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24-10-06

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精选10篇)

1.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篇一

2018年浙江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年浙江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8年浙江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了推动浙江大学校园体育文化和运动技术水平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我校举办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从中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

男女田径,男女网球,男子篮球,女子排球,女子足球。

二、报考条件

凡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 1.学历和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它报考条件。

三、招收参考计划

根据我校体育代表队需求,结合考生测试成绩与水平,最后确认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现将2018年拟招项目、位置及人数提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如下: 1.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8年拟招计划59名。招收A档签约总人数不超过教育部规定招生计划20%比例;招收B档签约总人数不超过教育部规定的招生计划30%比例。

2.男子篮球只招非国家篮管中心注册队员,女子排球只招非国家排管中心注册队员,女子足球只招非国家足管中心注册队员。

四、招生程序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专项测试、文化考试、认定和公示、专项复查等程序。1.考生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需通过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此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写申请表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将申请表格打印,由考生所在学校等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申请表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及相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5项申请材料,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体育馆117公共体育与艺术部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联系电话0571-87951993,并于快递封面显要处标注报考专项名称。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后续进度、认定结果的查询。

报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必须注明场上位置。2.资格审核

按照招生项目和报名条件,我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请考生于2018年1月14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3.体育专项测试

体育专项测试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相关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各专项测试内容如下:

田径:测试内容为田径各专项测试。其中全能测试项目为男子测110米栏、400米、跳高、铁饼,女子测100米栏、200米、跳高、标枪。

篮球:测试内容包括半场往返运球上篮,投篮1分30秒自投自抢,全场三对三,全场五对五。

排球: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和专项身体素质。专项技术:传垫球,打垫,扣球,一传,发球,比赛;专项身体素质:主攻、副攻、接应、二传测助跑起跳摸高和半米字移动,自由人测30米跑和半米字移动。

网球:测试内容包括场上变方向移动,底线正反手抽球,网前截击球和单打比赛。足球: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和实战能力:非守门员:5x25米折返跑,传准,运射,比赛;守门员:立定三级跳远,掷远与踢远,扑接球,比赛。

4.文化考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获得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考生,可选择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也可申请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5.认定和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需要程度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获得我校认定的学生,必须通过当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保送条件的考生,可以给予保送。其他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A档为:被认定具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者,方可认定入围、录取。

B档为:被认定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测试情况,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当其高考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的65%及以上者,方可认定入围、录取。

C档为:被认定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测试情况,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及以上者,方可认定入围、录取。

D档为:被认定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测试情况,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浙江大学第一批本科线投档线下20分及以上者,方可认定入围、录取。

6.如果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7.所有被认定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高水平运动员入学的考生将在行政管理专业学习,学制为五年。8.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体育、艺术类录取考生报到后将开展入学专项复查。

五、相关安排及须知 1.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7:00 报到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体育馆;报到要求:

a.考试前所有考生须统一报到,发放体育专项测试《准考证》,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应考承诺书》,并采集照片和指纹;b.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考试资格;c.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交体育竞赛秩序册、成绩册或成绩证书、运动等级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并请准备好与报名表上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标准照2张。2.体育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1月20日,9:00开始;测试地点:田径项目,篮球,排球,网球,足球紫金港校区田径场。

六、相关费用

考生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与咨询时间: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7951006;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0571-87951993;咨询时间: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10日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du.cn

八、其它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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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篇二

一、招生项目

田径

二、招生计划

20xx年拟招收田径高水平运动员39人,性别不限,具体专项计划如下:

某一项目、某一优惠等级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则依次根据竞走、中长跑、跳远、短跨的紧缺程度进行递补,如仍无法满足,则选择小项相同优惠等级顺次进行递补。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考生所在省若统一组织了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20xx年1月16日起至20xx年3月1日,申请者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打印《西安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3.材料审核。考生应于20xx年3月9日到我校体育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2)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

(6)测试期间的人生意外保险单(自行购买,现场确认需核查)。

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现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凡考生的运动等级与网上核对信息不相符的不得参加学校专项测试;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

五、专项测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xx年3月9日

测试时间:20xx年3月10日(如遇大雨雪等恶劣天气,测试时间顺延)

测试地点: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专项测试内容:运动小项测试(原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小项与招生计划小项一致)和身体素质测试。持有马拉松跑、男女子10000米和女子5000米等级证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测试中男子测试项目为5000米,女子测试项目为3000米。

六、录取原则

根据竞走、中长跑、跳远、短跨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择优录取。专项测试成绩相等时,按照运动小项测试的优先顺序排队,小项优先顺序为:女子5000米竞走、男子10000米竞走、男子5000米、男子1500米、男子800米、女子3000米、女子1500米、女子800米、男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女子跳远、女子三级跳远、男子400米栏、女子400米栏、男子400米、女子400米、男子200米、女子200米、男子100米、女子100米、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

七、优惠政策

我校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优惠等级。

1.A类: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一级(含)以上的高水平运动员且在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本人可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 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含)以上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按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两档优惠。

B类: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C类:专项测试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我校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10121

本科招生信息网:zhaosheng.xup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8166193(招生就业处)

029-88166241(体育部)

3.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篇三

天津理工大学20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天津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年天津理工大学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 招生项目

武术、跆拳道、女子排球。

各项目的.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招生的规定比例、运动队需要和考生的运动水平来确定。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教育部允许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项目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二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在教育部允许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项目中,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国家(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办法及测试安排

报名采取面报方式。考生需出示身份证、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和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公示网上的截图、近两年竞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3份,及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4张。

报名截至日期:2017年2月24日。

报到测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9:00。

报到测试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体育中心。

测试内容:专项测试、身体素质。

测试结果:测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专业测试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

四、录取原则

1、资格认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向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申报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按省级招生部门的安排参加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或资格认定。未取得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认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文化课成绩要求: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组织的高考(高考报名后,要将高考考生号复印件提交我校),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据运动项目和运动水平分别给予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予以录取;运动水平特别优秀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

3、如果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以教育部新文件为准。

五、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60216276)。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均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专项测试中所用专项器材、服装等需考生自备。

3、考生及家长的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

体育部:022-60215518、022-60215769

4.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篇四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据悉,男篮、女篮、男排、女足、田径、网球等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其中田径只招收短跑、跨栏、中长跑、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等子项。

为满足我校各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额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的1%。各项目根据运动队需要和考生水平确定录取人数,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招生项目

男篮、女篮、男排、女足、田径、网球等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其中田径只招收短跑、跨栏、中长跑、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等子项。如果教育部调整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1、球类项目(包括男篮、女篮、男排、女足)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田径项目原则上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须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3、网球项目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在省级网球比赛中获得过个人前六名(含双打)。

4、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四、报名及初选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和相关证明后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2、考生于2012年12月5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将《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和获奖名次证书(比赛秩序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字样)邮寄到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无论考生最终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我校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申请者的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并确定测试入围名单。

4、考生请于2012年12月14日后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选结果,并在网上缴纳测试费(12月20日截止缴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1、专业测试内容:

男女篮球:运球8字上篮、一分钟自抢自投、全场二打一、三打二、三打三、五打五;男子排球:摸高、六米移动、传球、垫球、扣球、发球、教学比赛;

女子足球:三十米跑、曲线运球射门、教学比赛、守门员(扑接球);

田径按考生所填写项目测试;

网球:正、反手底线、发球、教学比赛;

具体测试内容以实际测试办法为准。

2、测试程序:

我校将对初选入围考生进行专项测试。测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7日、28日(具体测试程序请于12月21日后登录招生网查询)。考生来校参加测试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和获奖名次证书的原件(无二代身份证和等级证书原件者取消测试资格)。报到现场将审核等级证书、获奖名次证书,发现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

3、文化课考试:

所有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18:30——21:30,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

4、资格确认:测试后,我校根据各运动队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选择其中运动水平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并与其签订预录协议。

六、录取办法

1、考生应根据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参加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且须成绩达到录取要求。

2、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预录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于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

3、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我校与考生签订的预录协议录取。公示无异议后,高考时录取分数可降至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其高考成绩、个人志愿和运动水平,安排在相应专业学习。

七、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体育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球员转会、去俱乐部试训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134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5.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篇五

2009年02月19日 11:59来源:教育部

一、报 名

1.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

3.招生院校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并在体育专项测试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应包括测试项目、时间、地点、招生计划、选拔程序等内容。

4.招生院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分别明确参加文化统考、文化单考考生的报考条件、测试内容及录取办法。

5.招生院校应合理编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本校招生总计划内。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人数控制在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三、体育专项测试

6.招生院校应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订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

7.各招生院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工作须在中学寒假开始后进行。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组织测试工作的,须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后方可实施,但时间不得早于2009年1月1日。

8.对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省(区、市),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省级统一测试成绩,也可在省级统一测试合格基础上再行测试,且测试要求不得低于该省(区、市)制订的统一测试标准。

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省(区、市),招生院校须自行或联合组织测试。

9.招生院校须于2009年3月20日前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

10.合格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须于2009年3月31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经各校测试合格的本省(区、市)生源报名信息。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的省级招办对省级统一测试未合格的考生要予以注明。

11.教育部将于2009年4月1日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办确认的各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招生院校须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在本校网站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四、文化统一考试及录取

1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省级招办应根据其所填报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院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本科专业对考生文化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专业对文化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4.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申请并提供相关名单。经招生院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分别在本校、本省(区、市)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后,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且规模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15.招生院校在向有关省级招办网上提交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名单时,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增补相应计划,由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五、文化单独考试及录取

16.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17.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且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

18.招生院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从文化单考合格且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9.招生院校须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本校通过文化单考拟录取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平台”。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于名单公示一周后、4月25日前在网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手续,4月30日前将高校通过单独组织文化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招生院校录取通过文化单考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0.统考录取期间,招生院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增补所录取单独考试合格考生相应招生计划。

六、其 他

21.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批准的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及规定的录取规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不得超项目、超规模录取。

22.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不得投档,招生院校不得录取。未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或不具备培养前途的考生,招生院校一律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

23.对在组织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单独考试中出现重大疏漏、违反规定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在全国范围通报。

24.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招生院校须将其作弊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篇六

东南大学(Southeast University),简称“东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机构及原则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艺术特长突出且取得报考项目社会考级最高级别证书、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计划14人,拟公示合格考生不超过28人。

注:1、声乐不招收通俗唱法;舞蹈不招收芭蕾舞、街舞和国标舞。

2、文科只面向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四川、贵州、西藏、陕西、广西九个省市招生;理科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市均招生;综合改革省市均招生。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spystbm/;报名时间:即时起至2021年1月14日。

2、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

3、上传报名材料(无需邮寄):

(1)《东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等级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签字盖章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材料完全一致,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测试资格。

4、录制并邮寄本人表演视频:

(1)表演视频内容:声乐、器乐类考生提供一首个人演唱、演奏曲目视频;舞蹈类考生提供视频内容包括①一首考生自选舞蹈剧目②基本功及技巧展示。

(2)表演视频录制要求:

表演视频为考生本人单独表演(不得借助他人进行现场伴奏),要求在室内录制,背景干净简洁,收音清晰无噪音,考生一律不许化妆。录制时考生无须报幕,镜头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如同身份证照片)开始,3秒钟后拉至全景全身,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为同期声录制,不得在后期进行任何修饰处理,不得在视频中透露任何考生个人信息(含姓名、省市、中学等)。

每名考生只能提供一段视频,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视频格式仅限mp4,大小不超过500M,视频文件命名为“报名号+招生项目+曲目名称.mp4”。

(3)视频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无法读取的,一律视作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将U盘放入信封,密封后通过EMS邮寄至我校,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21年1月20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通过名单。考生提交的表演视频专家评分低于80分,初审不予通过。最终结果将于2021年3月中上旬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

3、测试:测试分为学科基础测试和艺术专项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内容包括数学和英语两个科目,文化课考试不分文理。考生参加学科基础测试后,成绩排名位于前100名方可参加艺术专项测试。艺术专项测试要求考生准备曲目(节目)两首(个),自带乐器、舞蹈服装和伴奏带。

测试安排在2021年3月底左右,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我校将于考前10天左右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测试公告,届时请根据公告中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考试准备。

六、录取办法

1、认定办法:学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招生项目计划公示人数和艺术专项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候选人公示名单。

2、录取政策: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最终模拟生成的我校最低专业类或专业组投档线)下20分,且高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线。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需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4、获得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东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七、其他

1、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4、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21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7.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篇七

添加时间:2011-11-9 13:56:00点击次数:669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有三种,即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1、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详见《东北大学关于在优秀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3、直接攻博: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方式,详见《东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学习年限及入学时间

普通招考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委培(定向)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入学时间均为2012年秋季,详见录取通知书。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3)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拟报考学科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成果;

(4)根据培养目标的需要,学科或导师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办理。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8日;

网址:http://218.25.76.134:8080/news/index.jsp2、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2年2月29日至3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30)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主楼521)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现场报名须提交的具体材料如下:

(1)东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格式详见左侧滚动兰);

(2)二份专家推荐书(由有正高级职称的推荐人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所在单位印章)(格式详见左侧滚动兰);

(3)东北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确认单(本人对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按有关提示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4)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证明信(格式详见左侧滚动兰)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9月15日前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及人事部门公章;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上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加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硕士成绩单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报考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签字并盖章);

(7)报考行政管理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各导师的考生须出具公共管理系导师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交纳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考试费400元)。

3、准考考生须在4月6日至10日上网打印准考证。网址:

http:///enroll.aspx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至4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课(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参考书为:《自然辩证法概论新编》陈昌曙 东北大学出版社 2009年)、外国语、两门业务课。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复试

复试主要是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评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等材料;考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复试备有详细记录,并由复试小组给出评语和成绩。复试阶段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初试时务请携带复试材料,以便向复试小组提交。复试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要求同上)和硕士学位论文及其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论文大纲)、专家推荐材料、自我评价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等材料。复试小组将对以上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体格检查

初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在录取前,学校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非定向博士生档案进行审查。

九、其他

1、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学科名称前带“★”)按其所在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

2、硕博连读生占所报考导师年度招生计划。

3、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4、考生与委培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我校从2009年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6、为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国际竞争力,学校鼓励并资助部分优秀研究生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

7、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研[2009]5号)的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东北大学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共同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

8、考生在报考前须同所报导师联系,确定报考类别(非定向、委培)。9、2012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540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

8.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篇八

长安大学座落于陕西省会西安,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1年长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全日制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20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1590名,专业学位硕士1530名。

2、非全日制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37名,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25日满2年或2年以上;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

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且成绩优良。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二)或(三)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18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计划招收15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五)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准许报考的批复文件。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现场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

6、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同时考生必须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该表原件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考生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点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长安大学报名点确认时间202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办法关注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告和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交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

(三)报考费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九、入学考试及录取1、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有关公告。

4、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报考时填写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5、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奖助学金及学费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照硕士国家奖学金认定,所有推免生一年级按照学业奖学金一等定,来自“双一流”建设学校的推免生一年级在一等学业奖学金基础上上浮2000元。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其它助学体系以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奖助政策。

3、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2)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专硕学费60000元/培养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38000--48000元/培养期;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学费为8000元/学年(按在校学年收取)。

(3)如有调整,以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9.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篇九

发布时间:2013-09-12阅读次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300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生、本校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人数),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如哲学)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参见《复旦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院系备注栏;

② 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③ 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

5、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8、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9、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3年12月1日至31日,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网址:http://)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要的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上传材料具体详见《复旦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复试时或按所报考院系要求将报名表格、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并寄(送)至所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一并予以支付。

3、公开招考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和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按报考条件要求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复试时在所报考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14年3月8日至9日。地点:复旦大学(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2、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差额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 政治(文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工、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加试时间为2014年3月9日下午;② 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招生改革说明

(一)按照国家规定,我校从2014年秋季起,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万元,按学年收取。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并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博士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博士生),缴费标准仍按现行学费标准。各类博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http://)。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使广大研究生安心完成学业。新的研究生奖助方案尚在制定过程中,有关最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研究生院网页(http://)“学生奖助”栏目公布,请予关注。

(二)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体制与机制;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选拔和培养适应现

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我校于2000年试点两院院士和杰出教授自主招生政策,2007年又率先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改革。2014年,我校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改革的单位包括: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现代物理研究所、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系、材料科学系、高分子科学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历史学系、上海数学中心、先进材料实验室、上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放射医学研究所、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生物医学研究院、脑科学研究院)等。

2014年我校继续在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和脑科学研究院试点开展博士研究生长学制招生、培养改革,主要招收本科起点长学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选拔办法参见《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九、其它说明

(一)体检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

E-mail: gs_admission@fudan.edu.cn

网址: http://

(三)备注

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为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请浏览我校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http://)。

10.东华大学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篇十

沈阳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20招生简章

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努力提高我国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

我校是由教育部审批《在部分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之一,凡被录取的高水平的考生,在学历、待遇上与统招生相同。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项目:足球;

2、名额:男足11人,女足11人。占国家统招计划。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即199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均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

年3月10日:8:30—17:00;

2017年3月11日:7:30--8:30。

2、报名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招生就业处(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室);

3、考试时间:

2017年3月11日:8:30---12:00;13:30---17:00。

4、考试地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南区体育场。

5、报名时须携带:

①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级证书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进行查验);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同底片照片三张(背面写明姓名、性别、专项);

④秩序册;

⑤成绩册。

凡欲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填写申请报名登记表,我校不受理函报。

四、考试内容、评分、录取办法:

1、专项考试(足球)

(1)内容:颠球;定位球传准;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守门员加试接扑球技术);比赛。

(2)考核办法与标准:参照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文件执行;

2、文化课考试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起我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凡是获得“文化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3、录取:

按照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工作由学校按照省招生工作的安排统一进行。

五、专业范围

1.高考分数达到省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特招运动员依据个人填报专业录取。

2.高考分数达到省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特招运动员与高考分数达到省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低于省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的特招运动员受限不得录取的专业如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会计学。

3.参加全国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录取的一级运动员,原则上只能选择法学专业。

六、其它规定

1、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其德、智、体进行全面复查,如查出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标准按照专业标准由省物价局审批定价收取;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旅费自理。专业加试所需跑鞋自备,其它器材由我校提供。

联系电话:024-25496072(招生办);25496335(体育部)

电子信箱:zhaoban_su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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