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2024-10-03

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精选8篇)

1.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篇一

双发„2011‟

中共双柏县委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年3月27日)

近年来,通过开展团结干事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一气二心三力”、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整体功能明显增强,领导干部精神状态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化、思想不够解放、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班子团结意识不强;学风不浓、玩风盛行、工作作风不实;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任务仍

—1— 显得十分迫切。为切实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县委研究,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增强党性修养为关键点,以治庸治懒治散为切入点,以强化监督管理为着力点,着力强化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着力改进作风、提高能力、解决问题、健全机制,努力建设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政治坚定、思想解放、作风务实、执政为民的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营造真抓实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本着“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原则,从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入手,着力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纪律、端正作风,把广大干部的心思、精力和智慧凝聚到推动全县科学发展上来,达到思想作风有新提高、学习风气有新变化、领导作风有新转变、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廉政意识有新增强的目标。

(一)思想作风有新提高。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的发展思路上来,坚持解放思想、—2— 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二)学习风气有新变化。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学习当做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良好习惯来对待,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学以修身,学以养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形成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热爱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作风有新转变。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树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工作作风有新改进。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求真务实,注重解决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廉政意识有新增强。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廉政、清正廉洁的领导集体,努力使领导干部成为责任意识强化、尽职尽责、严守纪律、令行禁止的模范。

三、方法步骤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范围是: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是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主要围绕宣传发动、学习教育、剖析问题、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十五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从2011年4月开始,到2012年4月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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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这一阶段是“作风建设年”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基础和关键,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制定实施方案(20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县委的要求,深刻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审核同意后,于2011年4月15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施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可行。

2.召开动员会议(201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各级领导班子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11年4月30日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会议,并邀请县级联系或分管领导、联系本单位的县纪委派出纪工委领导、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领导到会作指导。动员会上,党组织书记要亲自作动员讲话,要做到“五个讲清楚”,即讲清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讲清楚本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清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目标、讲清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方法步骤、讲清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措施。

(二)学习教育阶段(2011年5月1日—2011年10月31日)。围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目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基础,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1.组织学习讨论(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

—4— 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党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等文章,学习州委副书记李兴顺同志在双柏县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及县委张书记在全县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特别要重点学习《双柏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学习读本》。同时,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讨论会、学习心得交流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讨论,进一步深化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

2.开展专项教育活动(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开展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项教育活动,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重点要开展好“四个一”活动。一是上好一堂主题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为单位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上一堂党课。二是开展一次学先进活动。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深入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学先进、当先进、赶先进的局面。三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由县纪委牵头,组织编写近年来我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案例,并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惨痛教训。组织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

—5— 部到楚雄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四是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在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学习活动的基础上,全体参学对象要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一篇“作风建设年”活动心得体会文章。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心得体会文章要经单位党组织书记把关,并报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审核同意后,于2011年10月25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剖析问题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突出找准问题这个重点,主要抓好六项工作。

1.开展一次民意调查(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10日)。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内容,开展一次民意调查,进一步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19日)。针对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搞好六项整治,一是以公务外出、公务招待、公务用车等为重点,对机关公务活动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对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干部职工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三是对妨碍发展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四是对党员干部私驾公车、聚众赌博、酗酒闹事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五是对领导干部插手项目招投标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六是对乱告状、乱编造、乱议论、乱猜测、乱

—6— 传播等歪风邪气进行专项整治。科级以上领导班子要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11年11月19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开展上下级组织谈话活动(2011年11月20日至2011年11月30日)。结合创先争优领导点评活动,在坚持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发展对象谈话、党组织与党员群众谈话制度的同时,针对下级党员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上级党组织书记约谈下级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约谈领导干部工作。

4.深入分析查找问题(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9日)。根据民意调查结果、专项整治活动和约谈活动,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等措施,围绕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作风建设的要求,查找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四查”,即查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查党员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查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落实的能力、查领导干部遵守民主集中制情况。在查找问题的过程中,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入户恳谈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干部群众的意见,切实找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11年12月10日至2011年12月20日)。各级领导班子要以作风建设为主题,于12月20日前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群众反映强烈

—7— 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联系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6.撰写剖析材料(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领导班子要统一撰写作风建设分析检查报告,报告要充分反映班子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提出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党政主要领导要全程主持报告的起草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召开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形成作风建设剖析材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剖析材料要经单位党组织书记把关,报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审核同意后,于12月31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2年1 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征求意见、查找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情况,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主要抓好五项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各级领导班子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为抓好整改落实提供依据。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8— 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项目、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经单位党组织书记把关,报县“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审核同意后,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建立完善长效机制(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切实管用的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整套务实、管用、长效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

3.办一批好事实事(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2011年3月份,集中解决一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公开承诺办理1至2件实事,重点解决干部作风、工作方式以及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承诺事项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

4.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5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在2012年4月上旬,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群众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单位和个人,要重新进行“补 —9— 课”,按照规定的环节和步骤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搞好总结表彰(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30日)。“作风建设年”活动基本结束时,各级领导班子要对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进行认真总结,于2012年4月25日前报县纪委和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县委将根据各级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成立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双柏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班子负总责,“一把手”是“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负直接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措施具体、任务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查,有序推进。县委将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作风建设年”活动指导组,加强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敷衍塞责、走形式的,要通报

—10— 批评;对完不成阶段任务的,要责令推倒重来,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明察暗访,务求实效。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期间,县委将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公安等部门抽调双柏县“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组,采取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党政纪条规进行从严处理。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工作的重点,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特点和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简报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五)注重统筹,抓好结合。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机制贯穿始终,把专项教育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主题词:党建工作

作风建设年

实施意见

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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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篇二

据了解《意见》中提到, 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制定省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规划和工程图集, 指导各市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等建设, 到2017年底, 迁安市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任务, 达到国家试点要求。推进唐山湾生态城、正定新区、北戴河新区、黄骅新城、涿州生态宜居示范基地和承德北部新区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

河北省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建立与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此外, 《意见》提出取消90m2以下住房占比达70%以上的强制要求, 认真落实河北省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体系。《意见》还涉及加快建立房地产统计监测平台, 做好市场动态监测分析, 切实加强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 指导各市、县政府制定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等方面的内容。

3.作风建设实施意见 篇三

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

探索设立农村幼儿师资特设岗位,严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进幼儿园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现在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在职教师要在2018年底依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期满仍未取得任教资格的,予以清退。其他学段教师转岗到幼儿园工作,应在上岗前接受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幼儿园教师按照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标准配备。

将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每年举办园长和骨干教师市级培训,鼓励幼儿园教师进行高学历进修,依托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加大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力度。

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10年的教师原则上都要进行交流

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制度。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在城镇学校跟班学习1年后应到农村学校任教3~5年以上。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聘任中级教师职务,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聘任高级教师职务。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10年的教师原则上都要进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左右。

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支教活动,每年组织 “名师送教下乡”等系列活动,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引领辐射作用。健全和完善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长期稳定的校际对口支援制度。

岗位职数优先向农村教师倾斜

在全市实行职称评聘地方政策试点,对部分具备资格但受岗位数量限制未能聘用的优秀教师,由同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保证其工资待遇。适当提高农村学校(含教学点)中、高级教师岗位的结构比例和农村教师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的比例。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职数在优先向农村教师倾斜的基础上可以互补余缺,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统筹使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已聘人员教学业务的定期量化考核,对于无法胜任所聘职务的人员可以不受聘期限制进行调整,予以解聘。

按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

依法确保教师培训经费的落实,市(县、区)财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教职工年度标准工资(不含绩效工资)总额1.5%的标准统筹安排培训经费。中小学校按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民办学校举办者也要按不低于本校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不断提升教师学历水平。所有学历不达标、距离法定退休时间超过10年的在职教师必须参加学历提高进修。各县(市、区)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提高教师学历规划并认真实施。

4.乡镇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 篇四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巩固作风建设年成果,确保作风建设年取得实效为目的,针对当前教育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把落实整改措施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构建干部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有利于长期抓,持续发展,达到活动重实效,成果管长远的目标。

二、长效机制内容

(一)党建责任长效机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干部素质。

2、党建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具体落实,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3、党建工作目标:切实巩固和发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形成“干部长期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保垒作用和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干部理论学习长效机制

1、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举行一次中心组学习,学习内容为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党委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对自己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进行深入细致地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干部的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业务知识。

4、干部自学时,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年的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0字。同时,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每年写学习心得不少于4篇,每篇字数不少于500字。党委成员每月至少看一本好书,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字,学习心得不少于500字。

5、干部之间将不定期地对自学情况进行交叉检查,镇领导将不定期地抽查机关干部的自学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个人考核依据。

(三)干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

l、认真贯彻行上级党委精神,按照要求开展干部结对帮扶工程,切实为帮扶对象办好事实事。

2、干部要定期找群众谈心,认真调查了解实际情况,从技术,精神,物质、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确保他们尽快脱贫、早日致富。

3、干部每月向党委汇报一次联系群众的情况。

(四)党内民主参与长效机制

1、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规定,坚持和健全集体领导制度,自觉维护集体权威和团结统一。

2、领导班子成员要挂照各自的分工和职权范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书记的监督。检查、指导,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从而成为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4、民主生活会内容:一是总结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二是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维护班

子团结情况,三是认真检查在工作生活和各项事务活动中是否坚持勤政廉洁,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五)干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发展干部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培养干部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六)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干部素质。

2、加强对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和传统作风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和文化、科学,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教育。

3、对干部教育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先受教育;分类分层次教育的原则。正面教育为主;教育者先受教育;分类分层次教育的原则。

4、干部教育形式和方法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民主评议干部;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形象化教育; 民主讨论式教育;党内对话等方式方法开展教育。

5、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八荣八耻、党的十*大理论学习等活动,每年组织一次义务劳动。

(七)建立公开监督长效机制

1、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到活动的实际效果,切实履行和兑现各项服务“承诺”,真正做到“群众满意”。

2、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和各站、所、中心具体落实。

3、镇党委、政府重大事项、活动,整改措施、方案等事项必须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政务重大事项,如:生产发展、水利建设等在实施前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干部谈心制度

1、党委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及“三满意”测评等活动,每年组织干部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2、围绕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3、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

4、干部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干部、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

5、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5.效能建设实施意见1 篇五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加大文明机关建设力度,树立财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公共形象,实现“创一流工作业绩,建人民满意机关”工作目标,根据全县机关作风与效能建工作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做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理念,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重点,以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出发点,认真落实自治区、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活动会议精神,动员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围绕机关效能建设,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拟定措施,积极整改,振奋精神,争先创优,全面提升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争做“有建树、有情义、有魅力、有诚信、有品位”的“五有”财政干部,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开展效能建设活动,必须围绕县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围绕我县经济发展“三个突破口” 1

及四大战略“的目标,围绕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局办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严重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达到如下目标:一是机关管理明显改善,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机关作风明显转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具体工作中得到体现;三是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四是依法行政有效实现;五是廉政建设各项举措得到落实。

三、工作任务

我局这次效能建设活动以服务质量优、办事效率高、诚信意识强、机关形象好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效能建设活动,重点查找本系统五个方面的问题,积极整改,切实落实“五条禁令”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五条禁令”就是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严禁态度刁蛮、严禁以权谋私;“四大纪律”就是执行严格的政治工作纪律、组织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规范局、办工作人员的行为,达到上述工作目标。

(一)查思想认识问题。主要包括政治业务学习是否按要求参加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态度是否端正,是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是否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团队合作思想,自觉维护全局的团结、稳定和外部形象;是否积极配合相关股室工作,形成合力,有无各自为营、相互扯皮拆台推诿等现象。

(二)查工作效率问题。主要包括精神是否振奋、有无精神萎靡、自由散漫现象;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有无作风拖拉、故意设障、拖延不办现象。

(三)查工作纪律问题。主要包括是否严格执行财政、编制工作纪律,对重大财政工作是否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是否遵守作息时间,有无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岗聊天玩游戏、炒股和乱发议论等现象。

(四)查服务质量问题。主要包括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是否增强,有无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无言语粗暴、态度冷漠、敷衍推诿等现象。

(五)查廉政建设问题。主要包括是否按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有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等现象;是否执行收费政策,有无乱收费、重复收费或收费不开票现象;重大财政工作决议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否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采取上下联动、群众参与、自查自纠、重点监察的方法进行。2011年为“机关效能建设年”,时间

从3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共10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1日—5月30日)

召开局、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员会,传达县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成立领导机构。

2、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确定效能建设内容,制订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

3、局、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针对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自查报告。

4、通过各种途径征集服务对象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认真地进行整改。

(三)总结验收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实施阶段完成后,及时对本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材料,接受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评议和验收。

柯坪县财政局

6.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 篇六

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办和《厦门市卫生局“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厦卫直党„2012‟5号)的工作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拟定在学校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成效,提升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建立起覆盖全校“道德讲堂”网络,传播道德故事,推动高尚道德理念入脑入心,外化于行,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支撑。

二、工作任务

1、宣讲内容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为主线,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教书育人的行业新风尚,重点普及“自强、厚德、崇俭、尚义、守信、明礼、报国、尽孝”等道德规范。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教育理念。

2、主要形式

道德讲堂以“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主要形式,开展行业道德讲堂,要求全体教职工以倡导诚信服务、规范言行、文明礼义、高效教学等为主要内容,在全校范围内建立教学与教育相结合的建设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活动,提升全校师生综合素质,自觉提升教学效率和服务水平。

3、主要流程

唱一首歌。作为道德讲堂开讲的第一步骤,组织全体人员同唱一首道德歌曲,根据上级要求,目前曲目暂定《学习雷锋好榜样》,之后再推出新歌。

看一个短片。围绕主题,组织群众组观看一个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短片。

读一段经典。组织全体人员诵读一段中华经典语录、时代理论格言。

讲一个故事。宣讲员讲一个道德故事,主要宣讲历史上以及身边涌现的以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优秀品德的事迹。

做一番评议。参与者评议身边好人故事,讲述心中感受,品悟道德力量,升华自身境界。

送一份吉祥。向群众赠“道德讲堂”小礼物,如道德宣传图书、扇子、书签等。

4.统一标识

所有各类道德讲堂使用统一的背景(市文明办已统一设置)。

三、工作要求

1、讲堂建设范围。2012年7月20日前,由党委工作部负责在校内设立道德讲堂。

2、组建宣讲队伍。宣讲时要挂牌上岗,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宣讲人员讲:组织培训专门的宣讲员队伍,充分利用各类宣讲素材,到在广大教职工中间进行巡回宣讲。

先进模范讲: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先进典型作为宣讲员,现身说法,传递道德。

身边人员讲:组织优秀教职工,吸引广大干部职工讲自己、讲他人、讲身边的道德故事,使干部职工成为“道德讲堂”的主人。

3、活动形式多样化。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设计多样化宣讲形式,使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

我听:以培训报告、巡回讲演等形式,听凡人道德故事,悟模范优秀品质。

我看:以演绎展示、学习发现等形式,把典型的事迹和品质形象化、具体化,使之更加可亲可敬可信可学。

我讲:以自我推荐、自我宣讲等形式,讲群众自己和身 边的道德故事,展示道德智慧,传播道德力量。

我议:以辩论讨论、总结点评等形式,评议身边好人故事,挖掘精神实质,不断升华自身道德境界。

我选:以群众评选、菜单式宣讲等形式,由群众评选先进人物;群众选择每一次宣讲的人物、主题和时间等。

我行:以实践转化、提升素质为目标,引导群众在认知、接受先进人物的优秀品质后,群起效仿,转化行为。

4、活动时间经常化。各道德讲堂要定期不定期经常性开展活动,每两月至少安排一次,每次都要有明确的主题;对每次开展的活动情况以文字报道、现场图片、视频资料等形式进行整理归档。各系(部)、处(室)开展的宣讲活动,还可设计“海报”等广为告之,吸引群众参与。

四、保障措施

1、建立系统化的领导责任体系。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王巧萍为组长的道德讲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督促、检查“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部署、职能部门抓落实的组织架构。

2、建立科学化的考核激励办法。定期以实地旁听、群众问卷、查看台帐等方式,组织对学校“道德讲堂”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将“道德讲堂”建设情况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纳入年终考核。每年组织对“优秀道德讲堂”、“优秀宣讲员”评选表彰。

3、建立经常化的宣传推广机制。要通过各主要新闻媒体开

辟的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各系(部)、处(室)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情况,大力宣传各级各类道德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营造“讲道德,做好人”的浓厚氛围。各系(部)、处(室)要及时发现收集在建设过程中涌现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大力推广。每年举办一到两次“道德讲堂”建设的交流研讨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各类“道德讲堂”的实践者,总结交流学校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实践经验,为下一步建设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4、建立规范化的阵地建设模式。在“道德讲堂”的建设标准上,要做到“六个一”:形成一套规范有序、运作便捷的管理机制,编印一批主题鲜明、故事真切的读物讲义,建立一支认真负责、素质过硬的宣讲队伍,选树一批来自群众、事迹感人的先进人物,营造一种神圣清正、融洽热烈的环境氛围,打造一批特点突出、成效明显的示范讲堂。在布局安排上,按照“就近就便、类型齐全、覆盖合理、有序推进”的原则,各系(部)、处(室)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按照“六个一”的标准,合理推进。

7.关于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见 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建光网、提速度、促普及、扩应用、降资费、惠民生”为总体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和科技创新, 创造政策环境, 发挥部省联动优势和市场机制, 强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 促进产业链合作, 推动我国宽带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 促进宽带应用的普及和推广, 更好地发挥宽带在支撑国家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 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加强整体规划、政策扶持与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和网站等互联网企业在网络建设扩容和网站升级优化方面的主导作用和社会责任;政府加大对民生公益、中西部地区、农村及贫困地区、弱势群体、小型微型企业的宽带投入支持。

(二) 提升发达地区宽带发展水平与缩小地区差距并重。进一步提高城市及东部等发达地区的宽带接入速率, 深化行业应用, 引领全国宽带发展;加强农村及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宽带普及率, 促进宽带应用, 缩小城乡、东中西部、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宽带发展差距。

(三) 加强从用户到信息源各环节的统筹规划与协调发展, 消除网络发展瓶颈。推动网站升级与优化, 提高网站整体性能。加快宽带接入网络、城域网、骨干网的建设与扩容, 重视流量优化, 提高网络互联互通能力。加强科普宣传, 提升用户网络使用水平。

(四) 宽带应用引领宽带网络发展。充分发挥宽带业务应用对宽带网络普及与提速的拉动与促进作用, 加强宽带特色应用与行业应用的创新与示范, 提高宽带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依靠市场需求驱动宽带网络与应用发展, 通过市场竞争促进宽带发展水平的提高。

(五) 宽带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协调。加强宽带建设与安全保障配套, 在大力促进宽带网络发展的同时, 同步提高宽带网络的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构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形成安全可信的用户上网环境, 保障宽带网络健康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12年的主要目标是:增强宽带接入能力, 新增光纤到户 (FTTH) 覆盖家庭超过3500万户;总体提升我国固定宽带用户的接入速率, 使用4M及以上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超过50%, 降低单位带宽价格;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新增固定宽带接入互联网家庭超过2000万户;扩大公共热点区域无线局域网覆盖规模;宽带应用进一步推广和普及。

四、工作任务

(一) 加速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发展, 推动光纤到楼入户。以光纤尽量靠近用户为原则, 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部署, 全面提升宽带接入能力, 同步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 提高骨干网间互联互通水平, 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改善网络服务质量。推进政府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园区、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等单位和场所的光纤宽带接入。

(二) 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 推动农村宽带入乡进村。重点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宽带接入网络建设, 改善贫困地区学校的宽带网络接入条件。加强涉农信息平台、扶贫信息平台建设, 开发直接与农村、农民、农业发展、扶贫开发紧密契合的宽带信息服务。

(三) 改善公益机构与低收入群体的宽带接入条件, 推动宽带成果的普遍惠及。积极创造有利于公益机构、低收入群体宽带接入的建设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 大力推动中小学、图书馆、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等公益机构, 以及盲聋哑残障等特殊教育机构的宽带网络接入能力, 鼓励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社区宽带服务中心。

(四) 加快互联网网站的升级与优化, 提高互联网信息源的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提速工程, 采取优化网站设计、部署内容分发网络、增加网站接入带宽、改善互联网数据中心 (IDC) 网络与服务条件等措施, 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 加强宽带应用创新与示范, 提高宽带应用水平。积极探索建立跨行业宽带应用创新和普及的工作机制, 在生产、安全、金融、社会服务、农业、医疗、教育、扶贫等领域开展行业特色宽带业务, 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业务发展, 认真做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 大力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建立宽带应用创新示范基地。

(六) 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提高宽带接入和应用水平。支持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改善企业网络环境, 提高企业应用宽带网络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 加快国家产业化基地及相关平台的宽带网络升级与提速。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宽带网络优化, 改善其宽带网络接入能力, 利用宽带网络与应用来推动传统工业的转型与升级, 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

(八) 加强宽带设备系统的技术标准研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完善产业链。着力加大自主创新力度,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制定宽带普及提速急需的宽带技术、设备、服务、质量等标准;支持节能高效、高性价比的宽带网络设备与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 不断提高设备与系统的性能;研发与推广适用于中小企业、学校、社区和家庭的高性能及具有融合功能的宽带接入产品, 尤其要重视、支持研发与推广适用于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宽带接入产品。

五、保障措施

(一)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密切配合协作, 建立交流和通报制度。对提速、优化、普及、应用、安全保障等成果显著的地方、部门、企业, 应给予表扬。

(二) 各地通信管理局要会同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 共同强化和督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信企业等落实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与原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各地积极探索通信配套设施验收与住房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 保证用户对电信业务使用的自由选择权和工程质量。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强服务质量监管, 规范出租出售价格。

(三) 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积极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协调合作, 尽快发布和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用楼预先布放光缆等规范, 制定完善与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相关的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各地通信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 创造有利于光纤入户的改造环境, 参照有关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已建小区的“光进铜退”改造工作, 着力解决光纤入户问题。加强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 推动共建共享, 促进理性竞争。

(四)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要会同当地通信管理局, 结合当地实际, 研究制定推动当地民生公益机构、老少边穷地区、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中小企业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的支持和引导政策, 积极创造光纤宽带网络发展的建设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 减免光缆敷设赔补费用, 做好宽带普及推广工作。

(五) 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积极组织各地基础电信企业承担民生公益机构、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国家产业化基地等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任务, 开展光纤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网络光纤化提速改造。

(六) 各地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及时按要求向国家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宽带发展的规划、指标、数据和情况, 客观反映全国宽带网络发展水平。国家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将逐步建立宽带网络发展常态化监测机制和长期、透明、权威的信息发布渠道。

(七) 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网络互联互通管理, 提高宽带网络运行服务质量。健全宽带网络体系结构, 夯实网络高效运行的基础;完善宽带网络运行质量监测机制, 加强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和监测监管工作;落实网间带宽扩容长效机制, 做好网间带宽扩容工作。

(八) 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和管理, 指导督促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 完善企业网络信息安全制度, 健全机构和人员配置, 同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能力, 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8.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篇八

一、准确把握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瞄准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坚持精准支持与整体带动结合,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协调,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统筹,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根基,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

(二)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规划,找准金融支持的切入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各地发展改革、扶贫、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为精准支持脱贫攻坚奠定基础。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包括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劳动技能、资产构成、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金融需求等内容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

(三)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各金融机构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草原旅游、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健全和完善扶贫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支持带动贫困人口致富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订单、仓单质押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稳妥推进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产权融资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大特色产业信贷投入。

(四)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就业就学金融服务需求,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支持。积极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农户联保等多种增信措施,缓解贫困人口信贷融资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问题。针对贫困户种养殖业的资金需求特点,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有针对性改进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就业。扎实开展助学贷款业务,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金困难。

(五)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需求,支持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筹措信贷资金,按照保本或微利的原则发放低成本、长期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贷款贴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强信贷管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接。同时,严格贷款用途,确保贷款支持对象精准、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并定期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报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发放等情况。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合作性金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安置区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参与后续产业发展的支持。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辖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监测统计和考核评估,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放贷款。

(六)精准对接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夯实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区域信贷政策,在信贷资源配置、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信贷管理权限设置等方面,对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给予倾斜。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可依法依规发放过桥贷款,有效撬动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

三、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

(七)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提升贫困地区基本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政策扶持,巩固助农取款服务在贫困地区乡村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便利农民足不出村办理取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支持贫困地区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促进服务点资源高效利用。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市场,填补其基础金融服务空白。在农民工输出省份,支持拓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金融机构范围。

(八)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联动。探索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的共享和对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驻村第一书记”、致富带头人、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贫困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探索建立针对贫困户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电子信用档案。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与创建,鼓励发放无抵押免担保的扶贫贴息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

(九)重视金融知识普及,强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制售使用假币等非法金融活动,保障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渠道,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优化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公平、公开共享现代金融服务的环境。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在贫困地区深入实施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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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

(十)完善内部机构设置,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加快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完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防范信贷风险。“扶贫金融事业部”业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对扶贫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十一)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完善商业性金融综合服务。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稳定和优化县域基层网点设置,保持贫困地区现有网点基本稳定并力争有所增加。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批发贷款等方式向贫困县(市、区)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中国农业银行要继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强化县级事业部经营能力。鼓励和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要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强化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各金融机构要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资金调度、授信审批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有效支持。鼓励实行总、分行直贷、单列信贷计划等多种方式,针对贫困地区实际需求,改进贷款营销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二)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市场定位,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要依托网点多,覆盖广的优势,继续发挥好农村金融服务主力的作用。在稳定县域法人地位、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服务职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在贫困地区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开展面向“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支持在贫困地区稳妥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十三)加强融资辅导和培育,拓宽贫困地区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鼓励和引导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业务覆盖面。加强对贫困地区企业的上市辅导培育和孵化力度,根据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帮助更多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融资。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来源。支持期货交易所研究上市具有中西部贫困地区特色的期货产品,引导中西部贫困地区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区域集优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十四)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贫困地区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扩大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改进和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健全针对贫困农户的保险保障体系,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险业务,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问题。

(十五)引入新兴金融业态支持精准扶贫,多渠道提供金融服务。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精准扶贫。

五、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十六)设立扶贫再贷款,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设立扶贫再贷款,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切实降低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利率水平。合理确定扶贫再贷款使用期限,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提供较长期资金来源。使用扶贫再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建立台账,加强精准管理,确保信贷投放在数量、用途、利率等方面符合扶贫再贷款管理要求。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贫困地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改进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入。

(十七)加强金融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引导金融资源倾斜配置。有效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引导作用。继续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健全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贫困地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等管理机制,增强政策精准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以及带动贫困人口就业的各类扶贫经济组织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各级政府建立扶贫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设立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提供精准扶贫融资担保。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支持力度,鼓励采取定向承销等方式参与债务置换,稳步化解贫困地区政府债务风险。各地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银监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指导,推动地方债承销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十八)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优化银行机构考核指标。推行和落实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贫困地区不良贷款容忍度。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效率。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贫困地区符合政策规定的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适用相对较低的风险权重。

六、持续完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银行、银监、证监、保监、发展改革、扶贫、财政、金融机构等参与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切实发挥人民银行各级行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组织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区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的作用,提升片区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水平。

(二十)完善精准统计,强化监测机制。人民银行总行及时出台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统计监测制度,从片区、县(市、区)、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各层次,完善涵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效果、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利率和基础金融服务信息的监测体系,及时动态跟踪监测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金融机构要按政策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二十一)开展专项评估,强化政策导向。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地、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考核。丰富评估结果运用方式,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将对金融机构评估结果纳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框架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新设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等的重要依据,增强脱贫攻坚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十二)加强总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服务政策宣传,增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政策的了解,增强其运用金融工具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营造有利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本刊编辑部根据财政部网站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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