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2024-06-17

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共14篇)

1.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一

质检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二.安全目标: 1.伤亡事故为零。

2.施工项目责任期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无重大事故。

3.减少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

4.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严禁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5.确保施工机械的统筹安排,使其安全生产 三.职责:

1、本着“一岗双责”对因为自身质量检测不到位,产生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正确认识安全与质量的关系。

2、督促班组(人)遵守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责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3、发现事故隐患,首先责令班组(人)进行整改,或者停止作业,并及时汇报给总工和安全员进行处理,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4、发生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与调查与处理。

5、定期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应将缺少的安全装置配备齐全,保证各项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6、模范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奖惩措施

年终项目部将对本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一进行考核,达到安全目标者进行表彰,对未达标责任人,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按照项目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惩罚,涉及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

项目经理: 责任人: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晋高速路块村至营盘段LJ7-8标

段四分部项目部

2018年 月 日

2.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二

(一)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第五条)

(二)生产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审定。(第八条和第十一条)

(三)应当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农业部制定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条件。(第十四条)

(四)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还应取得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

(五)应当按照农业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第十七条)

(六)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的,应当遵守农业部的限制性规定。(第十七条)

(七)禁止使用农业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第十七条)

(八)应当如实记录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质量检验信息、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七条)

(九)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第十八条)

(十)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出厂销售。(第十九条)

(十一)应当如实记录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九条)

(十二)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直接销售给养殖者的饲料可以使用罐装车运输。罐装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随罐装车附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标签。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第二十条)

(十三)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第二十一条)

(十四)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召回的产品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第二十八条)

(十五)禁止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第二十九条)

(十六)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说明或者宣传。(第三十条)

(十七)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第四十六条)

3.经营责任教育,建构有效课堂 篇三

关键词 英语 有效教学

有效课堂应涵盖两个层次,一是课堂的组织形式,也就是教师运用什么样的课堂教学方式、课堂教学流程等,这在初中的英语课堂中更多地表现为英语基础的习得;二是课堂的行为规则,也就是教师用什么方式来维护课堂教学目标的完成,通俗的说法就是课堂管理。课堂教学制度的两个核心理论,我们用简洁易懂地话表述就是“基础第一,管理第一。”

教师要建构有效的课堂,经营责任教育必须做到两方面:一要创造积极有益的课堂氛围,加强课堂管理,因为课堂管理与课堂教学是密切关联的,课堂管理在有效教学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是“情感教育”渗透在课堂教学中,体现在对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的培养。使学生亲其师,信其道。

一、积极的课堂语言交流环境是英语有效教学的必要前提

为了达到语言学习的首要目的――交流,特别是在学生还没有足够的语言能力来进行交流时,他们特别需要一种积极的语言交流氛围,这种氛围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学习者强烈感到在课堂上有使用目标语言的交流需求。

(2)有充分的机会提供给学习者在个人交谈中使用目标语言。

(3)课堂中有轻松的气氛可以使学习者享受课堂活动的参与。

当学生有一个明确的使用目标语言的交流需求,他将最大限度并且自然而然的参与到各种类型的学习活动中来,并对老师的指令做出积极的回应,这样有效的学习就产生了。

二、创设有利于交流的课堂氛围是英语有效教学的必要保证

1、注重学生自我学习动机的培养是提高英语课堂教学的关键

学生自我的学习动机可以理解为学生对老师课堂上提供的学习材料的兴趣和热情。事实表明,那些学习积极主动的孩子在学校学习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要优于学习被动的孩子。因此在有效的英语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尽力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而英语课堂上的语言交流并不是简单地两者之间的轮流发言。“人们之所以说或写,是因为他们有东西要表达;而且,在他们听和读的时候,他们想得到信息”。换句话说,人们在交流时有一种需求和目的,这正是教师要提供给学生的。为了调高学生兴趣,教师可以考虑以下的方法:

初一学生的好奇心比较重,利用这一特点,可以多设计“Guessing game”(猜谜游戏)。寻求信息的缺口。比方,学生都知道相互的姓名、年龄等情况,但每个人的家庭情况,童年趣事等却只有他自己知道,交流这些时就给了学生们很大的兴趣。利用学生感兴趣的话题。比如在“Have you packed your backpack yet?”这单元中,教师可以假设暑假让大家和好朋友一起旅行,那么我们需要打包行李,让学生和好友一起合作,编写对话。因为他们对旅行这一话题很感兴趣,又是和好友一起,因此表达欲望很强烈,也很好的掌握了“Have you done…yet?”这个句型。

2、注重课堂学习的管理是英语有效教学的坚强后盾

尽管课堂学习和自学各有利弊,而学生学习英语的主要时间和精力都花在课堂学习之上,故应教会学生管理好自己的课堂学习。首先,在英语课上,心情决不要紧张、慌张、活动上不要追赶。紧张、慌张,往往是因为害怕提问和自我认同感削弱。对此,教师应经常向学生解释外语课的特点——“外语是‘错’出来的”;外语课上的提问,主要是学习机会而不是评价手段。其次要善于听取老师的讲解和引导,主动适应教师的活动,作到默契。再者要专心听同学和自己的说、读,并默默作出反应和评价。还有,要注意教师、同学和自己的写,看板书和自己写都要力求以一句为单位,不要一词一字地看和写。 3、培养感情,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是英语有效教学的可靠保证

心理学家研究表明,师生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情绪。老师的品德或威信甚至能决定学生学与不学、喜欢与讨厌某一学科,这是一种感情迁移现象。因此沟通师生情感、达成师生间的双向理解十分重要。教师要在课堂上以亲切、友好、大方的教态及幽默风趣的语言使学生进入最佳的学习心理状态。课下要有计划地找学生促膝谈心,了解他们的学习态度、困难和体会以及他们对教学的看法、要求。

4、及时鼓励,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是英语有效教学的有力支持

心理学家研究表明,人们是凭借别人对自己的反应作出自我判断的。因此,教师要帮助学生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有意识地找出他们的积极因素。当他们取得成绩时,老师要在全班面前表扬他们,这样会使他们在心理上产生一种快慰和成就感,使得他们信心倍增。当他们出现错误时,教师要体谅学生,,并多肯定他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以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常对学生讲“Trust yourself”、“Try your best”、“Never give up”、“keep up your courage please”、“We believe we are the best”等等激励话语,并鼓励学生大胆地“表现自己”。常让学生登台轮流演讲或复述课文等,时间一长,学生们就会由胆怯、别扭到自然、大方。

5、利用多媒体,提高学生兴趣是英语有效教学的必要手段

现代多媒体教学技术替代了静止、呆板的教具,参与了直观教学,犹如给课堂教学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特别是对学生的形象思维起到了导引、刺激的独特作用。动画、音像剪辑、粘贴等多媒体组合技术,使课堂效果更为生动,学生如亲临其境,在强烈逼真的情景中发展形象思维。灵活多变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效率。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多媒体的运用,能够按照学生的认知特点和需求,精选内容,编制程序,把教师难以通过描述完成的大量信息,可以用计算机在顷刻之间就在学生的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无疑也大大地提高了课堂教学的密度和效率。

4.生产经营部部长经理竞聘演讲范文 篇四

大家好,我叫###,首先感谢给我这个机会,我竞聘的岗位是生产经营部部长。人们常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不思进取的员工就不是好员工,愿意追求进步的员工越多,企业才会有更多的活力和动力,我参加生产经营部负责人竞聘理由很简单,就是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生产经营是燃气企业的基本工作,它包括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准备以及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所从事的各项辅助生产活动和生产服务活动,这些活动需要生产经营管理才能正常进行,燃气行业属高危行业,如果这次能竞聘成功,我将怀着勤于学习,乐于奉献的思想,本着维护企业利益,维护企业形象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如何抓好生产经营管理上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努力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不断的完善自身知识结构,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

2以严谨务实的工作风格抓好分管的工作,认真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并根据新岗位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好。

3积极出谋划策,生产经营部是公司重要的部门,是领导们生产经营决策的参谋助手,我将努力工作,准确理解和传达领导的意图,积极思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多为

领导分忧。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我作为公司普通一员,不管这次竞聘结果如何,我都将一如既往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为之奉献自己最大力量,在此我衷心祝愿港新公司的明天更加辉煌。

谢谢,我的陈述完了

5.工程技术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五

一、在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生产工程技术部部长的全面工作。

二、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坚持安全第一,摆正安全生产与质量的关系,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

三、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编制工作规划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采掘、地测、机电、运输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审,并组织落实。

四、组织技术人员编织矿井各种安全预案,并组织一年一度的演习。

四、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隐患,并组织落实。

五、负责组织井下采、掘、地测、调度、通风、砌碹工程、轨道运输、机电设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月、季度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并形成资料。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追现场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编写事故调查快报。

七、经常性的组织对矿区地质条件变化情况及地质漏水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其威胁到矿区安全生产的事故发生。

八、负责每月底及时完成各类工程的预、决算及工程量结算清单。

九、组织员工技术培训、取证、换证等工作。

十、草拟各类工程合同,施工管理,隐蔽工程记录,中间、竣工验收等,各类技术档案的建立和资料收集,安全生产管理。

6.安全经营责任书 篇六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各单位安全经营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各店(市场部)正常的经营和生活秩序,确保商品、现金及人身安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与各店(市场部)店长(经理)签订二〇一二安全经营责任书。

1、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店(市场部)店长(经理)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成员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淅。

2、保证电器线路安全:保障店内的配电柜、发电机、锅炉、熨斗等正常运转(杜绝大功能电器在店内使用);发现线路老化、裸露、临时拉线、坏插座、旧开关等危险设施要坚决予以更换,经常维护,决不留死角。

3、消防器材设施完备:要经常检查灭火器、报警器、消防带、消防枪、消防栓、应急灯、防盗器等器材齐备完好,设施到位,责任到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指示牌要清楚的设置在指定位置,安全通道要保证畅通。

4、加强火源、电源管理:严禁任何人在店内吸烟,卖场内要统一佩戴安全员红袖章加强巡逻,行管人员要排好值日表。每天关门前要清倒垃圾篓,关掉除值班灯以外的所有电源,电源要派专人管理。

5、防止货品、货款被盗被抢:要保护好货品的安全,严防商品被盗,要增强导购员、消磁员的工作责任心,同时有义务提醒和保护顾客的财物安全。货款要随人走,银行存、取款要不定时且双人同行,防止现金被抢。市场部的现金及货品要小心谨慎,以防被盗或丢失。

6、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每夜至少巡查一次。严禁酒后上岗,杜绝违章留宿的现象。店长夜间要不定期地对店铺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切实注意人身安全:各地管理者要教育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和在工作岗位上切实注重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8、制止黄、毒、赌:坚决制止夜不归宿、赌博和涉黄涉毒的现象,如有违犯作开除处理。要加强驻外人员的自律,保证团队纯洁性。

9、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各地要经常有针对性地组织员工进行安全防火实战演练,安全防护教育,逢会必讲安全,实行群防群治,责任到位到人。消防布局、疏散通道平面图要张贴到醒目处。每次检查整改必有记录,每次演练必上传图片。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总部办公室、营运部和人力资源部。

10、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安全工作要纳入考核,若出现重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单位和责任人不得参与评先评奖等活动。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7.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七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中国航天三江集团万峰公司党委贯彻执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让党员干部在追求“工作质量百分百”目标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为确保节点、打造精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奠定坚实基础。

理论讲得更透道理讲得更清

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出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在学,关键在做。万峰公司党委利用专题党课、座谈讨论、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将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深入剖析企业党员干部间存在的问题,指出解决的措施,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要求党员干部重点解决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争做合格党员。

“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做到‘质量上水平、党员打先锋,管理创新路、干部树新风,效益上台阶、支部作保证。’。”专题党课上,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郭晓宇向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

通过讲形势、讲任务、讲措施,万峰公司党委不断激发党员干部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引导党员干部率先挺身而出,在攻坚克难上当表率,在深挖潜能上做先锋。同时,该公司党委、工会、团委积极向党员干部、骨干群众、团员青年发出倡议,号召广大职工“亮出挺身而出的责任担当、吹响万峰有我的先锋号角、激发敬业奉献的进取精神”。

“我有时候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上碰到矛盾不敢面对,采取回避的态度”“有时候觉得自己年龄大了,有点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强,再读党章对照自己,离先锋模范作用还有不少差距”……在该公司设备安全党支部“两学一做”专题党课上,该支部全体党员面对党旗自我剖析检讨,承诺以此次学习为起点,用党章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改进自身不足,在确保企业的设备维护保养中履职履责,做好服务。知之深,方能行之切。现在,该支部的党员在生产现场转悠的时间越来越长,哪台设备有什么故障,什么地方要加强防范,每名党员心中都有一本帐。

工作主动性更强积极性更高

学理论,学党章,可以分辨是非,明方向,鼓干劲。认真深入的学习教育,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达成了“万峰要想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依靠自身的努力,必须群策群力挖潜创效”的思想共识,工作上的主动性更强、积极性更高。

该公司811车间党支部以查摆人为、重复性、低层次问题为导向,组织职工深入查找管理、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系统清理、分析后制定改进目标,号召党员在加工中通过加工方法改进、外观防护、加工工艺优化等措施,在提高加工效率的同时,将加工的产品打造成精品,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营造良好的质量提升、打造精品氛围。截止目前,该车间质量问题同比减少20%以上。某零件因变形量大,加工合格率一直不高,党员孙友利用多年加工积累的丰富经验,自制工装,通过多次试加工找到合适的加工参数和路径,成功解决难题,合格率达到90%以上。

随着企业产品结构的变化,万峰公司816车间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产品要求越来越高,816车间党支部以党员突击队为载体,开展“‘三个主动’保任务”党内主题活动,即主动承担任务、勇于担当;主动开展创新、提高效率;主动加班加点、以身作则,增强了支部全体党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精装班党员班长黄政在认真组织好本班组承担的产品装配任务基础上,带领班组男同志主动承担了车间电缆班苦、脏、累的电缆批量“下线”任务,或利用本班组等备件的空档时间,或利用晚上和周日休息之余,加班加点完成“客串”任务;组合班党员班长杨春明夫妻俩均在816车间,女儿正在读高中,她妥善安排,克服了别人没有遇到的诸多困难,保证了本岗位及本班组各项任务顺利产出。

献计献策氛围更浓创效更多

离开了实践,强化党员身体意识就是空洞的说教;丢弃了具体,实践也就变得苍白无力。

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万峰公司党委结合正在开展的“苦干两年,誓完任务,打好攻坚战”党内主题活动,在全体员工间开展工作质量“百分百”活动。

活动中,该公司员工个人强化工作执行力度,不断加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按照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考勤、会议、公文、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追求工作质量100分;各部门按照鼓励创新、公平公正、可衡量、易操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员工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明确本部门每个岗位工作质量标准和要求,对每位员工承担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不断促进员工达到工作质量100分;相关考核部门则严格按照现行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一手抓产品可靠性,一手抓工作可靠性,认真组织对各部门工作质量的考核,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质量改进提升情况进行检查、点评、奖惩。

众人划奖开大船。截止目前,万峰公司各项工作均按计划推进,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均同比取得较大增长,实现预期的经营管理目标。

尤其在质量管理方面,面对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复性、低层次质量问题,该公司党委以全面质量整顿为主线,全面开展形势任务宣传、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质量道德讲堂、质量专项考核奖惩、标准化培训、典型案例分析等系列活动,在全方位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的基础上,面对全体干部职工征集质量箴言,提醒干部职工时刻绷紧“质量”这根高压线。接到通知后,该公司各党支部分析“三类”问题产生原因,结合部门实际,共提出贴切部门科研生产特点的质量箴言346条,每一条都精心通俗、言简意赅。该公司将斟选的质量箴言张贴在职工工作的现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规范作用。

群众工作更细覆盖面更广

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学习教育中,万峰公司党委一方面通过公司主页、班组宣传栏、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及时宣传党中央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组、院党委、公司党委要求,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引导,一方面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支部主题党日”为基本载体,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探索建立公司党委向院党委、基层党支部向公司、普通党员向党支部的“三级同述同评同考”体系,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万峰公司工会则在全体干部职工间启动“提升能力保目标,加强建设开新篇”主题劳动竞赛,以“三确保”(确保实现年度经营目标、确保型号任务圆满完成、确保民品发展实现突破)、“三提升”(提升科学管控能力、提升系统策划能力、提升市场配套能力)、“三加强”(加强“两个工程”建设、加强核心能力建设、加强质量能力建设)为目标,在全公司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民品三产各战线全面开展,助力科研生产。

“细中保供给,巧里降成本”、“奉献在岗位,姐妹共进步”、“四比四赛保任务”、“巾帼三提升”……女职工能顶半边天。在万峰公司工会女工委开展的“巾帼情•劳动美,共建幸福家”专题劳动竞赛中,女职工们通过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群众性经济技术管理创新、合理化建议、班组建设等活动,赛质量、赛安全、赛服务、赛进度、赛学习,创新、创效、创优、创绩,有力促进了本岗位、本部门和公司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8.船舶公司化经营的法律责任 篇八

【关键词】 航运;个体船舶;公司化;经营;法律责任;合同;合同法

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沿海运输船舶艘(净载重量0万t),内河运输船舶21万艘(净载重量万t),二者合计净载重量是2000年的2.79倍,单船平均吨位分别是2000年的3.57倍(沿海)和3.64倍(内河)。近年来,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主体进一步多元化,民营航运企业发展势头迅猛。每年获准进入沿海及内河航运市场的企业数量都在200家以上。截至2009年底,国内经营沿海运输的航运企业约家,经营内河运输的航运企业约家。沿海运输和内河客运、散装液体危险品运输全部实现公司化经营,内河个体普通货物运输的企业化进程也基本完成。原以个体方式经营的内河船舶的数量从2000年的12.5万艘下降到目前的不足3万艘,并且下降速度不断加快。

船舶实现公司化经营,不仅是航运市场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航运事业不断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船舶公司化经营涉及的问题和矛盾错综复杂,因而在其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部分船舶的公司化经营背离其经营初衷,最终导致船舶运输公司和船舶实际所有人对于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船舶物权风险责任承担等问题出现错误认识。这些现象不仅突出,而且非常普遍,亟待通过有效的法律手段或途径予以解决。

1 船舶公司化经营的形式

所谓船舶公司化经营,是指国家通过政策性或强制性手段,引导个体船舶所有人通过投资、合伙、光船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等形式,将其所有的船舶纳入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船舶运输公司或者船舶管理公司,并由船舶运输公司或者船舶管理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一种经营模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现阶段我国船舶公司化经营主要有5种类型:(1)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组建符合水运资质条件的船舶运输企业;(2)具备经营资质的运输经营人,在与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收购、折价入股等形式吸收个体船舶经营户所有的运输船舶;(3)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将船舶租赁给具备经营资质的船舶运输公司,并由后者负责光租船舶的运营管理,承担船舶安全责任;(4)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与具备经营资质的船舶运输经营人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确定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关系,由被委托人负责船舶的经营和管理,并承担所接受委托船舶的安全责任;(5)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与专业化的船舶管理公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船舶经营管理合同关系。从投资形式和管理主体的角度可以将船舶公司化管理划分为3种形式:(1)投资形式。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将其所有的船舶以投资的形式投入具备运输资质的航运公司,并将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经营人均登记为航运公司,而船舶所有人以投资人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其利润分配主要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分红的形式体现。(2)出租形式。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将其所有的船舶以光船租赁的形式出租给具备运输资质的航运公司,船舶的经营管理和风险责任均由航运公司承担,其利润分配主要依据船舶租赁合同,以租金的形式体现。(3)管船形式。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将其所有的船舶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航运公司或船舶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对有关船舶的经营运作、船员培训、安全措施以及船舶燃物料供应等承担责任。登记的船舶所有人不变,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依据双方签订的船舶管理合同向对方交付管理费用。

2 船舶公司化经营的变异

我国将个体运输船舶纳入企业化经营始于2001年。当时国家作出这样的决策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首先,改革开放推动航运事业飞速发展,个体运输船舶的发展势头尤为迅猛,而国家在这方面的管理机制还不尽完善,稍显滞后;其次,个体运输船员的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与运输船舶的发展状况不相适应,个体运输船舶成为水上交通事故的主要隐患;再次,个体运输船舶为逃避交通、海事等有关部门的监管,普遍采取名义“挂靠”的方式进行经营,造成各方法律关系和责任的混乱。船舶公司化经营是国家整治航运市场船舶违法“挂靠”经营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调整和规范我国航运市场的机制和结构,引导个体船舶所有人步入公司化、规范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借助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较高管理水平的船舶运输企业,弥补个体船舶在经营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弱势,减少水上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航运经济的良性发展。由于法规、政策、管理和监督机制相对滞后,在船舶公司化经营发展过程中,仍然出现一些不正常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船舶登记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常见的问题有2类:(1)在投资形式下,没有按《公司法》的规定对投资条件进行评估、审查,虽然个体船舶所有人将其所有的船舶登记在船舶运输公司名下,但并不能如实反映个体船舶所有人的投资数额和投资比例。(2)在出租形式下,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虽然在船舶证书中船舶所有人登记为个体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登记为船舶运输公司,但这种关系更多地表现为船舶委托管理合同的形式。

2.2 经营形式规避相关法律规定

船舶经营人虽然登记在船舶运输公司名下,但是船舶运输公司实际没有履行在船舶经营和安全方面应当承担的责任,而是在向个体船舶所有人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仍然将船舶交由个体船舶所有人以船舶运输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具体的经营活动。这是一种恶意规避法律的行为:名义上是对个体船舶实行公司化经营,实际上是以出借公司经营资质为手段获取相应“挂靠”费用。在国内航运市场上,这一现象相当普遍。由于缺少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及时纠正这些问题,因此国家希望通过强制手段对个体船舶实行公司化的初衷在相当大程度上流于形式。虽然有少数船舶运输公司以出租人的身份与个体船舶所有人签订光船租赁合同,但并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对个体船舶所有人和船舶运输公司没有实际约束力,其目的更多的是在于应付行政主管机关对船舶公司化经营的检查。

2.3 缺乏有效的后期管理机制

行业主管机关在船舶公司化经营初期对个体船舶所有人和船舶运输公司的资质审查是十分重视的,其程序和实体要求也较为规范和严格。但是审查登记之后的监管偏重于形式。在这一阶段,行业主管机关的管理重点在于船舶运输公司的财产构成、经营范围、国家规费等方面,而这些内容多通过表格、数据的形式表现出来。对于众多已纳入公司化经营的原个体运输船舶在运输市场中以谁的名义经营,由谁实际负责经营以及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船舶运营安全和防止污染等各种问题缺乏应有的管理和监督。

3 船舶公司化经营现状

3.1 积极表现

3.1.1 船舶经营者的素质有较大提高

船舶公司化经营较之船舶个体经营在管理方面更趋规范化和系统化,促使船舶经营者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并主要表现在交通安全意识、船舶防污染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维权意识等方面。由于船舶经营者综合素质的提高,其对船员的素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进而促使船舶运营过程中各个层面和环节的参与者的素质都不断提高。

3.1.2 船舶运输经营市场趋于规范

在实施船舶企业化经营之前,众多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在经营过程中各自为政,其经营信誉和风险防范能力普遍不佳。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个体运输船舶往往通过规避国家法律、偷逃国家规费、伪造船舶证书证件以及非法“挂靠”经营等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营成本。其中,非法“挂靠”经营问题是导致船舶运输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整治非法“挂靠”经营行为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虽然投入较大的力量,但收效不大,没有解决根本问题。自从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将船舶“挂靠”经营界定为违法行为之后,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开始自觉地实行船舶企业化管理,船舶运输市场也日趋规范。

3.1.3 船舶运输市场行政管理更加科学

科学的船舶运输市场行政管理,是船舶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壮大的保证。通过有效的行政手段使个体船舶实行企业化经营,能最大程度地避免个体船舶在经营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侥幸心理,使公司的经营方向更加符合市场经营发展的要求,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不断提高。

3.2 消极表现

3.2.1 经营问题

(1)船舶登记经营人与实际经营人分离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个体船舶必须登记在船舶航运公司名下,而船舶航运公司应当对船舶的安全和经营承担管理责任。但是在实务中,一些船舶运输公司以出让经营资质为手段,以收取“管理费”为目的,不仅有意规避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且疏于承担安全和经营管理责任,放任个体船舶所有人的经营活动。当船舶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合同争议时,相对一方不能或难以确定相关责任人。这一结果不仅使相对一方的合法权益不能或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而且直接导致市场的混乱。

(2)安全责任不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航运公司应当对登记在其名下的个体船舶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由于船舶的实际经营仍由个体船舶所有人负责,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个体船舶所有人与船舶航运公司之间往往在事故责任的承担上相互推诿,不利于矛盾和纠纷的及时解决。

(3)安全状况难以稳定 在合法经营的形式下,仍然存在船舶登记经营人与实际经营人实质分离的现象。部分个体船舶所有人片面强调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问题,船舶运输公司又缺乏制约手段,从而形成船舶运营管理失控的局面,致使个体船舶事故隐患严重。这不仅给船舶运输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和责任,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良的影响。

(4)船舶物权管理混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船舶所有人将船舶登记在船舶航运公司名下后,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时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有的船舶航运公司由于资金方面存在困难,在向金融机构借贷过程中,以登记在公司名下的个体船舶设置抵押。在公司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抵押船舶往往被金融机构用以抵偿债务,进而形成纠纷。甚至有船舶航运公司负责人恶意以登记在公司名下的个体船舶作为抵押,在取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携款潜逃,导致个体船舶所有人和金融机构均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登记在船舶航运公司名下的个体船舶之间若发生经济纠纷,受害人往往自行留置或者申请法院扣押登记在同一公司名下的其他船舶,这也导致个体船舶所有人的船舶物权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5)船舶经营管理混乱 部分个体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虽然登记在船舶航运公司名下,但是从事具体船舶运输经营活动的仍然是个体船舶所有人。这些个体船舶所有人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往往根据经营中的不同情况,或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以船舶航运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在纠纷发生后,对于应将个体船舶所有人作为合同当事人还是应将船舶航运公司作为合同当事人的问题往往存在较大的争议。个体船舶所有人与船舶航运公司之间为了推卸责任,经常以登记经营人与实际经营人不一致为由,有意识地规避其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法律责任。这一种情况导致船舶经营管理的混乱。

3.2.2 法律问题

(1)民事主体的确定 由于登记的船舶经营人与实际的船舶经营人分离,因此在船舶的实际经营过程中,不论是发生合同纠纷还是发生侵权纠纷,相关诉讼主体的确定都存在较大的问题。合同签订的形式一般有3种:一是个体船舶所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二是个体船舶所有人以船舶航运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三是船舶航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在这3种形式的合同中,运输船舶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其实均由个体运输户完成。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是将个体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航运公司单独列为诉讼主体还是将个体船舶所有人和船舶航运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主体,在实务中存在较大的争议。侵权纠纷中的诉讼主体确定同样存在许多的法律困惑。由于船员的聘用、航行设备的配置以及与船舶航行安全相关的有关事务实际上均由个体船舶所有人具体实施,所以船舶碰撞、触损等侵权事故的直接过错均在个体船舶所有人,但事故船舶的经营人登记在船舶航运公司名下,并且船舶航运公司对船舶安全负有法律上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当将船舶航运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主体呢?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

(2)法律责任的承担 法律责任承担是指船舶在经营过程中因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导致第3人损害以后,个体船舶所有人与船舶航运公司之间对第3人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依据法律规定,责任人因过失导致其他人损害的,应当根据过错大小按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实务中,一些个体船舶所有人所有的船舶虽然将船舶运输公司登记为船舶经营人,但是船舶的实际经营行为仍由个体船舶所有人具体实施。若个体船舶所有人在经营过程中因违约或侵权行为导致第3人受损,个体船舶所有人与航运公司之间应该按过失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是应该对第3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对这一问题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做法,这给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3)债务的担保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公司所有的财产均为其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在以投资形式进行的船舶企业化经营中,船舶的登记所有人为船舶航运公司,那么登记在其名下的全部船舶是否应该成为登记在其名下的任何一艘船舶在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的担保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结果是肯定的。船舶所有人在形式上虽然登记为船舶航运公司,但船舶实际由个体船舶所有人具体经营,如果因登记在同一船舶航运公司名下的其他个体船舶产生的债务导致自己的船舶被法院扣押、拍卖,个体船舶所有人在情感上肯定难以接受,进而可能采取相应的行为妨碍法院保全措施的实施,其结果不仅有损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一些船舶航运公司恶意以登记在公司名下的船舶作为贷款抵押担保,导致被抵押的船舶被法院扣押、拍卖,对个体船舶所有人造成非常大的损害。这类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不仅增加法院的工作难度,也对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4 对策建议

4.1 完善经营管理

只有规范化的科学管理机制才能从源头上保证船舶企业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对于船舶企业化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予以解决。

首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前文述及,实务中不管是以投资形式、光船租赁形式还是以管船形式进行船舶企业化经营,绝大多数船舶航运公司并没有履行经营人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而是在签订协议、完成登记手续后,仍将船舶交付给个体运输户实际经营。船舶航运公司和个体船舶所有人在形式上执行国家有关船舶企业化管理的规定,但实际从事的是国家严令禁止的船舶“挂靠”经营行为。海事管理机关和其他相关行业的行政管理机关,不仅应对船舶企业化经营的准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还应对船舶的具体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对于恶意规避法律法规的船舶航运公司和个体船舶所有人必须进行严厉处罚,改变目前“重审批、轻管理”的非正常情况。

其次,加大对船舶航运公司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审查力度,坚决禁止不具备经营能力或者无能力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航运公司从事船舶企业化经营活动。实务中,有部分船舶航运公司的注册资产是借助有关规定通过船舶投资等形式取得的,船舶航运公司实际拥有的资产非常有限,甚至有些是“空壳”公司。一旦个体运输船舶发生债务,这些公司或是无力承担,或是故意逃避,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近年来,虽然国家在船舶航运公司的运力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一定的要求,但对于船舶航运公司自身的资产状况和经营能力并没有明确规定。当登记在船舶航运公司名下的个体运输船舶造成第3人损害时,船舶航运公司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

再次,明确安全责任的内涵,促使船舶航运公司和个体船舶所有人重视船舶航运安全,避免航行责任事故的发生。船舶的安全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船舶自身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二是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对第3人生命财产应该承担的安全义务。一般而言,专业的船舶航运公司拥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相对个体船舶所有人而言,在船舶安全管理方面具有更多的优势。如果船舶航运公司全面、认真地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就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船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4.2 明确法律责任

国外法学理论通常根据两个标准确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一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运输工具的运行具有具体的、现实的支配和控制的权利。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运输工具的运行中获得利益,包括间接利益以及基于心理感情因素发生的利益等。国内法学理论从危险责任的“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思想出发,分析让特定物品或者设施的所有人、持有人承担危险责任的理由:(1)特定企业、物品或者设施的所有人、持有人制造危险来源;(2)在某种程度上只有其所有人或者持有人能够控制这些危险;(3)获得利益者应负担责任是正义要求;(4)因危险责任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应该由商品服务的价格机能及保险制度予以分散。

从上述理论可以看出,运输船舶在经营过程中导致第3人损害时,个体船舶所有人和船舶航运公司都应作为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对因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导致的第3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首先,船舶航运公司因规避规定的经营方式而将船舶运输的风险引入社会,且通过合法的措施能够控制风险。船舶航运公司作为具有专业航运技能的运输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船舶企业化的规定,加强对运输船舶运营安全的管理,避免因自身对运输船舶营运安全管理的疏忽或懈怠而造成的经营风险危害社会。运输船舶在经营过程中导致危害社会的结果,与船舶航运公司怠于船舶的运营安全管理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次,船舶航运公司从船舶的运营中获取利润,理应承担责任。虽然这种利润是以收取管理费的形式获得的,但并不能因此限制其应该承担的对外赔偿责任。只有施行严格的赔偿责任标准,才能促使航运公司依法办事,加强对登记在其名下的个体运输船舶的安全教育和规范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其他违法行为。再次,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以船舶航运公司的名义进行实际经营时,相对于第3人,船舶航运公司承担两方面的责任:一为侵权责任,二为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产生多是疏于船舶安全管理所致,而船舶的安全管理应该由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和船舶航运公司共同承担,对于因安全管理的缺失导致的第3人损害,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和船舶航运公司应该共同承担。违约责任是基于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产生的。依据法律规定,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都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在该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船舶的实际经营活动由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实施的情况下,不能免除作为登记经营人的船舶航运公司对经营行为全程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4.3 防范船舶物权风险

实行船舶企业化经营的目的在于提高个体船舶所有人的市场生存能力,而个体船舶所有人的市场生存能力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能够灵活掌握市场行情,熟练驾驭市场规律。对于绝大多数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而言,其所有的船舶是否存在风险,不仅关系其家庭幸福,也影响到社会稳定。所以,有效规范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在船舶企业化经营过程中的船舶物权风险,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首先,不断增强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对船舶企业化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的认识。这种认识主要包括3个方面:(1)在船舶企业化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收益风险,例如在船舶的经营活动由船舶航运公司负责的情况下,个人收益的得失等;(2)对于因船舶航运公司的债务问题导致其登记在公司名下的船舶被法院依法扣押、拍卖的风险有充分的思想准备;(3)参与船舶航运公司的决策,对公司的船舶物权变动实行有效监督,防止其船舶被恶意设置抵押。

其次,不断强化各级行业主管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船舶登记制度,避免因管理上的松懈或者疏忽导致船舶物权纠纷的发生。现阶段有相当部分个体船舶所有人的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亟待提高。面对眼前的利益,他们往往有较强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并因此忽略利益背后存在的各种风险。所以,各级行业主管机关应该在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抵押权登记、船舶经营权登记、船舶租赁登记以及运输资质审查许可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服务意识,通过严格的行政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船舶物权登记中出现的可能危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为。

9.食品经营安全责任书 篇九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经营承诺如下:

一、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人员健康。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地法定证照。

三、严格执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定期查验供货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食品检验报告等证明性文件。

四、严格履行食品进销货台账义务,及时做好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经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

五、绝不购买、储存、销售“三无”食品。

六、严格自律,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严格落实食品质量管理责任,切实把食品进货关,坚决不进、不存、不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人):

10.公司生产经营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十

一、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由甲方 主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和乙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人。

二、各部门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责任人必须保证实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入库、开单、报帐、保管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责任到人,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济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料加入食品。保证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2、各责任人进行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副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腌腊食品、包装食品、食品半成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

3、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每天必须定时验收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原辅材料,严格遵守公司对食品原辅材料的质量要求。严格验收保证食品原料新鲜,蔬菜类菜品原材料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实,对味精、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加强管理,凡过期、变质、标识不清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4、店经理、厨师长、驻店会计、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报账复核等工作。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库管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善后6个月。

5、店经理、厨师长、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采购、库管、电脑输单员必须保证食品原辅材料申购、采购、验收、登记、报账、保管的流程科学、合理,完善食品原辅材料的索证索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原辅材料建档建册工作,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购进非食用性原辅材料。保证食品的安全,杜绝食品原辅材料交叉污染。

6、吧台酒水员、收银人员每天必须根据公司要求对吧台酒水、饮料、香烟、食品、收银现金做好进销存登记建册工作,针对茅台、五粮液、香烟要单独登记每一瓶的编号,登记每一条香烟的条码。吧台酒水、饮料、香烟、食品必须由公司指定的并签订供货协议的供货商供货,严禁吧台酒水员和收银人员私自购进假冒伪劣酒水、饮料、香烟、食品。

7、店经理、厨师长必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餐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对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对餐厅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培养其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真正做到各履其职,各负其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员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各部门的环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充分利用餐厅现有设施设备,保持餐饮用具洁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新菜原辅材料使用流程

如各分公司须使用新菜品原辅材料(时令蔬菜除外),都必须由公司物流部下发经签字加盖物流部鲜章的定价表准。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司推荐供应商及食品原辅材料,但是所有推荐人要由此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推荐人首先需准备好相应的资质材料及产品报公司物流部登记,当日由物流部报餐饮公司处确定,再由物流部核价经张总签字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四、责任追究

公司遵循“谁开单、谁负责;谁采买、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单、谁负责;谁报账、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本责任书以《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由于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失职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所有法律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五、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食品安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手印)后即生效。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乙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法定负责人: 店经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年 月 日 厨务部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店会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店内酒水、收银、输单第一责任人:

财务后勤经理(主管)食品安全责任人:

11.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十一

关键词:港口经营人 赔偿 责任限制 承运人

港口经营人作为港口业务的经营主体,在海运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角色,一旦发生事故其承担的责任也将是巨大的。港口经营人作为海运辅助业的经营人应否享受责任限制,以及责任限制涉及到一些细节问题,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案例导入与问题提出

1.泛洲航运有限公司诉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港口作业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①

2005年11月,案外人韩国运通运输公司将六个集装箱货物运至中国上海港。船舶靠泊于被告所属码头。依据原告的代理和被告签订的协议书内容,被告将集装箱卸下后堆放于码头堆场。后码头轮胎吊在进行集装箱卸船作业时,吊车上的集装箱底部撞击已堆放于堆场上的涉案集装箱,致两个涉案集装箱箱体受损、箱内货物损坏。原告在赔偿案外人之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向海事法院起诉被告,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

上海海事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港口作业合同关系,原告已就涉案货损先行赔付,取得代位求偿权,有权就货损的向被告提出索赔。本案货损发生是由于作为港口经营人的被告在码头作业时因操作不慎所致,货物在处于被告掌管期间遭受损失,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起诉未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也未超过《海商法》规定的九十日的追偿时效。遂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货物损失175,000美元及利息损失。

2.问题提出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港口经营人收取的装卸费只是货物价值很少的一部分,但一旦发生货物损坏,需要承担几乎全额的赔偿。在海商法中,承运人对其责任可以享受责任限制。那么港口经营人作为海上物流产业重要的参与者和辅助者,是否应该享受责任限制?如何享受责任限制呢?

二、港口经营人的含义及其经营范围

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运输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公约》,运输港站经营人是指在其业务过程中,在其控制下的某一区域内或在其有权出入或使用的某一区域内,负责接管国际运输货物,以便对这些货物从事或安排从事与运输有关服务的人。②我国《港口法》第22条第3款规定,"港口经营包括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的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的装卸、驳运、仓储的经营和港口拖轮经营等"。

从上述规定看出,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类:(1)与运输有关的货物作业服务,尤其是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从事货物的堆存、仓储、装卸、积载、平舱、隔垫和绑扎等服务;(2)为船舶提供的服务,如船舶使用港口设施、船舶拖带、船舶维修、各种给养的配备等;(3)对旅客提供候船和登、离船及对其行李的交接、搬运、装卸等服务。

三、我国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制度面临的困境

1.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制度缺乏统一性、确定性

目前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港口经营人责任制度主要模式还是参照"喜马拉雅条款"模式。而这种模式下的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制度缺乏统一性:"喜马拉雅条款"也只能解决与承运人签订港口作业合同的那部分港口经营人的责任限制问题,而无法解决所有港口经营人的责任限制问题。再者,由于"喜马拉雅条款"源于航运实践,与既存的法理存在一些冲突和障碍,如果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就会导致"喜马拉雅条款"无效而使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权利落空,并使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

2.我国航运体制改革和法律变革带来制度的不确定性

在"港航一家"的计划经济时代,港口作为承运人享受责任限制是无异议的,因为交通运输业在营业中造成的损害都可享有民事责任限制。港口体制改革后,港口经营人与承运人分离,成为了单独的经营主体。港口经营人如能证明自己是承运人的受雇人或者代理人,就可以援引《海商法》中关于责任限制的规定。但目前港口经营人的地位还处在不确定的阶段,从而导致了责任限制制度也处在不确定状态。

3.各方对于我国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制度的认识存在诸多分歧

就目前来看,交通主管部门、各海事法院以及高院对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例如广州海事法院在2004年审理的福建顶益食品有限公司诉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一案③中,认为作为港口经营人的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可以根据《海商法》之规定享有责任限制,而此案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时,广东省高院认为港口经营人、无权享有责任限制权利,应适用民法和合同法,按福建顶益公司的实际损失赔偿。

四、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限制的解决途径

鉴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性特点,港口经营人的责任限制制度不应局限在一国范围内,还需要通过国际间的合作以实现港口经营人责任制度的统一。

1、我国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制度的完善

(1) 立法途径

通过立法途径设立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港口法》制定过程中曾作了很大努力。《港口法草案》曾专设"港口经营"一章,规定港口经营人责任制度,包括责任期间、责任归责原则、赔偿责任限制及其丧失、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通知等内容。但是,这一章最终被删除。就目前看,可由国务院出台相应的法规来解决当下之急,时机成熟后可由人大进行相关的立法。

(2)司法解释途径

目前我国海商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港口经营人能否作为实际承运人享受海商法重的责任限制存在不同的理解,对于这种不同的理解,需要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进行解决。通过对《海商法》的现行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是解决目前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限制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并且面对这方面亦已存在且会越来越多的争议,这一司法解释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2、促进港口经营人责任制度的国际协调和统一

国际物流将各种运输方式整合起来,一国的港口经营人必然超越一国范围参加到国际物流链中。港口经营人的作业合同是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中的一个环节,对其法律调整也必然超越一国国内法的调整范围,法律冲突就在所难免,因此需要国际协调与统一。必须将港口经营人作为国际物流中的一个环节以及多式联运中的运输港站经营人的一种,充分考虑各种制度的衔接,以避免法律冲突。

鉴于国际普遍赋予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权的立法趋势以及我国对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权的迫切需要,应该对港口经营人的责任进行限制。就目前我国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立法现状来看,窃以为可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将港口经营人也纳入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责任限制的主体。尽快赋予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权对于平衡港口作业合同双方的利益,保障港口作业的稳步发展,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注释:

①参见:上海海事法院(2007)沪海法商初字第188号 民事判决书。

②孟琪主编:《物流法概论》(第二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版,第252页。

③参见广州海事法院 (2004)广海法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案情参见中国海事审判网 http://www.ccmt.org.cn, 2013年10月12日访问。

参考文献:

[1]司玉琢等编著:《新编海商法学》,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孟琪主编:《物流法概论》(第二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版

[3]胡正良:《试论我国港口立法中港口经营人的民事责任》,载《世界海运》1995年5月24日

12.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十二

从1982年毕业至今, 王继红一直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既有基层单位工作的实践经验, 又有集团公司管理岗位的经历。靠着“做就要做好”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追求, 刻苦地钻研, 忘我地工作, 养成了严谨认真、敬业精业的工作作风。特别是在阳煤集团跨越、快速发展过程中, 立足岗位, 勤勉履职, 为集团公司的会计业务建设和促进规范化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个人简介]

王继红, 女, 1963年出生, 山西省孝义市人, 中共党员, 硕士, 高级会计师, 高级财务管理师, 高级职业经理人。山西省国资委和阳泉市人民政府联系的高级专家。阳泉市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曾荣获2008年与2010年山西省优秀会计工作者称号, 并于2008年获得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现任阳泉煤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常务副部长。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王继红一步一个脚印、辛勤地耕耘着她挚爱的会计园地, 经历了基层单位和集团公司管理岗位的历练。她自2008年担任阳泉煤业集团公司财务处常务副处长以来, 取得了显著的工作业绩。

一、完善制度体系, 规范核算管理

在多年分管财务核算的工作中, 王继红能够准确地把握国家政策、制度的变化, 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 及时地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 立足煤炭企业实际和经济业务特点, 及时编写了《阳泉煤业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相关制度解析, 使制度顺利实施并服务于企业管理工作。

二、研究运用政策, 实现增收节支

在王继红的参与和积极推动下, 近三年来, 集团公司利用国家奖励政策, 争取煤层气补贴、税收返还和CDM收益约3.6亿元。同时, 还协助争取供暖减免税、供电综合利用减免税、科技项目所得税加计扣除等为集团公司开辟了新的利润源。此外, 在内部管理方面, 积极落实国家政策, 维护了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资金管控手段, 保障公司发展需求

王继红在资金管理上科学筹划, 保证了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通过盘点自有资金, 做到心中有数;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调剂余缺, 合理控制支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资金;开展“票据池”业务, 帮助基层单位提高支付能力;配合煤矿整合, 为投资公司提供担保, 为基层单位提供资金服务, 保证收购资金的及时到位;出台优惠政策, 通过考核和政策引导, 鼓励借款单位积极归还利息、偿还贷款, 盘活资金;组织内部清欠, 维护经济秩序, 缓解内部施工单位资金压力, 维护了公司内部经济秩序。

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全面推进素质建设

一是制定培训规划, 确立培训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 采用了“自主与外委”相结合、“公司与院校”联合的培训方式, 合理筹划培训计划。二是创造竞赛环境, 提升操作技能。王继红把业务比赛作为岗位练兵的手段, 组队参加省市及全国比赛, 促进了会计人员业务操作能力的提高。近六年来, 在各类比赛中, 公司获奖的优秀选手成为企业的业务骨干, 有11名同事走上了领导岗位, 人才建设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五、完善自身积累, 提高理论水平

近三年来, 王继红在全国、省及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 曾先后荣获各级“优秀论文奖”五次。同时, 不断加强自身学习, 为集团公司副处级以上领导和后备干部讲授财务知识, 在集团公司开展的干部上讲台活动中, 共参与培训授课12场次, 受到了学员们的普遍好评, 获得了集团公司“优秀教师标兵”称号。

六、发挥先锋带头作用, 不断提高个人修养

长期以来, 王继红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重要思想, 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在平时的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 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 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 起到了党员的表率作用。

此外, 王继红还在推进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建设及在集团公司上市、兼并等各项工作中, 按照集团公司整体部署, 指导协调内部分管工作, 联系沟通外部部门, 及时处理各种棘手难题, 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获奖感言:

13.经营部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十三

经营业户治安、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总则

为保障进入本市场的经营业户、人、财、物的安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治安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书:

二、经营业户治安、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1、进驻场内的经营业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场有关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市场做好治安、消防及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

2、市场业户应对自有的设备、货物和人身安全购买保险。市场对业户设备、货物和人身及其他们相关方面因业户自身原因及因其他客户行为或责任产生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三、治安安全

1、进驻场内的经营户及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场内的公共设施,服从市场的统一管理。

2、进驻市场的业户及业户雇用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外来务工人员证明及暂住证。

3、任何人员不准在市场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以及从事其它有碍市场正常经营的行为;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退出市场或由公安部门处理。

4、进出市场的车辆须自觉到警卫室登记并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规定将车辆规范停放,不得擅自乱停、乱放、车辆在场内不得高速行驶以确保他人的安全。

5、市场内业户应加强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业户的门窗应符合安全要求。市场内业户使用的房屋和场地中不得有危害人身安全和影响入场车辆行驶安全的障碍及器件物品。

6、市场内业户应妥善对设备或货物进行保管和看管,市场不负责市场内业户设备或货物丢失的责任。

四、消防安全

1、进驻市场内的各经营业户在场区内、仓库、停车场等重点防火部位必须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作业,在场内和仓库内发现吸烟及烟头屡教不改将按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协议清除出场。

2、对室内已安装好的用电设施、用电线路严禁私自乱扯乱拉,不得违禁使用煤炉和禁用电器,必须做到人走电源断开,火灭人走,责任到人,避免火灾发生,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按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运输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进入市场;严禁将普通货物与私自带进易燃物品、违规物品混放。对于不报、隐报、瞒报、市场方有权对责任人按市场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安全事故者,责任人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4、各经营业户的办公用房、自用仓库均应统一布置配备消防器材,费用自行承担。消防器材必须摆放在指定位置,必须确保消防器材的齐全有效,各经营业户须自觉接受统一管理,保管好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设施。任何人员、车辆严禁占 1

用和堵塞消防通道及消防间距道。

5、进出市场的车辆必须遵守规定,在夜间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并将车辆的电源闸拉下,保留消防通道,车上自备的消防器材必须有效好用,严禁在市场内用明火烤车。

6、进驻市场的经营业户应投保货物综合财产险(包括失火险)经营业户承诺:在设备使用及货物装卸时派专人在现场,防止发生火灾,并对所属设备、货物和人身及其他相关方面因自燃原因和客户原因产生的火灾等引起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追究其他业户因行为或责任产生的火灾等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责任,市场方不承担责任。

五、安全生产

1、进驻市场业户及雇用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使用机械、设备人员须经市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野蛮装卸。

2、业户对所谬的工作人员、装卸人员等,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生产的专题教育,对所经营货物的性质、操作规程、治安消防制度等进行系统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

3、业户使用的机械、设备等工具,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合格证书。严禁使用简易、私自改装、未有合格证书的机械、设备,以确保安全生产。

4、装卸车辆、货物时,禁止超载、超限车辆进入园区且要留有一定的间距,注意观察、避让行人,轻装轻卸,文明生产,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装卸,要严格执行货物所要求的操作规程,使用特种车辆运输,规范装卸要领,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以上关于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定关系到业户自身、其他客户和市场整体的安全问题,业户经阅读和学习市场各项管理规定,已知晓上述各方面应注意事项,并承诺遵守物流城管理规定,制定各项业户本身的具体规定,按管理要求从事各项业务活动,防止事故发生,发现问题按过错承担责任。

物流有限公司(签章)业户(签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14.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经营户)

为了加强经营户及本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1、甲方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甲方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本市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本市场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经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有关部门。

2、甲方必须对本市场包括消防器材在内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有效。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甲方应加强防火措施,按规定配备足量、有效消防器材,并放置于容易取到的位置。

4、乙方从业人员应具有消防安全知识和初期灭火能力,并自行开展安全自查自检,乙方对租赁经营、仓储等区域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乙方引起的火灾、爆炸、中毒及其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事故负全面责任。

5、乙方承诺并遵守以下政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并对不符合以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1)严禁擅自挪用、损坏公共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2)严禁擅自动用消防水源,占用、遮挡、堵塞防火栓;(3)严禁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4)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5)禁止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变质物品。(6)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严禁事宜大功率电器;(7)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8)从事电业、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动火作业前,应提前向市场方出示相关的审批文件;(9)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技术规定;(10)自行做好电器产品安全性能维护,按规定定期检修;(11)禁止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做饭,禁止在市场内存在“三合一”等住宿行为。

6、甲方工作人员可组织、协助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经营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开具的消防问题处理意见的,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按市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向上级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名之日起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年**月**日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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