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委托加工协议

2024-07-06

大米委托加工协议(精选10篇)

1.大米委托加工协议 篇一

大米加工企业合作意向协议书

甲方:公司法人代表: 乙方:公司法人代表:

为发展省县农业产业化项目,将县粮食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粮食标准化加工的生产水平,双方本着诚信守法、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多次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协议:

第一条委托稻谷收购和大米加工

甲、乙双方合作初期采取松散型合作方式,即在不影响乙方原有生产条件和业务开展的利益前提下,甲方出资委托乙方协助收购甲方指定区域所需品种的稻谷进行加工。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按甲方指定价格及时收购稻谷进行加工,确保加工的大米按质按量及时交货,加工费用随行就市。

第二条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甲方委托乙方收购的稻谷及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1、按甲方要求的品种、数量和指定的价格进行收购。

2、确保收购的稻谷符合生产加工标准和质量标准。

3、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4、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5、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6、全力协助甲方解决粮食仓储和物流事项。

第三条双方紧密型合作后成立新公司

随着甲乙双方合作的逐步深入,根据甲方销售市场业务发展的规模和进度,双方认为条件适宜时,愿意由松散型合作上升为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同规划、投资征地,成立一家新公司并建设现代化标准新厂房,将企业做大做强。

第四条新公司甲乙双方的责权

甲乙双方成立新公司,按股份比例出资工商注册。甲方拥有公司股权51%以上,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长由甲方出任,公司总经理由乙方出任。双方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公司责权、履行义务,管理运营好公司。

第五条甲乙双方职责分工

1、甲方主要负责外部市场产品销售业务与整合资源。

2、乙方主要负责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粮食收购和生产加工主业务,甲方委派人员协助乙方经营管理。

3、原则上,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解决问题,但在公司重大决策存在争议时,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决策执行,同时责任风险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投资的项目和企业,如需当地政府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乙方应全力协助争取,并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

商议确定。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为确保双方利益和双方共同发展意愿,原则上双方在省县镇不再设立第二家粮食加工企业,即将双方成立的新公司做大做强,全力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双方商定紧密型合作的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正式合同在成立新公司、需完善相关手续时签订。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2.保密协议(委托加工) 篇二

甲方(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以下简称“合同产品”)过程中的保密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保密事项

乙方在受托加工生产合同产品过程中所获知的有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企业及客户间)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产品、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的信息)及乙方利用上述信息所产生的智力成果,均应视为保密信息。

甲方在乙方受托加工生产合同产品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产品设计图纸、文件、资料等,也应视为保密信息。

前两款所述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属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人披露、使用该等信息,也不得在非双方约定的合同目的下使用该等信息。

二、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承诺,各自对第一条所约定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是永久性的,并确保其本身以及其所雇用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守该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一旦发现有保密信息泄露的情况,均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扩大影响。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对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设计的一切图纸、文件、资料等拥有绝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乙方在非为甲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之目的下,不得擅自使用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或者将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运用于自产产品上或者受其他第三方委托生产的产品上。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设计的一切图纸、文件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甲方为该项产品设计的合法知识产权人。如因甲方的产品设计侵权而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保证,其在受托生产加工合同产品过程中一旦发现甲方保密信息泄露或者甲方的产品设计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影响扩大。因乙方怠于通知或者怠于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影响扩大、损失扩大的,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诺,其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合同产品的加工之后,只能向甲方进行交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展示、交付该合同产品(包括半成品)。

三、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对方均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人民币【

】元;违约金不足弥补其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的,其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四、争端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之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补充约定之,该补充约定需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

对于本协议的内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书面变更,变更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变更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变更内容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3.面粉委托加工协议 篇三

甲方:西安市户县诚发面粉厂 乙方:陕西秦老大食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面粉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小麦,质量必须符合

1、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精品特一粉壹万袋,规格为5kg/袋,单价为9.8元/袋,合计为98000元整(玖万捌仟元整)。

2、乙方提供外包装,甲方负责分装,符合乙方要求。

3、质量要求:甲方加工的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且水分控制在13.5%以内,过氧化苯甲酰含量低于0.04g/kg面粉,计量控制在国标范围内,如果甲方提供的面粉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如果甲方提供的面粉增白剂超标,被有关部门处罚,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能以“秦老大”品牌对外销售产品。

5、结算方式:先款后货。乙方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6、送货地点:款到之日起三天内甲方负责将货送到乙方公司内。

7、甲方给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西安市火箭面粉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秦老大制面有限公司

负责人:

月 日

负责人:

4.屠宰委托加工协议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猪头、猪蹄、猪皮、猪尾,并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精加工。

2、加工数量为甲方每天屠宰的烫毛、剥皮生猪所产生的头、蹄、皮、尾全部数量。

3、加工流程:猪头由甲方在屠宰车间去口条后运到头蹄尾加工车间,由乙方在头蹄尾车间接货,并在头蹄尾车间进行松香拔毛等一系列工作。加工好的头蹄尾交给下道工序的其他承包客户(抽蹄筋、头劈半、去脑花、鼻骨)。由承包蹄筋、脑花、鼻骨的客户采摘各自的产品后在头蹄尾车间负责交接给甲方并验收,由甲方自行分级包装。如甲方有其他产品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及时生产(特殊标准产品,双方另行商议收费事宜)。

二、质量标准

加工好的头蹄尾无淋巴、无松香、无杂毛、无绒毛,干净卫生。外观完整无破损,色泽呈乳白或白色,加工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同行业领先标准。

三、加工场地、原料、员工等相关事项 1、甲方无偿提供加工场地、水、电、汽、燃气、以及加入松香内的猪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加工所需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甲方提供所有设施、设备,并负责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服由乙方向甲方购买。3、加工所需要的原料(包括松香、刀具、刀片等)由乙方自行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协助乙方人员解决住宿问题,住宿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招聘的人员和用工办法必须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劳动福利、三险等由乙方负责缴纳,发生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不得使用甲方已开除人员,不得使用当地工人。

5、乙方的在厂人员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生产过程中服从公司相关人员的质量监督并及时整改。6、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7、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招聘员工,如因违反劳动法规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四、加工费用

加工费用的计算采取计件方式,每头按

元标准。每月25日前支付加工费,如到30日还未能支付,乙方有权停工。

五、甲方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果违反,则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2、乙方漂烫人员必须按照宰杀流水线挂钩时间安排上班,原料积压不得超过30头,头蹄加工间人员根据漂烫时间安排上班,原料积压不得超过50头,下班时间在劈脊结束后1小时内结束,如果积压严重或超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卫生及5S规范:严格按照生产部5S规范及品保部的卫生标准执行,班前班中班后保持加工环境、设备、器具等卫生清洁,加强人员身带毛发及非生产物品的控制。

4、松香锅使用:松香锅属危险的易燃易爆物品,松香锅使用时必须控制最低和最高液面高度,温度不得超过180度,班后必须关闭总电源并填写水电气关闭记录表。具体操作详见四方制定的《松香锅操作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将按规定标准进行处罚。

六、生产计划安排

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根据计划随时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要求,如果乙方没有按四方规定时间内完成计划造成缺货或是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则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因加工原因造成缺货,每次罚款50-500元。

2、因加工不及时造成产品有异味,或因加工标准不符合要求造成产品贬值,则按当日的正品价格与异常产品的实际卖价差,由乙方承担。

3、因加工产品不合格而造成客户投诉、退货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保密规定 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对外泄露甲方的一切信息,如有违反将追究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九、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合同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5.委托加工技术保密协议 篇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提供设计图纸,委托乙方加工甲方开发的产品。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图纸内容不被泄露,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涉及保密的内容: 1.所需加工的图纸信息;2.相互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3.加工过程中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4.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需要乙方加工的技术图纸和加工要求;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U盘等)向乙方提供图纸时,需进行登记或备案;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用于甲方的产品。

2.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4.项目完成后,所有相关图纸资料,加工的报废品,样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给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资料与实物。

5.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乙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的有效管理;6.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四、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法院仲裁解决.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6.委托加工协议书 篇六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委托加工协议旨在通过销售代理的地理优势提供迅捷、周到的售后服务,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供货关系,以便有效地推销甲方所生产的品种。

本着友好合作及节约的原则,经过我公司与客户协商后,客户同意由我公司将**寄往***帮助就地加工。

1、委任及返修费用协议:

2)-1.甲方将委托乙方作为其在当地的代理进行处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

担。

2)-2.加工费用计算方法:

雇工费用: ** /日*人

设备租用费: ** /日

材料费:** /日

2、返修费用:

在代理期间内,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之外,甲方应在乙方发票到后二个月内支付乙方的返修(乙方指定的帐号)。

3、转让:

本协议签定后,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任何转让均属无效。

4、仲裁:

履行本协议或以本协议为根据的双方签定的个别协议时所产生的一切分歧,应由双方友好协商来及时解决,但需要仲裁时应依照如下规定:1

5)-1.双方中一方申请仲裁时,由对方的国家仲裁委员会来办理仲裁手续。

5)-2.仲裁作为最终决定,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甲方:

代表:

日期:年

7.委托生产加工协议 篇七

受托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食品提取物(浸膏粉)”事宜达成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药品产生许可证》、《GMP认证证书》、产品批件、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及______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委托加工生产批件》。

2、生产所需原料、包装材料均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负责所提供材料的检验。

3、生产技术、检验等技术资料由甲方提供,甲方负责在加工该产品并派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派驻人员应当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加工数量,生产结束后,乙方应直接告诉甲方派驻在乙方的人员或采取其他方式通知甲方。

5、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自行到乙方提走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导致的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药品产生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加工该产品所需要的生产场所、设备、能源及生产人员。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GMP要求组织生产,并按甲方提供的记录格式如实的填写记录。

3、加工过程中,乙方参与生产的生产人员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

4、乙方生产出的产品应符合甲方依据法定质量标准制定的内控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5、生产出的`产品在甲方未提走之前,乙方应严格按要求储存,若因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生产工艺保密。每批加工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该批生产原始记录。

三、附则

1、当生产过程遇特殊意外,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所影响的时间在交货期顺延。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二份。

3、本协议有效期二年

4、本协议生效日期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日期。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8.大米委托加工协议 篇八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壹套产品图纸,图纸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管理好甲方的技术资料。

2.甲方有修改图纸的权利,甲方如要修改图纸,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修改通知应立即执行,在此以前因执行甲方该图纸未修改前的计划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

3.委托乙方进行试制零部件加工的试制用图及白图(工序图除外)必须在工件交甲方检验时随同工件一起交验,如果图纸需继续使用,甲方检验完毕后留存在乙方,但甲方发放批量蓝图或更换新图时,乙方必须归还试制用图及老图。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图纸及技术要求,设计合适的工艺、工装,其中指定的关键零部件的工艺、工装应报甲方审查备案。

5.乙方应严格采用图纸规定的原材料及焊条、焊丝,不得擅自更改,若需更改必须取得甲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的书面技术文件,并采用正确的工艺和方法。

6.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图纸加工,不得用模糊图纸或过期图纸进行加工,如图纸不清楚,应及时到甲方以旧图换新图,如发现图纸有误,应立即通知甲方。因使用模糊或过期图纸加工造成产品报废的由乙方负责。

7.孔(轴)的未注公差控制在H14(h14)内;其他零件的未注公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8.零件加工完毕,应清除所有的毛刺、铁屑和焊渣、飞溅物以及油渍。结构件及零部件的加工面作防锈处理,非加工金属面涂刷防锈底漆按甲方要求执行。

9.其它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保密协议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叁拾万万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叁拾万万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叁拾万万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实行秘密等级制度,对甲方的上述各类保密信息资料指定专人归口管理,并配置完善的保密装置妥善保管。

2.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4.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5.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6.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六、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退还属于甲方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合作期间涉及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完整文档和说明、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检验文件、技术标准、技术协议、软件程序原代码、光盘、应用程序、执行方法或管理系统文档。乙方退还上述资料须经甲方外协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书面确认,在乙方退还所有资料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的配套件等不予结算。乙方同意:双方合作终止时,不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保留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未经甲方书

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非甲方指定用途的其它任何用途。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叁拾万万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9.PCBA板委托加工协议 篇九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生产需要,今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为维护双方的经济利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特就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 产品确认

1.新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套或几套相应或相近的合格产品作为(工艺)样品(新产品可能无样品),同时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如:PCB版位图、产品BOM清单、产品检验规范、产品生产测试工装(可委托乙方制作)模具、等供乙方配套使用。

二. 产品报价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加工要求进行批量性生产报价;

2.甲方承担所有产品SMD钢网费(或乙方承接定做)。钢网的所有权归甲方 3.乙方含税(17%)形式进行报价,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三. 工程、质量要求

1.甲方所有设计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重新和甲方确认工艺后方可操作。2.经甲方确认过的乙方工艺流程、工艺文件的修改乙方必须经甲方再次确认方可操作。四. 加工定单及确认

1.发料前,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委外加工订单》给乙方。该单上要求明确注明领料日期,生产机型名称﹑数量﹑交货期等。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委外加工订单》时应该对甲方的各项要求进行确认,并由乙方授权人签字回复后生效。同时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到甲方仓库领取相关物料。

五. 物料及生产情况

1.所有BOM清单上的生产直接物料由甲方提供;2.乙方以《委外加工订单》(且以相应的BOM清单为辅)的形式领料。领发料及成品接收签字的有效性为双方各自指定的人员(需双方电传授权人名单及签字笔迹)。3.物料的生产耗损比例如下:

1).A类物料:PCB﹑IC、散热片、DC线、变压器等DIP部分物料,其允许的生产耗损为0;塑胶外壳允许损耗2%,凭不良退料补领。如非生产损坏,甲方免费一一对换。如为生产性损

坏,乙方以超领的方式向甲方购买, 但物料单个价值如超过0.5圆的,乙方需同时将不良品退回甲方。

2).B类物料:SMT二极管﹑三极管等物料,其允许的生产损耗为3‰。3).C类物料:如电阻电容等相对廉价物料,其允许的生产耗损为3‰。

4).对于贵重的不良物料,须经过双方质量或工程人员鉴定。对于来料不良的,甲方以一一对换的方式免费予以对换;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A﹑B﹑C类物料的损坏﹑超领或少数,由乙方提供相应超领申请单向甲方购买(超领申请单必须有相应授权人审核),货款可从加工费中扣除,乙方如因该类原因推迟交货或影响甲方合同的正常交期,甲方将按

1).验收不合格的产品,需退回乙方的,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派人退回不良品。2).经沟通或特殊原因需上线处理的,可由乙方派人协助我司处理;或由我司单独处理后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十.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月结60天

2.乙方在每月26--30日将对帐传真或E-mail到甲方财务部。甲方在5天内将核对好的对帐单签字回传。

十一 甲方按本协议所下合同作为本协议附件,如合同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乙方送货单、甲方合同、双方对帐单的原件或传真件等均为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有效法律文件.十二 其他

所有属于甲方的与产品相关的物品(如钢网﹑物料﹑文件等),在该产品停止在乙方加工后,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自行处理,直到甲方取走。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十三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对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则损害方负责对被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出相应赔偿。

十四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束。所发生经济纠纷由提出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十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十六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10.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篇十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委托方: (以下称“受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合称为“双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1)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 加工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受委托方发出。

(2)受委托方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 干海参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 “ 传康 ”商标唯一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关于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15天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给受委托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并明确交货时间。

(2)受委托方在收悉订单后,在三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受委托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受委托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受委托方开始加工前五天向受委托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受委托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另: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由受委托方全权负责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需提前拟定协议一份。)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受委托方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与受委托方质量负责人共同监督并确认。

二、关于加工及运输费

(1)由于委托加工产品属于季节性产品,价格波动大,加工费经双方同意,随行就市,根据情况作出调整。不在此合同内做出具体约定。待委托方有需要时,双方以传真件或邮件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准。

(2)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自行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三、关于付款及发票

(1)双方确认订单后,委托方需先行支付受委托方30%加工费,余款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交付10内后全数汇至受委托方的银行账户。

(2)受委托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开具发票。

四、工艺及产品标准

(1)产品的生产工艺由双方共同制定并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认;

(2)成品质量的判定标准:干海参执行SC/T 3206;

(3)委托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料、包装物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并确保采购自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五、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委托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

六、双方责任

(1)受委托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双方确认的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产品如因监督部门在市场监督或抽查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其责任应根据以下情况由双方承担:

2.1产品如因盐分、水分、净含量等生产过程中可控制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受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2产品如因药残、重金属、蛋白质等生产过程中不可控的指标导致不合格的由委托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2.3对于由原辅料、包材等不合格导致产品不合格的,由原辅料及包材的实际采购方负责承担相应处罚等损失。

七、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受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八、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各持一份,备案主管单位持有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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