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备案申请表(9篇)
1.分公司备案申请表 篇一
根据顾漫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何以笙箫默》自开播以来, 引发全民看剧热潮, 收视率不断上涨。这无疑为同名电影的拍摄发行开了一个好头。然而, 在乐视影业公布电影版《何以笙箫默》将由黄晓明和杨幂主演的结果4小时后, 原著作者顾漫在微博上发出版权声明, 称“乐视电影版权于2014年9月10号到期”, 新的电影版权已经签给了光线影业。版权之争由此拉开帷幕。
事件过程大致如下:
乐视买了《何以笙箫默》长达三年的电影版权却一直没有开发, 眼看手中的版权即将到期时, 乐视才申请并拿到拍摄许可证。而原创小说《何以笙箫默》的作者顾漫并没有和乐视继续合作的意愿, 于是在原协议约定的版权到期后将小说电影版权卖给了光线, 失去了现有版权的乐视借着“电影摄制许可证”的名义继续投拍电影, 而小说的现有电影版权所有者仗着手中货真价实的版权也不让步, 造成了现有僵局。
二、原因剖析
这样的情况在影视圈并不鲜见, 内地影视改编交易混乱已是公认的事实。究其深层原因, 我认为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 影视公司囤积项目和电影拍摄周期过长等原因导致合同期满时无法完成摄制工作
影视公司与小说作者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获得一定期限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后, 一般会进行两种处理:第一是经过市场评估, 公司认为该小说适宜推迟进行利用或面临其他不适宜立即利用的情况时, 公司会将该小说囤积下来, 伺机而发;第二是公司立即着手对该小说进行改编利用。但由于电影摄制的过程十分冗杂, 筹备所需的时间是无法确定的, 而且往往是长期的。因此, 不论是上述哪种情况, 当公司决定投拍或者拍摄时, 版权却可能即将到期。这个时候, 若影视公司与作者续约成功, 那么万事大吉, 可是一旦谈判失败, 小说作者另寻其他合作方, 就很容易产生版权争议, 甚至陷入争议僵局。
(二) 合同期满, 作者不愿与原影视公司继续合作, 拒绝续约
1.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签订阶段, 为了尽快达成合约, 双方往往会故意忽略一些他们认为“无关痛痒”的条款。
例如在本案中, 顾漫在微博上发表声明称其“最看重的编剧权没有得到明确回复”, 这意味着顾漫和乐视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就这一点做出明确约定。那么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14项, 乐视在取得改编权后, 便有权授权他人担任编剧, 对该小说进行改编。如果在三年合同期内完成了摄制工作, 那么这个条款的有无确实无关痛痒, 可是一旦没有完成, 这就会成为阻碍双方续约的一把利器。
2.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履行阶段, 原作者为使自己作品能迅速进行推广, 往往希望影片公司能积极投拍, 可是如果影视公司的态度不够积极, 原作者也没有任何途径强迫其履行, 这一情况会累积作者的不满情绪, 最终导致续约谈判的破裂。
(三) 行政审批的原因
在我国, 电影制片单位和“其他单位”在电影正式投拍以前至少应经过两道行政许可。第一是《电影摄制许可证》或者《电影摄制许可证 (单片) 》的取得, 第二是剧本的备案、审查。
然而, 我国对这两道行政许可的审查均主要是对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性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或者就拟摄制影片的文学剧本是否违反《电影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禁止性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但并没有考虑到续约的问题。也就是说, 即使是在合同到期的前一天进行资格审查, 只要影视公司提供的申请书、营业执照等证明符合形式要件, 而且不存在内容的禁止性问题, 那么该影片仍然可以获准投拍。这样的审查显然不够深入, 并且为“困境”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争议解决
在本案中, 乐视影业于2014年12月2日发布声明称:“乐视影业在合同期内完成了剧本改编, 合法拥有剧本完整著作权及电影拍摄权。”笔者认为, 此种说法是存在疑义的。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对该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 但是若对该演绎作品进行利用, 除了取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外, 还要取得被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同意。因此, 乐视影业对其改编的《何以笙箫默》剧本享有完整著作权, 但若要对其进行拍摄, 必须取得原作者顾漫的同意, 而合同到期后, 顾漫显然是对此不予认可的。
此外, 在许可使用合同到期后, 原小说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就回到了顾漫手里。乐视影业以其已经取得摄制许可证并备案作为抗辩理由是不成立的, 因为取得摄制许可证和通过备案的前提条件就是版权合同有效, 若版权合同失效, 那这两者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故笔者认为, 乐视影业不能够凭借“电影摄制许可证”的名义继续拍摄。
但是, 我们不能把目光局限于个案。更不能把问题的解决依赖于事后措施。法律的明确规定能防止许多问题的产生, 事半功倍。为了防止影视公司抢先备案与第三方版权交易受妨碍的困境, 我国法律和制度可以进行如下完善:
(一) 促成履约方面
光线传媒总经理傅小平在光线传媒官方微博上称:“首轮版权到期再授权的情况在影视圈十分普遍, 三次四次授权的屡见不鲜, 这是因为影视公司的运作会囤积项目, 往往来不及拍摄。”
针对这一情况, 笔者认为, 相关法律可以限制版权的交易数量。也就是说, 我国行政机关对影视公司每年的版权交易数量进行审批, 公司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增加该数量, 但随着交易数量的增加, 该费用也累加。这种手段可以促使影视公司在选择交易作品时, 优中选优、积极利用。并且, 导致筹拍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长期性的原因之一就是公司多种版权之间需要互相协调, 互相迁就。那么一旦版权积压变少, 能得到积极利用时, 这种时间便会缩短。在合同期内完成摄制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二) 促成续约方面
1.
本案中作者不愿续约的原因之一是乐视影业没有积极进行拍摄筹备工作, 而且在合同期内, 她也没有请求对方积极拍摄的请求权基础。作者在这方面权利的缺席, 亦是一种对影视公司积极利用资源的监督的缺席。出于双方利益平衡的需要, 我国著作权法可以对改编权、摄制权的收回做出相应规定。例如, 著作权法可以规定, 作者在与影视公司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后, 若影视公司消极不对作品进行利用, 那么作者有权要求影视公司进行协商, 并提出积极利用的请求。如果公司仍然消极对待其作品, 那么作者可以单方发出声明, 若对方公司在合同到期前的合理期间内还未开始拍摄, 作者可以在退还余款的基础上, 收回改编权和摄制权。
2. 本案中顾漫拒绝续约的又一原因是“编剧权问题没有得到明确回复”。
笔者认为, 这等事后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事前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的细化来予以避免。例如, 缔约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编剧权的归属。合同还可以规定在一方提出续约时, 对方拒绝续约必须提供合理理由, 且不得以合同中已经达成共识的事项作为拒绝续约的理由。
3. 在促成续约方面, 公权力也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行政机关在对版权协议进行审查时, 除了对其形式、有效性进行审查外, 还应当考虑到续约的问题。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行政机关应当要求相关影视制作单位在审批时, 必须提供其在合同剩余有效期间能够完成拍摄的证明或者提供续约合同的证明或者是必然能够续约的证明, 否则就不能进行拍摄工作。
(三) 对影视公司抢先备案的限制
笔者认为,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 影视公司取得《电影摄制许可证 (单片) 》需要取得许可人的同意。也就是要求影视企业在申请《电影摄制许可证 (单片) 》时, 除了提供申请书等文件外, 还必须提供许可人同意申请的证明。但是许可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被许可人进行申请。
(四) 对第三方版权交易的规制
1. 许可人提供权利担保
这一方法是参照我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关于担保条款的规定。 (1) 让许可人提供权利担保也就是作者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权利时, 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权利合法、有效, 并且保证合同以外的第三方不会对该权利的行使形成阻碍。例如, 在本案中, 顾漫在与光线签订版权协议之前, 应该有义务向乐视了解或者向备案机关查询电影《何以笙箫默》是否已经取得电影摄制许可证 (单片) 和已经审查备案。在乐视已经取得相关拍摄资格的情况下, 若版权到期, 那么应该由乐视和顾漫双方对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只有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已经就前合同的权利义务归属问题达成一致的基础上, 许可人才可以将同一权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否则, 应该由许可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对于改编权、摄制权的许可使用合同实行审查先置
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更是现代民法的三大基石, 然而这一原则不可动摇的统率地位在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受到了种种挑战与限制。这是因为不加限制的意思自治原则可能会导致许可使用合同的硬化与强势权益的绝对化, 从而损害势力较弱一方的利益, 造成作品的正常传播受限。 (2)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说明,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合同才生效, 那么要使合同生效, 则必先办理相应的批准、登记手续。
因此, 著作权法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 对改编权、摄制权的许可使用合同实行审查先置, 在权利存在瑕疵, 即第三方行为可能对权利的实现造成妨碍时, 不予批准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四、小结
现如今, 版权交易越来越频繁, 但我国目前的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规定却非常简略;我国合同法对专利、商业秘密等的利用都设专章予以规定, 却独独缺少了关于版权交易的系统性规定。行政审查的事项也不够深入。
笔者认为, 对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以及转让合同的规定应该细化, 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在增加一章, 其命名为版权交易合同, 在这一章中主要规定两种合同:其一, 版权转让合同;其二, 版权许可合同。将分散在合同法中涉及版权的转让和版权许可的条文全部归纳入上述法条中, 正式将版权交易纳入到专门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 通过上述法律的改革使版权交易合同成为法律专门规定的一类合同。 (3) 行政审查除了对文件性内容和禁止性内容审查外, 还可以对该审批事项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即在审查时应该考虑, 该事项通过审批会不会引起权利争议。
影视文化显然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影视公司抢先备案与第三方版权交易受妨碍的困境的解决, 可以促进影视圈的版权交易, 提高电影创作效率, 为观众带来更多更好的作品。同时, 也能够促进我国版权交易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注释
11 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232.
22 沈杨.“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研究——以许可使用合同为中心”[D].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2014:28.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篇二
我公司xxxxx公司,税号xxx,成立于x年x月x日,法人代表xx,地址:xxx,属于xx企业,xxx公司,公司注册资金xx万元。经营范围:xxx。
我公司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xxx元,利润总额xxx元,年应纳所得税额:xxx元,资产总额xxx元,平均月从业人数xx人。
我公司已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申请办理小型微利企业备案手续,望税务局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
3.节能服务公司申请备案条件 篇三
公司名称:XXX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范围:合同能源管理、绿色照明、节能项目的投资、改造;节能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内容主要有两块,一是节能服务(如合同能源管理、绿色照明、节能项目的投资、改造),可加入具体些的内容,如照明节能、空凋节能;二是(节能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这块也可以加入相关具体些的行业内容,但不要加入生产等字眼,也不要过多加入LED内容,因为节能服务、节能技术已包括了LED。(由于每个地方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有些不同,具体用词可根据地方要求作变动)
一、节能服务公司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
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具有技术、质量、合同等管理制度。
4、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5、省节省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
二、节能服务公司申请备案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请评定节能服务公司需向省节能主管部门上报以下材料:
1、《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等;
3、企业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和节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
5、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等;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7、企业注册资金、银行信用等级等证明材料;
8、已实施项目用户单位的反馈意见及项目运营状况证明;
9、与《办法》规定的支持条件有关其他材料及情况说明。
节能服务公司备案情况
2010年6月29日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第一次联合下发《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要求,尽快组织做好本地区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及审核工作。2010年8月31日公告了第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共461家。之后分别在2011年3月3日和2011年8月9日公布了第二批和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分别有523家和750家公司名列其中。
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条件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申请备案的前提是申请人符合支持条件。申请备案的企业,应首先对照支持条件,逐项自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支持条件。暂不具备的,应在具备条件后再提出申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三)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四)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备案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申请,亦主要围绕以上条件进行。这也意味着申请人应围绕上述规定,准备相关材料,以证明企业满足要求。
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时间
从此前各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的组织情况看,节能服务公司的备案申请并不是随时受理,而是先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办公厅下发通知,由各省级发改委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和审核工作,然后向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报送初审名单。另外,从前四批下发通知的时间到要求各地上报初审名单的时间间隔看,最长的一次是45天,最短的一次只有10天。通常各地还要为初审留出时间,各地会要求企业更早上报申请材料。这样算来,实际留给企业准备材料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就30天左右。如果再考虑通知传发的时间,留给企业准备材料的时间可能更短。因此,打算申请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尚未提出的企业,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关注国家发改委和当地发改委的备案申请通知,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机。
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材料
从前四批备案通知的要求看,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基本一致。通知要求节能服务公司申请审核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等;
3、企业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和节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
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自主研发和获得专利的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
5、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等;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7、企业注册资金、银行信用等级等证明材料;
8、已实施项目合同、用户单位的反馈意见及项目运营状况证明等;
9、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支持条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及情况说明。下面就上述材料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别加以说明。
关于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
发改委的通知提供申请表的格式。申请表约有30个栏目需要填写。主要涉及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指标、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等企业基本信息应与工商登记一致,有的企业中间可能做过变更,那么在申请时应按变更后信息填报。
关于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通知要求的主要内容为,企业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及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等。如果企业涉及名称变更、改制等情况,建议做出说明。特别是,如果项目合同和实施的项目,是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签订和实施的,则更有必要加以说明,以便评审机关能够作出正确判断。《办法》要求节能服务公司“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这部分材料中应提供反映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数据,以及财务管理制度。
关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情况。这一项的内容,第一批备案通知中,要求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情况、合同模式及节能效果材料,但在以后三期的通知中,改为“企业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和节能效果”。这一变化,应理解为,进一步强调办法确定的支持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此提醒拟申请备案的企业注意到这一变化。在申请材料中重点说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情况和节能效果,而不是泛泛地说明包括实施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在内的所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有的企业仅说明节能改造项目的开展情况,而未说明这些项目是否以合同管理方式开展和以何种合同能源管理类型开展,严格讲,这种说明均与通知要求的申请要求不符。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条件的第一项要求,申请人“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这部分材料中要求说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主要为判断是否具备该条件。虽然相关文件尚未明确认定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判断标准,但如节能服务投资、收入占总投资、收入的比例过低,恐难以认定符合申请条件。
关于主要节能技术和产品。
申请材料要求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以及其中自主研发和获得专利的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一般需要说明节能技术的基本原理、技术特征、实现方式、实施效果、产品主要技术参数等。如果有技术鉴定或检验报告,可提供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对自主研发技术和专利技术做具体说明,反映了国家政策对自主研发和取得专利权的节能技术的重视和导向。在此也提醒拟申请备案企业注意这一导向。如拥有节能技术,可考虑申请专利。如有专利或已申请,应提供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
关于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员。
《办法》对专业人员的要求是,“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国家发改委的通知中要求提供 “专职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等”。有的地方发改委要求同时提供合同能源管理人员情况。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专业人员就是企业的专职人员,不是兼职人员,在申请材料中除提供名单外,还需提供相关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节能服务公司作为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不但应在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这些环节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而且应拥有熟悉合同管理项目的人才。目前合同能源管理这样一个专业本身,所谓合同管理人才,应指熟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因此,在申请材料中,可提供参加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的相关证明和具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经验的证明。
关于申请人证照和财务报表。
营业执照提供副本的复印件即可。注意应提供最新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知未明确提供何时的财务报表,一般应提供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关于注册资金证明和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一般需要提供企业实收资金的验资报告。所谓信用等级评定证明是指银行为其客户出具的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并按照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所获结果的书面证明。目前各家银行都有自己的一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一般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计算一些财务指标,包括诸如流动性、盈利能力、管理能力、发展前景等,根据标准对其进行评分。一般满分为100分,90-100分的,为AAA级,80-89分的为AA级,70-79分的为A级。有的企业未评定过没有银行信用等级,又来不及办理,若能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反映企业的资金信用状况。提供这部分材料的目的在于证明企业的注册资本满足《办法》要求,同时具有办法所规定的较强的融资能力。
关于已实施项目情况。
这部分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已实施项目的合同书,二是用户反馈意见,三是项目运行情况证明。已实施项目合同书,主要是指已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根据办法规定,支持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因此项目合同应指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用户反馈意见应由用户出具书面意见并盖章,内容一般应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实施的时间、地点、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内容、节能效果等。项目运营情况证明,原则上以第三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审核报告为上,如无第三方证明,至少应提供用能单位提供的证明。
关于其他材料。
一方面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情况,明确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如北京,要求提供《节能服务公司在京项目计划表》。另一方面,申请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能反映企业融资能力的文件、银行授信协议、与有资金实力的投资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等。
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递交
4.分公司备案申请表 篇四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
名
称
郸城县XX商贸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
初办企业填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文号郸工商。。[2014]第XX号;变更或备案填注册号
住
所
河南
省(市)
周口
市(地区/盟/自治州)
郸城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XX 乡(民族乡/镇/街道)XX 村(路/社区)
号
联系电话 159XXXXXX 邮政编码 4771XX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张XX 职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不设董事会在2或3□打√)
注册资本
XX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一个股东填一人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经营范围
注:经营范围依据国民经济行业类型填写
经营期限
□
年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
股东
(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证照号码 备注
填写股东姓名或企业名称 填写身份证号或企业注册号
(以下不够用可附页)
股东
(发起人)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拟变更内容
股东 张XX 李XX
股东股权 张XX100万 李XX100万
法定代表人 张XX 李XX 注:企业变更时填写
经营范围 日用品销售 日用品加工销售
企业名称
郸城县XX商贸有限公司 郸城县XX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郸城县幸福路88号 郸城县新华路16号
„
以上项目选填
□备案 注:企业备案时填写
增设分公司 名称
注册号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其他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XX
公司盖章
(注:初办企业不)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企业清算组备案签字时
****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
名 张XX 联系电话 159XXXXX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 412726XXXXXX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XX
****年**月**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
张XX 职务 执行董事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__412726XXXX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周XX 职务 监事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 身份证件号码___412726XXXX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5.分公司备案申请表 篇五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名及留电话);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书; 5.开业通知书
6.如果的法人代表自己去公安局备案,请把下面申请书里面的“现委托本公司职员***(身份证号码:**************)办理刻章备案手续!”改成“由本法人亲自己办理刻章备案手续!”
申请书
白云区公安分局:
********公司于****年**月**日新成立,现因业务需要,申请刻制*******公司公章、****章、****章各壹枚。
现委托本公司职员***(身份证号码:**************)办理刻章备案手续!
公司名称: 法人签名: 股东签名: 经办人签名:
6.工程备案申请表(通用) 篇六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了XXXX,依据XXX,我公司(单位)拟建XXX项目。现已完成XXX等准备工作,现申请项目备案登记。特将项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全称XXXX,企业类型XXXXX,地址XXXX,arena代表XXX: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注册号XXX,所属行业代码XXX,注册资本及行业资质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性质:
3、拟建地点:
4、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或生产能力:项目总占地面积X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其中主要建筑物XXX平方米,XXX平方米
5、建设工期及计划开工时间:建设工期 个月,XX 年XX月开工,XX 年XX月竣工。
三、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自筹 万元,申请银行贷款 万元。土建投资XXXX万元,设备投资XXXX万元 2.投资计划:第一年XXX万元,第二年XXX万元,第三年
本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敬请审核准予备案登记。
附:
1、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xx(公章单位)
7.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填制要求 篇七
(一)项目统一编号:
1、1998年1月1日以后的内、外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项目统一编号。
2、外资结转项目,不用填写。备案时计算机自动生成,规则如下:
XXXX XXXX XXX XXXX
海关代码 立项年份 征免性质 顺序号
或
XXXX XX XXX XXX
海关代码 立项年份 征免性质 顺序号
(二)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及其代码:
1、内、外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上的产业政策审批条目及代码;如果因产业政策审批条目字段过长,无法填写齐全时,从左顺序填写至字段填满为止。另在备案栏填写产业政策审批条目及其代码信息,使申请表完整表述产业政策审批条目及其代码的内容;
2、外资结转项目不用填写;
3、字段内容中有文字和代码的,文字描述部分是必填项,如果不知道具体代码,可不填写代码(下同)。
(三)申请单位海关代码:
在海关报关注册的10位数编码。如无,应为空。
(四)申请单位名称:
填写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申请单位的规范全称。预录入时,若名称过长,则按字段长度从前往后截取。
(五)项目性质/代码:
1、内、外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上的项目性质及代码(代码-文字描述):
A – 中外合资、B – 中外合作、C – 外商独资、D – 外国政府贷款、E –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F – 国内投资基建、G – 国内投资技改:自2008年1月1日起合并为M)、H –外资研发中心、I – 外资中西部优势产业、项目、K –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标和L – 中西部外商再投资、M – 国内投资鼓励项目、N – 外资项目内资商品。
2、外资结转项目不用填写。
(六)企业种类及其代码:
指企业的经济类型,从以下8类中选择一种(代码-文字描述):1-国有、2-中外合作、3-中外合资、4-外商独资、5-集体、6-私营、8-股份制、9-其他。非企业单位暂选“9-其他”。
(七)项目内容:
内、外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中的项目内容,外资结转项目可填写企业的项目名称。
(八)合同协议号:
可不填写。
(九)合营外方:
合资、合作企业填写其合营的外方公司或个人名称,如有多家合营外方则填写占投资份额最大的一家,其余项目应为空。
(十)外方国别: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填写国外投资方的国别(地区)和代码,应与H2000的国别或地区代码一致,其余项目应为空。
(十一)投资比例:
指合资、合作企业中,中方与外方的投资比例(格式为:中方比例/外方比例),其余项目应为空。
(十二)立项日期:
1、外资鼓励项目与结转项目填写企业成立时,项目主管部门对合同及章程批复文件的审批日期(外资增资项目除外);
2、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填写项目主管部门增资批复日期;
3、内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备案通知书》的核准日期。
(十三)开始日期:
内、外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审批日期;
外资结转项目的开始日期与立项日期填写标准一致。
(十四)结束日期:
1、外资结转项目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年限(没有经营年限的,按照本填制规范第十三项“开始日期”顺延一年对待);
2、内、外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中项目执行年限的截止时间; 以上均应填写具体年月日;
3、结束日期没有具体月日的,取当年12月31日。
(十五)投资总额:
1、外资结转项目填写项目申请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的投资总额;
2、内、外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投资总额;
(十六)投资总额币制:
投资总额的币制,与H2000的币制及代码一致。
(十七)用汇额度:
1、外资结转项目用汇额度的填写与投资总额一致;
2、内、外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用汇额度;
(十八)减免税额度(美元):
该额度为海关审批项,申请人不用填写。
(十九)减免税额度(数量):
该额度为海关审批项,申请人不用填写。
(二十)数量单位:
该额度为海关审批项,申请人不用填写。
(二十一)审批部门及其代码:
1、内、外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上的审批部门及其代码;
2、外资结转项目填写其企业性质所属的审批部门。
(二十二)征免性质:
1、外资鼓励项目和内资鼓励项目填写(文字描述-代码):鼓励项目601、中外合作603。(二十三)项目批文号:
指减免税项目批准文件号,具体应参照如下要求填写:
1、外资鼓励项目与结转项目填写企业成立时项目主管部门对合同及章程的批复文件号(外资增资项目和自有资金除外);
2、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填写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增资的文件号;
3、内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备案通知书》的文件号。
(二十四)备注:
1、内、外资鼓励项目填写《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中列名的产业条目审批条目及其代码(另2002年10月1日以后批准的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还需填写“先征后退”,外资增资项目应注明“增资”);
8.项目备案申请 篇八
永修县发改委:
根据《曙光电器设备生产项目合同书》,经永修县人民政府同意在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马口工业新区投资兴办汽保设备生产项目。
以江西沃尔肯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主体,总投资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6亿元,在九江市永修县马口工业园取得60亩工业用地后,以新建生产厂房、仓库48000㎡(其中:生产厂房36000㎡,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8000㎡,研发及检测中心4000㎡),新购生产设备160台(套),增加高效、实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及科研开发仪器40台(套),形成年产20万台智能焊机及新能源充电产品等系列汽保设备的生产规模。项目达标投产后,预计年产值达7.5亿元以上,年上交税收2000万以上。
本项目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抓住汽保设备行业蓬勃发展的机会,公司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将瞄准新能源、智能化,抓住机遇,以满足市声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也给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使项目尽快实施,恳请县发改委尽快批复。
9.分公司备案申请表 篇九
关于年增产30万件高档羊绒衫技术改造项目
备案的申请
市红山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位于 市红山区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99年5月,原名 **羊绒衫厂,2003年扩建后,建立 **羊绒制品有限公司。2009年,在 市红山区工业园区扩建新厂房13000平米,厂区占地33000平方米。新进各种生产设备1300多套,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生产的产品有各种款式的山羊绒及混纺衫、裤、披肩、围巾、手套等。产品远销日本、美国、瑞士、意大利、德国、英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内销北京、大连、哈尔滨、内蒙等城市,质量和信誉深受国内外客户的好评,返单产品连年递增。
公司现有员工980人,其中少数民族96人,专业技术人员152人,银行信用等级AA级。
2011年,公司资产总额11580.1万元,其中净资产7865.0万元;资产负债率32.1%,实现销售收入7025.2万元,利润562.2万元。
为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无污染的山羊绒资源,带动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和企业经济效益,我公司计划于2012年6月开始,对原生态精纺羊绒内衣生产线进行扩建。
一、建设地点: **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二、项目建设期:一年(2012年6月-2013年6月)
三、改造规模及内容
在现有高档羊绒制品生产线基础上,引进40台国产先进电脑横机及更新部分配套设备,共146台(套);
对现有2000平方米厂房实施标准化改造,同时,扩建产品样品室、化验检测室等300平方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投入总资金2883.1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88.8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94.30万元。
资金筹措:企业自筹2683.19万元,申请自治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200.0万元。
五、建设规模
项目达产后年可新增产30万件高档羊绒衫、裤。
六、经济效益
本项目计算期内,平均年销售收入15040.00万元,上缴销售税金及附加825.91万元,缴纳所得税324.83万元,平均每年实现净利润974.48万元,投资利润率22.82%,投资利税率30.43%,全部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7.46%,动态投资回收期4.99年。
特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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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注销申请书07-18
申请备案所需资料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