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通用10篇)
1.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一
杭食药监办(2010)57号
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净化药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要求,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积极组织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行动的准备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后,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领导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学习通知要求,成立了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讨论、制订了《杭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旗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领导小组要求: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迅速部署,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将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作为2009年稽查收官之战和2010年稽查打假工作的开局之战,切实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责任,狠抓督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执法人员分为三组、所辖区域分为三块,每组各负责一个区域。各组执法人员重点对零售药店、保健品店、个体诊所等单位所经营、使用的非药品产品情况展开摸底调查。调查主要针对非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非药品产品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非药品产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的产品。调查的产品种类主要有:
1、标示为卫生部门审批的产品: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卫消字、卫防保健字、卫食准字、卫监健用字、卫消证字、卫消备字、卫管械准字产品等;
2、标示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产品:国食健字、省食药监健用字产品;
3、无批准文号的产品等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名目出现的宣称治疗疾病的产品。
三、营造行动氛围,强化舆论宣传。
在专项工作中,执法人员做到边摸底,边宣传,使零售商与消费者明确药品与非药品的区别。通过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的宣传与集中整治,全旗违规经营、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消除了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误导公众用药的行为,进一步消除了人民群众用药方面的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此次调查摸底行动,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车辆52车次,调查了包括药品零售企业、医院、诊所、保健品店在内的单位共计81家,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进行分类统计。目前已对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55个产品进行登记,其中国产食品11种,进口食品3种,消毒产品17种,保健食品10种,保健用品10种,“无文号”产品4种,现已在统计软件上完成了登记并上报市局稽查队。
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2010年11月28日
主题词:整治 非药品冒充药品 总结报告
抄送:政府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联席单位、政府
全国斌副旗长。
2.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二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09〕7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维护公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呈逐年上升趋势,其营销方式由“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传统模式向正面进入经营或使用单位转变,采取大规模、集中式、连续性的冒充药品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误将非药品当作药品购买使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经营秩序,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要根据此次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宣传攻势,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检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非药品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药品零售企业中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泛滥的势头。
二、多措并举,重点监督检查药品零售和保健品专营企业
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严重损害了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正当利益,扰乱了相关健康产品的市场秩序。从调查摸底情况看,非药品销售主体主要依托药品零售和保健品销售企业。部分非药品在标签、说明书中标示或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具有药用疗效等情形,有的产品名称与药品通用名称相同、包装与药品包装相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符合非药品冒充药品相关要素的产品,要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归属,该移送的移送,该由本部门处理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集中整治第一阶段总结报告(包括图片、影响资料等)和统计数据表(按EXCEL格式),请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
联系人:朱德宏 联系电话(兼传真):0551-3677681
电子信箱:adajcc@ada.gov.cn
3.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四种情形 篇三
(一)非药品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如标示为普通食品的“复方甘草片”(广卫食字〔2005〕第2号)与国家批准的药品名称完全相同;
(二)非药品产品包装与药品包装相同或相似,如标示为保健用品的“新达克宁”(豫卫健字〔2003〕第163号)与国家批准的药品“达克宁”(国药准字H61020001)包装相同;
(三)在非药品产品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防病治病;
(四)在非药品产品中未经批准随意添加药物成分。
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GSP实施自查报告
MMM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店自开店以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严格按着GSP的标准,建立和实施店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GSP要求管理企业。现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药店概况
我药店成立于2008年,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东路2、4号,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谢莲芬,质量负责人胡连昌。共有员工2人,其中执业药师1人。经营性质:私营,经营方式:零售,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计生用品、定型包装食品零售。
二、GSP质量体系自查情况
本店建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为副组长的质量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GSP的规定。严格按着《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二证一照”及与职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药师注册正本》。质量负责人对本店所经营的药品认真验收,做到先进先出,做好验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经理。开业至今来货验收率100%,合格率100%。个别破损品种及时和医药公司调换,保证药品质量。加强药品养护关,确保药品质量。店内陈列药品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架摆放,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登记,每月对库存药品养护检查一次,15日对重点药品检查养护一次,并做好近效期药品登记,对重点药品检查外观质量有否变化,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设有拆零药品专柜。店内员工一直坚持规范操作,进行二人质量复核,严格把关,使药品质量得到良好保障,是顾客放心、满意。
本店自成立以来,得到张家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上级部门提供大量药品信息,另外加强与供货医药公司及首营品种生产厂家联系,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与药品有关的各种医药信息,并且主动与同行单位沟通信息。平时按计划订货,做到比比有台账,时时有记录,各项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三、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严把进货关。我店进货必须从具有一定资质并通过GSP认证的医药公司进货,把质量作为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的首要条件,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购进药品。所购进药品全部符合法定标准的规定和有关质量要求,坚决不从“无证照的药商进货”。由于严格把关开业以来从未发生假冒伪劣药品入店及质量投诉情况。
严把验收关。入库验收是保证药品质量第二关,本店药品验收由质量负责人验收,质量负责人具有执业药师职称,从事药品管理多年,坚持原则,具有较丰富的药品经营管理经验。严格按照GSP的相关规定对购进药品进行验收工作,并通过药监网络登记入库。
严把销售关。坚持做到药师在职在岗,在零售环节中建立了员工服务规范和各自岗位的应知应会,处方药做到凭医师处方销售,并按照审方、配方、核对、发药进行调配。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坚持问病卖药,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开展了免费测量血压、免费提供开水、免费测量体温、免费咨询用药等便民措施。
在开业的初期,有些制度执行的不好、存在过工作不规范的现象,后经过几次整改现在制度已完全得到落实,已完全符合GSP要求。
本店决心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段学习,不断改进,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坚持标准,用GSP规范我们的经营行为,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做一个让领导放心,让百姓满意的药店。
xx药店
4.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篇四
自*专项行动以来,我局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药品安全为中心,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依法全力开展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专项行动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
*年*月至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检查涉药械单位*家次;立案查处各类涉药械违法案件*件,已结案*件,*件正在调查之中,查获假劣药品货值金额*元,没收无证经营及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余元,下达罚没款*元,收缴罚没款*元。抽验药品*批次,不合格*个批次。
(一)药品生产环节整顿和规范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药品生产企业*家,能够生产*个剂型、*个品种。在药品生产环节开展了药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专项检查与GMP跟踪检查相结合,州局检查与县局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中突出重点:一是历次检查存在问题较多方面,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二是将原辅料采购、检验、关键岗位人员素质、生产工艺、成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作为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对药品外包装盒使用的商标及原辅料储存条件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四是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
(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情况
1、开展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跟踪检查。对零售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品的购进渠道、在库养护、出入库复核及销售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药师是否在职在岗,设施设备及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我局通过拉网式跟踪检查,对*家违反GSP规定的单位给予了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分别于*年*月*日和*月*日、*月*日,在××县人民医院召开了全县各涉药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传达了国家局、州局《*》等文件。
3、在工作中严厉打击买卖、出租或变相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异地经营、代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购进药品不索要合法发票和销售清单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特别是加大了对零售药店出租柜台的查处力度,促使挂靠经营者主动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消除了监管死角。
4、全面核查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加强药品购销票据的监管,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对销售药品时不开具销售凭证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如我局在开展的专项整治中查处销售药品时不开具销售凭证案件3起,有力地规范了零售企业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的行为。
5、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涉药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强针对性抽验,继续对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保持高压态势。*年*月至今共抽验中药饮片*批,其中*批不合格。
6、开展无证经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以免费测试、宣传、讲座、赠药等为名,私设库房违法现货销售药品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查处无证经营药品案件*件,有力地规范了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并在巴扎上、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药品有关知识,给各农牧民群众散发宣传单*份,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条,增强了群众的自觉防范意识。
(三)药品使用环节整顿和规范情况
为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其药品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继续开展了药房(柜)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有*家医疗机构通过检查评定。从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看,通过达标的单位普遍加强了药品管理,投入了较大资金和人力物力改善软硬件条件,药品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使用终端的药品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证。
强化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基层农村中小型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主要检查其进货渠道、药品购进记录、药品储存条件等,加强监督抽验。如我局查处*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对药店依法处以罚款*元。
(四)药品广告市场整顿和规范情况
根据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对全县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和整顿治理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工作中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越权,依法行政。为加强广告监测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食品的广告监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发现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起,全部移送工商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自治区局有关文件,对所涉的*种违法广告药品责令下架、停止销售。严厉打击了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使药品广告发布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
(五)医疗器械整顿和规范情况
我局于*年*月对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系统检查。重点检查了产品是否执行现行有效的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产品型号是否与注册证所列型号一致;说明书是否规范,与经注册审批备案的内容是否一致。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整改结果进行了回头看。
全面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围绕“确保产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产品抽验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家涉药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达*%。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方案。印发了深入推进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主要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及工作步骤,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切实加大了药品监管工作的力度,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行业自律水平有了较大提高,GMP、GSP规范基本得到了落实,违法药械广告初步得到了整治,进货渠道和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四、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监管对象点多、线长、面广,而县药监部门人员少、执法装备落后、经费紧张,造成对个别偏远地区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管存在盲点。
5.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篇五
在旗政法委、旗综治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旗委、旗人民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具体体现,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出发点,本着重点突出,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原则,强化监督手段,全面整治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狠抓药品质量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情况
我旗现有药品零售企业33家,其中旗县以上药品零售
企业18家,乡镇以下药品零售企业15家;蒙药制剂室1家(现已暂停生产);旗县以上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26家;村卫生室5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大部分分布在农村牧区,承担着全旗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同时也是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所经营、使用药品质量的好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和身体健康。
二、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 1
度重视,成立了以徐忠奎局长为首的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了《扎鲁特旗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辖区内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及时组织召开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动员会,要求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实效,抓出声势。对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管,重点突出,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一是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加大市场稽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广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检查活动,集中治理整顿药品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车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8家,责令限期整改2家,检查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6家,乡镇卫生院18家,嘎查(村)卫生室14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户3家。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经营案件12起,没收无证经营药品和假劣药品货值2700余元,罚款1.4万余元。二是充分利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打假信息网络和覆盖旗、乡、村三级的药品监督网络资源,加大对假劣药品的稽查力度,通过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取缔3家无
证经营药品户,进一步净化了我旗药品市场,保证了药品质量。三是加大药品广告整治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依法纠正了3起药品零售企业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件,勒令药品零售企业停止销售违法广告药品3种;依法取缔以群众集会方式进行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广告宣传行为2起,为群众挽回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四是加强特殊药品和生物制品的监管,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对我旗使用特殊药品的4家旗县以上医疗机构和18家基层卫生院进行检查,从供货渠道和储存、销售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时纠正了使用特殊药品和生物制品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五是大力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全面提升使用药品质量,针对部分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购进、验收、储存和销售药品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提高检查频次,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强“规范药房”建设,现全旗已有175家村卫生室通过了“规范药房”的验收,成为合格的基层药品供应网点。六是针对出现假劣药品品种、广告药品、中药中非法添加药品品种进行靶向抽样检验,提高技术监督水平,现已抽取药品46批次,完成全年药品抽样任务的一半。
四、立足源头,强化监管,促进了药品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
一是对进入我旗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及代理销售人员严格实行资质审核制度。结合全旗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
于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规范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的管理,确保全旗药品市场规范有序,从源头上防止非法药品流入我旗药品市场,危害合法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用药权益。二是全面落实药品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统一为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印发了《药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目前,全旗药品零售企业都按规定要求建立起药品购销记录,医疗机构建立药品购进记录工作也得到明显加强,基本建立起了购进渠道清,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终端可监控的监管模式。三是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针对部分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后,有管理工作滑坡的倾向,在专项整治中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跟踪检查,并对管理出现严重滑坡现象的2家药店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2药店依法进行了处理,有效提高了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严格处方药管理,在药品陈列过程中严格按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非药品区进行管理,杜绝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行为的发生。五是在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中深入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拉网式清查登记分类,设立非药品区,加大检查力度等形式,依法严肃查处以非药品冒充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了以群众集会方式进行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的违法行为2起,保
护了广大病患者用药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对药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基本得到规范,但也存在部分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药品质量管理不严、药品从业法律观念不强、药品质量意识淡薄、药品陈列、储存设施设备条件差的问题相对突出,对药品的性能、储存、养护知识掌握不够,药品储存条件差,难以保障药品质量,药品质量验收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尚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着违法经营广告药品,药品分类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处方销售处方药,GSP认证后经营管理滑坡等现象,时刻威胁着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虽然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果,但药品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依然不少,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充分认识到药品安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继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我们要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提高我旗药品质量,保证全旗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我旗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六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3月14日至22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王生元带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对各县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各县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了木垒县医院、奇台县医院、吉木萨尔县医院、阜康市医院、玛纳斯县医院、呼图壁县医院、新疆天山莲药业有限公司和新疆天和泰医药有限公司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着重检查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养护、储存等重点环节。
王生元局长对各县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给予的充分肯定,同时也对今后的整治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的基础,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大整治力度。二是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三是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检查的着重点应放在药品购进渠道、养护、储存等重点环节。四是继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打假治劣。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以完善快速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为重点,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过票、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五是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所列内容整理好档案资料,准备迎接自治区的验收。(李磊生)
7.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篇七
为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靖安县局结合实际,从五个方面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深化打假治劣力度。深化部门联动,以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
二是深化基本药物监管。开展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情况调研,有针对性地深化监管面;加大基本药物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率和抽检批次,多层面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是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文章整理:xiexiebang.COM监测覆盖到各使用环节。
三是深化高风险药械监管。大力开展中药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生物制品、疫苗、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和药源性兴奋剂、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
四是深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结合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做好查处无证经营药械、非法渠道购进药械、超范围经营药械、药师不在岗以及以免费体检、以产品讲座为名变相销售医疗器械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整治。活动中,结合GSp认证跟踪检查,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文章整理编辑:xiexiebang.cOM药库、药房药品质量进行现场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全县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
8.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省联合检查组对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评估,这是检阅我市近年来药品安全工作一次难得的机会,也是推动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的良好契机。在此,我谨代表XXX市委、市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就XXX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XXX市药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X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深入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两年来,我市在药品安全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60车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涉药单位1800余家次,办理各类案件342宗,对107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罚没款约26万元。受理群众药品举报投诉 93起,监督抽样药品282批次,监督销毁过期和假冒伪劣药品货值金额42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净化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流通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食药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科工信局、市工商局、市电信局、市食药监局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制定了《X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有关工作安排。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全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食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专项整治调研,建立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检查制度,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工作。
(四)制订有关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发展。2010年,为进一步加大对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市工信部门对《XXX市扶持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政策给予更大倾斜。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发展。市食药监局结合GSP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坚持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并通过换证,注销了11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严控制零售药店的审批。
(五)加强宣传,营造药品专项整治氛围。一是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药品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药品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网络媒体等各类传播途径的作用,及时、有力地宣传报道我市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扩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影响,形成政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六)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按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在我市四个区全部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明确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职责。设立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拨付监管工作经费,大大提升了我市药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行为。一是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市食药监、公安、工商、科工信、邮政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做到了积极协助,信息共享。二是市工商部门严格登记把关,规范药品广告发布,强化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户外药品广告清理检查工作,积极与药品监督、行政执法等部门沟通,综合治理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等各类违法广告,共查处药品违法违章广告3宗。市食药监部门加强了媒体广告的监管,共监控报纸、电视媒体广告160次,监控网络媒体672次,出动检查人员232家次,查处报纸(电视)媒体1家,罚没款5000元。三是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药违法违规行为,市食药监部门先后查处了XX、XX销售假药案,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大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比较突出的现象,我市制定非药品冒充药品三个阶段的专项
整治方案,市食药监、市公安、市卫生、市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员1130人次,检查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性用品店、超市、保健用品店117家次,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327例。对其中未标示批准文号以及标示虚假、无效文号的16个系列的74个品种100%按假药立案查处。通过连续密集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势头,较好地维护了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三)加强驻厂监督,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将驻厂监督工作作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重点,市食药监部门专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多个驻厂监督小组,精心部署,制定驻厂监督工作方案,强化对高风险品种企业和药品生产用原辅料、化学中间体的监管。两年来,开展驻厂监督检查合计近500家次,出动人员800多人次,检查覆盖面达100%,给49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四家违反GMP规范的生产企业给予警告处分。我市各驻厂监督小组还积极协助国家、省食药监局开展对上市和再审的高风险药品的生产工艺与处方核查工作,消除潜在的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协助省食药监局组织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对医药行业质量受权人进行培训,逐步引导和落实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
(四)强化特殊药品监管,积极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一是对特殊药品需用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流通实施网上动态监控,实现对最小包装流向的全程跟踪,防止流入非法渠道,通过有效监管,依法监督销毁原料药麻黄307.03kg,注射剂(特殊药品)1781支,片剂118580盒,没有出现特殊药品流弊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
剂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原料审批,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二年来,我市没有发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直接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案件。
(五)全面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促进药品流通市场有序发展。按照省食药监局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XXX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截至今年7月份,我市共对617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验收,核定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150家,三级企业462家,四级企业2家。在实施分级管理过程中,我市不断完善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实施级别动态管理,对已取得相应级别《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若不再具备原相应级别条件的,市食药监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降低级别。今年3月,我市对三家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并被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给予降级处理。同时,在分级管理工作中,结合GSP认证检查大力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过票”、“出租柜台”等违法违规行为,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挂靠经营、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
(六)组织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确保器械使用安全。组织开展对重点医疗器械品种、义齿、医用氧和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56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下达整改意见283条,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给予停业整顿;对辖区内的眼镜经营企业、大型超市、美瞳店等有可能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场所进行了
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8人次,检查眼镜经营企业31家,美瞳店、美甲店8家,大型超市内格子铺11家,立案查处了7家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眼镜经营企业和3家经营无中文标识、无生产厂家、无联系方式、无产品注册证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企业。
(七)加强基本质量监管。制定和印发了《XXX市基本药物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104家基本药物中标配送企业监管档案,组织对50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81家配送企业和25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下达整改意见1215条,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1168条。对辖区内中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面实现电子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标识制度,实现动态实时监控,提高基本药物安全保障能力。对流通、使用环节的基本药物品种进行监督抽样,完成了对辖区内基本药物配送单位近100批次的基本药物的抽样工作任务。
(八)完善应急机制。制定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习演练,提高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水平。
(九)推进不良反应报告的监测。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机制,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市、区、乡镇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定期通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情况。截止目前,我市共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病例报告1568份,初步完成既定目标。
(十)加强合理用药指导。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用药单位药品质量管理规定,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指导。市卫生部门强化处方点评制度,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干预,重点加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同时,认真做好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工作,及时、准确做好数据收集和上报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十一)全力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对辖区内中标基本药物全面实现电子监管,完善药品标识,实现动态实时监控,确保基本药物使用安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充分肯定这次专项整治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治工作还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有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有的措施还不够深入扎实,有的任务还没有完全落实。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上再下功夫;二是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面向社会的引导工作还要持续不断地推进;三是由于药品监管机构改革,部分区级药品监管部门人员不到位,药品监管力量亟需加强,药品安全责任有待强化;四是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提升涉药单位守法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下一步,我们继续全力以赴,扎实做好药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在前一段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到整治工作不放松,监督检查不放松,完善制度不放松,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研究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性措施,要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重点是要落实好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措施,推进农村规范药房建设进度,规范基层药品购销渠道,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
(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改善基层监管部门的执法条件和装备差,人员少的问题。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完善不良反应监测和突发不良事件应急体系,努力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我们深知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和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市委、市政府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带领药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全面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好XXX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9.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 篇九
反馈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部分)
尊敬的XX副县长、各位领导: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011﹞150号)的要求,组成了以XX市卫生局郭副局长为组长,由XXX、XXX、XXX为成员的检查评估小组,对XX县人民政府实施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对象:XX县人民政府
检查评估内容:分四个部分:
检查评估第一部分:
按照国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内容进行测评,主要内容有1.组织领导、政策导向2.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3.药品安全保障工作4.宣传和信息工作5.责任体系建设等五项:占评估内容的60%;
检查评估第二部分: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占评估内容的20%;
检查评估第三部分: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发出问卷调查表进行测评。此次检查评估对这个项目进行了统一,即各县(区)已进行了测评的,直接引用县(区)测评结果,占评估内容的10%;
检查评估第四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按照要求进 1
行自查自评,占10%;
检查组到达XX县以后,现场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户,县级医疗机构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药品生产企业界户查阅了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的开展工作收集归类的资料档案。
对四项检查评估我们今天不打分,回去以后需要对各组评分标准等进行综合平衡。
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测评内容分值不作逐一项目反馈,只综评如下:
一、XX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的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的专项整治领导组织机构,全面开展了5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组织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
二、专项整治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联合执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基本形成和建立了联动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2年的专项整治期间共开展了6次联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执法经验,形成了强大的监管合力。打假治劣、净化药品市的规范药械市场、非药品冒充药品、“挂靠经营”“走票”及特殊药品、疫苗、抗疟疾药等专项打击行动有力。
三、药品经营、药品使用(医疗机构)单位,自律意识、管理意识、规范运行能力显著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全面推行GSP规范运行已进入第二轮,XX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已进入第三年。通过专项整治充分调动了企业和医院广大涉药
单位人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管理能力得到很大加强。基本药物电子采购平台、监管平台得到建立,为基本药物采购和监管提供了硬件和软件支持。
四、广泛宣传、提高了公众的知情参与能力。专项整治期间广泛进行社会宣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参与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来,“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社会氛围已基本形成。
两年的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完善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是XX县汇报总结材料中不能全面的反映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专项整治与市政府安排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与扩权强县县建设相结合这两方面的内容没有在材料中表达出来;二是群众满意度调中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如“非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在一些电视台进行夸大、虚假药效宣传,损害消费者利益”等问题没有进行认真分析等,建议进一步完善材料。三是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中预案的可操作性、重大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等还有一些差距。
针对专项整治检查评估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内容提出下列四点建议:
(一)结合省级药品完全示范县建设和扩权强县深入推进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药品安全责任长效机制,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特别是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高风险植入
医疗器械重点品种的监管还需要深入持久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度),扩大宣传面(辐射面)。
(三)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修改完善预案,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提高药品安全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10.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十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我镇的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根据《巴政办发明电【2011】86号》精神,明确了本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工作步骤,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使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加强协调。本次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入整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严格药品市场准入审批,严格实施质量规范和质量追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广大农牧民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人民群众的用药的安全感得到加强,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安全用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镇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取得实效。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镇通过认真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一开展打击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药品和销售假劣药品的信息,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二通过在村、社区张贴宣传资料和通过健康讲座宣传邮寄假药的危害,预防外地邮寄假药的流入。
三继续加强“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打击力度。主要针对包装或说明书上标识有药品的成份,明示或暗示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的假冒批准文号的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可疑产品进行检查,发现此类产品坚决予以查处。
四开展疫苗专项检查。我镇各医疗机构使用的疫苗均由县疾控中心统一配送,疫苗来源固定统一,渠道正规。运输、存储冷链设施设备到位,冷链完整。各医疗单位均配备有冰箱、冷柜等冷链设备用于疫苗储存,且均有完整的冷链温度记录。疫苗使用有登记,去向明确。医疗机构注射疫苗后都有完整的登记台帐,记录了被接种对象的情况,登记内容齐全,未发现有错登、漏登现象。
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我镇无投诉情况。六加强宣传。通过各类途径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进行报导,扩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影响。
【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推荐阅读:
非药品冒充药品及虚假广告工作总结08-04
药品流通整治工作10-05
2022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方案07-0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总结07-09
药品营销总结08-30
药品工作总结10-11
药品销售工作方案07-30
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10-12
药品安全工作计划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