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真题宪法(共8篇)
1.司法考试真题宪法 篇一
2002-2008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09年)
17.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始于下列哪一部宪法?()
A.1958年法国宪法
B.1787年美国宪法
C.1799年法国宪法
D.1908年苏俄宪法
18.关于专门人民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19.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
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C.“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
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
2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21.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
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
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22.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23.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
(2008年)
12.关于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
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 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
D.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
14.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
15.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范围调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B.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C.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D.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16.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一项职务可由特区非永久性居民担任?
A.行政长官
B.政府主要官员
C.立法会议员
D.法院法官
17.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8.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对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经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议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提议,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B.经调查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可以作为调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调查工作
C.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D.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
(2008年·四川)
11.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公民安娜认为,其州议会颁布的关于禁止黑人进入白人学校学习的法律违反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根据美国法律,安娜应该向下列哪一法院起诉?
A.联邦最高法院
B.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地区法院
C.佐治亚州地区法院
D.联邦权利申诉法院
12.下列哪一选项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分类标准?
A.宪法文件的有无
B.制定主体的特定性
C.制定程序的严格与否
D.宪法典的有无
1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国务院总理
B.国家副主席
C.军委副主席
D.国务院副总理
14.下列法律中,哪一部不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5.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根据选举法,该委员会受下列哪一机构的领导?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
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D.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
16.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矿藏和水流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B.在直接选举中,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以前公布
C.货币发行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之一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中央军委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17.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审议立法议案的法定通过人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B.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C.法律的制定,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D.法律的制定,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关于《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我国宪法适用于一切拥有中国国籍的人
B.对于因出生取得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C.侨居在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
D.宪法也同等地适用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2007年)
14.根据宪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实行的是哪种归责原则?
A.过错原则
B.无过错原则
C.违法原则
D.违法原则为主,过错原则为辅
1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决定特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决定特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特赦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赦
D.决定特赦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的专有职权
16.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多项职权,但下列哪一职权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
17.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8.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村规民约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批准生效
B.村民会议有权制定村规民约,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C.村规民约由村民会议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D.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制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19.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从事下列哪一行为?
A.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制定具有民族特点的政府规章
C.自行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D.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20.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不服行政法院裁决者,可向终审法院上诉
(2006年)
3.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哪种处理办法是正确的?
A.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该地方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适用部门规章
C.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决定
D.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8.一般说来,规定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应是宪法基本内容的两个方面。下列哪一部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A.1918年的《苏俄宪法》
B.1789年的《美国宪法》
C.1791年的《法国宪法》
D.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9.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关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休,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
D.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10.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下列哪一部宪法是协定宪法?
A.1830年法国宪法
B.1779年美国《邦联条例》
C.1889年日本宪法
D.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11.“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论断是由下列哪一部宪法文件予以明文规定的?
A.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
B.1776年的北美《独立宣言》
C.1688年的英国《权利法案》
D.1918年的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
12.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D.县人民政府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是由哪一机关批准生效的?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家主席
14.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A.出生地主义原则
B.血统主义原则
C.国籍
D.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2005年)
8.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0.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哪一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
A.国家副主席
B.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国务院副总理
11.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12.人民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B.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代表,终止代表资格
C.因违法受劳动教养处分一年以上的代表,暂时停止代表资格
D.因故一年内不能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暂时停止代表资格
13.关于宪法规范的特性,下列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A.根本性
B.原则性
C.无制裁性
D.相对稳定性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A.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D.辖区内有自治州、自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
(2004年)
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审计机关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9.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D.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10.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11.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A.宣布甲、乙当选
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1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13.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进行处罚的依据是国务院某部制定的一个行政规章,原告认为该规章违反了有关法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章?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14.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2003年)
9.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法规“批准”生效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A.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省、直辖市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D.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10.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
11.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2002年)
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无权进行行政区划
B.有权进行行政区划的部门,也就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C.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有权处理行政区划问题
D主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部门,也是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处理决定机关。
6.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
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
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居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7.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下列关于宪法附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
B.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C.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
D.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二、多项选择题:
(2009年)
60.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
B.1982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的全面修改
C.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
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
61.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监督法》规定?()
A.县长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的撤职案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
C.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D.撤职案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62.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立法法》规定?()
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
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63.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
A.国家财政体制下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由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B.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但预备费在预算中不得高于一般地区
C.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并须分别报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D.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64.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A.罢免权
B.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C.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D.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65.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国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B.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D.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008年)
60.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侵犯公民住宅的行为?
A.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B.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C.非法买卖公民住宅
D.非法出租公民住宅
61.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C.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D.乡、民族乡、镇设立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6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动员和紧急状态的决定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总动员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C.国务院有权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D.国务院有权决定局部动员
63.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
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D.三十名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名
6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司法解释与法律相抵触,而有关解释机关不予修改或废止的,法律委员会和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依法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可以决定撤销该司法解释
B.可以提出要求作出司法解释的机关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
C.可以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的议案
D.将该司法解释发回,发回后立即失效,但失效不具有溯及力
65.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员是国务院组成人员?
A.外交部副部长
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C.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D.审计署审计长
(2008年·四川)
60.根据《宪法》的规定,无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即可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A.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C.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D.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61.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B.会议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执行主席
C.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就国家生活和国计民生的任何问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D.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由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审议
62.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政治自由?
A.言论自由
B.出版自由
C.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63.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人格尊严?
A.公民的姓名权
B.公民的肖像权
C.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D.公民的荣誉权
64.《选举法》以专章规定了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的措施。关于代表的罢免,下列哪些选项符合《选举法》的规定?
A.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B.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将决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C.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D.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成员2/3多数通过
65.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应当遵守下列哪些规定?
A.必须有负责人
B.必须在举行日期的5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
C.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参加任何集会、游行、示威
(2007年)
59.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
A.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
B.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D.宪法判例
60.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下列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中,哪些不属于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的权利?
A.受教育权
B.财产权
C.继承权
D.劳动权
61.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B.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
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通过原法案,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协商不成的,行政长官有权再次解散立法会
6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C.1993年我国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进了宪法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权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63.根据1954年宪法和现行宪法有关立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B.现行宪法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C.1954年宪法没有授予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
D.现行宪法则明确规定了国务院有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
6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B.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C.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写进宪法
D.1988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出租或者转让
(2006年)
57.当代宪法呈现出多种发展趋势,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宪法在配置国家权力方面的发展趋势?
A.行政权力扩大
B.中央权力扩大
C.议会主权
D.地方自治
58.关于省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的任免,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
B.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C.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D.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免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2条、第20条分别对宪法第10条第4款、第3款进行了修改。关于这些修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明确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B.确认了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支配权力
C.明令禁止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D.明确了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公共目的和补偿义务
6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某市市长的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某县为了大力发展科技,请市政府选派1名博士来挂职担任科技副县长。有人提出,副县长应通过人大选举。市长答复:县长需要通过选举产生,而副县长可以由上级委派
B.某县刚被确定为民族自治县,市长指示: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院长和检察长应当更换为自治民族的公民
C.某县地域宽广,为了便于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县政府请示市政府:拟设立5个区公所,分别管辖所属的30余个乡镇。市长答复:此事经县人大通过即可
D.市长指示:为了提高村民委员会整体素质,市里抽调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61.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
B.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62.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是宪法实施保障体制的重要形式。有关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专门机关负责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
B.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是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体制的两种主要形式
C.我国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专门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最早提出设立宪法法院的是奥地利规范法学派代表人物汉斯·凯尔森
(2005年)
57.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哪些机构?
A.专门委员会
B.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C.审计机关
D.区公所
58.根据200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下列有关国家对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实行的政策的文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
B.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C.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D.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59.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准备在一次会议中审议以下事项,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事项符合该委员会的权限范围?
A.撤销本市人民政府的一项不适当的决议
B.撤销本市某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不适当的决议
C.责成本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一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D.罢免犯受贿罪的陈某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6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61.选民王某,35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民代表的选举。王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14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1票。根据上述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仅以电话通知受托人的方式,尚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
B.王某必须同时以电话通知受托人和村民委员会,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
C.王某以电话委托他人投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D.王某不能电话委托儿子投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
6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
B.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以附带性审查为主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
(2004年)
54.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但不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C.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可以溯及既往
D.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55.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居民享有下列哪些自由?
A.言论、新闻、出版自由
B.通讯自由
C.移居其他国家和出入境的自由
D.公开传教的自由
56.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澳门特别行政区依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B.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的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C.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参加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
57.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符合宪法的规定?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58.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下列关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
B.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状况决定的 C.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实行民族自治
D.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003年)
40.我国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些方面的内容?
A.明确把“坚持改革开放”写进宪法
B.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C.明确把“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写进宪法
D.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3年改成5年
41.依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B.不服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C.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经济、财政等事项
D.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
42.某村开始了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推选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你认为下列四位村民中哪几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A.李小波,刚过完17岁生日,初中毕业后成为家里的主要劳力,田里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可其父亲素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去年偷了吕家的一条黄牛被处罚
B.刘光华,23岁,为人忠厚,写得一手好字。但跟着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C.周秋兰,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化
D.丁长生,原为村里的民办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后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43.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教育了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乡村干部的行为侵犯了刘某作为公民的哪些宪法权利?
A.人身自由
B.住宅不受侵犯
C.受教育的权利
D.人格尊严
44.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推荐?
A.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
B.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
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45.下列有关宪法与宪政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B.近代的宪法与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C.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D.近代的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46.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项原则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A.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B.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C.在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方面,实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和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D.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实行集体负责制
(2002年)
38.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C.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
D.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39.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宪法作了重要修改,下列哪些内容是这一修正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A.明确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宪法
B.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
C.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D.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40,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可以在选举日回其原选区参加投票?
A.冯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还差1个月期满
B.马某,被刑事拘留15天,已执行2天
C.王某,被判劳动教养3年,已执行1年
D.汪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已执行刑罚5年
41.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
42.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43.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国务院的质询案
B.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质询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质询案
D.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无权提出对国家主席的质询案
44.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
A.书面提出议案
B.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C.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 D.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9年)
93.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大从本级人大代表中选出
B.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持乡镇人大会议
C.乡镇人大主席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D.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
94.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人大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C.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
D.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2008年)
9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B.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本上一阶段预算的执行情况
C.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资金需要调减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D.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
9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
B.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C.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D.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2008年·四川)
93.关于国家机关的职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B.国务院有权批准自治州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C.省人民政府有权决定民族乡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D.国家主席有权决定特赦
9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某县共有人大代表500名,经其中的101名代表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B.某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该市某一失职的中级法院院长
C.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认为地方性法规同法律相抵触,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2007年)
93.某省人大常务委员会认为一项法律的个别条款在适用上存在某些困难,并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该省人大常委会正确的做法是:
A.对该条款直接作出法律解释
B.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
C.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条款作出司法解释
D.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该条款作出法律解释
(2006年)
93.某县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人民政府。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何种做法是错误的?
A.李某被人民代表联名提名为县长候选人,但大会主席团认为李某已连任两届县长,不能再担任新一届政府的县长,决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B.王某被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为县长后,提名张某为副县长候选人
C.县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根据本县经济不发达的实际情况,不设立交通局、商业局和审计局
D.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授权新一届县政府决定本县预算的变更
(2005年)
94.下列有关中国宪法发展史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B.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C.1982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三部宪法
D.《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2004年)
84.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85.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A.用户电话详单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
B.县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C.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有义务保护通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县人民法院有权检查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2003年)
86.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何种选项属于需要作出改变或者撤销决定的情形?
A.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B.国务院对市、县、乡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C.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D.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7.黄某系全国人大代表,因正常履行职务受到诬陷,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
B.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
C.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D.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
(2002年)
85.下列有关宪法的指引作用的表述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宪法指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B.宪法指引的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C.宪法指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
D.宪法的指引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
86.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高先生可以当选?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35人,高获得选票6831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41人,高获得选票3421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43人,高获得选票6749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85人,高获得选票13073张
87.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
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
B.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
C.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
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
88.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B.国务院有权决定自治州的设立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有权决定民族乡的设立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大赦
2.司法考试真题宪法 篇二
一、为什么司法化是我国宪法实施的必然趋势
(一) 我国宪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践问题
首先, 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没有具体法律来落实。近年来我国宪法在实施的过程中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新问题, 宪法所保护的公民权利在不同方面受到了来自私权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侵犯, 比如教育权、劳动权、平等权等等。而目前我国的现状是, 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了, 但是都缺乏实际的救济方式。我们所面临的涉及公民权利的宪法保护等问题, 都是到了迫切需要探讨的时候了。
其次, 宪法不是法院裁判案件的直接法律。我国宪法与外国宪法的最大区别是, 外国的宪法大多有适用性, 不仅因为他们有专门的机构来构建司法化体系, 还因为法官有解释宪法的权力;而我国宪法在法院却不具有直接司法适用性, 法院在裁判案件时援引的这些法律法规都是依照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制定的, 实际的适用性很低, 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间接地适用宪法, 另外, 我国宪法解释权归属全国人大常委会, 我国的法官无权解释宪法, 更无权直接适用宪法条文。
再次, 宪法与其他法相比, 具有最强的政治性。这是由宪法的内容所决定的, 过去的宪法的强烈政治色彩使得它们缺乏了最基本的功能, 因为宪法与政治的界限在于宪法的法的属性, 宪法有一个区别于政治的特性——法律性, 但在司法实践中的宪法没有产生实际的法律效力。因而宪法司法化的提出可以针对我国的宪政实践, 可以转变我们以前忽视和淡化宪法法律性的错误观念, 这也正是我们中国法治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 只有通过司法化的途径才能实现
首先, 中国有很多严重的歧视现象, 如果只是靠普通立法进行解释来保障公民具体的权利, 是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 所以当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使在通过其他诉讼手段仍不能得到维护时, 需要启动宪法保护机制作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最后救济, 从被动受侵害转化为主动寻求救济是宪法司法化想要实现的目标。
其次, 在我国的法治进程中, 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是完善我国人权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的政治社会发展过程正好与西方相反:先从保护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开始, 建立保护私权上的宪法诉讼机制, 把宪法实施起来, 把宪法的权威建立起来, 有条件的时候再建立像德韩那样专门的健全的违宪审查机制, 这样才是一条更为切实可行的中国宪法实施之路。
再次, 一旦在广大民众内心没有形成一个强烈的宪政意识, 那将是我国实现宪法司法化进程的一个巨大障碍。因此宪法的司法化能改变人们以往对于宪法的认识, 从而提高宪法的权威。
二、宪法在我国实施司法化是可行的
(一) 实践方面
宪法其实是具有可诉性的, 如:以人格权和隐私权受侵害提起的针对媒体和作者的名誉权诉讼——1998年上海女大学生钱某诉屈臣氏超市搜身案, 它涉及宪法上的平等权;学校管理中的权力与公民受教育权的冲突——刘燕文诉北京大学学生评定委员会案等, 其实我国的宪法司法化是具有可操作基础的, 体现为:宪法解决私权冲突一方面是解决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受侵害方面的, 这是宪法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诉讼的地方, 也是公民最难寻求到有效救济的地方;另一方面是保护公民免受国家机关滥用宪法赋予的权力导致的侵害, 因为目前此类纠纷只有靠有关部门自己去纠正问题才能解决, 这样的救济途径显然是不利于在法律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的公民。
(二) 理论方面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就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保证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目标得以实现。宪法司法化是宪政的基本要素之一, 没有宪法司法化制度就不能很好地贯彻实施宪法, 就难以实现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另外, 权利观念的形成是指与宪政相适应的文化的建立, 是宪法能够存续下去的基础。我国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大部分民事案件发生在公民之间而且多为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 而八十年代以后发生在企业之间或公民与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越来越多, 这体现了近年来人们通过诉讼实现权利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权利观念己经初步形成。
三、宪法司法化对我国的宪法实施具有现实意义
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不论是设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平行的宪法委员会, 还是设立专门委员会性质的宪法委员会, 或是设立工作委员会性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 都是为了使公民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 或者是在用尽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手段之后, 能得到宪法层面上得到司法救济, 这是宪法司法化的根本构想。
所以根据我国的现实状况, 只要能使宪政司法救济落到实处, 不管这个机构叫宪法法院, 或者是叫宪法委员会, 只要能实现法律监督, 而且最具有现实可行性, 并且在实现司法化的过程中, 为了使宪政司法救济落到实处, 就必须把宪法作为法来适用, 建立具体的程序来保证宪法诉讼的实现, 通过适当的机构来解决问题, 从长远来看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四、结语
为更好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的权力得到有效的约束、维护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必须让宪法像其他法律一样进入司法程序, 作为裁判的法律依据, 通过宪法司法化才能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参考文献
[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2]韩大元.以 (宪法) 第126条为基础寻求宪法适用的共识[J].法学, 2009 (3) .
[3]严音莉.论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现[J].法制与社会, 2010, (11) .
[4]陆平辉.宪法权利司法救济的理念、模式与借鉴[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3.论我国宪法司法化路径 篇三
关键词:宪法;司法化;路径
一、宪法的司法化研究
要研究中国宪法的实施有必要借鉴西方宪法国家的历史经验。西方宪法实施大致经历了国家立法违宪审查、“政府行为”的违宪监督、公民宪法上公权利的保护、公民宪法上的私权实行司法救济四个过程。这一过程可以看成是一个由虚到实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宪法走向到宪政的过程。西方国家的宪法实施之路告诉我们司法化是宪法实施的要途,宪法的司法性会越来越强。
从宪政史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权利保护的需求,宪法从最初单纯的违宪审查、监督平衡国家机关的一种权力发展成为一个能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广泛司法化的保护,并进一步深入到对公民宪法的私权进行救济的层面上。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对于宪法保障实施的两大机制宪法司法化和私法化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宪法能否司法化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宪法的实施路径,以及如何推进宪政建设这一重要理论思想。宪法司法化的问题曾一直被人们所忽略,认为宪法司法化与我国宪政体制并不相符。而齐玉玲案件中关于最高法院对法院能适用宪法的解释将宪法司法化的问题正式提了出来,但关于宪法司法化如何走向实践的理论问题并能得到有效解决,因而我们有必要在借鉴西方国家宪法实施路径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宪法司法化做更深入的研究。
二、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1.什么是宪法的司法化
目前关于宪法司法化的解释有两种观念,第一种认为:宪法可以同其他法律法规一样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而进入司法程序,并在裁判文书中能够加以援引。第二种观念认为:所谓的宪法司法化并不是将宪法直接当作普通法律来判案,而是根据宪法来审查法律是否存在违宪的违宪审查。这种观念将宪法司法化等同于了违宪审查,或者说是认为宪法司法化包含了违宪审查。其实宪法的司法化说明的无非就是“违宪审查”和“司法判断”两方面的意义。违宪审查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解决法律与宪法相冲突的违宪问题也是涉及宪政中确立国家权力结构的根本问题。而“司法判断”就是说法院将宪法如同法律一样作为司法判断的依据。
2.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我国宪法实施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宪法司法化是切实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在党召开“十五大”和“十六大”的会议中,曾先后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目标和党要依法执政的要求,这两个要求中所重点强调的正是“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当然了,如果我们只是将宪法的实施工作单纯停留在口号上,是无法让宪法合理进入司法程序的,那么社会的稳定和竞技的发展也就得不到根本的法律保障。第二,宪法司法化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迫切需要。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基于公民人权保障需要的内容上,宪法的涉及的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与人们生活需要联系得更加密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民的权利已经越来越多的表现在了私法的领域,针对这一点,宪法在修正过程中特意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让我国宪法在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同时,真正能适用于百姓,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第三,宪法司法化是人们法院的神圣职责所在。人民法院作为国际的审判机关在审判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时,有必要对其予以追究。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出来有维护宪法尊严的以为外,还需要更全面的保障宪法的职责。而宪法司法化的实施就是宪法在司法领域里最直接和最根本的体现。第四,宪法司法化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得以保障和实施的重要条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也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虽说是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宪法是法,也就是说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若是没有司法机关通过审判活动作保障和继承的法律效力,那它就成立一纸空文。因而,要想让宪法实现最高法律效力就应该让宪法在司法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五,宪法司法化是法官职业品德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其实就是说,法官对宪法的忠诚和遵守体现在自身的审判工作中,能够在面临普通法律缺乏相关判决依据的时候,合理大胆的适用宪法来进行审理。
三、对我国司法化路径的思考
宪法司法化可以说已经不再属于简单的理论命题,而是当代世界各国在立法和司法领域的一个发展趋势和体现重要现实意义的实践活动。在我国当前的体制和国情下,想要实行宪法司法化,需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解决法院在进行审查违宪的时候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现的冲突。根据宪法的实施制度可以得出,违宪审查其实与违宪诉讼是两种可以区别的制度,我们在理论上将违宪监督与宪法诉讼划分开,就能在审查宪法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时候仍由全国的、人大常委会实施,而涉及公民宪法权利的其他纠纷问题时就通过采取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也就是说法院只需要对公民宪法权利冲突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实施裁决,而不干涉法律法规的违宪审查。二是,最高法院能否对宪法进行解释的问题。因为宪法中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具有宪法的解释权,所以成为了宪法司法化中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用将宪法解释划分为宪法的立宪解释和具体适用解释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是宪法的立宪解释权,而最高法院则行使的是宪法的具体适用解释。这样一来就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理论问题。
在宪法的司法化路径的探索道路中,还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在实施过程中,除了借鉴西方国家的优秀经验外,还需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其中,必须明确的一点就是宪法司法化能帮助宪法实现整个法律体系的统一,而只有宪法这个根本大法能够真正适用于具体案件审理的时候,社会法制化的要求才能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蔡定剑.关于什么是宪法[J].中外法学,2002
[2]张千帆.认真对待宪法—论宪政审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中外法学,2001
[3]韩大元.论宪法解释程序中的合宪性推定原则[J].政法论坛,2003
4.司法考试真题宪法 篇四
人大法学考研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真题(91—09)
1991年(中国宪法研究方向)
一、名词解释
1、国家结构
2、比例代表制
3、一元君主制
4、庇护权
5、宪法监督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民主集中制
8、三权分立
9、公民、国家、人民
二、填空
1、我国爱国统一战线包括()者、()者和()者。
2、中央军委对()和()负责。
3、我国的经济特区目前有()。
4、法国现行宪法是()年通过的。
5、世界上最早的宪法是()国的宪法。
三、判断题
1、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本质必然是一个,即无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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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我国选举规定,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的选举实行举手表决。()
4、我国国家元首的职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行使的。()
5、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是指自满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
四、选择填空
1、我国的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负责。
①本级人民政府②上一级审计机关③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①国家机关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③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3、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等方面全面发展。①德育、智育、体育②德、智、体③品德、智力、体质
4、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①四年②三年③二年
5、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①人民代表大会代表②人大常委会③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五、论述题
1、试述我国1982年宪法的主要特点。
2、试述我国游行、示威法的基本内容。
1992年(宪法方向)
一、为什么“三权分立”制度不适用我国?
二、宪法规范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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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哪些国家机关实行合议制?哪些国家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为什么?
四、我国为什么提出“一国两制”方针?有什么好处?
五、马克思主义人权的概念与资产阶级人权概念有什么不同?
1993年(中国宪法方向)
一、何谓宪法性文件?何谓宪法解释?何谓宪法惯例?你对这些概念在我国的实践中有什么看法?
二、我国如何监督宪法实施?西方国家通常如何监督宪法实施?
三、试分析我国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你对于有关这方面的全过程有什么评论?
1994年
一、名词解释
1、人民民主专政
2、人民代表大会制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特别行政区制度
5、总理负责制
二、简答
1、自1954年迄今,我国宪法经历了几次修改?最近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我国现行宪法中有哪些保障宪法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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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体与政体的相互关系如何?
4、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如何?
5、美国联邦政府三机关之间是如何制约的?
三、论述
1、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2、论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中的表现。
1995年
一、名词解释
1、人民代表大会制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特别行政区
4、地方性法规
5、比例代表制
二、简答
1、试述宪法的法律特征。
2、试述宪法规范的特点。
3、试述违宪审查制度中美国型与德国型的基本区别。
4、试述现行宪法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设的主要表现。
5、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论述
论宪法与人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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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一、名词解释
1、宪法结构
2、魏玛宪法
3、基本法律
4、罢免权
5、言论负责权 二简答题
1、试述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相互关系。
2、试述我国选举法关于预选制的规定及其意义。
3、宪法解释有哪些分类?
4、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利益调整功能。
5、我国的国务院总理负责制有哪些特点?
三、论述
试述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相互关系。
1997年
一、名词解释
1、国家制度
2、宪法惯例
3、国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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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举单位
5、半总统制
二、简答题
1、试述宪法的地位。
2、试述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3、宪法修改有哪些方式。
4、试述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5、试述特别行政区与一般行政区的共性和特性。
三、论述题
论宪法与港澳基本法的关系。
1998年
一、名词解释
1、宪法解释
2、宪法结构
3、国家行为
4、政治自由
5、倒阁权
二、简答题
1、试述宪法序言的法律效力。
2、试述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3、试比较民族自治地方与特别行政区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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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述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
5、试比较总统制国家和议会内阁制国家行政与立法的关系。
三、论述
论宪法与依法治国。
1999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一、名词解释
1、特别行政区
2、人民代表言论免责权
3、地方性法规
4、宪法惯例
5、地域代表制
二、简答题
1、我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及宪法规定的国家宗教政策的主要内容。
2、全国人大专门委会员的性质和任务。
3、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人员构成特点。
4、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
5、不成文宪法的特点及构成。
三、论述
论宪法监督制度。
2000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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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宪法解释
2、宪法委员会
3、差额选举
4、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补偿
二、简答题
1、试述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2、试述受教育权的主要特征和内容。
3、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主要内容。
三、论述题
1、试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的解释谈谈基本法解释权的分配。
2、试述宪法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
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试题
一、名词解释
1、罢免权
2、立法权
3、宪法关系
4、行政复议
5、行政强制
二、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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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2、简述宪法解释权与宪法修改权的关系。
3、简述平等权的内涵。
4、简述美国总统选举的基本程序。
5、简述宪法与行政的联系和区别。
三、论述题
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试题
一、名词解释
1、立宪主义
2、出版自由
3、宪法诉讼
4、行政征收
5、行政裁决
二、简答题
1、宪法规范的结构及种类。
2、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3、港澳基本法的保障体制。
4、抽象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查程序。
5、西方国家规范表达自由的基本原则。
三、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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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陈晓琪冒用同学齐玉苓的姓名上学并参加工作,遂引发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13日就此案作出批复:“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该批复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有人认为,此判“违反了我国宪法”。
请就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判决审理依据的适用发表看法。
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试题
一、名词解释
1、民族自治权
2、表达自由
3、看守内阁
4、行政优益权
5、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二、简答
1、简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程序。
2、简述近代宪法产生以来在内容上发展的基本标志。
3、简述议会制下一会与内阁的相互关系。
4、简述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三、论述
1、论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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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行政听政的意义。
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考研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立宪主义
2、宪法判例
3、住宅安全权
4、财产权
5、即时强制
6、行政立法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简述宪法制定权的界限。
2、简述美国宪法分权与制衡原则的表现。
3、简述宪法解释的基本功能。
4、简述宪法修改的限制。
5、简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论述(共70分)
1、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救济。(40分)
2、论行政行为的效力。(30分)
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考研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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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政
2、司法审查
3、生命权
4、宪法关系
5、行政补偿
二、简答(每题15分,共60分)
1、简述我国宪法修正案关于私有财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2、简述我国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的基本内涵。3、简述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4、简述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
三、论述(共70分)
1、论我国现行宪法修改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40分)2、论我国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及其意义。(30分)
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考研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宪法变迁 2、合宪性推定原则 3、结社自由 4、通讯自由 5、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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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1、简述宪法规范变动的基本形式。
2、简述法律保留原则的基本含义及我国法律保留的基本内容。3、简述港澳基本法的保障机制。4、简述比例原则的基本含义。
三、论述(共70分)
1、试从宪法的角度分析有关禁乞的规定。(40分)2、试分析我国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30分)
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考研试题
一、名词
规范宪法
穷尽法律救济原则
行政合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社会保障权行政强制执行
二、简答
1.违宪与违法的联系与区别? 2.行政相对人参与权的内容? 3.制宪权的界限? 4.宪法与条约的关系
三、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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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宪法学原理分析收容遣送制度? 2.试析政府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试题
一、名词解释:
弹劾
行政指导
选举委员会
行政追偿
二、简答题
1、教育权的性质。
2、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制度。
3、行政裁决种类。
4、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三、论述题
1、论行政参与。
2、论社会权和社会建设的关系。
2009年宪法与行政法
一、名词 1.政教分离 2.表达自由 3.税收法定原则 4.行政裁量权 5.行政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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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宪法判例
二、简答
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宪法监督的专门机关监督机制。3.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
4.我国法院在行政案件中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适用。
三、论述
1.论自由权和社会权的联系与区别。2.论述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知情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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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篇五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的功能和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效力,宪法规范,宪政的含义与特征。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 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 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含义 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的分类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
第四节 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一般功能 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 执法 司法 守法)
第五节 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
宪法的渊源(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 国际条约)
第六节 宪法典的结构
宪法典的结构(序言 正文 附则)
第七节 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的概念 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 最高性 原则性 纲领性 稳定性)宪法规范的分类(确认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程序性规范)
第八节 宪法效力
宪法效力的概念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与条约的关系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的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与性质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爱国统一战线)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 私营
经济 “三资”企业)]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
第三节 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文化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 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
第三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基本要求:
了解:政权组织形式的含义与分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含义与特征,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和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含义和特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我国的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与作用、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洽制度、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任务并能够结合《宪法》、《选举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 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的概念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秘密投票原则)选举机构 代表名额的分配 选举程序(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 候选人制度 投票选举 代表的罢免、辞职与补选)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概念 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第五节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特别行政区政府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第六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和特点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基本要求:
了解:公民与国籍的含义、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一般原理 人权与公民权的含义,基本义务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概念、内容与特点。
熟悉: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并结合宪法文本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基本权利效力 基本权利限制界限 基本权利和人权 2004年修宪载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意义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项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生命权 人身自由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 劳动权 休息权 获得物质帮助权)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 文化权利和自由)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 其他基本义务)
第五章 国家机构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国家机构特征,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活 动原则与划分。
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不同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职权和基本制度,审判中的宪法原则,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和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相互关系。
熟悉: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 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责任制原则 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大的职权 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与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 临时性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产生 国家主席的任期)国家主席的职权 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第四节 国务院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 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组成 国务院的任期)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 会议制度)国务院的职权 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各部、各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各部、各委员会的职权)审计机关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第六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和任期 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地位、组成和任期 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地方人大代表的权利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义务)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 人民法院的职取)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实施的特征与意义,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保障。
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熟悉: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并 运用宪法文本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宪法问题或相关的宪法事例。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宪法实施概述
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含义 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 宪法的遵守)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广泛性和综合性 最高性和原则性 直接性和间接性)
第二节 宪法的修改
宪法修改的含义 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 部分修改)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 先决投票 起草和公布 通过 公布)
第三节 宪法的解释
宪法解释的机关 宪法解释的原则 宪法解释的方法 宪法解释的程序
第四节 宪法实施的保障
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保障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 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 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体制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 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88年4 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3 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3 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3 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5年3 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0年3 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公布 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 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1995年2月2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 过 198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 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 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14号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2 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1995年2月2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过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公布 自2007年 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 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0年4 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 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3 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 自1999年12月20日起施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6.1.宪法考试 篇六
A.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 B.1983年、1993年、1999年、2009年 C.1988年、1993年、1996年、2009年 D.1983年、1996年、1999年、2004年 2.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包括哪些?
A.单一制和联邦制 B.联邦制和邦联制 C.民主制和共和制 D.总统制和议会制
3.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指引下”。
A.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B.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C.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D.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4.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A.公安机关 B.监察机关 C.监查机关 D.纪检部门
5.下列关于宪法修正案的内容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修正案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B.宪法的修改对于我国政府的职能进行了完善,完善了国务院监察部门的职能 C.宪法修正案对于总理的任期也进行了修改 D.宪法的修改不会引起其它法律的修改
6.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我国宪法的是()。
A.1993年宪法修正案 B.1999年宪法修正案 C.2004年宪法修正案 D.2018年宪法修正案
7.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倡导(),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A.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C.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8.我国宪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A.无限制 B.两届 C.一届 D.四年
9.我国宪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的干涉。
A.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B.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和政党 C.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D.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和政党
10.我国宪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批准后施行。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D.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担任()。
A.行政机关的职务 B.审判机关的职务 C.检察机关的职务 D.军队的领导职务
12.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 C.无产阶级专政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13.关于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A.某市政府在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民主程序做出最终决策 B.某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全省各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让群众更加了解宪法 C.某市通过《法在身边》电视节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 D.小李是一名大学生,他认为监督宪法实施是政府机关的事情,与他无关 14.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的社会主义国家。
A.无产阶级专政 B.民主共和政体 C.多党派联合执政 D.人民民主专政
16.下列有关直接选举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
A.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B.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 C.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D.代表候选人须获得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
17.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A.物质文明 B.政治文明 C.精神文明
D..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
18.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19.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
A.革命 B.建设 C.发展 D.改革 20.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A.鼓励 B.支持 C.引导 D.监督
21.我国宪法规定,()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A.国家行政机关 B.监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检察机关
22.我国公民刘某22岁,为待业人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关于该公民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B.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C.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D.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2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A.国家的利益 B.集体的利益 C.社会的利益
D.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24.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A.主任
B.副主任若干人 C.常委若干人 D.委员若干人
25.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由()、()、()组成。
A.委员长 B.副委员长 C.秘书长 D.副秘书长
26.此次宪法修正案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A.正确 B.错误
27.“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属于宪法修改后的表述。
A.正确 B.错误
28.“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属于宪法修改后的表述。
A.正确 B.错误
29.此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就是要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A.正确 B.错误
3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担任监察机关的职务。
A.正确 B.错误
31.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A.正确 B.错误
32.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A.正确 B.错误
33.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A.正确 B.错误
34.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A.正确 B.错误
35.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A.正确 B.错误
36.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A.正确 B.错误
37.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为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达。
A.正确 B.错误
38.“官员无隐私”,因此公务员不享有宪法中规定的隐私权。
A.正确 B.错误
39.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正确 B.错误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7.司法考试真题宪法 篇七
关键词:宪法,司法化,可行性,违宪审查,宪法诉讼
一、宪法司法化概念的界定
宪法司法化, 顾名思义就是宪法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直接的法律依据。而法院直接以宪法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 又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将宪法直接适用于公民权利侵害的案件, 包括政府侵害和私人侵害;另一种情形则是指法院直接依据宪法对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司法审查, 亦即违宪审查。
然而, 以上概念在英美法系国家适用自然并无不妥, 但是在大陆法系国家通常普通法院并不能进行违宪审查的情况下则需要对其概念进行具体的界定。即违宪审查 (即审查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是否符合宪法的要求) 和宪法适用。
二、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与意义
从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到现行的宪法, 中间历经多次修改, 尽管具体内容有诸多变化, 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宪法始终宣称自己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抵触, 一切违背宪法的行为都应当追究其责任, 切实保障宪法的实施。
既然宪法一直声称自己是根本法, 并且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 那么宪法是不是法律呢?这个问题或许会有些困惑, 但是可以肯定没有人能说宪法不是法。
既然宪法是法, 而且《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诚然人民法院也应当依照宪法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也就是说宪法并没有规定不能依照其来审判案件。
当然有人会说宪法太过于抽象、原则化, 不具备操作性, 因此不能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如果说纲领、抽象、原则, 宪法的确具备这些特点, 但是作为违宪审查、宪法司法化发起国———美国的宪法只有几千字而中国宪法却有一万三千多字 (包括宪法修正案) , 那如果这样说, 美国宪法就更加抽象了, 更不能作为司法化了。因此, 宪法自身特征并不能成为宪法不能进行司法化的理由。
其次宪法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作为制约国家权利的一部法律, 它的目的在与保障公民权利, 控制国家权利, 宪法规定的权利大多是公民生存发展所必须的基本权利, 如果没有宪法权利的话, 那么一个人也很难说他有什么作为人的权利了, 此外, 宪法的某些权利通过具体的部门法得到了贯彻与体现, 然而还有许多权利不能得到保障, 比如男女平等权就经常在现实生活中被侵犯, 却很难得到具体法律的保护, 宪法作为根本法正因为原则性, 所以才得以弥补具体法律的漏洞与不足。这时只有通过宪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试想如果宪法不能得以司法化, 那么该会上演多少不合情不合理的悲剧呢?
再次, 中国共产党一直提倡依法治国, 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且党一直表示“我们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的权威, 建立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而依法治国的核心又是依宪治国, 那么宪法更应该发挥它的作用了, 而宪法要想发挥它的实际作用就不得不走向司法化。
然后, 宪法司法化绝对不是说要向西方国家学习三权分立。西方国家三权分立, 由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相互制约, 相互牵制, 使得西方国家的行政效率较为低下, 我们固然不能加以提倡, 但是西方国家的宪法司法化的实践却不是我们应该反对的, 宪法司法化是宪政国家的必然要求, 而我国也一直以实现宪政、法制为自己的使命, 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更加没有理由对宪法司法化说“不”。
最后, 宪法司法化是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内在要求。在我国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 不断出现大量的新型社会关系, 在此过程中, 必然会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作为纠纷的最终处理机构, 应当对这些新型的矛盾和冲突进行解决。但是, 由于普通法律规范的内容一般比较具体, 其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范围比较狭小, 往往无法为这种新型法律关系的处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高度的原则性概括性, 能够适应社会关系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求。这样, 如果将宪法引入诉讼程序, 将它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法律依据, 就可以弥补普通法律规范的缺陷和漏洞, 对各种法律关系进行全方位的调节。
三、宪法司法化存在的有利条件
尽管宪法司法化目前困难重重, 但是也不乏有利条件的存在。
首先, 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受理与宪法有关的案件, 虽然这与宪法司法化还有一定距离, 但是法院却在积极努力朝这个方向发展。最具代表性的当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批复。”这个批复可以说是最高人民法院尝试着把宪法作为其断案的依据, 无疑对于宪法司法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再次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次把一些抽象的行政行为列入其审查的范围。这也进一步表明最高法院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并不是无能为力的, 这两个批复或说司法解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也进一步表明了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方面, 法院都具备审查权。再次就是一些地方法院的个别法官也尝试着进行违宪审查如河南省的种子案便是地方法院的一些法官尝试着进行对违法的地方法规进行审查的表现。最后就是在香港回归后, 香港特别行政区已经发生几次与宪法和《基本法》相关的诉讼, 并且香港特别行政区多次在判决书中引用宪法, 并没有因为宪法过于抽象而拒绝门外, 这不仅表明宪法不仅可以进入诉讼而且也有必要进入诉讼, 当然宪法进入诉讼也正是宪法司法化的题中之义。这些宪法进入诉讼的现象也为宪法司法化提供了有力的实践依据。
其次, 目前很多学者都开始纷纷研究宪法司法化、违宪审查的相关问题, 目前学者们纷纷主张推进宪法的司法化, 主要观点主要有这几种组成:美国式普通法院的宪法司法化, 德国式宪法法院式的宪法司法化, 还有法国式宪法委员会式的宪法司法化, 当然还有学者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 提出中国式的宪法司法化:在人大下面设立一个宪法委员会来专门负责宪法的监督、解释、宪法案件的处理。虽然这些观点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足, 但是还是有其价值与意义的, 毕竟一个社会的进步往往离不开知识分子的推动。
当然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 多起关于宪法的相关案件都是从民间引起的, 说明他们的法律意识, 尤其是宪法意识的不断增强。
再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年来设立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备案办公室, 专门行使对抽象行为的违宪审查。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初步意识到了对于法律法规的审查, 避免其违背上位法和宪法, 这一点也可喜可贺, 当然这与宪法司法化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最后, 理论与实践再次向我们证明抽象行政行为并非不可审查。如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相对人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复议机关附带提出审查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 (不包括法规、规章) , 这充分说明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并不是无依据的, 那么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有着类似的精神, 如果赋予司法机关以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力似乎也不是问题。
四、宪法司法化模式的构建
宪法司法化, 作为宪政的重要内容, 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有相应的途径和方式。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宪法, 大多数法治国家也都有自己的宪法委员会或者违宪审查机关。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 更应该充分显示依法治国的决心, 那就更有必要在借鉴西方国家违宪审查模式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机关。
最高法院作为违宪审查机关。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大产生并对全国人大负责, 因此纯粹按照美国普通法院模式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违宪审查和受理宪法诉讼, 难免会使现在的人大权威受到限制或者说有很大的阻力。这样的违宪审查模式在我国行不通。
设立专门违宪审查机关。在法国, 违宪审查的任务主要是由宪法委员会承担的, 当然法国作为有着三权分立传统的国家, 采取此种方式并无不妥。但是作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社会主义中国, 如果采取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外设立一个宪法委员会的话, 那么又会陷入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受到其制约。
综合借鉴各类宪法司法化模式, 结合中国国情, 中国宪法司法化适合采用复合式机构。在全国人大下面设立宪法监督审查委员会 (其地位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平级, 不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只接受全国人大的领导, 闭会期间, 独立行使相关权限) 。该委员会事宜采取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方式。主要审查非全国人大制定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地方规章是否违背宪法及组织法。当然对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则按照被动审查原则也即不告不理的原则, 如果需要对其进行撤销或废除, 则需要向全国人大备案, 由全国人大表决, 从而实现违宪审查的有效化、权威化。
当然, 最高法院则受理相关违背宪法造成公民具体损害的案件, 也就是说宪法诉讼, 如果出现需要审查须由宪法监督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的抽象行为或者涉及对宪法理解问题, 则需要向宪法监督审查委员会进行咨询, 由其定夺, 对于非法律渊源的抽象行政行为则具备审查权, 以减少宪法监督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压力。
综上所述, 建立复合式的宪法司法化机构不但在理论上可行, 在实践上也有支撑其依据, 不仅不违背当前政治制度, 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全国人大的作用并且推进依法治国, 依宪治国进程, 从而实现中国特色的宪法司法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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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执业药师考试历年真题(选登) 篇八
1.《中国药典》 (2010年版)规定,试验时的温度,未注明者,系指在室温下进行;温度对实验结果有显著影响者,除另有规定外,应以下列哪一个温度为准
A. 20℃ B. 20℃±2℃
C. 25℃ D. 20~30℃
E. 25℃±2℃
2.设计的范围内,测试结果与试液中被测物浓度直接呈正比关系的程度称为
A.精密度 B.耐用性
C.准确度 D.线性
E.范围
3.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000mol/l)滴定20ml醋酸溶液(0. 1000mol/l),化学计量点的pH值为
A. 8.72 B. 7.00
C. 5.27 D. 4.30
E. 3.50
4.检查某药物中的砷盐,称取样品2.0g,依法检查,与标准砷溶液2.0ml(1μgAs/ml)在相同条件下制成的砷斑比较,不得更深。砷盐的限量是
A.百万分之一
B.百万分之二
C.百万分之三
D. 0. 01%
E. 0.1%
5.某溶液的pH值约为6,用酸度计测定其精密pH值时,应选择的两个标准缓冲液的pH值是
A. 1.68,4.00 B. 5.00,6.86
C. 4.00,6.86 D. 6.86,9.18
E. 1.68,6.86
二、配伍选择题。备选答案在前,试题在后。每组若干题,每组题均对应同一组备选答案,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个备选答案可重复选用,也可不选用。
【6~7】
A.CGE B.ACE
C.CEC D.MEKC
E.CIEF
毛细管电泳法中,分离模式名称及其英文缩写的匹配:
6.亲和毛细管电泳
7.毛细管等电聚焦电泳
【8~9】
A.氢氧化钠滴定液
B.亚硝酸钠滴定液
C.高氯酸滴定液
D.盐酸滴定液
E.乙二胺四醋酸滴定液
8.中国药典检查对氨基水杨酸钠中的间氨基酚,采用的滴定液是
9.中国药典对氨基水杨酸钠的含量测定中,采用的滴定液是
【10~11】
A.干燥失重测定法
B.比色法
C.高效液相色谱法
D.薄层色谱法
E.气相色谱法
10.中国药典检查药物中的残留有机溶剂采用的方法是
11.中国药典检查药物中的水分及其他挥发性物质如乙醇等采用的方法是
【12~14】
A.色谱基线
B.色谱峰保留时间
C.色谱峰宽
D.死时间
E.色谱峰高或峰面积
12.用于定性的参数是
13.用于衡量柱效的参数是
14.用于定量的参数是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15.《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色谱系统适用性试验应包括
A.色谱柱的理论塔板数
B.分离度
C.重复性
D.中间精密度
E.拖尾因子
16.砷盐检查法中,在反应液中加入碘化钾及酸性氯化亚锡,其作用是
A.将五价砷还原为三价砷
B.抑制锑化氢的生成
C.抑制硫化氢的生成
D.有利于砷化氢的产生
E.有利于砷斑颜色的稳定
17.正确的干燥失重检查方法为
A.称量瓶不需预先在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
B.供试品应平铺于称量瓶内,厚度一爱 不超过5mm
C.干燥的温度一般为105℃
D.干燥后应将称量瓶置干燥器内,放冷至室温再称量
E.受热易分解或易挥发的药物可用干燥剂干燥
【上期答案】
(题目见总五期)
一、最佳选择题
1 2 3 4 5
CCBBC
二、配伍选择题
6 7 8 9 10
ADEDE
11 12 13 14 15
CBABC
16
D
三、多项选择题
17 18 19
AD AE 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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