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试剂如何管理(法规要求)

2024-07-21

易制毒化学试剂如何管理(法规要求)(共11篇)

1.易制毒化学试剂如何管理(法规要求) 篇一

易易制制毒毒化化学学品品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第一一节节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公司所生产使用的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上虞市安监局、上虞市禁毒大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车间)。

第三条

生产副总为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管领导。安全环保部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的专管人员由市场部内勤员兼任。储运部是仓储保管和发放易制毒化学品的责任部门;其他生产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车间)负责各自责任区内的管理工作。

第第二二节节

职职

责责

第一条

分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

3.对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并落实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每季度组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5.积极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对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第二条

专管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负责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相关台帐,落实供应、仓贮、使用相关数据的上报工作。3.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库房及贮罐的储存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

4.做好与当地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协助供销部门办理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用证明。

5.服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自觉按要求参加例会,主动按时上报统计数据。

第三条 储运部管理职责:

1.对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贮槽和贮罐的管理,要严格落实防盗、防破坏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措施,配备好灭火器和防盗报警设施,对车间的贮槽要做好进料口的管理工作。

2.易制毒化学品仓储保管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人员变动需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仓储保管人员要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和本企业有关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及时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工作,办理出入库手续时要做到品名、数量准确无误。4.仓储保管人员在易制毒化学品发货前,必须验证购买方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如手续不全,严禁发货。

5.如属非龙盛集团内部购买的单位,应查验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同时应查验购买方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及向所在地的县(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备案证明。

6.仓储保管人员应在发货前认真查验购买经办人(或司机)的身份证明。对委托代购的,还应当查验购买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文书。

7.仓储保管人员在查验无误、留存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后,才可就本公司生产的,与手续相符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发货。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安全环保部、安盛公司或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8.储运部应当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发货台账,清楚、完整、如实的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信息。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至少2年以备查。9.仓储保管人员要了解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特性,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对易制毒化学品要做到合理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的安全。10.对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区,要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发现易制毒化学品被盗和破坏,要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同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11.仓储保管人员要及时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帐的登记工作,次月五日前填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情况月报表,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四条

采购、销售人员(以下简称采供人员)主要职责:

1.易制毒化学品采供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人员变动需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审批。2.公司购用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前,采供人员必须对生产、经营单位资质作深入调查,并查验复印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和公安机关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严禁向无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购买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3.公司购用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采供人员应按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并及时提供给生产、经营单位作销售依据。

4.办理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后,采供人员要严格控制好购用证数量和有效期限,严禁少批多购和超期购买。

5.采供人员对购买的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严禁转让、出售和借用。

6.认真做好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台帐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量和储存量情况,次月五日前填好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情况月报表,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五条

生产、使用部门(车间)的主要职责:

1.生产车间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2.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使用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3.易制毒化学品要实行专用贮罐储存,在贮罐周围要落实做好防护栏设施,对进料口、出料口实行上锁管理,由公司仓储保管员和生产车间当班班长负责管理。4.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过程中,必须有2人同时进行操作,做好核对复核工作,保证计量准确无误,并按台帐规定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5.使用人员要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特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在车间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发生重大问题按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做好处理工作,6.专管人员要掌握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储存量和使用情况,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7.生产车间要及时做好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帐的登记工作,次月五日前填好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月报表,分别报公司供应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的主要职责:

1.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员,应当依照本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的监督检查;对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依法予以查处。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物品,不得拒绝或者隐匿。

第第三三节节

日日常常管管理理

第七条

在购买、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部门的各项规定。

第八条

根据公司生产需求,制定购用易制毒化学品申报计划,并于年初上报当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须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并向当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申领购用证明后,方可向具有公安机关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的单位购买。严禁向无生产经营备案证明单位或个人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第十条

易制毒化学品实行专用仓库、贮罐储存,建立使用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双帐、双人双锁、双人保管、双人领用的“五双”制度。严禁转让、出售和借用。

第十一条

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储存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巡查值班制度,落实防火、防盗工作措施。

第十二条

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定期召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会议,自觉服从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主动按时上报统计数字。

第第四四节节

其其

他他

第十五条

违反上述规定,属情节轻微的,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从重从严处罚,并可同时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于2008年5月1日第一次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公司同名管理制度即日起作废

2.易制毒化学试剂如何管理(法规要求) 篇二

高校化学实验室是进行化学实验教学和开展科研的重要基地,必然要使用大量的化学试剂,由于其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其中含有大量易燃易爆、腐蚀剧毒和易制毒品,如丙酮,乙醚,乙酸酐等等。由于种类繁多,使用人员范围广,给安全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与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相比,虽然高校的易制毒化学品数量不及企业,但存储、使用的种类较多,接触与使用人员多。目前,已有极少数高校教师或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违法制毒牟利的犯罪事件发生并见诸报端[2]。近几年时有发生的因易制毒化学品流入社会造成非法制毒的犯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对高校实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实行严格的规范化管理刻不容缓。

1 易制毒化学品的概念和分类

依据2000 年11 月21 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 《关于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所谓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用于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冰毒) 、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质[3 -4]。根据国家公安部将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5 -6]。

( 1)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13 种) 。1 - 苯基- 2 - 丙酮;3,4 - 亚甲基二氧苯基- 2 - 丙酮; 胡椒醛; 黄樟素; 黄樟油;异黄樟素; N - 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 麦角酸; 麦角胺; 麦角新碱; 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寖膏、麻黄寖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羟亚胺。

( 2) 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5 种) 。苯乙酸; 乙酸酐; 三氯甲烷; 乙醚; 哌啶( 六氢吡啶) 。

( 3)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6 种) 。甲苯; 丙酮; 甲基乙基酮( 丁酮) ; 高锰酸钾; 硫酸; 盐酸。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2 我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青岛市公安局根据国家及公安部相关法令构建了易制毒化学品 “市公安局———区公安局———派出所”三级无缝隙管理体系,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了严格的监督管理,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也由此建立了相应的的规章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2. 1 使用者对易制毒化学品可能的危害认识不够

因为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是实验教学和科研经常使用的化学试剂,人们对它的认识还停留在普通化学品的层面上,思想潜意识里放松了对这些特殊药品的警惕,导致使用者对易制毒化学品可能造成的危害认识不够,经常会发现各实验室中存有部分盐酸、硫酸、丙酮等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者也会在实验过程中随意拿取、摆放。同时因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内容太少,人们对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危害性认识不够,防范意识差。

2. 2 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过程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山东科技大学对易制毒化学品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学校负责对各二级单位易制毒化学化学品采购与使用的资质申请进行审查,审批; 二级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仓库保管员。专管员主要职责: 每学期由使用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种类、数量的申报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并网上申请购买备案; 核对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台账记录。保管员主要职责: 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制度管理,安全存放化学品。认真填写统一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台账,核查每次出、入库实际数量与台账相符。经院长审查同意后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备案,然后通过正规渠道联系有资质的供应商; 教学及科研实验室由其主管教师具体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过程管理。实际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受实验课程分布较广、实验内容各异、学生实验班级多、人数较多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给特殊化学品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容易将易制毒化学品与普通化学品管理相混淆,尤其是公安部已经明确为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如常用的盐酸、硫酸、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等试剂,对这些既是常用试剂又是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措施较为薄弱,没有专门的橱柜,每次实验后剩余药品没有专门的处理程序,使用过程管理出现明显的漏洞,不但有可能造成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入社会,同时也会造成环境的污染,甚至威胁人身安全。

3 我校对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管理实践

3. 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水平

如前所述,我校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重点应放在教学与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层面上。教学实验是实验教学的主体,高校化学品的使用者主要是任课教师、科研工作者和学生,他们是接触易制毒化学品机会最多的人员,不仅是监管的主要对象,也应成为管理者的主体。实现 “全民管理”,这就要求广大教师及学生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危害要有清醒的认识。为此,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报刊及展板等现有设施,广泛宣传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熟悉公安部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三种分类所包含的各种化学试剂; 通过图板、漫画上墙等形式曝光国内部分高校出现的利用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的案例,以起到警示作用; 利用学生集中活动时间,不定期举行禁毒宣传教育; 设置第二课堂,聘请公安局禁毒从业警员、高校教师、部分管理工作者作为主讲教师开设 “禁毒知识”讲座; 举办禁毒有奖知识竞赛等部分活动起到广泛宣传的目的。

通过宣传,广大师生已经对高校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及涵盖的具体药品名称有了全面的了解,对这些易制毒化学品一旦流入社会造成的危害有了清醒的认识,全院师生将抵制毒品的危害作为一种自觉的行动,积极献计献策,主动参与到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中来,既是使用者又是管理者,从源头上杜绝易制毒品非法流入社会,在学院内初步形成全民参与管理的良好局面。

3. 2 健全制度,严格控制流通环节

制度管理是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入社会,认识是前提、流通是根本、制度是保障。根据2005 年8 月26 日国务院第445 号公布的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结合山东科技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规范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从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各个环节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章办事,坚决杜绝人情管理。管理流程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图1 所示。

( 1) 采购

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实行分类专项管理。根据学院教学及科研实验的需求,各系实验室、科研团队首先向学院提出购买计划,系主任或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交学院由专人负责按易制毒化学品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汇总,填写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包括购买单位、法人、经办人、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和拟选择的经销单位、法人等信息) ,学院( 学校) 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分类、分级报公安局报批,办理购买备案证明。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向青岛市公安机关报批,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向青岛开发区公安机关报批。取得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从2009 年9 月份以来,我校按照易制毒监管单位即当地公安局的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入库、出库全部实现网络信息化,购、销、警三方同时共享交易信息,这不仅为购销双方单位交易带来极大的方便,更实现了当地公安局对购销、使用的全程监管。只有在公安机关审查通过并核发购买许可证或备案后购买合同方可生效。

( 2) 领取

采用谁申报谁领取的原则严格按有关程序领取,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所在系( 院) 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经专管员及仓库保管员双人审核无误,方可领用出库。领用人及相关人员填写 《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出库,使用台帐》并签字,内容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规格、数量、领用日期、领用人、保管员、专管员。易制毒化学品要随用随领,少领少存。

( 3) 使用

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部门,在领取后必须填写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帐,内容包括: 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规格、领用日期、领用量、领用人、每次使用日期、使用量、使用人、剩余量、结束日期、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等信息,建立信息库,以便随时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存放、使用情况。教学实验或科研项目结束时,将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交回仓库,重新登记入库。学院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使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7]。

各实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要有专柜保存、专人负责,杜绝易制毒化学品丢失情况出现,任何人不得将易制毒化学品带出实验室。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需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实验回收的易制毒化学品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予以销毁,防止流入社会或造成环境污染。

3. 3 强化责任心,实行责任倒查制

自2009 年以来,学院实行了责任倒查制。对在领取、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过程中出现丢失、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将严格按照申请流程对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进行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采取这一措施后,极大增强了实验人员与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基本能做到实验用量准确、存放地点安全、剩余药品管理到位,没有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全员管理成效显著。

4 结语

高校因教学、科研等原因的需要,化学品种类繁多,其中不乏具有严重危害性的化学制品。而对如此众多的化学制品的管理是一项难度较高,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不仅要求工作人员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而且更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强烈的责任心与安全意识,能够经受住各种利益的诱惑。为此学院主要从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入手,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从购、领、用等环节狠下功夫,利用网络信息化公开采购信息,接受全校师生和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健全院内各种规章制度,杜绝可能的各种管理漏洞,实践证明,措施可行,效果明显。

摘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种类较多,接触与使用人员范围广、层次多,给安全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结合我校化学品管理的要求,建立了采购方、供货方、公安机关三方共享网络资源信息,实现审批网络信息化管理机制。同时规范我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档案,对现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增减余数量、危险等级、领取人、保管人、存放地点、存放方式等信息建立信息库,实行责任到人,极大的增强了实验教师与学生的责任意识,教师与学生从单一的被管理对象变成监管的主动参与者,实现了全员参与管理的新模式。

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三

根据《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条例》的精神及公安部门的管理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准确填写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禁止将许可证或购买备案表证明转让、转借他人或单位使用。

三、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地应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设施。

四、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管理、账目清晰、准确、要建立专门的采购、使用登记台账,如实记录日常的使用状况,并将相关资料保存备查。

五、易制毒化学品只可用于污水处理,不得用于其他非法途径,违者将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经常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库存数量,确保无差错,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七、若采购、保管的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报案时应向公安机关提供详实的数据。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四

1.企业法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员、经办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 相关人员必须具有制毒化学品管理的相关知识,无毒品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应适时组织学习易制毒相关知识,并做好记载。

2.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仓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一律要凭 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明或备案证明,合法生产、经营、购买和运输、仓储易制毒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要如实记录日常生产、经营、使用、运输 和仓储情况,建立管理台账,确认专人负责,台账应当保存两年备查。

3.有库存的企业,要建立专门的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仓库,专人保 管,进出仓库必须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仓库应有醒目的标志牌,并要有安全的防盗设施。如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发案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5.每年3月31 日前应向县(区)公安机关如实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库存情况,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单位应在月底前将本月的销售情况报公安机关备案。

6.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禁止违反规定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5.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 篇五

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内危险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2 本制度所述危险化学品包括本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职责与分工

3.1生产技术考核管理部(安环部):组织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3.3仓库:负责易危险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管理。

3.4各车间:负责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后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应向公安部门报备申请,取得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能采购。4.2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4.2.1 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4.2.2 运输路途中,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2.3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4.3.1 管理危险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3.2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双把锁),并设有专人管理。

4.3.3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4.3.4 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4.3.5 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易制毒化学品应双人领用。

4.3.6 危险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立即根据领料单据登入台帐进行核销,做到账与实物相符。易制毒化学品应建立双本台账并由双人分别入账。4.4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4.1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用规程。

4.4.2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3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双人使用)

4.4.4 剩余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复核。

4.4.5 不再使用时,必须将剩余危险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

4.5.1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5.2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附则

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1 篇六

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储存、使用管理。范围

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采购部、质检部、仓库。管理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浙江省禁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1 申购

4.1.1申购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

4.1.2购销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4.1.3要求供货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备案证明。

4.1.4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储存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2 储存

4.2.1易制毒化学品单独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

4.2.2保管人员应了解各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和有关安全知识。4.2.3存放室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

4.2.4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按各自的化学特性分类存放,不得随意混放或乱放,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

4.2.5存放室应保持通风,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化学品定期检查,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4.2.6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化学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检查,核对库存量,保证账物相符。

4.2.7对时间过长、失去标签无法辨认的化学品要集中妥善处理,不得在化验室长时间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或任意掩埋。

4.2.8若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出现问题,应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4.2.9单位主管领导要定期督查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使用情况。4.2.10节假日安排值班时,应把易制毒化学品存放室列为重点防范区。4.2.11保管人员对化学药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4.2.12化学药品应有专门的记录本,详细记录化学药品入库、出库情况,其中包括:毒品名称、入库时间、数量以及领用单位、领用时间、数量和领用人,发放人等项目。4.2.13所有入库的化学品,应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每批化学品在入库时均要求符合质量技术条件,并包装完整时,才准入库。

4.2.14化学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该工具不得兼作他用。库内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4.2.15未使用完的化学品退回库房,保管人员应如实登记。4.2.16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3 使用

4.3.1领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由保管人员亲笔在危险药品的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后交责任领导签字批准,由熟悉化学品业务知识的化验员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当而发生意外。4.3.2领用人对化学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熟悉。化验员在使用化学品时,应详细按指导操作。

4.3.3化学品使用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化验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4.3.4化验室不准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易制毒化学品库。

4.3.5只有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化验员准领取,不准其他任何部门领取使用。4.3.6化验使用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领取工作。领取时须领用部门领导批准。

4.3.7领取时,必须两人共同前往,一人保管铁门钥匙,另一人保管化学品柜钥匙,相互督促。4.3.8使用药品时,最好戴上胶皮手套,以防药品洒出或沾到身上,开启药品封口时,应先盖上湿布,用水浸湿后,再开的瓶塞,以防溅出。

4.3.9熟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熟悉易制毒化学品的MSDS安全数据表。

7.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公司是经营过程中使用到丙酮等属于非药品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等属于非药品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具有指具有腐蚀、易制毒等特性,并在贮运和使用过程潜伏着极大事故隐患的化学物品。为了加强丙酮、硫酸等有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本公司对硫酸、甲苯等有毒化学品在使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保护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企业的不断发展,特制定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望员工认真实施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贮存。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东营恒利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措施有: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东营恒利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4、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a、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b、、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5、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6、贮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应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器具。

三、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贮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2、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 数量; b. 包装; 东营恒利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c. 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进入易制毒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易制毒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四、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东营恒利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3、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由企业有关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8.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报告 篇八

2016年度,我们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实验室用的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进行有效规范的管理,做到进出有登记、使用有备案、储存无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管理。下面就我们16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做一汇报:

1、制度规范化:我们依据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以下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1)《安全作业管理程序》,见附件1;

(2)《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见附件2.2、采购:我们设置了固定的试剂管理员,当使用人员提出采购申请时,由试剂管理员报中心主任批准并到高新区公安局进行备案采购。

公司领用单见附件3。

高新区公安局办理的购买证书,见附件4.3、验收:当化学品到中心后,试剂管理员及时检查化学品标签、包装瓶、包装箱是否完整,数量是否正确,验收合格后入库。

4、储存和保管:药品室安装有排风换气装置,保持通风干燥。药品柜中分类贮存,摆放整齐,易制毒化学品专柜均全部上锁,钥匙由试剂管理员管理,每天下班前药品储藏室必须锁门,试剂管理员对化学性质不够稳定的危险品每月检查一次,性质稳定的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药品室放置泡沫灭火器和砂土,以备发生火灾时灭火。

5、领用发放: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使用者领料,试剂管理员发料,入出数量必须相符合。使用人员准确详细地记录使用目的并填写使用台账,同时试剂管理员要签字确认。未使用完的化学品及时归还库房。

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发放记录见附件5.安全无小事,17年我们将继续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在中心的各个环节中的安全,排查工作中的各种隐患,安全防范于未然。

9.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篇九

文件

xxx [2014] 22号

关于成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7号《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盐酸流入非法渠道,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 xxx 副组长: xxx xxx

成员: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由 xxx兼任专管员、xxx任采购员。

Xxx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抄送:

10.易制毒化学品车间主任管理责任书 篇十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自觉遵守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努力提高自律意识,达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企业和员工的财产及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车间的车间主任是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做好各个使用环节中的复核、签字和记录。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遵守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3、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4、持证上岗,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经常检查内部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和使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科室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二、责任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三、考评办法:

1、考核内容:按易制毒化学品责任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制定考核表格。考核表格内容应包括在易制毒化学品的办证、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等过程中,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态度,取得哪些工作业绩,有无差错,有无违规操作等。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再集中考评,考评时写出总结报告,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由考评小组按考评表的内容进行逐一对照考评。

2、奖惩标准:对工作认真、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考评优秀者,每季度及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通报表扬。对工作马虎,违反工作职责者,处予一定的罚款(奖励或罚款的金额由单位自行确定)。一年内有三次违反职责内容的除罚款外,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对于严重违反《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3、此考核奖惩制度由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字后生效,存档备查。

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车间主任):

11.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篇十一

易制毒化学品是国家规定管制的,容易用于制造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料和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详细规定了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目录。由于易制毒化学品的双重性质,它既是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必须的重要物质,同时也是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剂,需要严格加强管理,在储存上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

1.储存场地要求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储存于特殊药品库,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储存场地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要求,并设置明显标志,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特殊药品库与危险品仓库。2.储存原则

分类存放: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分类存放;易制毒化学物品必须根据其不同特性专库专储,尤其是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物品,应按腐蚀性、易燃性等分类存放;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易制毒化学危险品,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3.出入库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及时卸货,轻手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1双人验收;验收人员应校对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标志、生产厂家等资料,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

易制毒化学品按生产指令限额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特殊药品库与危险品仓库。4.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检查的方法,分为逐日检查、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三种,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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