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日常规章制度

2024-10-07

社团日常规章制度(精选9篇)

1.社团日常规章制度 篇一

尤溪第五中学社团联合会日常管理制度

尤溪县第五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校社联)是在团委领导下独立组织活动的一个学生组织。现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主任1名,副主席和主任分别负责管理各个社团,主席管理副主席,主任,进行层次化管理,责任制管理。第一条

主席职责

一、主要职责:主持校社联日常工作,把握规划校社联,学生社团的发展方向、对校社联,团委负责。

二、工作细则:

1、负责召开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校社联例会、校学生社团负责人大会。代表校社联向团委经常性汇报工作,对校团委负责;

2、对外代表校社联,积极加强与其他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机构的工作交流与合作,负责与各分校区社联的工作沟通,对学校社联的工作进行提供建议和指导;

3、抓好校社联自身班子建设,抓好学生社团负责人队伍建设,发挥集体作用,群策群力,努力提高我校学生社团的整体水平;

4、监督校社联各项临时规章制度的起草与实施,与时俱进,督促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与更新工作;

5、在每学期初,在社联办公会议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社联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与实施,审批学生社团各项活动经费。

6、在每学期末,在社联办公会议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好社联本学期工作总结,并提出下学期工作的初步设想;

7、负责做好学生社团各项先进以及各项个人先进的考核,推荐,评比工作,做好各学生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整顿注销和年检工作;

8、负责做好社联班子的交接工作,卸任前做好任职期间的工作和经验总结,并向社联、社联例会作述职报告;

第二条

副主席或主任职责

一、主要职责: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做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学生社团活动计划的审批,对活动的监督与总结;

二、工作细则:

1、授权校社联三个部门行使工作职责。监督相关部门深入了解学生社团活动的工作;

2、负责做好每学期学生社团系列活动的计划制定活动布置及总结工作;

3、协调学生社团由于活动开展所造成的各类矛盾与冲突;

4、负责对校社联会所有会员的意见采集并反馈工作;

5、负责社联内部干部队伍的建设,负责校社联及学生社团对内和对外的宣传;

6、每周向社联主席,校团委老师汇报近期工作;

7、在主席不在时,有执行主席职责的权利。

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

1、申请成立以学校为挂靠单位的学生社团,须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后,向学校申请登记注册,并送校社联备案。学生全校性新闻、宣传社团由校党委宣传部审查,并批准登记注册。

2、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都必须按照具体要求,真实地填报《尤溪五中学生社团筹备、成立申请书》。

3、筹备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学生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未受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社团指导老师

(四)有规范的章程,包括以下事项: ①.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②.学生社团类别(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③.学生社团活动范围;

④.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办法及其权限; ⑤.经费的来源;

⑥.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⑦.章程修改程序; ⑧.学生社团终止程序;

⑨.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4、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一)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章程中有关条例规定的;

(二)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三)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四)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五)其它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社联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动员组织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相近的学生社团合并或成立以校有关部门为挂靠单位的协调机构。

6、学生社团的注册工作为每学年一次,在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的第一个月内进行。

7、学生社团申请注册的条件为校内所有正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

8、学生社团的注册工作程序如下:

(一)向同级社联上交上一学年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社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报的财务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召开社联部长以上会议,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全面的意见,上报团委;

(三)社联根据团委的批复,对符合注册要求的学生社团报校社联进行注册登记;

(四)学生社团聘请指导教师

学生社团均需聘请指导教师。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由本校教师担任,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须持本人单位证明材料。社团聘请指导教师,须填写《学生社团聘请指 导教师申请表》,经团委批准后生效。各社团负责人须按时填写指导教师工作情况。

同时,社团成立应有健全的管理形式,内容包括;

社团名称

社团性质

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活动内容

活动形式

发起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

领导机构及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

其它

9、有以下情况的学生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限期整改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它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10、没有进行注册的学生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追究该社团负责人的责任,有违法乱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报司法机关处理。

11、学生社团更改名称必须按照本章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更名后原社团资格将不再存在。

第四条

学生社团注销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社团将会被注销。

(一)学生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章程的;

(二)一学期内不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或虽然开展过学生社团活动,但活动质量不高的,限期整改,无法达到要求的;

(三)背弃学生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学生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学生社团名义进行非法活动而未予以有效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无法继续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经该学生社团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可申请注销;

(六)进行盈利性活动,对会员乱收会费且屡禁不止的;

(七)学生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5人;

2、学生社团的注销程序:

(一)学生社团自动要求注销的,将报告上交同级社联,在报告中必须充分阐明申请注销的理由,同时将善后工作计划上报。由社联将有关材料上报审批机关;

(二)社联根据被警告的学生社团的整改情况,认为应该注销的,上报审批机关;

(三)审批机关批复同意注销的,由社联公布该学生社团注销。

已经被注销的学生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按照有关校纪校规,追究该学生社团负责人的责任,有违法乱纪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司法机关处理。受到处分的学生社团取消参评本学年“优秀社团”的资格。

第五条

活动制度

一、学生社团应正常开展社团工作,积极组织社团活动,满足社团成员合理的活动需要。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达到学生社团工作的协调一致,正常开展。

二、学生社团活动过程中应始终与学生社团联合会(分管主席)保持密切的联系,在进行活动期间需要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帮助时,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给予联系和支持,以保证活动的圆满成功。

三、社团活动期间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对活动进程进行监督,各学生社团应该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工作。

四、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做好一学期的活动计划,交活动部备案。

五、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A、(小型活动):提前两个星期准备,1、策划:思考活动类型,形式,主题。活动需要创新但要可行,同时要扩大影响力。

(1)计划书:内容包括主题、目的、形式、参加对象、时间、地点、活动流程、经费预算、工作人员安排等。

(2)报上级审批征求意见:交分管主席审核,分管主席再汇报团委老师。

2、开展实施: a.前期准备:申请场地(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厅,操场…)、海报宣传(发文)、组织人员参加、拍照、写新闻、邀请领导嘉宾(礼貌,礼仪)等。b.进行中:接待嘉宾老师(座位安排包括台签)、突发事件处理(详见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

3、活动总结:结合活动部,分管主席的意见,对活动中出现的情况做出书面和会议两种形式的总结。汇总活动材料包括计划、总结、照片。本社团做好存档,并上交社联办公室档案存档。B、(大型活动):流程与上述步骤大致相同,但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a.必须提前一个月准备策划。

b.策划期间首先要做一份活动计划书(大型活动方案)成册。方案制作格式:封面、目录(前言)、活动计划(内容如上)、活动流程、详细的经费预算、工作人员安排等。方案制作要求美观,实用。

c.待团委老师同意之后,本活动方可开展。

d.活动前期准备还包括:安排彩排、音响、主持人、观众嘉宾座次、现场控制、节目单、布置场地包括舞台设计,场地打扫、寻求其他部门帮助。必要时可请分管主席帮忙。

e.开展阶段:参考方案执行、协调好各部门,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把整个现场控制好。主办方不可以自乱阵脚。多参加其他部门的活动可以得到锻炼学习。

f.总结:归还话筒或其他物品,安排人员整理场地。对所有帮忙的部门与个人表示感谢。总结活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吸取教训。

六、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擅自开展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活动;

(二)活动安排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三)帐目经费不明,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私吞社团经费物品,违反社

团经费管理制度;

(四)活动期间损坏学校公物;

(五)活动存在人员安全隐患因素;

七、社团活动应丰富多彩、有特色,有开创性,努力建设“特色化社团”,逐步形成社团自己的特色精品活动。

第六条

会议制度

(一)每两周开一次例会,时间定于周五中午12:30,全体社团社长、副社长以上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各社团会议由社团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每月不得少于三次,所有临时会议时间、地点由办公室具体通知。

(二)开会时必须携带笔记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各社团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开会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或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认真并及时完成上级传达的工作任务。

(三)凡例会1次无故缺席者,给予点名批评;2次无故缺席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无故缺席者,给予撤职处分!

(四)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事先向分管主席请假,递交办公室书面假条,事后补假无效。

(五)会后应保持会议室整洁。

第七条

请假制度

(一)社团联合会会议、值班、举办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一律事先通知分管主席,由分管主席同意方可,并写一份书面假条备案。

(三)确实因为情况需要,事先没有请假者,需事后补假,补假需有正当理由,经核实后才能生效,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四)无故缺席达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社团联合会。

第十五条

社团干部

(一)社团干部包括:

(1)社团联合会的主席、副主席、主任;

(2)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3)社团下属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和核心会员。

(二)社团干部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位居本班中等或中等以上;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与协作精神;

4、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热心社团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宜担任社团干部:

1、在校学生会担任重要职务者;

2、被校社联撤职的学生干部;

3、因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受警告以上处分者。

(四)社团干部的产生与任用

1、社团于每学年末召开全体会议,选举新一届社团干部。

2、产生的社团干部需经过校社联进行笔试、面试、审查,并上报校团委进行最后的审批;

3、校团委经审查通过后下达有关的任命通知,最后产生新一届社团干部。

(五)任用原则

1、社团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等不同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2、根据工作需要,社团干部也可由组织以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3、社团下属部门干部由各社团自行招聘,并报社联会备案。

4、社团正副社长人选,由会员推荐选举产生初步人选,报社联审批任命。

5、各社团正副社长遇有特殊情况提前离职者,应提前一个月报社联同意后方可离任。

6、社团干部聘期均为一年,表现突出者可续聘。

(六)社团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干部的权利

1、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社团活动;

2、正副社长可参与校“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3、对社联及其他部门在工作方面的意见,可直接向校团委反映;

4、对社联做出的撤职决定,可直接向校团委申述。

二、社团干部的义务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牢固树立面向基层、服务同学的意识,讲求认真热情的服务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方针,主动协调好各部门、各级干部之间的关系,密切联系会员和广大同学,及时反映广大学生的意 见和呼声;;

3、接受社联的监督和工作指导,主动配合社联的工作。

4、努力学习,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七)社团干部的评优与奖惩

一、社团干部的评优

⑴每学期末,对学生干部应采取不同方式严格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应予以不同形式的奖励。

⑵对表现优秀的社团干部,可以给予通报表扬或以上奖励,并依照 “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优秀社团干部”等称号。

二、社团干部的奖惩

(1)本着“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方针,学院对违纪社团干部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2)对社团干部做出处分决定,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社团干部违纪,须经社联调查核实情况,并报校团委。

(3)社团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撤职: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或以上处理的;

2、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失误的;

3、违反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

4、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4)社团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

1、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社团工作的;

2、因为学习任务较重不能继续担任或在职期间学习成绩达不到任职条件的;

3、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社团工作的。

对社团干部做出免职处理,应由干部本人提出书面辞职请求,报校团委审批。

尤溪五中团委

2016.9

2.社团日常规章制度 篇二

一、大学生社团活动载体的含义及其在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优势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实质上是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念、价值观点以及道德规范等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的过程。并且, 这个转化过程的实现必须借助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活动过程。而大学生社团活动通俗地说就是通过大学生社团这一在高校相关部门的引导下由大学生自发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要成立的“民间”组织来开展的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因而, 以大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 将有利于促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顺利且有效地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具有多种类型。其中, 活动载体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者有意识地开展各种活动, 将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寓于活动之中, 使人们在活动过程中受到教育,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由此可见, 活动载体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具体的活动形式。据此, 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社团活动载体理解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者有意识地开展各种学生社团活动, 将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寓于学生社团活动之中, 使大学生在社团活动过程中受到教育,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以活动为载体是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优良传统, 而以社团活动为载体则可以说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势所在。

2004年8月26日, 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高校特色的校园文化, 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大力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 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 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 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而我国大学生社团的规范建立、科学建设及其活动的蓬勃开展, 正是“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高校特色”要求的突出体现和全面践行。大学生社团是高校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等文化活动的有效途径。而大学生社团活动是大学生开展自己喜闻乐见的各种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进而有效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因而, 较之于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其他载体, 大学生社团活动载体具有以下优势:第一, 因为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的养成和发展只有在各种社会活动中才能实现, 所以把大学生社团活动作为载体是符合思想道德素质形成和发展规律的;第二, 大学生社团活动载体能使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潜移默化地进行, 实现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统一, 进而促进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转化为主体, 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第三, 由于大学生社团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实践形式, 因而与其他类型的载体相比, 社团活动载体的实践性最为突出, 活动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接受、实践和检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过程, 同时是内化与外化的统一的过程;第四, 大学生社团活动是融思想性、科学性、趣味性以及娱乐性于一体的为大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活动, 因而它还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大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科学把握好大学生社团活动载体的这一基本特征, 将有利于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扩大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覆盖面, 进而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团活动载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此外, 大学生社团活动载体的优势还体现在其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和开放性等方面。从大学生社团活动载体以上几方面的优势可见, 将大学生社团活动作为载体是提高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内在要求。

二、以加强大学生社团建设为基点增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大学生社团活动因其作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载体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已日益显示出它的强大生命力。为了更好地利用大学生社团活动载体, 发挥它在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还必须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第一, 切实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各项活动的首要地位;第二, 精心设计活动载体, 把大学生吸引到活动中来, 把深刻的教育内容寓于生动的活动形式之中;第三, 加强对各种活动的指导。换言之, 只有以社团建设为基点, 组织指导好各种形式的大学生社团活动, 才能更好地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和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进而充分发挥社团活动载体的优势, 以增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一) 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 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高校团委和各相关部门必须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科学把握大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 使各个社团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 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努力适应教育改革、社会进步以及大学生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需要, 积极探寻、丰富和创新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进社团的方法和途径, 使大学生社团建设朝着有利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实施的方向发展。一方面, 高校要积极开展社团理论学习活动, 把引导各类大学生社团深入学习先进理论作为社团工作的重要任务, 不断丰富社团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知识;另一方面, 高校要注重引导各类大学生社团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 积极组织开展融教育性、思想性和娱乐性于一体的各种活动, 并在活动中对社团成员进行主旋律教育, 以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进而以社团成员的榜样力量来影响其他大学生, 逐步扩大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范围。

(二) 加强大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 奠定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基础

合理的大学生社团组织和工作体系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基础。大学生社团要努力在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充分发挥出其特有的优势, 首先自身要强。具言之, 各高校可根据本校的特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大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一是要加强对社团的组织领导, 发挥社团中的党团组织的作用, 建立新的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堡垒;二是要加强对社团的思想引导, 充分利用学生社团内部团结的优势, 积极加以引导使其形成团结互助的氛围, 以帮助社团成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三是要重视对社团骨干的培养, 并充分发挥社团骨干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四是要坚持“三贴近”原则, 创建多样化的组织来满足大学生的需要, 以不断增强大学生社团自身的服务能力, 使各种社团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服务于大学生们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五是有意识地培育精品社团, 发挥精品社团的榜样力量。此外, 选派一批政治业务素质较高、责任较强的专业老师担任大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 实现导师指导和自我教育相结合。这样既有利于加强对社团组织的管理, 又有利于促进大学生社团活动的有效开展, 增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三) 完善大学生社团的管理制度, 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和完善大学生社团的管理制度, 这是实现大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的基础, 也是大学生社团活动得以有效开展的制度保障。因而, 高校必须通过制定政策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社团的管理制度来加强对社团的宏观引导和科学管理, 使大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换言之, 要保证大学生社团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一方面, 高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 使大学生社团在宪法、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的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具体做到:活动目标与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保持一致;活动管理制度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一致, 并在规范社团管理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有效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相关制度。另一方面, 高校还应严格要求各学生社团建立本社团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以明确社团活动的宗旨和职责, 进而增强社团成员的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更好地将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融于大学生社团活动之中。此外, 高校可将社团建设纳入共青团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努力构建由共青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和大学生社团组织构成的“一体两翼”大团建工作格局。

综上所述, 以大学生社团建设为基点, 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团活动载体在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独特优势, 将有利于提高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进而更好地促进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走出低效性的困境。

参考文献

[1]骆郁廷, 邓纯余.论大学生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0, (9) .

[2]张耀灿, 郑永廷, 吴潜涛, 骆郁廷.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

3.日常生活空间的制度化 篇三

摘要:本文通过对历史资料的梳理,从新村选址、空间结构、户型设计和集体生活四个方面简要回顾了20世纪50年代上海工人新村的规划设计思想。从空间一制度的视角,试图揭示工人新村的建造是一个包含着社会主义国家意志、基层社会组织、城市建设制度的空间化和新村日常生活空间制度化的双重过程。工人新村也成为塑造集体主义生活与确立国家与个人关系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工人新村;空间结构;制度化;日常生活

中图分类号:C912.8;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09)06—0038—08

一、前言

工人新村作为城市空间和制度建设的双重载体

20世纪50年代的上海经历了全景式的社会主义改造,由一个商业和服务型行业职工占多数的消费型城市转变成为产业工人占重要地位的生产型城市,工人阶级也在“恢复生产、群众动员、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城市工业化”等运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随着共产党领导权威和各级人民政权的建立,自上而下的制度和宏伟叙事的阶级话语逐渐统领了工人阶级从公共领域到个人生活的全部内容,影响着他们的共同体文化的自我建构。

以工人新村为代表的上海城市住宅正是在50年代逐步发展形成的。居住从来都不只是一个造房子的简单行为,上海工人新村既是基层社会组织和城市建设体制不断空间化的过程,也是新村工人的日常生活空间不断制度化的过程。大量建造的新村伴随着新中国各项社会制度的逐步建立、调整和完善,深深地扎根于整个城市的空间和社会结构,影响至今。

90年代以来,随着上海的新一轮开发,社会阶层发生了重大的分化,城市格局也面临着根本性的重组,工人新村占主导地位的居住时代已经结束。大量被拆除的工人新村和搬迁的新村工人加速了新村制度的衰亡,“工人新村”正在人们视野中和记忆中消失,成为一段历史空白——这使得对工人新村的研究工作显得愈发迫切。

研究现状

参与了新中国三十年城市建设的法国建筑师华揽洪(Leon HOA)认为,工人新村“虽然建设标准不高,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战后城市恶劣的居住条件”,并在“在消除城乡差别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吕俊华和美国规划师彼德·罗(PeterG.Rowe)认为工人新村是新中国在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49—1957)城市住宅发展的主要途径,而这一时期也正是新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技术、人文等各方面体制形成时。付晨通过对上海曹杨新村的历史调查,认为受传统和外来两种文化影响的新村模式是一种“时代精神和社会理想的建筑符号形制”。丁桂节指出“50、60年代的上海工人新村具有一种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的理想性与象征性,新村实践也在城市与社区建设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新村所追求的‘幸福生活对今天和谐社区的建设仍然具有借鉴意义。”李芸通过对红色小说《上海的早晨》的阅读,认为工人新村是“某种意识形态的产物,象征着一个欣欣向荣的国家在政治上的倾向性关怀”。罗岗从城市文化的角度提出,工人新村作为“社会主义空间生产的方式”塑造着工人群体的日常生活,代表着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空间中的登场,而这种“代表性”却在“后社会主义时期”面临着新的困境。

海外学者虽然目前还没有针对工人新村的研究,但对中国工人群体及其所处的社会和空间环境的分析却不乏精彩之作。美国汉学家裴宜理(Elizabeth J.Perry)的《上海罢工》通过20世纪上半叶上海工人的地缘、祖籍、性别、大众文化、教育程度、工作经历等特征对其集体行动的影响,显示了工人阶级自身特征的重要性;美国经济学家霍夫曼(Charles Hoffmann)的《TheChinese Worker}(《中国工人》),介绍了在毛泽东时代,随着社会制度的更替,工人的工资、组织分派、激励机制等发生的变化;另一位重要的美国社会学家华尔德(Andrew G.Walder)在其名著《共产党社会的新传统主义:中国工业中的工作环境和权力结构》中,通过大量的访谈,揭示了社会主义时期的中国工人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全面依附关系,开创了中国单位制研究的先河;而澳大利亚学者David Bray的近作((SocialSpace and Governance in Urban China:the Danwei System from Origins to Reform》(《中国城市里的社会空间与管制:单位制从起源到改革》),则通过考察毛泽东时代的“单位制”的起源和演变,认为“单位制空间”既是中国城市空间和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也是城市管制的重要制度。

制度一空间分析视角

二、工人新村的规划设计

“一场革命,如果没有产生出新的空间,那么

《辞海》中“制度”一词有两个含义:(1)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体系。(2)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或行动准则。[“

工人新村是上海在特殊历史时期的一种居住制度,这是因为:(1)它的设计、建造、分配和管理与50年代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形成过程密不可分。可以说,工人新村既是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自身也是一个包含着基层政治组织、经济政策和阶级文化习得等多方面的制度建构;(2)工人新村的大量复制塑造了一批特殊的社会群体——“住新村的工人”,他们在身份认同、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具有独特的“新村”特征。

空间分析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独特视角被长期忽视的状况直到最近才得到改善。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空间理论在城市社会学、地理学、建筑学、城市规划、文化研究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得“空间”的含义大大丰富了。在一系列的出色的研究中,法国社会学家列斐伏尔(Heari Lefeb—vre)的“空间生产”的概念占有重要的地位。在((The Production of Space》(《空间的生产》)一书中,他强调空间是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要素的同时,还把日常生活中的微观空间——如住宅、学校、工场和街道的研究,提升到了与人文地理和地理政治学的空间研究同等重要的地位。此后,对社会现象中的“空间性”研究,也出现在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监狱分析以及英国的大卫·哈维(David Har—vey)、美国的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等马克思主义城市地理学家对资本主义都市空间的批判之中。

本文从制度一空间关系人手,对20世纪50年代上海工人新村在国家意志和基层社会组织空间化过程中的影响进行分析,凸显新村制度在建构上海工人的阶级意识、利用集体主义文化习得塑造新的生活方式,以及强化国家与个人关系等方面起到的作用。

日常生活空间的制度化

它就没有释放其全部的潜能;如果只是改变意识形态结构和政治体制,而没有改变生活的话,它也是失败的。真正的社会变革,必定会在日常生活、语言和空间中体现出它具有创造力的影响。”50年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也是一场革命,一场从上到下、从思想到生活的革命,这场社会变革在居民的日常生活空间中也留下了痕迹。工人新村作为当时社会主义城市的理想居住空间,在选址、空间结构、户型设计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都体现着新政权的政治抱负。

工人新村的选址

新中国初期的上海,解决工人住房困难不是先从改造旧的工人住宅区开始,而是选择了在远离市中心的郊区地带另辟工人新村,尽管这样的新村(包括曹杨新村在内的第一批四个工人新区)“分散布置在郊区,造成了交通、福利和公共设施更多的额外投资,推迟了市区的改建工作”。

选择这样的位置,除了方便职工上下班之外,还有制度方面的考虑。首先是由于当时对于旧区的改造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在1958年以前,上海实行的城市户籍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自由流动,重在管理”,人员流动十分频繁,人民政府在划定基层社会各种政治空间范围和人民的阶级成分方面遇到了相当的困难。尤其是在一些工人集中的旧居住区,多次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往往注入了许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地方帮派势力,一次次改变着旧区原有的阶级结构和社会生态。对新政权来说,改造一个人口构成异常复杂的旧棚户区,远比建立一个新社区困难得多。越是空白的土地,建设者越是能根据新的意志,建造理想新村,选择理想的居民,树立新的生活规范——这为“新村主义”理想的实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相对偏僻的郊区工业区进行新村实验,还可以让社会主义的新村工人在空间分布上有别于旧区的老居民,从而更加靠近生产地点。甚至一些新工厂在选址初期就已经把生活区考虑进去了,新村成为厂区的一部分。生活地点与工作地点的靠近,在方便了新村工人上下班通勤的同时,也模糊了工作与休息、集体生产与个人生活空间之间的界限。新村工人“先生产、再生活”、“以厂为家”、“舍小家为大家”的生活方式在新村中十分普遍。

此外,选址郊区使得工人新村难以利用中心城已有的基础设施,新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就需要比较全面。从托儿所到中学,小卖部到职工医院,新村为工人们提供了几乎所有日常生活的基本服务,这在客观上也促进了一种集体化的新村生活。

空间结构的等级化——居住区规划思想

解放后的新中国百业待兴,国家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体制尚未建立。在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情况下,主要的规划设计工作是由建筑师或工程师担任的。在上海工人新村规划设计的初期,规划师们采用了当时国际建筑界普遍流行的“邻里单位”的住区规划方法。

“邻里单位”的概念诞生于192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克拉伦斯·佩里(clarence A.Perry)的作品。他建议将城市细分为“邻里”。每个邻里将配置本地自有的社区设施,如便利店、社区公园、教堂和小学,所有这些都坐落在邻里中心步行范围内,并作为居民的社会活动中心。这样,每个邻里单位都可以实现相对的“自我供给”,更像一个传统的乡村。新中国第一个工人新村——曹杨新村(一期)就是“邻里单位”思想的产物。

虽然曹杨新村设计在居住区内部组织、与自然环境结合方面都相当成功,“一五”期间,“邻里单位”仍然被当作资本主义城市规划思想受到了批判。取而代之的是来自苏联的“居住区”规划思想——它被认为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城市社会结构上的体现:“社会主义大城市中,应按照‘区来组织人民的社会政治生活,配置相应的社会文化教育和生活供应等方面的完整服务系统。这种行政分区中建筑与城市规划上的体现,就是大城市结构中的居住区。”

根据苏联专家的指导意见,“居住区”与“邻里单位”不同,“区”及其“相应的社会文化教育和生活供应”是要为“人民的社会政治生活”服务的。换句话说,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空间应当与国家政治生活相适应。这种关系在工人新村中的体现就是“与基层行政组织相匹配的空间结构的等级化”。

所谓的基层行政组织,指的是城市各区下设街道,各街道由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在整个政府体系中属于最基层,依靠法律上是群众自治的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工作。随着1949—1957年经济恢复和“一五”计划的实施,上海的街道一居委会基层社会组织经过多次的尝试也逐步地建立起来,并形成了“条块结合”的制度设计:“条”是指在居民工作层面上分为治保、卫生、调解、民政、计生、文教各项内容;“块”是指在不同的空间层次上设置相关负责人,例如街道主任(居住区)、居委会主任(小区)、分区块长(街坊)、楼组长(组团)等。基层制度的空间化使得居住区里的任何个人和事件都可以在空间上和组织上找到相关负责人,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空间结构的等级化是指,新村在空间结构上根据人口和用地规模,划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街坊和居住组团若干等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表格中,公共设施的配套标准是由“千人指标”来衡量,即每千人应该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主要是面积标准),不同规模的工人新村可以根据居民人数来确定相应的公共服务等级。

在工人新村的建造过程中,规划师们十分注意空间等级和行政等级的关系,工人新村规划设计逐渐地从单纯的技术操作过渡为一种含有“制度安排和行政组织”的实施手段。如王硕克认为:“作为居住区组成单位的居住小区,其规模相当于里弄委员会的范围,可设置一套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公共建筑。小区的规划结构可分为小区和基本生活单元二级,再由若干个居住小区组成居住区。为了便于管理和组织生活,小区规划布局应与居民街道组织体制相适应。”汪定曾、徐荣春则认为,随着1957年的八个村相继建成,曹杨新村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居住区”。整个新村(大区)在空间规划结构上分为八个村(小区),每个村由若干街坊群构成,街坊里还有若干居住组合,与之相对应的基层行政组织为四级:(1)大住宅区(卫星镇或人民公社分社)——街道委员会(63400人);(2)小区——区委会(8000~10000人);(3)街坊群或建筑群——工区(2000~3000人);(4)居住组合——小组(300~500人)(组长:一般为读报员或楼长)。

从邻里到居住区,空间、制度(权力)的边界和等级逐渐清晰,日常生活的行政化逐渐加强。在这一过程中,工人新村空间结构的等级化和基层行政分区在时间上是同步的,内容上是互为参照的,本质上都是国家对个人生活秩序的强调。可以说二者之间的这种关联性是50年代以工人新村为代表的新中国城市住区最具特色之处。有趣的是,“与空间结构建立关联”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我

们在同时期的城市户籍管理制度、税务征稽制度中都可以看到这种等级化的组织方式,甚至在职务工资制度中也有所反映。“从国家的视角制定一个城市综合规划,那么统一性和严密组织的逻辑就无可避免。”作为50年代整个经济社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新村空间结构和基层行政分区的关联还在行政组织学上具有重要意义。“在一个封闭的系统内,中央的协调计划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人口、社会和空间越是静止,越是标准化和统一,边界也就越清晰,越没有意外,也就越容易适应于官方的观察和管理技术。”

标准化单元设计

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开始,苏联以标准化为特征的住宅工业化思想也被引进中国。工人新村在户型设计方面也大量采用了标准化单元方法。所谓的“标准化”,指的是户型设计不是根据居民实际生活的需要,而是根据国家当时的经济条件和工业化水平,按照标准构件和模数原则设计标准户型单元,再通过标准单元的组合变化形成住宅建筑。而以标准设计方案为基础,形成的标准图集也成为城市住宅区规划建设和构件生产的依据。

采用标准化单元设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标准设计方法是在住房建设中实施计划经济的重要保证。作为国家住宅标准设计依据的“定额指标体系”通过对住宅人均面积或户均面积和造价的规定,使国家可以精确地掌握经济计划中住宅投资建设的规模与产出,这对住宅建设基本上完全由国家投资的计划经济模式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标准化方法大大加快了建设速度,降低了造价,按时完成了由快速工业化带来的大量建设任务,弥补了设计施工人员极度短缺的问题。但同时,在整个50年代住房建设低投资、低造价时期,不断降低的住房标准,使得人均居住面积较解放前反而呈下降趋势,几家合用厨房、卫生间的情况十分普遍,朴素的建筑外观取消了一切装饰性设计。

此外,低标准的住宅单元设计在政治上也具有意义。David Bray认为在中国50年代反浪费和城市人民公社运动中,为了降低造价,不断减小的私人住房空间和相对增多的公共设施促进了一种“日常生活集体化”的趋势。这种对集体化生活的强调在1958年以后的大跃进和城市人民公社运动中达到高潮,有些工人新村内部甚至出现了托儿所、公共食堂和街道工厂。

实际上,“国家政权与标准化空间之间的密切关系”不是一个特殊现象。城市历史学家LewisMumford在考察意大利城邦空间的巴洛克风格时认为:“这是巴洛克思维的成功,空间被组织,使之连绵不断,并将其简化为标准和秩序。”法国学者F.Choay认为,19世纪中期的奥斯曼巴黎改造计划的目的除了对城市居民社会生活进行现代化改造的理想之外,还含有“防止底层民众利用混乱空间抵抗军队”的目的。David Bray认为社会主义时期苏联的城市规划原则体现了中央集权与现代工业化管理技术(泰勒制)的结合。而工人新村空间结构的等级化和住宅单元的标准化设计,也让我们看到美国学者詹姆士·c·斯考特称之为的“国家的视角”:面对复杂混乱的社会现实,国家总是希望通过制度或者空间的手段使之简单化、标准化和秩序化。

集体化生活

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也是国家统领社会直至二者一体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个体的生活空间越是被压缩,国家的意志也越能通达至底层。50年代上海新村工人的生活中,一方面通过降低住房标准(缩小私人空间)和公共化私人空间,缓解了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与供给短缺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通过对公共服务设施网点系统性的组织,把新村工人日常生活安排在一个以居住区或小区为单元的集体化生活的网络之中。睡觉之外的其他生活需求几乎都要借助于公共空间,包括每天必须的日常活动,如洗澡、吃饭、上厕所。而合作社、卫生所、银行、邮局、学校设施一应俱全,同时还预留了文化馆、运动场和电影院的位置。城市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主义建筑理念发展到极端,表现为居民统一在食堂就餐,各户住宅不设厨房,大家统一在食堂就餐;各户的拆缝补洗由集体劳动完成;家庭妇女被组织参加街道工业,幼托和照顾老人的工作也由街道统一组织。

此外,新村居民的自治组织也强化了集体化的生活方式。以曹杨新村为例,1952年一村落成同时就成立了家属委员会和工人合作社,负责对新村进行管理。当时的合作社制订了工人住宅租赁管理办法,明确住户与合作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居民迁入新村的若干规定,作为大家共同遵守的新村生活准则。1953年,新村在原有工人合作社和家属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在街道领导下,以宣传、卫生、社保、民政、调节和治保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新村居民委员会。居委会干部以及各楼组长,通过读书读报等经常性文化学习活动,逐渐地把退休工人、妇女儿童等闲散人员组织在新村的集体生活之中。

三、结语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人们过去的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现在或将来的选择,而我们今天的各种决定和选择实际上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历史因素的影响。因此,工人新村的建造过程,首先有助于我们透过历史来理解社会主义城市的空间生产逻辑:新村不仅是一种居住模式,在广义上更是一种制度,一种根植于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史,与意识形态、经济政策、政治运动和技术发展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一种居住制度。

其次,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工人新村,仍然是当前城市更新和社区化运动需要面对的重大课题。新村在空间布局、与基层社会组织的匹配关系以及居民日常生活管理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方面的发展和演变都将成为制定新一轮都市政策的重要依据。正如费孝通先生在《江村经济》序言中写道:“如果要组织有效果的行动并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对社会制度的功能进行细致的分析,……也要同他们的运转所依赖的其他制度联系起来分析。”空间一制度的双重视角也将有助于打破城市空间操作和社会制度研究之间的藩篱,从而更好地理解上海城市空间的演化和社会变革之间的互动关系。

4.01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日常管理 篇四

社团联合会本学期将办公地点从原来的B314搬至B305,办公室门口两测分别是以社联风采展示,“兵妈妈”爱心团风采展示为主题的板报宣传墙,室内墙壁上展示的事我们社联成员的风采以及协会风采。

搬到新的办公室后,重新布置我们的办公场景,规划出办公区、会议区、文档存放区、资料整理区、学习授课区以及娱乐休闲区等区域。(1)办公区主要使我们在此整理一些文件,维持社联的正常工作;会议区则是我们对社联内部人员以及社团例会的场所,布置每周的协会工作;(2)文档存放区主要就是将每次举行的活动进行整理存档,还有每次校社联的相关红头文件,另外每个协会的文件同样存放于此;(3)资料整理区主要就是甲骨文俱乐部的相关的专业资料,由于活动场所较少,社联与甲骨文俱乐部共用一个办公室,存放俱乐部相关的资料;(4)学习授课区主要就是针对甲骨文俱乐部对会员的讲课授课的区域;(5)休闲娱乐区便是我们在工作闲暇之余休息的区域。规划办工场所后办公室竟然有序。

为了保持办公室的良好的办公环境,我们会定期派我们的干部及干事对办公室进行卫生大扫除,并规定其他部门借用办公室之后并维持办公室的环境卫生。

负责人:岳振勇

5.日常规章制度 篇五

1、按时训练,不迟到、早退。操课时保持肃静,认真听讲。

2、保持操课场地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得污损墙壁、地面,不得损坏公物。

3、操练要刻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严格训练,精益求精。

4、课间休息做到不打闹、不躺卧、不回宿舍、不远离训练场。

5、虚心向教官学习,尊重教官、老师,服从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

6、对教官、老师有意见,应逐级反映,不许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

7、虚心听取意见,接受教育,对待错误,要诚恳接受批评,坚决改正。

(二)一日作息

1、起床

听到起床信号后,应立即起床,按要求着装,做好出操准备。

2、站队集合

听到集合信号后,以排为单位集合后带到连集合点,由连值班员整队向连长报告。

3、操课

(1)操课前,应按科目内容做好准备工作,规定着装、集合整队、清点人数,整队到训练场训练。由营长指定场地,按规定内容,由各连、排组织实施。

(2)操课中,要认真听讲,专心操练,遵守纪律,严防事故。室外课每小时休息一次,时间为10分钟。室内课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喧哗,不打闹。各营、连、排组织其它课余活动,需遵守军训团规定的时间、内容,并报团批准后进行。

(3)操课结束后,集合整队,由教官讲评后集体带回。

4、就餐

就餐时要讲究文明,按秩序排队,不抽烟酗酒、不铺张浪费、不大声喧哗。

5、午休

午休时间必须停止各种活动,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严禁到处闲逛、嬉笑打闹。午睡起床后,应按规定迅速整理好内务,做好操课准备。

6、就寝

6.公司日常规章制度 篇六

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根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合意网意购网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员工

公司领导有权根据企业发展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内容与本制度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7.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2 篇七

为加强公司项目管理,规范员工日常行为规范,提高员工的生活环境,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规定以下规章制度。

1、就餐时间:早餐7:00午餐12:00,晚餐19:30。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按时保量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任务。

3、由于市政工程施工周期短、工作量大,大干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外出。

4、为给员工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不得在生活区打闹、打牌、酗酒、大声喧哗等其他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

5、建立友好的工作关系,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与其他员工发生打架斗殴的行为,有问题汇报工长解决,不得损害公司形象。

6、严格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按时排队,文明就餐,严禁多拿多占、杜绝浪费粮食。

7、爱护公司财产,科学合理使用仪器及办公用品,内部文件使用废纸背面打印,节约使用消耗类物品,对故意损坏公司财务的行为按原价赔偿。

8、注意个人安全,无论生活区还是施工现场都要注意安全,认真学习,安全培训。自由活动时间外出时不少于2人结伴外出。

9、各生活区排出值日表,每日打扫,倾倒垃圾至指定地点。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生活区不合格的情况对当日值班人员罚款50元。

长风街互通立交项目部

8.小区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篇八

2.熟知交通管理知识和指挥手势,熟悉本住宅区出入口环境,能果断处理及指挥住宅区一般交通事务;

3.熟悉发生火警、台风、突发事故等各种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办法。

4.严格执行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实行车辆收发卡制度,一车一卡,认卡放行;卡与车牌号不同时,应立即将该车进行登记,请车主签名认可并经客户中心查实后给予放行;对外来车辆按规定收取临时停车费;

5.对进入小区施工的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确认后放行,对临时来访需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予以登记后方可放行,并通知小区相应岗位人员跟踪留意;

6.禁止推销广告、拾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小区;

7.凭管理处签发的物品《放行条》,对运载贵重物品或搬家出小区的车辆等进行核对,对货柜车必须开箱检查,经确认后予以放行;

8.保持治安岗亭内、外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识的完好;

9.负责值班室内对讲机、充电器及其它物品的完好;

10.及时将停车费上缴财务,严禁贪污挪用停车费,杜绝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

11.注意出入口任何可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上报,并随时与其他岗位保持联系;

9.社团规章制度 篇九

一、活动要求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二、活动实施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两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负责人;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意见;组织方式;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三、其他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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