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技术规范

2024-09-11

济南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精选7篇)

1.济南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技术规范 篇一

绵阳市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设计及改造经验谈

摘要:给水户表工程的一些经验交流!从一开始的摸索阶段,历经了一系列的改良和变化,到现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现将我们的一些想法和做法与大家作一个交流和探讨。文中的图系CAD转化而来,在WORD中显示效果不佳,但打印效果很好!

关键词:住宅供水 一户一表 计量出户 设计及改造经验

绵阳市是四川第二大城市,是新兴的电子工业城和科技城。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绵阳市经济不断发展,特别是近7、8年来,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的水表计量方式和多户一表的弊端与矛盾日益突出。以前老的镀锌钢管已经大部分锈蚀,对水质造成较严重的二次污染,水表安装的不规范,抄读水表的不便,水费回收的困难等等,既影响了居民生活用水水质和生活品质的提高,又阻碍了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在《四川省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还未实行前的2001年,绵阳市政府和绵阳水务集团就已经意识到了一户一表改造的重要性。于2001年8月开始了户表改造的试点,截至2004年底,水务集团总共实施户表10500多户,其中旧房改造4800余户,新建住宅户表5700余户。从一开始的摸索阶段,历经了一系列的改良和变化,到现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现将我们的一些想法和做法与大家作一个交流和探讨。

一、用户发展受理

户表工程用户总的分为两大类,新建住宅户表和旧房户表

改造。《四川省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中规定设计单位在新建或改造住宅的施工图设计时,必须按“一户一表”的要求,进行给水设计。明确了新建房肯定是户表工程对象,旧房户表改造一般本着用户自愿改造的原则,向水务集团提出申请。我公司用户发展受理流程图介绍如下:

②水表集中设于首层,每户均有一根给水立管。属于首层集中式。⑴对于有位置放置集中彩钢表井的住宅。

③对于设有专门的水表间的住宅。

2.济南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技术规范 篇二

关键词: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窃电探析

中图分类号:TM933.4;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06-0000-01

在当今的社会,电也是作为一种商品来销售的,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所用出的店进行支付。然而,现在却有许多的不法分子为了减少自己是支出,从中获取高额的利益,从而采取一些窃电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这种行为不仅仅破坏了人们正常使用电的公共秩序,也给国家带来了财产的损失。因此,对于电力的保护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个人都是十分的重要的。

一、在未安装“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前的窃电现象

在当今的社会,电也是作为一种商品来销售的,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所用出的店进行支付。然而,现在却有许多的不法分子为了减少自己是支出,从中获取高额的利益,从而采取一些窃电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这种行为不仅仅破坏了人们正常使用电的公共秩序,也给国家带来了财产的损失。从目前的分析来看,在我国的窃电行为主要有一下几种特点:

(一)窃电数额大。从目前的普查分析来看,窃电数额大的主要部分是单位窃电,在这些地方的窃电数占总数的80%以上。在每年年末的时候,这些企业的用电量都和实际的用电量出现重大的分歧,有大额的电量不知所去,从而造成了国家的损失。这种窃电现象的金额也从几十万元一直不断的上涨,目前已经上涨到了上千万元,这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二)窃电智能化。在目前的普查来看,窃电的手法在这几年也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智能化、科技化。在以前的窃电方法主要是私接乱接、无电表用电这些光明正大的窃电方式,随着这些年国家对于用电方面查的越来越紧,这些现象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因此,窃电违法人员又发明了新的窃电方法。现在的窃电变得智能化,所含的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往往令人想为什么拥有这么高智商的人不去用到正道上而来干窃电这种害人害己的事情呢?

(三)窃电行为复杂化。随着社会的发展,窃电的行为也变得复杂起来。有些员工因为受到了批评或者被单位开除,从而产生了一种报复心理,对于单位或者国家产生仇视态度。他们利用自己对于电力知识的娴熟的运用和自己手里掌握的客户的信息进行违法的窃电行为。

(四)窃电构成复杂化。从目前的普查分析来看,窃电的人员都是不同的群体。在农村地区,主要的窃电群体是农村的电工和私营的企业;在城市地区,主要窃电的是业主和一些单位的电工。现在的窃电已经和多年前的不一样,以前的窃电行为都是由于个人贪于占小便宜而造成的,现在的窃电行为已经从原来的一个人发展到现在的团队合伙窃电作案行为,是有目的有预谋的窃电行为。有很多的企业或者单位都存在着窃电的行为。

(五)窃电违法者蛮横无理。一些窃电违法者十分的蛮横无理。有的窃电者不仅仅不肯供电企业的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更甚者还对检查人员动手,出现暴力行为。这种行为更是违法的,是对国家法律的一种蔑视。一些私营的企业也在企业中养狗,组织检查人员的进入,反正现在组织供电人员检查的办法是层出不穷,性质是十分恶劣的。

二、在未安装“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前存在的问题

在没有安装“一户一表”之前,电力总是出现频繁的流失现象,造成国家和个人的损失,具体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用户对于电力的知识不了解。一些普通的市民由于没有学习过相关的关于电力的知识,从而不知道自己家的电已经被别人窃取,而缴纳电费的时候还在奇怪为什么这个月用的电这么多。

(二)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不到位。在一些供电企业工作的员工在平时检查的时候没有按照制度每一个用户按个检查,都是走马观花一样的看了一样,这样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并不能够使得一些窃电的行为被发现,从而造成了市民的损失。

(三)供用电双方产生矛盾。在对于一些对于缴纳电费时因为过多而产生怀疑的用户,供电方态度不是很好,用户的态度也不是很好,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使得窃电违法中从中窃取了大量的电而产生利益。

三、安装“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反窃电后的情况

(一)方便用户缴纳电费。在没有安装“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之前所有的用户的用电量都是通过一个总电表参照来缴纳的,这样的缴纳方式比较繁琐,有的时候还需要排队,比较浪费时间,也容易使邻居之间因为一点点的电费而产生矛盾。在使用了“一户一表”之后所有的用户都会有一个参照的标准,从而有效的组织了窃电的行为。对于自己所用的电也有一个依照,知道自己用了多少电。这样也方便了收取电费的工作人员。

(二)电表智能化。在安装了这种电表之后,窃电现象也明显的降低了。用户们是无法打开装有电表的箱子的,他不再是以前的那一种小锁,容易被打开,现在是采取的一种智能化的锁,必须要有钥匙和密码两样东西才可以被打开。如果有人在非法程序下打开智能密码箱,那么他就会立即的发出刺耳的警报,让窃电者无处可逃。并且这种密码锁的工作性能也十分的强,寿命也是比较长的,不容易出现损坏的现象。

(三)安全性能加强。在以前的电表中,当使用的电压超过了一定的承受范围的时候就会产生断电的现象,并且需要人的推动才可以使得电源重新接上。这样的操作是十分的危险的,可能导致触电现象的发生。而现在重新换的电表不存在以上的现象,现在的电表不会那么轻易的就跳电,也不会在跳电之后需要人为的推动才可以继续产生电源,他会自己自动的重新连接,是十分安全的。

四、结束语

在当今的社会,电也是作为一种商品来销售的,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所用出的店进行支付,因此对于电力的保护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实行的“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的防窃电行为是十分合理和安全的,从最根本的程度保证了用户用电的安全性,也对于窃电者进行了严重的打击。

参考文献:

[1]何玉敏.城镇居民合表用户“一户一表”改造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06):3-6.

[2]刘燕飞.浅议“一户一表”改造后居民用电的变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05):119.

3.一户一表改造 篇三

甲方: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乙方:滨州市供水安装工程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负责甲方黄河四路495号宿舍院一户一表改造(安装)工程,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改造费用:共计134000.00 元(壹拾叁万肆仟元整),一次交清。

二、改造范围:黄河四路495号60户宿舍楼,一楼每户三块(包括院内水表一块),二楼以上每户两块,办公楼DN25水表一块,锅炉房院内DN50水表一块。

三、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用电,并及时协调改造中出现的场地、户主问题以保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场地、用户协调不力造成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承担改造所用材料:管线采用PE管材,室内采用PPR供水管,水表采用IC卡智能水表,办公楼、锅炉房、宿舍楼一楼院内采用旋翼湿式水表。

五、施工完毕后,甲方负责施工产生的垃圾清运,甲方偿还原欠水费,交齐改造工程款,试用一个月,负责同乙方交接事宜;交接后由乙方负责抄表收费到户。

六、乙方同甲方交接后,户表前管线及供水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并要保障用户安全及时用水。乙方保证施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遇有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量另行计算。

八、甲方有下列行为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1、不经乙方允许在其院内接水管线;

2、由于施工或其它原因造成院内主管线损坏的;

3、随意开关主管线阀门。

九、由于甲方不按时交纳改造费用,导致的用户停水,乙方概不负责。

十、乙方施工完毕至甲、乙双方交接前,供水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原废旧管线、水表冲抵拆装费,不能冲抵的另交五十元。

十二、工程日期:2016年

日至 2016年

日,由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工期可顺延(工期开始以交款日为准)。

十三、该协议签定后,双方要认真履行,单方违约责任自负,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字:

乙方:滨州市供水安装工程处

签字:

4.一户一表改造业务告知书 篇四

尊敬的客户:

欢迎您到济南水务集团办理涉水业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主动、高效、便捷的供水服务。为了使您在办理业务时更加快捷、明晰,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办事程序

网上受理客户申请→用水查勘→图纸设计→预算出具→用户到济南水务集团客服中心(历下区燕子山路35号)签订合同,缴纳费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客户回访

二、客户需提报的资料

1.《济南水务集团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申请表》;

2.一户一表改造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近期水费发票复印件(要求无历史欠费); 5.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房产建设手续(一份);

7.济南水务集团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用户信息登记表;

三、客户须知

1.申请资料须齐全、准确、真实、有效。

2.《济南水务集团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申请表》及《济南水务集团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用户信息登记表》,如单位办理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工程施工需在路面刨掘手续办理后实施,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为道路禁刨期,禁刨期内工程施工顺延。

4.实施范围: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大学城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使用济南水务集团市政管网供水,并具备实施条件的居民家庭。

5.同一贸易结算水表供水区域内需全体用户自愿同意进行改造;

6.原贸易结算总水表,水费已全部缴清的;无违章用水,或违章用水已处结; 7.为保障用户今后用水安全,户表改造工程按照国家相应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给水立管须在原有位置上室内安装;

8.用户从递交资料到改造完毕之前所产生的水费要及时结清,方能安装水表。9.不符合改造条件的住宅: 9.1住宅为非单元式(简易楼);危旧住宅楼、规划三年内拆迁改造的; 9.2拖欠水费未结清,违章用水未处结的。

四、受理方式

1.用户可通过济南水务集团官方网站http:///下载《济南水务集团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申请表》及《济南水务集团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用户信息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用户通过济南水务集团客服中心邮箱(jnwaterkfzx@163.com)提报相关资料。

五、联系方式

5.济南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技术规范 篇五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7〕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佳木斯市城区推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 水表出户改造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

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佳木斯市城区推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 水表出户改造实施方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用水需求,保障城区自来水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城区自来水用户水费计量与收缴,化解供水与收费矛盾,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提高市民节水意识,同时为将来实行阶梯式水价做必要的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等法律和规定,我市拟对城区自来水用户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是指一个用户安装一只计量水表,水表安装在住宅或其它建筑的公共部位,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计量收费。新建房屋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以及生活、经营分开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已建房屋根据用户现有水表情况分类实施。

对经过技术监督部门强制检定的有水表的用户进行免费更换,尚未安装水表及水表未经技术监督部门强制检定的用户,按照水表及安装成本,用户交纳一定费用。

(二)在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应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分期分批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先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试点,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改造质量和效率,然后逐步推广,实施大面积改造。

二、工作任务

根据目前市区自来水用户情况,需进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的总户数为12万户,此项工程计划用五年时间完成。

(一)2007年改造任务:完成2.6万户的改造。

(二)2008年改造任务:完成3万户的改造。

后三年视情况逐年推进,2011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如期完成水表分户改造任务,市政府成立推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领导小组。

组 长:孙 喆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书滨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任延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卫生局局长

张向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办主任

姜志敏 市建设局局长

张永贵 市物价局局长

桂兴智 市规划局局长

刘国桥 市房产局局长

孙开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陈春茂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井元杰 市民政局局长

蒋志芳 市公安局局长

宋志民 市财政局局长

周宝仁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王玉生 市新时代集团总经理

彭志强 市供排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玉生兼任。市推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时代集团,负责“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四、实施办法

(一)由供排水公司负责实施具体的改造工作。供排水公司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已建住宅“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的技术、安装、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等规范,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范操作。

(二)新建住宅必须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工程竣工后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供水企业将不予通水。

(三)现有住宅“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改造,应采用区域整片改造与单元整体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实施。区域整片改造是指对划定区域内成套居民住宅实施的改造,单元整体改造是指对整片改造区域外供水条件满足改造要求的成套居民住宅实施的改造。

(四)水表、管道及相关设施的管理责任以水表为界划分,水表前端(含水表)由供排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水表之后至居民住宅户内用水设施的管理维护由住户自行负责。

(五)居民用户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改造工作。对暂未实施水表改造的无表户,由供排水企业与住户双方协商,签订《供用水合同》,月人均用水量按市物价局《关于对市供排水公司水表安装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佳价发〔2005〕109

号)规定的标准(6吨)计收水费。

(六)市房产局、物价局、信访办、消费者协会、供排水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应积极做好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提供优质服务,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对于成套住宅户内施工方案及水管进户穿墙孔的位置,供排水公司在经房屋安全部门鉴定的前提下,可征询住户意见,尽可能满足住户的要求,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施工。

五、技术要求

(一)对已设“一户多表”的居民住宅,原则上按“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形式,将原有多块计量水表改造为一只计量水表。

(二)已建住宅“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改装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形式,有条件的应尽可能采用统一的改装形式。要求安装美观,不得妨碍住户通行、满足日常抄表和维护要求等正常活动。

(三)自来水计量水表应采用经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的产品,并纳入强制检定管理范围。逐步推行水表户外自动抄表计费新技术。

(四)应科学地选用合适的材料,水管管材、配件及附属设施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五)在改造过程中,如管道及附属设施暴露在外,应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节能保温措施。

六、计费标准

推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费用,本着政府、供排水企业、用户分担的原则,各方面共同努力,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给予政策扶持,凡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程涉及道路施工、绿地占用及穿越有关市政设施的,其挖掘费、占用费等行政性规费予以免收。

供排水企业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只收取成本费用。对有水表并经过技术监督部门首次强制检定的用户,只作出户改造及水表定期撤换,不重复收取水表费用。小区内户外供水管线及设施改造维修费用由供排水企业承担。

水表出户改造费用实行单体楼核算,各户应承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物价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对改造范围内享受低保待遇的用户,由民政部门核准并给予适当补贴。

6.济南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技术规范 篇六

现状及改造规划

截止2007年元月份,我局城镇实现“一户一表”直供电居民共×.×万户,目前还有×.×万户企事业、物业小区居民用电由单位及小区管理,未实现直供,城镇居民直供电“一户一表”率只有×.×%。

为确保居民用电可靠性,提高我局“一户一表”率,提升供电服务社会形象,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构建和谐用电秩序,我局规划到2010年完成所有城镇居民“一户一表”直供电。2007年首先计划完成×.×万户居民户表改造工作,现就**小区(×户)户表改造说明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2007年需改造的**小区(×户)居民户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计量装置误差较大,电能表多为淘汰形DD×机械式电能表或价格低廉的不合格电子表、长期得不到检定,居民用电纠纷难以解决。

2、该小区主要居住户均属破产企业用户,用电管理混乱,低压线布置不合理,线损均在×%以上,所以造成管理单位任意加价,使居民用电电价普遍在×.×-×.×元之间,反响比较强烈。

3、该小区是我县成立较早的物业小区,线路老化,线径不足,电压合格率只有×%,居民用电可靠性只有×.×%。

4、该小区主要由水泥厂、粮油加工厂等单位职工居住的物业小区,原管理模式是各自为阵,单位管理的变压器容量不足,居民用电受到限制,且由于单位的不景气,矛盾易激化,除影响到我局售电量增长率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5、由于以上因素,影响到我局供电服务形象,不利于构建和谐用电秩序,不利于提高电力企业社会声誉。

二、负荷预测

**小区(×户)居民紧临县城中心街,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居民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居民对清洁、方便、安全、高效的电器设备购置有了极大的需求量,所以对安全可靠用电有了新的要求,根据近3年用电结构分类增长率统计,居民用电增长率每年均在×.×%递增,以上居民2006年用电量×.×万KWH,所以到2007年将增加到 ×.×万KWH,2008年增加到×.×万KWH,2009年增加到×.×万KWH,2010年增加到 ×.× 万KWH。

三、户表改造的必要性

1、户表改造后,计量装置精度提高,随着计量中心建设的动作,计量表计统一由供电局管理,居民用电能表可以做到一保政府放心,二保居民满意。

2、企业事业单位所的小区,用电统一由我局供电营业所标准化管理,低压线可以合理布置,线损将降低,使居民用电电价享受国家规定的电价,不存在加价现象。

3、线路更新,按建设部规定的户线线径标准改造,居民用电电压合格率可提高至×.×%,可靠性将提高至×.×%。

4、更换变压器容量不足的变压器,居民用电将不受限制,可提高我局售电量增长率。

5、改造后,将提高我局在**县社会中的供电服务形象,有利于构建和谐用电秩序,有利于提高电力企业社会声誉。

综合以上因素,**小区户表工程实施后,可保证居民安全用电,促进引导居民使用电气设备观念,有利于增供扩销,有利于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可创建和谐用电社会秩序。因此户表改造势在必行,十分必要的。

四、改造方案及投资预算

由于目前我局直管城镇及农村×.×万户均实行人工抄表,人均抄表均在×户左右,抄表量大,路程远,抄表周期长,如果再增加直供户数,将直接增加运行维护成本。加之供电营业面积有限,势必会造成居民排队交费现象,所以为了减少运行维护成本,方便居民用电交费,我局户表改造将学习北京等先进管理经验,采用IC卡电能表,改变线损统计模式,由居民自行到银行、超市、营业所等营业网点购电。

(一)改造方案

1、在我县商业集中区增设×-×个售电营业网点,以方便居民购电。

2、购置安装IC卡电能表×.×万只。

3、更换安装×台ZWB×-×/×箱式变。

4、更换安装集中箱×只(按×户一个表箱核算)。

5、更换变压器低压侧至单元门洞配电箱为×*×mm×铜芯电缆线。

6、更换配电箱至集装箱为×*×mm×铜芯电缆线。

7、更换电表至客户门进线处为×*×mm×铜芯电缆线。

8、安装三相总开关 ×只,安装居民保安器 ×只。

9、安装单元门洞总开关×只。

(二)费用概算(见附表)

备注:数量根据×户为一个单元计算,×户装一个表箱,×*×mm×铜芯按门×个洞×米计算,×*×mm×铜芯按表箱×个均×米计算,×*×mm×铜芯电缆按×户均×米计算。

总改造户数×户,平均每户×元,总计划投资×.× 万元。

(三)改造进度

×月×日前完成现场堪察;

×月×日前完成典型设计;

×月×日前完成材料招标;

×月底完成材料购置工作;

×月×日至×月份完成改造工作;

×月份组织验收及试运行;

×月×日前完成工程决算。

五、投资效益分析

(一)取得的社会效益

实现居民用电电力部门直供,可减少居民之间用电纠纷,确保了客户的合法利益及安全用电,方便居民购电及电量查询,促进用电秩序更加和谐。户表改造工程是电力部门履行社会责任,实现服务承诺,构建和谐社会和重要举措,可提高供电企业优质服务形象,提升**电力局在**县居民及政府心中的声誉。

(二)投资收益

根据延安市居民用电增长率每年均在×.×%递增,依据延安市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所以对用电需求量也在逐年增长。按用电增长率计算,在4年以后,所改造的居民用电水平户均用电量达×KWH,每户用电与06年相比月平均增加用电量×KWH,按平均购电价与售电价差计算:年户将投资收益:×KWH*(×.×-×.×-×.×-×.×-×.×元)*×月=×.×万元

总投资年收益:×户*×.×万元=×.×万元

投资收益期:×.×元÷×.×万元=25年

人工抄表成本:×.×人*×.×元*×月*25年=×万元

减去人工抄表成本后,实际投资收期应为:

(×.×-3)万元÷×.×万元=20年

7.济南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技术规范 篇七

枣建字〔2007〕40号

各区(市)建设局、财政局、物价局:

为加快我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步伐,规范“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根据鲁建发〔2006〕2号《关于全省城市居民用水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制定了《枣庄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执行。

附:枣庄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实施细则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枣庄市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需求,更好地在供水事业中体现以人为本和优质高效服务,根据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城市居民用水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发[2006]2号)和《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108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以下简称户表改造)是指对一户居民在住宅以外公共部位安装一只贸易结算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表计量、收费的改造工程。

第三条 户表改造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居民自愿,统一申请,集中受理原则。户表改造工程实施应以产权单位或产权人自愿为前提,对暂不愿进行户表改造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仍按原计量收费方式缴纳水费。户表改造工程申请受理,以原贸易结算总水表为基本受理单位,不受理缺户或单一住户的改造申请。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户表改造工程实施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结合供水管网改造和市民需求,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分步实施。

(三)多方筹资,合理分担原则。户表改造工程实施费用,采取多方筹资方式,由政府、供水企业、住宅产权单位(或用水户所在单位)、用水户共同承担。第二章 实施范围与受理程序 第四条 已建成尚未出售和在建的住宅,达不到户表改造要求的,由建设单位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要求实施改造后方可出售。否则,当地供水企业不予供水。

第五条 枣庄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尚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结算方式,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城市居民用水户,均可实施户表改造:

(一)直供压力能够满足顶层用户用水要求(不含二次加压供水)。

(二)原贸易结算总水表水费已与供水企业结清。

(三)无违章用水或违章用水已处结。

非单元式住宅、危旧住宅及规划三年内拆迁改造、用水户住宅内两只以上水表且不同意自行连接的不予改造。

第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要根据户表改造任务,及时编制改造总体规划,明确改造的数量、时限和区域范围。按照总体规划制定改造计划,并于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属于改造计划内的居民用水户,有产权单位的,由产权单位向供水企业提出改造申请;无产权单位的,以贸易结算总水表为单位推选用水户代表,由用水户代表向供水企业提交贸易结算总水表所有用水户签字的改造申请。

第八条 供水企业根据改造申请制定具体改造实施计划,明确改造的具体时间、程序、步骤及用水户配合事宜等。

第九条 居民用水户表改造工程实施程序:改造申请、业务受理、改造条件认定、设计出图、清欠水费、交工程款、签订供用水合同、户表改造施工、竣工验收、建立户表备查档案等:

(一)产权单位或用水户代表需向供水企业提交户表改造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供水企业接到户表改造申请后,进行登记备案,受理业务。

(三)供水企业对申请户进行查勘。查勘员应持工作证登门进户,认真核对有关内容,详细查勘用户管道现状,测量供水压力,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用水户,结合标准图集,绘制施工图。

(四)供水企业与产权单位或用水户代表对施工图进行会审后,双方清欠水费,产权单位和用水户交纳应承担的费用。

(五)依法签订《户表改造合同》(供水企业与产权单位或用水户代表)、《供用水合同》(供水企业与用水户),明确界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供水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工程施工。第三章 工程施工

第十条 供水企业应根据住宅结构、管网及户表布局制定标准图集及施工技术规范,并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户表改造施工。

第十一条 工程材料和水表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适用于自来水户表计量的新型节能环保材料。水表应经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进行强制检定。

第十二条 户内施工方案及水管进户穿墙孔的位置,供水企业应预先征询用户意见,并尽可能满足用水户的要求。

第十三条 施工用电由用水户提供,供水企业因施工停水应提前通知用水户,以便用水户蓄水,方便生活。

第十四条 坚持文明施工和优质服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护栏、警示灯、公示牌,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五条 工程竣工后,供水企业先进行自检(主要包括用水户室外管道、户表井和室内管道安装等),在自检无问题的基础上征求产权单位和用水户意见,并由产权单位代表及用水户代表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认定,每季度末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供水企业、施工单位、产权单位及用水户代表进行联合验收。对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责令限期整改,对因不合格改造给用水户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 城市居民用水户表改造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保修期一年。保修期过后,按照《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的有关规定,供水企业和产权单位(人)各自对供水管道和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 供水企业建立户表改造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户表改造工程管理台帐,所有资料传递均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微机化管理。

第十八条 城市居民用水户表改造完毕,供水企业与用水户结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费后,拆除原贸易结算总水表,恢复正常供水。

第十九条 城市居民用水户表改造工程,因施工原因导致道路、花坛、草坪、下水道等公共设施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一律免交其他费用。第四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二十条 根据标准图集测算,城市居民用水户表改造工程每户改造资金1000元,所需资金由政府、供水企业、住宅产权单位或用水户所在单位和用水户共同承担。改造资金按两种方式筹集:

(一)四方出资:住宅原产权单位承担200元,用水户承担300元,政府承担300元,供水企业承担200元。

(二)三方出资(住宅无原产权单位):用水户承担500元,政府承担300元,供水企业承担200元。

第二十一条 贸易结算总水表由单位(物业)管理收费的居民住宅,其实际工程改造费用由单位(物业)或用水户全部承担。对没有列入改造计划,而要求提前改造的,其实际改造费用全部由产权单位或用水户承担。

第二十二条 低保用水户承担的改造工程费用每户予以减收300元,减收部分由政府承担,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解决。低保用水户凭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到供水企业办理减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有产权单位的住宅,产权单位和用水户承担的户表改造费用,由产权单位统一收齐,交供水企业;无产权单位的住宅,各用水户承担的改造费 用由用水户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或居委会统一收齐,交供水企业。供水企业不接受单独用水户的改造费用。

第二十四条 供水企业结合户表改造工作总体计划安排,于每年二月底前将户表改造工作实施计划报建设、财政、物价部门。实施计划经建设、财政、物价部门审定后,根据分摊标准测算出政府投资额,并考虑上对低保用水户减收费用,一并列入当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按户表改造工程进度分期拨款至供水企业。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要设立户表改造工程专用账户,管理储存财政拨款、产权单位和居民用水户所交纳的改造费用,户表改造工程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用和浪费。

第二十六条 财政、建设、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户表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承担的户表改造工程资金及所增加的运营和维护等费用,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精神,计入供水成本。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八条 为切实加强对户表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及各区(市)都要成立户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财政、物价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供水企业,具体负责户表改造工程的实施。

第二十九条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产权单位和业主委员会是户表改造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做好管辖区内居民用水户表改造的调查、摸底和推选用水户代表等工作。推选出的用水户代表要负责收集所有用水户有关资料,协调施工相关事宜,参与联合验收。第三十条 户表改造办公室及各供水企业要积极做好户表改造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用水户了解、支持改造工作。在户表改造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实行一条龙服务,使广大用水户在办理有关手续时方便、快捷、满意。

第三十一条 户表改造办公室要认真总结户表改造经验,逐步完善户表改造工作程序、设计方案、施工管理,不断提高工程施工质量。

第三十二条 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实施户表改造工作,有效保障居民用水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户表改造,完善和规范水费结算程序和抄表收费方式,提高供水行业优质服务水平和便民服务质量。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按照各自的职责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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