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2024-08-21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精选9篇)

1.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篇一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12-01实施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88号

现批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7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10月24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函[2003]22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1、评价内容;

2、评分方法;

3、评价等级。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的解释,由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邮政编码:200032)

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上海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建设监督委员会

山东省建管局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监站

天津建工集团

北京建工集团

深圳市施工安监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蔡健 潘延平陶为农 吴晓宇 徐伟 张国琮 赵敖齐 叶伯铭 李印 阎琪 郑相儒 朱奋发 唐伟 戴贞洁 陈晓峰 总则

1.0.1 为加强施工企业生产的监督管理,科学地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实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业绩的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的综合评价。

1.0.3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的要求制定。

1.0.4 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时,除了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术语

2.0.1 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company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发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各类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

2.0.2 安全生产 work safety

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2.0.3 安全生产条件 condition of work safety

满足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及其组合。

2.0.4 安全生产业绩 performance of word safety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测量的结果。

2.0.5 安全生产能力 capacity of work safety

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业绩的组合。

2.0.6 危险源 hazard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评价内容

3.0.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及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3.0.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设备与设施管理4个分项。评分项目及其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3.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的内容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的控制、安全生产奖罚、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4个评分项目。评分项目及其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3.0.4 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记录,应采用本标准附录C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评分方法

4.0.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分符合下列原则:

各分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应为相应分项评分表中各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分项评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应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评分项目有缺项的,其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应按下式换算:

遇有缺项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 =(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值之和)×100 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其4 个分项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值。本标准际录A中表A.0.1 ~ 表A.0.4 相应分项的权数分别为0.3、0.2、0.3、0.2。

4.0.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应符合下列原则:

单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单项评分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应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分值,加分总和也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分值。

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各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当评分项目涉及到重复奖励或处罚时,其加、扣分数应以该评分项目可加、扣分数的最高分计算,不得重复加分数或扣分。评价等级

5.0.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的单项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结果均应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5.0.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应按表5.0.2核定。表5.0.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

5.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应按表5.0.3 核定。

表5.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

5.0.4 施工企业安生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应按表5.0.4 核定。

表5.0.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

附录A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分 表A.0.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项评分

评分员: 年 月 日

注:“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表A.0.2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

评分员: 年月 日

注: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设备装拆的资质、人员与技术管理,应按表A.0.4 中“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表A.0.3 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评分

评分员: 年 月 日

注: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设备装拆资质、人员与技术管理、应按表A.0.4 中“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表A.0.4 设备与设施管理分项评分

评分员: 年 月 日

附录B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分

表B.0.1 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 评分员 年 月 日

附录C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上施工产值: 在册人数: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而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该„„执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条文说明

前言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经建设部2003年10月24日以建设部第188号公告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总 则

1.0.1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1.0.2 规定了本标准的用途和适用范围,是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根据需要,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业绩的单项评价或安全生产能力的综合评价,如:企业自我评价、企业上级主管对企业进行评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评价等,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业主也需要对企业进行评价。

1.0.3 说明了本标准的编制依据。

1.0.4 说明本标准与相关标准的关系。评 价 内 容

3.0.1 说明了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内容分两个层面,第一层面为安全生产条件和业绩两个并列单项评价,第二层面为两个单项综合起来组成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3.0.4 说明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及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结果,均可采用本标准附录C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来记录。评 分 方 法

4.0.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分的评分原则。第3款是针对评分项目中出现缺项的情况而定的,如:当对专业分包企业进行评分时,表A.0.2中的“3”评分项目即为缺项。第4款各分项评分表的权数,是参照了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同时结合对企业、政府监督管理机构的调研,并对调研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的,以强调制度和方案策划,突出事先控制,预防为主。

4.0.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的评分原则,对于同一种评分项目,可能会出现重复得到奖励或处罚的,第4款强调不得重复加分或扣分。评 价 等 级

5.0.1 规定了本标准的评价等级划分原则,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各项评分表的评分结果进行汇总,确定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等级,不论是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还是生产能力评价结果,本着帮助和鼓励大多数企业积极进取的目的,在合格和不合格之间,设立基本合格的等级。

5.0.2 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各分项评分表的评分量化结果,在经过汇总后,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的原则是: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一项共同标准为单项评价各分项评分表中无实得分数为零的评分项目,因为无论哪一项为零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都是致命的。

评分表中的条款,多数是企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基本条件,必须做到,但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全国各地管理体制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评价等级为合格的分数定位为75分,而不是80分或更高分。受此分的限制,合格和基本合格之间的分数差距也仅有5分余地。

合格标准为加权平均汇总后单项评分实得分数要保证为75分及以上,而各分项评分表均不小于70分,这样既明确了单项评分实得分数数值,又限制了各评分分项之间的得分差距,以确保各评分分项均能保持一定水准。

如果出现不满足基本合格的条件任意一项,说明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的条件上存在较大的缺陷,不能保证安全生,故应评为不合格。

5.0.3 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分项评分表的评分进行的量化结果,是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的原则。

其中,基本合格的标准允许单项评价分项评分表中有一项实得分数为零的评分项目,主要是考虑对于一些大型施工企业,年产值数亿元以上,工程规模大,施工难度高,即使管理水平高,也难免有意外和偶然,因此,从科学评价的角度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出发,制定此条标准,但前提条件是:如果因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30万元以上,则评价等级为不合格。

5.0.4 表明了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评价的原则。考虑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相对是静态的,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是动态的,两者相对独立,条件是业绩的基础,业绩是条件的具体表现,故不考虑其评价权数,不采用量化评价,而是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逻辑判断,确定评价结果。

附录A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分

表A.0.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项评分》主要是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出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要求,在本分项评分表中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5个评分项目。企业应建立以上各项管理制度,并针对各企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本分项评分表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和有效落实为重点。

表A.0.2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主要是评价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资质管理以及对企业人员的管理。主要分为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供应单位管理4个评分项目。企业的资质应与其所承发包的生产经营行为相符。对企业的分包或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如:脚手板)、设备(如整体提升脚手等)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的供应单位,企业应对其资质、人员以及生产经历、信誉、生产管理能力等方面有具体的控制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要求,企业应配置适合企业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表A.0.3《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评分》分为危险源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操作规程、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6个评分项目。

各施工企业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要求,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及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辨别出危险源,列明清单,并对危险源进行一一评价,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并且事故发生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定义重大危险源。不同的施工企业应有不同的重大危险源,同一个企业随承包工程性质的改变,或管理水平的变化,也会引起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内容的改变,因此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应及时更新,同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企业应有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方案的审核审批制度以及安全技术交底有关规定。技术部门应配有现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在确定安全技术方案时,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工艺,鼓励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基础上,如掌握、了解新设备、新工艺的性能,对使用、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等,先用国家推荐的新设备、新材料。

表A.0.4 《设备与设施管理分项评分》主要为设备安全管理、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5个评分项目。涉及到企业层面如何对设备、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工作进行控制。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和防护设施的警示标识按照国家标准安全色、安全标志规定设置。

大型设备指龙门架或井字架、各类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土方工程机械、桩机工程机械等。特种设备指锅炉及压力容器等。

附录B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分

表B.0.1 《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主要为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奖罚、项目施工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4部分。对于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如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数2人或瞒报重大事故情节恶劣的,该评分项目不得分,更严重的,则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不合格。鼓励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抓好安全、文明长效管理,鼓励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体系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保证管理体系并推行到各个施工现场。

附录C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表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是对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分的分项平分表(表A.0.1~ 表A.0.4)和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表(表B.0.1)的结果汇总,分别确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的等级,反映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2.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篇二

我国地铁建设正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但是地铁工程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并造成困扰, 地铁施工企业迫切需要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对其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科学的指导。在以往的安全评价研究中, 大多是关于公路、矿山等工程的安全管理评价[1,2,3], 但是针对地铁工程特点所进行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评价研究却不多; 同时, 我国于2012 年6 月开始实施的GB 50715—2011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4]的评价对象范围广, 缺乏针对性, 且大多使用定性方法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模糊性强, 可信度不高。本文针对地铁工程的安全事故影响因素复杂的特点, 建立了一种测试地铁施工方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方法, 即安全管理成熟度模型。希望通过本文研究可以为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评价体系的建立提供建设性的参考作用, 为提升地铁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提供借鉴。

1 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成熟度评价模型

1) 安全管理成熟度模型简介。目前研究较多应用较广的成熟度模型有三个, 分别是: 软件质量功能实施模型、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和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Jugdev & Thomas的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与Jamees-Kevion的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是比较常用的两个项目管理评价与改进的管理手段[5]。通过对这两个模型的分析与研究, 提出一种新的模型, 即安全管理成熟度模型; 并模仿其利用5 个梯度评价项目管理水平的方法, 将安全管理水平划分为5 个梯度, 见图1。

2) 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成熟度模型评估要素。本文通过大量的文献阅读以及对地铁工程领域的专家以及资深安全管理工作者进行访谈, 得到针对地铁施工特点而专门确定的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影响因素, 并划分为以下层次: 第一层为目标层, 即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第二层为准则层, 包括人员组织、相关文件编制与实施、安全投入、重大危险源管控、材料与设备设施管理、现场监督与领导、应急与事故处理7 个因素; 第三层是指标层, 是对准则层的深化与分解, 包括27 个详细指标, B1 包含指标C1 ~ C4, B2 包含指标C5 ~ C8, B3 包含指标C9 ~ C10, B4 包含指标C11 ~ C17, B5 包含指标C18 ~ C20, B6 包含指标C21 ~ C23, B7 包含指标C24 ~ C27, 详细指标如表1 所示。

3) 安全管理评价要素权重的确定———模糊层次分析法模型 ( FAHP) 。通过以上论述, 安全管理可以归结为7 个二级指标, 27 个详细指标, 所有指标在安全管理中的影响力并不相同, 相对应的权重的设置也是不同的。本文针对指标权重的设置主要是结合问卷调查、专家经验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采用FAHP法进行确定。本文采用三角模糊数进行指标间的相互比较, 限于篇幅, 对于FAHP的具体步骤不作详细介绍, 指标层指标重要程度绝对权重如表1 所示。

4) 基于Vague集的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成熟度评价。设U是一个论域, u表示其中任一元素, U中的一个Vague集A可用一个真隶属函数tA和一个假隶属函数fA描述, 真假隶属函数形成了隶属函数 μA ( u) 的界, 即tA ( u) ≤μA ( u) ≤1 - fA ( u) 。tA ( u) 是从支持u的层面所导出的u的隶属度下界, fA ( u) 则是从反对u的层面所导出的u的否定隶属度下界, 令 πA ( u) = 1 - tA ( u) - fA ( u) , 表示不确定度; 当tA ( u) 和1 - fA ( u) 同时为0 或1 时, Vague集退化为普通集合[6]。因此, 由于同时考虑了支持和反对两个层面的信息, Vague集对不确定信息的表达要比普通模糊集更全面。

2 实证分析

中铁X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以地铁施工为主业, 其参见的地铁工程曾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本文以其在建的成都地铁X号线X标段工程为例, 组织专家结合专业经验与工程实际特点对该企业地铁施工安全管理评价指标进行相应的Vague值评价, 评价数据见表1。按照排序规则得到隶属度从大到小顺序为v4> v3> v2> v5> v1, 即该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成熟度水平为“可控制级”。同时, 计算出地铁施工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Vague集综合评价值v4' = [0. 007 1, 0. 007 1] > v3' = [0. 002 9, 0. 002 9], 说明该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成熟度水平为“可控制级”。

从综合评价结果可知, 该地铁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处于相对成熟水平, 这与专家对施工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打分结果相对应。从实际来看, 这也符合该地铁施工企业的现状。

从评价指标绝对权重来看, 重大危险源管控的重要性最大, 在绝对权重排名前10 个评价指标中就有50% 的指标来自于重大危险源管控这个准则层, 其中重要度最大的为C11, C12和C16, 其绝对权重均为0. 055; 其次分别为C18, C9, C21, C23和C2, 这些指标的绝对权重也都在平均水平之上; 因此地铁施工企业在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对上述指标的管理和控制。

从综合评价结果来看, C14, C15, C16这几个评价指标的评价值普遍偏于标准化级及其以下水平, 主要原因在于地铁工程属于地下施工, 施工受地质因素影响较大, 施工企业一定要针对不同项目的自然条件和限制因素做好相应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交底工作。另外, C17的评价值基本处于标准化级, 但是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 同时也是地铁施工企业需要格外注意的一项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3 结论与展望

本文提出将成熟度模型应用在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评价工作中的理论, 定义了五个成熟度等级及其特点。其次, 基于对模糊层次分析法 ( FAHP) 的分析与研究, 提出了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影响因素评价模型, 得到评价指标的重要性排序。本文选取实例, 基于Vague集对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成熟度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结果与实际相符合, 证实了指标权重确定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也证实了成熟度模型在地铁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评价中的适用性。在日后的研究中, 还需要对不同成熟度等级的特点及定义进行修改与完善。此外, 仅仅根据一个地铁工程的安全管理来判断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仍然具有片面性, 在日后的研究中应予以改进。

参考文献

[1]俞素平.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网络分析法研究[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 2013, 9 (1) :216-222.

[2]衣冠勇, 李明春, 陈守则.谈煤矿安全管理维度模式的构建[J].煤矿安全, 2005, 36 (4) :47-49.

[3]Foster P, Hoult S.The Safety Journey:Using a safety maturity model for safety planning and assurance in the UK coal mining industry[J].Minerals (2075-163X) , 2013, 3 (1) :59-72.

[4]GB 50715—2011,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S].

[5]陈璐.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成熟度评价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 2013.

3.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篇三

关键词:安全监测;安全评判;建筑物基础

成都地铁1号线北起红花堰,穿越成都市北郊红花堰居民区、成都最大的铁路客运站成都火车北站、成都市南北主干道人民路直至人民南路南沿线,止于成都新区世纪城会展中心,沿成都市南北中轴线通过。特别是北段由五块石居民区到天府广场约6公里范围内,为成都繁华区域,街道两侧楼房林立,管线密布,同时又因该段街道较窄,两侧大部分建筑均在地铁施工影响范围内。特别是北段红花堰站居民住宅楼和天府广场北侧省经委、省煤炭安全局、煤炭宾馆等建筑物,盾构隧道直接穿越以上建筑物。由于盾构掘进不可避免的会造成地面隆起和沉降,将会对周边建筑物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确保周边建筑物和工程安全,除在盾构掘进上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减少地面沉降外,同时也非常有必要对建筑物的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测,随时掌握建筑物的安全状态,若监测数据异常,立即停工进行处理,防止因施工而导致建筑物安全事故发生。

一、地铁周边建筑物安全监测的手段的方法

根据建筑物安全评定的有关规范的要求,评定建筑物安全状态,从建筑物的局部倾斜和整体倾斜两方面评定,确定现场监测有以下两种方法:

1、建筑物基础沉降监测(局部倾斜)

(1)监测范围:D=B+2×H×tan(45°-φ/2)+K

式中:D—监测范围(m)

B—盾构隧道宽度(m)

H—盾构隧道开挖底面距地面高度(m)

φ—围岩内摩擦角

K—安全距离(一般取1/2 B~1 B)

(2)测点埋设

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物四角、建筑物基础分界点(基础沉降缝),同时满足建筑物上两沉降测点间距不大于30m。盾构在通过建筑物时,除按以上布置测点外,仍需在盾构隧道中心和两侧边墙布设沉降测点。测点采用不小于φ16 的钢筋,为“L”型,锚固在建筑物墙底部距地面20~50cm处,锚固长度不小于10cm,头部呈球状。

(3)监测方法

采用水准测量的方法来计算测点的下沉值,按国家三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采用DS05或DSI型水准仪测量,监测精度≤±1mm。

2、建筑物整体倾斜监测

(1)监测范围:D=B+2×H×tan(45°-φ/2)+K

式中:D—监测范围(m)

B—盾构隧道开挖宽度(m)

H—盾构隧道开挖底面距地面高度(m)

φ—围岩内摩擦角

K—安全距离(一般取1/2 B~1 B)

(2)测点埋设

在建筑物四角、建筑物基础分界点(基础沉降缝)同时满足建筑物上两测点间距不大于30m。盾构隧道通过建筑物时,除按以上布置测点外,仍需在盾构隧道中心和两布设测点。测点采用不小40×40mm的反射膜片,反射膜片粘接在建筑物墙顶部。

(3)监测方法

采用全站仪,监测测点三维坐标的变化,从而计算建筑物的倾斜量。仪器精度≤2+2ppm。

二、建筑物安全状态评判标准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建筑物安全有如下评判标准:

1、建筑物局部倾斜安全标准

建筑物局部倾斜量≤0.002L(mm)。

式中:L 为基础长度以mm计。

2、建筑物整体倾斜安全标准

当建筑物高度H<24m 时,建筑物整体倾斜量≤0.004 H(mm);

当建筑物高度24

当建筑物高度60

当建筑物高度H>100m 时,建筑物整体倾斜量≤0.002 H(mm)。

H:建筑物高度以mm计。

三、监控量测资料的整理与反馈

1、及时根据量测数据绘制三维位移和地表下沉等监测数据的时态曲线及速率曲线。

2、对监测数据进行回归分析,选择与实测数据拟合好的函数进行回归,预测可能出现的最大值。

3.根据量测结果应按以下标准进行围岩稳定性综合评判

(1)实测最大值或回归预测最大值不应大于允许值或设计最大值的,预警值应为允许值或设计最大值的2/3。

(2)根据位移变化速率判别

当土体或建筑物沉降速率小于0.2mm/d时,则认为土体或建筑物沉降达到基本稳定;当土体或建筑物沉降速率大于1mm/d且小于5mm时,则认为土体或建筑物沉降在急剧增长应加强观测;当土体或建筑物沉降速率大于5mm时,应报警,采取相应加固措施进行处理。

(3)根据位移时态曲线的形态来判别:

当围岩位移速率不断下降时(du2/d2t<0)表示围岩趋于稳定状态。

当围岩位移速率保持不变时(du2/d2t=0)表示围岩不稳定,应考虑加强措施。

当围岩位移速率不断上升时(du2/d2t>0)表示围岩进入危险状态,必须立即停止掘进,进行加固处理。

4、根据量测结果可按下表变形管理等级指导施工。

2.裂缝宽度只是受损的一个方面,不应把它看成估算受损害的唯一参数。

五、建筑物损害程度及风险等级

由于我国尚未有这方面的统一标准,为了更好的评价地铁工程对建筑物的影响,结合有关规范,特别结合以前在成都市顺城街地下人防工程沿线9座建筑物安全监测的工程实践,特制定下列标准,供成都地铁施工监测参考。

结束语

4.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篇四

价(试行)办法

粤建安协[2008]0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诚信评价)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省建筑安全协会对建筑行业自愿申报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的一项行业诚信评价。

第三条安全诚信评价的依据:

(一)住房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见附件1);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三)建筑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条款;

第四条安全诚信评价分为 AAA、AA、A、B、C五级。评价为AAA、AA、A级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行政处罚的;

(二)没有发生《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规定的一般及其以上安全事故的;

(三)已实施平安卡管理系统的在建工程项目;

(四)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评分表》(见附件2)评价的总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其中75分~79为A级,80分~89分为AA级,90分及以上为AAA级。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使企业受到降低资质等级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或者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评价的总分达不到75分的,应当评为B级。

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使企业受到吊销资质证书行政处罚的,应当评为C级。

第五条地方建筑企业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所在地的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申请安全诚信评价。市(县、区)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可作A级安全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

省建筑安全协会作AA级安全诚信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

B、C级安全诚信评价及评价结果的发布,由与作出该行政处罚的政府主管部门相应的行业协会负责。

第六条AA级安全诚信评价程序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提出申请,各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统一组织推荐,推荐时应当已被评为A级,或

已被评为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的,推荐的项目应有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意见。

(二)省建筑安全协会组织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通过专家检查,对申请AA级安全诚信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进行初评,并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http://

5.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适用范围

一、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坚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二、安全生产是衡量地铁2号线消防维保项目部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努力钻研技术业务,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人身和施工安全。

三、新职工和改职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2.施工作业基本安全制度

2.1项目启动施工安全作业要求

2.1.1新设备启用前,设计、施工部门应配合,对接收单位的使用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2.1.2项目组成员认真学习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1.3工程施工用电时必须依据电源插座规定的负荷进行用电,不得超过电源插座规定的负荷。

2.1.4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源插座周围不得摆放易燃、易爆、液体或金属等物体,避免由于液体洒溅或金属物遗撒等原因使电源插座受损,产生漏电或短路现象。2.1.5项目组成员必须听从项目经理的调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1.6为维护公司企业形象及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组成员不得追逐、打闹、玩戏。

2.1.7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用户沟通,以便及时核查排除,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1.8项目组成员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动即有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实施计划施工。2.1.9项目的实施调试工作与施工现场的正常作业原则上要避免交叉、并行作业,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确需交叉、并行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预案,防止发生事故。

2.1.10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1.11工程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整理,以保持工程施工现场的整洁。2.1.12工程人员下班离开工程施工现场时,必须将工具、仪器仪表、照明、电源插座及电脑主机和显示器等用电设备关闭。

2.1.13系统在线运行时,未经使用或维护部门的许可,项目组人员不得对系统进行操作。

2.1.14未经使用或维护部门许可,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设备机房,更不得随意操作,使用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设备或工具。2.2 基本规定 2.2.1三不动:

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

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

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进路或闭塞的设备)不动。2.2.2三不离:

1、工作完后(配合作业后),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

2、影响正常使用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

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2.2.3四不放过

1、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

2、不落实造成事故责任者不放过

3、按事故等级未追究相关行政领导责任不放过;

4、没有吸取教训,做出预防措施不放过。2.2.4七严禁:

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

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

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2.2.5三级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前的准备措施

2、施工中单项作业措施

3、施工后检查试验措施

4、预防认为故障措施

5、发生故障时人为的应变措施 3.在施工作业中技术安全的注意事项

凡进行危险性较大、影响行车和人身安全工作时,必须事先与有关员一起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由施工负责人切实组织落实。进行与其它部门相关的有危险性的工作时,还应与有关单位洽商,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后进行。

3.1 施工用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不良立即停用。施工人员每次工作前,必须检查一次。

3.2 对带有220伏及其以上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工作时,应切断电源或双人作业。设备停电作业时,须指派专人负责断电,并须在电源开关处悬挂停电作业牌。恢复供电时,应确认全体工作人员作业完毕,脱离带电部件后,方可合闸,摘除警示牌。

3.3 对高于36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使用带绝缘的工具,穿绝缘胶鞋(室内应站在绝缘板上);

2、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

3、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 递工具、材料。

4、在站内、区间技术作业人身安全要求

4.1上道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实行双人作业,按规定穿着防护服(饰)和绝缘鞋,并应设安全防护员,实行专人防护。

4.2防护员应与维修或地铁部门室内值班员保持联络,随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防护员应佩戴标志,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防护员不准兼做其他工作。

4.3防护人员应随时与地铁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接到防护人员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4.4在地铁站内作业时要时时注意了望电动客车运行,根据站场线路布置,建立作业安全岛。

4.5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了望;在复线区间,应逆列车运行向行走,并不断前后了望,禁止在邻线或两线中间躲避列车。

4.6横越线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电动客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5m以上距离。

4.7禁止在电动客车行驶中检修机车外部的设备,电动客车入库或在车站停车检修电动客车外部的设备时,应挂红色信号旗或红灯防护,并在操纵手柄上悬挂红色“禁止操纵牌”。

4.8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

4.9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上作业;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5.在电气化铁路区段要遵守以下规定

5.1施工作业需接触网停、送电及拆挂地线时,须在计划中注明;如未在施工计划中明确提出接触网是否带电要求,一律视为可在接触网带电状态下作业。5.2线路上所有接触网,通常带有750V直流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工具棒、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上线作业时,在没有经正常过验电接地的情况下,必须按有电对待,不得臆测接触网无电。5.3作业组在接到准许作业的调度命令后,须先验电接地后,然后方可作业。5.4作业完成后要认真清理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确认接地线拆除后,然后向行车值班人员进行销点。

5.5运营期间特殊情况下需要接触网停电时,由当事人(站务人员、维修人员或乘务人员等)向控制中心提出申请,控制中心立即向运营公司领导请示,如情况紧急,可先停电后再行汇报。

5.6运营期间对要上线的抢修或其它作业,由作业人员向控制中心申请,控制中心收到申请后,立即向运营公司领导请示,经批准并对作业区域停电后方可进入。

5.7需要进行作业区域不能停电的抢修时,必须报运营公司领导批准。同时,控制中心应对客车采取扣停或绕行的措施,确保作业区段无客车运行,作业人员要按照本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8在事故抢修时,抢修人员在经车场行车值班人员同意,并得到行调命令后,可由车场进入正线进行抢修。抢修结束后,作业人员离开正线后除在相关车站销点外,还要通知车场行车值班人员。

5.9在进入停电区域抢修时,要按规定进行验电接地,若在检修区域或两端存在电分段时,除在所有可能来电的电分段处验电接地、设置防护外,还要在请点时封锁相关线路,严防列车将电带入检修区域。同时采取相邻车站设置警告标志或客车慢行通过及客车司机加强了望等必要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10若邻线列车仍在运行,在抢修时坐台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要注意人员及工器具不得侵入邻线限界,时刻注意防止触电。

5.11施工人员自身和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工具等)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有1m以上的距离。

5.12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2m的处所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由接触网工区人员安设可靠的临时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作业时应有接触网工区人员在场监护。拆除临时接地线后,严禁在进行作业。5.13禁止攀登接触网支柱,不得在支柱上搭挂物品。

5.14严禁向接触网上搭挂绳索等物,发现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等物,不准接触。当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要远离该处10m以外,将该处加以防护,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5.15电动客车设备的地线必须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信号人员作业时应确认地线接触良好。

5.16信号人员工作时,应按规定使用耐高压的绝缘防护用品,如高压绝缘手 套、绝缘靴、绝缘垫等。

5.17更换扼流变压器、中心连接板、轨道电路送、受电的扼流变压器引接线、站内横向连接等器件时,应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牵引电流畅通后,方可进行作业。

5.18更换轨道电路绝缘时,应在确认扼流变压器连接线各部连接良好后,方准开始作业。

5.19整修电缆时,应先确认电缆外皮(全塑电缆除外)与电缆屏蔽地线连接牢固,接触良好,同沟内数条电缆外皮焊接良好,方准开始作业。5.20不得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6接地线(短接器)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停电设备上挂接地线的要求:

1)必须验电,防止带电挂接地线。验明无电后,应立即将接地线与停电设备连接或短接。操作时,先装接地线的接地端,再装设备端。2)操作人员在挂接地线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靴),以免受感应电压伤害。

3)条件允许,应尽量使用装有绝缘手柄的接地线,或以接地闸刀代替接地线,尽量减少操作人员与一次设备接触的机会,以防操作人员触电。

4)使用的接地线必须是合格的接地线,严禁将接地线缠绕在设备上,也不允许把短接地线拼接成长接地线使用,不允许把三相接地线作为单相接地线使用。5)在线路上使用接地线的接地端必须接在钢轨上,不允许以其它位置代替。6)供电线路两端或岔区,凡是可能来电的方向都要装设接地线。作业人员应当在接地线封锁区以内作业。

7)接地线的安放必须考虑到不会碰到有电设备,牢固不会脱落。装设接地线的注意事项:

1)防止带电装设接地线的关键是验电操作,应当正确检查、使用验电器。装设之前,应根据装设接地线位置选择合适的接地线,提前进行检查,保证接地线合适待用。

在装设接地线的过程中,操作人员的身体不得接近接地线的金属部分。装设接地线前,应先理好接地线,防止绊倒。接地线的管理

各部门接地线应当编号,固定地点放置,由专门人员管理。接地线应当经常检查,定期试验,应当有完整的设备台帐,时刻保持在合格备用状态。7 施工防护要求

7.1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及接触网挂接地线防护时,不得出入非作业区域。7.2正线开行工程车、调试列车的防护要求: 7.2.1组织工程车或调试列车运行时,在工程车终到站前方必须保证至少一个站间区间空闲。

7.2.2在开行工程车或调试列车进行作业时,封锁作业区前、后方必须保证至少一个站间区间空闲。

7.2.3开行工程车或调试列车时,防护区间的接触网供电状态应和作业区域一致。

7.3同一项施工作业中,施工人员与工程车在同一区域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与车长根据现场情况按以下原则协调:

7.3.1按工程车前进方向,车在前,人在后,原则上不得颠倒。

7.3.2非随车施工人员与工程车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专人防护,如需要动车时,施工负责人须与车长协商后方可动车,确保人身安全

7.4接触网停电检修或需接触网停电配合挂地线时,由综合机电中心组织在该施工地点两端所有来电方向挂拆地线,以满足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施工单位不得超出地线防护范围施工。7.5设置红闪灯防护的要求:

7.5.1红闪灯设置应遵循“谁设谁撤”的原则。

7.5.2红闪灯应设置在轨道之间,不得随意摆放,严禁放在钢轨上。

7.5.3红闪灯设置位置应在《车站施工登记簿》或《车辆段施工检修登记簿》上予以注明。

7.5.4A1、B1类施工设置红闪灯防护的要求:

1.1.1.1在站线施工时,由施工负责人在车站两端头(站界标处)轨道之间设置红闪灯防护,车站不设置红闪灯防护。1.1.1.2在区间线路或跨越站线和区间线路及车辆段线施工时,作业前,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在作业区域两端50米处轨道之间设置红闪灯防护。

1.1.1.3施工地点的防护由施工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作业需求统一安排。1.1.1.4全线进行封锁的施工作业,无需放置红闪灯进行防护。1.1.2A2、B2类施工设置红闪灯防护的要求:

1.1.2.1在固定地点作业时,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地点两端50米处的轨道之间设置红闪灯或派专人防护;红闪灯设置位置不得超出作业区域。

1.1.2.2在折返线、存车线、联络线、尽头线上施工时,由作业人员在作业区域可能来车方向50米处设置红闪灯防护。

1.1.2.3轨道或设备巡检作业可不在作业地点两端设置红闪灯防护,车辆段内的巡检作业由施工负责人指派专人现场防护并在车辆段信号楼设联络员协助防护。

1.1.3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及运营公司相关安全防护规定,还须执行施工部门的有关施工操作要求和防护规定。

1.1.4车站值班人员应不定期检查站线范围内红闪灯是否按规定摆放,并监督红闪灯状态是否良好。

3.1车辆段内的设备检修施工和防护的有关规定按《车辆段运作规则》执行。3.1在运营时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地铁乘客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对乘客的影响。

3.1进入地铁范围内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相应证件或标识。3.1进入轨行区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着荧光衣,并根据作业性质及作业要求使用相关安全防护用品。3.1如需动火的施工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令,并在动火区域设置有效防火防护措施。

3.1各施工单位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提出安全防护和配合要求。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规定和《施工进场作业令》及《施工作业通知书》中的要求。6.现场施工技术作业安全要求

7.1新员工、改职员工,必须经过劳动安全培训教育,未经劳动安全员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单独作业。

7.2工作前认真检查工作场地、环境、设备、工具、机具,确认良好后方准作业。班前充分休息。

7.3不准带酒气上岗,当班不准饮酒。7.4工作时不准嬉戏打闹。

7.5工作中坚守岗位,遵守纪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换班。

7.6工作中按规定着装,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禁止穿大帽钉鞋、塑料底鞋、硬皮底鞋、凉鞋、拖鞋及易滑鞋。7.7正确使用生产工具和设备。

7.8工作中严格执行技术作业安全标准、规章制度。

7.9现场作业项目经理不得玩忽职守,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违章和冒险蛮干。

7.10严禁在电动客车或车辆底下、端部、道心、钢轨上、枕木头、道床边坡、桥梁上、隧道内坐卧休息、行走乘凉、避风、避雪或避雨。在线路上作业休息时,应到线路以外安全的地方休息。

7.11在电动客车上作业人员,要坚持同去同归。有指定安全线路的要走指定线路。禁止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等。7.12不准在吊装范围内通行或停留;不准在六级以上强风时露天进行高处作业或起重作业;不准在高处随意投递材料、工具;不准在列车、车列、机车、车辆上向车外抛掷杂物。

7.13在地铁车站或区间封锁施工作业时,严格按地铁相关部门的联系要点,登记规定,与维修使用单位联系登记确认好,方可施工。

7.14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得从事高空作业(2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其尾绳长度不宜超过2米,安全带必须固定在牢固适当的位置。8.施工安全管理

8.1 确保施工安全是运营公司各部门及施工单位的共同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施工作业“九不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6.地铁工程安全督导检查方案 篇六

市直有关部门、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近期以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及建筑物、桥梁坍塌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紧急通知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以及当前正值汛期,轨道交通工程极易发生塌方、淹溺等安全事故,决定近期对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轨道交通工程事故为目标。通过系统检查,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重解决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各级政府和领导有关指示精神,认真开展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检查,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检查小组,并邀请部分专家参与检查。

三、检查范围

轨道交通工程一号线、二号线在建项目。

四、检查时间及方法

检查时间:2011年8月3日至8月17日。

检查方法: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既要听取有关企业的安全工作汇报,又要查阅相关文档资料,还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

(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各方主体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三)工程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是项目安全状况评估、风险评估及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控监测等实施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是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制定、落实情况;防汛、防各类事故应急方案的制定,应急资源及条件保障和应急演练情况;

(五)项目安全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运行、控制、检查、验收等有关情况;

(六)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达标情况;项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七)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现场材料机具放置、围挡大门冲洗设施、农民工生活区环境卫生等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务求实效;

(二)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将根据情况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依法处罚或媒体曝光;

(三)检查要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举一反

三、全面提高,以良好的状态迎接上级部门专项检查。

7.地铁车站运营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价 篇七

1 地铁车站运营事故分析

1.1 地铁车站的运营事故统计

地铁车站是地铁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乘客进入车站、换乘线路、等候列出和从事活动的场所。为满足乘车多种需求,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地铁车站配设有大量的运营设备,包括通风、照明、卫生、防火等多种类型的设备,使得地铁车站的结构较为复杂,同时也进一步压缩了乘客的使用空间,为地铁的安全运营带来了负面影响。

从对国外地铁运行重大事故的统计数据看,在近30年来,国外发生了30起重大地铁运营事故,涉及工作人员操作失误(4起)、恐怖袭击(6起)、设备故障(8起)、火灾(4起)、列车出轨(7起)、拥堵踩踏(1起)等多种原因,尽管完全由客流过高引起的拥堵踩踏事故仅有1起,但其实原因导致的事故也容易引起乘客混乱,间接引起拥堵踩踏事故[2]。此外,地铁内大量的设备设施布置得十分拥挤,一旦出现火灾也极易引起伤亡和拥堵踩踏事故。我国大规模的运行时间较短,目前还未发生与国外地铁类似的大规模伤亡事故,但也出现过几起较大规模的安全事故和列车延误及停运事故,其中以上海地铁追尾事故和北京地铁自动扶梯断裂事故最为严重。总的来说,国内地铁运营环境相对较好,安全事故基本是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但地铁运营管理部分仍需加强地铁运营的安全管理,做好地铁车站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2 地铁车站的运营事故原因分析

地铁复杂的系统结构和庞大的人流决定了其安全事故种类繁多、事故严重程度不一,当前我国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将地铁运营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等五个等级。从我国地铁运营状况看,还未出现特别重大事故,但出现过少量的险性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的数量占总事故数量的95%以上,其中绝大多数事故是由设备故障原因引起的,而且主要是由于人的操作不当或乘客损坏造成,完全由设备自身故障引起的事故极少[3]。从地铁事故的发生地点来看,在车辆段和区间发生的运营事故较少,而在地铁车站发生的运营事故达到75%以上,这也符合地铁交通系统运营特性的客观情况。因此,地铁车站的安全管理必须作为地铁交通系统运营安全的关键内容进行落实。

突发性是地铁车站运营事故的重要特点,这也是导致地铁运营事故伤亡严重的重要原因。由于地铁交通系统体系较为庞大,特别是地铁车站的人流密度很大、空间狭小,事故的突然发生会导致乘客的骚乱,引发较大规模的拥挤踩踏事故。同时,地铁车站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是人为原因,通过加强车站运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车站安全管理、安全设施保障等手段可以降低由于人为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地铁车站的安全管理必须对影响地铁安全运营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对地铁车站运营安全风险评价,从而制定合理的措施保障地铁车站的安全运营。

2 地铁车站运营安全风险因素分析

根据系统论的理论,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管理是影响地铁车站运营安全的主要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刺激、管理的缺失都会导致地铁事故,而且这四大影响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常常会加剧事故的严重程度。

从大量地铁运营事故的统计分析可知,机械设备故障占地铁车站日常运营事故的很大比重,而造成乘客伤亡事故的往往不是单纯的设备故障问题,很多情况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地铁车站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涉及工作人员和乘客两类,包括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和乘客争抢上下车、强扒车门、跳下站台等不安全行为,其中地铁运营工作人员在地铁运营安全风险管理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从对地铁运营单位事故的统计资料来看,地铁运营事故主要是由工作人员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漏检漏修等原因造成的。导致工作人员出错的原因也很多,主要是有自身的技能素质、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合作意识、责任意识等,而年龄、工龄、职称等因素也与失误率和事故率密切相关。因此,人是地铁车站运营安全的保证,同时也是制约运营安全水平提高的瓶颈。

地铁系统是一个庞大的整体,包括轨道控制、车辆控制、车站运营管理等多个子系统,而车站是最为重要的子系统。车站是地铁系统安全运营的保障,内部设有大量的设备设施,供电设备、机电设备、通信与信号设备的任何故障都可能对地铁运营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无锡地铁的运营实践也表明,造成车辆延误超过五分钟的运营事故,大都是由信号系统、供电系统、机电系统引起的。因此,在进行地铁车站运营安全风险评价时,应对各种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保养状态、安全设备的状态进行评估。

地铁车站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而且内部设备设施众多,严重压缩了车站内的可用空间,导致乘客乘车的舒适度降低,而且狭小的空间也容易引起乘客的拥挤、碰撞等问题,特别是在突发情况下容易引起骚乱和踩踏事故。与正常的工作环境相比,地铁车站的照明、噪声、湿度、温度等环境因素对工作人员的心理、疲劳强度和情绪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客观情况难以改变。此外,地铁车站通常设置在客流较大的位置,周边的交通环境较为复杂,地铁车站运营安全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地铁车站安全运营风险评价也应考虑车站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影响。

地铁车站作为一个复杂的整体,在人员、设备、环境等协调中离不开管理。只有良好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才能提高人员的责任感,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促进地铁车站人员、设备、环境的综合提升。因此,地铁车站的管理应重点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包括岗前培训、酬劳待遇、安全保障、规章制度等多项内容,保证地铁系统的安全运营。

3 地铁车站运营安全风险评价

安全风险评价的目的是提高地铁车站运营安全,这必须对影响地铁车站安全运营的各个因素进行综合衡量,并最终以定量的结果反映出来,从而为评定地铁车站的运营状态和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影响地铁车站运营安全的因素众多,可从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管理四个主要方面选取合理的指标进行安全风险评价。在指标选择过程中,应遵循层次性、可操作性、事前预警性、突出性的原则,并权衡指标全面性与代表性的关系,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以定量化指标为主,从而方便最终评价结果的确定和比较。为此,本文结合地铁车站的实际情况,从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管理四个方面根据层次分析法的原理确定了三级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员工综合素质、设备设施性能、环境安全和管理安全等4个一级指标,并在一级指标基础上设置12个二级指标和33个三级指标[4]。为确定各项指标对地铁车站运营安全的影响程度,应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对各项指标进行多次打分确定各指标风险水平的量化区间,并将各项指标的评价结果与各自风险等级的综合关联度进行对比,从而确定评价对象的风险水平。

在对某地铁车站运营安全风险进行评价时,通过统计数据资料确定员工综合素质、设备技术状态、内部环境等各项指标的权值,根据车站工作人员及专家主观评价打分确定外部环境、管理安全的各项指标的权值,根据车站客流调查和实测数据确定设施适应性各指标的权值,并将三级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值进行汇总,采用物元风险评价方法根据评价矩阵确定低层次影响因素对高层次影响因素的关联性,并对各层次的指标根据风险水平划分标准(较低、一般、较高、高)确定各级指标的风险等级,从而方便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地铁车站运营的安全性[5]。

从对无锡某地铁车站运营安全风险评价的结果来看,该车站的总体运营安全处于一般风险水平,必须根据各层次指标的风险水平等级进行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其第一层次的指标风险水平见表1。

从评价结果来看,员工综合素质风险等级处于较低水平,而环境安全的风险等级处于较高水平,设备设施性能、管理安全的风险等级居中,均没有出现高风险的影响因素,这表明该车站的运营安全较好,但应重点加强环境方面的安全控制。

在对具体指标的分析中也发现,员工综合素质中的职称优秀率过低是导致综合评价等级上升的重要原因,站台乘客密度、设施最大拥堵人数指标也是导致综合评价等级上升的重要原因,而外部复杂的环境是导致环境安全为较高风险水平的主要原因,管理安全风险等级处于一般表明该车站的管理水平还需加强,特别是需要加强应急演练的成效管理。因此,地铁车站的安全管理应特别加强地铁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对于地铁设备设施应用安全的改善,可从增加工作人员、增加疏导设备、限制客流数量等方面采取措施;对于管理水平的提升,可通过加强监督和绩效考核来实现;通过加强培训、留住人才等方法促进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

4 结论

地铁车站复杂的系统结构和密集的人流给地铁车站运营安全带来巨大压力和安全隐患。为全面评价地铁车站运营安全风险,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地铁安全运营的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管理等影响因素进行逐层分解,由专家和内部人员进行打分确定权值,并采用物元风险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分析,确定地铁车站运营安全风险的等级,从而方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升地铁车站的运营安全,为现有地铁车站的运营安全管理和新建车站的设计提供指导。

参考文献

[1]贺明.地铁运营安全风险评价体系的研究[D].沈阳: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3.

[2]黄宏伟,叶永峰,胡群芳.地铁运营安全风险管理现状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8,18(7):55-62.

[3]宋维华,殷位洋.地铁运营安全的风险管理[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09,12(2):59-61.

[4]张耀军.地铁运营安全评价体系研究[J].北方交通,2010(5):155-157.

8.地铁施工技术及安全管理 篇八

关键词:地铁;隧道施工;盾构法;安全管理

地铁作为当前城市重要交通工具,在城市交通运转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地铁工程建设中涉及多种复杂施工技术,施工技术要求高、难度大,在安全管理方面也有较高标准,因此做好地铁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减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地铁施工中区间隧道施工作为常态,是施工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重点,下面我们结合某地区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隧道施工情况简要探讨下现场施工技术要点与安全管理要点。

一、地铁区间隧道工程概况

某地区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4公里,共设16座车站,站点平均间距约为1.24公里,全为地下线和地下站。隧道施工内容包括车站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降水工程、围护结构、人防工程等,做好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加固与保护。

施工方法主要采取盾构法施工,联络通道采用矿山法。根据钻探揭示,隧道内均为第四系地层覆盖,地表为第四系人工填筑土,其下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粉质粘土、粉土、砂、卵石土。隧道工程场地属于对建筑抗震有利场地,工程场地稳定,地基土均匀性较差,自稳性差,区间范围地下水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微腐蚀性,对钢结构有弱腐蚀性,总体而言施工场地地基土均匀性较差,自稳性较差,场地稳定,地下水对工程建设有一定影响。该隧道工程具有规模大、应用工法多、线长面多、施工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周边环境复杂多样,协调工作量大,盾构施工段地层为砂卵石层,多位于道路下方,对设备及技术要求高。

二、地铁施工技术要点分析

地铁隧道施工重点在于控制工期,尤其是盾构始发、正常掘进和到达段的施工控制,落实节点目标管理,加强风险管理。因盾构施工和车站存在交叉施工现象,要做好协调工作,以保证盾构机的顺利掘进和建筑物管线的安全,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各个接口的协调和场地协调,其中盾构长距离穿越富水饱和砂卵石地层的施工是重点,要合理盾构选型,掘进过程中采取可行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地表滞后坍塌控制是施工难点,盾构在砂卵石掘进易造成地表坍塌,施工风险和隐患极大,要保持盾构开挖面的稳定,采用同步注浆和二次注浆、地层加固法、控制偏差量等加强控制,还要加强地质预报,做好大漂石处理。

隧道施工法主要以明挖法和盾构法为主。明挖法是配以辅助施工措施从上往下开挖基坑、制定施工结构最后回填基坑的施工方法,是一种工艺简单、速度快、成熟可靠的方法,施工风险小,防水效果好,综合造价低,适用于多种地质条件,但是对于周边环境、交通、管线等影响较大,主要适用于埋深较浅隧道和施工场地较大的区域。明挖法施工中根据场地条件和基坑开挖深度可选用不同支护方式,比如围护明挖和放坡明挖,在隧道地面交通干扰小、基坑深度小、建筑少的情况下适宜选用放坡开挖或土钉墙,反之围护明挖则采用加内支撑的排桩支护或多层锚杆排桩支护形式。明挖法隧道施工多采用矩形框架结构,断面净空可得到充分利用,受力明确,施工方便。

盾构法是暗挖法中应用较为普遍的一种先进工法,是在盾构机钢壳体的保护下,依靠其前部刀盘上的刀具挖掘地层,并在盾构机壳体内完成出碴、管片拼装、推进等作业。盾构法的优势在于施工噪声、振动影响小,施工隐蔽性强,机械化程度高,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盾构法施工速度快,对地下管线、地面交通、附近浇筑、居民生活影响小,尤其是密集市区内地铁隧道施工时首选工法,目前在国内已大范围使用,施工具有衬砌质量可靠、地表沉降小、作业安全快速、周边影响小、管片精度高等优势。盾构机应用前要先进行空载调试和负载调试,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检查管线及密封的负载能力,以保障工程安全、工程质量和线型精度。根据在地铁及地下工程的施工经验,结合本工程的地质特点以及盾构机的性能状况,可采用连续生产的原则组织施工,根据隧道洞身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选择采取土压平衡模式掘进或其他模式,在施工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地层的变化情况根据实际的掘进情况及时调整盾构掘进模式。在盾构施工中要注意盾构掘进方向的控制与调整,做好渣土管理,对施工引起的地层损失等要做好注浆管理工作,尤其是针对隧道内富水饱和卵石土地层特殊地质情况,要合理选择施工方法与技术,以做好特殊地质条件下的隧道施工。

三、地铁施工安全管理要点分析

地铁施工中要做好现场安全管理,控制轻伤率与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实现安全控制目标。

首先要建立现场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有组织的开展各类管理活动,对安全工作做到从上到下全天监控,建立层次分明的管理责任体制,配合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突击检查等对制度、施工技术、现场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思想、安全举措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采取处理举措。

其次要做好安全保证措施,第一是现场防火举措,建立明火审批制,做好仓库、料库等管理与监护,现场配备消防设施,定期监督检查,第二是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监督工作,发动群众监督作用,定点监察违章操作,尤其是对生命有威胁及有毒有害施工地点要做好重點防护;第三是积极贯彻实施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施工现场标志管理,明确工作趋于划分,做好专业人员持证上岗,设立足够的防护设施,做好相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要点培训与管理,设置明确标识,尤其是针对盾构法施工中特定地质条件下和作业条件下可能面临的风险要仔细制定相关防护安全举措,尤其是要注意隧道施工中的缺氧、有毒气体危害和瓦斯爆炸等防护,制定安全紧急事故处理应急方案,配备专业急救人员,对施工场地内变电站、料库、通风设施等做好防雷举措。比如盾构施工中安全保证举措,根据隧道条件要合理选型盾构机,隧道内各作业点之间要做好通讯管理,盾构施工前要做好现场施工调查、施工计划编制、施工技术准备等,对施工环境内潜在安全隐患要做到明确管理,对周围建筑土地利用情况要做到清晰明确,施工前做好与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的沟通交底工作,提升事故应变能力。

综上所述,地铁施工中涉及多种技术、潜在安全隐患多,做好施工现场技术分析与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进度与质量的关键,对于地铁施工任务的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有积极意义,可显著降低各类安全事故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宫建岗.地铁区间隧道穿越京山铁路施工控制技术[J].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01).

[2]谢前波,雷斌.浅谈地铁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0).

9.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 篇九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包括风险分析、实施评价、报告审核、技术支撑、作业文件、内部管理、档案管理和检查改进等八个要素。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范围内安全评价机构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的过程控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全验收评价导则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评价初访

对有评价意向的评价对象开展的初次访问活动,目的是为评价项目风险分析获取相关信息。风险分析

为确保评价活动满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对有评价意向的评价对象所涉及评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确认其风险是否可接受的过程。

现场考察

为了解评价对象评价范围内的具体情况,评价项目组进行实地观察、调查,收集评价对象基础资料的安全评价活动,也包括对预评价项目厂址周边环境和类比工地进行的实地调查,为下一步安全评价工 作作好准备。现场检查

评价项目组按照事先编制的现场安全检查表对评价对象的安全设施、装置、设备以及安全管理状况等进行的现场全面对照检查,以便查找出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是验收评价或现状评价中最重要的安全评价活动。现场核查

评价项目组按照现场检查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对评价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的现场审查核实,以便做出准确的验收或现状安全评价结论的安全评价活动。记录

载有证明对安全评价全过程实施控制的证据或证明性文件。注1:记录是一种特殊文件,是在安全评价过程中不断形成的证据描述。目的是确保安全评价过程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每项记录要求确保要素的完整和充分。注2:记录的保存期限,就与评价报告的时限性保持一致。安全评价过程控制 风险分析 评价初访

安全评价机构应建立初访管理制度,制度应对初访的时机、参加人员、初访结果的处置及初访记录等做出规定。无储存经营现状评价项目可不进行初访。

风险分析前应对评价对象现场进行初访,初访人员应包括至少一名专职安全评价师。

初访应有记录,记录包括影像记录和纸质记录。

——影像记录。影像记录应能反应初访时所查看到的评价对象现场的关键信息,如主要建筑设施、安全设施、项目周边环境、重大隐患等;

——纸质记录。记录应记载初访时间、双方参加人员、交流的重要信息,并描述评价对象基本概况(如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土地使用情况、法人性质等),项目技术状况(如技术来源、成熟程度、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产业政策),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如安全距离、生产现状、有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状况,评价目的。风险分析

安全评价机构应建立风险分析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并应定期评审和修订。

风险分析应在安全评价合同签订前进行。

风险分析应明确责任部门、参与部门及相关人员。风险分析应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和判断准则,并形成记录。分析内容应包括:

1)评价对象基本概况,评价项目的投资规模、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评价类别、行业风险特性;

2)评价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评价资质和业务范围,现有安全评价师专业构成是否满足评价项目需

要,是否聘请相关技术专家,承接项目的风险程度及原因; 3)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预测完成项目所需成本、评估评价对象信用状况)。应按评价收费的

相关规定列出报价金额;偏离指导价的,应编制评价成本费用预测表,详细列出成本明细;

4)项目的可行性结论。经济可行性应以评价收费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评价成本费用估算结果为判断 依据;

8)分析人员、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合同签订

在风险分析结论可行的前提下,安全评价机构应使用全省统一合同范本与评价对象签订评价合同,合同采用统一编号。实施评价 原则要求

安全评价机构应制定实施评价过程控制程序文件,并定期评审和修订。

程序文件应明确: ——评价项目组组成原则; ——原始评价资料收集要求; ——检测检验数据采用要求;

——评价报告签字、批准、盖章程序要求。评价项目组

签订评价合同后,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成立评价项目组,任命项目负责人,明确评价项目组人 员,并形成记录。

项目组成员应是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配备应能满足项目评价要求,个别专业人员不足时 应聘请相应专业的技术专家。

一类评价范围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二类评价范围的项目,不得少于四人。项目组应编制评价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评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评价范围、成员及分工、工作进度等,并经项目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

项目组应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收集相关法规、标准、技术资料和类比资料等,编制针对性 的安全评价所需资料清单。

项目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检查和现场核查时不应少于两人,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项目组与评价对象就评价和检查结果交换的意见应形成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交换意见内容及结果等。现场考察与现场检查

项目组应进行现场考察,实地了解评价对象评价范围内的具体情况,并按照安全评价所需资料清单系统收集评价对象的相关资料。项目组应在熟悉项目资料后,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应全面,不得有重大遗漏。

现场检查应按照安全检查表逐条进行检查,如实记录评价对象实际情况,涉及隐蔽工程的事项,应查阅设计、施工等资料或现场询问并记录。

项目组现场考察和检查时,应出示安全评价师上岗证。

现场考察和现场检查的纸质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收集的项目资料内容,查看过的原件清单,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结果等。记录应清晰、详实,并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现场考察和现场检查应有影像记录。记录应能体现考察或检查时间、双方人员及评价对象的

重要建筑设施、现场考察和现场检查的主要过程、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和原始文件等。

安全检查表应作为现场工作记录的附表,表中应列出安全评价师和专家名单、检查日期及现场工作时间。报告编制

评价项目组应根据安全评价机构制定的作业文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的纸质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已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对未整

改到位的原因及整改计划,核查结果。记录应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现场核查应有影像记录。记录应能体现核查时间、双方人员及评价对象标志性建筑、整改情 况等。报告审核

安全评价机构应制定并实施报告校核、报告审核的管理制度或程序,对校核和审核的人员职责、方式、内容、标准、结论等提出明确要求,规范报告校核、内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及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工作。校核和审核记录应满足机构内部的规范管理及业绩考核需求,电子文档应保留修改痕迹。

内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及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应采用纸质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报告名称、审核意见、审核结论、审核人员签字及审核日期等,记录应保存完整。报告校核

安全评价报告草稿完成后,应由评价项目组对报告格式是否符合评价机构作业文件要求、文字和数据是否准确等进行校核。

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应在报告校核完成后进行,审核人员应是非项目组成员。

内部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依据是否充分、有效;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是否全面; 3)评价单元划分是否合理; 4)评价方法选择是否适当; 5)对策措施是否可行; 6)结论是否正确; 7)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8)文字、数据是否准确等。

技术负责人审核

评价报告内部审核修改完成后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

技术负责人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收集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充分性; 3)评价方法合理性; 4)对策措施针对性、合理性; 5)结论正确性;

6)格式符合性、文字准确性等。

外部评审后的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修改,做出修改说明。针对评审意见的修改应经技术负责人确认。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 技术负责人审核修改后应由过程控制负责人进行审核。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a)是否进行了风险分析; b)是否编制了项目实施计划;

c)是否进行了报告校核、审核,记录是否完整; d)纸质记录和影像记录是否满足过程控制要求等。

技术支撑

基础数据库

评价机构应建立基础数据库,数据库应包括电子版或纸质版,数据库的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数据库、有关物质特性、事故案例数据库、其他数据库。

应对数据库内的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目录。

数据库内的资料应与评价机构的资质范围相适应,满足评价工作需要。

应有专人负责信息的获取、分类、识别和更新工作。

基础数据库应及时进行更新。

信息的获取途径应多元化。

技术及软件

应根据机构业务范围,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规定配备相应软件。

协作支撑

安全评价机构如果自身检测检验及科研开发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应与有关的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单

位和具有相关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签订技术协作协议,建立协作支撑渠道。作业文件

安全评价机构应制定实施完善的安全评价作业文件,作业文件应满足机构资质业务范围需要。

作业文件应符合安全评价通则、相关的安全评价导则和细则以及报告质量考核标准等的规定,并不断完善和修订。

安全评价机构应加强内部培训,确保作业文件的贯彻执行。内部管理 人员管理

安全评价机构应建立安全评价师管理制度,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安全评价师应具有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评价机构应与安全评价师签署保密协议,保守安全评价机构、评价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安全评价师管理制度应从安全评价师业务素质、人事关系、年度业绩、资格考试、学习培训、执业准则、职业道德、人员变更、处罚等方面做出要求,规范安全评价师从业行为。

技术专家管理制度应在聘用管理、工作经验、保密、服务等方面做出要求,规范技术专家从 业行为。业绩考核

安全评价机构应建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和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师、技术专家业绩档案。

安全评价机构应按照《关于建立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

度的通知》要求填写《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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