陈正忠

成 员:韩 鹏 崔过福 王星龙 鱼永波

白 玉 周润华 张 兴 张 浩

牛 瑞 王耀春 闫纪伟 徐文峰

胡文学 何 贵 方忠海 黄 海

三、可能导致重大污染事故的主要因素

井场排水沟道不畅、污水池储水量过大、暴雨和地震、滑坡、储油罐阀门坏等均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四、预防措施

1、救援物资的储备:吸油毡、吸油枕、铁锹、沙袋、架子车、雨衣、雨鞋等。

2、井场每天24小时值班采油工巡回检查可能发生污染事件的污染源,检查要详细、到位,确保每井场无隐患,污水池水位正常,排水沟畅通无阻,排水设施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向采油队值班人汇报处理。

3、经常对井场相连外延山体巡视检查,防止滑坡。

4、加强雨雾汛期对污水池,井场的重点防范范围检查,看有无裂纹及塌方,发现下雨冲刷下的坑洞及时进行回填,发现漏水,立即找出漏点用沙袋堵塞。

5、平时观察储油罐的阀门,发现阀门坏的,及早更换新阀门,防止原油泄漏,造成污染。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发现人应速将污水泄漏或原油泄漏现场状况向采油队值班人汇报,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东地点,采油队接到报告后,及时集合救援队奔往现场,立即准备救援物资,有组织地进行救援,是污水泄漏的:调用污水车将剩余的污水吸干,同时用人力堵住决口并处理现场。是原油泄漏的:及时用土将污染范围围住,查出泄漏处,堵住泄漏处,并把该储油罐东油用污水车吸光。用吸油毡将原油吸起。现场处理完毕,应急队员方可撤离现场。

2.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篇二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责任主体,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如果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科学可行, 预案规定的各项内容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就能够有效预防、从容应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如果没有完善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事到临头就会应对无措, 小灾也会酿成大灾。长期的环境应急管理的实践, 尤其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实践, 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实践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一再证明, 当前必须深入研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主要问题

2010年环境保护部开展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结果显示, 即使在突发环境事件多发的重点石油化工企业领域, 也有16.9%的企业没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在对福建省境内石油加工、炼焦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三大行业1 170家企业的环境风险排查中发现, 只有625家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 占企业总数的53.42%。在笔者曾审核评估的百余件应急预案中, 没有1件是一次性通过复审的, 最多的修改6稿。从企业自身看, 造成环境应急预案质量较低的主要原因是, 领导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编写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对一些关键技术问题 (如事件分级、预警分级、相关预案衔接等) 吃不透、拿不准、解决不好, 结果导致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领导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不够重视, 有的企业把环境应急预案混淆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往往侧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 而对如何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疏于关注,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往往由于处置失当而导致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带来更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有些部门和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流于形式, 企业抄部门、部门抄政府、下级抄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抄安全生产预案、新预案套用老版本预案等现象比较普遍, 造成企业、部门、政府的应急预案千篇一律, 影响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企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环保模范城验收等, 赶工期, 拼积木式地将各种预案简单拼凑、敷衍了事。在被严格把关的专家要求返回修改时, 为了能通过评估, 采取迂回战术, 另辟蹊径, 再请其他专家进行评估。截至2013年上半年, 福建省列入国家控制的企业中已经完成省级备案的仅几十家。

编写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企业技术人员虽然对本企业情况比较熟悉, 但限于经验和技术水平, 对环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不够了解。完全由企业自主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 大多摆脱不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束缚。而部分安全评价机构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机构水平不高, 不能真正客观地评估生产装置的风险等级;有的评价机构没有专门的技术人员, 对工艺不熟悉, 所编制的应急预案大多流于形式, 有效性较差。

对关键问题把握处理欠佳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不规范。目前,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事件分级主要为3种类型。一是依然沿用2006年发布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国家环境应急预案》) 分级标准;二是直接引用2011年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报告办法》) 规定的新标准;三是企业自定分级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继续沿用《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已然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我国在2011年已经开始修订《国家环境应急预案》, 其分级标准与《信息报告办法》一致, 所以必须按新标准进行分级。但是仅仅引用《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新标准很可能又与企业的实际相脱节, 可操作性不够强。而企业自定分级标准虽然增强了可操作性, 但不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的规定。事件分级既要合法又要有可操作性, 如何将新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有机结合便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而许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在这一关键点上处理欠佳。比较可行的做法是, 首先将新标准作为主体框架, 然后将企业自定分级标准归类到相应的事件级别中。

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综合演练现场

预警和应急分级响应措施不明确。与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分级相关联,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如何进行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分级也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问题。这里主要涉及企业标准如何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预案分级标准衔接的问题。另外, 往往只有预警分级, 没有明确具体的预警分级响应措施;只有应急响应分级, 没有科学合理具体的应急分级响应措施, 特别是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这些都是当前在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预案间衔接和协调性差。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尤其是对场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时, 需要由政府部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企业要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等。所以,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必须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有机衔接。此外, 在企业内部, 环境应急预案必须与其安全生产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火灾消防预案等相衔接, 这也是当前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

制约因素

造成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效性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企业自身原因, 还有其他一些深层次的制约因素, 就技术层面而言, 最主要的就是缺乏系统明确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法规、规范和指南。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仅对企业落实环境安全责任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 缺乏相关配套文件, 没有具体技术和管理细节要求。环境保护部2010年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仅提纲挈领地规定了预案的章节设置基本要求, 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指南》只是征求意见稿, 至今尚未正式颁发。而《石油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适用范围有限, 对于其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还缺少规范性文件支持。另外, 《信息报告办法》HJ589—20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等文件, 也只是与环境应急预案有一定联系。目前, 江苏、浙江、福建、陕西、山西、广东、甘肃、贵州、吉林等省份陆续出台了相关导则、指南、要点和办法,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评估予以规范, 但仍存在一些缺欠和不足。这些都给企业预案编制工作带来一定困扰。比如, 企业事故应急池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行业应急池的容积完全不同。目前许多企业基本上都是参考GB50483—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非化工建设项目应急池的容积核定还缺少依据。

国家和地方层面已经出台的有关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指南、规范原本就不全, 企业在学习吸收和运用过程中又多有遗漏, 结果造成相当一部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中,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远远超过环境方面的规定, 而最终形成的环境应急预案实际上就是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的翻版。

对策建议

强化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 需要政府和企业2方面共同努力。

强化环境应急预案的管理

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刚颁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及时修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加快出台不同行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省级环保部门应结合实际, 根据行业环境风险大小明确预案编制及上报备案的时间进度。

配齐配强预案编制力量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 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编制小组成员应由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包括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生产工艺等多专业、高素质人员组成。如本单位专业技术力量不足, 可聘请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 也可以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写。各级环保部门、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应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这是预案编制是否成功的基础。但是, 无论是自主编制还是委托编写,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把关, 杜绝只有开专家评估会时才看到正式文本的现象发生。

风险、资源和应急能力评估

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5条要求, 应对本企业和国内外同类企业曾经发生的各种安全生产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风险、所采取的应急方法及效果, 自身及周边可用应急资源, 以及自身和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的总体应急能力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评估分析, 以此为基础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在风险评估工作中, 可参照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HJ/T 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征求意见稿) 等规定。

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应注意应急预案中事件分级、预警分级、应急响应分级标准与国家和部门相关预案相衔接。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9条和第10条的相关规定, 必须明确突发环境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做什么 (任务) 、谁来做 (职责) 、怎样做 (措施) , 明确针对不同预警级别和应急级别的具体响应措施。对属于重大风险源、排放一类污染物和曾经发生较大以上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编制专项预案。

3.寻找“重污染日应急预案” 篇三

“达尔问自然求知社”是发起“我为祖国测空气”的民间环保组织之一,前一晚还在酒吧自测PM2.5浓度的王秋霞很疲惫,眼睛里充了血。问到为什么要对《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提起信息公开申请,王秋霞说:“原因很简单,我们多次在新闻报道里见到过这个预案,但内容细则,谁都没见过。”

“传说”中的应急预案

2012年春节后,王秋霞看到了一条“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新闻。来自2月9日《京华时报》的消息称:“近日,北京市政府召开专题会,《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获得原则通过,《工作方案》首次提出北京PM2.5的治理目标,并给出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八大类具体措施。”在八大类具体措施中,“应急类”措施如此表述:“本市将完善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预案。遇重污染天气,本市将暂停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和渣土运输,部分企业停产、减产,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部分机动车。”具备初级汉语知识的人都可以得出结论,既然是“完善”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想必之前,已有一个应急预案。“内容是什么,从来不知道,我们也想了解了解。”王秋霞这样想,便开始搜索以往的新闻报道。

经过网络检索,王秋霞很容易便找到了关于北京市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媒体报道。最早的一篇发表于2005年10月10日,来源于新华网的新闻标题为:北京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预报应急预案”。在这篇报道里写道:“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9日表示,针对10、11月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市环保局和有关部门、企业已经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将在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时启动。据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包括:道路清扫、洒水;排放大的企业自行减排、启动企业应急措施等,一般在连续2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时启动预案。”

这篇报道也传达出一个明确的信息,在2005年10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制定,内容且比较详细,不但用启动预案的条件——连续2天出现重度污染天便可启动预案;也有一些具体措施。

两年后,类似的报道再次出现。2007年2月1日,《法制晚报》刊登了一篇名为“北京制定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报道。这篇报道的开头如此叙述:“2007年内,北京如再逢沙尘、雾霾等重污染天气,中小学生将会被告知暂停户外活动,市民应尽量避免外出。市人代会上,市环保局接受代表咨询时表示,2007年将制定并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在这篇报道里,时任北京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的王大卫称:“重污染天气是指空气质量达到和高于4级。正在制定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将更着重考虑静稳型重污染,即持续无风、污染物累积形成雾霾的天气情况。”

这篇报道与之前的报道实有冲突,2005年就制定出来的应急预案,到了2007年变成了“将制定”。不过,在这条新闻中,北京市环保局开始关注雾霾引起的大气重污染。四年后,PM2.5的概念被普及后,人们才知道它是形成雾霾的重要成分。

在王秋霞检索各种消息时,她发现应急预案的名字时而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而叫“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有时又叫“空气质量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可无论什么名字的预案,都没有公布过详细内容。他们到底是一个预案,还是不同的预案?如果是一个预案,到底这个预案制定出来了吗?为什么不公布?如果不是同一个预案,为什么要在一个问题上制定多个预案?又为什么不公布?

仅在网络上检索,显然得不到答案。

寻找预案

就在王秋霞向北京市环保局发出信息公开申请两天后,7月5日,她接到了市环保局打来的电话。对方告知王秋霞,“重污染应急预案”目前还在制定中,具体公布日期需要询问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在王秋霞追问到底有没有过这个预案时,对方回答:国家没有规定要求各地必须要做这个预案,为了迎接奥运,北京市环保局曾研究过类似于恶劣天气应对的措施。

7月10日,星期二上午,《中国周刊》记者拨通了北京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的电话。接电话的张姓工作人员听说记者询问“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情况,“呵呵呵”干笑了三声。他说,“最近怎么总有人问重污染应急预案的事儿啊。”该工作人员告知记者,他做不了主,无法回答记者的问题,需要向管理处的于建华处长汇报,希望记者下午再打来电话给予回复。

当日下午,记者又打去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并不知情,记者留下手机号码,等待回复。直到周五,记者每日给大气环境管理处打电话,均无人接听。

在此期间,记者联系上新华网、京华时报以及法制晚报报道“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三位记者。三人均表示没有见过“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细则。一名记者说:“私下里曾经问过环保局,他们说有过一个预案,但级别太高,从来没有启动过。”另一名记者表示:“在会上,只是见到预案名称,大方向都有,就是不见下文,根本没法监督。”

经过一个周末,7月16日,周一上午,《中国周刊》记者终于拨通了大气环境管理处的电话。接电话的正好是张姓工作人员,他表示,如果想了解预案的相关内容,必须通过北京市环保局的宣传教育处。

记者与宣传教育处取得联系。接电话的刘姓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发送采访提纲的传真过去,“等领导在的时候汇报,再给您回复。”

第二天一早,记者发去采访传真,等待回复。同天下午,记者找到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的电话,并与之取得联系,方力说:“北京市在奥运期间,曾经有过一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但并未向外公开。”至于具体情况,方力称当时不在此工作,并不了解。“目前制定中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会有所继承,但主要针对目前的天气情况。至于什么时候制定出来还不好说,这需要多部门共同协商,不是一拍脑门就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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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后,北京市环保局宣传管理处打来电话。一名姓翟的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因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还没有制定出来,所以无法接受采访请求。记者表示,可以就之前的应急预案谈一谈,该工作人员表示:“应急预案不是环保局一个部门能够制定的,也不是环保局能出的。之前的是内部的,详细内容没法说。”

《中国周刊》记者提出希望采访2007年曾经在新闻报道里提到“制定并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王大卫。宣教处翟姓工作人员称,王大卫已不在这个部门工作,不能联系采访。

其后,记者找到王大卫的电话,但王大卫拒绝了采访请求。

7月19日,在一个“科技传播沙龙”上,记者向北京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于建华提出寻找预案的问题。于建华表示,该预案正在制定当中,之前在08年奥运会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草案,并没有向外公布。“那只是个草案。没有正式发布的都不算。客观的说,还没有这个预案。空气这个事情,涉及到的部门非常多,在制定的过程中需要协调和征集很多部门的意见。”

至于新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何时能够公布,于建华说:“我们会尽快,但应急预案不是由市环保局来发布,发布和实施最终都要由市里统一牵头做的。”与于建华一同前来的北京市环保局宣教处王小明也解释说:“应急预案出来以后,会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你们也能体会,目前咱们的社会管理成本,是很高的。”

环保局官员未能解释的,是行政成本,从2005年提出“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概念,到现在,7年过去,这一预案仍未完成,且至今何时完成、公布,仍是一个未知数。

是草案,而不是正式预案,所以没有公布——就在本刊记者认为自己获得了一个较为明确的答案时,一名北京市环保系统的官员则告诉了另一个版本的解释:北京奥运之前,外国提出应该有重污染日紧急预案,环保局就做出了一个。至于为什么不公布?“我们能保证空气质量,具体内容不用发布。”

王秋霞依然在等待北京市环保局的正式书面回复。她的执拗来源于两点,一,人们希望了解,在重污染天气中,政府该做什么,自己该做什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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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北京市环保系统的官员则告诉了另一个版本的解释:北京奥运之前,外国提出应该有重污染日紧急预案,环保局就做出了一个。至于为什么不公布?“我们能保证空气质量,具体内容不用发布。”

4.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应急预案 篇四

1总则:

1.1为了积极应对因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可能造成的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和救援工作,迅速调集所需救援人员、物资、设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危害,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及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NOC/QES29)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应急预案》(简称“预案”)。

1.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生产、生活、服务范围内因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而造成的各类事故。

2应急预案组织系统

2.1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应急预案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基层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2.2成立公司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应急中心(简称“应急中心”)。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基层单位、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中心”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督部。

2.3建立应急预案工作开展所需人员、设备、物资保障系统。

3.应急中心指挥系统工作职责

3.1应急中心职责

3.1.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1.2组织协助上级指挥部人员和相关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计划、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施;

3.1.3根据事故发展状态,确定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及警戒保卫人员来源、数量和占用场地并紧急调用,事故后负责归还;

3.1.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1.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配合有关单位组织人员撤离、物资疏散工作;

3.1.6组织或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工作; 3.1.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1.8及时上报有关应急救援的进展等情况;

3.1.9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能够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3.2应急中心下设的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职责 3.2.1办公室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的信息收集、整理;(2)负责指挥部领导指示的上传下达;

(3)监督应急救援方案实施和有关会议决策落实情况;(4)负责上级部门的联络与接待工作;(5)负责通报有关事故情况;

(6)协调其他部门参加救援活动的有关事项;(7)负责应急中心的其他工作。3.2.2现场救援组

(1)按照应急中心制定的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2)负责事故现场抢救人员、设备、物资的调配;(3)负责事故现场人员和财产的抢救;(4)负责事故现场抢救工作中的安全事项;(5)协助事故调查开展工作;

(6)负责办理应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3.2.3事故调查组

(1)配合应急中心对事故现场制定救援方案、计划、措施;(2)现场事故调查取证;(3)出具事故分析报告;

(4)负责办理应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3.2.4后勤保障组

(1)负责事故现场所需救援人员、设备、物资调度;(2)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

(3)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4)现场工作人员生活后勤保障;

(5)对急需调用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后负责落实归还;(6)负责办理应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4.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的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公司、市建工局,并按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4.1.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4.1.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员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4.1.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1.4事故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1.5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1.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2应急中心接到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的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下列领导和部门报告:

4.2.1公司主要领导、市建工局、安监站; 4.2.2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4.3应急中心在接报告后,各小组立即就位,相关小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落实事故现场的保护、救援和证据收集工作。

4.4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的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出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等。5.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的事故应急措施

5.1接报事故发生后,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应立即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公司领导、市建工局。

5.2现场救援:根据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设备、物资迅速投入救援行动,并报请市建工局、市政府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5.3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110联系,请求急救车辆,确保伤员得到救治。

5.4事故现场取证: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防止证据遗失。

5.5应急协调:对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

稳定工作。

5.6在救援行动中,救援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救援行动中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6.其他事项

6.1本《预案》是公司对建筑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适当的救援决策。

6.2各基层单位、直属项目部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NOC/QES29)》要求,制定各项的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预案,报公司应急中心办公室备案。

6.3各基层单位、直属项目部可根据不同条件和环境变化适时进行个性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应急预案的内容,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4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的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准确报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隐情不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6.5应急中心调用各基层单位、直属项目部人员、器材、设备进行抢险救援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对任何拒绝、拖延、延误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追究责任。7附则

7.1本预案由公司应急中心负责解释。7.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重大环境和风险因素事故应急中心组织机构网络图

主任:刘玉荣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张炜杨景尧宰长兴成员:翁勤茂林正年黄伟恒刘少荣陈冲耿义翔季永新

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总工程师 公司总经理助理 公司办公室主任 公司安监部经理 公司武装保卫部经理 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公司总务部副经理 公司技术部副经理

5.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五

1.1本预案所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人数或损失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指挥部值班室设在调度值班室(电话:82380480)。

3.事故报告

3.1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报告事故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封闭和救援的准备。

4.1.2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成现场指挥部,协同港公安局做好事故的指挥与救助,并协调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非生产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不设立现场指挥部,由港公安局和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组织现场指挥、救援。

4.1.3公司抢险救助队接到命令后,当班的队员应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地点,配合执法、救助人员做好抢险救助和现场维护工作。

4.1.4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现场救援。

4.2.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按就近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4.2.2现场安质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安全监察部在配合交警大队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便于交警大队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并要配合交警大队做好事故发生区域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4.2.4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配合港公安局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

4.2.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A、安全监察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并负责协调公司抢险救助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B、后勤服务部要做好抢险救助的后勤保障工作。

C、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公司的所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应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D、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要。

E、如事故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

4.2.6安全监察部应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与交警、医疗急救、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组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2.7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救援的实施效果和事故发展的态势,及时调整救援方案。

4.2.8在实施现场救援时,安全监察部要配合交警大队确保事故路段畅通;如事故路段无法安全通行,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指挥来往车辆绕道行驶。

4.3善后处理。

4.3.1安全监察部在交警大队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后,应及时配合交警大队将事故车辆拖离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6.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篇六

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敖及太 副组长:江 枫 张元均

组 员:杨吉侠 王南剑 陈贞吉及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组织的职责 1.学校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和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1)人员组成: 总指挥:敖及太 成 员:全体教师(2)学校应急总指挥职责

① 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③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配合上级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教体局报告事故情况和求援事项; ⑥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⑦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2.事故现场指挥(1)自然灾害:刘朝万(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江 枫(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敖及太(4)校内事故指挥 ①食品卫生事故:陈贞吉 ② 大型活动事故:张元均 ③ 楼梯挤踏和坠落事件:杨吉侠 ④火灾、触电、停电事故:王南剑(5)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①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⑥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⑧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3.日常及节假日行政值勤制度

行使学校行政和安全指挥权,由学校行政人员轮流担任。日常及节假日行政值勤职责:

① 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②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③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4.应急救援小组

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分别设置:(1)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人:杨吉侠(2)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人:敖及太(3)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刘朝万(4)保卫小组负责人:张元均(5)排险抢修小组负责人:王南剑(6)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陈贞吉 5.应急责任制(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指挥者。

(2)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值班主管承担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排难。

(3)学校每年进行考核,对学校考核内无责任事故,工作成绩优良者,作为考核评优条件之一。

(4)对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实施批评或行政处分、经济上处罚等措施。

三、应急救援通讯录 学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敖及太(***)

7370002

四、应急电话:

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中心学校:7371017

五、学校应急程序

(一)报警

1、发现和确认事过发生的任何人员应当立即向值周领导和校领导报告。如是火灾、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或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警。报警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危险物名称和数量、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化学毒品外泄、爆炸、燃烧或有人持刀行凶等)、危险程度及对救援的要求,以及报警人与联系电话。值周领导接报后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并通知应急组织各级人员火速赶到事故现场。单位应急总指挥应当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教体局。

2、学校由应急总指挥决定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启动警报(连续、短促电铃警告);同时用广播系统向校园师生报警(应用简洁、明确的公众语言,如:“请注意,这是火警广播-----”);广播内容的重点要不断重复,让师生记住,了解每个细节及其确切意思。

(二)通讯

1、通讯联络组要保证以下部门通讯畅通: A、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之间。B、应急指挥部和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C、应急指挥部和中心学校之间。

2、通讯联络组要向应急指挥部随时报告以下信息。A、报警情况:是否已向110、119、120报警;是否已启动校园报警系统。

B、事故情况:是否已排除、已受控制,是否还在蔓延、是否会造成更大危害。

C、救援情况:应急小组是否已到位,有哪些应急人员工作受阻,原因是什么。

D、疏散情况:应当疏散的人数、集合点清点的人数,滞留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失踪的人数(去向不明的人员)。

E、救护情况:受伤人数,伤员救治情况,正在搜救的情况。F、排险情况:排险小组已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成效,目前遇到的困难。

3、通讯器材

通讯器材应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广播系统等互相补充使用。

(三)疏散

1、疏散设施

A、安全出口:建筑物应有两个或以上安全出口,门向外开启。B、通道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障碍。C、护栏牢固:走道、扶梯的护栏必须安装牢固、高度符合要求。

D、疏散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路径转角处墙面应设置醒目的疏散标志。

2、疏散管理

A、疏散命令:由应急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疏散命令;紧急状态下,值周领导可在上报校应急总指挥的同时发布疏散命令。

B、疏散广播:“请注意,这是火警广播,请你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请勿携带物品,请关闭电源和门窗,沿疏散标志从安全出口撤离”。C、疏散路线:现场指挥应根据现场情况、人流密度、对疏散路线作选择或调整。

D、疏散顺序:在火灾中,应按先“着火层”,后“以上层”,再“下层”的顺序疏散学生。(靠近出口和最不利疏散的区域内的学生可先安排疏散。)

E、疏散引导:疏散引导小组的任务是维护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径。在拐角、叉道处应有人员引导,避免学生误入危险区域;要阻止学生逆向跑、窜、推撞、挤压情况发生;有人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F、撤离方向:当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时,位于现场上风向的学生应逆风撤离;位于下风向的学生,最好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快跑绕到上风向。

G、集合地点:集合地点应选择在上风向的非事故威胁区域,总指挥或现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做出选择,发出指令。

H、人员清点:疏散引导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疏散的学生人数进行清点,并继续寻找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学生和受伤人员,帮助其安全撤离。疏散引导小组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情况。

3、疏散前的注意事项

A、各部门应关闭电、气设备,切断电源(易燃、爆气体泄漏除外),关闭门窗。

B、财务人员应把现金锁入保险柜,如条件许可,应携带现金、票据、帐册一起撤离。

C、为保证快速、有序、安全地疏散,任何人在疏散时不应携带个人物品,更不允许逆向跑窜寻找个人物品。

(四)救护

事故发生后医疗救护组应快速集合、立即投入现场救护工作,以达到挽救生命、稳定病情、减少伤残、减轻痛苦的救助目的。

1、营救:医疗人员应千方百计地营救滞留在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其安全转移。

2、救治:要遵循“先救命、后治病;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A、优先处理损伤危及生命但可救治的伤员。B、其次处理用紧急救治措施可稳定病情的伤员。C、然后处理受伤后生理上没有太大改变的伤员。

3、转送:转送伤员时,应当根据伤员的情况以及附近医院的技术力量和特点,合理地转送到相应得医院,避免再度转院。

4、车辆:呼叫救护车。

医疗救护组应随时将救援情况(已转移的伤员、正在救治的伤员、还未获得救助的伤员等)向应急总指挥部报告。医疗救护组应主动配合疏散引导组做好人员的清点工作。

(五)警戒

事故发生后,应在事故现场周围立即设立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保卫组执行以下任务;A、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周围的秩序。

B、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保护事故现场。C、指挥危险区域人员撤离,阻止有人因寻人、物重返危险区域。

D、疏导交通,保障救助车辆通行,引导应急车辆进入现场。E、保卫学校、事故现场设施设备和财产安全,防范犯罪行为和别有用心的人卷入肇事。

F、协助疏散人群、人员清点、传递信息和事故调查工等作。

(六)排险

事故发生后,排险抢修组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排险工作。

1、火灾排险主要措施

A、应利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控制灾害进一步发展;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B、及时转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贵重设备。

C、修复用电设施,抢修因事故受损坏的需应急使用的设施设备。

D、关闭可能会使事故扩大或引发其它事故的设施设备。

2、选用灭火器注意事项

A、易燃液体引发火灾,应选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B、易燃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应选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火器。C、可燃固体物质引发火灾,应选用水型灭火器。

D、高温设备火灾,忌用水型灭火器,应选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火器。

E、电器设备火灾,忌用水型灭火器,应选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火器。

F、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火灾,忌用水型、干粉灭火器,应选用二氧化碳火器。

G、贵重文件档案火灾,忌用水型灭火器,应选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火器。

3、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处置原则

必须遵照“先防爆、后排险”,“先控制火源、后制止泄漏”的原则,灵活使用关阀断气、堵塞漏点、稀释驱散等处置措施。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断绝一切可能的火源。

A、泄漏区的电气设备如无防爆措施不能随意开关,避免产生电火花。

B、迅速扑灭各种明火,停止电焊等明火操作。

C、严禁使用金属工具,穿着钉鞋、化纤服装,以免碰撞、磨擦而产生火花。

D、禁止在气体扩散区域使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E、冷却高温设备、物体。

F、警戒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防止排气筒火星。G、禁止吸烟。

H、堵漏无效,泄漏范围扩大时,应迅速向周围单位、居民发出险情警告,要求其熄灭一切明火、切断电源、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七)后勤保障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学校平时做好应急装备的后勤保障。

1、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个人手机要保证畅通。

2、人员防护装备:帽、手套、安全带等

3、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械。

4、抢险装备:手电筒、梯子、绳索、及维修工具。

5、消防器材:灭火器、水桶。

6、防暴自卫器械:棍棒、绳索等。

7、音像摄录器材:摄像机、照相机等。

(八)终止应急状态

当事故已经排除,险情已经结束,应当由学校应急总指挥通过广播、公告等方式宣布:终止应急状态;撤消原危险区域警戒线;(暂时隔离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物证,以利于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原因、伤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和恢复正常状态。

(九)恢复与善后

1、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成立学校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清引发事故的原因及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以便分清事故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教育干部职工,建立预防机制。

2、损失评估:估算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受损财产的价值,以及其它间接损失,为事故调查、处理和恢复工作提供依据。

3、执行奖惩制度:奖励在应急救援中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人员;惩罚在应急救援中不执行预案规定程序,严重失职,造成较大损失的人员。

清水小学

7.重大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篇七

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 是一座新兴煤炭工业基地, 全市分布有多家橡胶助剂企业。为更快更好地应对助剂行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第一时间掌握事故信息及污染状况, 及时、有效、科学地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救援、处理重大危险环境事故、疏散人群, 避免或降低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 开展助剂行业应急监测技术预案编制工作意义重大。

2 助剂行业主要风险源分析

2.1 风险源及排放方式

鹤壁市助剂行业主要产品有:M、DM、CZ、D、MZ等, 主要原材料有:苯胺、二硫化碳、液氨、氯气、烧碱、硫酸等。风险源及排放方式见表1

2.2 风险因子性质及危害

2.2.1 氯气

溶于水, 不燃, 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 一般易燃性气体或蒸汽也都能与其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能与许多化学品发烧猛烈反映而引起火灾或爆炸。

人吸入最低致死浓度 (LD10) :500ppm.5min。

2.2.2 苯胺

无色或微黄色油状液态, 有强烈气味;微溶于水, 溶于乙醇、乙醚、苯;较为稳定, 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中等毒性、有致突变性。

2.2.3 二硫化碳

移动性液体、透明、无色或带点浅黄色液体, 强烈臭味;微溶于水, 可溶于无水甲醇、乙醇、乙醚、苯、四氯化碳;易燃、易爆, 灯泡即可将其点燃;遇见氯气可发生强烈反应。

人吸入最低致死浓度 (LD10) :4000ppm.30min。

2.2.4 液氨

无色有刺激性气体, 极易溶于水;易燃, 但只有在烈火的情况下在有限的区域显示出来, 遇油类或有可燃物存在能增强燃烧危险性;接触液氨可以起严重灼伤。

对皮肤、粘膜和眼睛有腐蚀性:轻度出现流泪, 咽痛, 咳嗽水肿;中度症状加剧, 呼吸困难;重度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 剧烈咳嗽, 昏迷, 休克;高浓度可以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2.2.5 硫化氢

硫化氢是助剂行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尾气, 一般情况下采用克劳斯炉回收硫磺或者用吸收法去除尾气影响。如果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 会引起硫化氢污染。

硫化氢为无色易燃气体, 有臭蛋样臭味;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热、明火或与多种物质引起激烈反应发生火灾、爆炸。

人吸入最低致死浓度 (LD10) :600ppm.30min;

急性中毒表现:可致组织缺氧, 主要损害中枢神经系统, 对粘膜有刺激作用, 短期内吸入较大量后可出现流泪、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部灼热感、咽干、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重症者可出现脑水肿或肺水肿。

3 应急事故的监测布点

3.1 大气环境污染事故

助剂行业的原料储罐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泄露、火灾、爆炸, 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将快速扩散的大气中, 对环境和人民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因此, 必须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 对污染物类型、源强、数量及影响范围做出正确判断。为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力的数据。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由于突发污染事故污染物排放参数、气象条件等情况的不确定性, 导致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的变化较大。监测布点应根据实际情况, 以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并更好的保护敏感为原则, 灵活布设。具体布点见表2.

3.2 水环境污染事故

如果因罐体泄露或消防污水致使污染因子进入地表水体, 应在河流排污口上游50米设置1个对照断面;根据河流流速及流量在被污染河流不同位置上布设3-5各控制断面, 以判断预测污染团位置, 如有饮用水源地, 应在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和取水口上游2000米各布设1个控制断面;根据河流大小在足够远处设置1个消减断面。同时还应对排放口废水进行取样分析。

如果是苯胺罐体泄露, 应对附近地下水进行监控监测。

4 数据上报

每批次样品监测完成后, 及时完成三级审核并快速上报应急指挥部。

5 应急事故监测人员防护

监测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 首先要用防爆报警装置界定防爆距离及安全区间, 需要进入警戒线以内监测的人员应配置正压呼吸器、防化服等防护设备, 并应听从命令, 决不可擅自进入警戒区域进行监测。

通过对鹤壁市橡胶助剂行业的主要污染源及工艺、污染物性质进行分析, 摸清易产生事故的节点, 结合自身的应急监测能力, 制定助剂行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 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演练, 对有效应对助剂行业突发污染事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摘要:本文通过对鹤壁市橡胶助剂行业调查, 摸清危险源及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方式、途径, 结合鹤壁监测站的监测能力, 制定有效应对该行业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预案。

关键词: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布点,人员防护

参考文献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 589-2010)

[2]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2005)

8.重大安全隐患应急预案 篇八

为了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出现,完善我矿的应急管理机制,规范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重大安全隐患的能力,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矿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保证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我矿成立了重大安全隐患应急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

成 员:各副总、各单位以及科室的主要负责人 职 责:

(1)全面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急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整改方案的制定、整改验收及销号。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及时上报相关部分,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到现场实际查看,确定整改单位以及落实整改所需资金。

(3)重大安全隐患引发事故时负责调动应急队伍进行救援,进行应急资源保障和调配。

(4)负责编制和修订重大安全隐患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增强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提高应急队伍的整体素质。

1.通防组 组长:矿长助理 成员:通风科

负责:瓦斯超限作业、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措施方面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和处理工作。

2.机电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等方面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和处理工作。

3.技术组 组长: 成员:

负责: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方面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和处理工作。

4.综合组: 组长: 成员:

负责: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 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面以及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和处理工作。

二、预防及预警 1.预防措施

(1)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制度,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

(2)领导组每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重大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各小组组长以及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罚款300元。

(3)完善矿井六大系统建设,合理利用监控设施,发现报警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4)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跟班制度,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带班期间做到最远地点必到、有隐患地点必到、所有工作面必到。

(5)所有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小组组长进行现场指挥处理。

2.预警

(一)发现以下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通防组,由通防组组长上报调度室以及领导组,并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进行 处理。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4)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5)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6)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7)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8)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9)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10)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11)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12)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1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14)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1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 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

(16)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17)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二)发现以下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机电组,由机电组组长上报调度室以及领导组,并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进行处理。

(1)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2)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3)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4)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5)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的;

(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7)单回路供电的;(8)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三)发现以下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技术组,由技术组组长上报调度室以及领导组,并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进行处理。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5)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6)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7)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

(8)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9)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10)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11)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超层越界的;

(12)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13)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

(1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四)发现以下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综合组,由综合组组长上报调度室以及领导组,并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进行处理。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

(2)对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做出重大变更后未经再次审批并组织施工的;

(3)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

(4)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并批准而擅自组织生产的。

(6)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7)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

(8)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

(9)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

(10)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11)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

(12)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

(13)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进行生产的。

三、应急处置

1.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汇报重大安全隐患领导组以及调度室,由领导组安排专业组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由调度室进行统一协调。

2.专业组在接到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亲到现场进行查看,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并进行严格落实。

3.各专业组组长现场指挥整改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直到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成。

4.整改完成后,领导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销号。

四、物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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