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2024-06-22

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共10篇)

1.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篇一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劳动就业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掌握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十一本台帐”(即:高校毕业生台帐、下岗职工台帐、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对象台帐、用工单位台帐、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安置台帐、用工信息台帐、职业培训台帐、职业介绍台帐、小额担保贷款台帐)。办好用工信息版,摸清外来、外出人员情况。

3、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4、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及时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并按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每月的用工洽谈会,并及时协助区劳务办做好辖区内社区、各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宣传工作,建立社区服务平台。

5、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办理小额贷款。跟踪调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及申领小额贷款人员的再就业情况。

6、负责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7、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和流动人口管理统计和基本信息工作。

二、社会保障工作

1、认真负责地做好城市居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上报、审批,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发放低保资金。对低保户进行季度审核,半年一大审,记台帐,分类建档、建卡。

3、负责本辖区内低保人员廉租住房的申请上报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上报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一年一大审。

4、负责本辖区内失业人员及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上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参保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

三、残联工作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与宣传。

2、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权利。

3、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的事业。

4、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工作。

5、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开展社会性的娱乐活动及社区康复工作。

6、协助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双拥工作

1、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按时拨付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在乡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金。

2、搞好军民共建,军民联谊活动。

五、老龄工作

1、负责宣传有关方针、政策

2、开展尊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的活动。

3、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送温暖活动。

4、开展娱乐文体活动。

5、给辖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6、给辖区内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

六、社会福利工作

1、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的救灾工作,五保户、三缺户的扶贫救助和慰问工作。

2、负责办理收养孤残儿童的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敬老院)。

4、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城市重大疾病的救助工作。

5、负责离退休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工资发放工作。

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负责清理城中村改造村的养老保险发放、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其他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保障数据库,收集和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发布社区就业信息,帮助他们转变择业观念。

三、负责在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统计,建立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和台帐,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服务。

四、根据社区发展规划,指导各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结合辖区内实际,开发就业服务岗位,兴办社区就业实体,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增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五、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六、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发放、公示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优惠证政策,发展社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相关服务。

七、负责协助办理失业登记,并为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八、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九、接受上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承办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本职责

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服务场所或服务窗口,向城乡居民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行政村)服务站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承担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2)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4)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5)负责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做好组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活动;

(6)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7)负责审核、上报小额担保贷款资料,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8)负责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9)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工作;

(10)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开展劳动关系三方协调;

(11)协助查处辖区内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12)负责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二、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理员)基本职责

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理员)设立服务窗口,开展上门入户服务,承担的基本职责如下:

(1)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

(2)分类建立城乡就业情况基础台帐,适时更新服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4)收集、发布就业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5)了解掌握、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6)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7)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信息,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8)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对象申请,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入户援助;

(9)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0)负责参保对象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服务;

(11)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2)了解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就业中介服务机构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13)协助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14)负责本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

(15)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2.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篇二

重庆市农村固定观察站的调查数据显示, 2000 年重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比重为 26.51% ( 357 万人) , 2001 年为 30.1% ( 405 万人) 、 2002 年为 30.92% ( 415 万人) 、 2003 年为 30.74%。其中在重庆市省内 (含区县内) 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占外出劳动力的比重由 2000 年的近 60% 下降为 2003 年的 40% 以内, 相反跨省外出的劳动力所占比重则有逐渐上升的趋势, 具体转移情况如下 (数据见表 1 ) :

(1) 外出劳动力在样本村中占的比重及构成。

在所有样本村中, 2000 年 ~2004 年外出劳动力分别占样本村劳动力总数的 26.51%、 30.10%、 30.92%、 30.745%、 34.77%。从 2004 年十个村的调查户印证, 486 户调查对象 1166 个劳动力中外出劳动力达 457 次, 比例为 39.2%, 较面上为高。在 2004 年外出的样本村农民工中, 有 616 户是全家出走, 外出人口 2049 人, 分别占调查样本总数的 9.39% 和 9.07%。其中, 在 2000~2004 年的农村外出劳动力调查中, 40 岁以下的青壮劳动力所占比重约为 80% 左右 (在调查户中统计, 外出务工人员平均年龄 32.3 岁) 。而另一方面, 留在本乡本土从事传统农业的劳动力平均耕作土地由 2001 年的 2.17 亩/ 劳动力降为 2003 年的 2.00 亩/ 劳动力。这表明, 农村劳动力资源仍然过剩, 外流的趋势还会发展。但从农村劳动力外出性别构成上看, 男女之比由 2000~2001 年的 1.3:1 升到 2004 年的 1.46 :1。

(2) 流向和组织程度。

2000~2004年, 样本村中外出劳动力有明显的流向 (直辖) 市外的趋向;具体而言, 2000~2004 年向省外转移劳动力占样本村全部外出劳动力的比重分别为 40.26%、 50.41%、 50.65%、 61.64%、 65.0%, 而留在本区县务工的劳动力所占比重则分别为 33.9%、 24.75%、 22.13%、 10.85%、 10.85%。至于在区县 (自治县、市) 外、直辖市内务工的劳动力在比例上的变化则由 25.84% 略微升到 27.51%。按地区来说, 山区和库区的样本村中, 外出劳动力流向 (直辖) 市外的趋向更为突出, 到市外打工的劳动力均在 55% 左右或更多。值得注意的是, 这些农村劳动力外出的盲目性很大。据对固定样本观察村调查分析, 经中介机构组织外出的, 尽管由 2000 年的 1% 左右上升为 2004 年的 2.97%, 加上用人单位招工, 也不过 5~6% 左右;而靠自己碰运气的, 逐渐从 2000 年的 49.28% 下降到了 2004 的 28.13%。此外, 随亲友外出的比例也很大, 逐渐从 2000 年的 43.79% 上升为 2004 年的 66.31% ;其中, 山区几个样本村特别突出, 均接近 70%。

(3)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地域特征。

以重庆固定样本观察村调查户劳动力外出为例, 2003 年向省外转移劳动力占样本村全部外出劳动力的比重高达 61.64%, 远远高于省内务工转移所占比重;另外, 2004 年重庆市农村转移出乡外的劳动力中, 转移到市外的劳动力 249.89 万人, 占 65.0% ;转移到市内的劳动力 134.42 万人, 占 35.0% ;市外地区成为重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区域。而就跨省转移的总体就业格局而言, 重庆市农村劳动力以向广东、浙江、江苏等东部地区集中为主, 向周边邻近的省区转移为辅, 不过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 重庆农村劳动力在西部地区之间的流动呈上升趋势, 相反向东部地区转移的比重则呈现出下降走势;在 2004 年重庆市异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 转移到东部地区就业的人数占 54.2%, 转移到中部地区就业的人数占 2.1%, 转移到西部地区就业的人数占 43.7%。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 西部大开发的大力推进, 以及“东企西移”、“外资西进”, 东部地区提供的新增就业机会正在逐步减少, 而西部地区的劳动力需求迅速增大, 重庆市农村劳动力向西部地区转移的速度明显加快。2004年当年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 转移到东部地区的人数占 46.8%, 转移到中部地区的人数占 2.9%, 转移到西部地区的人数占 50.3%。当年转移到西部地区的人数所占的比重超过东部地区约3.5 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已成为重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热点地区。

(4)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结构特征。

2006年5~8月, 本人负责的课题组通过对酉阳、开县、石柱、巴南等地的实地调研, 发现目前重庆市各区县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事二、三产业 (即进入城镇务工经商) 的人数占外出劳动力总数的80%以上, 且所占比重仍有上升的趋势。另据重庆市农调队调研数据显示, 2004年重庆市异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 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占0.8%, 从事工业的劳动力占31.5%, 从事建筑业的劳动力占28.3%, 从事交通运输业的劳动力占2.5%, 从事商业的劳动力占2.7%, 从事住宿、饮食业、居民服务等行业的劳动力占34.2%。这反映了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业的职业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和竞争性。

2 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制度缺失

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有很多, 从转移的主体农民来说, 其转移行为主要受到经济收入的驱动力、受教育程度、转移就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但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深层次因素仍旧是户籍制度与农村土地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

目前许多研究表明, 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制度因素所导致的对农村劳动力市民化转移的阻碍作用正在逐渐减弱甚至消除, 惟有社会保障制度依然维持了城乡居民之间的利益差别。具体而言, 目前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农村社会保障机构不健全且缺少保障农民工的相关法律制度。一方面, 农村基层没有专门机构管理和从事农民 (含农民工) 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农村社会保障难以全面建立;另一方面, 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政策中, 至今没有一部综合的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全国性专门法律、法规或规章, 重庆市虽然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条例, 但由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效力的限制以及缺乏系统性和完备性, 因此, 在现实中很难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大部分的农民工并未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

(2) 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对农民工收入而言过高。据笔者组织课题组成员对重庆市“三农”问题的调研发现, 10年来, 重庆地区的农民工月工资只提高了60元, 却要用1/6的收入缴纳社保费, 负担过重。

(3) 未按农民工需求的轻重缓急程度提供社会保障。农民工有强烈的保障需求, 根据重庆市农调队的调查资料, 农民工认为用工单位要为外来工解决的问题依序有:按时发放工资占30%, 居首位;办理失业、医疗保险占22%, 居第二。据笔者组织课题组成员于2006年8月进行的调查, 发现医疗费用问题是农民工们最大的心病, 他们普遍对“得大病没有钱医治”以及“工伤后老板不管”的情况非常担心, 认为养老保险是“遥远的事情”。由此可见, 现行五大社会保障险种中, 农民工对工伤保险和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保障需求最为迫切。

(4)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不对接造成农民工退保率高。据调查, 重庆每年都有大量农村外出农民工在春节前后办理退保手续。这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 在外地的重庆籍农民工按照当地规定都要参加社会保险, 但是他们在重庆农村地区还主要是家庭保障模式, 一旦这些外出农民工离开打工地, 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无法转回原籍。

从上述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中可以看出, 真正阻碍我市农村劳动力市民化转移进程的最主要障碍表面上是城镇户籍制度, 实际上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二元性。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中缺乏化解市场风险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 其结果造成非农化与市民化呈现为两个分割的过程。因此, 我市应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 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 顺应农村劳动力市民化转移的内在规律, 创造性地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3 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创新

为了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们必须借鉴西方国家关于社会保障从工业延展到农业的理论成果, 从我国的实际出发, 构建城、乡各自既相对独立, 又利于衔接的连通式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种制度创新,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 首先应构建农民工市民化社会保障制度, 有助于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之间建立起一个衔接的平台, 对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建立健全重庆市级农村社保管理协调机构与农村社会保障法规体系。为了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管理, 应当设立重庆市级农村社保工作管理委员会, 负责农村社会保障的全面管理与协调工作。区县 (市) 可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县 (市) 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在乡 (镇) 可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 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农村社会保障日常业务工作。

(2) 对重庆市属内的农民工积极实施城镇化政策, 如制定农民工的城镇准入制度, 完善农民工的城镇进入机制;制定农村土地流动转和土地经营制度, 完善农民工的农业退出机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农民工的农村返回机制。

(3) 将重庆市属内的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无论重庆市属内的农民工是否放弃了家乡承包的土地, 其就业和生活的场所是城镇, 而且未来重庆市城镇化的步伐会迅速加快, 这意味着在“十一五”期间就要逐步将本市进城农民工纳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

在为全体农民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 对农民工进行分类, 将之逐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①为已经进城落户并将承包土地一次性出让的农民工, 应直接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其参保险种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办法视同于城镇职工;②对于无稳定职业且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 则设计过渡性方案, 规定必须参保的险种以及自愿参保险种, 如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强制性参保险种, 凡参加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的农民工均可持大病医疗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接受治疗。而养老保险则制定一定范围内不同档次的缴费率供农民工自愿选择, 同时规定凡雇用农民工的企业必须根据农民工所选择的缴费率而缴纳相应档次的保险费;③对于进入城市从事经营性的自雇性农民, 这类农民实质上已经实现非农就业转移, 可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保障制度进行安排。

(4) 为失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重庆市失地农民主要分布在都市经济圈及渝西经济走廊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 根据笔者对茶园新城区、北部经开区的失地农民调查, 发现有40%左右的失地农民无法就业, 他们最需要医疗、养老和就业保障。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 还将有更多的农用土地被征为建设用地, 这意味着失地农民的规模还将继续扩大。目前, 我市各区、县已开始探索建设失地农民保障体系, 将征地款首先用于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 将社会保障体系与城乡一体化就业市场的建设相结合。

因此, 我市在“十一五”期间, 可利用给予农民的土地补偿金以及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 为失地农民提供较好的社会保障:为转向非农生产的农民创造就业机会并提供各种相应保障;建设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养老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失地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提供保障。

(5) 根据生产力发展状况分类实施, 率先在我市都市经济圈等发达地区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对接。重庆市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城镇化水平不同, 导致了地方财力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全市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 更无法在短时间内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统筹。一个比较切实可行的做法是在“十一五”期间, 率先在经济发达的都市经济圈实现城乡统筹, 为全市积累经验和发挥表率作用。都市经济圈的城乡社保体系一体化, 也可按照农民需求的顺序先实现医疗保险的统筹, 然后是养老保险。具体而言:

①完成制度模型设计, 形成城乡连通的社会保障信息技术网络, 在全社会 (或一定区城) 推行社会保障卡工程, 使所有社会成员均拥有自已的专用社会保障卡号和专用卡, 并且在社会保障卡上输入所有与其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 卡随人走, 本人和相关单位必须履行相关义务, 其信息及时录入, 形成完全社会保障信息库。

②在制度模型实化为实施措施, 并搭建了信息技术平台之后, 应分别根据农村社区人员结构状况, 采取形成“漏斗”的方式“赶羊入圈”:首先将农村有工薪收入的社会成员 (包括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 纳入社会保险。其次, 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卡工程, 实行社会成员个体社会保障的属地管理, 可以将仍然是农民身份的“民工”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系统。然后, 对农村社区中有固定的收入且生活稳定的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 当地政府可以参照城镇将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做法, 从实际出发, 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最后, 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 引导相对富裕的农村居民自愿地投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之中, 从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通过分类实施和“赶羊入圈”, 让那些有条件进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农村居民, 通过有利于城乡社会保障衔接制度设计的“漏斗”, 逐步进入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从全社会的角度, 从发展的角度最大限度地减缓社会成员的各类风险, 最大限度地降低城乡社会保障对接的成本。

(6) 通过城市化推动城乡一体化社保体系的发展。2005年重庆市城市化水平 (45.2%) 落后于工业化水平 (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50.68%) 局面的形成。据此, 2005年重庆市委、市府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 规划重庆市城镇化发展蓝图, 提出了城镇化水平的发展目标和本市农村人口转移的目标, 按“五普”统计口径, 201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50%以上。到2010年, 本市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生活就业约200万人以上。由此可见, 城市化的过程伴随着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逐渐解决, 最终有利于城乡社保体系一体化。

总之, 在我市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历史背景中, 建立城乡分离、两个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 不但会割断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通道, 破坏市场机制, 还会使农村居民和政府在未来发展中面临巨大的风险, 进而形成影响社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巨大障碍。 因此, 构建利于城乡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不容忽视!

摘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重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制度缺失入手, 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主要特征, 就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问题作出了对策性的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制度创新,重庆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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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友根.影响西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因素的实证分析[J].南方经济, 2006, (4) .

3.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篇三

一、颁布《规定》的重要意义

首先,颁布《规定》是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需要。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对“就业服务和管理”和“就业援助”设立专章,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具体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的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及时制定出台了《规定》,与《就业促进法》同时施行,以便及时贯彻落实法律的要求。

其次,颁布《规定》是培育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的需要。《就业促进法》首次提出培育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2000年12月颁布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与之已不能适应,需要尽快做出调整。因此劳动保障部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表述,重新制定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针对《就业促进法》中“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援助”相关内容做进一步细化。

第三,颁布《规定》是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实际工作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公共就业服务事业和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确立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这些都需要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逐步形成今后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第一,明确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同时也规定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明确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的自主用人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义务,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以及招用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的基本程序。

第三,明确了公共就业服务的执行部门、免费项目、服务内容、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等。

第四,明确了就业援助的计划、援助对象、申报认定办法、援助措施,以及街道社区的援助职责。

第五,明确了职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职业中介机构可以开展的服务项目、职业中介机构保护求职者权益的义务。

第六,完善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明确了就业登记的执行机构、登记证、登记程序和登记内容;明确了失业登记的地点和执行机构,失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失业登记的人员范围,以及注销失业登记的情形。

三、《规定》的突出特点

一是细化了公平就业的规定。如要求用人单位的招工简章、招聘广告以及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都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规定》对此还设置了处罚条款。

二是完善了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根据《就业促进法》对公共就业服务的原则规定,以及近年来工作中的新发展,《规定》做了进一步完善。主要是确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职责,落实免费就业服务项目,充实职业指导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以及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要求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并明确要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等。

三是强化了就业援助制度。《规定》专设“就业援助”一章,确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于就业援助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对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援助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和零就业家庭即时岗位援助制度,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四是健全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规定》明确,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在招用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办理就业登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由本人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凭登记证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为加强与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衔接,《规定》将备案程序作为就业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使用工备案工作与就业登记工作有效整合。为使失业登记工作更符合当前全国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的实际情况,将失业人员尽量纳入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对象范围,《规定》改变了过去仅对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失业登记的方式,将失业登记对象界定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四、《规定》的贯彻落实

劳动保障部将同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规定》,完善相关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学习,制定贯彻落实措施。通过组织劳动保障系统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正确掌握《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是加强法规建设,制定配套规章。组织各地根据《规定》新的要求和提法,修改完善本地劳动力市场与职业介绍管理的地方法规和规章,统一到《规定》的口径上来。

三是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快建立有效的防范和查处机制。重点监察用人单位招工和职业中介机构中介过程中的欺诈求职者行为、就业歧视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4.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篇四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调研报告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的发挥这一平台的作用,推进当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向纵深发展,日前,我局对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进行了调研,初步了解和掌握了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一些工作对策,以更好的指导今后工作。

一、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现状

我县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平台建设始于2003年,在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社区居委会建立了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站,目前共有劳动保障事务所18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23个;劳动保障事务所按照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和2名协理员予以配置,劳动保障工作站按照2名协理员予以配置,劳保所和工作站共计配置工作人员145人;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同级财政负担,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劳动保障工作站协理员工资由市智信公司负担,县财政没有专项工作经费;518个行政村未设立劳动就业工作站,仅有工作联络员,无工资和工作经费。

劳动保障事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劳动就业工作。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收集发布用工信息,组织劳务输出,完成就业安置任务;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未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技能开发和就业服务工作;为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做好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扩面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组织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及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调查统计工作;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完成乡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职责是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社区内劳动力资源及外来劳动力的调查统计、建立台帐及动态管理工作;社区内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证件申办等管理工作;社区自办就业实体、居民办小企业开发,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职介、培训等信息发布及组织推荐工作;零就业家庭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城镇居民医保等社会保险的宣传动员、登记扩面等工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社区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核查、管理及低保金发放工作;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力实施创业“富民工程”新形势下,现有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建设方面

目前,我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存在两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全县城镇23个社区居委会都已建立了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站,按照规定配备了工作人员,基本达到了“六落实”的要求,但在全县518个行政村队既没有工作场所,也缺乏办公设施,人员也不固定,这与当前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民创业与就业等工作极不相适应,缺乏有效的抓手,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不平衡,全县18个劳动保障事务所基本上都有机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而在23个劳动就业工作站,只配备二名协理员,没有编制、没有经费来源,工作场所变动很大,造成我县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不平衡。

(二)人员管理方面

身份尴尬、队伍不稳定。目前我县所有乡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是双重身份。2009年乡镇机构改革,劳动保障事务所并于社会事务所,隶属所辖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工资由同级财政解决,他们不但要承担繁重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而且还要承担当地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不能做到专职专用,精力容易分散,对劳动就业工作任务的完成带来一定影响,也不利于基层工作人员成长进步和发展。

(三)工作经费方面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承担着辖区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的重担,除了乡镇工作人员工资由同级解决外,没有工作经费,没有收费项目,也没有预算外收入,工作经费严重不足,而社区劳动就业工作站,由于人员没有编制,更谈不上工作经费,严重影响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人员素质方面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由于经常变动,所从事的工作时间不长,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只能满足于上级交办的工作,对于一些需要前瞻性、开拓性、创新性的工作思考不够,把握不清,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高,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信息网络建设方面

2010年,市信息中心为我县设社区的7个乡镇配备了计算机、LED显示屏、触摸式查询机等办公室设施外,其他11个乡镇都没有配备计算机,更谈不上信息联网。

三、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按照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要求,把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劳动保障统筹城乡发展作出了重要指示,明确要求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在做好城市劳动就业工作同时,把农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摆上位置,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向社区村队延伸,最终实现劳动就业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让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认识建设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了解国家、省市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平台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公共就业平台建设对于加快城乡统筹,改善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促使乡镇政府把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这项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二)规范完善基层平台工作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开展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首要条件是有机构办事,有人办事,建议将社区、行政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工作人员纳入同级编制序列,明确基层公共服务工作机构的性质和工作职责,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力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工资收入,激发工作热情。

(三)建立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工作站等机构“垂直管理”机制。

借鉴外地等其他垂直管理单位的成功经验,把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划归由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垂直管理,这既能稳定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思想,有利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职能职责的发挥,更进一步促进我县就业与创业的深入开展。

(四)加大对基层平台建设资金投入。

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政府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维护社会稳定上的认识,在政策、资金、物质上给予支持。另一方面,建议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扩大公共就业信息的覆盖面,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五)加强对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培训。

建立学习和培训制度,建设一支精湛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队伍。劳动就业和劳动保障业务政策多,涉及范围广,需要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逐步建设成有文化、素质高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6

台工作队伍,逐步以专职取代兼职,以稳定的队伍为基层公共就业平台建设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六)加快信息网络建设的推进速度。

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实现信息共享;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力度,拓展就业信息覆盖面,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广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

5.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篇五

----新桥镇认真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新桥镇辖11个村,2个社区,总人口20300人,有各类企业(用工单位)46家,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面宽量大。镇党委、政府始终按照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把握“六到位”的基本要求,落实“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才有所用、壮有所为、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生动局面。

一、强化基础,整合资源建平台

一是及时建立平台机构。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新桥社区服务站,坚持明确标识,挂牌服务。各村服务站建设筹备工作已经启动。二是科学规划办公场地。充分考虑业务特点和服务需求,在便民服务中心内相对独立安排了近100㎡的服务场地,设立了“劳动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共4个服务窗口,落实了专用档案室1间。坚持美观、便民、规范的要求,对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均进行有效公示。三是充分保障办公设备。将配备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设备全部保障基层平台工作使用,制定专用办公设备使用管护办法,落实了管理责任。四是积极充实人员队伍。主动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专职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2人,2名协理员全部到岗。五是动态管理服务对象。建立和完善了社区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台帐、社区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台帐、社区“4050”人员登记台帐、社区“零就业家庭”登记台帐、社区离退休人员登记台帐、社区居民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台账和社区居民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台帐,并逐一输入微机实现动态管理。

二、强化宣传,深入发动造声势

及时、准确、全面地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和方针宣传到辖区居民是基层平台的重要工作。为此,我们在交通要道,各村

社群众居住较集中的点,通过制作宣传横幅、书写墙体标语和印发宣传单等渠道,对劳动保障工作进行立体式宣传;组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入户、入企进行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尤其是在雅化工业园、帝尔新能源以及赵家坝工业园征地拆迁中,涉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问题,出动宣传人员208人次,集中开展政策宣传12次,共发放再就业新政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等各类宣传单3000余份。截止目前我镇共有720名失地农民参加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三、强化服务,保障民生构和谐

6.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服务指南 篇六

[服务内容]负责劳务输出指导和创业小额贷款资料审核、呈报工作,以及社保医保和技能培训对象:返乡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的登记工作。

技能培训流程

一、填写培训申请

二、下岗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持下岗证、身份证填写下岗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登记表,新增就业人员持待业证、毕业证、身份证填写新增劳动力培训登记表

三、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汇总

四、分类培训

五、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六、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及职业资格证 收费:免费 个人求职流程

一、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

二、填写劳动者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失业(待业)人员登记表

三、求职登记

四、职业介绍

五、录用

六、就业管理 收费:免费 申请小额贷款

一、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凡是年龄在60岁以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

二、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条件

1、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2、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和再就业基地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场地和一定数额的固定资产及自有流动资金,其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占现有职工总数的50%以上,经营项目市场前景较好,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较好的收益和还本付息能力。

三、申请小额贷款所需资料:

1、审批表(申报乡镇劳动保障所盖章)(四份原件)。

2、担保人资格审批表及单位证明(四份原件)

3、再就业优惠证和申请人户口本(四份复印件)

4、注册登记工商执照(四份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和担保人身份证(各四份复印件)

6、计划生育证明(县计生委盖章)(四份复印件)

7、贷款报告(一份)

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流程

1、到劳动保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填写相关表格

3、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人进行贷款调查

4、县财政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审核

5、经办银行发放 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办理程序

一、发放对象:

1、国企下岗职工;

2、国企失业人员;

3、破产关闭企业需安置人员

4、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限发一人);

6、农垦企业下岗失业非农人员。

二、申报材料:

①、失业人员: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②下岗职工:身份证、本人档案、企业主管部门证明;③享受低保对象:身份证、低保证明、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证明;④“零就业”家庭:身份证、户口本、居委会出具家庭“零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申请;

2、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个人;

3、劳动保障事务所将表格提交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

7.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篇七

农村劳动力转移尽管可能被其他名词取代, 也不再是什么新的社会现象。但是, 随着国家有关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不断调整, 自2010年后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至少达到60% (陆学艺, 2011) 。所以, 弄清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根本原因仍是社会科学各界的重要命题, 只不过研究角度可以有所不同。传统经济学分析在研究农村劳动力转移时, 主要是突出市场机制作用, 认为人力资本在劳动力转移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劳动力的人力资本越高, 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就业机会越大、收入越高, 从而越容易转移 (舒尔茨, 1962;Lucas, 2004) 。其基本理由是:农民的素质决定了他们抓住非农就业机会的能力, 而其中人力资本状况对抓住非农就业机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周其仁, 1997) 。因此, 农民非农就业的职业选择和职业层次也显著受制于其自身人力资本水平的约束 (姚先国, 2006) , 从而得出, 加大农村人力资本投入能有效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叶扬, 2010;林玉妹、林善浪、樊涛, 2013) 。

同时, 由于中国劳动力市场存在严重的城乡分割, 人力资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被削弱, 而社会资本可以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 增加就业机会 (李培林, 1996) , 所以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社会资本同样具有较大的影响。社会资本通过亲缘和地缘为主的社会网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主要表现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渠道中 (蔡昉, 1997) , 实证研究也表明社会资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显著。有学者利用中国农村住户微观调查数据, 农村劳动力转移除了受到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制度因素、人力资本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之外, 社会资本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 (盛来运, 2007) 。通过对江苏省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调查发现, 通过亲属、朋友介绍实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比重为49.7% (蔡群, 2007) ;失地农村劳动力只能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 其中超过50%是通过动用社会资本才能获得稳定的就业岗位 (李飞、钟涨宝, 2010) 。人力资本较高的农村劳动力更加倾向于通过劳动力市场渠道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 而人力资本较低的农村劳动力转而通过社会资本实现转移 (谢勇, 2009) , 但是由于社会资本对农民工收入的增长作用要强于人力资本, 社会资本成为农民工收入的决定性因素 (赵延东、刘奋宇, 2002) , 这就加大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对社会资本的依赖性。

那么, 在“社会资本”极为丰富和“人力资本”相对不足的中国当前社会, 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实践中两者谁轻谁重, 还是同等重要, 亦或存在先后次序?本文试图通过实地调查, 并构建模型实证分析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在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地位与作用, 从而为当前和今后制定有利于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提供理论支撑。

二、经验分析

农村劳动力转移现象十分复杂, 其中, 有关人力资本、社会资本数据就更难获取, 为了准确掌握转移农村劳动力以上两方面情况, 本文通过抽样调查方式, 课题组于2011年12月份分别对苏州、济宁、阜阳、黄冈和长春和贵阳6地展开问卷调查。共计发放调查问卷3, 000份, 回收有效问卷2, 641份, 有效问卷回收率88%。为了便于数据处理, 多数问句采用封闭式, 但为了减少问卷的主观性, 也有部分问句采用了半封闭式和自由回答式, 在整理数据时对这部分问句的答案作了归类处理。通过对调查数据处理, 当前我国转移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状况简介如下。

(一) 人力资本分析。

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主要通过教育和技能培训获得提高, 所以受教育水平和培训能够反映农村人力资本状况。将受教育水平分为小学及以下, 初中、高中和大专及以上四个层次, 培训情况分为未培训过和培训过两种情况, 调查样本的教育和培训状况如表1所示。

注:在高中学历劳动力中, 具有技校学习经历的劳动力认为接受过培训。

从受教育水平看, 被调查的对象中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劳动力所占比重最大, 占样本总量的57.1%, 其次是小学及以下和高中水平的劳动力比重, 比重分别为20.6%和19.4%,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劳动力比重较小, 仅占总数的2.9%, 调查样本中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然为初等教育水平, 高等教育水平的比重为22.3%, 所以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教育水平仍然较低。技术培训总体水平不高, 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比重为28.4%, 尚有71.6%的农村劳动力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同时, 不同教育层次劳动力的培训状况存在明显差异, 小学及以下和大专及以上学历劳动力的培训比重较低, 分别为9.5%、3.6%, 初中和高中学历劳动力的培训比重相对较高, 分别为31.3%、43.8%, 这说明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劳动力更容易接受劳动力培训, 当劳动力教育水平跨过一个门槛时, 培训的比重就会下降。

此外, 人力资本还包括劳动力的健康水平, 通常条件下劳动力的健康状况与年龄具有一定的关系, 采用劳动力的年龄来衡量劳动力的健康水平, 将农村劳动力年龄划分为16~25岁、26~35岁、36~45岁和46岁及以上四个区间, 样本的年龄分布分别为43.1%、24.8%、21.7%、10.4%。从年龄构成来看, 16~25岁之间的农村劳动力最多, 35岁以下的比重则占到了67.9%, 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为30.46岁。

(二) 社会资本分析。

社会资本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之中。社会资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产生的作用, 可以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反映出来。如表2所示, 在调查样本中, 依靠亲友或老乡介绍实现转移的比例为65.2%, 这说明社会资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较大。通过其他渠道实现转移的比例为34.8%, 其中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自发寻找工作、企业到当地招聘、政府统一组织的比例分别为13.5%、10.2%、6.1%、5.0%。通过移劳动力转移渠道的应用状况可以发现, 利用社会资本实现转移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

社会资本可以通过三个方面进行衡量, 分别为社会资本规模、社会资本质量和社会资本密度, 调查样本的社会资本情况如表3所示。社会资本规模的均值为25.21, 主要集中于0~20和21~40两个类别, 其比例分别为33.1%、51.6%, 社会资本规模在40人以上的比例仅为15.3%, 说明农村劳动力社会资本规模总体较小。社会资本质量的均值为3.87, 大多数农村劳动力的社会资本质量分布于0~5之间, 比例为70.5%, 其次为6~10区间内, 比例为25.1%, 而社会资本质量大于10的比例仅为4.4%, 说明农村劳动力社会资本质量总体处于较低的层次。社会资本密度的均值为54.80, 0~0.25、0.26~0.50、0.51~0.75、0.76~1.00区间的比例分别为14.9%、25.5%、49.2%、10.4%, 其中0.51~0.75区间内的比例最大, 说明农村劳动力社会资本密度较大。从整体来看, 农村劳动力社会资本的特点为规模较小、质量较低, 但社会资本密度较大。

调查样本的个体特征和家庭特征如表4所示, 具体包括性别、婚姻状况、政治身份、家庭耕地面积、家庭劳动力数量。其中男性和女性劳动力比例分别为55.2%、44.8%;未婚和已婚劳动力比重分别为57.1%、42.9%;党员和非党员的比重分别为5.1%、94.9%;家庭耕地面积在0~3、4~6、6以上区间内的比例分别为63.1%、31.7%、5.2%, 大多数家庭耕地面积小于3亩;家庭劳动力数量0~2、3~4、4以上的比例分别为52.3%、40.3%、7.4%。

三、实证检验

(一) 模型构建。

由于农村劳动力个体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不同, 能否实现转移存在差异, 农村劳动力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进行决策。以农村劳动力是否实现转移为被解释变量, 采用多元Probit模型进行估计, 具体形式如下:

其中, Pi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概率, Zij为解释变量, εi为随机扰动项。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为农村劳动力是否实现转移, 如果一个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 则被解释变量设为1, 否则为0。解释变量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因素, 具体包含受教育状况、培训状况以及健康状况;第二类是农村劳动力的社会资本因素, 具体包含社会资本规模、社会资本质量、社会资本密度;第三类是控制变量, 具体包含除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之外的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此外, 考虑到性别与婚姻之间相互关联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产生影响, 所以把性别和婚姻的交互项加入模型中检验。

(二) 数据来源和变量设定。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基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政府配套措施研究”的调查数据, 调查内容涉及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情况、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农民工收入、培训状况、社会资本状况等。调查共获得问卷2, 686份, 实际有效样本数为2, 641个。模型中各解释变量的设定和均值如表5所示。

(三) 估计结果与分析。

估计结果如表6所示, 模型一、模型二分别检验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模型三综合考虑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作用。从模型一的估计结果来看, 农村劳动力的教育程度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作用显著, 相对于小学及以下学历, 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系数分别为0.328、0.441、0.755, 均为正数且分别通过5%、5%、1%水平显著性检验, 这说明农村劳动力的教育程度越高, 农村劳动力越容易实现转移。培训的系数为0.704, 通过1%水平显著性检验, 说明与未培训的农村劳动力相比, 培训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率更大。从年龄角度来看, 相对于16~25岁的农村劳动力, 26至45岁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率并没有显著的差异, 但45岁以上的农村劳动力的估计系数为-0.108, 且在10%水平上显著, 说明45岁以上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率低于年轻的农村劳动力。这表明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因素对是否能够实现转移确实存在影响。模型一中的控制变量因素中, 性别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影响, 性别的估计系数为0.214, 通过5%水平检验, 说明男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要大于女性, 而婚姻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负面影响, 已婚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率低于未婚劳动力, 但性别和婚姻的交叉项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估计系数为0.518, 且在1%水平上显著, 说明已婚男性农村劳动力转移率增大, 而已婚女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反而下降。这可能是因为已婚女性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家庭方面, 减少外出务工的机会, 已婚男性农村劳动力迫于经济压力而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的家庭耕地面积越多, 则他们的转移率越低, 说明耕地面积较多时, 农村劳动力会将更多的努力放在耕地上, 减少转移到非农业的概率。家庭劳动力数量越多的农村劳动力, 具有更大的转移倾向。

在模型二中, 社会资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显著的影响。一是社会资本规模越大, 农村劳动力转移概率越大。相对于社会资本规模在20人以下, 社会资本规模在21~40、41~60、60以上的估计系数分别为0.223、0.455、0.515, 且都通过5%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 这说明社会资本规模的增加能够增加农村劳动力与外界社会的接触面, 有利于信息的沟通, 降低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本, 从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二是社会资本质量更高, 农村劳动力转移更加容易。与社会资本质量处于0~5相比, 社会资本质量在6~10、11~15、16~20区间内的估计系数分别为0.871、0.915、0.963, 分别在1%、5%、5%水平上显著, 说明社会资本质量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显著影响, 社会资本的社会阶层越高, 社会资本给农村劳动力转移产生的带动作用越大, 这可能是因为社会资本的社会阶层差异越大, 社会资本起到的作用就相对更大。三是社会资本的密度越大, 社会资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作用越大。社会资本密度的估计系数均为正值, 且通过显著性检验, 说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受到社会资本密度的显著影响, 社会网络成员间的来往越密切, 形成的社会资本拉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作用就会增强。此外, 从控制变量来看, 性别和政治身份的差异对农村劳动转移并没有影响, 而婚姻、家庭耕地面积、家庭劳动力数量仍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有显著影响。

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变量显著。

模型三把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同时放入模型进行检验, 从总体上来看, 社会资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要强于人力资本因素, 也就是说社会资本因素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在人力资本因素中, 只有培训的估计系数为0.846, 通过5%显著性检验, 而教育程度和年龄的估计系数虽然为正值, 但并没有通显著性检验, 说明人力资本因素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总体而言并不显著。在社会资本因素中, 社会资本规模、社会资本质量和社会资本密度的系数依然显著, 而且随着社会资本规模、质量和密度的增加和提高, 社会资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作用越明显。此外, 农村劳动力的个人和家庭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 男性和女性农村劳动力转移并不存在差异, 是否是党员也没有影响;婚姻状况、家庭耕地面积和家庭劳动力人数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一定影响。

四、基本结论

本文利用微观调查数据, 考察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因素和社会资本因素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一是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具有时代性。即随着中国劳动力市场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 社会资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会逐渐减小, 人力资本将会起到主导作用。不过, 社会资本是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键因素, 社会资本规模、质量和密度三个方面都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显著作用, 社会资本规模越大、质量越高、密度越大, 社会资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促进作用越大。而人力资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作用较小, 只有培训状况的差异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作用显著, 培训过的农村劳动力更加容易实现转移, 教育程度和年龄状况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并不显著。二是农村劳动力的个人和家庭特征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也存在影响, 具体包括婚姻状况、家庭耕地面积和家庭劳动力数量。这与现实基本一致, 也就是说,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市场经济下劳动者个人或家庭的共同的理性行为, 决非仅仅只满足城乡收入差距, 无论是实际还是预期的, 农村劳动力就会出现从乡村流向城市的现象。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要受到多种因素, 如婚姻状况、土地资源以及家庭因素等, 所以研究与拟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各种措施就不能只考虑经济因素, 也要考虑到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其他多种因素。

基于以上结论得到两点政策启示, 第一, 从短期角度来看, 增进农村劳动力的社会资本, 通过农民组织等渠道增进与社会网络成员之间的联系, 积累农村劳动力的社会资本, 尤其是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中的社会资本, 这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但农村劳动力持续有效的转移不能仅仅依靠农村劳动力个人的社会资本。第二, 从长期角度来看, 扩大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导向作用, 政府部门强化在农村劳动力培训中的支撑作用, 逐步发挥人力资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 同时与农民工输入地区建立政府间的沟通机制。

摘要: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所处阶段和社会环境的变化, 它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存在差异。本文利用微观调查数据, 并运用probit模型进行研究表明, 社会资本在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发挥主导作用, 社会资本规模越大、质量越高、密度越大, 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促进作用越明显, 而人力资本中只有培训状况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一定作用。因此, 从短期角度来看, 增加农村劳动力的社会资本有利于其顺利转移, 但从长期来看, 农村劳动力转移却有赖于其人力资本的提高。

关键词:社会资本,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力资本

参考文献

[1]蔡昉.劳动力流动、择业与自组织过程中的经济理性[J].中国社会科学, 1997

[2]崔智敏, 宁泽逵.健康、教育与农民外出就业行为研究——基于陕西省的调查[J].统计与信息论坛, 2010

[3]王莉.基于Logistic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影响因素分析[J].商业时代, 2007

[4]谢勇.基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视角的农民工就业状况研究——以南京市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 2009

8.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篇八

一是“十二五”期间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到了中央预算内资金12190万元,建设了全省31个县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

二是加大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力度,正式启动省乡(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为“十三五”推动全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奠定基础。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的实施,要求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项目进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同步推进,采取“倒排工期”、“限时完成”的方法,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9.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篇九

作者:*** 发布时间:2011-8-30 17:43:08 来源:***

海门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8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购买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任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村级(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专职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质

本次招录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70名。其中:232名主要负责村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38名主要负责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岗位。上述工作岗位均为企业性质,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在镇(区)工作安排与考核。具体岗位安排见附表。

二、报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责任心,愿意从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2、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归纳分析和人际沟通能力。

3、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符合《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考程序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培训、公示、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实施办法参照《关于做好购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意见》(通人社[2011]2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1、报名:报名者应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进行报名。

如是特困、低保家庭毕业生,还须提供特困证、低保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须携带社区(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同时还须分别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镇(区),异地报名者录用后须服从所填报镇(区)的安排。报名日期: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海门市人力资源市场前台21号(海兴路65号)联系电话:82212576

2、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定。

3、考试:通过资格审定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并领取准考证。

考试分为计算机操作、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先统一组织计算机操作考试,考查参考人员对Word、Excel、Windows及网络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重点考查表格制作、文字处理能力,成绩及格者进入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参考人员的文字组织、写作能力,成绩及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重点考查参考人员的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不及格者自然淘汰。面试后,按计算机考核成绩×30%+笔试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按各镇(区)招录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各镇(区)组织参检人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镇(区)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6培训: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若培训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海门市人力资源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天。

8、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由其与市人社局下属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特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9、待遇:被录用为村级特定公益岗位人员的待遇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以上人员均参加社会保险。党团关系、考勤由所属乡镇、社区管理。

四、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镇(区)成立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招考程序,确保公开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农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 篇十

电厂街道社会保障服务站按照年初计划,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与再就业工作。2017年电厂辖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4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31人,其中“4050”人员16人,统计登记辖区用人单位6家,挖掘辖区空岗信息15个,完成指标任务的100%;推荐成功失业人员7人,为辖区居民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6人次,办理病退1人。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电厂片区2017年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461,其中十八岁以上普通居民418人,十八岁以下普通居民43人,残疾人员4人。

(三)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17年电厂辖区城镇居保续保人员18人,直接享受人员28人,参保总人数46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使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达到全覆盖。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2017年电厂片区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保补助人数为16人,其中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5人。

二、亮点工作:

(一)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举措

1、十九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就业援助活动。电厂街道劳动保障所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为就业困难人员。一是动态掌握辖区5户就业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并为他们送去就业岗位10个,最终实现就业3人;二是带领辖区10名失业人员参加由市人才中心组织的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其中4人与企业达成了就业意向。三是多渠道,多途径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借助法制宣传日,电厂街道劳动保障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居民宣传各项就业政策,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

2、开展就业与再就业宣传活动。2017年5月18日,开展就业与再就业宣传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圆满完成,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多途径宣传活动信息,社保所通过宣传栏、qq群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发布就业信息15篇,并在社区召开专场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宣传资料300份;二是认真排查、登记社区内劳动力范围的无业、失业青年基本情况、就业需求等信息,建立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库;三是对就业援助对象进行家访,主动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服务。活动期间,共为10人提供了免费就业服务。

3、多项措施并举,全面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电厂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根据百姓就业需求调查活动结果,制定多项措施切实解决辖区待业人员就业问题:一是逐步建立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实行微机动态管理。电厂街道就业与社区社保服务站逐步为每一名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建立档案,逐步做到“一人一档”,并分类建立台账,录入微机。二是多途径采集岗位信息,不断拓宽辖区就业渠道。借助市人才市场中心安排组织的招聘会平台,组织辖区有就业意向人员集中参加,满足未就业人员岗位需求。不断关注新城发展速度,对新入注辖区的企业及时进行跟踪和走访,挖掘第一手的空岗信息。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电厂街道办事处定时召集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召开工作例会,认真学习新文件、新政策,并对身边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研讨,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同时,积极鼓励工作人在不断提升个人知识文化水平的同时,应掌握就业工作需要的各类技能,进一步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内蒙古12333手机客户端、内蒙古12333官方微信等人社云平台,进一步将人社业务搬到互联网上,将“群众跑腿”变为“信息跑腿”,将被动服务变为主动服务,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和满意度。目前已开通政务公开、个人服务、单位服务、社会保障卡、求职招聘、人事考试6个频道,面向单位和个人已开通养老保险账户、医疗保险账户、养老金发放明细、医疗保险消费明细、缴费明细、参保信息、社保卡申领进度、定点照相馆查询、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参保信息、单位应缴信息等信息查询类服务共计28项;开通个人就业失业申请、社会保障卡申请、基础信息修改及单位职工新参保登记、职工减少申报等共计22项业务办理。内蒙古12333人社云平台是自治区人社系统“智慧人社”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常态下改革的创新亮点,是全面提升人社服务民生的重要环节,目标就是把人社部门各种服务民生的业务逐步实现网上查询、办理,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并最终实现“只需指尖,无须路上”的便民服务目标。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主要做法

1、宣传发动,确保应报尽保。一是拟发、张贴宣传资料。电厂街道办事处向辖区单位、小区拟发500份宣传资料,并在明珠小区、创业小区等人口集中的路段、小区张贴宣传资料。二是划分网格,细化宣传。电厂街道办事处将辖区分为6个网格,每个网格安排专人向各单位、小区发放通知,并在各单位、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三是会议宣传。四是电话通知。针对以前缴了费,尚未领取医保证的居民,通过查阅以前的缴费记录查找电话,电话通知办理,并告知其截止时间和断保产生的后果。五是包楼包户宣传。对辖区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人群再次逐一宣传政策,对人户分离的居民进行包楼包户宣传,进行一对一重点宣传。

2、创新举措,圆满完成任务。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社区有专人做医保工作。每个社区确保至少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医保工作,确保人员到位。二是加强医保政策及业务的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措施

1、重创新,居保工作开展有声有色

划分网格,细化宣传,将辖区分为6个网格,每个网格安排专人向各单位、小区发放通知,并在各单位、小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

2、全面宣传,提高社保政策知晓率

各社区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社保政策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使社保政策宣传全覆盖。

3、落实措施,细化责任,确保社保任务完成

各社区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居民参保,做到应报尽保。

2018年工作亮点,电厂街道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所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真正把为居民服务落到实处,积极打造“二个亮点”,全面推动劳动保障和就业创业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听民声,社情民意畅通机制进一步推进。为克服就业服务的盲目性,有效健全听民声、问民意、解民忧、集民智机制,街道通过每月召开一次劳动保障工作例会、不定期举行无业人员就业座谈会、定期上门走访辖区未就业人员等形式,充分宣传各种劳动保障和创业就业政策政策,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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