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申请发放报(通用7篇)
1.工资申请发放报 篇一
合肥晶弘电器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的合肥晶弘电器有限公司生活区、行政区变配电工程,截止目前,我司已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合同内及合同范围外增加许多零星工程,总产值约175万元,贵司支付我司工程款为45万元,由于该项目仍有部分单据正在办理中,无法办理结算。而贵司在项目没有结算的情况下无法再支付我司工程进度款。
目前,我司已外欠各类材料款,各类材料的供应商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催款压力十分巨大,另外贵司要求完成的各施工节点所需的人力、物力我司都是现金支付。年关即将到来,为了妥善安排好各劳务队伍的情绪,缓解农民工回家过年的压力,同时也为了能够更好的配合贵司的生产计划,我司恳请贵司先行支付我司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以缓解我司燃眉之急。为感!
我司承诺,贵司此次支付的资金将全额优先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合肥鸿图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二
一.原则:1绩效发放额不能超出全院绩效总和
2多劳多得
二.具体方法:
1.首先核定各科任务量,具体方法如下:
①由于基药实行0差价,药房减少了原收入的60%;内科减少了原收
入的15-20%;外科,妇科减少了原收入的2%左右;中医理疗,口腔,功能,化验收入减少不明显。所以药房3人绩效和的60%(2664元),工勤科室的全部绩效(12840元),二者的和为15504,应平摊到各科。
②52人中有44人为临床医技公共卫生人员,所以每人应承担
(15504/44=352元)的绩效。
③根据以上两条各科任务的计算方法如下:
内科任务量=(10人绩效和+352×10)×80%(外科,妇科类推计算)
功能科任务量=3人绩效和+352×3(化验,口腔,中医理疗类推计算)药房任务量=(3人绩效和+352×3)×40%
公卫任务量=(12人绩效和+352×12)×20%
2.上面提到的任务量为纯收入,纯收入的计算方法:
毛收入-卫材-原折旧费的50%
3.核定52人的点数:原则是临床>公卫,护理>医技>后勤
4.核定总绩效=各科任务量的和
5.如果实际绩效>总绩效,计算方法如下:(总绩效-总绩效的5%)/总点数=a;如果实际绩效<总绩效,计算方法如下:(实际绩效-总绩效的5%)/总点数=a
6.各科实发绩效=(各科总点数×a)×完成比率(实际完成量/任务量)
7.各科超出任务量的部分:
医院按照超额部分的10-20%返回科室作为加班补助
3.工资发放规定 篇三
员工手册
一、新队员入职第一天实习不计工资。
二、请假不计工资。
三、代班、加班按实际基本工资计算。
四、考勤表、临时考勤表于每月最后一天由班长交至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按考勤表及临时考勤表制工资表于XX日前交给班队。
五、班长将工资表交给全班人员核对,于XX日前交回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将工资表汇总金额于XX日交到财务,财务在13日将工资准备到位。
六、在职人员工资于次月15日下午发放,离职人员于次月10日发放,逾期三日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注:离职人员工资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有《工资结算通知》方能代领。)
七、工资以两种形式发放: 1,由公司直接发放。2,由各服务处负责人代发。
八、员工辞职时需提前20天将“离职报告”上交公司,若不执行此规定的,该员工上月及本月工资均不发放。
九、公司收费人员均不能以任何理由为业主以开“白条”方式进行收费,一经查出,该员工要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情况特别严重的还将以“贪污公司公款”为名送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公司另行通知
XXXXXXX有限公司办公室
4.绩效工资发放建议 篇四
建议—— 本着兼顾公平,多劳多得的原则操作,适当的照顾50以上的老教师,适当的减少班主任的份额(因为班主任每月270元已经拉开较大差距了)以及有惩有奖方式。建议考核以师德师风为主,其中包括按时出勤,遵守劳动纪律,文明执教,爱校爱生,严于律己,团结同事等方面。对于挑拨是非,寻衅滋事,无事生非,口无遮拦者建议一票否决。在操作过程中1.对青年教师要求适当提高,有助于青年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对老教师要求适当降低,有利于消除老教师由于自身年纪原因达不到要求而产生的不良情绪(用外出学习机会平衡年轻教师,用奖金抚慰年长教师)。2.望能考虑校长、教导主任的实际工作量而适当提高待遇。3.对于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敷衍了事的甚至不作为的老师采取一票否决,没有做的或者没做完的就不能得到这部分奖金。以上均为个人的一点拙见,不足之处望能原谅,仅供参考!
5.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篇五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项目
绩效工资是从学校各类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用于支付教职员工奖励性工作报酬的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开支项目:
(一)岗位津贴
(二)效益津贴
(三)特殊津贴,包括:
1、专业技术特殊津贴
2、领导责任津贴
(四)奖励津贴
二、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绩效工资依据《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按不同项目分别发放。其中,岗位津贴、效益津贴、领导责任津贴按照本发放办法的具体规定发放,专业技术特殊津贴和奖励津贴分别按照另行制订的单项具体规定发放。
三、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发放的具体规定
(一)凡在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聘在岗教职员工,按时按质完成基本岗位工作量并且考核合格,均可享受相应岗位职务工资待遇。达到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工作量标准,则可按照相应的岗位津贴等级发给岗位津贴(自筹经费单位或部门的岗位津贴、效益津贴的经费来源为其自筹资金)。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只执行聘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双肩挑”(仅限高校教师、科研系列)人员的岗位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计算。管理岗位人员的效益津贴,按其所任管理职务的相应岗位津贴等级系数核发;在机关(教辅)部门下列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效益津贴,分别按照高级对应正科级、中级对应副科级、初级对应助理级的岗位津贴等级系数核发:
1、在财务部门设置的会计专业技术岗位;
2、在审计部门设置的审计专业技术岗位;
3、在档案部门设置的档案专业技术岗位;
4、在图书馆设置的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5、在实验中心设置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任免机关批准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仅限省编委核定机构的副处及其以上岗位),按正职标准执行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仅保留副处及其以上原工资待遇,不在我校内设机构的副处及其以上岗位任职者,其岗位津贴、效益津贴按低一级岗位标准执行。
(四)机关(教辅)部门岗位津贴由人事处审核,财务处按核定额按月预发,年末根据年度考核结论结算。
机关(教辅)部门效益津贴的发放额度在每学期末根据全校各教学部门汇总的效益津贴发放额度进行调整核算后发放,不得超过全校教学部门总的效益津贴平均水平。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机关(教辅)部门的坐班制工作人员,如占用坐班工作时间在各教学学院兼任教学工作,一般不得超过每周4节的工作量,课时费由开课学院参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课时费标准计发。
(五)教学部门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由人事处审核,财务处按核定额在学期末预划拨。在学校按照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结论分等级确定实付比例后,再进行年度结算。各教学部门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自身情况及学科(课程)建设的实际,制订本部门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具体发放办法。
对于工作量超过学校规定的相应岗位合格工作量标准者,方可发放岗位津贴,否则不予发放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
各教学部门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具体发放办法,须经本级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报人事处审批后执行。
在学校对教学部门的考核结论划分不同等级之前,学校划拨各教学部门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总额的实付比例,一律按照100%的比例划拨。
(六)在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完成之前,划拨各学院岗位津贴时,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津贴分别暂按三级、四级分别占正高岗位数的30%、70%,五级、六级、七级分别占副高岗位数的20%、40%、40%,八级、九级、十级分别占中级岗位数的30%、40%、30%,十一级、十二级分别占助理岗位数的50%控制划拨总额。因在岗人数偏少,不足以按比例设置高等级的岗位等级者,则按照现岗位等级系数划拨。各学院应当根据各岗位等级控制比例,自行选拔确定本学院在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置完成之前暂时执行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的岗位津贴的人选。
(七)在教学部门效益津贴中,普通生每年实交学费的分成,按以下办法核算划拨金额:
1、根据学校当年度可用于分配的经费总额的规定比例,确定用于分配的普通生学费收入分成可占全校普通生学费总收入的比例,由此确定全校普通生学费收入分成总额。
2、根据全校及各学院(专业)实际缴费的在校生人数、学费标准和相应学费收入额、教师编制及其他人员编制定额等因素,确定各学院每一人员编制相应的普通生学费收入的分成额,再据此把普通生学费收入分成总额分摊到各学院。
(八)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的课时费,按照以下办法划拨和发放:
1、根据相应的教师编制数额,按学期核定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的岗位津贴总额,其中,每一编制的岗位津贴具体数额,原则上按照副教授六级岗位津贴的全校人均值确定。
2、教务处根据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课时、授课班级人数、教师职务等级等情况,确定计发课时费的标准课时数总数。人事处根据教务处核定的标准课时总数和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的岗位津贴总额,确定每标准课时计发课时费的数额。
3、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任课教师的课时费,分别划拨到任课教师所在学院,由其所在学院发放,原则上应全额发放给任课教师本人。如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内专业教育类课程的课时费低于公选课课时费水平,其所在学院可从划拨到学院的公选课课时费总额中提取15%用于本学院的二次分配。
(九)各学院互开专业教育类课程的课时费,按照以下办法划拨和发放:
1、各学院互开专业教育类课程的课时费,按照授课教师完成的标准课时数计发,每标准课时应发课时费的数额,与同一学期全校性素质教育公选课每标准课时的课时费数额保持一致。
2、各学院互开专业教育类课程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班级人数,核定授课教师完成的标准课时数,人事处按照每标准课时应发课时费的数额,在划拨各学院岗位津贴时,从设课学院把相应数额的岗位津贴转拨到授课教师所在学院,由授课教师所在学院按其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3、本学院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其他学院提供的实验技术场地设备和教辅服务的学院,一律按照每标准课时10元的数额从本学院把相应数额岗位津贴转拨给提供实验技术场地设备和教辅服务的学院。其标准课时由教务处核定,人事处审核办理转拨岗位津贴事宜。
(十)各学院自行返聘或外聘的授课教师,以及从机关(教辅)部门聘请的授课教师,由该学院按其与应聘授课教师书面约定的标准发放任课教师课时费,此类课时费(含外国专家超定额工作量部分)由聘请授课教师的学院支付。
(十一)新入校工作人员,从来校报到上岗之下月一日起计发;新任职务人员从任命之下月一日起计发。
(十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休产假者,岗位津贴照发。
(十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或停发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
1、经批准脱产培训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者,学习期间减发岗位津贴的50%,停发效益津贴。培训进修人员与学校签订的培训进修协议(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因函授学习或培训进修需要短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请假者,按事假的有关规定处理。规定的脱产培训进修期满,没有按时回校返岗工作者,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2、按照我校《关于待岗人员管理的规定》被列为待岗人员者,自待岗之下月一日起,停发包括岗位津贴、效益津贴在内的全部绩效工资。
3、年度考核不称职者,扣(停)发1年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非见习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不予确定考核等次者,或者因拒不参加年度考核而没有考核结论者,下一年度岗位津贴按照低一级岗位的标准发放,已在最低一级岗位者按80%发放,并扣(停)发1年效益津贴的50%。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告诫期内停发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如告诫期满后定为称职者,自告诫期满之月的下月一日起,岗位津贴按照原岗位的标准发放,效益津贴按照原岗位标准的80%发放1年。
4、受职能部门通报批评者,减发当月岗位津贴的50%和效益津贴,受学校通报批评者,停发当月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受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警告处分者,从处分之下月一日起的1年内,扣(停)发岗位津贴的50%,并扣(停)发1年的效益津贴;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扣(停)发1年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
5、旷工1-4天者,停发当月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连续旷工5天或1年累计旷工10天的,扣(停)发1年岗位津贴的50%,并扣(停)发1年的效益津贴;连续旷工超过6天或1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扣(停)发1年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1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辞退的有关规定处理(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的按照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6、连续事假满10天或连续病假满20天者,停发1个月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在1个学期内,累计事假11-15天或病假21-30天者,减发该学期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的各40%;累计事假16-20天或病假31-40天者,减发该学期岗位津贴的60%并停(扣)发全部效益津贴;累计事假超过20天或病假超过40天者,停(扣)发该学期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事假或病假的准假期满,没有按时回校返岗工作者,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7、各部门(单位)考勤主管人员和考勤工作人员在考勤工作中有失职守,导致旷工、病事假人员应停(扣)发的工资或各项津贴未能停(扣)发,并造成学校经济损失者,按照损失额度扣发相关考勤工作责任人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
8、因故出国出境者,从出国出境之下月一日起停发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如属因公出境30天内返校者,可予以补发出国出境期间的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超过30天者不再补发。
9、因故(包括调动、借调到外单位、离退休、提前离岗、辞职、辞退、解聘待岗等)离岗者,自离岗之下月一日起停发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由省委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临时选调到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挂职者,自离岗挂职之下月一日起,在3个月内停发效益津贴,自第4个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
10、学校有关教职员工考勤、奖惩等其他规定中,对绩效工资的扣(停)发问题有特别规定且其扣(停)发数额标准高于本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否则按本规定执行。其它经学校认定需要减发或停发的,按学校决定执行。
(十四)因年度考核、党纪政纪处分而扣(停)发岗位津贴的节余经费,由学校统一用于补充奖励津贴经费,不划拨到相关部门(单位)。
(十五)自筹资金发放绩效工资的部门(单位),在自筹资金收入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的前提下,其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的标准,可以根据自筹资金增加的幅度,按照学校发放机关(教辅)部门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平均值的1至1.5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1.5倍。其以加班费形式发放的绩效工资,如不超过学校维持经费支付加班费的统一标准,可不计入1.5倍的限制额内,超过统一标准的部分仍计入;在自筹资金收入与上一年度持平或减少的情况下,其绩效工资的标准,原则上应与其上一年度的平均水平持平或相应降低。
现有的自筹资金发放绩效工资的部门(单位)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校园网络中心、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后勤集团(包括附属小学、幼儿园、医院、学术交流中心)、海南教育期刊社、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四、领导责任津贴发放的具体规定
(一)凡在我校内设机构的副处及其以上岗位任职者,按时按质完成基本岗位工作量并且年度考核合格,均可按照相应管理岗位的津贴标准,发给领导责任津贴(自筹经费单位或部门的领导责任津贴的经费来源为其自筹资金)。
(二)领导责任津贴由人事处审核,财务处按核定额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预拨半年额度的80%,在完成相应公历年度的年度考核之后,再根据年度考核结论核算。
(三)经任免机关批准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仅限省编委核定机构的副处及其以上岗位),按正职标准执行领导责任津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或停发领导责任津贴:
1、除因病请假者外,凡按照岗位津贴和效益津贴发放的具体规定,不予全额发放其岗位津贴或效益津贴者,在被减发、停发岗位津贴或效益津贴期间,一律停发。
2、连续或累计病假满20天者,减发20%;21-30天者,减发30%;31-40天者,减发40%;超过40天者,全部停发。
五、绩效工资发放的其它规定
(一)学校对二级分配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单位)绩效工资发放统计报表经人事处、财务处按职能分工审核批准后执行。学校对于违反校、院两级收入分配原则与办法的现象进行制止与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给予惩戒。
(二)原属事业编制内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自3月1日起,在原有发放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
(三)电话费、桂林洋校区交通费补贴办法另行制订。
6.工资发放制度 篇六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比如一个孕妇参保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单胎、晚育、独生子女,剖腹。也就是在产假中,能够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贴。虽然是因为生育而休假没有工作,但是同样享受到了工作时期的工资待遇。“这笔钱不是单位给的,而是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
缴纳生育保险的,又社保发生育津贴,单位不用再另行发放工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承担相关待遇。
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产假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能够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务必给假的状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7.工资发放制度流程 篇七
一、目的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每月员工考评及员工动态资料的编制。
2.财务部出纳员负责员工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
3.副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核。
4.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批。
三、工作程序要点
1.员工每月工资的计算
a)财务部负责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春节除外)b)公司考勤专员在每月4日前将员工考勤表送出纳。
c)出纳员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表、员工工资的计算系数计算员工上月工资,并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
d)员工工资的计算工式:
员工月工资=(底薪工资+岗位工资+全勤+补助)*当月出勤天数/当月全勤天数。
e)出纳员必须在编制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的制表人栏签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10日前总经理审核。
3.离职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a)离职员工凭审批手续完整的(员工离职表)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b)出纳员根据《员工离职表》、依照员工工资计算公式在一个工作日内计算该员工离职工资。
c)员工离职工资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d)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交由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e)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
4.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a)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单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b)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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