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审判经验交流

2024-07-03

法院行政审判经验交流(通用6篇)

1.法院行政审判经验交流 篇一

文章标题: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纪实

过去五年,对___省___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来说,有太多的精彩值得感动,有太多的瞬间值得珍藏,也有太多的事件值得振奋……

过去五年不平凡,因为他们经历了风雨,也收获了辉煌!

五年间,___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135件,审结7094件,结案率达99.5;受理行政执行案件16764件,执结16731件,执结案达99.6,结案率和执行率双突破99;收结案件数比过去翻两翻,居全国省会法院之首。

如果将___市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一一列出,那将是一张长长的单子,行政审判的每一项工作,都沿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前进,都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转变观念,摆上重要位置

在人民法院所有审判工作中,行政审判工作与民主政治和法治的联系最为紧密。行政审判工作搞的好不好,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直接影响法治国家实现的程度。可以说,行政审判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张晴雨表,直接反映人们的法治意识,直接体现依法行政的水平,直接衡量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

___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开始于1986年9月,发展至今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在最初的若干年,审判人员不足,力量薄弱,老百姓对民告官疑虑观望,行政机关也有抵触情绪,甚至拒绝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办案阻力重重,使起初几年的办案数量一直徘徊在三五十件左右,一度成为制约行政审判工作发展的瓶颈。

___法院认真分析了原因:有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客观上,一是当时国家的行政法规体系不够健全,无法覆盖和规范各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二是从历史上看,我国长期实行司政合一的社会制度,不少人习惯把法院视为政府的下属部门,现在要由法院来审查和裁判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作为被告方的行政机关往往不理解,甚至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向法院施压;在主观上,法院内部存在重刑事和民事、轻行政案件的倾向,院领导和审判人员也顾虑重重,一怕得罪上级党政领导,招来批评和麻烦,二怕行政机关不理解,指责法院拆台、不给面子,三怕与败诉机关日后工作不好配合,影响法院自身工作和利益。因而,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把关过严,一些案子即使审了,也不敢大胆依法判决。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___中院党组认为,要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首先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国家法治化的进程,依法行政显得越来越重要,而规范行政行为又离不开行政审判。只有把行政审判放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行政审判才大有可为。正是充分认识了行政审判是促进依法行政、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是保护公民权利、树立国家法治形象的重要途径,是服务大局、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院形象、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手段,才有了超凡的胆略,清除干扰,大胆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五年来,特别是开展纪念行政诉讼法实施十周年活动以来,___两级法院的领导对行政审判工作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多数法院都对行政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对从事行政审判人员的配备上,在保证行政庭人员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又调配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行政庭,使两级法院行政庭都能组成一至两个合议庭,中院能组成四个合议庭。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各法院还创造性的提出“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即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院长、行政庭长、审判长“三位一体”抓案件质量。这种做法务实不务虚,具体可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市中原区法院、上街区法院对社会影响大、矛盾突出易激化的集团案件,由院长、主管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大庭,并通过法庭传真适时进行法制宣传,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扩大影响,提升法院形象

行政审判要打开局面,就必须要硬起手腕树立自身的司法权威。1998年,省直某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在明知理亏的情况下,动员上上下下的关系向法院说情,施加压力,十多名原告对人民法院能否摆平此事,持怀疑态度。中院行政庭在院党组的支持下,顶住压力,依法判决被告败诉。原告奔走相告,他们对媒体说,“民告官不是做样子,在这里动真格的了”。此案在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五年中,___法院的行政审判,始终硬起手腕。对于不出庭、不应诉的行政机关,坚决判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坚决依法办事,抵制说情,使行政审判的路子越走越宽。一位老行政审判人员说,行政审判今天的局面就是当初板着面孔争出来的。如今,由于树立了自身的司法权威,树立了人民行政审判的公正廉洁形象,才营造出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由于行政诉讼起步晚,加之受官官相护思想的影响,在三大诉讼中,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一直很少,导致行政审判工作在某种程度上裹足不

前。为摆脱这种局面,___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对行政诉讼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专访、开设报刊专栏,并利用下乡村、赶庙会、节假日,以身边发生的具体案例,以案讲法、答疑解难,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的意义和目的,增强公众的法制观念和对行政诉讼的信心,提高人们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主动性。有的基层法院还通过当地政府信访部门,多

渠道拓宽案源,对政府无法解决的问题,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通过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的共同努力,该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于该院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到位,案件数也逐年呈上升的趋势。

为使行政审判进一步打开局面,___两级法院借助于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对行政审判要做到报纸上有字,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对于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与电视台联合庭审直播,特别做好对民告官的典型案例,尤其是老百姓胜诉的案例的宣传工作。在广造声势的同时,就行政审判工作向社会公开十项承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许多老百姓是拿着报纸刊登的承诺到法院起诉,使行政诉讼案件自1998年以来连年大幅提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既有监督其依法行政的职能,也有维护其作出的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因此,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十分重要。几年来,___中院每年都要对全市的行政机关走访一遍,听取意见建议,就案释法,消除隔阂。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该“得罪”的地方就要“得罪”,该维护的地方就要维护。对于行政机关的非诉执行案件,只要是合法的,就坚决予以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而树立人民法院不偏不倚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使行政机关由刚开始的抵触变为应诉,由败诉后不理解法院,变为心服口服、自找原因,做到输赢皆持平常心。几年来,行政机关主动请行政庭法官为他们讲课,每年都在三十人次左右,行政机关出台重大行政行为之前,都邀请行政庭的法官参加论证,听取意见和建议。由此,也使___市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变得十分宽松和谐。2000年,全国二十多个省会城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会议在___召开,与会代表对___市有这么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倍加称赞。

深化改革,确保审判质量

自行政审判工作开展以来,___中院对其审判实践中的探索从未间断过,他们始终把探索适合行政审判特点的审判方式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几年来,他们以《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为依据,以促进公正与效率为目标,以公开审判为重心,以庭审改革为重点,突出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强调被告的举证责任,强调当庭结案率等,将有关行政审判的改革与探索不断引向纵深。

在审判方式上,1998年该院已经开始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实践,并且在此后的两年时间内相继出台了一整套的行政审判方式改革举措。一是实行排期开庭,提高行政审判的效率;二是实行证据交换制度,改变过去在证据提交过程中的混乱局面;三是强化庭审功能,减少书面审理。他们率先在全省行政审判中搞法庭传真,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五年来,我们共制作法庭传真近二十期,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强化合议庭职责,杜绝审判脱节和一言堂现象;五是改革司法文书的制作,使之更加简明、流畅,说理性更强,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

在办案思想上,由过去的强调公平公正的办案思想,转变为追求公正与效率的更加科学的办案理念。在办案中,更加注重“公正与效率”二者之间有机的统一,在办案思想方面取得了质的飞跃。同时改变过去条条框框的束缚,敢于大胆受理新型案件,对于可受理可不受理的,要受理,对拿不准的案件,边摸索边审理,鼓励办理新特案件,从而调动办案法官不断探索、勇于进取的积极性,不断拓宽审判领域。

在办案体制上,由松散体制下的办案组转变为责权利分明的审判长负责制,其审判职能和合议庭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审判体制的理顺和加强,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由于落实了责任追究,促使办案人员和合议庭成员,更加注重审判的公正性,改变过去层层分权,层层不担责任的裁判模式,使“公正与效率”得到进一步增强。

在办案的监督和管理上,由过去的粗放型管理转变为更加规范、更加完善的管理,更加注重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更加注重人民法院服务的职能,更加注重案件的审限和庭审程序。为此,___中院专门制定了一整套的行政审判工作的规章和举措,用以指导和规范自身和基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工作。

几年来,由于对行政审判方式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探索,使___中院的行政审判走在了全省的前列,积累了丰富经验,受到了诸多表彰,成为各省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试点,改革成果得到推广。行政审判一审的开庭率达到百分之百,二审开庭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结案率、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达到百分之百,一、二审诉讼案件结案率达到百分九十九以上,已经杜绝了超审限案件,涌现出了许多公正廉洁、忘我工作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没有出现冤假错案,从而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树立了形象,赢得了好评,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

提高素质,改善执法环境

实践证明,提高内部执法水平和改善外部执法环境是相辅相成的,并且提高内部执法水平是前提和基础。近年来,特别是为适应中国加入WTO的迫切要求,___法院把培养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的行政审判法官队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中不失时机的加强对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业务素质的培训。

对两级法院行政法官加强对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和学习,积极参加全国行政法官培训班、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组织的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WTO与中国司法审查培训班。五年来,该市法院对全国性的培训、研讨会积极派员参加,对省法院组织的培训班,每次都要求两级法院全体行政审判人员参加。

面队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的现状,为迅速使新增人员适应审判工作的要求,该市两级法院对实践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及新出台的法律规范,及时邀请专家讲课,以会代训,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类型案件,积极邀请行政法方面的专家、学者共同研讨,以达成共识,指导审判。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还通过业务考试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员学习的自觉性,使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提高了行政诉讼的公信力。

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是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使长期以来政府说了算的观念受到冲击,但这种长期形成的观念根深蒂固,成为阻碍行政审判工作开展的绊脚石。行政诉讼法实施至今,努力改善行政执法环境,一直是___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为此采取了多种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审判工作中,该院对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力求裁判文书说理充分,对涉及政府部门的案件,及时与他们沟通,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指出问题所在,以案讲法,避免矛盾冲突。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执行案件,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和不规范的行为。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执法之初,就行政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给予指导,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近年来该院行政审判的外部执法环境大大改善,政府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也大大提高。政府部门除积极应诉外,还主动邀请两级法院行政庭讲课,探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政府干预行政审判的现象基本杜绝。

行政审判由于起步晚,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加之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政府为此也相应出台了很多政策性的规定,因此,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诸如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政策性规定明显不当等问题。为及时解决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更好的指导审判工作,五年来,___法院把调研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上,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和省法院行政庭的同志参加,以及时理清思路,指导审判活动。另外,还把不同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通报大家,鼓励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有所侧重,进行调研。五年来,先后有多人次的调研文章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并有多人多次的调研文章获省法院优秀论文奖。

讲究方法,注重办案效果

代表人民意志的宪法把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赋予人民法院,这表明了人民的信任,也是人民法院的光荣。___法院正确履行这一重要权力,为保护人民权利而努力工作。

2002年6月28日下午,荥阳市农民任志强在荥阳市刘河镇刘河街卖菜时,因摊位问题与王三文发生争吵,引起王三文的不满。王三文对任志强进行殴打,任志强在抵挡时,致使王三文面部受伤。后任志强被在场群众拉回。王三文即向荥阳市刘河镇派出所报案,刘河镇派出所接报案后对王三文和任志强进行了讯问。2002年7月10日荥阳市公安局对王三文的伤情作出刑事技术鉴定,王三文的损伤程度符合轻微伤。后荥阳市公局以任志强于2002年6月28日在刘河街殴打王三文并致王轻微伤为由,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决定对任志强治安罚款100元。任志强不服,起诉到法院,___中院依法终审判决,撤销了荥阳市公安局的处罚裁决。

虽只是处罚数额仅为100元的小案件,原告方是一个住在山区的农民,交通非常不便,办案人员没有因为案件小就不负责任、敷衍了事,而是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先后两次到处于深山山区的案发地核实证据,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因山区交通不便且雨天道路泥泞,汽车无法通行,办案人员就冒雨步行,经过深入调查核实,终于弄清了案件的真实情况,撤销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还原告一个清白。

对社会影响面大、干群关系紧张的大要案或者集团诉讼案件,___法院坚持将法律宣传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并注重采取适当的结案方式,尽量缓解“官民”矛盾冲突。不管在哪个诉讼阶段,只要被告能主动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接受且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的就依法裁定准予撤诉。

2000年9月,受害人张关义骑一辆自行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时,被从后面急驶而来的一辆汽车撞翻并轧断右腿。事故发生后群众打“110”报警,几分钟后民警赶到事故现场,看到有一中年男子躺在地上,一条右腿被轧断,现场无肇事车辆。民警即向“110”报警台反馈信息,并通知“120”急救车前来急救。医院“120”急救车赶到事故现场,将伤者张关义拉走抢救。由于没有收集到有何时何地的破案线索,一直未能找到肇事车辆及肇事者。2001年10月23日,交警部门通知___市人民保险公司给受害人张关义预付了抢救治疗费用。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人家属兰改芝。后兰改芝以民警不保护事故现场、立案后不办案为由向___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的行政不作为属违法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兰改芝是外地人,家庭条件比较差,丈夫又因车祸身亡,只剩自己和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儿,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家庭陷入危机。在此打击之下,兰改芝的情绪非常激动。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使群众对国家机关产生负面印象,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审理本案的法官在充分调查了解案情,并翻阅了大量法律法规和理论书籍,作了详尽细致的调研工作后,认定本案属于新类型案件,兰改芝的损失应当得到补偿。主审法官对涉案双方作了大量的说明解释与说服劝导工作,使双方就由被告补偿原告损失达成共识,之后又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调补偿数额,最终达成协议,由交警部门补偿兰7万元,兰对此表示满意,主动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这一案件最终得到圆满的解决。

严肃执法,为依法行政撑腰

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合法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为确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得到正确及时的执行,___法院十分注意把好审查关。一是审查是否超过申请执行期限,二是审查法律文书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三是审查法律文书中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是否准确,四是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凡是不符执行条件的,不予立案或退回材料由申请人作出更正或补充。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法院果断采取划拨、查封、拆除、拍卖、罚款等各种强制手段,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五年来,___法院共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6764件,执结16731件,执结率达96,有力的支持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

今年1月,___市消防支队对28家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处罚,对银基商贸城、小商品城等18家严重火灾隐患单位予以停业整顿,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后,由于案件重大,又近春节,中院行政审判人员全力以赴,经过认真的合法性审查,1月8日召开了声势浩大的消防处罚执行文书集中送达会议,全市十多家省市媒体到会采访报道,被执行单位全部到会签收了执行文书。会后,该院投入了紧张的执行工作。由于这些单位集中在大型商场以及娱乐洗浴中心,关停难度大,如银基一期工程和小商品城等,涉及商户以及关停面积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一方面要保证案件得以执行,另一方面,又要考虑社会稳定以及执行后的社会效果等,对于一些难点案件,在掌握情况、拿出方案的情况下,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求得支持。审判执行人员不怕吃苦、连续作战,在执行中不分白天黑夜,奔波于执行现场,向被执行人晓以利害,讲明法律,耐心引导,最终在年三十上午,将最后几个难啃的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关停。

为规范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___法院及时制订了工作规则,为了使非诉执行工作的开展逐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该院在统一非诉执行案件标准的基础上,举办非诉执行知识培训班,及非诉执行知识讲座,培训非诉执行审判人员170人次,大大提高了非诉执行审判队伍的执法水平。为确保两级法院非诉执行工作的协调一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听取案件汇报就案指导;深入基层法院座谈或参与个别案件的执行就地指导;通过评查案件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使错误及时得到纠正,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得到总结推广。

为讲究执行效果,促进社会稳定,___法院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克服单纯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执行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邙山区金洼村部分农民,因种种借口多年拒交公粮,区、镇党委、政府多次做工作无效,既影响到全镇的公粮征收工作,又影响到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镇政府分别对金遂山等四十八户作出处理决定。农户既不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交粮义务。镇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四十八户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使其中三十二户自觉履行了义务。其他十几户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执结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教育了人民群众,为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开展非诉执行工作,为迎接全国卫生检查,___市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如“还市民一个清净的水缸”、“拆墙透绿”、“治理污染”等,为配合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该院行政庭对非法占用城市绿地、乱搭乱建、污染西流湖水源、食品卫生、伪劣假冒产品等一批影响城市创建的案件,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拆除违法建筑四万多平方米,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白鸽股份有限公司是五十年代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现有职工一万多人,由于资金缺乏,该厂欠职工统筹金400余万元。劳动局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依法受理后一方面尽量稳定职工的情绪,消除不稳定隐患;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讲清不交纳统筹金的后果,同时考虑到企业的生产和发展的现状及一次性交纳400万元确实有困难情况,在法院主持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订出协议,由被申请人分期分批交纳。使白鸽集团按期交纳了统筹金,维护了企业的发展而且也维护了职工的利益,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工作除了要注重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以外,突出准、狠、快、稳,是___中院多年来做好非诉执行工作的重要经验。“准”,就是要把事搞准。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对需要执行的案件,必须搞准,不能有半点的含糊;所谓“狠”,就是强调执行要有力度。没有法定的不可执行的情节,原则上都要执行。法院不是慈善机构,执法者不能法外施恩,执行利达啤酒城经理胥昌群卫生罚款案、拆除燕庄村村民王石头违法建筑案,就是在高强度法律威慑下予以执行的;“快”,就是执行要讲求效率,不能久拖不执,久执不结。实践中他们发现,部分案件由于执行迟缓导致被执行人逃匿、被执行人单位停业或者转让,使案件的执行陷入困境。因此在准的基础上,他们突出一个“快”字。如闫垌村五户农民占压道路红线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桐柏南路的拓宽工程,规划局对其处罚后,五户农民拒不拆除。法院从收到规划局申请到拆除五户违法建筑,仅三天时间,受到市领导的好评。拆除310国道违法建筑,影响东风渠泄洪案,他们都是在拿准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执结的。“稳”,就是积极慎重稳妥,讲究执行艺术,讲究执行方法,不激化矛盾,不感情用事,讲究执法有据、有理、有利、有节。几年来该市两级法院每年执行案件近六千起,没有因执行不当,引起不良社会后果。

不寻常的五年,使___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经历了一个发展、壮大、提高的过程。他们不断降低行政诉讼的受案门坎,不断提高自身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不断扩大行政诉讼的规模和影响,使新类型的案件得以及时审结,审结葛锐状告质量技术监督局“放心店”牌匾案、司机状告交警红灯打手机处罚案、司机状告执法局贴单以及拖车案、臧莹安状告卫生部门医师职业证书案等几乎涉及所有的行政管理领域,这是行政诉讼深入人心,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的标志。

五年来,该市法院依法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1968件,占总数的32.8,原告自动撤诉的703件,占总数的10,从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维护了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同时,也依法撤消了一批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了一大批城市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涉及面广、矛盾尖锐的社会难点、热点案件,如中院受理的荥阳75名退休职工诉省劳动厅不作为案、管城110户拆迁居民诉管城区房管局违法收费案、登封少林景区273户拆迁居民诉登封市政府拆迁安置协议案等,通过努力,使这些案件在法制轨道内予以化解,防止了矛盾激化,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4年4月4日,将迎来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十五周年。踏着春天的节拍,___法院已规划了行政审判新的蓝图,开始了新的征程!

《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纪实》来源于,欢迎阅读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纪实。

2.法院行政审判经验交流 篇二

关键词:审判委员会,改革,人民法院,弊端

一、审判委员会制度的由来及法律依据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 (独有) 的司法制度, 其确立有着特定的历史、文化、司法等背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的《裁判部暂行组织及裁判条例》规定了职能类似于审判委员会的组织即裁判委员会, 该裁判委员会就是审判委员会的前身。1948年颁布的《东北解放区人民法庭条例》规定了审判委员会, 从此正式在立法上使用了“审判委员会”的名称, 195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及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均规定了审判委员会制度, 并扩大了审判委员会的职能, 至此, 审判委员会制度初步形成, 并在各级法院中得到确立。

1955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成立, 随后, 全国各级法院相继组建了审判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均对审判委员会制度做了相应的规定。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 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 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 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2009年出台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为:完善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和程序, 规范审判委员会的职责和管理工作。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制度。2010年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审判委员会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规定。

二、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审判委员会成员构成

审判委员会成员一般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有审判职称的其他法院领导、民庭庭长、刑庭庭长、执行局长、有审判职称的其他部分庭室负责人。这些审判委员会成员在任时间一般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时起, 到其本人离职时止, 即几乎所有成员都是现任行政职务的领导。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中要求审判委员会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非领导职务的资深法官, 但现实中这种现象较为罕见。

(二) 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现状

1.《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

结审判经验, 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即审判委员会的任务为三点: (1) 总结审判经验; (2) 讨论重大的或疑难的案件; (3) 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但实践中, 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普遍现状是除了讨论案件外, 其他任务基本上没有完成过。

2.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并未明确规定, 实践中, 审判

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基本上都是承办人或合议庭认为不宜或不能由承办人或合议庭做出决定, 而由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更为合适且经院长同意的案件。

交由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 (1) 上级法院发还重审案件; (2) 检察机关抗诉案件; (3) 涉及群体性利益, 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4) 法律规定不明确, 合议庭有重大分歧不能形成多数人意见的案件; (5) 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案件; (6) 依照法律或证据规则规定审判可能引发不良社会效果的案件; (7) 其他案件。从实践中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案件来看, 大部分案件并不是《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重大疑难案件, 而是因其他原因致使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不能或不便做出判决的案件。

3. 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倾向。现阶段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提倡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即案件的处理既要符合法律规定, 又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鉴于目前人民法院的司法环境, 审判委员会在研究案件时, 考虑社会效果的倾向大于或至少不小于其法律效果。

4. 审判委员会及其委员的重任追究。由于审判委员会实行

的是集体决策, 少数意见服从多数意见, 并且人数较多, 每位委员只是发表自己的意见, 并不对案件承担重任。作为一个集体, 审判委员会本身更不可能也无法承担重任。

三、审判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审判委员会虽说有很多弊端, 但整体上还是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由于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少数服从多数, 有利于发挥每位委员的优势, 集思广益, 各抒己见, 从而形成经得起法律和社会检验的决议。另外, 由审判委员会对案件做出决定, 有利于顶住来自领导及其他机关或组织的压力, 做到依法办案。

四、审判委员会改革的建议

虽然审判委员会在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 审判委员会制度仍显现了相当多的弊端, 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一) 人员构成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现阶段, 各基层人民法院的普遍现象是审判委员会成员的行政化, 以行政职务作为成为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先决条件之一, 并且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也同其行政职务的任期基本一致。应打破这种传统, 以业务水平高低作为能否成为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最主要标准, 兼顾道德修养、政治素质等。设立专职委员制度, 增加专职委员的数量, 选拔熟悉某一方面业务、精通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审判员聘为专职委员, 进入审判委员会使审判委员会真正成为一个高水平的司法审判机制。

(二) 审判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应进一步明确

现阶段, 由于对审判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没有明确规定, 导致滥用 (限于审理案件) 审判委员会的现象时有发生, (当然, 相反情况也有发生, 也有个别法院甚至多年不开一次审委会) 故应通过明确规定进入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案件的性质等, 以限制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的数量, 扩大合议庭及审判员的审判权限, 进一步增强其责任感。虽然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颁布的《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范围进行了规定, 但对基层人民法院而言, 规定的还不是很明确, 应进一步明确案件范围, 并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由审判委员会研究等。

(三) 研究案件的方式需进一步改革

现阶段绝大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施行的是全面审理, 即既对案件进行事实审, 同时进行法律审。但由于审判委员会成员并不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 不直接接触当事人, 其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能依据承办人的汇报, 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故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审理应只进行法律审, 即只解决法律问题, 事实查明仍由合议庭进行。另外, 应设立合议庭全体成员参与汇报制度, 防止承办人对汇报内容的侧重、夸张或弱化、隐瞒。对重大案件审判委员会可以列席开庭的全过程, 深入全面了解案情。

(四) 加强对审判经验的总结, 完善审判管理

必须强调审判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加强审判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审判业务的指导, 而不应过多的处理案件, 把审判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进行变革。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 非常需要对全院的审判工作经验进行总结, 对审判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 统一审判思路、统一审判标准、统一审判模式、统一文书制作, 一方面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另一方面使法院的裁判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再一方面提高了法官的办案水平。

(五) 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部分程序问题

1. 回避问题, 在案件决定由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决定时, 应

当告知各方当事人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并告知其申请回避的权利, 作好笔录, 由当事人决定是否申请其中部分委员回避。

2. 当事人陈述权问题, 部分案件经当事人申请, 合议庭或审

3.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述职报告 篇三

200*年四月,我从经济审判庭调到行政审判庭,继续担任市判委员会委员,庭长职务,主持行政审判庭工作。几年来、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的法院主题,以巩固案件数量和提高案件质量为中心,以提高审判效

率为重点、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加强自己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圆满有效的成果。

几年来,为了自己热爱的审判岗位,不断提高两个素质,首先提高政治素质,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文章,深入学习宋鱼水的典型事迹,树立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氏的信念,其次是提高业务素质,如饥似渴地学习行政审判业务,几十遍地学习《中华一人氏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一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一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因自己是审委会委员,除本庭业务学习外,还加强其他业务的学习,如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一积极参加市中院组织的行政许可法、证据规则等专家学者的授课,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成为我院的业务骨干。

在工作中,坚持勤政务实、公正求效、正直坦率、廉沽奉公、遵.守制度、爱岗敬业、洛尽职守、服从领导。对上、对下、对当事人都和善相待,严格要求自己,带病坚持工作、从未因身体原因而影向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特点,化解“官民矛盾”,使行政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正起到‘、减压阀”和化解器的作用。我始终坚持做到通过监督行政行为来保障民权,实现人民群众在和谐社会中享有的充分的权利。通过支持依法行政做到政令畅通,提高司法能力,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来实现官民协调。例如在200*年受理的郑某某不服赤城县拆迁管理办公室房屋行政裁决一案,我不是一味地考虑法律效果,一判了之,更注重社会效果。通过多次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收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各级领导的好评。在我到任前的200*年,行政案件数为零,通过半年多的努力,200*年,实现了零的突破,收、结案八件。200*年收、结案十二件。今年有望超过十二件,实现了连年递增的势头。结案率均为百分之百,使行政庭的工作在全市排名从倒数提前到第五名。

在行政审判中,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大局,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思维,诉讼公开、裁判结果公开、裁判理由公开,提高透明度,从而达到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度。树立裁判中立理念,坚持居中裁判的立场,不受其它方面的影响、干扰,对当事人的指导坚持必要性和公正性,坚持程序、实体并重观念。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通过合法性审查,监督和指导行政机关严格遵守行政程序。加大诉讼保护力度,解决群众打行政官司难的问题。以前的作法是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过审查后,认为这些案一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只是口头告知不予受理,一些当事人经过解释,他们能够理解,但是有些人却把解释,认为是法院向着行政机关“官官相护”,不让他们起诉。这就造成一些当事人到处土访告状。这样一来,给政府工作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二来造成当‘事人“告状难”、“无处说理”的现象,对法院的形象也受到了影响。为彻底扭转这种局面,我狠抓了诉权保护,依法维权,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收案条件的案件,就坚决受理。这样不仅缓解了起诉人的情绪冲动,又确保了用法律维护起诉权的正确行使。通过诉讼使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达成共识。行政甲判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并以此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因此,我在办案过程中,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严格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对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一人的合法权益。如刘某某不服某行政机关的房屋抵押行政登记一案,依法判决撤消了行政机关的登记行为,纠正了违法,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也受到了法制教育。

我从200*年八月开始,大胆地进行行政审判方式的改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诉讼中,向当事人发放举证通知书及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告知书等。在诉讼中,召开庭前会议,进行证据交换,不仅我自己这样做,还带动全庭要求所有案件都必须这样做,使行政审判工作向前跨越了一大步,受到了当事人及各级领导的好评。

4.法院行政审判经验交流 篇四

6月18日,在风景优美的石家庄龙凤湖法官培训中心,一百多名全省行政审判工作者齐聚一堂。省法院甄树清、李彥生、李建军三位领导出席了开班典礼,省法院副院长甄树清发表了重要讲话,就行政审判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做了深入的剖析,对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提出了期望和要求,对今后如何更好地进行行政审判工作也提了几点建议和要求:

1、要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从全局、战略的高度认识这次学习活动,学习培训班是“大学习”活动的一部分,大家要积极参与学习活动,通过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2、立足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为省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为人民服务。在审判中注重民生类案件的审理,要做到胜败皆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人员和机构配置,达到最高院的要求。

行政庭庭长要进入本级法院审委会,行政人员不能随意变动,主要是为了保证行政工作的连续性和重要性。

4、加强调研工作的开展和对下指导工作,统一司法理念和司法尺度。

5、进一步规范案件的请示制度。请示仅限于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不能整个案件都要向上级请示怎么办。请示案件首先要经过本院审委会研究,要把本院审委会的倾向性意见向上请示,不能把若干个意见都向上级请示。同时要注意要有书面请示报告,并且遵循逐级请示程序。

6、认真执行大要案报告制度,把辖区内的大要案受理和审理情况及时上报。

7、严格审限制度。“迟到的公正也是不公正的”,所以要严格审限制度,规范延长审限的审批制度。

体会:通过认真听取领导的讲话,使我了解了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对于我这样刚刚接触行政审判工作不久的人来说,能更加透彻的了解自己今后将要从事的工作,从性质上和业务上都有了更深和更新的认识。同时根据现在的社会大背景,明白了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这对于我能更加认真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帮助非常的大。

二、省法院行政庭曹洪涛庭长传达最高法院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领会最高院姜副院长《现阶段行政审判的基本政策》精神。

(一)对当前形势的基本评价与分析。

现阶段的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和大背景:

1、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了行政审判工作的过渡性,打基础性等。

2、现今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基本情况。

3、以发展为第一要务。

4、我国面临十分复杂的国际环境。

基于以上的社会背景,行政审判工作与当前阶段性特点要想适应,不能犯方向性错误。同时,由于十七大会议提出了加快法制建设,向独立性社会性国家过渡,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用制度化方式解决官民矛盾,使行政审判工作面临很多的机遇。

(二)行政审判的基本政策:

1、要固本强基,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

(1)以高素质的队伍树立形象。

(2)以科学而理性的机制积累资源。

(3)以优质高效的司法产品树立权威。

(4)以开拓创新的精神谋求发展。

(5)以积极而富有成效的作为赢得地位。

2、改善内部司法环境。

在实际工作中要司法与环境“两手抓”,千方百计改善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工作中善于寻找和抓住“支撑点”。

3、注意司法自限和自我控制。

(1)在受案范围上自限。

(2)在审查范围上自限。

(3)在审查程度上自限。(指在审查中的合理性合法性,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

(4)在裁判方式上自限。

4、要着力实现审判活动的正当性。

(1)行权有据,与正当行使权利相统一。

(2)行事正义,与实质正义相统一。

包括三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处理好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关系。

(3)实际公正与形象公正相统一。

5、要努力实现审判效果的最大化。

(1)要把实现法律效果放在首位。

(2)要注意弥补法律规范的滞后性、局限性、制度上的不完善性。

(3)要注意统筹兼顾和价值平衡。

(4)力求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5)注意修复行政双方的关系。

传达最高院行政庭赵大光庭长《当前行政审判工作的具体问题》的指示。

一、行政案件再审操作问题。

二、几类特殊案件的受理和审理。

6月18日下午是省高院行政庭法官王天剑主讲的《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19日上午省法院行政庭法官魏立超主讲《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与适用》,下午是省法院行政庭李建军庭长主讲《行政审判的有关问题》。20日上午最高法院行政庭法官、博士王振宇主讲《行政裁量与司法审查》,下午由最高院行政庭李广宇庭长主讲《政府信息公开》。这些课程实用性很强,能直接有助于我们的日常工作,讲解非常的精彩,而且配上典型的案例更容易理解,我虽然接触这方面知识不太多,但是也都能理解,几天的时间,通过认真的做学习笔记,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理念和业务知识,同时也开阔了眼界,感到收获非常的大。

在培训中我注意多和其他的学员交流,大家都很热心,只要我有不太明白的地方提出,大家都耐心详细地给我解释,使我受益匪浅,对他们也非常的感激。

感触

5.法院提升审判质效经验亮点做法 篇五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法院闻令而动,全员出战,层层推进,聚力司法为民,聚焦质效提升,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力求实效。其中,少家庭*团队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在解决当事人难题中回应百姓新期待,在创新合作中着力提高审判质效。

一、聚焦沟通交流,做好庭前工作

良好的沟通交流可以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为案件调解打下良好的基础。该团队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细致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学会随卷记录。拿到卷宗后按照卷宗装订顺序整理材料,在卷宗附上记录卡片,随时记录双方的沟通意见及思想变化状况,便于案件的风险研判和后期查找资料,缩短案件阅卷时间。

善于学会倾听。对争议较大的案件当事人,电话沟通时要给当事人一定的倾诉时间,倾听中注意适当加入共情的语句,获以当事人信任,让当事人心理对案件有充分的心理预期,为庭审的调解打下基础,缩短案件庭审时间。

及时阐明意见。及时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法院的审理观点,初步预判双方的感情状况,有无调解可能,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及时通知双方到法庭签订调解笔录或撤诉笔录,缩短案件审理期限。

做好开庭提醒。在开庭前1至2天提醒当事人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带齐案件相关资料,让当事人感受到关心,再次确认当事人是否存在思想变化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案件审理思路,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二、聚焦司法为民,高效驾驭庭审

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庭审全过程,心中装着百姓。初判焦点,双管齐下。以审判程序为主线,将调解贯穿于审判的每个环节,充分利用送达期间、举证期限为当事人建议调解方案,节约调解时间。

核心庭审,高效驾驭。针对家事案件当事人在举证、辩论等环节易加入个人感情因素的反复陈述的特点,充分发挥法官的主导角色,组织引导当事人紧紧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辩论,提高庭审效率,节约庭审时间。

借力调解,力求人和。充分发挥我院多元解纷机制的优势,携手网格员入网进格化解矛盾,借助“三员”了解调查,联合妇联创新社会观护,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参与。

果断裁决,杜绝积案。在正常邮寄送达的基础上,尝试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高效送达;便民诉讼,线上调解,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节约司法资源。年初,*法官利用“远程视频”与被告单独连线,在立案后三日内成功调解了三起家事纠纷。这三场特殊的庭审均与以往略有不同,审判庭上只有原告在唱“独角戏”,却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感谢法官让自己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法院的速度。

三、聚焦质效指标,奋力走在前列

把握审判质效“准度”,提高家事案件调撤率。充分发挥和调动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参与诉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借助多元解纷机制平台,力促调解,提高家事案件调撤率。

压实日常办案“狠度”,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强化审判流程节点日常管理,强化审限变更案件严格审批管控,把牢“案件简转普关”,简案快审,做到快办案办好案。

提升精品办案“力度”,降低上诉案件发改率。繁案精审,强化日常理论学习,强化发改案件评查分析,强化熟练运用关联案件检索的技能和习惯,力争全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和裁判尺度统一。

6.法院行政审判经验交流 篇六

2009年以来,省法院行政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主管院长的具体指导下,以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在行政审判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指导、调查研究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全庭人员齐心协力、加班加点、努力工作,在审判人员减少4人、受理案件数量稳中有升的情况下,结案数量也与去年基本持平,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

1、以公开开庭和案件协调为主要抓手,以案结事了、维护稳定为目标,强化行政审判管理,超额完成了院里核定的岗位目标任务。

2009年度,围绕“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审理了一大批行政案件。省法院行政庭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86件,审结182件,结案率达到97.8%。其中,当事人为1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为16件,都得到了妥善处理,没有发生群体性申诉、上访事件。按照省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庭2009年办案指标为112件,截至目前全庭超额办案74件,超额完成66.1%,审判人员人均办案28件,其中办案数量最多为30件,最少的27件。

一年来,行政庭始终强调将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放在公开开庭和案件协调方面,实体处理的案件公开开庭率达到了百分之百。为规范行政审判的庭审程序,2009年年初,行政庭选择了两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开庭观摩,从中发现问题,并在庭务会上进行点评,要求严格按照本庭制定的《行政二审案件庭审规范》执行。此后,行政庭全体人员高度重视公开开庭工作,不仅将公开开庭当作行政诉讼的重要

程序环节,更将之作为展示人民法院公正现象的重要窗口。庭审调查更加严谨有序,法庭辩论主题明确、张弛有度,个案的平均开庭时间比以往增加了三分之一,使当事人更加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全庭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关键,在行政审判中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依法裁判和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倾向,审慎受理、审理每一起行政案件;二是坚持适用法律和执行政策相结合。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又充分尊重与法律精神相一致的政策措施,努力做到法制的原则性和政策的灵活性有机统一;三是坚持司法中立与能动司法相结合。在依法独立公正的审理好行政案件的同时,通过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积极为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协助行政机关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四是坚持巡回审判和协调和解相结合。改变以往“坐堂审案”的审理方式,将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作为坚持“四个结合”的重要手段。2009年度行政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探讨案件协调相关问题,针对个别同志担心案件协调影响按照审限如期结案、对一些难缠的当事人协调不耐烦等思想问题展开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一些案件,主办人协调不了,合议庭协调,合议庭协调不了,庭领导、院领导亲自协调。有几起案件,眼看协调走入困境,庭长亲自出面与被诉行政机关首长沟通后,取得了柳暗花明的效果。主动到行政争议发生地,到当事人住所地开展巡回审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负担,将协调和解工作贯彻于庭前、庭中、庭后及裁判文书送达前等案件审判的全过程。截至目前,协调结案27件,占审结二审行政案件数量的35.5%。与2008年相比,协调率增加了42.1﹪。许多案件都是审判人员深入实地,多方协调后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化解了纠纷。如戚勤不服积石山县政府强制拆迁上诉一案,合议庭在开庭后第二天即冒着大雨赴积石山县现场进行协调,通过艰苦努力的协调工作,最终使一起因强制拆迁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得以协调解决。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

盾,平息了纠纷,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事人戚勤对省法院的工作作风一再表示感谢,她返回北京之前,在律师的陪同下,专程来到省法院,不仅向法院送上一面“不辞辛劳真情感人、耐心细致司法为民”的锦旗,而且还向梁院长写了一封真挚的感谢信,表达了她和年迈的父母对省法院和省法院行政庭法官深深地谢意和敬意。此案的协调解决,消除了戚勤及其亲友与政府机关的对立情绪,防止了因拆迁不当造成的矛盾升级,从根源上化解了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为了有效杜绝一些法院有案不受、有诉不理的现象,我庭2009年度不断加大指定管辖和提级管辖的力度,对以县、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中、基层法院不宜审理的或不愿受理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指定管辖和通知应当受诉的法院依法处理,全年共指定异地管辖和通知依法处理共39件,有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诉权,避免了当事人“告状难”的问题,消除了当事人对地方保护主义和公正司法的疑虑。

2、围绕新时期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的要求,以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为纽带,不断加强与政府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促进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从司法审查的视角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是行政审判工作主动服务大局,发挥司法能动作用重要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院在总结以往开展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转发文件,对各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重要意义、内容和形式作出了具体安排。2009年11月向省委、省人大专题报送了《甘肃法院2000年-2008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的报告》,对近年来全省法院开展行政审判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分析、总结,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报告》上报最高法院后,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的表扬。与此同时,从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

稳定的角度出发,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对当被告和出庭应诉重要性的认识。今年6月,针对土地行政案件审理和土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规范土地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我院与省检察院、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甘国土发[2009]99号),进一步促进了土地执法标准的统一。2009年12月1日会同省政府共同召开了第二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相互通报第一次联席会议以来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交流、探讨了各级法院与政府及其行政部门开展联系制度、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了当前化解行政争议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并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审判联系制度、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优化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等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3、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重点调研课题,结合我省行政审判实践,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

2009年,我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调研分工,在马平副院长的指导下,组成专题调研组,对重点调研课题——“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度”赴市、州和部分区(县),采取召开座谈会、统计分析,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形成了一万五千余字的专题调研报告和修改建议稿,及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针对我省部分法院行政案件存在上诉率高、发回和改判率高、申诉率高、审判效率较低的“三高一低”现象,我们有针对性的对全省法院2008年以来行政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分析,由一名副庭长带队赴全省各地有针对性进行专题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题为《甘肃行政诉讼案件“三高一低”现象的成因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并专门发文要求各级法院要严格执行《行政审判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从提高队伍素质入手,通过案例指导、审级监督、案件评查、业务培训等措施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和指导,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三高一低”现象明显好转。今年1-10月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提出上诉的行政案件为286件,上诉率为41.2%,同比下降了5.3%;二审经审理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为40件,发回改判率为17.4%,同比下降了14.3%。

4、围绕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判行为,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程序和非诉行政案件的办理程序。为了规范各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程序,切实做到司法公开,增加司法的透明度,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行政一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规范》,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及宣判等五个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已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下发全省各级法院执行。这一司法规范性文件的施行,不仅为行政审判法官开庭审案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而且避免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为了进一步探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听证审查模式,规范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我们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甘肃省法院关于办理非诉行政案件程序的若干规定》,并在广泛征求行政机关、律师界和中、基层法院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即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此外,一年来,全庭审判人员在加班加点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还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调研信息,共计论文1篇,获最高法院主办的“土地权益司法保护”主题论坛征文三等奖;反映行政审判的信息、简报等10余篇,均被采用。编写《甘肃行政审判工作动态》3期计8万余字,及时上报、下发;编辑出版了《行政审判资料》和《甘肃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指南》两本书籍,弥补了全省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用书不足的问题。

5、围绕“司法廉洁”这个核心,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五个严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多年来,历任主管院长和行政庭庭长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行政审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并作为每周政治理论学习的固定内容。坚持不懈的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始终贯彻“两

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针,在不断提升行政庭干警业务素质的同时,将政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贯穿政治理论学习的始终。全庭审判人员能够始终如一的严格要求自己,把廉洁自律作为从事审判工作的第一要旨,多次拒礼拒贿,建庭二十年来无一例违反党风党纪的现象发生。今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五个严禁”的规定后,行政庭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讨论,将“五个严禁”作为“高压线”和“保护网”,力争在审判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干部起到表率带头作用。今年6月,省法院行政庭根据院党组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安排,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在全院率先出台了《省法院行政审判庭执行“五个严禁”加强审判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从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审判质效、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五个严禁”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首先在省院行政庭试行,待条件成熟后,将根据全省实际,制定规范行政审判行为,加强审判管理的指导意见,以推动我省行政审判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做法和体会

1、营造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的工作氛围是我们不断进步的法宝。行政审判庭历任领导非常注重班子的团结和全庭同志的团结,注重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这种良好的风气在历任庭室领导之间都得到了很好的传承。行政庭班子重视用人所长、用人所专,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善于发挥全庭同志的个人优势和工作特点,同时掌握工作量的总体平衡;关心全庭同志的成长和进步,引导和帮助同志们处理好工作和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矛盾。在庭室领导的率先垂范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行政庭已经成为一个团结的集体、战斗的集体,为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思维开放、工作创新才能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行政审判肩负两方面的责任,一要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官民和谐,二要通过依法审判监督和支持行政主体依法行政。但过去我们的工作重心往往集中在以分解办案方式追求个案公正公平处理方面,缺少通过一类典型案件的分析,从中归纳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

性的问题。近两年,行政审判庭注重对全省行政诉讼案件的整体把握,通过对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透过大量案件的现象,总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实质问题,并以与政府间的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的形式和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形式向行政机关反馈,促进了全省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获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我们体会,工作上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泉。

3、集思广益,利用集体的智慧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是完善工作方式的好方法。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善于发现矛盾、善于解决矛盾才能不断推进行政审判工作不断前进。为此,行政庭领导每月、每季度都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审判形势或行政管理分析会,在会上引导大家畅所欲言,集中讨论当前的突出问题,总结工作中好的作法,会后达成共识,便于统一执行。比如,个人工作计划安排上的前松后紧问题、协调案件中的畏难情绪等问题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加以解决,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1、案多人少的问题亟需解决。

省法院行政庭不但承担着本院二审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和对下级法院生效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复查工作,而且承担着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的任务。近年来,行政案件不但数量越来越多,而且案件日趋复杂,群体性案件增多,处理难度不断加大。为了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平息和化解矛盾纠纷,审判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这就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做协调工作,协调案件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在整个案件审理中所占的比重大幅上升。此外,面对社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成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有益尝试,最高法院在这方面的调研任务不断加大,要求省法院行政庭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也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以省院行政庭目前的人员状况,明显力不从心。由于审判任务和调研任务繁重,行政庭大多数同

志已经多年没有休过公休假,利用下班时间和周末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建议院党组考虑给我庭增加审判人员。

2、行政案件“三高一低”的问题仍然不容乐观。

今年以来,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我省行政案件“三高一低”的现象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改善,但上诉率和申诉率仍然居高不下,原因虽然比较复杂,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都有待提高。从调研情况反映,影响行政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原因,除了外部司法环境和行政审判制度涉及上的缺陷外,主要还是有的法院对行政审判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力量配备薄弱,部分基层法院还存在“一人庭”、“两人庭”的现象;有的法院不考虑行政审判的特殊性,岗位调整、交流频繁,致使许多审判人员业务生疏、经验不足;有的法院以行政案件数量少为由,给行政庭下达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办案指标,致使审判人员将有限的精力和时间用于审理民商事案件,对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带来挑战。建议由省法院政治部出台相关文件,对全省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彻底改变我省一些法院“一人庭”、“二人庭”和行政审判队伍不稳定的状况。

3、业务培训和对下指导工作还须进一步加强。

上一篇:土木工程科技英语翻译下一篇:分党委规范化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