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队管理

2024-09-19

专职消防队管理(通用9篇)

1.专职消防队管理 篇一

5月9日,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在南宁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从5月19日起,广西将正式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正职消防队是指各级政府依法建立,承担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非现役专业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主要承担本单位防火、灭火工作的专职消防队。这两者是除公安现役消防队外对社会消防力量的重要补充。

当前,广西消防部队现役编制3904人,占全区人口的万分之0.74,低于全国万分之1.16的平均水平,末广西短缺公安现役消防员3150人。同时,广西农村地区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十分薄弱,企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严重不足。

消防力量不足已成为影响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瓶颈。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李伟民表示,《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强化广西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管理、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办法》规定,全国(区)重点乡镇、中心镇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自治区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一类口岸等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而大型核设施、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城市轨道交通经营管理企业,大型油、气库、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上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长度超过3千米的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在专职消防队的人员管理上,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副队长等骨干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他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补充,工资待遇应不低于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单位专职消防队则由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应不低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办法》规定,鉴于消防队员担负的是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具有较高危险性的工作,必须落实专职消防队员保险、住房、就业、休假、工伤、子女入学等待遇。

“《办法》主要明确建队范围、建队标准、经费投入、单位属性和人员编制等问题,为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范小辉表示,《办法》的颁布,是广西消防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广西除公安消防队外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入了法治轨道。

目前,广西应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319个,实建159个缺建160个;全区应有乡镇专职消防员1943人,仅有乡镇专职消防员1071人,尚缺872人,并且已建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装备、人员、训练水平等大多数达不到标准。广西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法制处处长王越川表示,争取至“十三五”末,广西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2.专职消防队管理 篇二

虽然各种形式的专职消防员队伍的诞生使得公安现役消防警力的匮乏得到了有效的缓解, 使得地方消防力量建设得到了有效的增强, 使得全社会抵抗与防御火灾的能力得到了全面的加强, 但是, 目前在管理专职消防员队伍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因此, 对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并探寻相应的解决对策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当下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体制

有些专职消防员队伍由于缺乏明确、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无法明确地对责任进行划分, 导致在管理专职消防员队伍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大部分专职消防员队伍都是由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负责构建的, 专职消防员队伍的日常管理也是由他们负责的, 然而, 因为消防工作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性, 但企业事业单位与政府往往无法保证训练及管理的专业性, 削弱了专职消防员队伍的战斗力。

1.2 缺乏竞争激励体制

目前, 在管理各地区的专职消防员队伍方面都还不成熟, 仍处于摸索时期, 缺乏统一的管理模式, 加上专职消防员队伍肩负着灭火救援的职责, 全天候都在进行着执勤训练, 任务不仅繁重。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激励机制, 一部分专职消防员都存在着“干与不干都一样, 干多干少都一样”的消极心理, 导致消防部队的团结凝聚力及战斗力大打折扣。此外, 虽然目前在管理专职消防员方面采用了绩效考核等举措, 还缺乏一套健全的考核、管理、奖惩、聘用及辞退等竞争激励体制, 专职消防队员无法感觉到优胜劣汰的危机感。

1.3 专职消防队员存在较大的流动性

每个专职消防队员进入消防部队的目的都不同, 有些消防队员是为了到消防部队谋求一份工作, 以解决生活问题。这些队员大部分对这份工作都会比较重视, 总体上都会对当前的薪资待遇比较满足, 一部分专职消防队员将专职消防员作为自己的职业, 还有一部分专职消防队员希望能够在消防部队中得到一定的锻炼, 绝大部分专职消防队员都会考虑到自身年龄变大或同期届满之后, 是否还要继续从事专职消防队员这一职业。因此大多数专职消防队员将消防工作当作一种临时的就业形式。还有一些消防队员只是将进入消防部队作为谋求其他职业的一个途径。这些队员如果遇到更合适的工作或较好的机会, 他们就会立刻解除合同。

一部分专职消防队员并非自愿加入消防队伍, 加之专职消防队伍具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部队纪律, 对于专职消防队员的体能和心理素质都有着较高的要求, 往往造成一部分专职消防队员无法适应该职业, 而选择其他职业, 使消防部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以及消防部队正常的执勤工作受到严重的影响。由于以上各种因素的影响, 从而导致专职消防队员存在较大的流动性, 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专职消防队员队伍的管理难度[1]。

2 解决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的相应对策

2.1 制定完善的思想教育管理体制

首先, 应当对入队动机教育予以积极的开展, 动员专职消防队员积极参与“为什么来消防部队?到消防部队来干什么?”等方面的讨论活动, 去除他们的心理隔阂, 了解他们的想法。同时, 还应当指引他们服从管理, 使他们能够主动地投身于消防部队的执勤战备之中, 为社会服务。其次, 必须指引专职消防队员把“打工挣钱”的思想转变成到部队“锻炼人生”的思想认知, 加大对他们的《职业道德》教育及《劳动法》教育, 引导他们建立准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及世界观[2]。另外, 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者还应当经常跟消防队员进行交流、沟通, 以便及时的掌握他们的内心想法, 同时, 还应当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 以使他们能够安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 应当让他们参加到部队的管理中来, 并对他们恰当的建议及意见加以采纳, 以使他们的参与热情得到提升, 使他们的积极性得到充分的激发, 使他们深刻地感受到部队的平等性, 争取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的稳定性。

2.2 制定统一的管理模式以及恰当的激励体制

首先, 应当对专职消防员队伍进行公平公正的管理, 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的原则, 严格实行规章制度及条令条例, 使专职消防队员牢牢建立制度就是准则、条令就是法律的理念。应当对恰当的激励体制加以制定。应当根据消防部队的条例, 再结合具体的状况来建立专职消防员的奖惩方法, 同时, 再将专职消防队员灭火执勤、业务训练以及遵规守纪等方面当作奖惩的根据, 这样一来, 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战斗力与积极性才能得以充分的激发。

2.3 制定规范化的管理体制

国家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建设的强制方法加以颁布、实行, 同时还应当制定规范的管理体制, 另外, 还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设立一个专门的管理部门, 专门负责训练与管理专职消防员队伍, 这样一来, 便可使各种形式的专职消防员队伍的管理逐渐迈向正规化、规范化。

3 结语

综上所述, 我们可以得知, 当下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如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体制、专职消防队员存在较大的流动性以及专职消防队员缺少社会保障体制, 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等, 为此首先必须制定规范化的管理体制, 同时还应当建立完善的专职消防队员保障体制, 制定完善的思想教育管理体制。这样才能有效的保障专职消防员队伍管理的规范化, 确保其更好的为社会和人民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熊孟进.提升专职消防队伍综合救援能力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6 (07) .

3.浅议企业专职消防队政工队伍建设 篇三

(一)企业专职消防队选配政工人才存在思想误区,政工队伍关口“易入难出”。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相比,政工人员普遍没有受过政治工作专业教育,绝大多数人是“半路出家”,欠缺良好的“专业背景”,理论水平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一是政工岗位“入口”宽松。政工工作被视为“打杂”工种,几乎所有人员都能够胜任,通常被视为“闲置人员”的“收留所”;二是政工人才“出口”不畅。现有年龄较大的政工人员,多数人是“从政一生”,专业技能比较窄小,岗位交流比较困难;三是政工队伍的后备力量储备不足。一些喜欢政工工作、综合素质较好、了解消防部队情况的年轻人因身份、学历、等因素不能进入政工队伍。

(二)企业对专职消防队政工人员再教育不足,政工人员欠缺“自强意识”。有的政工干部虽然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了经验丰富,但容易受到“习惯思维”的影响,工作创新力度不大;有的不敢向学历、职位高于自己的干部做思想工作,工作“底气”不足。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政工人员的培训投入不足。往往不惜“重金”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却把政工人员拒之门外。政工人员的专业本来就“五花八门”,专业理论基础不扎实,加上长期再教育不足,队伍素质提高缓慢。二是专职消防队伍组织政工人员的培训往往局限于“职称教育”,培训渠道单一,学习形式简单,而且断断续续,收效甚微。三是政工人员放松自我改造。有的政工人员以年龄大为由,不主动学习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能,不会运用计算机网络等办公技术,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影响政工干部形象。四是政工人员对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认识不足,未能准确掌握不同群体的心理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专职消防队政工队伍建设的思考及对策

(一)正确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我们要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政工队伍建设,首先要认同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1955年9月,毛泽东提出了“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的著名论断。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成就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辉煌成就。

事实上,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兴衰成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而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就是人,贯穿于人进行劳动创造的整个过程,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包括思想理论、组织纪检、宣传文化、干部工作等方面,渗透到专职消防队伍正常运作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抓好理论学习,有利于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有利于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保证专职消防队伍正确发展方向;做好干部工作,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氛围,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宣传工作,对内营造积极向上氛围,向外树立良好形象;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思想矛盾,让每个专职消防队员愉快投入工作,促进消防队伍和谐稳定。可见,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做好人的工作,能够提高队伍战斗力,为社会和企业创造着“无可估量”的经济效益。所以,我们正确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在思想上重视政工队伍建设,尊重政工人员的劳动价值,才能增强政工人员的信心,增强政工岗位的吸引力,把更多的优秀人才汇集到政工队伍中来,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创新选人用人育人机制,激活政工人才队伍。一是引进优秀专职政工人才,增强政工队伍的核心力量。在接受地方大学生时,要有针对性地引进在经济管理、消防队伍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心理研究等方面的“尖端人才”,作为专职政工队伍的领军人物,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优秀人才要及时提拔使用,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二是选配高素质兼职人员,建立“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在专职政工队伍“少而精”的情况下,要注意挑选素质好的干部充实政工队伍力量,同时使思想政治工作与其他工作互相结合,互相促进,避免“两张皮”现象。

(三)加强对政工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创造学习机会。把对政工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作为长期、连贯的人才培训战略,不断提高政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拓宽培训形式。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经常邀请政工方面的专家教授讲授理论辅导、社会形势报告,提高政工人员对新形势的认识,同时积极收集社会上的培训信息,选送政工人员参加党校培训或参加专家讲座、政工工作交流等活动。三是扩大培训内容。要积极为政工人员学习政治理论、部队文化、经济管理等知识创造条件,增强他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

4.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 篇四

第101号

《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3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李学勇

2015年3月20日

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提高火灾预防、灭火以及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落实保障措施,确保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负责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和统一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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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协助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七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建设,承担防火、灭火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非现役专业消防队。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以及乡镇(街道)专职从事防火、灭火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非现役人员。

第八条

依法设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进行法人登记,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九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建设,按照规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配备不少于3辆消防车,不少于2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配备不少于2辆消防车,不少于16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配备不少于1辆消防车,不少于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第十条

在现有消防队有效保护范围外的下列区域或者乡镇,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一)建成区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10万以上的镇,应当建立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5万以上的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应当建立二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

(三)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三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可以依托公安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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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或者其他机构建立。

消防队在辖区内年出警数连续2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倍的,应当在该区域内增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应当依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验收合格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有特殊情况确需撤销的,应当经负责验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

第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以按照规定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等辅助工作。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额方案由机构编制部门商公安机关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招聘,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具体条件、标准和程序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

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岗位等级任期制,岗位等级分初级、中级、高级。具体岗位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防火、灭火以及应急救援工作需求设定。

第十七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八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时,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收回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证、—3—

制式服装以及标识。

第四章 执勤训练

第十九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调度,参与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保护灾害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灾害事故原因;

(二)完善执勤制度,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装备,制定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四)开展防火巡查,掌握责任区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建立必要的业务基础资料档案。

第二十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单独编队执勤,实行轮班制。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保证18人以上执勤;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保证12人以上执勤;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保证3人以上执勤。

第二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灭火以及应急救援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调度指挥纳入119调度指挥体系同步建设,一级、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建有接处警终端,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配备接处警专线。

第二十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建立规范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统一建制称谓、内务设臵、门牌标识、服装标志等。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定期对政府专职消防队队伍管理、执勤训练、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实施奖惩。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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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由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

第二十六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险)缴费、伙食补助费、抚恤费、被装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包括水电费、维修(护)费、专业材料费、专用燃料费、训练费等。

第二十七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专业技术能力和职业风险相适应,人均工资标准应当不低于上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并参照现役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进行岗前、在岗、离岗、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

政府专职消防员因工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依据法定程序申报评定为烈士。

第二十九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执勤消防车船应当按照特种车船登记和管理,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和消防专用标志;执行灭火以及应急救援任务途中,按照规定免缴泊车(岸)费、车船通行费。符合国家免征车辆购臵税规定的,免缴车辆购臵税。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其他专职消防队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5.专职消防队管理 篇五

专职和志愿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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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制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 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申请,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予以警告,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责任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场所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十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了保护景区员工和顾客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稳妥的疏散人员和物资,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景区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平时指导景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2、景区配备义务消防队员,要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3、要做好学习教育、培训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工具保管使用和管理;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4、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火警“119”台报警,报警时应说清火灾发生的地址、具体部位和发生火灾燃烧的物质。

5、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6、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

7、人员、物资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值班经理报告。

6.专职消防队管理 篇六

消防队伍集体凝聚力是指消防员工对其集体的向心力以及消防员工之间的相互吸引力和亲和力, 也是衡量消防队伍战斗力的重要质量指标之一。增强消防队伍集体凝聚力, 对于加强消防队伍基层基础建设无疑具有极为深远的现实意义。

1.1 消防大队集体凝聚力分析

集体凝聚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内部领导行为及领导方式。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 干部带头、率先垂范, 都有利于消防队伍集体凝聚力的提高。二是消防队伍士气。消防队伍士气和消防队伍集体凝聚力是相辅相成的, 士气高, 集体凝聚力就强;士气低, 则集体凝聚力弱。

1.2 增强消防队伍集体凝聚力的方法

1.2.1 充分发挥队伍的政治工作优势

第一, 要提高各中队指导员素质。一方面来源于大队内部, 这需要长期在基层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员自觉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积极开展工作。另一方面, 大队根据实际情况, 合理“输入”政治工作骨干力量, 把高素质的政工干部充实到基层消防队伍中去。

第二,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针对不同员工采取不同的方法区别对待;针对不同的教育内容即消防员工思想上的难点、疑点、热点和敏感问题开展交流, 要听取消防员工的呼声, 为消防员工排难解疑。

1.2.2 注重满足消防员工需要

采取妥善办法, 满足消防员工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才能增强消防队伍吸引力。同时对消防员无法满足的合理需要, 要通过思想教育, 以提高消防员工的认识, 帮助其准确自我定位, 树立全局观念。

1.2.3 运用激励机制

目前制订的每月考核制度, 对员工进行合理的进行奖惩, 做到行动有组织、工作有落实、效果有评价, 最终保证顺利通过股份公司、油田公司组织的达标预验收。

激励还有榜样激励、竞争激励等, 消防队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 灵活运用多种激励方法, 以达到激励效果。

2 如何增加专职消防队伍的战斗力

在新形势新挑战下发觉消防队伍的潜力, 最大程度的发挥消防队伍的战斗力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完善职能机构, 注重政治理论学习, 保障队伍战斗力的方向性

2.1.1 完善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职能机构。

要通过完善管理机构, 健全规章制度, 强化军事训练、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

2.1.2 强化政治学习, 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围绕预防和扑救工作, 结合队员的思想实际, 围绕“理论学习要务实”的宗旨,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办班、分期轮训、举办专题研讨会和学习心得交流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 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2.1.3 狠抓思想工作, 切实关心消防队员成长。

细心入微地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 善于小中见大, 通过观察了解队员的琐事言行, 准确掌握队员的思想脉搏, 及时发现问题, 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2.2 狠抓训练, 科学规范管理, 不断提高队伍作战能力。

2.2.1 抓制度, 完善队伍规范性管理。

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消防队伍, 规范的制度、严明的纪律是抓好队伍建设的关键。结合实际, 对《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汇编》进行了修订,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2.2 落实责任, 确保防火工作有条不紊。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活动, 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重点对大站大库、易燃易爆场所、工业动火现场、文化活动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开展火险隐患排查和跟踪整治, 消除了不安全因素。

2.2.3 强化体能训练项目, 提高官兵身体综合素质。

利用室内多功能健身器材和室外场地、器材, 积极开展力量、耐力、灵敏性、爆发力、柔韧性、协调性、恢复性训练, 定期组织体能测试, 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

2.2.4 抓培训, 增强队伍专业性素质。

根据消防队伍“点多、线长、分散、不易集中”的实际, 探索和尝试利用互联网开展主题教育、理论培训和自主学习等活动, 通过网络建立了员工自主学习、终身学习、持续提高的平台。

2.3 加大投入, 规范运作,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2.3.1 抓装备, 提高队伍机具化水平。

在原有器材的基础上, 对装备器材大幅更新。所配备的装备、器材在最短时间内投入执勤, 为有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奠定了基础。

2.3.2 抓好车辆器材装备维护保养。

认真落实器材装备维护保养的各项措施, 广泛开展“红旗车”劳动竞赛活动。另一方面, 严格落实消防设备“日查、周试、月保养”制度, 强化设备“十字”作业和日常维护工作, 保障了执勤备战工作的落实。

2.4 强化措施、注重宣传, 确保提升队伍战斗力。

2.4.1 组织实地战术演练, 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积极开展各类应急训练, 依据预案开展演练, 通过演练完善预案, 切实提高了消防员工各项业务素质。改进训练模式, 增强战斗能力, 实现了“重理论向重操作转变、从重操场训练向重战术演练转变”。

2.4.2 加强宣传, 不断提高油区员工和居民的防火意识。

通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增强安全意识。利用“119”宣传日等重点阶段、重点时期进行消防宣传, 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摘要:油田企业专职消防队作为油田生产建设任务的保障力量, 肩负着重要的油田生产安全的重要责任。在新形势下, 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塑造“拼搏进取、勇于奉献、敢打硬仗”的精神内核, 是打造一支一流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专职消防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参考文献

[1]《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汇编》.

[2]《中国消防管理手册》.

[3]《消防队职业技能培训与队伍建设管理实用手册》.

7.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篇七

员职责

一、按照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实施对本单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二、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四、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五、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消防档案;

六、认真完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准。

二、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三、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四、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五、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六、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七、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8.专职消防队管理 篇八

摘要: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管理是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生成、巩固和发展的前提,管理对加强队伍全面建设有着直接的、重要的作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由政府批准建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以政府财政保障承担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消防队伍,是各省消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弥补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有效途径。建设和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消防法》赋予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也是构建有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创新之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市县都相应的建立了专职消防队伍,担负着本辖区的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消防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无论何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必须严格管理。结合当前实际,笔者认为,必须把握好以下六个环节,从严依规管理,力树专职消防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作战水平的整体提升。

一、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原理和引导性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的原理,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通过正反两方而的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同样思想政治工作也是消防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有人认为,合同制消防队员是社会人,打工赚钱是来消防部队工作的全部目的,着重将管理的重心放在物质供给上,忽略了思想政治工作,淡化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言行简单粗鲁,不求改进,必然影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稳定,与建设和谐警营的目标背道而驰。队伍的建设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建立在稳定的基础上,而队伍的稳定取决于管理者的管理能力,特别是做思想工作的水平,合同制消防队员思想稳定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也就稳定了,只有真正做到凝人心、抓合力、保和谐、促管理这个几个方面,政府专职消防队才能圆满完成以灭火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在于引导,在合同制消防队员的管理教育过程中要注重静态引导与动态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静态引导的基准作用和动态引导的改造作用,积极主动地占领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思想“阵地”,引导合同制消防队员紧紧围在绕以灭火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一是管理者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合同制消防员的镜子,实现静态引导。有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与公安现役消防队伍混编管理,有的是配备退役士官作为管理者,他们既是专职队军事化管理执行者,也是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工作的前哨站,既是军人优良素质的展现,更是消防部队光荣传统的体现,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现役(退役)管理者要坚持发扬消防部队的光荣传统,立足本职,从身边小事做起。中国道家创始人老子有句名言:“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管理者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点一滴;把握好自己在日常工作、生活、学习中的每一个细枝末节。细节决定成败,千里长堤毁于蚁穴的例子可以说比比皆是。二是针对合同制消防员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实现动态引导。在合同制消防队员管理教育过程中,管理者要善于运用各种知识和手段,结合合同制消防队员实际,开展著有成效的动态引导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要注重合同制消防员的心理疏导工作,紧密结合时代特点以及消防工作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有针对性地加强合同制消防员心理素质训练,保证合同制消防员能有一个健康向上、崇尚文明、严守消防职业道德的心理素质。首先,要加强合同制消防队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从职业道德教育上下功夫,要让每名合同制消防队员真正理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含义。其次,要从新时期消防精神教育上下功夫,深刻理解“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新时期公安精神所揭示的消防部队的性质、职责和使命,端正工作态度、立足本职岗位,争做忠诚可靠当代消防人,强化服务观念、勇于奉献,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第三,要从消防荣誉队史教育上下工夫,要让合同制消防队员、了解消防部队的光荣传统,增强个人的职业荣誉感和集体荣誉感。

二、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制度的建设相结合(一)建立合同制消防队员思想动态分析会议制度

在专职队伍中建立一个由中队长、副中队长等人组成的类似于军人委员会的组织,全面计划、分析、运作专职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定期向所属县区大队党委汇报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思想状况,分析合同制消防队员思想走向,牢牢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

(二)建立合同制消防队员周汇报制度

利用每周召开的队务会,让每名合同制消防队员汇报本周自己的工作状况,使队务会真正成为合同制消防队员畅所欲言的会议,活跃队务会气氛。

(三)建立合同制消防队员政治学习制度

要根据消防部队开展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与时俱进,定期开展政治教育,促进合同制消防队员参与政治学习。

(四)建立公安消防县区大队干部基层蹲点、联系制度 大队党支部领导班子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联系指导点,并经常深入联系点跟班检查、指导工作,与合同制消防队员谈心、交心,时刻关心合同制消防队员的冷暖,帮助合同制消防队员解决切身困难。

三、发扬消防部队优良传统、建设好警营文化,树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要建立专职队伍共同的文化精神和价值观

首先要引入身边的典型,树立学习的榜样,在平凡的岗位成就不平凡的事业。理解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重大意义,要使全体队员要以队为家,自觉按照优良传统去做,使优良传统代代相传。二是根据消防行业的特点,开展消防传统教育,取得合同制消防队员的认同感,增强合同制消防队员奋发向上的信心和决心,形成专职队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发展动力;三是以消防灭火救援为中心,引导合同制消防队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四是大力提倡团结协作精神,使专职队伍形成一个精诚合作的群体,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五是发扬民主,贯彻以人为本,造就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的文化氛围,激励合同制消防队员参与意识,使他们把自己与专职队伍视为一体,积极为专职队伍建设献计献策。

(二)要建立专职队伍特有的文化氛围

首先要搞好与合同制消防队员相适应的文化设施建设,让合同制消防队员在队执勤的同时就能进行较好的文化娱乐活动,接受文化生活的熏陶,调节自己的情操,满足合同制消防队员多层次的文化生活需要。二是要利用营区现有的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营造文化教育氛围,用疏导的方式去调节好合同制消防队员长时间在专职队执勤枯燥乏味的心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正规化管理,不断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的战斗力

加强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和正规化管理是我们专职消防队伍的重要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加强队伍建设和正规化管理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把防止和克服松散现象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对松散问题严重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顿,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要狠抓队伍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按规定办事。增强广大队员的法制观念,要把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反对游击习气,克服随意性和忙乱现象,维护管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了有章可循,应制定相应政策,确保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健康有序发展。有关部门要根据《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结合各省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省(市)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将本省(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具体化,使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此外,各支队应及时制定《考评和管理制度》,班组对消防员每天进行考核,中队对班组每月进行考核,大队对中队每季度进行考核。实行绩效考核与奖励挂钩,严格执行考核硬兑现,以便调动合同制消防员的积极性,促进中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升专职消防队伍的专业素质

强化全员分岗位练兵提高官兵综合素质。支队要在年初制定并下发全市专职消防队伍执勤岗位练兵方案,各中队在大队的指引下扎实开展全员分岗位练兵活动,在抓好官兵业务理论学习、体能技能训练、车辆装备器材熟悉的同时,注重贴近实战,开展专业科目训练,将练兵细化到每名合同制消防员,并实行阶段考核制度。同时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年龄的实际,按照要求逐岗开展训练,形成了浓厚的练兵氛围。在锻炼合同制消防员体魄的同时,结合练兵方案抓牢理论基础学习,坚持每周集中组织进行业务理论学习,通过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重点解决学习中的疑难理论问题。并利用其它各地建筑倒塌事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石油化工火灾战例积极开展战例研讨,坚持从问题入手,谈毛病、剖原因、找对策,着力解决战例分析中普遍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使全体合同制消防员业务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强化氛围提高合同制消防员训练热情。大队党委定期组织班长骨干召开会议,总结当前、部署下阶段练兵工作,干部带头参训议训,形成领导带头、合同制消防员争先的练兵氛围。同时,为广泛推广先进练兵经验,营造“苦练精兵、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大队党委要充分利用支队消防信息网和各类媒体加大练兵宣传力度,报道练兵动态,营造练兵氛围,促进练兵活动深入开展,使队伍随时都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六、关心爱护,凝聚警心,营造栓心留人的和谐氛围 做好这项工作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对待这支队伍的每一个人要真心实意,工作上进行指导,生活上予以帮助。用真情对待合同制消防员,通过各种手段切实帮助队员解决好现实生活中的困难,是有效凝聚专职队伍的重要手段。关心和爱护队员是尤为重要的。要在人格上尊重合同制消防员,他们类似于西方的“雇佣兵”,但他们不是“雇佣兵”,他们是党和政府领导下,被人民授予消防安全保卫使命的合同制消防员,他们的岗位是崇高的,职业是光荣的,奉献是值得,是值得人们敬重的,尊重合同制消防员的人格就是尊重党和人民赋予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伟大使命。要在生活上关心合同制消防员,安排好他们工作与休息的关系。虽然合同制消防员生活要按照半军事化管理,但也要关心他们的生活质量,这样有利于凝聚警心,构建一个和谐警营。

9.独立学院专职教师的认知与管理 篇九

一、独立学院教师队伍

独立学院师资力量具有其独特性, 一般都是有专职与兼职教师组成的。其中包括了本校的专职教师、母体学校选派的在职教师、外聘的企事业单位有实践经验的部分人员和在读的硕士或博士生。专职教师大部分是聘任的硕士和博士毕业生以及少数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 还有一部分是普通高校退休返聘教师。兼职教师大部分毕业于非师范院校没有系统的接受过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 部分还存在临时观念, 责任不明确, 往往都是上课来, 下课走, 难以完成教学的完整过程, 尤其是课后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 难以保证教学效果, 同时兼职教师与学校没有人事关系, 学校难以做到全面管理。就目前来看, 专职教师在独立学院中所占比重还比较低, 兼职教师数量偏多, 导致教师队伍不稳定, 流动性大。教师是学科建设、决定独立学院长远发展的主力军, 没有自己的具有足够力量的专职教师队伍, 学科建设以及办学特色就难以实现。因此, 建设一支符合独立学院自身长远发展的、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队伍对独立学院的教学以及发展都是非常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独立学院中专职教师方面存在不足

根据教育部8号文件和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方案的要求, 独立学院的教师数量应按照1:18配备, 一般应具备不少于100人的、聘期一学年以上的、相对稳定的专任专职教师队伍, 专任专职教师中具备高级职称和研究生学位的比例应占30%以上。首先, 独立学院发展初期专职教师数量偏少, 多数依靠兼职教师。学校教学工作以兼职 (母体大学安排和外聘) 教师为主体, 学校自有的专职教师很少, 而且专职教师大多承担一些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这样不仅难以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难以保证教学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 也不利于学院的长远发展。其次, 专职教师结构不合理。办学初期, 绝大多数独立学院难以招聘到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 所以主要是退休返聘教师和应届毕业生为主。在职称、学历及年龄结构上不尽合理。专职教师队伍出现了“两头大, 中间小”的结构状态。返聘教师年龄偏大, 思想保守, 缺乏朝气及创新精神, 难以适应现在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应届毕业生, 从校门进入校门, 直接开始授课, 教学方法、经验、科研能力及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有所欠缺。教师实践能力差, 也影响教学质量, 难以形成特色学科。独立学院要想长期发展, 最终目标是要从母体大学分离出来, 从相对独立走向完全独立, 所以培养自己的专职教师队伍至关重要。

三、专职教师的管理对策

独立学院要提高教学质量, 要长远发展就必须加强专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师德高尚、业务过硬的专职教师队伍, 应从招聘引入、薪酬与发展、培训、考核等以下几个方面对专职教师进行全面管理。

1. 招聘。

目前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普遍存在着缺乏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的问题, 教师队伍结构尚不能完全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发展初期独立学院基本上是根据当年的教学情况以及来年的教学需求来确定当年的需求教师的专业和人数, 没有制定一个长期的规划。独立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应坚持需求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在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关系的基础上, 有序引进教师。根据自身的定位、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 在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进行长期规划, 分步骤、分阶段引进人才。补充专职教师数量的同时不断优化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和能力结构。人力资源部门应与教务处以及各教学单位共同配合, 对现有的专职教师队伍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情况进行统计, 明确将来的发展需求, 找出两方面的差距, 从而制定近、中、长期的招聘计划。学校要通过制度创新, 建立有利于吸引人才的用人机制, 还应不断提升独立学院的影响力。可以在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定、户口、继续教育等相关政策方面作调整以利于吸引人才, 使应聘者能够明白应聘成功后学校可以为其搭建成长平台, 帮助明确发展目标、发展优势, 实现自身价值。培养高质量的毕业生, 挖掘本校的长处, 宣传优势, 不断提升独立学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认可度, 使学校有一个良好的口碑等。

2. 培养和培训。

只有教师不断进步, 才能促进学生不断发展。不能只注重教师的使用而不重培养, 独立学院不应仅成为教师临时授课的场所, 更应成为教师获取成长动力与机会的地方。稳定自己的专职教师队伍, 要重视对专职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尤其是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从制度上给青年教师的成长提要求、加压力, 并提供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和保证, 创造有利环境让青年教师不断地快速成长。不仅要重视专业理论知识和教学方法的补充和提高, 另外还需注重实践技能的训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独立学院应多途径、多方法地鼓励青年教师在专业知识、教学方式方法、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方面不断积累。岗前培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可以集中对青年教师进行入职前的培训;鼓励青年教师多听课, 学习借鉴他人上课的方式风格;定期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 加强青年教师与其他教师的交流与合作;实行“导师制”, 让老教师、名教师发挥“传帮带”的作用;鼓励青年教师在职进修, 提高理论知识及学历;组织青年教师到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业务实践, 参与企业科研课题研究;建立与市场接轨的研究所、开办经济实体等;开展产、学、研结合, 为教师提供社会实践和科研的平台, 主动开展科技服务, 承担科研项目, 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通过对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建设本校的特色专业、特色学科。依据学校特色, 确定优先发展的学科和专业, 设置学科带头人, 选拔骨干教师, 保证各学科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3. 薪酬与发展。

要提高独立学院的教学效果, 就要让教师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 专职教师的激励工作对独立学院的发展有重要作用。要做好对专职教师的激励工作就要努力提高专职教师的社会和经济地位, 教师的薪酬待遇是教师社会地位的重要体现。薪酬制度的合理性对独立学院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设置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的薪酬制度, 增加教师的物质鼓励, 在经济上对他们的工作予以肯定, 有利于吸引更多有才华的人进入教师行业, 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壮大专职教师队伍规模。也可促进教师对自我价值的认识, 提高他们对工作的热情和满意程度。在薪酬分配方面, 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做法, 实行绩效工资制, 坚持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原则, 对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以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实行倾斜分配政策, 充分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独立学院可利用职称来挑选优秀的教师, 也可对绝大多数教师施加压力, 使他们不断进取。因为普通本科高校经过多年的发展, 教师队伍相对比较完善, 职称评定上竞争压力也比较大, 这也是独立学院独特优势所在。所以, 独立学院可以在这方面为专职教师创造条件, 不断鼓励专职教师完善自我, 早日满足评定条件, 同时也能尽快改善独立学院专职教师的职称结构。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晋升机制, 通过提拔、进修、深造等方式将有管理潜能的骨干教师提升到相应管理岗位加以锻炼, 能够充分有效地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4. 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独立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 才能促进专职教师的自我发展, 有助于改善绩效, 根据绩效考核决定教师是否应该晋升加薪, 决定人员合理安置及调动。独立学院评估制度应具有独特性, 不能仅克隆母体学校的考核体系, 应根据办学目标及特色来重新设计, 明确考核范围、考核标准、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公开等评估体系。尤其是考核指标设计要符合独立学院特色, 指标尽量量化, 确保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的实际工作, 不仅强调教学与科研, 还应该包括教师知识更新和自我发展能力。在教学和科研考核中, 对于不同学科和不同年龄的教师, 采用不同的考核尺度和办法。组织专门人员通过定期、不定期等方式检查专职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师教风等。完善考核程序, 考核结果出来以后, 学院应及时将信息全面反馈给教师, 指出其优点和不足之处, 并给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根据考核结果以及后续改善情况, 对教师实行滚动管理, 对于教学效果好、责任心强的教师, 在聘任期满后继续聘任;而对于教学效果不好、责任心差且指出问题后不思进取、不改善的教师则不再续聘。通过绩效考核, 体现学校对教师的导向, 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对于独立学院来说, 也能发现和合理的使用人才, 肯定成绩, 指出不足, 保证独立学院的教师的质量。

提升专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是增强独立学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也是独立学院得以长远发展的根本所在。独立学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在专职教师的招聘、培养培训、薪酬与发展、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 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要有所创新, 既要符合独立学院特点, 又要充分调动专职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摘要:首先从独立学院师资队伍的特点分析入手, 明确独立学院中专职教师的重要作用以及目前存在的不足, 进而提出独立学院对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建议, 希望对独立学院重视及完善专职教师队伍提供参考。

关键词:独立学院,专职教师队伍,结构,管理

参考文献

[1]李晓波, 鄢烈洲.关于独立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分析与思考[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 2005, 7 (25) .

[2]杨超.对三本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5, 26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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