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案(精选7篇)
1.不作为案 篇一
指出,我们的执政理念就是为人民服务。为民服务,是每一名共产党人的根本使命。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坚守好“为官就要为民、干部就要干事”的从政道德,始终保持良好的干事创业精气神,切实强化服务担当意识,在各自本职岗位上踏实认真干好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改革。每位党员干部都要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流中,认认真真、尽职尽责抓好具体工作,当好改革的宣传员、参与改革的主力军。二是服务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作为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把发展当作第一要务,全心全意抓发展,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三是服务民生。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四是服务群众。作为党员干部要多深入群众、多联系群众,多了解和关心群众的困难和疾苦,多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2.不作为案 篇二
———江苏扬州两个居民小区, 业主买了房没住几年, 却突然接到通知说马上要拆, 土地使用权证作废。政府有关部门以两亿元的价格把小区卖给了开发商。
———云南大理的洱海, 是驰名中外的著名旅游风景区, 却遭到了开发商的破坏性开发, 建起了豪华的别墅群和五星级宾馆, 人类的文化遗产变成了一小撮富人的后花园。
———湖南省浏阳市镇头镇上千居民因不满长沙湘和化工厂污染上游饮用水水源, 近日上街游行。之所以上街, 是因为通过正常渠道上访了三年没人管或管不住……
———张家口市桥东区林园路供水管道破裂, 一月跑水3000吨, 楼房泡得地基裂缝, 居民奔走相关部门, 一直没有结果, 后来怎样?不得而知。
已经曝光的还有, 没有曝光的也许更多。
这些事件值得深思。我觉得这是个因权力异化而形成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不作为和乱作为是一对孪生兄弟。凡存在权力部门不作为的地方, 一定存在着乱作为。凡有乱作为得不到及时治理的地方一定存在着权力部门的不作为。什么事都一样, 大事小事也一样。没人管事, 其所属就可能乱作为, 没乱产生乱, 小乱变大乱。
不作为为乱作为开绿灯。一种是官僚主义的不作为, 养尊处优, 不知道下情, 推诿扯皮, 装聋作哑, 敷衍塞责, 做表面文章, 不求进取, 当和尚不撞钟, 不求有功, 但求无过, 陶醉于打麻将、跳舞、玩游戏……对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乱作为, 上级追责时, 目瞪口呆, 张口结舌, 顾左右而言他。另一类是甘心充当保护伞性质的不作为。为了自身既得利益, 为亲朋好友的乱作为充当保护伞;因索贿受贿, 为乱作为的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这种性质的不作为, 实际上已经和乱作为勾结在一起, 已经是沆瀣一气, 不作为成了乱作为的黑后台, 乱作为不仅得不到惩治, 而且愈演愈烈。
有人误以为, 老子主张“无为而治”, “无为”, 这不是不作为吗?其实老子的“无为”, 不是不作为, 而是反对不作为, 反对乱作为。他反对那些违背客观现实, 违背自然规律的乱作为, 就如“庖丁解牛”, 不是不解牛, 而是按照牛的骨架结构去解牛。
不作为和乱作为, 是另一种腐败, 甚至比贪污犯罪更为严重的腐败。所以,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强化行政问责制, 对失职渎职, 不作为和乱作为的, 要严肃追究责任。”重庆市打击黑恶势力的作为, 从某种角度看, 为全国其他地方作出了榜样。
3.不作为乱作为 篇三
李建芬
根据凤庆县疾控中心《关于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活动实施方案》【凤疾控发发〔2016〕17号】,对照要求开展治理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现将自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有时流于情势,缺少认真深进的思考,囫囵吞枣,只从字面上理解,没有深入熟悉内在含义,特别是在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上;处理问目有时还存在左顾右盼、患得患失,下降了工作标准。
二是安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个人思想上总是认为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对工作现状和取得成绩,感到满足缺乏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认为就是再努力也不会有更大的进步,也不会工作成绩上有更大的突破,工作的热情不高,总是满足于完成既定的工作和任务。有些工作限于被动落实上级工作安排,没有内化为自身的思想行动。特别在一些问题和工作上思前虑后,畏首畏尾,怕伤和气,没有很好地将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导致工作不敢担当,得过且过,避重就轻。
三是贪图安适,放松了吃苦耐劳作风的锻炼。努力工作、艰苦奋斗的意识有所淡薄,滋长了享乐思想,就导致工作上有了惰性,工作上不思进取,追求安逸了,受了点苦、受了点累就有情绪,艰苦工作干得少了,吃苦耐劳的作风下降了,工作不敢大胆负责,没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干工作不愿意较真。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没有坚决制止和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认为只要点到了说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了,小事化无。
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对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有时会习惯性的按传统思想考虑,凭喜好、兴趣、特长来选择性的考虑工作方式方法。问题抓得不实,分析不细,问题谈的多,整改的措施和方法谈的少,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需要加强。
五是对工作缺乏持之以恒的态度和信心。在对指导基层工作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思想和办法还不太多,思想上有不同程度的松懈、麻痹,工作作风不实。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坚持敬业奉献,克服精神懈怠和封闭保守思想,不等不靠,积极主动。
二是放松了吃苦耐劳作风的锻炼: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主动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是加强理论和专业学习,通过持之以恒的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道德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抓工作、抓落实上下工夫,做到工作标准要严,自我要求要高,查找问题要细,整改措施要实。
四是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高自身修养。时时刻刻做到自查、自警、自省、自励,加强道德修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以上是我这次学习活动所查找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中心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学习,自觉抵制“不作为乱作为”倾向,做好本职工作。
4.不作为慢作为承诺 篇四
篇一:不作为,乱作为承诺书
附件:
合江县卫计系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
治七类突出问题的服务公开承诺事项
承诺单位:合江普仁医院
承诺单位负责人:王钦(合江普仁医院院长)
一、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内容:
1.要勇于担当,要敢于负责。当前合江正面临多重考验,作为民生服务的窗口行业,从个人做起,主动肩负起加快卫计事业发展的重任。从单位领导班子带头做起,人人有责,具体落实.2.要少抱怨多干事,要努力提升效率。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狠抓落实上,多思考在当前的背景下、规定下、条件下干成事、干好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3.要严格落实责任、限时办结、追责问责。
进一步明确时限要求,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办理要严格按照时限规定,落实到人头。
4.要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各界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制度。5.要一心为民、真心服务。必须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做到医得好,服务好,质量好原则。
6.“振奋精神、开动机器”。放下包袱,重拾信心、轻装上阵,做群众满意医院
7.“遵规守纪、廉洁奉公”。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用纪律和规矩丈量行为,始终与中央、省市县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组织的权威、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自觉把守纪律。
二、关于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整改承诺。
承诺内容: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2.坚持原则,直言不讳,让患者满意
3.尊重患者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公平权 4.按国家标准收费,绝不滥收和乱收费用 5.坚决杜绝接受患者红包,物品和宴请
合江普仁医院 2015年7月21日
篇二: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
不作为慢作为心得体会
学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心得体会 8月20日,接中心校通知,学习人民日报8月19日关于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不容庸懒散”的文章报道。
8月21日,在二七区201x年学校幼儿园正副主任培训班结业大会上,又一次下发文件,集中学习了201x年8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头题文章“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武汉不容庸懒散”。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感受到:领导对工作的高度重视,提高工作实效性的迫切性,心中想着人民,为人民服务意识的强化性。
看到“庸懒散”三个字,让我想到了“平庸、懒惰、散漫”三个词。联系自己的实际工作,对照庸懒散行为现象,也有过工作不推力、创新力不强等问题。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教师,针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须担责》,要从自身开始,克服自己工作中的庸、懒、散现象,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效能,创新工作方式,牢固树立敬业奉献,廉洁从教的思想,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坚决抵制腐化思想的侵蚀,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建设组织放心,公众认同,人民满意的二七教育强区,尽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成事,不出事!教育是一种服务,为学生服务,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突然我想到了一首歌:《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 作人民公仆,当官不为民做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官要为民劳苦
百姓更拥护。。。
转变作风心得体会
按照县联社工作作风整顿的要求,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围绕工作作风方面作自我剖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由于自己出生在和平年代,自记事起,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国家日益昌盛,人民安居乐业。参加工作后,只注重学习专业知识,没有系统地学习过行政管理,理论功底不够扎实,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学习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致使理论素养与时代的要求有差距。
(二)思想观念仍需解放。主要是思想观念还不够开放。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按照领导要求,做好本职,完成任务,缺乏创造性、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等到
(三)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虽然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出色完成了工作任务,把自己的知识和热情体现到工作中去,也存在自我要求不严格的现象,如有时给领导报数字不够及时、口径不够统一;有时思想较为懒惰,安于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整体的工作和大局;遇到困难和问题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从自身根子上找问题;有时事情不象自己想象那样就情绪化。
(四)作为一个业务能力较强的资深信合人员,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充分。虽然一直工作在第一线,发挥着自己较强的业务能力,但对工作作风这根弦崩的不够紧,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自己要求不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是近几年来,自己学习不如从前那样刻苦了。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一是学习上不够勤奋。总觉得自己接受快,要用时学习随时来得及、跟得上。二是深入思考不够。自己平时学习,属浅层次的理解、记忆,没有认真思考,没有从深层次上去理解和把握,并加以指导实际工作。三是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平时学习之后,不善于用所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去指导推动工作,对工作指导不够。在树立行业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的事、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有欠缺。如搞这次工作作风整顿,牵扯自己精力较多,使我在工作上受到限制。
4、端正工作作风、严于律己不够。一是自我修养不够,放松要求,没有从点滴做起,自觉防微杜渐的意识。二是纪律观念不够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不强,总觉得纪律问题不是大问题。可以“忽略”,没有从行业形象的大局来考虑。三是艰苦创业精神淡化。认为经济发展了,条件好了,生活水平高了,吃饭、穿衣开始讲名牌、要舒适,认为自己劳动所得,无可厚非,没有深入领会好xx“两个务必”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个人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信用社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信用社和人民的关系,影响信合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加强自身思想改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信合干部的形象。
2、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以适应新时期信用社工作的需求。
3、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县联社联系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工作作风整顿,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信合系统工作作风整顿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工作上高要求,自觉执行有关规定,树立依法经营、廉洁勤政的行业形象,为这次工作作风整顿作出应有的贡献。篇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自查报告近日,我县各单位纷纷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某某单位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会上由崔主席了宣读《某某县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通过了《某某单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党委副书记、镇长某某某做了《坚定践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讲话。
会议要求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机关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制度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标尺,提高党性修养,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市民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周例会上,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某某县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引起广大机关干部的高度重视,掀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大讨论热潮,形成了凝心聚气、风清气正、谋事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某某部门以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为主题,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了某某县集中开展“不
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及《某某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单位职能和个人承担的岗位职责,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学习研讨中,中层以上领导依次发言,结合个人工作和思想实际,指出自身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讨论中,各位同志也根据发言情况,对其他同志的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并对整改措施给与了相关建议。
同志们纷纷表示,下一步,要认真对照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履职尽责不到位、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效能低下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整治重点,时时自省、自醒;并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与修身行善,明礼守法及推进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活动从新认识自己的工作定位,激发工作热情,将专项整治活动转化为干好、做好、做实本职工作的自觉行动,立足岗位主动作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应有成效。全镇干部职工要全力以赴深挖倒查,自己在服务群众中是否只考虑“不得行”,不考虑“如何行”;遇事是否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让前来办事的来回跑、转圈圈。”近日,大渡口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亮剑。为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确
保“三抓三主动”要求落地见效,根据区委要求,该镇党委决定,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从严从实查处全镇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镇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增强践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抓三主动”“用心为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此外,该镇还对专项整改中查出的负面典型镇党委宣传部门进行集中曝光,同时,对正面典型进行宣传。镇党委、纪委开设专项整治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一说按规定办就死搬条条、不讲效率,一说限时办就违规操作、不讲法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只考虑“不得行”,不考虑“如何行”;遇事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让前来办事的来回跑、转圈圈的现象进行长效监督。形成集中整治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8月14日,我县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县委书记某某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县领导某某、某某、某某、等出席会议,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全市在九、十、十一月三个月时间,集中开
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为贯彻落实市委精神、结合古蔺实际,切实提高专项整治实效,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讨论了我县干部队伍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有七个方面的表现。针对这些表现,某某要求,一是整治要实起来,坚决防止“空对空”,必须做到有的放矢,全员参与、全体整改、全面见效;县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题教育相结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要采取严厉的措施,针对不同的问题,进一步挖深、挖细、挖全,形成《全县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办法》,同步制定正面行为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惩恶扬善;要强化督查,常态化地开展明察暗访,抓问题、抓苗头、抓典型。二是工作要抓起来,坚决防止“两张皮”,要通过整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是规矩要立起来,坚决防止“一阵风”,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要更加警醒,行动上要更加自觉,态度上要更加积极有为,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推动全县发展上,同时要建章立制,以制度巩固整改成果,以制度巩固发展成效。
某某强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表现出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极大削弱了我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组织力、战斗
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以刮骨疗伤、壮士断腕的勇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毅力,从严从实要求,从严从实整改,以更加优良的作风抓紧抓实我县的各项工
作,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组织、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本文来自网上,著作权归原始创作人篇二: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我局积极开展“责任落实”,实施“整风计划”,大力整改现实中存在的“得过且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问题,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努力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在我局上下形成求真务实、奋勇争先、干事积极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形成优胜劣汰、能上庸下的用人导向,为推动我县畜牧产业尤其是奶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对 庸、懒、散,在工作中要对症下药,严格讲庸、懒、散现象在我身上或多或少都存在,一是自身学习不够,理论水平不高;二是工作有所欠缺,自己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往往只满足完成任务,思考工作详细不够;三是对处理问题显得不够严谨,有图“完成任务”、“交差”的观念,不讲究精益求精,没有过多考虑会造成什么影响和效果。那么这些问题是我怎么去克服和改正这些缺点,这就要求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工作中,积极投入到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变机关工作形象,提高效率促发展,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务求工作高效,求真务实。
二、工作纪律。遵守工作纪律,杜绝自由散漫,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努力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配合处室同志或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业务和技术水平,不停地进行知识更新,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更好地为我市城管事业作贡献。虽然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彻底将“庸、懒、散”转变为勤、快、实行为还有一定距离,还需要我长期学习,不断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不足,为树
立机关良好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篇三:关于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报告
关于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行为个人 自查自纠报告近段时间,我镇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治理“慵 懒散软”工作行为的相关精神。通过集体学习和会后交流讨 论,同时结合党政办公室日常工作实际,围绕文件精神中的 要求,针对庸、懒、散、软的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 为的现象,举一反三,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就我个人在党政办公室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认真学习《规定》内容,丰富理论素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文件出台后,本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学习《规定》内容,逐条领会精神实质,认真做学习笔记,制定学习计划,用《规定》指导自己的言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规定》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丰富了自身的理论素养。
(二)严格遵守《规定》制度,牢记《规定》要求。作为镇里一把手,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务求自己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占据自己的头脑,不让现实之中的歪风邪气侵蚀自己的灵魂,严格按照县委县
政府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本人在学习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之后,对照其内容,认真自查,能够严格遵守“19个不准”,无一违反,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学习不够深入,思想不够解放。平时虽然学习了大量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并注重从中吸取精华充实自己,但由于处在领导岗位上,日常性事务工作多,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来的都是客,要尽地主之谊,所以不能更深层次地静下心来学习,导致对新生事物不能及时掌握,影响了更深层次的解放思想,整改报告
查工作关心不够,除重要工作、急办工作会亲自过问外,一般性工作检查过问较少。
二、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由于我在党政办公室职能的要求,我注重日常业务学习,而忽视了理论知识的学习,从而造成在理论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一定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
(二)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创新意识。我有时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学习上还缺乏“挤劲”、“钻劲”,对部分新知识、新思维不去认真钻研,了解不透。
(三)工作存在拖沓现象。由于许多工作都是分工完成,我有时会产生倦怠思想,得过且过。除了完成自己必需完成的工作以外,不属于自己负责的部分关心不够。
三、改正问题的措施
针对自己的问题,我希望通过以下几个方法来提升自我:
(一)是充分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庸懒散软”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我整体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教学能力的提升,努力提高工作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二)是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以谦逊的态度、顽强的毅力抓好我的个人学习,既从书本知识中学习,又从生动实践中学习,借多种途径深入学习思想政治知 识和专业知识,真正学懂弄通,把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加强工作中的理论自觉和理论指导。
(三)是端正工作态度,树立开拓创新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主动性,在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突破工作思路局限,改进工作方法,统筹兼顾,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我与同事之间的交流与协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积极性,推进协同协作,成员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督促,在遇到困难时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在配合中找准结合点,追求工作理念同步、工作谋划同步、工作落实同步,形成协调一致抓工作落实的生动局面和良好风气。
在接下来的工作学习中,我还将进一步提高自我,并找出不足,做出整改计划,针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改正不足,发扬优点,进一步做好党政办的工作和领导交付的任务。
四、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加强学习,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努力学习理论,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 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己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二)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准则》中19个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机关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5.论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 篇五
1 建立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第一, 对行政不作为规定行政赔偿法律责任可以更有效周全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其他宪法权利, 使其所受损害得到圆满恢复和救济。我国的《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规定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赔偿, 而只是规定可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法院确认该不作为违法和令其限期履行, 但是对损害却没有规定赔偿责任, 这种做法只能防止违法行为继续侵害相对人权益, 而对相对人己经遭受的损害并不能得到补救, 这显然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当前, 行政不作为现象频频发生, 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确立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赔偿责任, 明确行政主体的职责, 赋予行政相对人在遭受行政不作为的侵害时向国家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促使行政主体积极正确履行其法定的行政监管义务, 尽量杜绝行政主体的权力寻租现象, 减少行政不作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时, 保证在行政不作为发生时, 相对人可以通过向国家求偿的途径获得救济和赔偿, 从而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合理的保护;此外, 还可以不断提高相对人的权利保护意识。
第二, 行政不作为本身的特质决定了必须承担行政赔偿法律责任。首先, 行政主体不履行、怠于履行其行政监管职责在法律上就是一种法律行为。不履行、怠于履行职责就是没有或没有完全履行法定职责, 就是不作为、不行使职权。这种事实上的不作为就是一种法律行为, 只不过与作为的行为形态不一样而已, 这是法律拟制的结果。因此, 这种行为也具有法律行为的效果和性质, 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也就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 具有侵权性。其次, 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行为违反了它的职责要求, 这是归责的根据, 该不作为具有违法性。公权力是一种权力、职责, 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义务, 行政主体对其行政监管的权力没有象私权利主体那样的处分权, 这是它对国家、法律, 甚至是特定第三人所承担的义务或职责。
第三, 有利于贯彻落实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是其他立法的基础和依据。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 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这一规定, 明确了公民有权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诉讼, 获得赔偿的权利, 而《国家赔偿法》却没有明确规定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范围和标准, 所以, 应当将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赔偿的范围, 使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第四, 有益于树立政府良好的形象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没有赔偿责任的后顾之忧, 这无疑助长了行政不作为的猖獗, 这也大大减损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减损了政府执行政策、法律的威严。如果对行政不作为所造成的损失, 相对人不能获得救济, 这就很难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内在精神, 这必然不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所以, 我国非常有必要立法明确行政不作为的赔偿法律责任, 以促使有关的行政主体积极履行行政监管等职责。
2 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的认定
行政不作为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前提, 就是首先要确定该不作为的违法性。行政不作为违法性的确认方式有以下几种:行政主体自行确认, 行政主体应相对人申请或者发现自身的错误, 采用书面合法的形式确认自身构成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行政主体构成行政不作为;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依法确认行政主体构成行政不作为。确定行政赔偿责任, 除确定违法性外, 要确定发生了损害事实和不作为与该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认定行政赔偿责任时, 要先穷尽其他救济手段, 即受害人只有在向其他责任人无法求偿时或者无法获得完全赔偿时, 才可以向国家请求行政赔偿。
3 行政不作为赔偿的公务员责任
行政主体的公务员是否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应从个案作整体考虑, 除了法条结构、规范效果目的外, 具体负责的公务员对其职责的认识程度、一般处理的程序、行政监督以及该公务员的过错程度, 以及对损害发生是否有预见可能性等, 皆应作为是否承担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责任和公务员个人责任的考虑因素。在确定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责任中, 公务员和行政主体应当区分各自的赔偿责任。我国《国家赔偿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 但却规定了一般的公务员责任追究机制, 即首先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然后对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务员, 可以予以追偿。
4 完善《国家赔偿法》的有关内容
第一, 在总则中明确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赔偿责任。据此, 可以将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修改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用立法将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赔偿的范围, 扩大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
第二, 在分则中明确行政不作为侵权的赔偿范围和求偿穷尽原则。在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中, 增加一款规定:“因负有法定义务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受害人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赔偿或无法得到完全赔偿的, 受害人有获得行政赔偿的权利。”立法明确求偿穷尽原则, 就是为了突出行政赔偿责任的补充性和限制性。
第三, 引入惩罚性赔偿, 提高行政赔偿标准。从世界各国国家赔偿立法的规定来看, 在确定赔偿标准时主要坚持惩罚性、补偿性、抚慰性原则。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的是抚慰性原则, 适用“生存保障”的赔偿标准, 当前这个标准对行政不作为将难以起到有效的警戒作用。“惩罚性赔偿金是一种社会示范性的‘赔偿’, 而不是纯私人补偿性的赔偿。它主要适用于针对社会不特定的多数人所实施的‘公共不法行为’, (public wrongs) , 例如欺诈行为, 这种行为由于目标在于社会大众而非单纯针对个体的行为且具有道德上高度可责难性, 因此, 需要通过惩罚性赔偿金惩罚和制裁其行为, 以保护社会公众不受该行为的侵害。作为具体的受害人所获得的惩罚性赔偿金, 并不是对其本身所受损害的赔偿, 实际上是对其服务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报偿”。[1]对于具有强烈公益性的行政行为, 对其不作为引入惩罚性赔偿可以更好地弥补损失和督促有关行政主体积极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摘要:针对行政不作为这一行政违法行为, 探讨了建立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如何认定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 行政不作为赔偿的公务员责任, 并就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法》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1]金福海.论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J].法学论坛, 2004 (3) , 59.
[2]周佑勇.行政不作为构成要件的展开[J].中国法学, 2001 (5) .
6.不作为案 篇六
《规定》指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是指各乡镇、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违法违规履行、不正确履行其职责的行为;乡镇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系统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负重要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主要领导责任。
《规定》要求,各乡镇、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禁止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不准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乱决策、乱摊派等乱作为行为;不准有对上级决策执行不力、重大项目监管不力、群众合理诉求拖而不决等不作为行为;不准有服务态度差、内部协调“肠梗阻”、推诿扯皮等慢作为行为。
7.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方案 篇七
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市委市政府二十二条规定,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切实改变干部作风,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及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作风保证,根据《市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儋州市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我局开展集中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抓作风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继续弘扬“实干快发展”的精神,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正确使用的制约和监督,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全局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改进,重点项目建设明显加快,本部门公信力明显提升,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局机关领导干部及在岗人员、各基层队(所)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市容监督和建筑渣土管理人员、各队收费人员。重点整治以下两个方面26种问题:
(一)通过治理不作为,提高执行力,切实解决不执行、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问题。
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上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
2、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及时解释说明或置之不理的;
3、对职能范围内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明推暗抗、敷衍应付、拖延不办或拒不办理的;
4、对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不认真加以解决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的;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过问、不处理、不纠正或久拖不决的;
6、职能部门之间不互相协作,相互掣肘、推诿扯皮的;
7、不依法履行公开或告知义务,对应公开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的;
8、服务意识淡薄,不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或限时办结制的;
9、工作日期间擅自缺岗、脱岗、离岗,使当事人不能及时办理有关事项的;
10、作风漂浮,效率低下,不能及时受理、办理当事人申请办理事项的;
11、部门或单位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的;
12、对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失察失管,致使管辖范围内多次出现行政不作为问题,或因行政不作为导致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
13、对举报投诉事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查而不究、究而不治的;
14、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5、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作为行为。
(二)通过治理乱作为,树立新形象,解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法不公等问题。
1、没有法定依据行使职权的;
2、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行使职权的;
4、故意曲解或变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给企业生产经营设置障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
5、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
6、利用职权强令当事人履行非法定义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搭配收费的;
8、故意刁难当事人,强制其接受指定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9、粗暴、野蛮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的;
10、干扰或影响对损害经济环境行为查处的;
11、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乱作为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部署阶段(5月上旬—中旬)
1、搞好动员部署。5月20日前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通过大力宣传,使本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罗保铭书记在省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儋州市机关效能投诉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建立建全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儋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州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1、开展自查自纠。要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思想根源,抓好排查整改。
2、组织集中评议。通过社会调查、发放评议表等方式收集各方面评议意见,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并通报评议结果。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公开曝光,促进及时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中旬—7月中旬)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检查,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整改提高方案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提高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做到可操作、能提高、好检查。整改提高方案要以任务推进表的形式细化,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公布,做到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解决突出问题。在整改提高中,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些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争取出台几项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制度,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下旬)
1、检查验收。局机关将抽调人员对本局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对整治不认真、社会反映强烈、问题较多较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基层队(所)场,责令公开检讨,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2、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市效能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服从大局。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善于发现和敢于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消除“护短”意识,严肃纪律、服务大局,做到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作斗争。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要把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及时解决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逐级抓落实。要把治理工作的成果体现在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为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3、认真排查,逐项整改。要敢于正视问题,广泛深入地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排查,要深入到服务对象中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和症结,迅速拿出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坚决做到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对群众反映的以及行政服务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在治标的同时,要深入剖析根源,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治本措施,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好清前堵后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及个人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同时,认真分析研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机制、体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努力建立健全治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的长效机制。
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司法等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证。
二、整治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党群部门、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三、整治内容
按照《关于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十二条规定》,切实纠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庸懒散拖”、纪律涣散、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四、整治步骤
(一)召开大会,动员部署。召开全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动员大会,制定下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严明纪律规定,提出工作要求,在全县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工作。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县动员大会后一周内召开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迅速开展工作。
(二)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征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要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认真总结、深入剖析,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等方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整改问题。各单位要将查摆问题情况和整改方案于10月底前报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问题,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12月底前,要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整治措施
(一)畅通渠道,受理举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关于机关工作作风问题的举报投诉,建立快查快结的投诉调查解决机制,严格落实办理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县领导小组及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全面督查、个别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
(三)严肃处理,追究责任。通过集中检查、集中曝光等方式,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开办“集中整治机关工作作风曝光台”、“集中整治机关工作作风专栏”,引导全县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的强大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集中整治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抓好自检自查和整改落实。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将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之中,作为评价业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监督问责。要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社会监督及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机关工作作风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从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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