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部分施工员习题册

2024-08-11

实务部分施工员习题册(精选5篇)

1.实务部分施工员习题册 篇一

复习题

简答题

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其编制对象不同,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作业设计 三种。

什么是顺序施工?

是按照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先后顺序,前一个施工过程(或工序)完全完工后才开始下一施工过程的一种组织生产方式。

什么是平行施工?

是将一个工作范围内的相同施工过程同时组织施工,完成后再同时进行下一个施工过程的施工方式。

简述园林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

园林工程的艺术性、园林工程材料的多样性、园林工程的复杂性、园林工程施工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施工的安全性。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一般分为那几种?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的质量管理三类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常采用4M1E控制模式,4M1E分别代表什么? 施工人员控制、机械设备控制、材料控制、施工工艺控制、环境因素控制

园林工程预算编制的依据有哪些?(至少写出4条)

施工图纸、地质资料、设计说明和各类标准图集;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算定额;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工具书及有关手册。

园林工程预算总造价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直接费、供求因果增加费、技术措施费、综合费用、定额外材差、价外差税金等

土方工程的种类和施工要求有哪些?

根据其使用期限和施工要求,可分为永久和临时性两种,但都要求有足够的密实性和稳定性,才能使整个工程质量和艺术造型达到原设计的要求。

无论哪种类型的施工组织设计都应包括“一图一表一案”,“一图一表一案”代表什么?

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园林机械按其用途大致可分为哪几类?

园林工程机械、种植养护工程机械、场圃机械、保洁机械等

园林中常用的施肥方法有哪些?

有穴施、环施、放射性沟施3种,这3种施肥方法最好轮流采用,以使相互取长补短,使树木受到最大的好处。

园林工程机械一般可分为那几类?

土方机械、起重机械、混凝土机械、提水机械等

场圃机械一般可分为哪几类?

整地机械、育苗机械、中耕抚育机械、出圃机械等

保洁机械一般可分为哪几类? 清扫机、扫雪机、施肥机、切根机等 简述园路的作用。

引导游览、组织交通、组织空间构成景色、奠定水电工程的基础。

简述屋顶花园的功能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调节人们的心理和视觉感受、改善建筑屋顶的物理性能。

简述屋顶花园的生态因子有哪些? 土壤、温度、光照、空气湿度、风

简述室内绿化的功能。

改善房间空气质量、缩短人与自然间的距离、分隔美化室内空间

墙面绿化装饰要考虑哪些因素?

墙面类型、墙面朝向、季相景观、墙体绿化方式。

论述题

编制植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所谓“施工组织设计”就是对工程任务的全面计划安排,其内容包括: ①施工组织;②确定施工程序并安排具体的进度计划;③安排劳动计划;④安排材料、工具供应计划;⑤机械运输计划;⑥制定技术措施和要求;⑦绘制平面图;⑧制定施工预算;⑨技术培训。

总之,绿化工程开工之前,合理细致地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整个工程中每个施工项目相互衔接合理,互不干扰,保证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劳动力,最节省的材料、机械、车辆、投资和最好质量来完成工程任务。

平面花坛施工时,花卉的栽植顺序的要求有哪些? ①单个的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退栽; ②一面坡的花坛,应由上向下栽;

③高低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栽者,应先栽高的,后栽低矮的;

④宿根、球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混栽者,应先栽宿根花卉,后栽一、二年生草花;

⑤模纹式花坛,应先栽好图案的各条轮廓线,然后再栽内部填充部分; ⑥大型花坛,可分区、分块栽植。

树木施肥养护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①有机肥要充分发酵、腐熟;化肥必须完全粉碎成粉状。

②施肥后,必须及时适量灌水使肥料渗入,否则,会造成土壤溶液浓度过大,对树根不利。

③根外追肥,最好于傍晚喷施。

④城市绿地施肥不同于农村,在选择确定施肥方法、肥料种类以及施肥量时,都应考虑到市容与卫生方面的问题。

论述园路路面各层的作用和设计要求?

①面层:路面上面的一层。它直接承受人流、车辆和大气因素——烈日、严冬、大风、暴雨、冰雪等的破坏。从工程角度讲,面层设计要坚固、平稳、耐磨耗,要有一定的粗糙度,并且便于清扫。

②基层:在土基之上,起承重作用。一方面支撑由面层传下来的荷载,另一方面又把此荷载传给土基。

③结合层:用于块料铺筑的园路中,如冰纹路、方砖路等。结合层一般用3—5 cm的粗砂,1:3水泥砂浆或白灰砂浆即可。

论述塑山的工艺过程?

①设置基架,可根据石形和其他条件采用砖基架、钢筋混凝土基架或钢基架。坐落在地面的塑山要有相应的地基基础处理;②铺设钢丝网,一般形体较大的塑山都必须在基架上铺设钢丝网,钢丝网要选易于挂灰、泥的材料。③抹灰成型,先初抹一遍底灰,再精抹一两遍细灰,塑出石脉和皱纹,可在灰浆中加入短纤维以增强表面的抗拉力量,减少裂缝。④装饰,根据设计对石色的要求,刷涂或喷涂非水溶性颜色,达到设计效果为止。由于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推出,第③④步经常合并处理。

论述假山基础中浅基础和深基础的施工过程?

假山基础的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①浅基础的施工,浅基础的施工程序为:原土夯实——铺筑垫层——砌筑基础,浅基础一般是在原地面上经夯实后砌筑的基础,此种基础应事先将地面进行平整,清楚高垄,填平凹坑,然后进行夯实,再铺筑垫层和基础。基础结构按设计要求严把质量关。②深基础的施工,施工程序为:挖土——夯实整平——铺筑垫层——砌筑基础。深基础是将基础买入地面以下的基础,应按基础尺寸进行挖土,严格掌握挖土深度和宽度,一般假山基础的挖土深度为50-80cm,基础宽度多为山脚线向外50cm,土方挖完后夯实整平,然后按设计铺筑垫层和砌筑基础。

园林水池平面设计时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园林水池平面设计首先要确定其位置和大小,位于广场中心的水池体量必须和广场的体量相协调,一般为广场面积的1/3~1/5,其外形轮廓与广场的轮廓相统一,并要符合广场的功能要求。水池也常与花架、廊子相结合,其外形轮廓可随建筑而变化。

水池的形式有规则式和自然式,不论哪种形式的水池都力求造型简洁大方。水池平面上还应标明各部分的高度,标出进水口、溢水口、泄水口、喷头、种植池的平面位置,以及所取剖面的位置。

园路预算编制过程中怎样确定园林工程的项目?

根据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提供的工程构造、设计尺寸、装饰类型和做法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施工顺序安排,按照现行预算定额对项目划分的要求、定额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列出详细的工程项目子目清单。为防止缺项、漏项情况发生,在编写子目清单时应首先将工程分为若干分部工程。

水景照明施工的特点有哪些?

水中的灯具应具有抗腐蚀性和耐水构造,又由于在水中设置时会受到波浪或风的机械冲击,因此必须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水中布线,必须满足电器设备的有关技术规程和各种标准,同时在线路方面也应有一定的强度,水中使用的灯具常有微生物附着或浮游物堆积的情况,要能够易于清扫或检查表面。

屋顶绿化种植区的防水与排水有哪些特点?

为了确保修建屋顶花园后,建筑物的屋顶绝对不漏水和屋顶下水道通畅无阻,在一些重要建筑物的屋顶建造花园时可考虑采用双层防水和排水系统。所谓双层防水与排水即除了建筑物屋顶原设的防水、排水系统外,在屋顶花园的种植区再增加一道防水和排水措施。种植池、种植区的排水是通过屋面设置的排水管或排水沟汇集到排水口,最后通过建筑物屋顶的雨水管排入下水道。

参考教材:书名:园林施工管理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ISBN:9787112074075

2.实务部分施工员习题册 篇二

一、《公路法》相关规定

0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1)、项目建议书;2)、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4)、编制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5)、列入基本建设计划;6)、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7)、项目实施;8)、竣工验收;9)、项目后评价。

二、公路建设管理法规和标准

02、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类别: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2)、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3)、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6)、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

03、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划分为特级企业、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2)、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3)、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6)、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分为5个分项施工企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企业;通信系统工程分项承包企业;监控系统工程分项承包企业;收费系统工程分项承包企业;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分项承包企业。

0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规定:1)、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2)、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05、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06、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07、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

2)、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省级质量监督站;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个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同时报告省级质量站和部质监总站,并在12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

报》。

08、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09、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3)、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4)、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指示文件;5)、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10、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经完成;2)、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4)、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5)、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11、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通车试运营2年后;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3)、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4)、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5)、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6)、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7)、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3.《法律实务》刑事法律部分作业 篇三

考查对象:2009级法学1班、2班 考查方式:课外实训 考查时间:2011年11月8日

一、实训项目

案件一:王胜平涉嫌强奸、盗窃、抢劫案

案件事实:

被告人王胜平,男,1962 年 11 月 6 日生,汉族,农民,小学文化,住江苏省响水县张集乡圩角村五组。因涉嫌犯抢劫罪、强奸罪和盗窃罪,于 2003 年3月 22 日被逮捕。

江苏省盐城市公安机关经依法侦查终结,认定如下犯罪事实:

1999 年 10 月某日夜,被告人王胜平伙同张海浪(已判刑)骑摩托车到滨海县大套乡大套村欲行盗窃时,王胜平发现该村一果园两间小屋内仅睡有两少女,即提议入室强奸。王、张二人遂拨开门锁入室,以“如敢喊就把你们杀掉”相威胁,被害人因害怕而未敢反抗,王胜平在床上,张海浪在地上分别对两女实施了奸淫。

2000年1月3日凌晨4 时许,被告人王胜平伙同张海浪骑摩托车到滨海县天场乡陶河村五组境内窃得被害人蒋国友、孟来梅家共 50 余只鸡后,张海浪在偷自行车时被人追赶落塘逃跑,王胜平在大塘边等张海浪时,用随身携带刀具对追赶其的人刺戳上刀,致被害人蒋国友因胸部外伤致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王、张二人在村外会合时,王将以刀戳人之事告诉张海浪,并将刀上血迹洗掉。

1999 年至 2002 年,被告人王胜平先后伙同张海浪、宋雅才等人在响水县盗窃作案 12 起,窃得各类财物价值人民币 5691 元。

犯罪嫌疑人王胜平对其强奸、盗窃犯罪的事实予以供认,但对于公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罪,王胜平辩称,其未去过本案抢劫犯罪的现场,在侦查期间对抢劫罪作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诱供所致。而且,作案凶器未找到,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其实施了抢劫犯罪。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搜集到如下证据:

1.被告人王胜平在侦查期间多次所作与指控事实一致的供述。

2.证人张海浪的证言与指控事实相印证。

3.证人张胜林的证言证实,其曾听王胜平说,王在滨海有抢劫杀人行为。

4.证人黄龙英等 10 人的证言、张海浪对其在现场遗留衣服、鞋子进行辨认的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案发时村民追赶的小偷之一就是张海浪。结合王胜平的供述、张海浪的证言,证实在案发现场盗窃作案者系王、张二人。

5.被告人王胜平供述抢劫犯罪事实中的许多细节,如听到有人喊”逮贼”后转身刺来人一刀、被害人倒地的方位、被害人的被刺部位及刀数、作案刀具系单刃、尺把长等事实、特征,都分别得到了证人证言、法医鉴定结论、被告人王胜平、证人张海浪所画刀具图形等证据的证明。

6.看守所管教干部王文华、看守所医生李道林的证言,被告人王胜平进入滨海县看守所时的健康检查表证实,王胜平入所时身体状况正常;同监犯吴恩贵、周一青的证言证实,王胜平入所后曾告诉他们,王在盗窃过程中戳人一刀;2003年4月26日、27 日,王胜平在滨海县看守所分别与管教干部和侦查人员的谈话、审讯笔录中,均承认其犯有抢劫罪。

7.被告人王胜平在对其抢劫犯罪作有罪供述时涉及的作案现场的部分细节,如现场所 偷之鸡摆放位置、村里有砖路和土路、逃跑至村外会合后张海浪告诉其村内大喇叭在喊“有人偷鸡,各角各落找”等,均为王胜平首先供述,后经调查得以证实。

根据上述案例,分析该案件是否达到提起公诉的条件,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50分)

我认为该案件达到提起公诉的条件。提起公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上述案例中,被告人王胜平涉嫌犯强奸罪、盗窃罪、抢劫罪,于 2003 年3月 22 日被逮捕。江苏省盐城市公安机关经依法侦查终结,认定如下犯罪事实

我、二、起诉书指控:

1999年10月某日夜,被告人王胜平伙同张海浪(已判刑)骑摩托车到滨海县大套乡大套村欲行盗窃时,王胜平发现该村一果园两间小屋内仅睡有两少女,即提议人室强奸。王、张二人遂拨开门锁人室,以“如敢喊就把你们杀掉”相威胁,被害人因害怕而未敢反抗,王胜平在床上,张海浪在地上分别对两女实施了奸淫。

2000年1月3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王胜平伙同张海浪骑摩托车到滨海县天场乡陶河村五组境内窃得被害人蒋国友、孟来梅家共50余只鸡后,张海浪在偷自行车时被人追赶落塘逃跑,王胜平在大塘边等张海浪时,用随身携带刀具对追赶其的人刺戳一刀,致被害人蒋国友因胸部 外伤致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王、张二人在村外会合时,王将以刀戳人之事告诉张海浪,并将刀上血迹洗掉。

1999年至2002年,被告人王胜平先后伙同张海浪、宋雅才等人在响水县盗窃作案12起,窃得各类财物价值人民币5691元。

被告人王胜平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强奸、盗窃犯罪的事实予以供认,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此部分指控未提出不同意见。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胜平犯抢劫罪,王胜平辩称,其未去过本案抢劫犯罪的现场,在侦查期间对抢劫罪作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诱供所致。其辩护人提出,作案凶器未找到,指控王胜平犯抢劫罪的证据基本上是间接证据,没有形成证据锁链,认定王胜平犯抢劫罪的证据不充分。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胜平违背妇女意志,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构成强奸罪、盗窃罪。对于公诉机关就被告人王胜平犯抢劫罪的指控,因未能出示证明被告人王胜平实施抢劫作案的直接证据,且被告人王胜平又矢口否认,故认定其犯抢劫罪并致人死亡的证据不足,对公诉机关就被告人王胜平犯抢劫罪的指控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于2003年11月17日判决如下:

1.被告人王胜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 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对被告人王胜平盗窃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继续予以追缴。

宣判后,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判未认定被告人王胜平犯抢劫罪不当为由,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支持抗诉。

为证明被告人王胜平犯抢劫罪,抗诉机关及支持抗诉机关列举了以下证据和理由:

1.被告人王胜平在侦查期间多次所作与指控事实一致的供述。2.证人张海浪的证言与指控事实相印证。

3.证人张胜林的证言证实,其曾听王胜平说,王在滨海有抢劫杀人行为。

4.证人黄龙英等10人的证言、张海浪对其在现场遗留衣服、鞋子进行辨认的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案发时村民追赶的小偷之一就是张海浪。结合王胜平的供述、张海浪的证言,证实在案发现场盗窃作案者系王、张二人,被告人王胜平关于从未去过现场的辩解不能成立。

5.被告人王胜平供述抢劫犯罪事实中的许多细节,如听到有人喊“逮贼”后转身刺来人一刀、被害人倒地的方位、被害人的被刺部位及刀数、作案刀具系单刃、尺把长等事实、特征,都分别得到了证人证言、法医鉴定结论、被告人王胜平、证人张海浪所画刀具图形等证据的证明。6.看守所管教干部王文华、看守所医生李道林的证言,被告人王 胜平进入滨海县看守所时的健康检查表证实,王胜平人所时身体状况正常;同监犯吴恩贵、周一青的证言证实,王胜平人所后曾告诉他们,王在盗窃过程中戳人一刀;2003年4月26日、27日,王胜平在滨海县看守所分别与管教干部和侦查人员的谈话、审讯笔录中,均承认其犯有抢劫罪。王胜平以刑讯逼供为翻供理由不能成立。

7.被告人王胜平在对其抢劫犯罪作有罪供述时涉及的作案现场的部分细节,如现场所偷之鸡摆放位置、村里有砖路和土路、逃跑至村外会合后张海浪告诉其村内大喇叭在喊“有人偷鸡,各角各落找”等,均为王胜平首先供述,后经调查得以证实。王胜平以诱供为翻供理由不能成立。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抗诉书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出庭履行职务代理检察员在二审庭审中认为,证实被告人王胜平犯抢劫罪的证据锁链已经形成,确实充分,足可认定。被告人王胜平以侦查期间受到刑讯逼供、诱供为翻供理由不能成立。原判对被告人王胜平抢劫犯罪并致人死亡的事实未予认定,导致判决结果错误,应当予以纠正。

原审被告人王胜平在二审期间,对于原判认定其犯强奸罪、盗窃罪的事实、定罪处刑情况未提出异议,对抗诉机关指控其构成抢劫罪,提出了与一审相同的辩解。其二审辩护人提出:指控王胜平犯抢劫罪,除王胜平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和张海浪的证言外,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实王胜平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了抢劫杀人行为,王胜平在审查起诉阶段翻供后,张海浪的证言即成为孤证;王胜平在侦查阶段对抢劫罪作的有罪供述,内容存在多处矛盾,不能排除侦查期间被刑讯逼供、诱供的可能。故指控王胜平犯抢劫罪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被告人王胜平强奸、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正确;抗诉机关和支持抗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胜平犯抢劫罪并致一人死亡的证据不足,不予认定。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检察机关抗诉意见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04年7月9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案件二:黄少勇虐待被监管人案

案件事实:

公诉机关: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少勇,男,1972年9月14 日出生于莆田市涵江区,汉族,大学文化,捕前系莆田监狱四大队十六中队副队长。因涉嫌犯虐待被监管人罪于2000年 10 月 31 日被刑 6 事拘留,2000 年 11 月 14 日被执行逮捕。

辩护人:佘云,莆田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陈子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以下犯罪事实:

被告人黄少勇原系莆田监狱四大队十六中队副队长。1999 年 12月1日晚上7 时许,莆田监狱四大队十六中队犯人李增明、王宝建在三楼宿舍 307 房内因小事打架,时任该中队副队长的被告人黄少勇及同案人林沧桑(该中队中队长,作不起诉处理)及时赶到制止事态。随后,被告人黄少勇持木棍殴打了犯人李增明(即被害人),致被害人李身体受伤。

1999 年 12 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十六中队犯人杨文春、吴明忠、傅明发(均系被害人)刚入监不久,因未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被被告人黄少勇、同案人林沧桑叫到车间办公室罚跪。之后同案人林沧桑持防暴棍分别抽打犯人杨文春等三人各二十多下;被告人黄少勇持电警棍对犯人杨文春等三人各电击数下后,又用脚朝犯人杨文春胸部、背部猛踢数下。次日,犯人杨文春被打伤不能出勤,被告人黄少勇又用手铐把其铐在三楼通道处长达十多小时。

2000年4月25 日下午,十六中队犯人彭勇持剪刀与犯人胡庆元打架。这时被告人黄少勇及同案人林沧桑予以制止并把犯人彭勇(即被害人)带到车间办公室内。被告人黄少勇及同案人林沧桑分别用拳头及防暴棍朝犯人彭勇头部、身体等处猛打,致彭轻微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少勇对被监管人实行多人多次体罚虐待,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以虐待被监管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依法惩处。被告人黄少勇否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其没有体罚、殴打虐待被监管人,只是在处理犯人李增明违规打架问题时,其措施失当,但不构成犯罪,请求法院作出无罪的判决。

证据证明:

1.被害人李增明的三次陈述,证实 1999 年 12 月 1 日被害人李增明因生活小事与罪犯王宝建吵架,后中队干部林沧桑、黄少勇来处理,黄少勇持木棍抽打被害人李增明,致被害人李身体受伤;但关于牙齿脱落这一情节三次表述不一,自相矛盾。

2.证人王宝健的证言,证实 1999 年 12 月 1 日被害人李增明因生活小事与其吵架,后中队干部李沧桑、黄少勇来处理,黄少勇持木棍,中队长林沧桑用手对被害人李增明及本人进行殴打,致被害人李身体受伤;但被害人李增明牙齿脱落是被谁所为不清楚。

3.被害人李增明于 2000 年 11 月 10 日拍的照片,证明口腔没有门牙。

4.吴进贵、方德林证言,证实 1999 年 12 月 1 日被害人李增明因生活小事与人吵架,被副队长黄少勇持木棍抽打后受伤。

5.证人李增松、李增贵(均系罪犯李增明之兄)的证言,证实在莆田监狱探监期间,听其弟李增明说,被中队干部姓黄的殴打,而且被打得很惨。

6.证人王忠郎(莆田监狱干警)证明材料,证实罪犯李增明因违规被中队管教黄少勇处理不服要上告,其找罪犯李了解情况,见到李犯手臂上有一两处青黑色的被打痕迹,大队支部十分重视,对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黄干部购买一些营养品看望李犯,赔礼道歉。

7.被告人黄少勇的书面检查材料,证实被告人黄少勇在处理犯人李增明违规问题时,措施失当,特向监区作出检讨并保证的事实。

8.被害人杨文春陈述,证实 1999 年 12 月的一天,因其和罪犯吴明忠、傅明发刚入监不久,未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被被告人黄少勇、同案人林沧桑叫到车间办公室罚跪,并采用防暴棍、电警棍对其和犯人吴明忠等人进行殴打;次日因其被打受伤严重不能出工,又被被告人黄少勇用手铐铐在三楼楼梯口铁门处,从早上九时左右,一直铐到第二天凌晨三时左右,长达十八个小时,也没有吃午饭及晚饭。

9.被害人吴明忠陈述,证实 1999 年 12 月中旬的一天晚上 8 时左右,其与犯人杨文春、还有一个仙游籍的犯人(即傅明发)因在车间做工动作慢,被中队长林沧桑叫到车间办公室跪在地上,当时副中队长黄少勇在场,林沧桑持防暴棍,黄少勇持电警棍殴打我们三人。第二天中午收工回楼层时见到杨文春被手铐铐在三楼楼梯走廊上,傍晚收工时还看到被铐在那里。

10.被害人傅明发陈述,证实 1999 年 12 月的一天,因手工工作比较慢,被中队长林沧桑叫到车间办公室罚跪,当时副中队长黄少勇在场,林沧桑持防暴棍,黄少勇持电警棍殴打我们三人。第二天上午其全身病疼没有出工,见到杨文春被手铐铐在楼梯口铁门栏杆上,其害怕下午去出工,后来不知道杨文春什么时间被放下来。

11.证人林国城、方德林证言,证实 1999 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大约 11 时左右见到犯人杨文春被手铐铐在三楼楼梯走廊上,何时放掉不知道。

12.同案人林沧桑供述,证实 1999 年 12 月的一天,犯人杨文春、吴明忠、博明发因生产任务不能完成被其叫到二车间办公室后,用防暴棍对他们进行殴打。

13.证人唐立刚(在监狱卫生所服刑)证言,证实 2000年4月25日晚上8时左右,由监狱禁闭室把犯人彭勇送到卫生所就诊,当晚大约 11 时左右该病人呼吸困难,值班犯医根据病情决定送往涵江医院抢救。

14.证人黄一青(外科医生)、杨淑霞(外科护士)证言及被害人彭勇的涵江医院诊断病历,证实 2000年4月25 日晚下半夜有接收一个叫彭勇的病人,该病人经诊断是脑震荡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15.同案人林沧桑供述,证实在处理犯人彭勇持剪刀吵架一事中,其用电警棍电击一下犯人彭勇,当时黄少勇也在场,后来彭被带到禁闭室时出现口吐白沫、神志不清症状时,就送到涵江医院抢救。

16.被告人黄少勇的辩护人所提供的被害人彭勇的 CT 检查报告单复印件,证明被害人彭勇于2000年4月25日下半夜从莆田监狱卫生所转人涵江医院抢救是因为癫痫病发作问题。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及法庭审理情况,制作本案判决书。(50分)

二、要求

4.文秘实务习题 篇四

第一章:秘书工作概述

简答题

1、秘书的含义:

秘书是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的决策及其实施服务的人员。

2、秘书工作的主要作用:

(1)枢纽作用(2)助手作用(3)参谋作用(4)协调作用(5)耳目作用(6)窗口作用 多项选择题

1、对秘书的工作,下列理解正确的有:ABCD A、是程序性工作B、服务对象是领导者 C、其服务职能是辅助管理D、服务方式是处理事务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以秘书的服务对象划分,可分为公务秘书和私人秘书。

B、随着社会的发展,私人秘书已经成为我国秘书的主体,人数众多,地位十分重要。C、行政秘书在党委部门称为党务秘书,在企业单位一般成为企业秘书。

D、按知识和技能的不同要求,秘书分为初级秘书、中及秘书和高级秘书三个等级。

3、秘书的知识结构分为:BCD

A、扩展知识B、基础知识C、专业知识D、相关知识

4、秘书恪守信用主要包括:B、D

A、不轻易承诺B、遵守时间C、言必信;行必果D、恪守诺言

5、秘书人员的心理素质主要包括:ABCD

A、兴趣B、意志C、情感D、性格

6、秘书实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ABC A、办文B、办事C、办会D、办公

7、我国秘书工作的三项基本原则是:ACD

A、保密B、细致C、准确D、效率

8、秘书机构的基本特征:BCD

A、服务性B、从属性C、中介行D、综合性

第二章:接待工作 选择题(第一题为单选)

1、秘书工作的“窗口”作用,最直接地体现在___工作的过程中:C A、信访B、保密C、接待D、会务

2、___ ___ ___是接待工作中的基本环节,也是接待工作的基本礼仪要求:ABC A、迎客B、待客C、送客D、留客

3、符合礼节的握手顺序是:ACD

A、先女士后男士B、先晚辈后长辈C、先上级后下级D、先长辈后晚辈

4、如右图,是上座的座位为:C5、下列属于接待工作的基本要求 的有:ABCD

A、诚恳热情B、注重礼仪 C、细致周到D、讲究时效

判断题

1、宾主之间握手时,主人有向客人先伸手的义务。(√)

2、握手时,用力越大、时间越久,越显得热情。(×)

3、一般情况下,秘书人员要主动与来访者握手。(×)

4、客人递过来名片时,应该用右手去接以示尊重。(×)

5、秘书在带领来访者时,要配合对方步幅,在客人左侧前一米处引导。(√)

6、引领客人进入会客室时,一般是“外开门客先入,内开门己先入”。(√)

7、就座时,要遵守“有为上、左为下”的礼节,一般离门较远的座为上座。(√)

8、宾主介绍总的原则是“四先四后”:先将女士介绍给男士,先将年长者介绍给年轻者,先将地位高者介绍给地位低者,先将主人介绍给客人。(×)

9、“出迎三步,身送七步”是迎送宾客最基本的礼仪。(√)

10、乘坐小轿车时,通常“右为上、左为下,后为上,前为下”。车后座右位是首位,左位次之,中间位再次,前座右位殿后。(√)

11、安排座次时,以主人的座次为中心;如果女主人参加时,则以主人和女主人为基准,远高近低、左上右下,依次排列。(×)

12、主人方面的陪客,尽可能与客人交叉就座以便于交谈。(√)

13、桌次地位的高低,以距主桌距离的远近而定,以主人的桌为基准,右高左低,近高远低。(√)

案例分析:

青岛某公司秘书小王来到码头接到公司的客人,征得其同意后帮助客人提行李并引导其乘车。小王请客人坐到副驾驶座位上,并说:“坐这里视野好,顺便看看青岛市的风光。”而后自己坐在了汽车后排的座位上与客人一同回公司。

(1)小王忽视了那些礼仪注意事项?(2)在整个接待过程中,小王应该怎么做?

KEY:

(1)

1、亲切迎客;

2、轿车的座次安排后排有座位上坐。

(2)

1、提前到达,当客人来到时,主动迎上前去,有礼貌地询问和确认对方身份

2、对方认可后,小王应该主动自我介绍还可以交换名片

3、如果客人有较重的行李要帮助提携。

4、请客人坐在汽车后排的上座。第三章:信访工作 选择题(第一题单选)

1、江苏省泰州市信访局长张云泉说过要“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做好“连心桥上的一块砖”。这句话体现了信访工作的作用。A

A、联系群众B、民主监督C、信息反馈D、安定团结

2、信访工作的原则: A B C D

A、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办事B、区别对待、实事求是 C、分级负责、归口办理D、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3、处理来访是要说好“三话”:AC D

A、欢迎话B、客套话C、定心话D、希望话 判断题

1、匿名信就是不写姓名的来信。(×)

2、处理来访的基本程序是:接待 →登记→ 接谈→ 办理→ 回访。(√)简答题

信访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的工作。案例分析

2002年,云南省宣威市西宁街道办事处西苑居委会主任符玉林、马家山村村委会主任符开书与建筑包工头符德云非法破坏马家山村耕地180多亩,致使包会春承包30年的耕地被侵占。包曾多次到省、市国土局反映无人理睬。包会春到全国人大上访后,信访局致函云南有关部门,回报称:非法占用27.65亩耕地反映属实。政府部门对占地问题处理意见如下:一是立即停工,对毁坏的耕地限期恢复耕种。二是对该违法占地行为按照土地管理的规定依法处理。三是打人的当事人,建议由有关部门查实依法处理。四是对该违法占地事件由宣威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

请问:以上案例反映了信访工作的那些原则?

KEY:

1、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2、区别对待,实事求是的原则。

3、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办事的原则。

4、件件有落实,实事有着落原则。

第四章信息工作 判断题

1、信息同物质、能源一起构成了当今人类社会的三大资源。(√)

2、信息具有客观、共享、开发、传递、时效、储存、压缩等方面的特征。(√)

3、信息收集是信息工作的核心。(×)

4、信息是秘书发挥参谋咨询作用的有效途径。(√)选择题

1、信息检索的方法分为以下两类:C D

A、智能检索B、自动检索C、手工检索D、计算机检索

2、信息工作的时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AC

A、及时性B、即时性C、适时性D、随时性

3、秘书传递信息的一般方式有:ABD

A、口头传递B、书面传递C、人工传递D、电讯传递

4、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有:ABCD

A、真实性原则B、时效性原则C、针对性原则D、系统性原则 简答题

1、某集团公司营销部老李在外出的旅途中与人闲聊,得知某地每年都有大批辣椒销售不畅,价格低廉,这引起了他的关注。事后他专门进行了考察,然后于某副食品加工厂签订了供货合同,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从这里你得到了什么启示? KEY:

1、信息具有重要价值,是一种重要资源。

2、信息具有辅助领导科学决策作用。

3、收集信息要及时准确、有针对性。

第五章调查研究 判断题

1、调查研究是秘书获取信息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秘书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必要途径。(√)

2、研究是调查的前提和基础;调查是研究的深化和发展。(×)

3、普遍调查是了解某一问题全面情况的最可靠的方法。(√)

4、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的最大区别是:典型是客观存在的,重点是人为选择的。(×)

5、调查研究的结果,通常是以调查研究报告的形式体现。(√)选择题(第一题为单选)

1、现代社会最常用的调查方法是:D

A、普遍调查B、典型调查C、重点调查D、抽样调查

2、问卷调查分为两种:A C

A、封闭式B、主观式C、开放式D、客观式简答题

1、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秘书人员有计划、有目的地通过对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考察、了解和分析、研究,以认识社会生活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自觉活动。第六章会务工作 选择(一二为单选)

1、国内会见宾主双方人员按照身份高低排列座位,各做一边。涉外会见应当按照的惯例安排座位。B

A、客左主右B、主左客右C、客前主后D、主前客后

2、涉外合影时,按照礼宾次序,与主人为上,主客双方间隔排列,两边由主方人员把边。DA、前方B、后方C、左手D、右手

3、会议要素即会议的组织因素。主要包括:B C D

A、时间因素B、形式要素C、内容因素D、程序要素

4、后勤工作安排主要包括: A C D

A、食宿安排B、接待安排C、交通安排D、医疗卫生工作

5、编发会议简报的要求有: A B C D

A、快B、新C、实D、短

6、会见根据双方关系可分为:A B C

A、接见B、召见C、拜见D、回拜

判断

1、会议按照性质划分,可分为决策性会议和非决策性会议。(√)

2、代表大会、领导办公会属于非决策性会议。(×)

3、议题是会议需要讨论和审定的问题。(√)

4、会议邀请函、请柬也是会议通知的书面形式。(√)

5、会议用品分为必备用品和特殊用品两类。各类会议都需要的桌椅、台布、扩音设备等属于特殊用品。(×)

6、主席台的布置,一要讲究对称,二要讲究简洁。(√)

7、讲台位于主席台上第一排前面正中或右侧(以主席台的朝向为准)。(√)

8、主席台人员作词的排列,最高者排在第一排的正中座位,其余高低顺序,以正中座位为点,面向会场依照左为上、右为下的排列顺序。(√)

9、如果主席台上就座的人数为偶数,则第一位领导人坐在第二位领导人的左侧。(√)

10、与会人员签到完毕,进入会场后,秘书人员要填写会议出席情况表,准确统计到会人数,在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召开后报告主持人。(×)简答

1、会议的含义:

会议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有组织、有领导地商议事情的集会;二是指一种经常商议并处理重要事务的常设机构或组织。

2、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有两种含义:已知会议召开的时间;二是指整个会议所需要的时间,即会议的起止时间,也称“会期”。

3、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是指对整个会议所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和所要进行的活动按先后顺序所作的概略安排。

4、会议日程:

会议日程是指会议议程在时间上的具体安排。

5、某大学将于2006年7月1日举行建校50周年庆祝大会。请你为校庆组委会李秘书设计出此次庆祝大会的具体议程。KEY:

╳ ╳ 大学建校50周年庆祝大会议程

一、校长致辞:总结成就,展望未来

二、领导讲话:肯定成绩,提出希望

三、校友代表发言

四、在校生代表发言

五、欣赏文艺演出

╳ ╳大学校庆组委会

2006年7月1日

第七章办公室日常事务 选择题(前三题为单选)

1、盖章使用印泥,一般为色,专用章也可以用蓝色、黑色或紫色。C A、蓝色B、绿色C、红色D、彩色

2、印文使用的字体为:A

A、宋体或简体B、宋体或黑体C、黑体或简体D、宋体或仿宋

3、印章启用通知上的印模应该用色印油,以表示第一次使用。B A、红B、蓝C、紫D、黑

4、办公室管理包括:ABC

A、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B、办公室环境管理C、办公用品管理D、办公事务管理

5、办公室物品管理要注意以下几点:ABCD

A、合理计划B、保障重点C、厉行节约D、加强保障

6、领导活动的预安排主要包括:BCD

A、年安排B、月安排C、周安排D、日安排 判断题:

1、办公室的环境包括物质环境(硬环境)和精神环境(软环境)。(√)

2、办公室环境的布置应当和整个单位的性质或企业文化相适应。政府机关的办公室应以庄重、整洁为好;商业办公室越华丽越好。(×)

3、颜色会影响人的情绪、意识和思维。会议室宜采用黄色或赤色;办公室宜采用蓝色、绿色或淡黄色;天花板宜采用白色。(√)

4、秘书人员最好在第二阵电话铃声之后再拿起话筒。这样既不使对方产生急躁情绪,又不易使对方感到秘书十分清闲。(×)

5、慰问活动安排、深入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安排、节庆活动安排、悼念活动安排都属于领导重大活动的安排。(×)

6、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促使领导决策的顺利实施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够得到真正的落实。(√)

7、印章是“印”和“章”的合称。个人用以代表身份的信物叫“印”,社会组织用以表示本

组织职权的信物叫“章”。(×)

8、介绍信一般和单位印章放在一起,介绍信的报关人员就是印章的保管者。(√)

9、普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常采用的值班组织形式是轮流值班。(√)

10、值班记录主要包括:值班电话记录、接待记录和值班日志。(√)简答题

在秘书工作中,经常涉及环境问题,而秘书小陶则认为这不过是把办公室或会客室收拾得整洁一些而已,他这种看法正确吗?请说明理由。

KEY: 不正确。

1、办公室环境是指秘书人员在工作中所处的场所和氛围。

2、办公室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精神的环境。

3、办公室环境管理的总要求是:整洁、安静、舒适、明亮、空气清新、温度适宜。同时注意营造良好的办公室工作氛围,创造一个团结协作、密切合作、互相关照的精神环境。第八章保密工作 填空:

1、我国《保密法》把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3个等级。

2、销毁文件必须执行由机要部门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监督销毁的制度,个人不得销毁秘密文件。必须派专人护送的指定的造纸厂,在 两个以上人员的监督下销毁。

3、新闻报道和出版保密要严格遵循“内外有别 ”的原则。凡属直线内部了解的秘密事项,一律不得公开宣传报道。简答:

1、秘密:

就是指个人、单位、国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为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加以隐蔽、保护、限制和不外泄的事情和问题。

2、保密工作的要求:

A加强教育B 健全制度C依法管理D 准确定位E 应用技术F 遵守纪律

第九章速记技能 填空:

1、速记是人们用有系统的、简单的符号及各种有规则的省略方法,来快速、准确地记录语言和传导语言信息的一种实用书写技术。

2、速记的类型很多,常见的有拼音速记、汉字速记等。

5.稽查实务练习题 篇五

一、A县国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某商场利用收入不入账的方法偷逃税款。2008年5月18日,稽查局派两名税务干部李新和钱磊对其实施检查,税务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但没有线索,于是对商场经理宿舍进行了搜查,发现了一套流水账,按规定程序查实该商场利用收入不入账方法,偷逃税款50000元的事实。5月29日,稽查局依法向该商场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指出其违法事实,责令商场补交税款50000元,拟处30000元罚款。5月31日,向该商场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1日,该商场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要求。6月10日由李新、钱磊二人和另外一名税务干部共同主持了听证会,经听取意见后,当场作出维持原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决定书当场交给商场代表,并要求商场承担听证费用。该商场于7月5日只补缴了50000元税款,并于7月10日就30000元罚款一事向县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县国税局以纳税人未缴纳罚款及已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7月11日,商场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指出稽查局及县国税局在该案处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答案:

1)检查时未履行法定程序。《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该案中稽查局既未送达检查通知书,也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2)税务人员超越权限行使检查权。《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及货物存放地进行检查。但没有赋予税务人员对纳税人住宅的检查权。

3)5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合法。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可在接到行政处罚通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税务机关不能在法定申请听证的期限内下达处罚决定书。

4)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十五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

5)李、钱二人不能主持听证会。《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6)听证结束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属行政越权行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19条规定: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听证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税务机关负责人。然后才可作出决定。7)要求商场负担听证所需费用不合法。《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8)县国税局对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

一是《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国税局按《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1款规定,以未履行纳税义务作为复议前置条件是错误的; 二是商场的复议申请未超过法定期限,《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行政复议应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后60日内提出。"

二、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税法遵从度不高;与税收相关的财政、金融等监管制度还很不到位;以票控税税收管理模式和税务稽查权限的局限性,都是造成账外经营偷税案件多发的环境因素,账外经营偷税案件的查处成为当前税务检查工作中的焦点和难点。

从江苏国税稽查部门查处的涉税违法案件的总体情况看,采取账外经营手法偷逃税款现象较为严重,已成为目前税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顽症。2007年,省局稽查局督办检查了24件偷税案件,共查出账外经营偷税案9件,占全部案件37.5%。如何掌握账外经营偷税案件的主要作案手法,积极探寻有效的账外经营税务稽查方法,严厉打击账外经营偷逃税行为,防范和根治账外经营偷税行为的发生和蔓延,营造公平经营公平税负的税制环境,成为当前税务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

(1)结合自身查处账外经营偷税案件的实践,简要阐述当前账外经营偷税案件的主要特点和有效检查方法。

(2)结合账外经营偷税案件的查后反思,简要写出征管部门如何防范账外经营的税务稽查建议。参考答案:

1、当前账外经营偷税案件的主要特点(要点)

(1)涉案企业及货物销售对象的特定性。从涉案企业类型看,大多为从事民用消费品生产经营的私营及私营性质的企业。

(2)账外经营企业往往表现出其生产经营能力与申报销售收入不匹配。申报销售收入明显低于其实际生产经营能力,明显背离于其生产经营规模及生产经营状况。

(3)财务处理和纳税申报上具有瞒进瞒销的欺骗性。在财务处理上利用配比性原则,采取瞒进瞒销手法,进行体外循环。

(4)账外经营偷税手法的多样性。大多数涉案企业采取销售货物开具自制凭证,不开发票,不申报纳税的手法;采取收取现金后存入个人信用卡、个人储蓄账户或收取承兑汇票后背书他人等手段不入账。

2、稽查建议(要点)

(1)加强税收调研,积极探索适应行业特点的税源精细化管理模式(2)加强税收征管,有效挤压账外经营偷税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3)加强税法宣传,大力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社会护税协税积极性(4)加强内外联动,拓宽税源经济信息收集渠道。

三、东海市国税稽查局2008年3月初对红星洗衣机厂2007年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该厂有隐瞒销售收入的行为,核实后应补税款23万元、加收滞纳金1万元。2008年4月20日稽查局在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未果的情况下,准备对红星洗衣机厂成品仓库内的洗衣机实施税收强制措施,这时红星洗衣机厂主动要求用东方贸易公司所欠其货款来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税务人员了解到该笔欠款是2007年12月5日,红星洗衣机厂将一批价值50万元(含税)的洗衣机销售给东方贸易公司,但由于质量原因,东方贸易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2008年4月21日,稽查局的税务干部来到了东方贸易公司,明确告诉其法定代表人:“红星洗衣机厂欠缴税款,而你们又欠红星洗衣机厂的货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们有权向你公司行使代位权,请你们在3日内缴清红星洗衣机厂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24万元。否则,我们将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3天后,稽查局依照法定程序从东方贸易公司的银行账户中扣缴了24万元。

2008年4月30日,东方贸易公司向东海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以稽查局行使代位权违法为由,要求撤销稽查局扣缴税款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退还已扣缴的24万元存款。2008年5月10日,东海市国税局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稽查局行使代位权违法,撤销稽查局扣缴税款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责令退还已扣缴的税款和滞纳金24万元。

请分析:东海市国税局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1、东海市国税局行政复议决定正确。

2、理由(1)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法律规定

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税务机关在依法行使代位权时,应该首先符合以下条件:①税款合法,税务机关需要对纳税人进行追缴的税款合法,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要追征的税款没有争议;②纳税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合法;③纳税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④纳税人怠于行使债权;⑤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即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足够的强制措施以后,尚有一定的税额无法组织入库,在纳税人没有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物的情况下,由于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造成欠缴税款的流失;⑥税务机关在依法行使代位权时,还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

(2)稽查局在行使税收代位权时,有以下不合法之处 ①洗衣机厂的债权不合法 由于洗衣机厂与东方贸易公司之间的购销业务存在一定的经济纠纷,两家的债权、债务有分歧,洗衣机厂对东方贸易公司的债权尚不能算作合法的债权。②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的条件不具备

由于洗衣机厂成品仓库尚有足够的洗衣机可变现缴税,稽查局完全可以通过采取必要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来达到清缴税款的目的。可见,东方贸易公司与洗衣机厂之间的债务并没有造成国家的税收损失。

③稽查局没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税收代位权的成立,必须由税务机关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次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为前提。没有人民法院的认定,代位权则不成立。④违法行使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法律并没有授权税务机关可以对次债务人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根据行政主体无明文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的原则,稽查局对东方贸易公司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违法的。

四、2009年9月5日,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到A商业企业实施增值税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有一笔

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5万元

贷:应收账款 15万元

记录该笔业务的凭证及账本摘要为“收款”,后附银行收款凭证一张,付款单位是B公司。应收账款——B公司账页此前无发生额。

询问过程中,该公司王经理先称该笔款项是向外单位的借款,在稽查人员提出去对方单位调查后,经理承认是销售珠宝的货款,因未开具发票,所以未记销售收入申报纳税。在稽查人员索要销售的有关单据时,王经理称货物已用特快专递邮寄对方单位,因邮寄费金额太小,所以未入账。另处,购货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是现金交易,所以账上也无购货记录。稽查人员向财务人员指出,根据税法规定,销售珠宝的行为已经实现,即使未开具发票也应申报纳税。询问过程中,王经理态度配合,并提出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要求税务部门予以照顾,少交一点税款。稽查人员复印了应收账款——B公司明细账和该笔分录的记账凭证及银行收款凭证,王经理履行了复印件盖章等确认手续,并在笔录上签字盖章。

2009年9月15日,稽查局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出具并送达了补税2.55万元、罚款 0.5倍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9月18日A公司提出了听证要求。听证过程中,该公司王经理提出记在应收账款账上的15万元并不是货款,而是借款,自己当时记忆有误,认为稽查局证据不充分。税务稽查人员在听证会上陈述: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3.王经理已经承认15万元是货款,并已在笔录上签字盖章。如是借款,请A公司提供确属借款的凭据。王经理当场表示,由于是朋友之间借款,所以未立书面凭据。听证结束,稽查局因A公司未能提供15万元不是货款的证据,认为补税、罚款证据充分,9月25日作出了补税2.55万元、罚款0.5倍的处理决定。

9月30日,A公司在交纳税款后向稽查局的上一级税务机关递交了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要求稽查局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税务稽查人员再次到A公司调查,A公司拒不提供资料,到B公司所在地调查时,B公司已经注销。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稽查局的处理决定。

试析:在调查阶段、听证阶段、复议阶段稽查局在调查取证方面存在哪些问题?请说明理由或依据。答案:

(1)调查阶段:稽查局取证不充分。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条“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0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等法律、规章规定,税务稽查过程中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即使在稽查对象已经承认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也不能掉以轻心,要取得能充分证明违法事实成立的证据。另处,由于证言的可变更性,一般情况下笔录不能作为主要的、唯一的证据,只能作为辅助证据,不能单凭笔录判定违法事实成立,而应进一步取得违法的其他证据,以防翻供。本案在调查阶段,A公司收到15万元款项的证据已经充分,但这15万元款项属于销货款的证据仅限于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是不充分的,稽查人员应进一步调查取得这15万元款项属于销货款的证据。(2)听证阶段:未辨明证据和进一步收集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可见,行政机关在听证中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中,虽然由当事人提出15万元款项是借款而非销货款,但这15万元属于销货款的举证责任仍然在稽查局,不能因A企业未能提供15万元不是货款的证据就推卸举证责任。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听证主持人认为证据有疑问无法听证辨明,可能影响税务行政处罚的准确公正的,可以宣布中止听证,由本案调查人员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后再行听证”,因此,在听证阶段,稽查局可以而且应当进一步收集证据。

复议阶段: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因此,本案稽查人员在复议阶段自行向当事人以及第三者收集证据的做法是错误的。

五、2007年8月5日,某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该县A花岗岩厂采取收现金不开发票的

手段偷逃国家税款。8月10日,县国税局稽查局经过分析研究后认为该举报线索有一定的可查价值,于是向检查科下达《稽查任务通知书》。检查科王科长等3人迅速来到该厂,找到该厂李厂长(法定代表人)说明来意,向该厂送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经县国税局稽查局局长批准调取了该厂2006的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检查科王科长向该厂财务科开具了收据。经过内查外调,于2007年11月15日检查结束并将资料退还给企业,查实该厂偷税50000元,占其全年应纳税额的6%,经过审理之后,县国税局向该厂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追缴该厂所偷税款50000元,加收滞纳金8376.08元,并处罚款30000元。问:(1)分析税务机关在检查环节存在的问题并说出规范的执法程序及依据。

(2)分析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处罚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出规范的执法程序及依据。(3)该案件是否应移送司法机关?并说明理由。答:(1)检查环节存在的问题:

a.检查人员未按规定未出示税务检查证。

正确的程序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9条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89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b.调取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未按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未送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没有开具《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却错开据收据,同时未在3个月内退还调取的资料。

正确的程序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86条,调取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送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开具《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2)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处罚程序上存在的问题: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未按规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依法告知相关事项及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正确的程序是: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向该厂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相关事项及其享有的合法权利;若该厂在3日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则在举行听证之后,再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若该厂逾期不书面申请听证,则直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3)不应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厂偷税数额为50000元,占全年应纳数额的6%,《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本案中该厂未达到移送标准

六、2010年6月7日某县稽查局检查科接到《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和《税务稽查项目书》及相关资

料。资料显示,该案件为举报案件,举报A企业账外经营。检查科安排税务干部李平、纪东和钱云组成检查组前去稽查。一行三人前往A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按规定送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并出示了检查证。该厂财务科长张大以检查组事先未发检查通知为由拒绝接受检查,后经说服勉强同意接受检查。经了解,企业采用财务软件进行记账,遂要求进入其财务系统进行检查,但张大不肯提供存放财务数据的服务器的开机密码。在此情况下,检查组出具了1份收据,调取了企业的财务软件数据库服务器并带回办公室。因案情特殊,由纪东当场在张大的办公室进行了询问,询问结束,由张大在笔录的最后一页签名并捺指印。6月 8日,检查组认为案情重大,遂提交了立案审批表,并获得批准。6月9日,在张大的见证下,检查组通过技术手段打开了电脑,认定了企业建立两套电子账的事实。检查人员从服务器中将两套账各复制了一份,于6月10日将服务器归还给了企业。经对复制的电子数据进行分析,确认该企业2009采取账外经营等手段隐瞒收入,偷逃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8万元。8月12日检查结束,检查组按规定完成了稽查工作底稿和稽查报告,提出如下处理意见:(1)补税8万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2)处以偷税金额0.5倍的罚款4万元,8月16日移交审理。经审理,审理人员同意检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科于8月20日向企业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取得相应回证。在规定期限内,纳税人未提出听证要求。24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取得了相应的送达回证。A企业一直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稽查局于9月25日对A企业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A企业一直未缴,并于9月28日以税务行政违法为由向省辖市国税局提起税务行政复议,要求稽查局撤销税务处理与处罚决定。

问:1.纳税人拒绝接受检查的理由是否充分,依据是什么? 2.稽查局在上述执法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当之处?

3.省辖市国税局对纳税人的复议请求是否应当受理?请说明理由。参考答案:

1.拒绝接受检查的理由不成立。

理由:根据稽查工件规程的规定,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的不必事先通知纳税人。2.稽查局在执法过程中有不当之处。

(1)调取数据库服务器违法。规程第二十三条 规定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被查对象拒不打开或者拒不提供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接检查,或者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但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得破坏该电子信息系统原始电子数据,或者影响该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即使作为财务账簿资料,也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而不应该仅是出具收据。

(2)询问违法。规程第二十七条,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除在被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外,应当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尾页结束处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者向我宣读过),与我说的相符”,并逐页签章、捺指印。

(3)立案程序错误,根据规程,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采取计算机分析、人工分析、人机结合分析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应当确定为待查对象。待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填制《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经批准立案检查的,由选案部门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连同有关资料一并移交检查部门。立案在选案环节,而不是在检查环节。

(4)电子证据取证不到位。规程第三十条 以电子数据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应当要求当事人将电子数据打印成纸质资料,在纸质资料上注明数据出处、打印场所,注明“与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并由当事人签章。需要以有形载体形式固定电子数据的,应当与提供电子数据的个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一起将电子数据复制到存储介质上并封存,同时在封存包装物上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文件格式及长度等,注明“与原始载体记载的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并由电子数据提供人签章。检查组只是复制了一份电子数据,未能对电子证据作有效固定,易遭到被查对象的不予认可。

(5)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检查。规程22条: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3.市国税局对A企业的复议请求不予受理。理由:

(1)复议规则第十九条 对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A企业应当向县国税局提出复议。对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应当向县稽查局申请行政复议。(2)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处罚决定书于7月24日送达,至9月28日,已经超出了60日的规定。(3)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七、某生产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2010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一批甲产品给某商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同时取得货物包装物押金10万元(单独记账),包装物租金7.02万元;

(2)本月购进税控收款机扫描器具一批,取得普通发票,发票注明货款为2万元;(3)销售甲产品给A商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栏内注明销售额80万元,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价款的折扣额8万元;

(4)销售乙产品,不含税销售额为300万元,与购货方口头约定,本月应收回5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前收回,货物已全部发出。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回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5)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6)为新建办公大楼购入并安装中央空调一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7)外购一台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运输发票注明的运费为0.8万元,装卸费为0.2万元;

(8)将2010年2月购买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用于捐赠,该项资产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已按规定扣除。该固定资产原值9万元,已按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折旧0.6万元,按税法规定应计提折旧0.5万元,该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以上相关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计算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参考答案:

⑴销项=100×17%+7.02÷1.17×17%=18.02 ⑵税控收款机的普通发票不得抵扣。⑶销项=80×17%=13.6 ⑷销项=300×17%=51 ⑸进项=34 ⑹进项=0 ⑺进项=8.5+0.8×7%=8.556 ⑻销项=(9-0.6)×17%=1.428 应纳税额=18.02+13.6+51+1.428-34-8.556=41.492

八、我国S公司当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对B国甲

企业进行了投资,拥有15%股权。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收到B国甲企业股息270万元,甲企业当年所得全部为积极经营所得,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0%、预提税税率10%。S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25%。要求计算S公司当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参考答案:

S公司对B国甲企业直接拥有股权15%,不符合间接抵免的条件。收到B国甲企业股息270万元应计入应税所得的金额=270÷(1-10%)=300,已纳税额=300-30=30 S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3000+300)×25%-30=795

九、我国居民企业A持有乙国企业B的股份60%,B企业持有丙国企业C的股份30%。A企业2009 年从B分得股息1517.4万元,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股息预提税税率为10%,B企业的当年经营利润为2800万元,缴纳乙国企业所得税800万元。C企业当年经营所得为4000万元,无投资所得。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股息预提税税率为10%。B企业和C企业将当年实现的全部净利均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要求计算A企业2009应税所得总额中的境外所得额。参考答案:

C企业由A间接持有股份=60%×30%=18%,不符合间接抵免的条件。从B分得的股息承担的直接税额为1517.4/0.9×10%=168.6 从B分得的股息承担的间接税额=(800+90)×60%=534 计入A企业应税所得的境外所得为=1517.4+168.6+534=1686+534=2220

十、某卷烟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准出口国家计划内卷烟。2010年5月该企业从烟丝

厂购进已税烟丝 20 吨,每吨不含税单价 2 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 40 万元、增值税 6.8 万元;当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 15 吨,生产A牌卷烟和B牌卷烟各1000 标准箱(每标准箱 250 条);同月销售给国内卷烟专卖商A牌卷烟 18 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36 万元,出口计划内B牌卷烟10箱(国内无同类产品),离岸价16.25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增值税、应缴消费税及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答案:

(1)确定每标准条卷烟的销售价格:

内销:每条单价=360000÷(18×250)=80(元),即:A牌卷烟每标准条价格在 70 元以上,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56%。出口:每条单价=162500÷(10×250)=65(元),即:B牌卷烟每标准条价格在 70 元以下,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36%。现行政策规定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 元。

(2)对于烟草生产企业:税法上规定以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可抵扣已纳的消费税。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实际生产领用数量)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烟丝的消费税适用税率为30%。

外购已税烟丝可抵扣的消费税=400000×30%×15÷20×50%=45000(元)(3)计算内销A牌卷烟应缴纳的税金:

应缴消费税=360000×56%+18×150-45000=159300(元)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360000×17%=61200(元)

(4)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计划内的卷烟,免征增值税、消费税,(1分)同时其生产免税卷烟所耗用物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转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应按出口卷烟含消费税的金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分摊。出口卷烟含消费税的金额=出口销售额÷(1-消费税比例税率)+出口销售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62500÷(1-36%)+10×150=255406.25(元)

当期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额=68000×255406.25÷(360000+255406.25)=28221.40(元)(5)当月应缴增值税=61200-(68000-28221.40)=21421.40(元)当月应缴消费税=159300(元)

十一、某进出口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从坯布厂购进坯布10000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万元,税额为6.8万元,当月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坯布5000米,折合人民币25万元,海关按85%免税。同月该公司与某服装厂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提供坯布15000米,加工服装12000件,单件加工费30元。加工过程中因国产坯布质量问题损耗4%,实际收回服装11680件,经检验其中合格品11000件,残次品680件,实际支付加工费3504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59568元。7月将合格服装11000件全部出口。设坯布退税率为15%、服装退税率为17%,试计算该笔出口业务的应退税额。答案:

进口坯布海关代征增值税=250000×17%×(1-85%)=6375元 加工服装实际耗用国产坯布金额=400000×(1-4%)=384000元 出口服装实际耗用国产坯布金额=384000÷11680×11000=361643.84元 出口服装应负担的加工费=350400÷11680×11000=330000元 应退增值税税额=361643.84×15%+330000×17%+6375=116721.58元

十二、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出口退税率11%。2008年8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国内采购原材料A,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850万元,税额144.5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支付相应的运输费10万元,建设基金0.5万元,装卸费0.5万元,取得了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2.生产产品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50万元,税额25.5万元。3.从甲废旧物资回收经营部购进废旧物资,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价款20万元。

4.从丙废旧物资收购站购进废旧物资,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废旧),不含税价款5万元。5.从国外进口原材料B,支付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7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12万元,保险费、包装费8万元,取得海关完税凭证,注明增值税16.83万元。支付海关至企业的境内运费2万元,取得了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

6.与国外的客户签订进料加工复出口合同,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到岸价格30万元,关税3万元。进口料件已在当期耗用完毕,无其他免税购进材料的情况。

7.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销售货物发生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

8.当月出口货物到岸价100万美元,支付国际运费及保险费15万美元,当期已经收汇核销,取得了全部有效的出口退税单据。当期美元对人民币的外汇牌价为1:6.8。9.本月增值税期初留抵税额12万元。

10.企业当期取得的合法抵扣凭证均在当月认证通过并申报抵扣。要求计算:1.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免抵税额;

3.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

答案:

1. 进项税额

(1)国内采购支付运费进项=10.5×7%=0.735(2)购进废旧物资只有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和代开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当期可以抵扣的税额=20×

10%+5×4%=2.2万元

(3)进口材料的进项=(70+12+8)×(1+10%)×17%+2×7%=16.97万元(4)销售环节的运费进项=18×7%=1.26(5)当期全部进项=144.5+25.5+0.735+2.2+16.97+1.26=191.165万元 2. 当期销项税额=400×17%=68万元 3.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0+3)×(17%-11%)=1.98万元(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15)×6.8×(17%-11%)-1.98=32.7万元 4.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68-(191.165-32.7)-12=-102.465万元 5.当期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额抵减额=(30+3)×11%=3.63万元

(2)当期免抵退税额=(100-15)×6.8×11%-3.63=59.95万元 6.当期应退税额 因期末留抵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所以当期应退税额=59.95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0 8.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102.465-59.95=42.515万元

十三、某生产型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以进料加工方式保税进口料件100万元,货款未付,加工完成后复出口,FOB售价折合人民币150万元(其中当月收齐退税单证的120万元),当月为进料加工支付辅料、备件等价款3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5.1万元,款项已付,本月无内销业务,未发生其他进项税额,该企业进料加工合同计划分配率60%,上年末留抵税额20000元,销售货物的征税率17%,退税率15%,已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2010年8月因未按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依照规定对1月出口业务全部视同内销征税。试分析计算该企业1月份应退税额、免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进项转出税额及8月应补缴税额并做出相关帐务处理。

参考答案:

(1)1月保税进口料件时

借:原材料 1000000

贷:应付外汇帐款 1000000(1分)(2)1月外购辅料、备件等,借:原材料 300000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1分)(3)1月加工产品出口后,借:应收外汇帐款 1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 1500000(1分)

(4)1月末计算当月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作进项税转出: 当期耗用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1200000×60%=720000 当月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720000×(17%-15%)=14400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000×(17%-15%)-14400=15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 15600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600(2分)(5)计算当月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当月免抵退税额抵减额=720000×15%=108000 当月免抵退税额=1200000×15%-108000=72000 当月应纳税额=0-(51000+20000-15600)=-55400 即:期末留抵税额=55400 故:当月应退税额=55400,当月免抵税额=72000-55400=16600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55400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6600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72000(6)8月按规定视同内销征税时,在账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计算未补齐单证的进料加工出口额视同内销应补缴的税款:

应补缴增值税额=1500000÷(1+17%)×17%=217948.72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 1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1282051.28 贷: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217948.72 实际缴纳入库时:

借: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217948.72 贷:银行存款 217948.72 同时,对原已办理的免抵退税应在申报纳税的当月,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来调整当期的免抵退税额,原已计入进项税额转出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不再单独冲转,月末按《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当月累计数进行调整。

十四、某县国税稽查局于2010年2月对阳光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流转税的纳税义务进行检查,发现以下业务:

1.2月2日从某林场购进原木,取得普通发票金额为120000元;购进该货物时发生运费8000元(取得旧版货运普通发票),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111 8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 160 贷:应付账款 128 000 2.5月16日,发出A型号实木地板300平方米,用于办公室的装修。经查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成本为每平方米150元,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45 000 贷:库存商品——A型实木地板 45 000 3.10月10日,与材料供应商达成协议,企业以B型号实木地板2000平方米,用于抵偿所欠供应商的货款400000元,地板的成本为每平方米140元,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400 000 贷:库存商品——B型实木地板 280 000 资本公积 120 000 经查,企业当月销售B型号实木地板三批,第一批数量2000平方米,不含税单价260元,第二批数量3000平方米,不含税单价250元,第三批数量1000平方米,不含税单价266元。

4.检查企业的“营业费用”账户,发现10月28日借方列支28000元,查实为企业以“样品”名义赠送给某经销商B型号实木地板200平方米。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费用——样品费 28 000 贷:库存商品——B型实木地板 28 000 5.稽查人员盘点企业的原木数量,经核实2007年底实际结存40立方米,账面结存60立方米,差额为11月8日账外发出原木20立方米,价值为80000元,委托圣地地板加工厂(非个体经营者)加工成素板。12月10日提货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4000元,双方均未入账,也未取得相应发票。阳光地板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素板的50%继续加工成C型地板,已全部售出,取得含税收入187200元;另外50%至检查时仍未售出。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及C型地板的销售均未入账。

6.检查企业的“其他应付款”和“营业外收入”账户,到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押金”账户年末贷方余额为23000元,审查发现,其中有销售地板给宁波客户的押金收取时间为2007年8月10日,金额5000元;“营业外收入——没收押金”账户的贷方发生额为6000元。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6 000 贷:营业外收入——没收押金 6 000 7.检查“营业外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发现7月12日,部分产品因管理不善被盗,企业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0 000 贷:库存商品——B型实木地板 30 000 12月20日,获得保险公司赔款20000元后,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10 000 银行存款 2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0 000 经核实,B型实木地板的原木费用率为70.18%。

企业各期均已按账面记录计算申报缴纳了增值税和消费税。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逐笔指出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并计算该厂应补交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抵扣凭证当月均认证通过并已申报抵扣;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成本利润率为5%)答案: 1.第1笔业务的问题:

自2007年1月1日起,取得的旧版货运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应补交增值税金=8000×7%=560(元)

2.第2笔业务以自产产品用于工程的应当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1)组成计税价格=150×(1+5%)÷(1-5%)×300=49736.84(2)应补增值税=49736.84×17%=8455.27(3)应补消费税=49736.84× 5%=2486.84 3.第3笔业务,以产品偿还债务应当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1)增值税的计税价格=(2000×260+3000×250+1000×266)÷(2000+3000+1000)=1536000÷6000=256 应补增值税=256×2000×17%=87040(2)消费税的视同销售价格应以同期最高售价计算 应补消费税=2000×266×5%=26600 4.第4笔业务以产品对外捐赠,应当视同销售 B型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为256元 应补增值税=256×200×17%=8704 应补消费税=256×200×5%=2560 5.第5 笔业务为账外委托加工及销售

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未代收代缴的由委托方收回后补交(国税发(1995)122号):已经售出的按销售价格计征,未出售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消费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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