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2024-09-14

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共10篇)

1.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篇一

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个人感悟:

工作要有激情,但不能仅有激情;要认真,但更要用心。认真工作只能将工作做得合格,而用心工作,可以将工作做好、做优。

开卷有益,学无止境。学习不仅仅是汲取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习如何做人。

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

志-连续三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被新城区委、区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其制作的案件审查报告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第一名;近年来撰写的三篇调研文章,一篇被中共市委评为-市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两篇被评为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严格执法彰显法律正义

同志坚信法律的公正不在于让人人平等,而在于所有的违反它的人都应受到相应的惩罚。他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审查起诉关,决不让一个犯罪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如在他出庭公诉被告人林某等六人抢劫一案过程中,其中两名被告人及其律师作无罪辩护,辩称该两名被告人系到现场不是为了抢劫财物,只是殴打了被害人几下,其他被告人在该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抢走了被害人的财物,故该二被告人不构成抢劫罪。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运用概括故意犯罪的理论,深入分析、论证了各被告人的主观过错、犯罪行为及各自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各被告人在听了公诉人的分析、论证后,慢慢地低下了头,表示认罪伏法,并恳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该案六名被告人均以抢劫罪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宽严相济体现司法人文情怀

法律是无情的。但同志却说法律具有浓厚的人情味,执法者更有人情味。法不容情,而执法者在适用法律时对那些初犯、偶犯,以至因一念之差、一时义愤等原因不慎触犯法律的人,亦会人文司法,尽量轻缓刑罚。在与其主诉办案组成员共同办理童某故意杀人一案时,发现,被害人系被告人童某的儿子!人常说虎毒不食子,被告人童某为何会将自己的儿子杀死呢?原来童某之子吸毒多年,没有毒资即偷盗邻里,或者向年已花甲,靠微薄的退休工资养家糊口并代其抚养女儿的父母索要,稍有怠慢,便拳脚、棍棒相加。童某夫妇长期遭受该子虐待,家无宁日,苦不堪言。案发当日该子再次向童某索要毒资,见童某无钱,便取出刀片欲对童某夫妇行凶。童某忍无可忍,用榔头将其子打死。案发后,百余名村民联名强烈要求对大义灭亲的童某无罪释放。然而法律是理性的,任何随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人,都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童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故我院将童某起诉至法院。然而法律又是有情的,执法者更有人情味!庭审中,作为公诉人的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首先指出童某杀人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依法惩处,然后将该案的特殊情节作了细致的阐述,并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刑罚,甚至可考虑适用缓刑。后法庭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对童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判决宣布后,群众一片叫好声!

执法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

同志在工作中能够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民执好法。如在办理潘某等人集资诈骗一案时,他发现该案被害人多系老年人,被骗的钱大都是他们养老的钱、看病救命的钱。为了尽快查清案情,尽可能追回赃款,在“512”大地震期间,仍稳坐办公室,认真阅卷,仔细核帐,为该案从快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在审查该案期间,数百名被害人或三三两两,或群体多次来我院反映情况,要求司法机关从重处理犯罪嫌疑人,并为他们追回被骗的养老钱、救命钱,每次来访,短则半个小时,长则三五个小时,总能耐心地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并详细地作好记录,对他们反映的问题给予满意的答复。起初,来访者情绪激愤,在办公室大吵大闹,表示出对公、检、法极度不信任。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解释之后,他们终于表现出足够的理性,和对执法机关的充分信任,表示不再群体上访,影响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

在十余年的工作中,看不出他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都是点点滴滴,但却无处不有闪光之处。正是这些,才真正体现了一名基层检察工作者克已奉公、钟爱事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民执法的真谛!

2.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篇二

在充满对抗较量的公诉席上,他用犀利的辩才谱写着公平正义,在繁重庞杂的执法办案中,他用任劳任怨来体现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在服务群众工作中,他用耐心热情来展现检察官的风采。他就是xx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xx。

在思想建设上他是一名“警卫兵”。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他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参加培训、自学、讨论等加强学习,努力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髓,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始终将检察工作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检察工作同服务大局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同对人民群众负责高度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践行“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的检察官誓词。

重大案件处理中他是一名“尖刀兵”。XX年以来,根据领导安排,他先后办理了张某27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妨害公务,王某某12人聚集到XX天安门滋事等一系列重大

案件,由于此类案件材料多、人数多,案情极为复杂,为了案件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保证案件高质量,他常忘我工作到深夜,使xx这几起影响范围最大案件顺利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认可了指控的全部事实和罪名,让所有被起诉的被告人均受到法律的制裁,得到市县有关领导的好评。

执法办案中他是一名“侦察兵”。xx同志常常警醒自己“执法中存在一分不公,就是对当事人百分的不公”,他XX年来承办案件126件,从严、从细、从实审查每一起案件,严格把关,不枉不纵,深入案发地点走访调查,在案件退查时亲自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一起到案发现场勘查,寻找物证,倾听相关人员的意见,所办理的案件达到件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准确率达100%,杜绝冤假错案。

诉讼监督中他是一名“狙击兵”。他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办案、违规办案的行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XX来他向公安机关、审判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余份、检察建议19份,相关机关或部门纠正后均予以回复;追诉漏犯24人、追诉漏罪5个、追诉漏事实17起,追诉的情况均得到法院有罪判决予以认可。

刑事和解中他是一名“勤务兵”。xx同志不怕麻烦,努力为案件当事人服好务,对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都组织案件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XX年来和解成功18件,均作不起诉

处理或者建议法院从轻判处。如殷某盗窃案中,双方系邻居关系,矛盾较深,xx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通过找乡村干部等帮忙等方式贴心解决他们的困难,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和解成功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双方都认为处理方式较好、不申诉,不自诉,说“你们能为我们考虑,真是做好事了”,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又修复因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

队伍管理中他是一名“排头兵”。作为公诉科科长,他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公诉队伍。针对案多人少任务重、部分干警有浮躁情绪的情况,他采用多种方式与干警交心谈心,积极疏导情绪,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针对全科干警新手较多的情况,他通过手把手带新兵,组织干警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讨疑难案件等措施,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针对执法行为有待规范的情况,他带头制定了《办理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带头执行,不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宣传阵线上他是一名“宣传兵”。每一起案件就是最直观、最生动、最实用的法律宣传教材。他充分利用办理每一个案件的机会,针对案件背后可能潜藏的社会问题,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和其他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尽自己的一份力。他还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结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入钻研,撰写调研文章4篇,检察信息3篇。

日常工作中他是一名“勤务兵”。作为一名党员,他对同事总是热心帮助。平时总是像一名大哥一样关心同事,为同事们立起一面防风墙,对需要帮助的同事总是挺身而出,全力相助;对犯了错误的同事,主动批评,帮助改正。他做事一向认认真真,不讲条件、不计较个人得失,设身处地从大局考虑、从为领导决策服务考虑,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找事、主动做事,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事。他做事讲原则、讲技巧,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参加工作以来,他个人主动加班无数次,在认真做好自己份内工作的同时,帮助其他同事做好其他工作。

3.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篇三

检察院公诉处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07-12-07 21:48:42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检察院公诉处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检察院公诉处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文章标题:检察院公诉处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六年上半年,公诉二处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市公诉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围绕“特别敢创新、特别能办案、特别会监督”的工作目标,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

二○○六年上半年,公诉二处共受理审

查起诉案件243件520人,经审查,改变管辖交区院办理82件156人,自行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51件365人。共提起公诉147件360人,不起诉22件22人。退回补充侦查182件448人,受理重报179件470人。此外,还办理了复核案件2件4人,二审案件2件4人,请示案件8件8人,抗诉案件3件10人,备案审查9件16人,调卷审查1件4人。突出打击重点。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多发性犯罪。共办理侵犯财产型犯罪案件104件227人,提前介入了多起严重抢劫犯罪案件,引导监督侦查,如广深高速公路特大巴士抢劫案等,保持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坚持“从严”方针,集中优势打击走私、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办理经济犯罪案件101件251人,重点提前介入办理了“雷霆1号”涉税大案,1·13走私香烟大案等,确

保稳、准、狠地打击经济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严惩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8件42人,如成功起诉了南头海关缉私分局科长刘昕受贿案等,确保对职务犯罪案件办准办好,有力地惩治腐败行为。狠抓办案质量。公诉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办案质量为核心,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工作原则。首先,正确把握起诉条件,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要求承办人要依法认真细致、全面地审查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既要查明有罪、罪重证据,也要查明无罪、罪轻证据,强化对定案证据、犯罪构成等问题的分析论证,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切实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其次,强调做好出庭工作,增强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求承办人对每个案件,都要围绕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制定出庭预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选派优秀公诉人或业务骨干出庭;认真积累出庭

经验和出庭技巧,切实增强公诉人庭审中的应变能力。最后,严格要求对判决的审查工作依法及时进行,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法院判有罪了,公诉工作就完成了的错误认识,而是全面、及时、认真地审查每一件判决,切实履行好对审判活动罪名认定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的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量。积极做好专项治理与打击工作。今年中央统一部署了扫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活动。在我院的具体工作安排中,公诉二处承担了制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和组织落实公诉环节办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任务。对此,我们公诉二处高度重视,除提前制定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外,在院里明确将市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诉二处以后,我们迅速组织力量,在反贪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完成有关案件信息的综合工作,先后

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院报送了《关于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和线索排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报送已查清重大商业贿赂案件的报告》、《商业贿赂典型案件评析》等,并按时报送《商业贿赂案件月度专报》。同时,我们还认真办理了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的提案》和《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大力预防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两个议案,在调研的基础上,写作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意见》一文,并及时将我们的意见反馈给有关议案交办部门。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活动方面,我们对2005年以来我市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认真分析了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还组织有关区院公诉部门与我处一道和市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工作交流,研究当前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我们加强对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业务指导奠定了较好的基

础。

认真落实督办工作。今年上半年,院里交办给我处两项工作并由办公室进行督办,一项是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建议》提案的汇办工作;另一项是市院部署的制定《关于推进公诉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的工作。接受任务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现两项督办工作均已按期完成。其中《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建立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意见》一文已及时反馈给有关提案交办部门。

二、坚持以规范为基础,进一步严肃办案程序,完善办案制度。为确保办案质量,落实办案责任,今年以

4.公诉案件检察内卷材料排列顺序 篇四

1、交办案件通知书,报送(移送)案件意见书,起诉意见书,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

2、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登记表;

3、换押证(回执);

4、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电话记录或者笔录,情况说明;

5、对犯罪嫌疑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转交手续:送达回证、电话记录或者情况说明;

6、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会见专用证明(介绍信);

7、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手续: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电话记录或者笔录,情况说明;

8、律师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请求及检察机关的决定:申请书、解除(变更)强制措施要求答复书、解除(变更)强制措施审批表、取保候审决定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9、保证人的保证书; 1O、阅卷笔录;

11、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纲;

12、提押证或者传唤通知书;

13、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或者电话记录(未通知的,不需要);

14、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或者亲笔供词(原件或者复印件);

15、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见的笔录、电话记录或者听取意见通知书(如与告知权利一并进行的,不需要);

16、听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意见的手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调查资料:听取意见笔录、电话记录或者听取意见通知书(如听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意见与告知权利一并进行的,不需要);

17、听取被害人委托的人意见的笔录、电话记录或者听取意见通知书;

18、询问提纲(询问对象是未成年人的,必须要有);

19、询问通知书;

20、未成年证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或者电话记录(未通知的,不需要);

21、询问证人笔录(原件或者复印件);

22、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形成的材料;

23、在起诉阶段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材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逮捕决定书复印件、逮捕证复印件、讯问笔录(根据诉讼过程确定其顺序);

2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提纲或者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送达回证;

25、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印件和签发稿)、送达回证;

26、补充起诉意见书;

27、重大、复杂案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审批表;

28、延长或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告知书及相关送达回证;

29、将有关计算办案期限的文书副本或复印件抄送监所检察部门的送达回证;

30、中止案件审查审批表;

31、撤销中止案件审查审批表;

32、案件审查意见书;

33、部门讨论案件记录、向检察长汇报案件记录、汇报提纲及检察委员会会议纪要;

34、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请示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复;

35、起诉书(印件和签发稿)、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印件和签发稿)、报送(移送)案件意见书;

36、提起公诉案件证据目录、提起公诉案件证人名单、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建议书;

37、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

38、改变管辖通知书;

39、案卷、赃款、赃物和证物移交清单或者送达回证; 40、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

41、适用简易程序意见书或者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意见书及相关送达回证;

42、出庭通知书;

43、派员出席法庭通知书(仅适用简易程序派员出庭案件);

44、讯问提纲、询问提纲、举证提纲(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有举证提纲即可);

45、公诉意见书;

46、辩论(答辩)提纲(适用普通程序案件);

47、出庭笔录;

48、延期审理建议书;

49、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 50、恢复法庭审理函;

51、案卷、赃款、赃物和证物移交清单或者送达回证;

52、一审判决、裁定书;

53、刑事判决、裁定书复印件抄送相关部门的送达回证;

54、刑事判决、裁定书审查表,被害人请求抗诉的申请;

55、部门讨论案件记录、汇报提纲及检察委员会会议纪要;

56、抗诉请求答复书;

57、抗诉书(印件和签发稿)、上诉状;

58、上级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通知书;

59、二审法院终审判决、裁定书; 60、法院执行死刑的通知; 61、执行死刑命令; 62、死刑临场监督笔录;

63、检察建议书(印件及签发稿);

64、纠正违法通知书,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通知书; 65、审查起诉形成的其他不移送的材料。说明:

1、案件报送上级院或者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的,归档材料止于报送(移送)案件意见书、改变管辖通知书、送达回证。

二、审查不起诉案件

1-32同一审公诉案件卷宗目录

33、部门讨论案件记录;

34、拟不起诉意见书;

35、人民监督员回避事项告知书

36、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意见进行监督评议的表决结果和意见;

37、向检察长汇报案件记录、汇报提纲及检察委员会会议纪要;

38、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请示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复;

39、不起诉书(印件和签发稿)或者退交侦查部门作撤案处理手续; 40、宣布笔录;

41、送达回证;

42、将不起诉决定书告知承办法律援助的律师的告知书、电话记录、送达回证;

43、检察意见书;

44、要求复议意见书;

45、案件审查意见书;

46、向检察长汇报案件记录、汇报提纲、检察委员会会议纪要;

47、复议决定书;

48、送达回证;

49、侦查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意见书; 50、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复侦查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51、撤销不起诉决定书;

52、移送不起诉案件材料通知书(回执)。

三、第二审案件

1、法院阅卷通知书;

2、受理二审案件登记表;

3、抗诉书、上诉状;

4、一审判决、裁定书;

5、被害人请求抗诉材料、抗诉请求答复书;

6、阅卷笔录;

7、讯问提纲(讯问对象是未成年人的,必须要有);

8、提押证;

9、讯问笔录;

10、询问提纲(询问对象是未成年人的,必须要有);

11、询问通知书;

12、询问笔录(原件或者复印件);

13、案件审查意见书;

14、部门讨论案件记录、向检察长汇报案件记录、汇报提纲及检察委员会会议纪要;

15、撤回抗诉决定书、支持刑事抗诉意见书;

16、出庭通知书;

17、派员出席法庭通知书;

18、讯问提纲;

19、举证提纲; 20、出庭意见书;

21、辩论(答辩)提纲;

22、出庭笔录;

23、案件材料移送清单或者送达回证;

24、二审判决(裁定)书;

25、判决、裁定审查表。

注:

1、本卷宗目录确定的归档顺序,是一个参照,是一般案件的装订顺序,具体案件的诉讼经过如有不同的,则按照诉讼发生的先后确定诉讼材料入卷的顺序。如采取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撤回变更追加起诉、撤销不起诉决定后又起诉等。

5.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篇五

xx同志,男,42岁,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自1997年7月通过招考进入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xx同志二十年如一日,在平凡却不平常的国家公诉人岗位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在打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先后多次获得市、区、院的嘉奖,XX年,xx同志在参与办理“6.17”专案期间,因工作突出,荣立三等功。

一、勇于探索、创新工作、尽责履职

xx同志在工作中身兼多职,在担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的同时,还协助检察长分管公诉工作。为适应岗位职责的要求和司法改革的需要,他勇于探索新的工作机制,为正确依法开展公诉司法裁量权,他从树立每一名公诉人正确的公诉理念抓起,以摒弃构罪即诉的工作方式,强调刑事修复的执法理念。做到理性平和司法,真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他要求公诉干警要多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角度思考案件的处理,要充分考虑处理结果可能给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庭带来的影响,要多考量诉与不诉所带来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孰轻孰重。做到该严的严得起,彰显法律 的权威;该宽的宽得下,体现司法的温度。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外部监督,XX年2月,xx草拟并经院检察委员会研究通过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规则》,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置于阳光下运行,至今已对11件19人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为进一步实现不起诉案件的社会效果,强化法律宣传,xx同志还创新了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通过公开的法律宣讲、不起诉理由说明和训诫,让被不起诉人能够更深入的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让旁听群众了解不起诉的原因和理由,实现了预防与教育的有机结合。

二、爱岗敬业、严格执法,确保案件质量

xx同志一直工作在公诉一线,在担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后,仍直接承办了大量案件。在审查起诉时,无论案件大小,他都始终牢记公诉人的职业准则,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之中。在繁重的工作中,他一如既往,强化证据意识, 坚持以公正要求质量,以质量体现公正的办案方针,所办理的案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起诉结案率为100%,没有发生一起超期羁押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均作出了有罪的判决,起诉准确率达到100%。

不让任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应有的惩罚,彰显法律正

义,这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渴求,也是检察官的使命所在。xx同志牢记使命,查微析疑,从案件的蛛丝马迹中深挖细查,发现漏诉、漏罪的犯罪分子,全力维护司法公正。XX年,他在办理吴某某诈骗案时,在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时,发现他人有共同作案的嫌疑,通过认真细致地讯问吴某某供述了魏某某和田某某二人共同参与犯罪的事实,他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将线索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经过侦查,最终查获了魏某某、田某某、吴某某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通过伪造拆迁资料等手段,骗取国家拆迁款14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现相关涉案人员已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一直是公诉工作的难点问题,xx同志却迎难而上,他在加大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力度,积极补充证据,严格起诉标准,防止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造成无罪或罪轻判罚的同时,对于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也“敢于抗”,并且也做到了“抗得准”、“抗得赢”。近年来,他所办理的三件抗诉案件,最终都得到了上级法院和检察院的支持,得到了改判。

三、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年来,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xx同志在强化大局意识的同时,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公诉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依法履行公诉职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方式和切入点。xx区作为开发新区,传销人员利

用区位特点,大肆进行鼓吹宣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一度非常猖獗,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老大难问题。今年共办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件3件14人,xx同志作为专案组的一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积极与侦查人员配合,提供侦查方向和思路,引导侦查人员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最终案件得到了成功办理,有力地震慑了xx区仍然猖獗的传销活动,维护了xx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四、提升素质、强化能力,做专业公诉人

通过多年的磨练,xx同志逐步成长为一名业务精、善专研、能办案的专业化公诉人,办理了很多在全国、全省以及xx市有着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XX年2月,xx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6.17”专案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保证案件的成功公诉,xx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专案公诉组。xx同志被抽调到专案组作为第一公诉人的助理参与案件审查。从进入专案组第一天起,他就专心致志地投入到工作之中,放弃了周末休息,每天工作时间近9小时,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阅卷、讯问提纲和提出证据审查意见工作。后积极参与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案件提起公诉后,他又投身于“三纲一书”的制作和多媒体举证系统梳理工作。XX年8月,“6.17”专案公开开庭审理,通过出庭公诉人的出色表现,庭审非常成功,得到了高检院和省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6.检察院检察员先进事迹材料 篇六

个人感悟:执着真理淡漠名利

该同志1984年至在市检察院从事文件检验工作。其中84年至93的十年时间为独自一人承担着全市检察系统文件检验工作,同时义务兼任市公安局、本市三级法院系统、省市纪委的文检鉴定人,已出各类文检鉴定1107例,无一例错案。尤其是对的“宝马彩票案”、周利民贪

污案等案件的鉴定得到了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同行的一致认同,并被中央、省市媒体广泛报导。1999年被省院推荐为最高检察院文检专业专家组成员。

该同志于调入渎检处,主要负责起草各项规章制度。先后拟定《本市渎职侵权案件线索管理规定》、《本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15个;负责本处调研文章、信息的撰写工作,相继完成了《全市五年来查办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案件情况分析》等文章、信息共计35篇。尤其是对以来全市徇私类案件查办情况的调研,作为省院科研项目的基础材料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负责制定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各阶段的工作安排、立办案件通报等材料以及各类反渎侵权专项工作的宣传,先后撰写并发布了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简报、阶段总结等,编辑出版了《专项工作学习手册》及《精典案例选编》,下发到各区县院指导办案,受到省院领导和基层院同志的一致好评。在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宣传月活动中,该同志先后深入全市68个行政执法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参与上街设点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等大量的工作。为提升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作出了贡献。

同志在工作中不分份内份外,凡事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在办理李士俊、陈琼艳受贿、徇私枉法案中,与全处同志们一道不分昼夜奋战在办案一线,冒着酷暑调查取证、现场勘查拍照、讯问、看管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工作中还擅于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随叫随到为办案人员提供快捷的专业服务。

该同志平时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通过学习牢固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公正执法、廉洁办案的职业道德。不断地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为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7.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篇七

强化监督,捍卫公平正义

站在时代前列,强化法律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裁判不公的案件坚决抗诉,依法纠正,捍卫公平正义,这是**始终如一的坚持。

**省**市某镇政府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将一条水泥生产线卖给辖区的一家民营企业。此生产线设备落后、污染环境,已被原国家经贸委列入淘汰黑名单,民营企业不情愿付款。镇政府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民营企业支付货款。该企业不服,股东们反映强烈,集体到检察院申诉。

**接手该案后,市里和乡镇有的领导给他打电话,要求检察机关要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一方是公共权力部门,一方是私营企业;一方是管理者,另一方是被管理者。错案不纠,民众不服;依法抗诉,则承担保护公共资产不力的指责。**在办理很多申诉案件时,经常处在这样的矛盾抉择中,但他一直抱定一个信念,只求“公正”二字。细心的**从《大气污染防治法》找到了合同无效的依据,否定了法院依据《合同法》认定合同有效的判决,就连原审法官都感到非常佩服。抗诉后法院改判,免除了民营企业110万元的不当债务。

几年来,他提请抗诉各类案件186件,为国家、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以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把抽象的法条诠释为一件件公正的个案,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关注民生,情牵群众利益

**担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多年,一件件关注民生的“小事”,彰显了他一心为民的赤诚之心。是他耐心细致的工作,使结怨7年的叔侄握手言和;是他奔走呼号,为脑瘫患儿依法索赔13万元;是他仗义执言、秉公执法,为外地弱女子讨回公道、为民工讨回了一年的血汗钱,让下岗职工卸掉了10万元的非法债务……

一位叫孙传惠的老太太到检察院申诉。年过花甲的老人老伴早逝,腿有残疾,但很有爱心,几年前省吃俭用领养了三个孤儿。因被他人假冒签名贷款,法院判决她偿还16.8万元银行债务,后又查封了她唯一的住房。经**严审细查,发现了老人的冤屈,经依法抗诉,法院再审改判,免除了老人的偿还责任。XX年隆冬,冒着纷纷扬扬的大雪,老人将一面绣着“人民的好检察官”的锦旗送到检察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一脑瘫患儿刘闯,出生时因医疗事故造成脑部损伤,落下严重的后遗症。为给刘闯看病,他父母几乎卖光了家中所有财产。他们多次要求医院赔偿,均被无情拒绝。他们起诉后,法院仅判决医院承担3.3万元的伤残补助费。**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从受理案件到依法抗诉,他用了不到10天,孩子父母却为官司整整奔波了6年。抗诉后,经法院调解,刘闯终于得到了13万元的伤残补助费。

改革创新,打开工作局面

**围绕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热点、难点,以开放的思维、前瞻的眼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令人关注的“**模式”开启了民行检察工作的新天地。

开设窗口,畅通便民渠道。**市是**省最大的县级市,人口约167万,民行案件较多。几年前,许多百姓对生效裁判不服,不知如何申诉,到哪里申诉,有的还到处上访。为更好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他率先提出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接待站”的建议,得到检察长的支持,畅通了群众申诉的便捷通道。受理案件数量由最初的年均两三件上升到XX年的近百件。目前,**市人民检察院80%的申诉案件,来自民事行政检察接待站。

跟踪问效,提高抗诉效能。在实践中,**发现,对检察机关已经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审判机关有的久拖不决,有的知错不改,既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抗诉的效果大打折扣,又损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威。经反复调研,他制定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跟踪问效办法》,强化了对审判机关庭前、庭中以及庭后的跟踪监督,使**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再审改判率达到92.5%,在全国领先。

8.模范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篇八

金启和同志1980年从事检察工作后,一直奋战在反贪第一线,为了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了履行一名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他呕心沥血,无私奉献,无怨无悔!就在他人生的最后阶段,仍经历了四次抉择、四次考验——

第一次抉择是在。这一年金启和52岁,年龄到“杠”,从反贪局长的岗位上退了下来。按理说,忙了、累了这么多年的金启和,这时完全可以为自己选择一个相对轻松一点的岗位,过过轻松一点的日子。但他毅然要求留在反贪局做一名普通的检察员。从反贪局长退居二线的老金办起案子来,还是那么投入,那么用心,难办的案子总是抢着办,同事们加班加点时总能看到他的身影。

第二次抉择是在。当时,金启和同志的健康状况发生了变化,咳嗽越来越严重,人也消瘦了许多。同事们怕他有个意外,多次劝他去检查一下,可老金总是说:“没事的,老毛病,少抽根烟就行了。”直到院领导下了死“命令”,他才走进了医院,作了一次检查。这次检查的结果是:非传染性肺结核。院领导考虑到他的年龄与健康状况,一边建议他去大医院作复查,一边安排他回家休养。可老金只在家呆了十天,又回到了工作岗位上。他说,“还有5个案子没办结呢,在家哪里呆得住啊。”这一年,由于金启和同志办案成绩突出,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了个人三等功。

可是,就在金启和同志日复一日地潜心办案时,他的病情也渐渐地加重了。在的8、9月里,金启和在办案时几次咳出了血,同事劝他去医院再查查,可老金就是不肯放下手中的工作。没办法,同事们只能向院领导作了汇报。10月的一天,院领导听说台州市中心医院来了一位上海专家,就硬是带着老金去做检查,结果被确诊是“肺癌晚期”!这时的金启和才不得不住进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第三次抉择是在年初。院里开展一般干部双向选择,院领导到病房征求金启和的意愿。老金不假思索地回答:“还是回反贪局吧,再让我办几个案子。”乐观接受治疗的金启和以为自己很快可以回到工作岗位,再穿上喜爱的检察制服,与同事们一起办案。他咬着牙、忍着痛,坚持锻炼身体。他对妻子说:“身体好了,我还回院里上班。”然而,这一次金启和没能如愿,盼着老金早日回来的同事们没能如愿。他的病情开始恶化。5月2 日,金启和同志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金启和同志这一生所作的最后一次抉择是在他去世前两天。院领导见老金的身体每况愈下,心情非常沉重。金启和的老伴一直身体不好,又没有养老金,儿子与媳妇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日子过得很清贫,眼下的老金心里肯定有许多放不下的事。可当院领导去看望老金,特地询问他还有什么要求时,老金却闭口不谈这些,只是含着眼泪说:“自己为检察事业努力了几十年,希望还能穿着检察服火化!”听到老金说的这句话,在场的一位女同事禁不住哭了!这就是金启和同志最后的抉择,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至死不逾的忠诚!

金启和同志无论是身为反贪局长,还是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官,他都努力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他就像一名恪尽职守的哨兵,时时刻刻守望着公正,守望着法律的尊严,守望着党的廉政事业!

老金平时是一个非常随和的人,但办起案来却是最较真的。案件中的任何一个细节,他都要想个究竟,搞个明白。拿他自己的话说,“案件中的`事没有儿戏”。 ,反贪局接到举报,反映路桥区桐屿街道工办主任郑某存在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但局里刚准备组织人员对这一举报事实开展秘密调查,那郑某拿着一万元赃款来检察院投案自首了。负责主办这一案子的金启和并没有因此放弃调查,他感到问题并不会这么简单。第二天,老金依然带着两位同事到桐屿街道进行走访调查,经过认真分析后认定,郑某不是一个能主动交待犯罪事实的人,这一投案自首的举动,显然是企图避重就轻、蒙混过关。果然,经过半个多月的严密侦查,金启和和他的同事们终于查清了郑某贪污、受贿12万元的犯罪事实,郑某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金启和同志对腐败犯罪深恶痛绝,只要有了犯罪线索,无论有多大的困难,他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放弃。20,老金负责主办路桥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原总工程师金某受贿案。这个案子涉及29名行贿人,案发后不少涉案人躲了起来,这给案件的侦查工作增加了不小的难度。但金启和决意要查个明白。他带着同事一个个地找,一个个地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在那段日子里,他根本没了休息时间,节假日及晚上前半夜的时间全搭了进去,硬是将一个个涉案人劝了回来,将金某涉嫌受贿犯罪的证据一一作了固定。最后,法院认定金某在7年时间里、受贿49次共计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判处金某有期徒刑6年。

金启和当反贪局长时常对局里的干警说,“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反贪的岗位上,如果我们让 消遥法外,那是我们的失职,这是千万不可以的”。在他退居二线前,一名涉嫌挪用、贪污100余万元公款的村干部吴某外逃了。金启和的心里从此多了一件事,每逢节日,老金都要去吴某家里做他亲属的思想工作,让家人规劝吴某投案自首。吴某逃了6年,老金劝了6年。他对同事说,“拿了老百姓的钱一跑了之这怎么行,不把它追回来我们无法向村民们交代”。就在老金被查出“肺癌晚期”的前几天,吴某终于来检察院投案自首了。吴某挪用公款的证据,隐藏在大量的原始财务单据中。为了找出相关的证据,老金跑了14趟银行。有时一天下来,要翻看100多本账本,叠起来足有两人高。那时,金启和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闷在仓库里翻着一册册厚厚的帐本,他的脸上常常冒着虚汗。可老金始终不露声色,在他的坚持下,终于在涉案的125笔帐目中查清了吴某在5年里共13次挪用、贪污公款达145万元的犯罪事实。这是金启和同志28年的检察生涯中所办的最后一个案子,也是作为一名检察官向党和人民交出的最后一份答卷!他的同事陈子寿说:“老金是拿自己的生命作 ,完成这一案件的侦查工作的。”

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情况复杂,不少案件要想办得彻底,没有高度的责任感是难以做到的,而金启和同志做到了。他先后主持查办或主办的130余起反贪案件,件件办成了铁案,有的还成了精品案件,

金启和同志身为一名反贪干警,一名人民的检察官,他时刻牢记着自己的使命,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他严格执法、用心办案的同时,他不时地告诫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私情所扰、被私利所惑!他把“公正执法”视为自己的政治生命!

为了坚持公正执法,金启和同志在人情、私利面前没有给自己留过半点的余地。他虽然性格开朗,兴趣广泛,但他很少出去应酬,交朋友也特别谨慎。他说,酒肉饭吃多了,朋友交多了,难免会有失去警觉的时候。同样,金启和对自己的家人、亲戚也不给这个情面。

林立德是老金的外甥,读初中时,曾寄住在舅舅家,跟老金感情很好。前些年,林立德犯了点事,想让老金帮助说个情,没想到老金断然拒绝。最后,林被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坐了一年半的牢。出狱后,林立德有3年不上舅舅家串门。

老金的亲家公叫刘显法,两人有空时喜欢一起喝点小酒,聊聊天。一次,刘显法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出了点经济问题,正巧老金是案子的主办人。亲家公请老金关照一下,尽量从轻处罚,可老金没有答应。刘显法多次领教过老金的这般“无情”,也只能认了。他说,“金启和是个认死理的人,一遇到案子的事,不要说求他放一马,连问问案情也不行”。

面对说情送礼,金启和丝毫不含糊。他和老伴陈珠凤结婚34年,俩人唯一一次吵架就是为别人送礼的事。那天,陈珠凤正在家里做饭,听到有人敲门,开始她并没太在意,等洗了手中的菜开门一看,敲门的人已经走了,只见门外放着几袋荔枝、桂圆。她追出门去,依然不见人影,只得把东西拿进来再说。老金下班回家,得知老伴收了别人的礼物后,就把老伴责骂了一顿。陈珠凤心里感到很委屈:“我连谁送的都不知道,还给谁啊?!”老金说:“这世界上,不会有人无缘无故送礼的。”他一分析,这送礼的人还真让老金给找到了。

路桥区检察院的干警们心里都很清楚,老金办的案子,谁说情也没用!

在金启和同志的眼里,“公正”两字是铁打的,是不能改写的。为了坚守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他坚持不求别人,宁愿清贫一辈子!

,老金的儿子金斌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知道落榜的那天晚上,儿子求父亲找找人,帮他找个稳定一点的工作,家里也能增加点收入。可是,老金当时没有吱声,直到第二天才向儿子作了回答:自己找工作!金启和心里明白,只要自己开口,一些企业老总这点面子是会给的;但他们看中的不是我这个人的面子,而是反贪局长的面子。给了我这个面子,以后他们为案子的事来说情怎么办?能不受影响吗?!老金想了又想,还是决定让儿子自己去闯!可是,就是因为老金的这个决定,儿子吃了11年的苦,一直东转西转,靠打零工挣点辛苦钱。那些年,儿子对老金也不无怨言。

但金启和对于权力、金钱,有自己的一番理解。他常对同事们说,“公权私用万万不可,不该用的权力一点也不能用,不该拿的钱一分也不能拿。”金启和在反贪的岗位上之所以那么坚定而从容,是因为他的心里没有一丝杂念!

然而,当了9年反贪局长的金启和一家的清贫,他的一些同事还是意想不到,社会上的不少人更是难以理解。老金一家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楼房里,房内设施非常简陋,一楼的客厅摆了一溜塑料凳和竹椅子,没有什么值钱的家具。老金家从来没买过电视机,以前是看外甥借他的12寸黑白电视机,后来的电视机还是儿媳妇的嫁妆。有着山一样硬气的金启和,付出了一生,也清贫了一生!

19,为了给儿子将来结婚作准备,金启和在妻子娘家的宅基地上造一间楼房,要花10万元,钱不够,只得向外甥借了5万元。这笔债11年都没还清。

前些年,老伴为了早日还债,接了一份串节日灯的零活,但撸灯绳这道活很伤手。老金是个硬汉子,也心疼妻子啊!每天下班回家就帮妻子撸灯绳。夫妻俩相对而坐,一边忙着手中的活,一边唠唠家常,这一刻成为夫妻俩最温馨、最美好的时光。10多年下来,老金的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结下了一层厚厚的老茧,一到冬天,虎口就会裂开,渗出血丝来。但老金对这样的生活感到很欣慰,虽然清苦,心里却很踏实。对老伴陈珠凤来说,只要老金能天天有时间陪她,也感到满足了。就这样,夫妻俩撸了11年的灯绳,每个月多挣了两三百元,先后也还了2万元的债务。

金启和同志对自己的物质生活从来没有过高的要求。结婚后的这么多年时间里,老金除了穿单位发的检察制服,只给自己买过一件蓝色的短袖T恤。这件衣服是他最喜欢的,夏日里常常是连穿几天,到周末洗一洗,下个星期再穿。这件衣服整整穿了20来年,颜色都褪白了。儿媳妇看不过去,想给他买件新的,老金却不让,说是“没破扔了可惜”。老金平时总不让拍照,觉得花这钱没必要,以至在他去世后,家人居然找不到一张全家福。

金启和自己生活节俭,但对同事对有困难的群众却一点也不小气。单位里每次捐款、结对扶贫,他总是抢在前,从不拉下。路桥区金清镇有一位叫罗昌妹的老人,无依无靠,生活非常困难。老金获悉后,主动与他结对,并特意托人送去500元钱,还把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写在纸条上,嘱咐老人有困难就打电话给他。

“金启和清贫了一辈子,也硬气了一辈子!”就在他离开人世时,家里还有3万元的债务。当同事们在帮助料理老金的后事中得知这些情况后,感到非常的震惊,大家纷纷伸出援助之手,要为老局长还债。金启和同志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一些企业人士也自愿要求为金启和同志捐款;很多相识或不相识的人纷纷来到老金家,看望与慰问他的家人。台州市的网民们在网上建起了“金启和纪念馆”,以特有的方式表达对金启和同志的哀悼和敬仰之情。

9.检察院女检察长个人先进材料 篇九

怀激情带领**市**区人民检察院创造美好未来的女检察长究竟有着怎样的感情世界?

“要充分展示女性领导的风格”

36岁就走上基层检察长岗位的**,对如何当好“领导”有其自己独到的见解。她说:“做为一个女领导,完全没有必要把自已刻意地塑造成男性化的形象,恰恰相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展示女性特有的风格。”走进当年她工作过的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大门,你会看到绿树环抱庭院,绿草黄花点缀其中,威严中不乏温馨的气息。在4186平方米的办公楼内,体现执法理念的文字浮雕和人物浮雕赫然矗立在大厅两侧,每个楼层一角都有营造知识共享的“学海拾贝”栏,干警餐厅和卫生间墙上精巧的装饰画等,让人联想这里的“当家人”一定是细腻的知识女性。在**的内心,阳刚之气和阴柔之美是那样的和谐,她做事干练,决策果断,决不婆婆妈妈拖泥带水;她与干警连续几夜加班加点,拖着疲倦的身躯白天照常处理工作不肯小憩一会儿;在新办公楼从奠基到竣工的200多个不眠之夜,她跑瘦了晒黑了又添出许多白发,心却是甜密密的。她主张释放干警个性,不断为干警创造自我管理、自我超越、自我完善的上升空间,通过建立“举谏”奖、“创新”奖等,培养干警积极思考和参与决策的意识;通过举办“推荐一本好书”交流会、诗歌朗诵会、书画摄影文学作品展等活动,不断积淀干警的文化底蕴。她爱憎分明,善解他人。有一次一名干警在工作中因自律不严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她毫不留情地进行了批评教育。没多久,该名同志因病住院,她带领班子成员前去探望,帮助联系最好的医生。有一名老同志积劳成疾,多病缠身,家境又难以承担日复一日的医药费。她知道后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老同志缓解财力上的困难。她要强,不肯示弱,但也有着平常女性脆弱的一面。当筹划新办公楼遇到难题时她也曾暗自落泪,当自己的一片付出不被有的人理解甚至恶意中伤时她也曾激动过,当身心疲惫彻夜难眠时也曾萌生过寻找退路的念头。但是,**是好样的,她把这些看做是成长过程中难得的经历,难得的体验,阴雨过后仍旧是一脸的灿烂和刚强。2006年12月换届之时,她服从组织的召唤,来到**区院。她从自身做起,与全体干警一起,树立三种意识,即紧迫意识、效率意识、争先意识;唱响三种精神,即务实精神、团结合作精神、彰显个性的精神,共同迎接新的挑战。当2007年最后一抹夕阳逝去时,留在崔检和广大干警脸上的却是灿烂的笑容。这一年,他们同心协力,共同承担起法律监督的使命。他们积极进取,彰显检察工作的价值和力量。他们精诚团结,充分展示团队精神。他们唱响**精神,迎来久盼的工作硕果。在全市检察系统24个单项工作评比中,**院有13个单项获得满分,全市18个岗位产生办案能手,**院9个岗位榜上有名,有11名同志被上级院记功和嘉奖,有8名同志本院嘉奖一次。在上级院和区里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他们作到了有声、有名、有影,实现了年初既定的“整体推进,单项突破”的发展目标。

“女性要让自己美起来”

有位作家曾说过:世界上没有丑女性,只有一些不懂得如何使自己看起来美丽的女性。崔旬认为,腹有诗书气自华,不懂得如何装扮自己的丑女性就‘丑’在缺乏令自己美丽的知识上,现代女性应该学会在知识竞争的社会里用知识武装自己。有着大学四年读书生涯和从教经历的她对学习有着特殊的偏好。她为全市检察干警讲解过刑法、宪法、民法等,其深入浅出的辅导赢得了干警的好评。同时,她本人深入调研,其动笔撰写的《论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浅谈情感因素对司法活动的影响》、《树立创新理念,推动检察工作》、《论团体学习》、《浅谈女检察官的自我超越》等文章在各级刊物上发表。“人生最美的享受就是占有知识”,她把这样的感受也让身边的女干警一同分享。成立女检察官学习小组,着力培养和重用。在她领导的团队里,涌现出省级青年岗位能手、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接待员等优秀女性。优秀的女性应该是外在美和内在美的和谐统一,她鼓励干警多方面修炼自己,熏陶自己,扮亮自己,培养优雅的个人气质。她也注重修饰美,因为职业的关系她大都穿着利落得体的职业装,但是她也喜欢五颜六色的时装,喜欢欣赏街头打扮靓丽的女生。存在的就是美好的。

“回到家就做个称职的妻子和母亲”

10.陕西检察员额制笔试试题 篇十

犯罪嫌疑人韦广伦,曾用名韦广麟,1975年出生,男,壮族,广西人;犯罪嫌疑人韦广贤,绰号阿K,男,1979年出生,壮族,广西人。二人均在2010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刑满释放。

2015年12月5日,韦广伦乘车经过江南市市中区某卫生院,发现该院窗户没有安装防护网,遂准备实施盗窃。当晚韦广伦找到老乡韦广贤帮忙,韦广贤同意。后二人准备了撬棍、螺丝刀、手套、胶带等做案工具。

2016年12月7日凌晨2时,二人从墙洞进入医院,发现值班保安被害人蒋某某,遂对其进行掐脖、殴打、捆绑,后二人在撬开收费室保险柜的过程中,发现保安蒋某某挣脱呼救,二人再次对蒋进行殴打、掐脖窒息,导致蒋某死亡。后二人拿走保险柜现金13000元,当场平分。

韦广伦拿走被害人随身现金600元和价值人民币850元的手机一部。后二人逃离现场。当日6时许,保安王某发现被害人蒋某,遂报警。经鉴定,蒋某系被他人扼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当日5时许,被害人蒋某的妻子周某给蒋某的手机打电话、发信息,犯罪嫌疑人韦广伦回复信息称蒋某在其手中,以此为要挟,向周某索要现金5万元,并约定当日6时许交付。周某即刻报警,韦广伦抵达约定地点后,怀疑有便衣警察遂离开。

2016年3月10日,韦广伦向公安机关投案,提供线索。次日,韦广贤被抓获。公安机关在韦广伦租住处查获作案工具和赃物手机一部。

2016年3月10日、11日刑拘,江南市公安局未将二人押送看守所,而是在公安局问讯室讯问。3月16日送看守所羁押,4月10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8月9日侦查终结,8月11日起诉。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经调取入所体检表,发现韦广贤双手腕、双脚腕有伤痕,皮肤挫裂伤。经查看同步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韦广贤的录像在派出所和看守所各有一次,但均不完整。

在审查起诉阶段,韦广伦家属给被害人蒋某家属赔偿3万元。

问题一:(60分)

1、本案的定性、量刑情节?

2、分析侦查机关的程序违法?

3、如何处理犯罪嫌疑人韦广贤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刑讯逼供、排除非法证据?

问题二:根据以上案情和证据制作《起诉书》(40分)

二.民事案例

原告李刚,被告商权仲、商致学。

1995年,李刚单位给其分了一套房屋,按房屋标准价值计算是两万六千多元,折算李刚的工龄等各项福利,李刚向单位支付了一万四千多元。后单位向李刚颁发了房屋产权证书,证书载明产权人李刚,管理单位为该公司。李刚占产权的61%,单位占39%。

1998年经李刚的叔叔李马翔牵线,李马翔的岳父商权仲给了李刚16000元(李刚实际收到11000元,另5000元给了李马翔),李刚单位所分房屋由商权仲一直居住使用。

2003年,商权仲老伴去世,商权仲搬回老家高山县居住,将涉案房屋交由儿子商学致居住。2008年,李刚将商仲权、商学致起诉到西京市河滨区法院,要求判令:

1、判令李刚享有对涉案房屋的用益物权;

2、判令商仲权、商学致停止侵占并返还房屋;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李刚向法院提供的:证据1其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该单位名称的变更;证据2其父李世林的收条,证明收到11000元房屋使用租金;证据3该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在房屋中占比例;证人李马翔的证言,证明收到的11000是房屋使用租金。

被告商学致提供的证据1证人赵宏君的证言,证明赵宏君曾听李马翔说过是被哥哥逼迫说那11000元是租金的;证据2李刚手写收条一张,收到人民币11000元,证明是购房款;证据3李马翔的证言证明双方有给钱和交房的事,但具体不知道是买卖还是租赁。

河滨区法院一审认定的其他事实与当事人陈述一致,并认定李刚收到的16000元为购房款。一审法院认为合法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李刚与商仲权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但是李刚在出卖房屋时未告知商仲权其对房屋仅有61%的产权,在出卖合同的无效中承担主要责任;商仲权明知所买房屋是单位福利分房,也应该承担房屋买卖的相应部分的风险。李刚1998年将房屋卖出,现在看到房屋价格上涨,以自己手握房产证的有利条件要求对方返还房屋其行为是错误的。现在李刚要求返还房屋,应支付房屋的现在价值购买回来,但是李刚不愿意申请鉴定,无法确认房屋现值,法院无法就此作出判决。遂判决驳回李刚的诉讼请求。

李刚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西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上存在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但判决结果基本正确为由,(2010)西二民自第235号判决,驳回李刚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李刚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西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上存在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但判决结果基本正确为由,(2010)西二民自第235号判决,驳回李刚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李刚向西京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一、案例分析:(60分)

1、本案的争议焦点有哪些?

2、李刚对涉案房屋有哪些权利?

3、李刚和商权仲之间是否存在房屋买卖关系?

4、商权仲对房屋是否具有所有权?为什么?商学致是否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权?为什么?

5、综合分析本案是否应当抗诉?

6、本案如果发回重审,你认为应当如何裁判(不考虑撤诉、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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