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协外购管理制度

2024-06-15

企业外协外购管理制度(精选2篇)

1.企业外协外购管理制度 篇一

北京京仪海福尔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供方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我厂产品质量的要求,并在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过程中,对其质量加以有效的控制。

二、适用范围

(一)产品生产所需各种原辅材料。

(二)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三)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四)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三、检验准则和方式方法

企业根据产品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划分为关键零部件和非关键零部件,其中关键零部件执行100%检验,非关键零部件采用抽样方法,依据国标GB/T2828.1——2003/ISO2895-1:1999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执行。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具体检验内容依据《物资分类检验方式及标准》执行。

四、职责

(一)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三类:A类(关键产品)、B类(主要产品)、C类(一般产品)。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文件由采购部人员制订,三类零部件的供方均由采购部门确定。

(二)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检验,合格供方的控制评价及更新由制造部协助负责。

五、工作流程

(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物资进厂,必须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定点单位采购并签订供货合同,确保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的技术要求;如非合格供应商需采购部填写《非定点合格供方购物申请单》其中A类物资需上级主管审批,B、C类由部门主管批准,以上完成后由采购人员开具一式三份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送交技术质量部。

(二)技术质量部专职检验员依据《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交验单》上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产品图纸、国家和企业标准及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或检验规程和供方提供的材质单对送检的物资零部件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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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将开具《外协、外购件检验记录》,确认合格后在《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上签字,由送检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四)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质量若发现问题,需返修或报废,技术质量部出具《不合格处置申请单》,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方联系处理。

(五)对本企业暂不具备检验手段的原材料及零部件、辅料或其它有材质要求的产品,可以定点合格供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有特殊要求或必须进行理化检验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验证。

(六)当有顾客自行提供某一配套产品或部分产品时,顾客方应同时提供该产品检验标准和要求,检验员依据顾客方提供的标准和要求对产品实施验证。对我厂无证实能力的检验项目,要求顾客提供证实材料证明或确认免除该检验项目,并以此作为验证依据。

六、对合格供方的控制与更新

(一)对合格供方,依据质量记录,运用统计方法,对供货情况进行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报告会,评价供货情况,对供货已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供方,即重新进行评价或调整合格供方。

(二)及时掌握供方生产条件的重要变更,如发现变更,已影响供货质量或交货期,即重新进行评价或调整合格供方。

(三)对外协零部件交货的动态及质量保证动态情况随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相关文件

《过程、产品和环境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不合格控制程序》

《物资分类检验方式及标准》

《合格供应商名录》

八、相关记录

《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HIFOR-JL-76)《外协、外购件检验记录》(HIFOR-JL-114)《不合格处置申请单》(HIFOR-JL-132)《非定点合格供方购物申请单》(HIFOR-JL-75)

2.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篇二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编号:YXNY-SQ-QCI-04-2012(1.1)保存期3年

一.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有限公司生产所涉及的钣焊件、铸造件、机加工件及企业自行提供图样,技术要求的标准件等外协产品的检验。二. 目的

为了对入厂外协件进行有效地质量控制,防止未经检验、未经验证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和加工,以确保入厂外协、外购件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公司产品的质量要求,特别制定本规范。三. 检验规则

物品进厂检验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序之一,各有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把关,凡未经进厂质量检验或进厂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外购产品一律不得入库,更不能擅自使用。3.1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说明

3.1.1 物品进厂检验的依据依照外协、外购物品的技术标准(由技术部负责提供)、工艺文件等相关资料。

3.1.2 外协、外购产品由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单、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要求、质量应具备的文件。

3.1.3 没有质量证明文件的外协、外购产品,采购部门必须与技术、1 / 4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品质等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在取得相应的质量文件后才能交检,否则不予检验。

3.1.4 对产品品质性能及使用安全性将产生较大影响的入厂检验外协件:机体、扭力臂、行星架、行星轴、扭力臂销轴,进行全检。3.1.5 首次签订合同意向的供方生产的外协、外购件进行全检。3.1.6 技术质量部门应做好质量检验记录,并将各种质量合格资料收存归档,保证其完整性,可追溯性和检索性。3.2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程序

· 外协件入场后,由采购部门人员填写《报检单》(一式三份)向技术质量部检验人员进行报检,报检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报检时,由采购部门将质量证明书及技术要求的相关的材质、热处理硬度等报告提交检验人员审核。

·凡没有生产厂家检验合格证明书及有关质量凭证的产品、标识不符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其他质量凭证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员不予受理,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若有特殊情况,应由采购部提出书面申请,报管理者批准后,方可进厂检验。

·原始凭证审核合格后或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检验人员应立即按照“外协、外购件进厂检验说明、要求”并依据本公司产品设计样图、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或技术条件及合同规定进行检验,采购部应予以配合。检验人员做好检验记录。

·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在报检单上签署检验结果,并由采购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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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管人员负责验收,入库。3.3 外协、外购零件的检查要求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3.3.1钣焊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进行焊接。焊接件进厂时需做到无焊渣、无黑皮、无焊缝遗漏,保证工件的平整及垂直度。3.3.2铸造件:表面无明显缺陷,砂眼、气孔、缩松等现象。加工面无锈蚀、铁屑、油污等现象。根据图纸技术要求,厂家必须提供试块、材质报告、探伤报告、三坐标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

3.3.3加工件:严格按图纸、工艺技术要求加工,厂家必须提供其产品的加工检测材料证明,热处理硬度报告。加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的磕碰、划伤,螺纹孔内不得有油污、铁屑、锈蚀等现象。3.3.4标准件:由厂家提供产品合格的材料证明及检测报告。对M24以上的螺栓提供等级报告,物理材料报告。定位销必须提供材料检测热处理硬度的报告。

3.4 对于批量较大、数量较多的通用型外协件:螺栓、固定销、螺母、挡圈可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采用不低于20%的抽样方案进行检验。

3.5 对于需经组装后,运行过程中才能有检验结果的外协件的减压项目(承载永久变形量的检验、密封胶圈的耐侯性及使用寿命的检验),可于一定的期限内,根据使用情况做出阶段性检验。3.6对于生产急需,单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协件,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评价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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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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