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英学习考察学习小结

2024-06-20

赴英学习考察学习小结(通用6篇)

1.赴英学习考察学习小结 篇一

成都考察学习小结

新村社区“大学生村官”张蓉

按照度假区党工委、妇联安排,我作为新村社区党总支“大学生村官”副书记参加了度假区举办的基层干部短期异地考察学习。11月16日至19日,我们基层干部在四川成都市进行4天的短期考察和培训学习。成都作为中国腹地的经济型大都市,其浓厚的风土人情让我们切实体会到了成都人风风火火的干劲的同时,成都市对基层改革建设的重视与着力,更使我们叹服成都市委、市政府构建城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软环境的卓识与远见。

成都市自2003年开始推进城乡一体化,政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的投建,保证了城乡资源合理配置和城乡民众共同受益。同时,在不断探索与反复实践中,政府在农村固有资源开发利用上摸索出一条符合成都市情民生的路子——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16日下午,成都市委党校蒋青教授为我们介绍了成都市自推行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取得的一些成绩和先进经验。他谈到,一方面成都市的土地综合整治可以通过土地整理和增减挂钩来实现农村耕地与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构建起农村资源向城市流动的通道;另一方面,通过农村产权制

度改革,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形成资本流转起来,一来带活了集体资产,二来维护和发展了农民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根本利益。在响应国家土地整理的号召后,成都市联系实际、大胆突破、创新思路、带动基层,把土地整治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农村推广开来的同时,也激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实干的热情和群众的参与干劲,很好地实现了国计,稳定了民生。

17、18日,安排我们参观锦江区三圣花乡生态休闲旅游度假景区、龙泉驿区龙华社区和天乡路社区,及郫县党校“三联化”川菜产业化园区经验讲座则是对成都市推行土地整治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生动体验。在积极贯彻土地整治政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础上,成都市基层干部纷纷联系当地实际,想办法、谋出路,在农村体制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创业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创新性的成绩。如三圣花乡依托地缘优势,利用当地农业资源,深度挖掘农业文化发展农业文化产业,以“文化”之势带动休闲旅游业发展,在保证农民就业创收的同时,也发展壮大了集体资产。龙泉驿区整合资源优势,建成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实现了农业产业化转化和农民市民化转变,在集体经济得以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基层政权得到巩固。龙华社区前任书记曾文义带领我们参观龙华社区后,也介绍了这一城乡一体化工程示范区建成后的社区管理服务的一些实际

经验。他们在开展“下山工程”、“金凤凰工程”和新市民教育方面的一些有效做法能够为我们迁村并点、“大渔欣城”建成后的社区居民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成都市基层干部群众在长期实践中,通过摸索也总结出了农村经济政治改革的新路子。郫县和温江区的做法主要是提高土地资源流转利用率,带动农村股份合作社和农业产业规范发展,将农民转变为农业产业工人,切实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就业的同时,也能将新的生产管理技术引入到农业产业化市场中,从而推动城乡统筹和产业集中。成都市推动土地整治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注重城乡资源互利,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城乡居民得实惠。

可以说,成都市推行的这一套做法是符合成都市农村实际,是经过广大基层干部群众长期实践检验和发展成果辅证的成功做法。对于目前面临征迁开发建设的大渔来说,如社区管理服务、集体资产保护等方面的做法也具有学习借鉴的意义。学知不足,行而有获。此次考察学习使我们基层干部拓宽眼界、通达世情、学而有悟,我们将把学到的先进经验借鉴于工作中,为我们广大的群众服务。

2010年11日20日

2.赴法国学习考察情况的报告 篇二

本着学习和借鉴的态度,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刘丰艳副主任特将赴法国学习考察期间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阐述了法国在各方面工作中的一些有益做法和经验,以期能够对我省农业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1.主要认识和收获体会

回顾这次培训考察,可以简单概括为三句话:一是感到了进步。在国外从世界的角度审视我国的发展现状,所取得的发展成就和巨大进步确实令世人瞩目。事实充分证明,发展才是硬道理!我们过去的进步源于发展,我们今后的强大还必须依靠发展;二是找到了差距。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更多地表现在法制、体制、意识、观念、素质等方面。清醒地认识差距,有利于我们激发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树立加快科学发展的自觉性;三是坚定了信心。我国通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综合实力较强、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大国。身处他国,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我们坚信,外国人能做到的,中国人也一定能够做到。所以,我们对祖国未来的发展充满了希望和信心。本次考察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收获和体会:

一是比较具体地了解了法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区域化、多层级的行政组织架构。对其国家行政管理层面和各大区、省、市镇几个层级的行政组织体系,以及以法律形式确定各自职能,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充分发挥政府机构依法行政的职能,注重调动地方参与建设与管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等管理理念和方法有了新的认识。如,法国十分注重地方自治,代表国家的大区、省,在贯彻国家政策时,更多的是与代表地方的市镇进行协调、沟通、磋商,这与法国社会一直主张与认可的社会契约密切相关。国家层面的绝大数的政策或决定,基本上为地方政府所遵循。

二是比较深入地探讨了法国关于应对金融危机、加强财政预算、强化经济调控的战略举措和相关政策。通过了解其在应对危机中所采取的短期目标与长期战略相结合的策略,以及欧盟国家整体协调行动,共同应对金融财政危机,加强经济运行监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一些宏观思路和办法,包括对金融体系监管的法律、制度、可操作性强的一些措施,都对我们应对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如,法国在财政预算分配上具有前瞻性,并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使其在法制的约束下运行,较好地防止了公共支出的随意性。

三是比较系统地了解了法国法制建设的基本体系和运行过程,对其相对独立的行政司法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和行政法院设置司法和咨询的双重职能有了新的认识。法国的行政法院与普通司法相分离,它不仅承担行政审判职能,而且还要为政府行政提供咨询,各级行政法院均对来自相应政府的行政咨询提供建议,为政府依法行政及时提供决策参考。对地方行政法院在行政纠纷立案及审理的依据和具体程序、对一些民众信访案件的处理以及申请人在行政诉讼中可以同时启用申请程序和应急程序的规定等,这些问题也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如,法国近期因政府延长退休年龄而引发的罢工问题。据考察得知,这次罢工虽然给经济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并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严重。这说明法国的社会基础比较稳固、法律体系比较完善、治理结构运行比较正常,社会矛盾化解和民意表达疏通的渠道比较畅通,这些对我们加强社会管控、推进矛盾化解、注重社情民意等有不少有益的启示。同时,这次罢工事件未能在短期内得到平息,进而在个别城市引发骚乱,也反映出其在社会制度、国家治理和处置公共危机事件方面的局限性,也引发了我们一些深层的思考。

四是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法国公务员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设计、运作模式和管理办法。对法国在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方面实行的分类管理模式和在公务员选拔录用、职级晋升、岗位流动、绩效考核、纪律约束、鼓励个人发展选择等具体措施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办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以法律形式对公务员行为规范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对公务员队伍实行动态管理,促使其充满活力,提高工作效能。特别是对公务员的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廉洁从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防止和预防公务员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的一些做法很受启发。

五是比较深刻地认识到法国在城市发展战略、建设规划定位、区域合作、构建城市共同体与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体制机制,尤其是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注重加强各个大区、省和市镇之间协调合作的体制设置,成立多个市镇共同体,合力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一配置重要公共资源、统筹解决城乡发展问题,保证其正常运行和磋商协调的一些具体规定、内容和方法,对我们来讲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此外,在解决城市流动、公共交通、文化遗产保护和加强规划立法方面的一些做法也很有借鉴意义。通过在斯特拉斯堡市的学习考察,我们对二线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发展模式、功能定位有了新的认识,尤其是对该市在实施城市规划优先策略,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国际化地位,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增强影响力和吸引力等方面所采取的举措理解得较为透彻。

六是比较客观地分析了法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产业竞争力集群建设的空间布局、政策模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通过创新驱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要性的认识。法国鼓励大学、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进行高科技研发,规定凡是申请国家资助的高科技研发项目必须是合作性项目,而且注重营造优化发展环境,吸引民众进行社会参与,使科技产业和园区的可持续发展与居民的生活结合得比较紧密,较好地促进了社会融合。大力推行竞争力集群政策,政府通过提供公共补贴的方式,鼓励在不同地区形成具有一定技术和基础设施规模的产业群,以此推动高科技研发创新,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联系我国高新技术和产业集群发展的实际,使我们在优势和劣势的比较中,深切感受到抢占人才、技术、产业高地,对于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轉变的重大意义。

通过学习比较,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作为厅局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岗位职责,推动事业的发展,需要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要强化科学发展的意识。法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通过30年的发展就实现了现代化。其社会建设、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一些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发展的理念上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全局意识,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的。这就要求我们以扬弃的态度,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从差距中挖掘潜力,从压力中汲取动力,把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走科学发展之路。

二是强化抢抓机遇的意识。从历史上看,善于抢抓机遇是法国发展的一大法宝。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战略期,发展的时机非常宝贵,我们应始终贯彻“抓住机遇而不可丧失机遇,开拓创新而不可因循守旧”的思想,大胆借鉴包括法国在内的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特别在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方面的做法,尽快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城镇化步伐,不断增强与时俱进的发展意识,完成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使我国经济社会较快地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是强化开放包容的意识。法国是一个开放的国度,多种文化在这里交汇,呈现出了一种多元化、多样化的社会模式,呈现出外向型经济格局。当前,保持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势头,要在充分发挥和挖掘现有人才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增强开放意识,本着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原则,广泛地吸引、聚集国内外优秀人才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不断深化改革,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加强国际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的科技、文化、经济策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大潮中推进自身的体制机制创新,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良好条件。

2.引发思考的几个问题

通过培训考察和总结分析,我感到法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本着学习和借鉴的态度,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实际,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是加快推进政府法制建设。首先,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大立法力度,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特别是要加快行政立法步伐,使政府公共权力在法律的范围内运行、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其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公民的法制意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特别是强化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使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职权。再次,加快建设法制社会步伐,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切实做到违法必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社会各个阶层及每个公民,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持民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基本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在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其完善程度和保障的水平与法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方面邁出新的步伐,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真正解除广大群众的后顾之忧。

三是适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用政府公共政策、税收调节、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提高个人收入水平和政府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提供的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公共财政支出水平。将中央财政对地区的转移支付纳入法制化轨道,科学界定转移支付的项目、标准对象,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中央直接转移支付到县,以防止随意性支出现象的发生。逐步缩小地区、行业收入差距,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以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四是完善城市规划和加强城市管理。法国的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理念和做法,值得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加以学习。如,重视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不搞“一任领导,一任规划”,使城市建设具有前瞻性、长期性、可持续性等。特别是我国在推进城市化和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进程中,要注重加强都市圈、城市群和市镇共同体的建设,这有利于统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配置公共资源,提高区域内市镇建设水平,同时要实施城市规划优先战略和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有效地解决城市化进程中交通拥堵和城市流动不畅的问题。

五是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法国各级政府规划重大项目均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环节,保证了自然生态与经济发展的和谐,此举值得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后发展地区借鉴。我们也应该学习其经验,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环保立法和执行力度,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增加环保投入,真正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生态文明。

3.赴英学习考察学习小结 篇三

2011年9月15日至22日,我局即组织全局人员,由局长带队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考察学习,同志们的积极性都比较高,大家把这次考察当着一次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在考察过程中,一方面认真听取兄弟局的工作经验介绍,收集他们的资料,另一方面在路途中,大家讨论所学习到的东西,研究我局工作的开展,大家集思广议,谈现在,谋长远,应该说,这次外出考察,为我局今后工作的开展创新和提高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我局一直来把考察外出学习作为一项正常工作。每当在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在每一年的工作计划之前都有选择性的到一些地方进行学习,启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这七年来,大家通过外出考察学习增长了知识,增长了才干,开阔了眼界。我认为外出学习考察是一项把工作搞好的有效形式。

一直下来,通过外出考察学习,结识了许多朋友,积累了很多工作经验,大家在工作上每当遇到什么问题,可以通过电话、发短信等方面进行咨询交流,而且在药品打假活动中可以通过信息。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4.赴英植物检疫考察报告 篇四

根据1998年签署的中英农业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应英国农渔食品部邀请,7月11至23日,全国农技中心副主任栗铁申率团赴英国就植物检疫工作和马铃薯病虫害进行了考察。在英期间,代表团访问了英国农渔食品部国际关系与出口促销局、植物检疫局;走访了农业部中央科学实验室、洛桑实验站、苏格兰农业科学院、苏格兰作物研究所、国际园艺研究所、CABI等科研单位;参观了GREENVALEAp、GENTECH等马铃薯种薯生产企业及pIRIE等马铃薯储存设备公司;考察了各类植物检疫隔离研究技术设施和田间种子生产现场,并进行了广泛的座谈交流,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考察,我们基本了解了英国植物检疫机构的设置与运转情况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初步掌握了英国马铃薯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分布与控制情况及有关科学研究工作,熟悉了英国马铃薯种薯的研究生产供销过程,获取了大量有关信息和业务技术资料,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圆满完成了出国考察任务。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英国农业生产概况

英国作为老牌的工业化国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比重很小,英国农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2.2%,农业生产总值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全国农用地总面积为1850万公顷,约占总土地面积的77%。农用地中四分之三用于放牧,仅有四分之一用于作物生产。英国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大麦、土豆、甜菜等,蔬菜水果及园艺作物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农作物中土豆是英国人的主食,人均每年消耗100公斤,在英国的农业生产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英国农业生产现代化程度和科技含量较高,但由于土地面积小,复种指数低,作物产品自给率仅为75%,每年需进口不少土豆、水果等农产品。

二、英国的植物检疫机构设置与运行管理机制

英国农渔食品部在约克设有植物检疫局、植物和种子种苗检验检疫局及中央科学实验室等三个机构,共同承担植物检疫工作。植物检疫局是农渔食品部直属局,下设两个分局,除代表英国政府处理国际检疫事务,参与欧盟有关植物检疫的立法工作,负责制订本国植物检疫法规政策外,还负责指导植物与种子种苗检疫检验局和中央科学实验室开展有关工作。植物与种子种苗检疫检验局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境内各地设有40个分支机构,垂直领导约90名专职检验员,负责两地区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核发、检疫对象铲除控制并承担种苗分级检测和健康植物种苗繁殖工作。中央科学实验室则是植物检疫的技术支持单位,主要开展特定有害生物及商品的风险分析,承担可疑有害生物样品的鉴定,并为检疫检验和检疫性病虫害暴发控制提供建议。三个部门有机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建立一道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定殖传播蔓延的屏障。植物检疫局制订的检疫法规适用于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但两地具体的植物检疫检验工作不归农渔食品部所属检疫机构负责,而是分别由苏格兰农村事务部和北爱尔兰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按照相似的模式组织实施。

依法检疫是英国植物检疫工作的显著特征,“立法”是植物检疫局最主要的工作内容。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欧盟就植物检疫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作为欧盟成员国,英国以本国立法的形式体现欧盟法规要求并付诸实施。纵观英国的检疫法规,具有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是内容完备。植物检疫法规包括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既有对植物检疫工作提出总体要求的植物检疫法,又有针对特定检疫操作或特定检疫对象治理如马铃薯种薯检验、包囊线虫控制等制定的专门法令,使重要的检疫检验操作和要求都有法可依;二是制修及时。植物检疫局针对疫情变化和有害生物控制技术的进展及时制修订相关法规,使法律规定始终符合实际情况;三是标准高要求严。欧盟法律是各成员国必须遵循的最低要求,各成员国有权制定严于欧盟的法规。为更好地保护本国农业生产安全,英国对健康种苗繁育过程中很多病虫害的允许标准、对某地块发现一些重大检疫对象后禁种年限的规定都严于欧盟;四是强制性突出。法律明确赋予植物检疫机构根据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权利,并且对违反检疫法规的人员制定了严格的惩罚办法,确保“有法必依”。由于法规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减小了检疫工作随意性,增强了检疫执法权威性,提高了有害生物风险控制水平。

英国植物检疫检验工作尤其强调产地检验,各项实地检验工作包括进口植物、植物产品检验及出口农产品检验,均由农业植物检疫检验机构组织实施,海关不另设专门的检疫机构。这种由农业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检疫检验工作的模式,不仅避免了多头管理容易造成的交叉与空白,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检验的水平。首先在出口检疫上,由于农业植物检验员遍布全国各地,确知国内疫情的发生分布情况,并可生育期全程检验,使检验结果远比出境时商品检疫检验准确;其次在进口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验上,一些有害生物尤其是病害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会表现出症状,只有全生育期检验方可真正把关,有问题也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最大可能地拒危险性有害生物于国门之外。由于农业植物检验员责任重大,因此选聘非常严格,须有检疫相关的教育背景,须有一定的实践经验,须经过两年的正规培训,须考试合格获得资质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英国植物检疫工作的技术支持

英国很多农业科研机构不同程度地参与植物检疫检验和检疫技术的开发,为植物检疫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各研究机构在工作领域和方向上各有侧重,但总的来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英国设有一个全国性的pRA工作小组,一些科研单位的著名专家是其成员。该小组负责指导pRA工作,具体的pRA研究则主要由中央科学实验室完成。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英国政府无权最终决定本国能否进口某种植物或植物产品,这一决定权在于欧盟。中央科学实验室作出的pRA报告在发欧盟其他成员国征求意见后,是欧盟作决定时最重要的依据。

引种检验。由于检疫性有害生物随种苗传入的风险最大,英国一直慎于国外引种,少量引进后的监管也非常严格,一些农业科研单位承担引进种苗的检疫检验和隔离繁育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以马铃薯引种为例,任何品种原则上只能以组培苗的形式进入英国,数量不可多于5株。薯苗引进后,必须在苏格兰农业科学院内严格隔离的实验室内进行检疫检验,确认没有有害生物时才以新繁育的微繁苗释放。

检验员培训。植物检疫检验是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执法工作,为保证检疫执法的正确性、权威性,植物检验员必须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因此专职检验员的培训尤其重要,植物和种子种苗检验局每年60%的经费都用于培训。具体的培训工作由科研单位,主要是中央科学实验室和苏格兰农业科学院来完成。这些单位除有装备精良的培训实验室外,还有作物品种齐全、病虫害种类众多的实验基地供学员实习。培训工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更侧重室内和田间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

还有一些科研单位致力于检疫诊断技术的开发。目前,包括荧光抗体、pCR等在内的先进技术已被用于对疑难病害的诊断,为准确的检疫检验创造了条件。中央科学实验室、国际花卉研究所等还相继开发出多种病毒病田间快速诊断试剂盒,使用这些试剂盒仅用几分钟时间就可在田间准确诊断作物所罹病害,大大方便了检验员的工作。

为防止研究过程中有害生物外逸扩散,开展植物检疫研究的科研部门均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安全可靠的检疫设施。苏格兰作物研究所新建的1000平方米隔离检疫温室耗资达200万美元,国际园艺研究所新建用于转基因植物实验的400平方米温室耗资更达300万美元。这些温室中控光、控温、控湿功能一应俱全,可以终年开展不同作物研究。温室的设计、建造和管理尤其强调隔离,不少温室还配有负压装置,以保万无一失。

四、英国马铃薯种薯生产和检验

英国商品薯年播种面积约18万公顷,需种薯40余万吨。为提高商品薯的产量和品质,农民很注意选用优良的专用种薯,因此形成了GREENVALE、GENTECH等一批专业化种薯生产商。这些专业化的生产商一般规模比较大,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以集中一些栽培、植保专业技术人员,并采用组培、脱毒等较为先进的技术,生产品质好,卫生条件好的种薯。英国种薯面积约为17000公顷,年产种薯50万吨左右,其中70%在苏格兰。各地制种用种最初均来源于设在苏格兰农科院的种质资源库完全无病虫的微繁苗,经原原种(prebasic)、原种[basic,从高到低又分为VTSC(经病毒检测的茎杆剪切微繁苗)、superelite、elite、AA]阶段最后繁育成商品种薯出售,传统的育种过程需要8~9年,现在由于先进技术的使用,有些企业已经将这一过程缩短到3~5年。

由于气候条件独特,英国农作物病虫害相对较轻,但马铃薯生产依然受到很多有害生物危害。其中造成损失最大的是粉痂病(Spongosporasubterranea)和黑颈病(Erwiniacarotovorasp.atroseptica),同时一些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构成很大威胁,我们对其中重大检疫对象作了重点考察:(1)马铃薯癌肿病(Synchytriumendobioticum)曾于1917~1986年间在苏格兰多次暴发,造成重大损失。为控制癌肿病,1912英国立法禁止在发病田内生产种薯,1973年又全面禁止在发病田内种植马铃薯作物。经多年严格治理,1986年以后在田间仅有几次局部的发生,但目前在庭院观赏用马铃薯上常有零星发生的报道。(2)孢囊线虫包括马铃薯金线虫(Globoderarostochinesis)和马铃薯白线虫(Globoderapallida),是英国马铃薯生产面临的难题之一。1992年以来,金线虫曾先后暴发9次,现在苏格兰农业科学院每年从苏格兰各地抽检7000多个土样,金线虫检出率达5%,白线虫检出率为0.1%。为阻止孢囊线虫扩散蔓延,有关检疫法规规定,检出金线虫和白线虫的地块分别在6年和12年内禁止种植马铃薯,检疫部门也指导农民通过轮种、生防、栽种抗性品种等措施进行积极的治理。(3)由于蚜虫等病毒传媒比较少,马铃薯上病毒病发生较轻,但包括烟草脆裂病毒(TRV)和马铃薯帚顶病毒(pMTV)在内的很多病毒病在英国都有发生,是植物检疫检验的重要对象。(4)马铃薯褐腐病(pseudomonassolanacearum)在马铃薯上没有定殖,但在很多茄科作物上有发生,由于一些河流受到污染而带菌,该病给马铃薯生产带来很大的检疫压力。(5)马铃薯甲虫(LeptinotarsadecemlineataSay)是一种重要的世界级检疫对象,曾于70年代传入英国,有人认为在英国有发生,但此次接触的各界英方人士均称至今未在英国定殖。

马铃薯是英国最重要的农作物,为保护马铃薯生产的安全,马铃薯种薯的检验和认证分级是英国检疫部门一项至为重要的工作。检疫法要求种薯生产商在播种以前必须到当地的检疫机构登记,规定没有经检疫部门检验并发给证书的种薯不得上市流通。生产过程中专业的植物检验员至少要去田间进行两次现场检验,发现可疑病虫即请中央科学实验室和苏格兰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帮助鉴定,一旦确认为重大检疫对象,立即进行封锁控制。非检疫性病虫害会影响种薯品质,其中有些昆虫还是一些重大检疫性病害的中间寄主和传播媒介,因此植物检验员有权针对常规病虫害提出治理建议,生产商必须遵照执行。检疫部门对检验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种薯级别越高,检验要求越严,如从抽样数而言,prebasic和vtsc级种薯必须100%检测,superelite和elite级种薯每4公顷须抽检2000株,AA级种薯每4公顷须抽检10000株。由于检疫检验工作到位,保证种薯具有良好的卫生条件,为健康商品薯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马铃薯储存技术也比较先进。由于种薯和大量商品薯需要储存,英国非常重视马铃薯储存技术的开发,对不同品种、不同用途马铃薯不同的储存生理研究得非常透彻,一些企业据此开发出科学的计算机控制软件。我们实地考察了的GREENVALE公司的薯库,库房本身并无奇特之处,但选用的pIRIE储存机械自动化程度很高,可通过遍布库房的传感器测定各点的温度、湿度,并由计算机终端进行调节,从而将温、湿度等始终控制在适宜的水平,保证马铃薯在经过长达8~9个月的储存后损失不超过3%,品质也不发生变化。

五、建议

根据我国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赴英考察的一些收获,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我部应设立专门的植物检疫机构

机构和人员是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英国植物检疫工作之所以比较成功,与农渔食品部有一个综合统管全国的专门检疫机构,有一支精干的队伍是分不开的。美、澳、加等多国农业部也都设有(动)植物检疫局。农业部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设立专门的植物检疫机构是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客观需要。我国是农业大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植物与植物产品调运空前活跃,国内植物检疫工作任务繁重;原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划归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后,检疫立法、疫情发布、检疫协议协定签署等职能留在农业部,农业植物检疫部门责任重大,若农业部没有专门的植物检疫机构,则难负其责,难胜其任。眼下我国加入WTO在即,入世后植物检疫工作应是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壁垒,开拓国外农产品市场的利器,为适应形势需要,充分发挥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应有的作用,我们建议部里充实植物检疫力量,设立专门的植物检疫机构。

(二)加强植物检疫检验技术开发和手段建设

英国科研部门为检疫检验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是检疫工作比较成功的又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国农业检疫部门也日益重视与科研部门的合作,较过去更多地依靠科研部门的技术优势,但在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有待提高。由于缺乏专门的技术开发经费,检疫部门对科研工作缺少有效的调控手段,造成在检疫研究总体力度不够的同时,又存在着局部与实际需要脱节的问题。同时,我国农业植物检疫系统自身的检验手段还比较落后,不少检疫机构尤其是一些基层而又直接从事检验工作的单位基本上还是靠经验、靠肉眼检测,致使有害生物尤其是一些病害检验的检出率和准确性受到很大影响,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隐患。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我部今后加强对检疫技术开发和检验手段建设的支持力度,软硬件双管齐下,切实提高我国植物检疫检验水平。

(三)发展我国马铃薯种薯生产

我国是马铃薯生产大国,面积达400万公顷,但平均产量每公顷仅13.6吨,不及英国的1/3。造成马铃薯产量偏低的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是种薯质量不行。我国农民普遍从自产薯中留种,马铃薯经多年种植后品质退化,而病害尤其是病毒病却非常严重,作种用对产量影响很大,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专用种薯生产,尽快改变农民自留种的习惯。伴随我国社会化供种进程,对种薯生产的检疫检验将日益重要,英国在这一方面有比较成熟的技术,也愿意帮助我国培训一些检验员,建议我部在这一领域加强与英方的合作。

(四)通过中英农业科技合作,引进英方先进技术设备在京郊示范

5.赴英学习考察学习小结 篇五

公费旅游“书面语”又称考察、学习、研讨、培训、招商、促销、会议等等。早在2002年中央就有文件明确规定:坚决制止一般性和没有明确目的或实质内容的外出学习考察。严禁各单位自行组团出国(境),杜绝借学习、考察、培训、研讨等名义搞公费旅游。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凡是不经申请擅自外出考察,或隐瞒情况骗取批准,或擅自改变考察地点,延长考察时间,突破考察规定费用,变相外出旅游的,个人要承担全部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尽管文件早已公诸于大众,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禁而不止也就在所难免。官员公费出境游,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等现象一样,成了屡禁不止的腐败顽疾。

国际上,很多国家对公费旅游是绝对禁止的,否则就会成为丑闻,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最终导致辞职下台:而在我们国家,公费旅游愈演愈烈,不但不会引起轩然大波,反而是见怪不怪的普遍现象。

有分析认为,公款旅游一直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在于公款消费责任主体不明确。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出国“考察”,用的都是公家的钱。假公济私的官员心里都清楚,只要“工作需要”,浪费一点也法不责众……

然而,当公费旅游变成一种“规则”,一种“体制”,后果将非常可怕,如果没有针对性的体制措施,人们将失掉反省的能力,公费旅游就会变本加厉,就会在群众中造成更坏的影响。因此,再怎么强化上级机关对出游的监管,都无法铲除这个顽疾。所以必须采取体制性措施,公费旅游的乱象才能得到根本遏制,不至于如此猖狂。

1建立透明的财政制度

官员每一项公款开支都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细化预算支出科目,并及时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进行严格监督、审查。另外,官员每次公务出国,必须在出发前借助网络等公共媒体公示,将出行的目的和任务、时间、地点、经费预算等公示出来,回国后再将完成情况公示,增强财政透明度,保障公众监督权、知情权,把判断是否有必要出国交给公众。

2要进行立法,对公款旅游行为定罪问责

2010年6月,中央纪委引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典型案例,针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以不正当方式谋求用公款出国(境)、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双跨团组用公款出国(境)等行为,在《解释》中共规定了十二种具体违纪行为,并明确了给予党纪处分所应当适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的有关条款,虽然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人们还是认为处分力度偏弱,震慑力不足,必须要进行司法问责,以入刑的方式,让杜绝腐败深入人心,惩治起来有法可依。

3限制考察审批权

在我国,官员公费出国考察审批程序都过于简单,限制太过宽松,组织部门同意,向纪检部报告,经外事部门审批等等也都是走走形式。如要堵住洪流,就必须对公款考察严格控制、层层把关,加大对审批环节的问责制,谁批准的谁负责,情节严重的要承受党纪政纪处分,必须要用制度的力量杜绝“师出有名”的变相公款旅游。

4严惩“帮凶”角色

旅游公司或中介机构在公务出国游中扮演着“帮凶”的角色。据悉,全国具有提供公务旅游资质的旅游公司就达上百家之多。有些旅游公司为了从中获取巨额利润,不惜伪造国外的邀请函达到目的,对这类旅游公司或中介机构应该取消其提供公务旅游的资质。

6.赴英学习考察学习小结 篇六

全方位了解台湾农产品、农村金融、农村社区境况;

大陆和台湾资深农业、财务及经营专家随团指导;

考察后专业团队跟进参访人收获并进行指导;

共享农合组织发展资源。

【主办方】

中国集体经济杂志社《扶贫与发展》编辑部

中华海峡两岸新农村建设促进会

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

【参访时间】2015年上半年

【报名截止】2014年12月30日

【面向人群】

农民组织的总干事、理事长、主要管理人员

有意向组建和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的企业家、农民领袖

农村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等相关领域的政府官员、NGO 领导人等

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高效农业方面的老师专家

农村产业合作社、农村产业带头人、农业企业、扶贫龙头企业、扶贫产业带头人

【项目行程】(具体形成以出发前的通知为准,详见附表)

【主要参访内容】

一、金融体系

农业金库

农业金库于2005年成立,旨在惠及台湾农、渔业者,成立之初资本总额为新台币二百亿元,发起人为台湾当局及各级农渔会。农业金库作为岛内各农会、渔会信用部的上层机构,力图强化农业资金的运用效能、提升信用部的经营绩效,并协助台湾农、渔民取得农业生产所需资金,以稳定农业金融秩序。

家禄储蓄互助社

家禄储蓄互助社成立于1967年,是由民间组织引进,发起人是翁德昭先生及周义村先生、林沧波先生。是以合作社形式经营银行业务的金融组织。是一个非常基层的金融组织,学员可以在参访过程中仔细的思考如何让基层的金融市场活跃起来,如何做到农村金融市场良性循环于发展的实质性操作方式。

二、产供销体系

台北第二果菜市场

主要以果菜批发为主,台湾市民通常上午前往该市场之零批场购买新鲜、价廉蔬果。在此参访中,学员能近距离接触如何将农产品统购统销从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有机农夫市集

有机农夫市集几乎遍布全台湾,市民或购买者在有机农夫市场与农夫直接交易,能够买到农民从地里贩卖的新鲜蔬菜。有机农夫市场如何做到资源的整合,从而跳开经销商这一环节的,这一点值得农业合作组织深入思考。

三、台湾农会系统

中央农会

自1900年成立以来,台湾农会已有近100年的历史,是一个兼有经济性、教育性、社会性和政治性的社团法人组织,共分为省(市)农会、县市农会、乡镇市区农会三级。根据台湾农会法规定,台湾农会是以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生产收益,改善农民生活,发展农业经济为宗旨,它的业务是由经济事业、金融事业、保险事业、推广事业、国际事业、休闲旅游事业组成的。台湾农会发展的历史已经可以向我们的学员提供一个相对完整综合农协发展体系,从中学员可以看到综合农协发展应当包含的各种业务内容,并将其作为一个模板,对比自身的农村合作组织,从而思考未来的发展战略。从这个角度来看,台湾农会是实现该目的的最佳选择。

桃园县农会

桃源县农会是县级农会中处于发展前沿的。其主要工作为推广教育工作以增进农民知识技能增加生产、发展经济、改良社会及改善生活为目的。桃园县农会下设农事部门,以农民为对象推广教育工作,组织及整合各农业产销办理各项农事推广工作。四建部门以九至二十四岁之农村青少年为主,以增进四建会员手、脑、身、心健全发展,培养优秀农村青年及农业继承者为目标。家政部门以农家妇女为对象组织家政班,帮助班员活动生活有关知识与技能以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家生活质量。

【随团师资】

任小平

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副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监事。主要研究方向:企业会计,公司财务、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会财务和会计信息与工资集体协商等。近年来曾专注于研究农民合作组织的财务管理和产权制度,为多家农民合作组织提供咨询服务。

古秀峰

中华海峡两岸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副理事长。台湾杰出农民协会理事长;前桃园县农会理事长。致力于海峡两岸观光农业的研究,多次带团来大陆参观访问学习。

邱涌忠

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经济学研究所博士班;国立台湾大学农业推广学研究所博士;台湾四健会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农业推广学会理事长。对休闲农业、产销班有深入的研究,具有独特而成熟的讲解风格。

【资费情况】

1.项目费用:18,800 元/ 人

2.费用说明

往返全程机票(深圳→台湾和台湾→香港)和税金;台湾四星标准双人间住宿(含早餐);餐费(不含酒水);入台证办理费用;全程专家讲解指导,半天培训、参访交通、门票、台方邀请函、饮水、讲义手册文具、保险、司机导游小费等。

3.费用不含:课程期间的个人消费、个人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费用。

4.若申请单人房间,需补房差2000元/人。

5.开具台湾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考察费。

6.付款方式:

报名时预付5000 元用于办理入台证等各项手续,并签订协议;剩余款项于2014年12月30日之前交清。

说明:预付款用于办理入台证、台方邀请函等各项手续,一经开始办理即产生费用。所以学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成行的,预付款恕不退还,请谅解。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8 日——12月30日。(学员填写附件1《报名回执》并发送电子版)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10-84620868

E-mail:yzx1121@126.com

3.入台方式

持护照+ 港澳通行证+ 台方签发的入台证+ 邀请函,自深圳出境大陆、入境香港转至台湾

4.办理证件及提交时间

上一篇:身边的感人事迹日记下一篇:安全监理汇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