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功能模块探讨论文(通用3篇)
1.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功能模块探讨论文 篇一
3.1 数据采集与建库
从数据采集的范围来看,此次登记的不动产涵盖了全国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众多国土资源类型,而不仅仅是狭义上的房地产信息登记,且信息分散在多部门。而具体到数据采集的内容又涉及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属性,以及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社会经济属性。
在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条件及其他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各级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并实现日常的更新、管理、维护、监测等操作,以及支持社会公共查询服务。
3.2 空间特征的自动提取和空间数据的自动采集
为保证数据更新与共享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数据采集通常是利用遥感数据,基于多特征(光谱特征、形状特征、干扰特征、区域地学特征等)自动提取空间信息,同时辅以GPS测量等实地测量手段,确保空间位置的准确性。
3.3 二维数据向三维数据的过渡
近年来,地理信息可视化表达和管理逐渐从二维模型过渡到三维模型。由于涉及诸多权利问题、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和土地立体利用的需要,传统的二维数据已不能满足。“作为三维系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①能够对各种空间对象进行有效空间操作;②实现复杂地学对象管理和处理;③能够对由各种空间对象表达形式表示的地学复杂对象进行有效的空间存取”。
3.4 时空一体化“一张图”的数据分析与可视化表达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可利用全国、各省、各地市数据通过拼接整合实现空间上的“一张图”显示,同时可以对不同时间的历史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可视化表达等操作。
3.5 云端数据和资源的管理与整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核心是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云端管理将实现对数据与资源的采集、处理、交换、共享和使用,具体功能则包括业务的分析与优化、数据流分析、各类功能模型和数据模型等,最终建立完整的支持不动产相关信息的图形管理、登记、交易、查询、分析、统计、预警预报及信息发布系统。
2.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功能模块探讨论文 篇二
一、信息平台统一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信息平台统一不可或缺。只有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登记信息才能实现实时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不仅有利于发挥不动产登记物权公示作用,保障不动产交易秩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登记机构减少登记信息错误,提高登记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提升登记服务效率;同时,还有利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清晰、快捷地监管各级登记机构。
二、推进信息平台统一工作的难点
1.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的法律较多,除《物权法》外,还涉及到《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渔业法》等,这些法律关于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管辖、登记内容、登记程序等方面的规定都不尽相同,甚至存在一些盲区或争议,《条例》虽然最大限度地兼顾上述法律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差异性,但对某些存在争议的内容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具体登记工作中,工作人员遇到复杂的问题,在《条例》中找不到合适的依据,为避免出现工作失误乃至行政败诉,往往趋于保守的理解执行相关规定,这样容易降低服务效率,引起服务对象不满。
2.各地基础参差不齐
截至目前,全国仍有部分地区尚未建好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有的地方虽然新建了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但没有完成对历史登记数据的清理、录入和关联工作,只有新登记的房屋信息可以准确查询,以往的房屋登记信息存在房屋坐落不完整、无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残缺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有登记档案遗失、登记数据无法采集等历史遗留问题。若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的数据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其提供的查询结果便缺乏认可度和公信力。
3.业务系统较为庞杂
《条例》以《物权法》中规定的登记类型为依据,概括规定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八种登记类型。这八种登记类型对于不同的不动产而言其复杂程度各不相同,尤以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最为复杂。八种登记类型各自的复杂程度也不相同,其中,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查封登记还存在许多复杂的情况,业界仍存在不小的争论。再者,目前不动产登记处于区域分割、部门条块分割的状况,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由不同的主管部门负责登记,部门之间业务系统并没有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使用规则,各个部门甚至各个地方所建立的不动产信息均局限于该部门、该地区使用,各部门的信息平台就像孤岛一样矗立在信息海洋中,没有形成联动的网络。
4.相关部门协作不力
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已经建立。目前,各省份也建立了相应的联席会议机制,绝大多数省份成立了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但到了市、县两级,除了几个试点的城市,大多地区都在观望等待。具体到某一地区,相关部门多以自身利益为重、相互推诿扯皮,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有限,部门之间协调不畅。在机构整合到位之前,市县级信息平台统一工作几乎无从谈起。
三、加快推进信息平台统一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完善法规,坚持依法登记
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亟需大规模重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尽早出台《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一些有争议的地方作出明确的规定。让登记工作人员“有法可依”,知道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可为”与“可不为”的界线。对一些疑难复杂的问题,要明确具体操作方法,不让登记工作人员畏畏缩缩、消极作为,从而影响服务形象,损害群众利益。
2.正本清源,提升数据质量
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准确、全面、及时,是信息平台发挥功效的根本,统一信息平台,关键在完善相关数据。各地须花一段时间和一些人力、物力,对相关不动产登记的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该扫描的扫描,该补录的补录,该修正的修正。真正从源头上抓起,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的原始数据质量,确保信息平台生成的结果具有绝对的公信力和强大的服务功能。
3.高标定位,强化顶层设计
国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显然是重视了该项工作的顶层设计,若只是简单的整合现有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信息系统,各地方层面系统不统一的弊端就无法根除,很难建立“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的新平台,更难以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因此,新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一定要提高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广泛吸收先进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宁可多一点实践论证、慢一点建成使用,也要设法打造全国通用、科学合理、真正管用,且留足发展空间的新平台,让全国上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真的能够“一网打尽”。
4.政府主导,推动机构整合
信息平台统一,关键要有落实主体,只有不动产统一机构整合到位,信息平台统一工作才能找到落实主体。而目前,《条例》只是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由于不动产统一机构整合是新情况、新问题,各个省份都在互相观望,各个市县更无法拿定主意。要想破此局面,最好由省级政府结合本省情况提出主导意见,若省级政府由地级市自主确定整合方案,则地级市政府应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一锤定音,明确属地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整合方案。如此,相关部门才能快速行动起来,信息平台统一工作才能得到全面推进。
3.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功能模块探讨论文 篇三
为强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管理,严防失职渎职及违法违纪行为,经认真排查,针对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如下:
一、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系统权限配置不尽合理。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多且不完善,除登记系统按照业务岗位进行权限配置外,大多系统均存在公共账号,电脑上安装过系统的人均可以登录并访问系统,存在很大的权限配置漏洞。同时,个人账号密码设置过于简单,容易造成账号被挪用的情况。
二是访问日志功能不尽完善。由于系统不尽统一,存在系统建设承建公司多、建成时间先后不
一、功能设计未考虑等原因,一些系统的访问日志(尤其是查询记录)无法追溯,日志管理方面也存在或大或小的漏洞。
三是人员保密意识不强。新进人员较多,虽安排过多次廉政、保密等方面培训,也形成许多相关规章制度,但是制度落实方面、个人保密管理、资料的合理使用方面存在漏洞,存在工作人员可随意拍照截取登记资料的可能。
四是制度执行不严。虽已出台相关信息安全制度,明确严控 外部端口,但实际中所有电脑等设备均未关闭或禁止USB、光驱等外部输出端口,在数据批量外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五是个别岗位信息泄露隐患较大。有些岗位(如批量受理岗、首次登记审核岗、查(解)封岗、特定档案查询岗等)因工作原因需要更大的系统访问权限,接触的信息会更多,如不加强人员管理会存在很大的信息泄露安全隐患。同时因掌握住房信息,受人之托查询相关信息可能性大,各个具有查询权限的工作岗位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泄密风险。
二、对策措施
对以上排查发现的漏洞和问题,中心以“人防”和“物防”为核心,强化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人员安全保密警示教育和风险防控。以“人”为核心,通过处室学习、个人谈心、通报警示材料等途径不断加强保密和安全意识,加强对业务人员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的要求;与全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加大对下属的人文关怀,防微杜渐,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同时,对一些可能与房产公司、中介公司和企业有密切联系的岗位以及工作性质单一枯燥、长期积累负面压力的岗位进行合理轮岗,内外兼顾降低职责风险。
二是加强系统功能完善和权限管理。完善登记平台中各类系统功能,加强权限的统一、合理配置,对因工作需要需访问系统 的正式在岗人员实行“一人一账号”,如有人员离岗立即进行销号处理;对所有有系统账号的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严格区分查询访问、修改等权限,整改并适时取消公共账号相关权限,实施“一岗一权”严格管理,如发生人员岗位调动,及时调整调整相关权限;对于一些需临时访问系统的协作单位、拆迁办、组织部等特殊需要人员,实行“专人、专房、专机、专簿”管理,依照申请并经审批开通临时账号和权限,设置一定的失效期,并加强查询记录的登记管理。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对已安装可访问登记、档案数据的每台电脑进行登记,固定专人使用,并在使用期限内永久性关闭USB、光驱等外输端口,防止电子数据外泄;并加强打印管理,防止具有敏感信息的纸质件外泄。另外,对一些系统进行升级更新,加强访问痕迹管理和日志记载,由专人负责定期检阅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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