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

2024-10-25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通用10篇)

1.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一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关交易、结算规则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在决定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前,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书及其后所附的其他有关协议书的所有条款和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愿意承担证券市场投资风险。甲方根据需要自愿与乙方签署其他有关协议;

3、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变更,甲方承诺及时向乙方办理有关资料更改手续;

4、甲方向乙方申请开通的交易委托方式,自愿承担因享有这些服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5、甲方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支付佣金及乙方代扣代缴的有关税费;

6、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规则和乙方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为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开放式基金代销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创新类业务;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结算规则。

第二章 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甲方对所提供的前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甲方在开设资金账户后应按乙方的有关要求办理开通银证转账的有关手续。

第五条乙方与银行建立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关系后,甲方必须按乙方的有关要求办理指定存管银行和开通银证转账有关手续。

第六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甲方应对自行设置的密码负有保密责任,承担使用密码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 交易代理

第七条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开通柜台、电话、自助、热键、网上交易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所选择的委托方式以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是”或“否”选择并经乙方确认同意后为准。

第八条如甲方选择网上交易委托方式,甲方应充分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交易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存在以下特有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甲方发生损失:

1、甲方为进行网上交易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申请开通网上交易时,应设定网上交易通讯密码或领取“CA证书”及证书密码(一般以乙方

提供的服务为准);

3、凡使用甲方的通讯密码(证书密码)、资金账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建议甲方办理网上交易前,应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时,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达委托指令;

5、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指定或撤销指定交易服务;

6、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交易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解冻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咨询;

8、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9、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交易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交易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十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第十一条甲方若使用乙方非柜台委托系统,则须遵循如下规定:

1、甲方须按乙方非柜台委托系统中规定的操作方式进行委托,并对所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临近集合竞价结束时间和收盘时间的电话委托和自助终端委托,无论执行结果如何,甲方均应认可;

3、如遇某证券停牌,则甲方在停牌期内所作非柜台委托均无效,需待复牌后重新委托。

第十二条甲方使用乙方交易委托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或查询时,应按乙方规定标准缴纳委托手续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甲方证券交易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的委托须在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时间和证券涨跌幅限额内进行,否则视为无效委托。参加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将自动转入当日的连续竞价。

第十四条甲方在委托有效期内可对未显示成交回报的委托变更委托指令。但由于市场价格及成交回报速度等原因,甲方的变更委托指令未经乙方发出,但甲方原委托指令可能已在市场成交,此时甲方必须确认其成交。

第十五条成交确认以交易所收市后的最终清算数据为准,在此之前的成交回报仅作参考之用。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质询,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六条如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则双方还应遵循如下条款:

1、甲方选择乙方为指定交易代理商,并以乙方为指定交易点,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通过

乙方代理;

2、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定当日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账户的申报指令。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最迟于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账户的申报指令;

4、甲方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账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在乙方处托管。乙方日终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账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账,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

5、甲方根据需要可向乙方书面申请撤销在乙方处的指定交易,乙方应在甲方申请的当日为其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申报,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最迟于收到书面申请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账户的撤销指令。如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账户状态不正常或存在违约情况,不得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甲方不得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委托系统等非书面申请方式自行办理指定或撤销指定交易。

第十七条甲方须遵守严禁“卖空”或“透支”的有关规定,如因技术原因导致甲方卖出发生“卖空”,乙方有权直接从其资金账户中划出资金按市价补回卖空证券,或因技术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买入发生透支,乙方有权直接从其证券账户卖出证券,收回资金。

第四章 资金存取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但甲方的资金存取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乙方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甲方的资金存取通过与乙方开通银证转账的银行完成,交易资金的划转通过银证转账实现。本条所称银证转账是指甲方通过使用乙方或与乙方合作的银行提供的电话、自助设备及银行柜面服务,实现其在银行方开立的银行账户与在乙方开立的资金账户之间资金的实时划拨和查询。甲方向乙方申请开通银证转账业务须遵守以下约定:

1、甲方须为自然人客户,凭本人身份证、资金账户卡、银行账户卡(或持卡证明文件),在乙方处申请开通,甲方在向乙方提出有效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可向合作方银行指定的开户网点申请开通银证转账,若在规定时间内甲方未及时在银行办理银证转账联网开通确认手续,则必须重新在乙方处提出申请。

2、甲方所使用的银行账户和资金账户必须是甲方本人所有(两者开户证件必须完全一致),银证转账仅限于具有上述建立对应关系的银行账户与资金账户之间。甲方对在乙方资金账户中自行设置的密码负有保密责任,承担使用密码进行资金划转的一切后果。

3、甲方每笔银证转账限额、每天银证转账次数须严格按照乙方、银行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严禁公款私存与大额套现。如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乙方有权予以关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甲方通过银证转账系统完成的资金划账均以银证转账系统记录为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双方数据不一致的情况,甲方应接受乙方及合作方银行的金额调整。如系统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转账有误,甲方应及时将不当得利无条件返回乙方或合作方银行,否则乙方与合作方银行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如无法扣收则有权向法院起诉追索。

5、若甲方资金账户异常(冻结或挂失等),应先在乙方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如解冻或解挂)方可进行银证转账。

6、若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终止该项服务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银证转账业务无法开展,则银证转账业务终止。

7、甲方还须遵守乙方合作银行关于银证转账业务方面的规定。

8、对由于供电、通讯、机器设备、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及银行或其他第三方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划账,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 预约申请

第二十一条为保护甲方的资产安全,超过乙方规定额度的转账取款和撤销指定交易或转托管转出必须提前一天向乙方提出预约申请。

第六章 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本协议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二十三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或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等,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终止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限制甲方的交易、资金转账、撤销指定、转托管直至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缺失、失实;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4、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章 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与代理人一同到乙方柜台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如甲方本人不能到乙方柜台办理授权委托手续,还应向乙方提交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终止授权的,应及时到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前,乙方仍按原授权委托书执行。

第二十八条乙方未按甲方授权执行甲方指令导致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法人客户的特别约定

第二十九条法人客户开设资金账户,应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提交如下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同名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开立资金账户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客户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预留印鉴。

第三十条甲方以支票存入资金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在乙方与银行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关系前,甲方不能通过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在乙方与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三十一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能证明乙方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身份证,应及时向乙方办理书面挂失,挂失生效前已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因按照监管部门、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部门的要求对系统进行改版升级完善而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交易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七条遇乙方发生营业部网点撤销、异地搬迁、停业、清算、关闭、合并等机构变更情况无法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第三十五、三十六条所述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九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乙方通过各种显示设备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不构成对甲方进行证券交易的某种暗示,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合法方式。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代理新股申购(配售)协议书》、《客户授权委托书》、《权证风险揭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甲方可选择签署。如甲方在本协议上选择“是”则表明甲方已详细阅读相应附件,充分理解其权利义务的约定,视为签署了相应附件正文,该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选择“否”,则表明相应附件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二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本条所称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执行,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如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乙方业务规则的规定,需要修改或增补合同内容,修改或增补的内容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内或公司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后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发生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签署后双方一致同意此前签署的相关协议自然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委托贷款委托代理协议 篇二

1.第一章 第一条第三行开始:…乙方同意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及细则规定(该办法及相关细则规定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同时一并书面告知乙方,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下划线部分为增加或修改,下同)

2.第一章 第八条第二行开始:…协议终止后,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金划至乙方指定账户…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在本协议有效期间…。

3.第一章增加一条,第十四条(之后序号顺延)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继续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或要求提前收回贷款,一旦乙方作出该决定,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予以配合。

4.第二章 第十五条第二行开始:…将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5.第二章 第十六条第三行开始:…

6.第二章 第十七条第一行开始: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追偿借款人未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借款人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催讨相关款项),甲方收回委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后,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但甲方不承担…。

7.第三章 要求违约方按委托资金的%支付违约金。

8.第三章 第二十条 第二行开始:…担。

9.第三章 第二十一条 第二行开始:…如导致贷款本息未能全额收回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第四章 第二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选择法院起诉 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1.第二十七条第一行开始:…细则规定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

《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之修正及修改

1.第二章 第九条第二行开始:…相应贷款。

2.第二章 第十二条第一行开始:…款使用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及委托人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并真实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

3.第二章 第十三条第二行开始:……。

4.第三章

5.第四章 增加一条,第二十一条(之后序号顺延):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除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甲方以及委托人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其他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

6.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选择法院起诉 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信用担保函》之修正及修改

1.第一条 带责任担保…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贵行以及委托人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所有费用。

2.第二条 修改为:保证人保证为借款人在…带还款责任,并同意…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包括但不限于罚息、违约金及贵行和委托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3.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三

[2018]威格律民字第1816号

甲方:广东威格律师事务所 乙方:李春花、骆小兰、黄美玲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授权

乙方与黄霞兰、黄光球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委托甲方律师作为乙方二审诉讼程序的代理人。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指派谭海玲律师作为乙方的代理人。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一般诉讼代理。

二、律师收费

按国家关于律师收费的规定,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元。律师办案过程中的交通差旅及其他必需费用2000元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责任

甲方应按照律师行业操守、执业规范和勤勉尽责的要求履行代理律师的职责,依法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的责任

乙方必须真实地向甲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对代理律师的工作给予积极配合。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有不尊重事实的情形或对代理律师的工作无理不予配合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

五、解除委托关系

乙方可以随时解除与甲方的委托关系,但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如无故 终止履行协议,应将全部律师费退回给乙方。

六、协议生效及保存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二审诉讼程序终结且双方有关款项结清之日止。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广东威格律师事务所

乙方:

4.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四

法定代表人:徐志刚,董事长

乙方:xxxx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赵伟华,主任

因江阴市体育中心项目北京xxxx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有债务纠纷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应收账款为892679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委托追款协议如下;

1、甲方在北京xxxx有限公司享有债权892679,如乙方两个月内使甲方收到该款892679元(含通过江阴市建设局及重点工程办公室使甲方收到该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92679元(乙方免开律师服务税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内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6万元。

3、在甲方不付款时乙方有权通过德州德城法院管辖受理本合同纠纷。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仝吉红

银行卡号:6227 0022 7008 6042 132

开户银行:建行德州市德城区支行营业部

5、如甲方未在两个月内收到上述款项,但是也未书面取消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协议依然有效。

6、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泄露给双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应当赔偿合同对立方利益损失10万元。

7、担保人为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担保人:

代理人:

乙方;xxxx法律服务所

代理人:

5.期货委托合同委托书及代理协议书 篇五

期货委托合同(委托书及代理协议书)

期货委托合同(委托书及代理协议书)正文: ・・・・・・ 期货委托合同    兹委托XX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1] [2] [3] [4] [5] [6] 下一页

6.委托代理运输协议书 篇六

代运方:绍兴县佳顺特种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绍兴县陶堰镇金墅村

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输货物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

运输货物:天然气。

运输模式:甩挂方式运输,主车由甲方提供,挂车及货物由乙方提供。运输路线:绍兴上虞——金华义乌、绍兴上虞——宁海。运输时间:2011年2月1日零时至2011年2月15日零时。

二、双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3辆主车及每辆车配备1个或2个驾驶员、1个押运员,在协议期间以上车辆和人员归乙方调度,甲方协助乙方负责监控车辆。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驾驶员、押运员人员档案及联系方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3、如遇车辆在运输途中抛锚,则由甲方负责抢修,挂车在乙方厂区内出现任何问题,如轮胎、车况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出乙方厂区后,轮胎问题由甲方负责,其他挂车车况问题任由乙方负责。

4、责任划分: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或事故,除保险赔

付金额外由甲方承担。

5、甲方车辆除固定2辆跑义乌外,剩余1辆为机动,除运输宁海外可作短驳车辆,具体短驳费用经双方商议而定。

6、乙方在协议期内必须确保甲方义乌路线每日4车,宁海视具体情况而定。两条路线运费均为元/趟,运费在协议到期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7、乙方有义务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对装卸货物进行技术指导。

8、在协议内乙方如要变更运输路线,需与甲方商谈,在甲方同意情况下,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拒接协议以外的运输任务。

三、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地方人民法院裁决。

四、其他约定

1、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合理损耗等非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货物延迟,甲方概不负责。

2、本协议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友好协商,确保货物运输的顺利完成。

3、甲方:乙方:

7.委托代理协议书集合 篇七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1、略;

2、略;

3、略;

4、略。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2

中国工商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 ‰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

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 元;

b、。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

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4

编号:第号

甲方:乙方: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甲方)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乙方),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

(一)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费用按方式,自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四)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

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

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补税,乙方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时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6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内容:二、委托方式:全权委托三、收费金额:四、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甲方支付元整,甲方在官网查询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合格后付清剩余元整。五、甲方按照省建设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向乙方相关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未按时提供资料造成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七、协议期限:乙方于年月日受理资料后,在年月日之前完成委托。未按该协议时间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所付的全部费用和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除外)八、在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作,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7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受委托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著作权登记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项目(下称“该项目”)的著作权登记代理事务:(1)(2)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登记事务。2.甲方可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缴费用不退。

3.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相关资料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2.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办理著作权登记事项。

第三条 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

代理费 : 登记费:

合计(大写)人民币:

乙方指定帐号为: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四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代理费用;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乙方收到费用之时起生效,到登记通知下达或因申请不具实质条件被驳回为止。

第十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受委托人及对象单位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受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住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8

委托单位(甲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单位(乙方):**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共**县纪委《**县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纪发?20xx?4号)文件精神,将集体“三资”管理事项委托给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所辖村民组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统一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受侵犯。

2.甲方有权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要求乙方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资”台账、公开表,有权查询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

4.甲方有权向上级业务监管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状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对本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将所有集体资金交乙方管理,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和支付资金。

3.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每月发生的所有票据等会计资料整理交乙方做账、保管,确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移交的票据,甲方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在下月及时移交。

4.甲方的票据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按规定合法真实地取得,事由清楚,经办人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有审批权的负责人审批。做到手续完备,资料完整。甲方不得私设账外账。

5.甲方应将乙方提供的集体“三资”公开表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张贴公布,接受村民(成员)的监督。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涂改乙方提供的公开表。

6.甲方应依法处理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查)。对甲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要求予以纠正。

2.乙方有对甲方资产、资源统一管理权,有权向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甲方的集体“三资”状况、反映存在的问题。

3.乙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开支的票据入账,有权要求甲方经办人补充和完备有关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独立核算主体,分村建账,单独核算,不得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不得随意归并或拆分会计核算单位。村级银行账户,也要分村设立。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三资”管理自主权。不得平调、贪污、挪用甲方的“三资”,不得将所代理的集体“三资”用于开展借贷业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必须做到“谁拥有,谁使用”,确保甲方集体“三资”的安全。

3.乙方应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后续相关制度的补充规定,为甲方设立总账和必要的明细账,并根据村级会计业务填制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整理、装订会计档案。

4.乙方应加强对甲方集体资金的收支监管,防止甲方收入不报账,另设账外账。

5.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包括资产、资源台

账的变更;负责甲方资产、资源的评估;指导甲方对资产、资源合理利用,包括对外承包、拍卖、转让的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签订等。

6.乙方应按核算单位及时整理好村级会计档案(包括经济合同),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

7.乙方应按照会计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并制作明细的收支财务公开表,以保证上级业务监管和群众监督的需要。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协议,将按照《会计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各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委托行为实际发生时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纪委备查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8.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八

甲方:李先生(何女士之子特别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孟小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身份证号码:

执业(或资格)证号:

现甲、乙双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应获得的赔偿金和乙方应获得的报酬作如下特别约定:诉讼(含审理、执行程序)终结后甲方应获得赔偿责任方(含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内的保底现金人民币玖万元(不含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产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等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以及鉴定、评估费用),超过保底金额玖万元人民币之外的部分(应从中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双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师服务费。若赔付总金额(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低于玖万元人民币则按第2条支付同等金额代理费。

2、若受害人何女士伤残九级不成立,乙方仅收取甲方诉

讼代理费人民币伍仟元整。

3、诉讼终结后,付款方式为赔偿方(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4、因本案诉讼产生的费用(含一、二审及再审),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查档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伙食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支付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6、诉讼期间,因甲方有合理怀疑且不满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甲方可随时终止代理关系,因诉讼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向甲方举张任何权利。

7、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内容不得添加、涂改,自双方签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某某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何女士与刘奶奶、某某财保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李先生、孟小姐作为在我的诉讼代理人。兹将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代理权限说明如下:

委托人姓名:李先生

工作单位:某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址:电话:

委托权限: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松请求,进行和解、上诉)。

受托人姓名:孟小姐

工作单位:某某律师事务所

住址:电话:

委托权限:一般代理(代为调查取证、出庭、签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受托人(签名):

2012年5月22日 注:

1、诉松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必须注明具体权限。

9.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篇九

协议编号: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电器保护装置等

1.1有关产品的规格、牌号、型号、产地、制造商、数量、单位等以实际进口合同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甲方的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进口代理;(2)申请一般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3)进口检验检疫申报、报关或委托报关;(4)购付汇。

三、报关、运输及保险:

3.1甲方负责办理报关手续,报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与乙方直接结算。

3.2.1乙方如委托甲方货送指定地点,乙方需全权委托甲方指定货运代理,并对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认可。

3.2.2乙方凭甲方递交的提货单,自行到指定地点提货,提货、运输等费用自理。

3.3国内或国外运输如需要甲方办理保险,乙方应于与指定外方签定合同日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没有指示办理手续,发生货物损失,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外商客户由乙方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5.1代理费结算:

5.1.1结算标准:乙方需支付甲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标准为每单进口发票金额(以CIF上海计价)的0.5%,每单进口代理费的最低收费标准为500元人民币。

5.1.2进口产品如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由甲方为乙方申办,费用由甲方承担。

5.1.3由甲方办理在的报关手续,报关费每月随代理费一起结算,报关费为260元/每单(每单:以报关单条形码数量计,报关单如超过一联,为两到四联每单收取报关费520

元)

5.1.4由甲方办理报检手续的,甲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向乙方收取报检费。

5.1.5如进口产品发生清关查验的,甲方向乙方收取海关查验服务费100元/票。

5.1.6结算方式:甲方于次月初向乙方提供上月代理费及代付代收项目结算清单,乙方应在收到后五个工作日内确认或书面提出异议(如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未作意思表示,则视同乙方确认),并在收到甲方发票日后八个工作日内支付。

5.2杂运费、其他费用结算:

5.2.1经乙方确认的运杂费或上述条款中未列明的其它正常操作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费用随代理费一并结算。

5.2.2如乙方有异地清关业务,则涉及到的增加费用(含各类服务费),甲乙双方应事先进行协商或在试单完成后增、减有关费用,并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按备忘录的形式确定甲乙双方承担的费用项目和方式。

5.3代理费外汇折算标准:

5.3.1折算标准以海关税单上汇率为准。

5.3.2甲方为乙方购汇前,乙方以USD1.00=RMB7.85外汇折算标准预付,其他币种:以代理费结算月中国人民银行首个工作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如汇率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另行协商)。

5.4对帐方式:

5.4.1甲乙双方应为业务往来款项的对帐主体。如涉及乙方关联方,乙方有义务对核对工作予以协调并要求关联方予以配合;如该关联方拒绝合作,则以甲方提供的财务凭证为准进行结算。

5.4.2甲、乙双方应每月核对往来帐,核对结果应以备忘录形式加以存档备查。

5.5甲乙双方确认,甲方采用邮政快递寄送报关单、增值税发票、关税和增值税税单等至乙方,甲方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报关单、税单、增值税发票号码或直接写明单证名称及份数(保税区内交接除外)。如快递遗失上述单证,将作为不可抗力免除甲方责任。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可能的方式尽量减少乙方损失。如乙方要求其他方式交接上述单据,须书面指示甲方,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应全程参与和跟踪代理业务和合同执行事宜。

6.2甲方应根据收到的乙方书面申请,及时办理进口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6.3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装箱单等有效单证制作进口合同,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如无异议,经乙方签字、盖章认可。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6.4甲方应根据收到的有效单据及时履行或委托乙方指定的服务方履行通关工作,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有关税、费,该税、费由甲方先行预付(甲方最多预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该费用当月结清,不使用于本合同5.1.6条款),如甲方逾期支付,则由此引起的滞纳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海关有关规定许可情况下,海关代征增值税税单上应添加乙方名称。如海关对进口商品的归类和申报价值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关税和海关代征增值税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上述情况向海关作出合理解释,并以海关最终确定为准。

6.5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续费等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乙方货物或有关凭证,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逾期2个月未支付,甲方可依法行使留置处理权,以所得款项抵扣进口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付。

6.6在外汇管理局规定许可下,甲方办理乙方委托甲方进口业务的购、付汇,在银行确认购、付汇资料备齐之后,乙方应将足额购汇款划至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购汇款后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完成购付汇工作,购付汇实际金额以银行水单为准,购付汇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6.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进口单据上的品名、单价、数量、包装、产地、品质等内容是确实的,不存在任何错误、隐瞒的情况,否则违反海关规定所造成的各类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8进口产品如系国家法定检验检疫产品,乙方在未接受检验检疫前不得自行处分货物。如擅自处分货物,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进口产品如需国家规定的专营许可证的,乙方应具有相关经营资格。

6.9乙方保证甲方所代理货物不处在抵押、争议、诉讼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状态,保证甲方免受来自第三方(包括政府部门)的索赔、诉讼、罚没或其他法律措施。由于本条款规定的原因导致甲方遭至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6.10乙方应按本协议书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代理进口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6.11如代理进口产品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乙方应在到货前十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办理,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产地、销售国等资料。

6.12乙方自行提货的,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之后,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造

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13进口货物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可依据进口合同进行法律追索,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6.14在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或T/T预付时,乙方应将货款按本协议第5.3.2的约定汇率支付到甲方账号。如果乙方无法预付上述货款,则乙方必须提供甲方认可的有效担保。

6.15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代垫的一切费用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16乙方在委托甲方办理进口业务购付汇时,需向甲方提供该次购付汇的书面委托书,如收款方与原合同发票抬头不一致,需在书面委托中特别注明,并附外商货款由第三方代为收取的书面声明。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中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定,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非经双方确定的其它合同关系。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如确因本代理关系项下需要甲乙双方签定的其他合同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九、甲、乙双方每年完成公司年检后一个月内,应将盖有当年年检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送达对方一份;如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发生法人代表、经营范围、公司名称等变更情况,则一方应在情况发生一周内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将发生变更后的上述基本文件送达另一方。

十、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到期后由双方对合作情况及各条款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不具理由,在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7天后终止协议。按照协议规定终止代理,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甲乙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

甲方:

乙方:

如果有变动,变动方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10.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 篇十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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