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工作日常巡查表

2024-06-24

后勤工作日常巡查表(9篇)

1.后勤工作日常巡查表 篇一

XX乡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执法日常巡查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把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在“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加强执法日常执法巡查,特制定本巡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建设行为、提升乡村风貌为目的,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为重点,以联合执法强力推进拆除违法建房为手段,迅速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多发势头,规范农村建房环境,推动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治理形势不断向好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巡查工作目标

。以集中打击整治2020年7月3日后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为重点,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新增势头,杜绝增量,逐减存量,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XX区农村新增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行为,加强源头管控,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二)巡查工作任务。

认真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通过开展动态巡查,及时查处和整治违法行为。

三、成立执法巡查工作专班

成立XX乡农村新增乱占耕地执法巡查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一)重点巡查小组

从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党总支部书记、各行政村村委主任各抽调6名共18名执法人员组成重点巡查小组,每周联合开展一次执法巡查工作。

(二)日常巡查小组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党总支部书记、各行政村村委主任明确巡查小组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每天对本乡开展执法巡查,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劝导制止,限期拆除整改。需要强制拆除的,按程序报批后依法拆除,形成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行为有效震慑。

四、巡查区域划分

基本农田保护区、省、县公路干线两旁,城镇规划区为一级巡查区域。城乡结合部、小集镇周围、经济发展快的村组及乡、村公路两侧,为二级巡查区域;辖区内未划定为一、二级巡查区的其它区域为三级巡查区域。

五、巡查要求

(一)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党总支部书记、各行政村村委主任在做好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一级巡查区每3天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每5天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每10天巡查一次。

(一)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党总支部书记、各行政村村委主任在做好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

(二)提高动态巡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巡查工作必须踏实认真,实实在在,检查要有针对性。

乡、村两级级巡查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巡查工作,并接收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不得久拖不决,增大查处难度。

(三)加大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查处力度。

巡查人员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做好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及时做好汇报请示工作,执法人员要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四)巡查人员必须将开展执法动态巡查的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保存,并建立《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台账》。

(五)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党总支部书记、各行政村村委主任要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做到权、责明确。

对于应当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而没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的未及时报告以致造成严重后果或人为增大查处难度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后勤工作日常巡查表 篇二

吉忽伦图苏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到五当召旅游区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为扎实做好2018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2月24日下午,吉忽伦图苏木党委副书记、政府代苏木达董凯一行来到了五当召旅游区,对旅游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吉忽伦图苏木政府副苏木达哈斯,五当召景区管委会综合联络办主任樊斌陪同巡查。董凯一行先后查看了消防设施、安全生产软件资料、视频监控和安全监测设备等,详细了解了景区的防火制度、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以及日常工作等情况。董凯指出,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新春佳节,全国“两会”临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苏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和全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与五当召景区管委会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就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董凯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要吸取事故教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突发事件处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相关安保措施,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应急演练,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果断处置,确保苏木生产生活安全有序。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 整改落实措施

★ 防洪防汛措施方案

★ 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总结

★ 乡镇防汛工作自查报告

★ 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 落实措施还是浪费的漫画作文

★ 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心得体会

★ 防汛救灾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 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3.生产计划部日常工作交接表 篇三

合肥德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生产计划部日常工作交接表

一、生产部下辖3个分支机构,具体如下:

1、辅件车间,主要生产加速器、大手柄、电控仪表、电缆、微动开关、保险丝盒、DC转换器、开关等产品的生产与加工,产品种类较多,较杂。其中加速器与大手柄是主流产品。辅件车间的产品加工周期较短,一般单个产品的加工总时间约0.2~1小时。目前车间主管为张婷婷,该员工在职超过4年,从事管理岗位18个月,对产品较为熟悉。目前辅件车间的员工工资是计件的.2、线束车间,主要负责线束类产品的生产与加工,目前主要客户有TCMC、合叉、江淮、玛西尔、TEU、电控仪表用的控制线束与仪表线束。其中TCMC线束是主流产品,约占60%。线束车间的产品加工周期较长,一般单个产品的加工总时间约3~10小时。目前车间组长为熊凤珍,该员工在职超过2年,从事管理岗位4个月,对产品熟悉度一般。目前辅件车间的员工工资是计件的.3、生产管理部,主要负责生产运营相关的管理维护工作,目前下辖5名员工。各员工的主要管理事项如下:

3.1 生产助理,主要负责生产任务单下发,BOM打印与下发,生产异常跟进与处理,生产看板管理、参加中午产销会。目前生产助理是郭婷婷,在职时间1年,对工作的开展无太大问题

3.2 设备维修员,主要负责标签的打印、生产设备与工具的维修保养、样品的加工。目前设备维修员是程正,在职时间3月,标签打

离职交接报告

印与样品加工无问题,设备的管理维护方面能力有所欠缺,没有积累多少经验,工作中有时需要协助。

3.3 生产技术员,主要负责生产图纸的规范管理、加速器与大手柄物料的盘点报缺、样品的加工、工艺指导文件的制作、生产员工每日信息录入。目前生产技术员是徐秋,在职时间3月,工艺指导文件的制作目前未展开,其他方面的工作开展无太大问题,3.4 DC专员,主要负责DC半成品的加工与制造。目前DC专员是夏叶琪,在职时间3年以上,以上工作的开展无太大问题。该岗位的工作现状较清闲。有时候一下简单的琐事可以让他协助处理下。3.5 质检主管,主要负责电控总成/仪表总成等产品的装机检验、生产检验表单的打印与下发、辅件扩孔。目前质检主管为吴树钧,在职时间6年以上,对车间产品甚为熟悉,以上工作的开展无太大问题.该员工曾就职为生产部长,对车间所有产品都较熟悉,后续一些问题可直接咨询.二、生产部长的主要工作有如下:

1、辅件车间与线束车间是执行计件的,目前员工的计件工价是由生产部长进行制定的,并需获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总经理会不定时安排人员对计件价进行查核,发现的不合理项,需进行更改。该工作事项,在离职前我会指导徐秋执行,并规范出产品定价的具体细则.2、辅件车间与线束车间的工资核算与提交。目前车间主管将每月生产的产品清单表提交给生产部长,生产部长将其录入电子档后,调出工价,按照《车间计件工资制度方案》进行工资的核算与分配,核算完成后,离职交接报告

将纸质表单交付人事部审核,将电子表单交付财务审核。人事与财务在工资审核中发现问题时,需主动协助分析原因与处理。处理完成后将表单重新打印。该工作事项,在离职前我会暂时指导徐秋执行.3、协助设备维修员进行生产设备的管理维护。关于维修的方法与方式,设备维修员都已知道,基本可以满足日常的设备维修工作,设备大问题可能无法解决。离职后,设备的一些小问题程正都能解决,大问题建议找朱工/何经理协助.4、对生产现场的管理检查工作,因生产的产品多而杂,生产异常有时颇多,插单现象频发,且车间管理人员对于7S方面的认识与能力方面还是蛮欠缺的,所以有时候生产现场会比较乱,标识等方面做得不好,需要进行管理约束 离职后,会安排徐秋进行处理

5、协助生产助理处理生产异常,因生产物料的交期、质量、生产工艺手法的模糊、订单突增、人员不足等问题,有时候生产部会产生一些重大的异常问题,生产助理已无法独立完好处理,需要生产部长给予工作协助。离职后,可组织会议解决.6、生产现场的规划,生产现场的物料,设备、工具等摆放位置需要进行定位,由生产部长进行规划定位,然后要求生产主管去执行与落实.在信任部长入职前,该事项可以暂停进行.7、生产周报的编写与汇报,每周六提交给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副总经理,一般情况下参加周一晚上的周会议。离职后,可暂由徐秋/郭婷婷处理.8、生产部管理程序与制度的编制与修订,公司管理规定的宣传落实。可

离职交接报告

由人事通知,或待新部长上任后处理.9、生产管理部每月有4%的大手柄绩效奖,生产部长可根据管理人员的标签进行绩效分配,因总额较少,且考虑到员工的基本工资现状,目前只有生产助理、生产技术员、设备维修员参与分配。可由郭婷婷/或人事暂时处理,待新部长上任再行处理

三、其他工作事项。

1、因加速器与大手柄在同一条流水线上加工,产品加工堆积,无法将流水线充分利用起来。需要将2种产品分开加工,以便让流水线动起来。之前已拟定方案。考虑的布局的规划合理性,待新部长上任再行处理.2、加速器产品材料质量方面,目前尚在质量稳定中,生产工艺手法尚不明确,只有以上2项稳定后,方可进行加速器流水作业。待定中.3、产品工价的制定,公司高层对工价的合理性较怀疑,后续会有相关人员对工价的合理性进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PS:离职前,我会将车间员工工价制定的依据制定出管理文件,交由徐秋管理.4、端子模具的维护、刀片的整理统计,日前花费1周时间进行完成,并已统一请购了相关配件,半年内端子模具无忧.四、其他管理要求:

1、不良品物料一周退一次,退料时将不良物料交付仓储部,分类与标识清楚,并提供不合格单给仓储,签字确认.2、大手柄主要物料放置在二楼,每次取用2天左右用量,不要一次取用过多。

离职交接报告

3、线束加工中,线束主管发现线材缺少时可直接向采购部报缺,报缺需提出纸质单据.订单评审时发现的线材物料缺少由仓储部进行报缺.4、依据应总要求,所有销售不良件返回后均交付生产车间进行维修、检验,维修不良品时依据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工时补助、奖惩.5、设备/工具的请购由设备维修员进行工作落实,直接提报给采购部进行购买事宜的安排,并由维修员进行验收使用。

4.日常安全巡查制度 篇四

时间:2010-06-13 作者: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学校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日以及开学、放假前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集中进行安全排查一次。

二、学校所有教职工在每天工作中和下班前,都要注意安全问题,例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负责,保卫部门组织,各处室、各年级负责人具体落实,必要时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由安全保卫部门做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决定经各参加人员签字后备案。

五、检查内容:

1、各科室及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及执行情况。

2、各科室、各年级及部门安全管理上有无漏洞及安全隐患。

3、责任人对治安保卫条例的执行落实情况。

4、需要整改的部位和项目。如:定期检查消防设施,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等。

六、整改落实办法、采用当天检查、当场定案,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七、学校安全保卫及保安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巡逻检查制度。

八、安全保卫人员在每天值班巡逻时,要监督校园门卫工作情况,严格要求夜班执勤人员加强校内巡逻,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九、执勤巡逻时发现问题要迅速逐级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十、凡因安全巡查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安全问题,学校将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

来源:龙泉驿区城管局 时间:2010-11-22 点击率:70 本周点击率:10 〖字体:大中小〗〖背景色:〗〖网友评论0条〗〖推荐〗〖打印本稿〗〖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广告治理各项工作,建立日巡查制度,建全安全责任档案,严格要求户外广告安全排查表报送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在重大节日前,我局对全区商店招、单立柱、看板、灯箱、道旗、行架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大型户外广告的用电、钢架结构等方面做了重点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向责任单位及时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画面已经破损的,严格要求相关广告公司立即进行更新。

广东省建设厅近日决定在全省建立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日常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制度,并在每季度末总结本地区巡查情况,书面报送省建设厅。

巡查方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巡查组,将安全生产形势较差的地区、安全管理薄弱的施工企业以及安全问题突出的工地列为重点巡查对象,对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工程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不预先通知的检查。

巡查内容: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解决施工安全中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

人员组成:巡查组由一名组长和若干名组员组成。组长应当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担任,组员由列入施工安全巡查专家库的专家担任,并符合以下条件: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丰富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善于发现问题。专家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上述条件从本地区挑选,进行必要的培训后,将名单存入专家库,作为巡查组的候选成员。

问题处理: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通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理完毕后将结果上报派出巡查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力的,由派出巡查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处理。对于随时可能出现危险的重大安全隐患,巡查组应立即向施工企业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同时通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跟踪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派出巡查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安全问题突出、不认真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除作出行政处罚外,派出巡查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重要资料。巡查组应就巡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及早采取预防措施的问题向派出巡查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专题报告。

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是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该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是考核各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检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

1.工人进场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队长负责人全面的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3.队长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严谨工人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谨遮挡、填压、挪用。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做好夏季防晒、冬季防冻措施。3.教育的主要内容

宣传防火任务、方针。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用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值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七、防火检查

1.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

2.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

1.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与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模范执行《消防法》,彻底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

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 3.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以相应的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消防法》,不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挪用、破坏消防器材的,影响灭火工作的; 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对火险隐患有能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额基础,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首要的基础工作。因为只有全职工增强了安全意识,掌握了安全技术知识,增强了“自我防护”能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1.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和安全态度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⑵.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职工必备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专业与各工种必须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如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并且要经过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考核发给专业的操作证。对于从事新技术、新操作方法、新装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人的操作岗位,都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专业培训,使其掌握新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⑶安全规章制度教育;着重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安全规程、规定。

2.安全教育形式;

⑴新进厂职工(特别是新工人)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室、生产作业班组);

⑵工人条换岗位的进行“换岗安全教育” ;

⑶对离岗时间较长(休假、病休)又重返岗位的人员进行“复岗安全教育” ; ⑷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 ⑸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⑹使用其他各种教育形式;

5.市场日常巡查检查制度 篇五

为了全面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和商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完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市场经营交易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商所实行片区监管责任制度,片区监管责任人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内巡查检查任务的落实。

二、片区责任人应当建立网格监管责任制为主的巡查检查机制,认真开展市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工商所应当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

四、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履行对进场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审查义务;是否与场内经营户签订消防安全、商品质量承诺等责任书;是否建立和落实经营者市场准入、档案管理、商品台账管理和检查、品牌商品登记管理、违禁品检查和清退、不合格商品退市、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公示、消费纠纷调解、先行赔偿、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等制度。

五、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经销的商品和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商品是否有批次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是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上市、失效、变质的商品;商品包装标识是

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规格、等级、主要成份和含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自制、分装商品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裸装食品是否在货架显著位置对其无法用标识体现的内容进行明示;商品的商标广告是否有侵权、违法使用行为和虚假、误导宣传内容;经营者是否有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片区责任人应当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台帐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时是否索证索票并分类建档;是否有进货检验和自身抽查记录;票证是否齐全、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货台帐。

七、片区责任人应当根据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需要,结合辖区实际、季节特点、社会热点和重点问题、市场专项整治部署等,对市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

八、定期巡查,应当根据市场的信用级别实施分类监管:A类市场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B类市场每月至少巡查一次;C类市场每半月至少巡查一次;D类市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九、不定期巡查,应当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对特定的商品交易市场进行检查,并认真处理投诉、举报。

十、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场内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市场开办者,应当依其信用级别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6.医疗机构日常工作情况检查表1 篇六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

址:

联系电话:

一、总体情况

1、是否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活动 是□ 否□

2、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是否规范 是 □ 否□ 处方是否由在本机构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是 □ 否□

3、是否有门诊日志 是 □ 否□ 门诊日志登记是否齐全是 □ 否□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有 □ 无□

2、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名单):

3、对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培训 有 □ 无□

4、疫情是否及时报告卫生院 是□、否□

5、传染病防治:门诊日志有□ 无□ 登记 齐全□ 不全□

传染病疫情登记簿有□ 无□

6、现场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并与疫情网络核对,发现:是否有瞒报、缓报、谎报 有 □ 无□

三、消毒灭菌及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1、消毒管理制度和程序 有 □ 无□;

2、专(兼)职消毒人员 有 □ 无□;

3、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记录 有 □ 无□;

4、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 有 □ 无□;

四、传染病防控情况

1、是否开展预检分诊工作有 □ 无□ 是否有明显的标识或导医引导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 有 □ 无□

2、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门诊日志是否合乎规范 是 □ 否□ 是否询问了禽类接触史 是 □ 否□

4、是否备有应急隔离室,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 有 □ 无□

5、体温计、压舌板等是否一人一用 是 □ 否□

6、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例后,均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 是 □ 否□ 预检分诊台备有速干酒精类擦手剂 有 □ 无□

7、是否有足量的消毒药品、个人防护用品:外科口罩 个;医用口罩 个;手套 个;护目镜 幅;隔离衣 套;其他:。

五、医疗废物管理情况

1、废物管理制度 有 □ 无□;

2、是否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有 □ 无□;

3、相关法律及专业知识培训 有 □ 无□;

4、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 ①、是否符合标准 有 □ 无□;

②、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中文标签)有 □ 无□; ③、是否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有 □ 无□;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有 □ 无□;

6、医疗废物登记资料 有 □ 无□;若有,登记内容有无以下项目:医疗废物的来源□ 种类□ 重量(数量)□ 交接时间□ 处置方法□ 最终去向□ 经办人签名□

7、医疗废物是否与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混装 有 □ 无□;

8、医疗废物是否交由镇卫生院统一处理 有 □ 无□; 如: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①、是否销毁 有 □ 无□; ②、有无再次使用 有 □ 无□;

③、感染性废物是否进行消毒处理 有 □ 无□;

六、其它情况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签名:

7.制定各部门日常巡查制度 篇七

前言:

为规范管理对公司财务、财产还有水电以及设施设备的规范管理,并制定详细内容和奖罚制度,日常巡查制度,有效的查清问题根源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提倡绿色环保节约能源的口号,杜绝浪费资源,节省公司的成本,合理利用能源对公司各部门制定日常巡查制度,使各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到人、设施设备、专人专用,维护公司财物,更合理利用,同时明确工程部监管职责。以下内容是工程部的建议和措施。

一:日常巡查的重点由工程部主管和各部门的主管或领导进行巡查并做好存档,全面检查每周日进行,一月四次,每周一汇报检查的结果,协商处理方案。

二:协同门店检查内容包括五方面:

1:各门店的安全通道以及包厢、档口、露天桌位等电路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问题。

2:对各门店的厨房、煤气管道、通风、鲜风、排烟设备、制冷以及其它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3:对门店的水电控制位置,操作方式演示。

4:对门店的强弱电(明暗)线路排查。

5:对门店硬件设施进行检查(硬件设施包括:门窗、墙、地板、天花板、排风管道、中央空调及其它设施)。

三:巡查公司硬件设施设备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保养制度,明文规定,如设备自然损耗的工程部及时处理。如使用不当和保养不到位的造成设备损坏的,工程部有权对门店进行处罚。按设备的20%赔偿,并上报集团领导。

四:各门店的照明灯具要合理利用。如营业需要时的必备灯光,由各门店自行调控。无人和营业结束后,只留值班灯光和必备灯光。对照明灯光的监管工程部24小时专人巡查,发现浪费用电量,无人使灯具长亮或灯光调控不合理,工程部有权制止并对部门进行50元人民币罚款,若浪费严重按时间*千瓦时进行计算罚款。

五:公司所有部门的水电费、天然气工程项目等费用的支出均由工程部审查、核实、评估、统计备份存档方可结算,这样工程部才能掌握后勤费用的合理支出,及时堵塞漏洞,查明问题所在,杜绝浪费项目的费用支出若不经过工程部审查的责任自负,工程部不承担责任并上报公司领导处理。

六:公司的强弱的施工,天然气新项目的开发必须报工程部备案,提供详细资料由工程部存档。

8.煤矿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篇八

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安 全奖罚制度。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 机制的重要手段。

一、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二、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 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

三、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 程度的奖励 5000 元。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预测预报、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 探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 2000 元。

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 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 2000 元。(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

四、没有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 则的单位处罚 1000 元罚款,相关领导给予撤职,个人开除的处分。

五、防止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单位罚款 1000 元,个人罚款 500 元,留矿查看,如有下次给予开除。

六、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 关责任人罚款 200 元。

七、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单位相关负责人罚款 500 元。

八、探放水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 500 元。

九、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 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

十、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负责人罚款 200 元。

十一、现场情况有变的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 200 元。

9.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表 篇九

夫或妻一方死亡,生者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样的案例实践中并不少见。但当死者是个文盲,债务凭证上只有签名、已无法辨别签名真伪时,认定案件事实就成为非常棘手的事情。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就遇上这样一起比较罕见的案件,并最终运用推理和证据规则,支持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原告倪某要求被告金某偿还其亡夫陈某生前欠下的7000余元债务,倪某的证据是其本人代书的两张借条,落款时间是2003年10月,上有陈某的签字。而陈某已在2007年2月因意外死亡。借款事实也没有他人可以证明。

被告金某辩称,其对债务发生并不知情,陈某是文盲,生前几乎没有留下字迹,借条上的签名可能不实。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金某并且提供了据说是唯一能找到的一份陈某手迹,上面有两个歪歪斜斜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以此说明陈某确实是个文盲。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是个文盲,正可以解释倪某代书借条而由陈某签字的原因。被告的证据能证明陈某可以写出数字和少量汉字;而即使是一个文盲,写出姓名也符合常情。因此,借条上的签名由陈某本人所写是有可能的。借款发生于数年之前,从借条外观形式看,纸张明显陈旧,字迹也不似近期所写,能让人相信其记载时间与形成时间一致。如果借条确实形成于数年之前,就不太可能是由原告伪造,因为陈某是因意外事故死亡,原告不可能在几年前就预见到这一事件,相比陈某活着,其死亡也并不更有利于原告主张债权。因此,基本可以排除原告利用陈某死亡这一意外事件伪造证据的可能。

通过以上分析,法院认为,借条上签名是陈某本人所写的概然性明显高于原告伪造陈某签名的可能性。被告如坚持主张借条不真实,即应由被告来承担举证责任。此时被告可以通过申请对借条的形成时间进行司法鉴定来证明其主张。法院向被告释明以后,被告未能提出申请。法院遂认定了原告的主张,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当事人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曹松青

索要发票有理错投“门路”驳回

某玻璃制品公司与李某经常有贸易往来,业务关系不错。在一次煤炭购销中,玻璃制品公司向李某采购煤炭4981.3吨,折价人民币3265591.10元,当时李某称手头暂没有增值税发票,过几天开好票给玻璃制品公司,事后却一直没有兑现承诺,玻璃制品公司因需要入账多次索要都被李某以各种借口拒绝,遂向沛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补开增值税发票。

案件审理过程中,玻璃制品公司和李某双方对购销煤炭的数量、价值以及未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事实没有争议。李某称自己暂时没有增值税发票,无法补开。法院认为,双方签订购销合同进行交易,各方都应当依法履行自身的义务,但开具增值税发票是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对经济活动的行政管理,李某有依照此规定向玻璃制品公司出具发票的行政法律义务而不是民事法律义务,李某不履行该项义务应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双方在购销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李某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其民事法律义务,玻璃制品公司起诉李某没有法律依据,遂依法裁定驳回了玻璃制品公司的起诉。范纪强任少鹏 雷击致死起纷争法官调解化纠葛

江阴市西石桥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一起雷击致人死亡的民事纠纷。孤身汉刘根与高军是同村村民。老刘在家无业,高军出于好意雇用老刘到自己的工地干活。事发当日,因雷阵雨天气工地放假,老刘与其他工友在高军安排的住处休息。中午时分,老刘与其他工友到附近饭店吃快餐,吃完快餐后返回住处休息。当经过一田间小路时,老刘遭雷击致死。

当地水上派出所将老刘遭雷击死亡的情况告知老刘的唯一亲人———妹妹刘萍,刘萍对老刘遭雷击之死无异议,但她不愿意为老刘安排后事。高军出于同情为老刘办理了丧葬事宜,得到村民的赞许。

今年1月,刘萍向江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军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高军觉得很冤,自己做了好事竟成了被告,扬言要去找刘萍“算账”。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比较特殊,于是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近日,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由高军一次性支付刘萍补偿款18000元。刘响雷

身带弹片的司法所长

在宿迁市100多位基层司法所长中,有一人至今身带2块弹片,他就是现任泗洪县天岗湖乡司法所所长兼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张克冲。

1979年1月,张克冲参加中越自卫还击战光荣负伤。1982年4月转业后一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5年来,他先后调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280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46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80余起、群体性事件9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对于人民调解工作,他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一是不能当灭火员,而要当防疫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小事处理不好就会酿成大祸,决不能让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二是矛盾纠纷要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早调处难度就会大大降低,老百姓的损失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没有损失。三是调解不能只靠胆量和勇气,不能简单粗暴地分是非、判输赢,重要的是以情感人、以诚待人、以理服人。四是调解矛盾纠纷一定要借助法律手段。

由于工作出色,张克冲先后获得“基层争先创优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司法助理员”、“省防激化先进个人一等奖”、“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张庆国胡慕伟程遥

十元赌资起纠纷 赔掉巨款获了刑

因为争抢10多元的赌资,孙玉栓和陈某发生了扭打,后孙玉栓不服气,纠集他人将陈某的左眼打伤。为此他付出了代价,不仅赔款46000元,还被判了刑。日前,常熟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玉栓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05年6月27日20时30分许,孙玉栓和老乡周某在常熟市海虞镇建丰农贸市场内和刘某、陈某玩“打金花”三张牌,因为牌的大小问题,刘某和孙玉栓发生争吵。孙玉栓将扑克牌扔于桌上起身准备离开,周某叫住他要他看看对方的牌是否比他的大,结果发现牌已洗在了一起,孙玉栓就将桌上的10多元钱拿在手里对刘某说:“你的牌没有我的大。”陈某见状站起来拉住孙玉栓的衣服要他把钱拿出来,于是双方发生扭打。被人劝开后,陈某回了宿舍,而孙玉栓却对此耿耿于怀,和周某等人去找老乡潘某为其报仇。陈某回到宿舍不久,又返身去农贸市场买香烟,恰逢孙玉栓带潘某等人回到农贸市场,在孙玉栓的指认下,潘某从旁边台球桌上拿了根台球杆追赶陈某,陈某边逃边回头看情况,结果被潘某的台球杆打中左眼。经治疗,陈某的左眼球被摘除。经法医学鉴定,陈某的损伤已构成人体重伤、七级残疾。

2007年10月16日,孙玉栓在其亲属的陪同下至常熟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陈某经济损失46000元。

因孙玉栓犯罪时未成年,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故法院对其减轻处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蒋冬英王新

暴富遗弃患病妻抚养义务不容辞

丈夫暴富以后,拒不抚养患病的妻子,无奈之下,病妻拿起法律武器,把与她结婚近15年的丈夫推上了被告席,日前,睢宁法院调解审理了这起遗弃案件。

睢宁县凌城镇农村妇女李某,1993年12月与张某结婚,第二年生育一子。由于张某经常在外地打工,李某不但要操持家务,还要忙着地里的农活,农闲时还做点小生意补贴家用。一家人的生活虽不富裕,但也过得其乐融融。但从2003年以后,张某在外地当上包工头,暴富了起来,每年收入数十万元,但是他寄给妻子的钱却越来越少。

2006年初,李某感觉自己走路时腿疼得厉害,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股骨头坏死。李某生病后,张某对她的态度更是冷淡,拖着不想给她治疗。后经村干部多次做工作,张某才同意付钱给妻子做了手术。

李某手术后丧失了劳动能力,还要经常打针吃药,没有经济来源的她只得多次哀求张某给钱,而张某不但不给,还经常打骂李某。2007年春节以后,张某就不再给李某一分钱。李某无依无靠,难以维持生计。无奈和悲愤之下,今年1月11日,李某以遗弃罪向睢宁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把与她结婚近15年的丈夫张某推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此案后,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做张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严肃而明确地告诉他拒绝扶养妻子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方面从伦理道德上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日前,自知理亏的张某再也承受不了法律和道义的双重压力,在法官的主持下与李某达成了协议,张某先付给李某生活费2000元,并自2008年1月起,每月付给李某生活费400元。李某也自愿放弃追究张某刑事责任的权利。宋红卫

网吧擅播影片赔损失

江阴市一网吧在线播放轻喜剧电影《大话股神》,片方认为属私自播放,不远千里从北京来到江阴起诉。近日,这起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调解结案,网吧赔偿25000元。

从事影视经纪业务的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于2007年11月8日发现,江阴知星网苑向公众提供其拥有著作权的影片《大话股神》的在线播放服务,而网尚公司从未许可网苑通过网吧内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原告请求判令知星网苑立即停止对著作权的侵害,赔偿网尚公司经济损失。此案经江阴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由知星网苑就侵犯《大话股神》电影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赔偿网尚公司25000元。逸岗建忠邓云

“遥控”摇出五年刑罚 “君子”爱财取之无道,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竟想出用“遥控器”来骗取钱财,4月16日,铜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07年3月至5月间,杨帅与他人结伙,先后多次从山东苍山及枣庄购买铁精粉1600余吨,以每吨650元的价格卖给铜山县利国镇龙辉选矿厂,在出售时采用遥控器干扰增加吨位的手段,骗取铁精粉200余吨,价值13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帅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帅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刘翠颖

打针错位赔掉五万元

9岁的学生武某在镇卫生院打针时被误伤坐骨神经,4月14日,丰县法院审结这起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等共计5万元。

2007年7月30日晚,原告武某到被告镇卫生院就诊。医生董某在原告左臀部进行注射时,由于疏忽,一针打在原告的坐骨神经上。注射后,原告即感到麻木、痛痒,不能行走。后被诊断为“坐骨神经损伤”,经治疗无法恢复正常。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赔偿,被告则以自己隶属于县医院、原告应向县医院索赔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原告于今年3月26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宋会谱

“不合法”的孩子也应有合法的权利

张女现年20周岁,18周岁时与李男同居,19周岁时生育了一女园园,因园园是无计划生育,所以至今未申报户口。今年元月张女骑自行车被丁男驾驶的汽车撞伤,构成伤残。双方协商未果,张女遂诉至法院,要求丁男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同时要求丁男赔偿其女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丁男对赔偿张女的损失无异议,但辩称园园系张女违法所生,故不应当赔偿其被扶养人生活费。

[析案]该案对是否应当判决丁男赔偿张女女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存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既然园园系张女违法所生,其要求赔偿该女孩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法律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因园园系张女违法所生而剥夺其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园园是无辜的,其一出生作为母亲的张女即负有抚养其成年的义务。现由于丁男的侵权行为导致张女抚养园园的能力降低,给园园造成损失,因此应判决丁男赔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园园虽是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所生,其父母李男与张女应当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但不能因此而剥夺园园作为一名公民的相应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以不论园园是否属合法生育,都不应影响园园依法应当享有的民事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婚姻法》第21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园园当然是张女的合法的被扶养人,丁男应当依法赔偿园园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当然,由于李男是园园的生父,他和张女一样,应对园园负有抚养的义务,故法院应判决丁男赔偿园园被扶养人生活费的50%。邱正江

机动车因路面障碍物致损公路经营管理者是否担责

2001月10日18时,孙某驾驶原告所有的苏A00346黑牌奔驰小客车从蒋王收费站交费后由东向西行驶至宁通高速139KM(上行线)时,发现前方路面有一轮胎,因避让不及而发生碰撞,致车辆损坏及部分路面损坏。交巡警大队认定该事故为意外事故。本起事故给原告造成185180元的损失。原告认为只要原告交了通行费,即与公路处形成了有偿使用公路的合同关系,公路处应当保障原告的车辆能够安全畅通地使用道路,由于公路处的过错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对此公路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车辆是从公路处下设的蒋王收费站交费驶入事发路段的,由此应认定公路处对该事发路段负有管理职能,只要原告照章交费驶入该收费路段,即与公路处形成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而根据交巡警大队事故认定书中的交通事故事实栏载明与路面障碍物发生碰撞,但与何种障碍物发生碰撞并未认定。由于原告受损车辆已经维修好,不能通过鉴定确定是否与轮胎相撞所致。也无法对受损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所需维修费用。公路处提供的《公路小修保养日常巡查记录表》证明相关部门已按规范要求对事发路段进行了巡查,已尽到了相应的必要注意义务。即使原告车辆受损确系路面轮胎所致,对于随时脱落的轮胎,要求做到及时清除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鉴此,公路处并不构成违约。原告与公路处虽形成了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但原告要求公路处赔偿车损等其他损失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析案]机动车在有偿使用的公路上行驶致损,经营管理者是否承担责任,结合本案案情,有以下两点值得关注。

第一,原告与公路处间形成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而与蒋王收费站应没有这种合同关系。本案事发路段属于收费路段,原告的苏A00346车辆在按规定交纳了通行费后,就与该收费路段的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公路有偿使用合同关系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我国《合同法》中虽没有将此类型的合同规定为有名合同,但此类情况作为一种无名合同是客观存在的,每一个照章交费驶入收费公路的车辆都与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本案所涉收费公路属政府还贷公路,其管理者如何确定,系双方当事人的争执点。结合本案事发路段位于公路处下设的蒋王收费站和十五里墩收费站之间,事发路段的养护也是由公路处下设的仪征市公路站发包给扬州市汇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及扬州市交通局的委托书这些基本事实,应认定公路处为该事发路段的管理者,原告与公路处形成合同关系。原告的车辆在支付了通行费后,就有权享有因此带来的较一般路面更为安全、快捷的服务,而公路处的权利是依法按规定收取费用,义务主要是基于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为驶入收费路段的驾车人提供一种安全、完好、快速的通行路况,保证车辆安全驶过本路段。这种义务主要体现在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即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路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对于蒋王收费站而言,其设立的目的和职能仅是对通过收费路段的车辆按规定收取通行费,而对收费路段并不负有管理义务,原告与蒋王收费站并不因蒋王收费站的收费行为而与蒋王收费站间形成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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