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2024-11-06

新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共11篇)

1.新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篇一

缙云中学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为严肃校规校纪,创设良好校风,依据国家教育部《教育改革发展纲要》、《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等有关文件、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缙云中学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一、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办法

(一)下列情形之一者,填写《违规违纪登记表》:在班级通报批评。

1、旷课1节,无故迟到早退3次以内的。

2、午睡、晚上就寝铃响后仍讲话或干其它事情,影响同学休息的。

3、在教室、寝室包括走廊玩球的。

4、在商店、寝室、食堂之外吃东西的。

5、校牌佩戴不正确的。

6、食堂就餐插队或提前就餐或有浪费粮食现象的。

7、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包装袋和果壳等违反校园卫生保洁制度的。

8、损害公物且不主动说明的。

9、同学之间吵架,影响较大的。

10、其它违反校规校纪但情节显著轻微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填写《违规违纪登记表》,在年级通报批评:品德等级不能评优

1、旷课2—7节(包括迟到和早退折合)的。

2、周末、节假日期间去网吧上网等的。

3、在校有吸烟、喝酒行为的。

4、动手打人但没致人伤痛的,且认识态度较好的。

5、出借或使用别人校牌。

6、第(一)项中情节较重且认识态度不好的,或重犯第(一)项中3次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填写《违规违纪登记表》,作警告处分、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和良

1、晚上擅自外出不回校就寝1次或旷课8—14节(包括迟到和早退折合)的。

2、上课期间,或晚自修下课后去网吧上网、经批评教育后认识较好的。

3、动手打人致人伤痛。

4、故意破坏公物的。

5、多次吸烟、喝酒。

6、考试作弊的。

7、不服从管理并发生冲突的,或有打击报复行为的。

8、在校拥有、使用手机。

9、(二)项中情节极严重且认识态度极不端正,或重犯

(二)项中2次的。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严重警告处分,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和良。

1、晚上擅自外出不回校就寝2次或旷课15节—2周的。

2、严重破坏公物且影响极坏的。

3、擅自爬墙跳楼或擅自到塘溪里洗澡游泳的。

4、有偷窃行为。

5、纠集同学参与打群架的。

6、(三)项中情节极严重且认识态度极不端正,或重犯

(三)项中1次的、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记过处分,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和良。

1、晚上擅自外出不回校就寝达3次以上(包括3次)或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两周以上的。

2、多次去网吧通宵上网。

3、赌博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4、引进、纠集校外同学或社会青年并参与打群架的。

5、(四)项中情节极严重且认识态度极不端正,或重犯

(三)(四)项中1次的、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记过处分,品德等级不及格,不予毕业。

1、受记过处分期间,又重犯(四)

(五)项中1次的、2、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情节极其严重,极大的影响学校的生活、教学秩序。

二、处理操作程序

1、达第(一)项的:先填写《违规违纪登记表》,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违规违纪登记表》班主任存档。

2、达第(二)项的:先填写《违规违纪登记表》,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和签署意见,再参加年级组组织的规章制度学习,《违规违纪登记表》年级联系人签署意见后由学生本人送政教处存档。

3、达第(三)(四)(五)项的:先填写《违规违纪登记表》,由班主任和家长强化教育后,年级联系人签署意见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提出处分意见,班级举行听证会,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处分后政教处出具处分通知单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班级),并张贴布告和检讨书。

三、撤销行政处分程序

1、撤销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程序:处分生效之日起,经6个月以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委讨论通过、班主任签署意见、年级联系领导审核,报政教处批准。

2、受各级行政处分的同学,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或为学校和社会做好事的或学习进步较快的,可由班委提出申请给予鉴定,班主任签署意见、年级联系领导审核,报政教处,可以给予提前撤销处分。

2.新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篇二

在苏州大学童辉杰教授的指导和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研究生朱镇等学者的帮助下, 笔者抽取了本区江苏省陆慕高级中学 (四星级高中) 、阳澄湖中学 (原湘城中学, 完全中学) 、北桥中学 (初级中学) 、太平中学 (省示范初中) 等四所学校的师生进行调查, 随机抽样教师263人, 有效问卷228份, 等距抽样学生370人, 有效问卷357份。师生问卷由教育观念、行为方式、师生交往、教育评价、教师素质和教育研究等6个分量表组成, 其内部一致性系数均超过0.6。

一、教师教育行为的七个基本特征

1. 重行为方式, 轻评价研究

由图1, 在中学生违纪处理中, 不同职称的教师都十分推崇教育的行为方式, 高级教师体现的水平明显高, 但在教育评价上, 优势不突出, 初级教师更处于弱势。数据还显示, 教育评价、教育研究在各量表中, 得分是相对低的。可见, 中学教育现实中, 存在着“重行为与方式, 轻评价与研究”的特点。

2. 轮回平衡, 交往有道

教师任教不同学科时, 其教育行为与师生交往、教师素质有显著性差异, P值分别为0.035、0.048, 而对其他四个分量表则无显著性差异。教师的性别、任教年级对教育行为没有显著差异。

现在大多数学校在安排工作时基本采取初中或高中段循环任教的方法, 这是有利于初 (高) 中段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一体化水平的, 因而, 中学生的违纪处理, 与教师任教哪个年级并没有明显关系。而师生交往与教师素质则存在着明显区别。

3. 不惑年岁, 教育成熟

经过单因素方差分析, 各年龄层次的教师在处理中学生违纪中, 存在一个“4050”分界线:不足40岁的教师, 教育差别并不大;在教育评价、行为方式、教育研究上, 41~50岁的教师得分最高, 51岁以上老年教师得分最低, 颇显落伍。但老教师在教育观念、教师素质上, 处于领先地位。 (图2)

4. 相关性多, 工程复杂

根据表1, 在0.01显著性水平下, 教师认为, 与教育观念、行为方式、师生交往、教育评价、教师素质、教育研究等分量表相关的量分别有4、5、5、2、4、4个, 其中师生交往与教育评价负相关, r=-0.211。师生交往越好, 教师的教育观念、行为方式、教师素质、教育研究也越好。

对于学生来说, 认识违纪有个过程。首先被感染到的是教师的行为方式、师生融洽度, 其次才是接受教师处理的相关信息。

5. 女生优待, 高三偏向

中学生违纪时, 教师对待女生的行为方式及教育评价优于男生。这可能跟教与被教的不同性别有关, 一般地, 男教师对待女学生相对温和些。另外, 样本中被测教师男女比约为3:2, 男女学生的比例接近2:3, 出现“较多的男老师教较多的女学生”的现象, 违纪女生被处理时, 略有“受惠”的情形。

初中一学生年龄最小, 教师倾向于采用赏识、鼓励等思路来评价与处理违纪等教育事务, 是十分针对学生特点的。对于高三学生, 学校往往更多地关注其学业发展, 对违纪诸方面的注意有所弱化, 与学生、家庭的期望一致, 于是教育评价非常好。

6. 相关度低, 师生有距

教师认为的教育研究与学生认为的师生交往之间负相关, r=-0.138, P=0.037, 除此以外, 师生认为的教育行为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都较低, 大多没有达到显著水平。数据显示, 在教育行为方面, 师生各量表之间缺乏显著的相关性。正如课改理念提出的, 传统的师道尊严受到了新的挑战。

7. 核心内涵, 对己对人

因子分析的KMO统计量和Bartlett’s球形检验显示, 这些变量之间显著相关, 可提取出“对己要求”和“对人态度”两个因子, 解释总变异的66.746%, 较好地揭示教师教育行为的特征, 并可得出因子得分矩阵 (表2) 。因而, 从理论指导实践角度分析, 我们提高教师的教育质量, 应从老师 (对己) 、学生 (对人) 两个维度来审视与改进。

二、提升教师教育品质的六项建议

1. 科学评价, 受益师生

在中学生违纪处理中, 教师对学生违纪行为的评价是决定教师是否有积极的态度与行为的重要因素。

在对教师的教育实践进行正面的评价与引领时, 我们应该具体到每一个具体的教育行为, 指出这种教育行为之所以正确的原因。这种教育行为体现了教师什么样的教育观念, 这种教育行为和教育观念对教育实践具有怎样的意义与价值。只有具体才能明确, 避免言而无物, 要让教师真正意识到, 中学生违纪处理中自己的教育行为里值得继续发扬或需要改进的地方, 使教师真正成长, 让学生真正受益。

2. 分层培训, 专业提升

我们可以结合现实、培训内容, 多根据不同年龄段教师的不同情况, 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相应的教育培训工作, 以促进教师群体的专业提升。

3. 循环执教, 师生沟通

从中学生的违纪处理角度, 学校在安排工作时仍然可以保持初中或高中段循环执教的思路。教师要形成民主平等的教育观念, 拉近学生和自己的距离, 真正蹲下来看学生, 给学生以尊重和信任。

4. 研究学习, 实现转型

为了提升自己的教育素养, 提高教育实效性, 教师要多学习、多实践, 成为研究者:做反思性实践者, 做校本性研究者, 做行动研究者与叙事研究者。

5. 平等对待, 提升教育能力

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 塑造人, 发展人。教师在处理学生违纪时, 要坚持一视同仁, 明确学生的纪律要求, 学校则应制订违纪处理的一般程序, 规范操作。在遵循中学生不同年龄段的身心发展规律之时, 努力避免男女有别、年级存异的倾向。

6. 注重核心, 严于律己

因子分析的结果告诉我们, 应该注重“对人态度”“对己要求”的核心理念与价值, 简约又集中, 即教师在面对违纪处理的教育现场时, 不仅要关注学生, 还须审视自己。这也正是课改理念中的“师生同成长”。

摘要:面对中学生的违纪现象, 教师的教育行为往往因人而异, 表现各不相同, 无疑会对学生产生不同的影响。笔者在本区四所中学问卷调查的基础上, 利用SPSS11.5的分析结论, 概括出了教师教育行为的7个基本特征, 并由此提出教师教育行为专业提升的6项建议, 以期提高教育品质。本文在提高教师教育行为水平、教育管理等方面具有借鉴意义。

3.违纪学生处理规定 篇三

中学生活是人生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因为它不仅是中学生许多习惯的养成阶段,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逐渐形成的阶段,更是将来可持续发展、终身学习的基础阶段。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发展是我校确定的教育月标,也是我校师生的共同迫求。为加强管理,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打造我校的良好形象,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开封回中《违纪学生处理规定》。

一、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准则》等教育法则为根据.以“一切为了学生的终身发展”为目的.以规范、严谨、准确、合理、有效,易实施为基本原则。

二、程序

1、违纪检查由学校、政教处、级部、班主任、其他管理人员执行

2、违纪量化、考核由学校、政教处、级部执行

3、学生常规违纪分数由班主任记录,一学期扣够20分。

(1)必须通报给家长

(2)上报政教处建档,进行通报。

(3)第一次亮出黄牌,并取消本学期“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评优资格。

(4)班主任若漏报、瞒报一人则在班级考核总分中扣1分。

4、学生常规违纪分数由班主任记录,一学期扣够30分。

(1)必须再一次通报家长,与家长签定勒令试读协议。

(2)再一次上报政教处归档,进行通报。

(3)第二次亮出黄牌,并取消该学生本学期任何评优资格。

5、该学生若连续两学期都有扣够30分表现,除执行上述处理规定外,记入该生违纪电子档案,给予警告处分。若该生在校期间累计扣分达到100分,学校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对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

(1)由学生本人填写违纪记录,班主任监督

(2)由级部、班主任根据相关规定写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政教处

(3)政教处写出处理意见上报分管校长

(4)由分管校长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作出处理决定或由校务会作出处理决定

三、违纪学生考核规定 出入校门常规:

第1条

学生要按规定时间出入校门。严禁迟到、早退。否则扣2分。

第2条

出入校门要从自停车线处推车步行,进校有秩序,不得高声叫嚷,不得拥挤。要注意安全,严禁骑车、溜车。否则扣1分。

第3条

学生进校时不得逃避检查、顶撞检查老师和学生、违纪后拒不登记。否则扣1分。

第4条

走读生放学后20分钟内必须离开学校,出校门后。不得在校门口附近逗留,严禁聚众喧闹、滋事。否则扣2分。

第5条

出入校门时,学生必须服从老师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否则扣1分。文明礼仪常规:

第6条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着装校服。否则扣2分

第7条

不佩戴饰物,不化妆,不染发、烫发。男生不留长发(头发标准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女生不留披肩发,不穿薄、透、露衣服和高跟鞋。不允许穿拖鞋、背心进校。否则扣2分

第8条

男女生学习、活动、交流不得少于三人:男女生不得在背人处单独交流,否则扣2分

课堂常规

第9条

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预备铃响后必须进入教室或实验室,不得再离开教室,简言之,准进不准出:课前两分钟要准备好上课用品,全体同学静候教师上课:班委有责任管理好课前纪律。如有迟到喊“报告”,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否则扣1分

第10条

下课待老师离开后,同学们方可离开教室,不要与老师争路。否则扣1分

第11条

上课时,学生要坐姿端正,面向黑板,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做笔记,勇于发言。发言要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回答问题时态度要严肃,声音要洪亮,口齿要清楚:要尊重老师,不接老师话巴,不做与本课讲授内容无关的一切事情。否则扣1分

第12条

自习期间

(1)不准迟到、早退、中途外出。否则扣1分

(2)不准说话、下位、换位、左顾右盼。否则扣1分

(3)不准睡觉、吃东西、喝水。否则扣1分(4)不准翻阅与学习无关的书刊。否则扣1分

第13条

自习前要做好准各,备好书、本等用品,遇到问题需请教老师时,要举手示意,起立、小声提出问题。自习期间要求“室内无声,室外无人”。自习纪律要求“零抬头,无声音”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14条

不准以任何理由影响他人学习。否则扣1分 课间常规

第15条

不得在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简言之,严禁“跑、跳、叫、闹、窜、抱”;

第16条

别班尚未下课时,不在窗外、门外往里瞧或逗闹。不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未经他人允许不动用他人物品。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17条

课间值日生要及时认真地擦好黑板,并清扫讲桌及讲台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否则扣1分 出操常规

第18条

起床铃响后,学生迅速洗漱、叠被,跑步到集合地点。若迟到每人次扣1分

第19条

前进途中注意队列整齐、步调一致、精神饱满、口号响亮。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20条

出操期间不准打闹、谈笑、中途退下,无掉队现象。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21条

不能出操者,须有请假条,并到规定地点见习。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22条

做操时,要求认真整齐、准确到位、有力、节拍感强。否则每人次扣1分

卫生常规

第23条

不在建筑物和桌凳等处乱写乱涂乱画乱贴。否则扣2分

第24条

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不乱扔,乱吐、乱涂,不准从楼上往下扔东西或吐痰,不吃零食。否则每人次扣2分 爱护公物常规

第25条

爱护学校的一切教学设备和公共财物,保护墙壁。节约使用公共用品、注意节约水电.爱护门窗,不得猛拉猛推,不准用脚踢门,离开教室,及时关好门窗、电灯、风扇。不在教学楼内进行打球、踢毽子等任何体育活动。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26条

未经允许学生不得使用教师专用设施。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27条

无意损坏公物的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的要加倍赔偿。集会常规

第28条

集会时要按时整队进入会场,并按规定位置就座,并自始至终保持队伍的整齐。坐好后由各班班长进行考勤,无故缺席一人扣1分;

第29条

大会进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不嬉闹,不讲话,不鼓倒掌,不做小动作,不吃东西,不随意走动,确保会场秩序。开会时不翻阅与大会无关的书报、杂志等,中途不得随意离开会场,有事需要离开会场时,须经班主任或带队老师同意。开会时要专心听讲,携带笔记本,做好记录。要保持正确的坐姿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乱丢杂物,保持场地整洁。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30条

未经宣布散会,不得随意离开会场。散会时,各班须按秩序离开会场,不打闹,不拥挤,不跑跳、确保安全。否则每人次扣2分 自行车存放常规

第31条

自行车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划一,横看一条线,车把一边倒。否则扣1分

第32条

不到放学时间,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存车处。否则扣1分

第33条

取放自行车时,要尊重并服从看车处负责人员的管理。否则扣2分。

升旗常规

第34条

升旗手要爱护国旗。遇到恶劣天气要及时降旗。否则扣2分 第35条

在校学生都必须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否则扣1分

第36条

参加升旗仪式时,仪表要规范。整队带入场地,不准带其他物品入场。否则扣1分

第37条

在升旗仪式过程,仪态要庄重,肃立并向国旗行注日礼,不准交头接耳;唱国歌时要有激情,曲调准确,声音洪亮。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38条

每日升降国旗时.凡路经现场的同学都应面对国旗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否则扣1分 礼仪常规

第39条

仪态端庄:站要直,坐要正,行要稳。否则扣1分

第40条

适时使用“请、您、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别客气、您早、您好、再见”等礼貌用语。否则扣1分

第41条

尊敬老师,尊重老师劳动,诚恳接受老师批评。见老师要主动打招呼,问“老师好”或行礼;路遇老师要主动让路,不抢上、抢下;进老师办公室要喊“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与老师谈话,姿势要端正,态度要诚恳,要使用礼貌用语,否则扣1分

第42条

对师长、工作人员不直呼其姓名,不叫侮辱性绰号:做了错事,要敢于认错,虚心接受批评。如老师的批评与事实有出入,要耐心向老师说明情况,不要与老师对立或闹情绪,更不得粗暴顶撞老师。否则扣2分

第43条

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不骂人,不说脏话,不欺侮他人。否则扣2分

第44条

尊重他人人格,不失约,不误约,谈话时声调要适度,不干扰别人;听别人讲话,精力集中,不随意打断对方讲话。否则扣2分

第45条

同学交往,谈吐要文明,举止要文雅;注意交流的方式和方法。否则扣1分

走读生管理规定

第46条

走读卡是我校走读生证明,进出校门时应主动向检查人员出示,否则扣1分。

第47条

走读卡不得涂改、乱贴、乱画,更不得转借他人,否则扣5分 第48条

走读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出校门,一旦出校,无特殊情不得返校。否则扣2分

第49条

走读生严格执行进出校门时间规定,进校时间:早上7:20以前;下午14:00-14:20以前;走读学生离校时间:放学后20分钟内离校。否则扣2分

第50条

走读学生放学后必须在20分钟内离校,不得在教室内逗留,未经允许不得在校进行活动。否则扣1分

第51条

不进“三厅一室”(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和网吧,不参加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否则扣5分

第52条

不去危险的地方游玩,严禁学生到水库塘坝游泳否则每人次扣2分

请销假时间、制度

第53条

学生除寒暑假和节假日外,凡离校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第54条

请假时间:上午9:00~10:00下午15:10~17:00不按规定时间请假,每人次扣1分

第55条

学生无要事不得请假。因病、因事请假要到班主任处领取假条。严格按程序实行请假。不按规定请假,每人次扣1分(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学校一般不办理补假手续。无请假证明或请假程序不合规定者,按照旷课论处。)

考试管理常规

第56条

严格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57条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考生须凭准考证按时进入考场,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如无准考证,则应按老师安排的座次就座。考试铃响后,才准许开始答题。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58条

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入场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生在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讲话,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59条

闭卷考试除带必须用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稿纸以及各类电子储存器和各种通讯工具;开卷考试可带任课教师允许携带的书籍和用具。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60条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夹带和换卷。不得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考生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场、考号或班级、学校,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反六大纪律处理。

第61条

提前交卷者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议论、喧哗。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62条

考试终了铃声一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等候监考人员将试卷收好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63条

偷看、抄袭别人答卷,传递纸条,或有意将自己答卷让其他考生抄袭者,试卷判零分,并即时通报批评。并按违反六大纪律处理.

第64条

互换试卷或寻找借口离开考场作弊,或接受场外答案作弊者.试卷判零分,并通报批评。并按按违反六大纪律处理

第65条

闭卷考试若带课本、参考资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等,一经发现,均按作弊处理。试卷判零分。经学校判定确属雷同试卷,试卷判零分。并按违反六大纪律处理

就餐常规

第66条

遵守就餐秩序。到餐厅就餐时不要奔跑、拥挤;要主动排队打取饭菜,不加塞儿,不拥挤。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67条

爱惜粮食,厉行节约:按个人需求打饭,做到不摆阔气,不铺张浪费;剩饭菜要倒入污物捅内。不乱扔乱倒。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68条

要尊重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对伙食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进行反映并寻求解决。要服从老师的管理。否则每人次扣2分

寄宿制管理常规

第69条

按时作息,休息时间不做任何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保证入睡率100%(入睡率——休息铃响后,学生必须躺在床上,头部必须在枕头上,并且保证室内无声,室外无人。休息铃响后40分钟内不允许出宿舍)。严禁在休息时间打电话。午休、晚休铃响后仍在宿舍内打闹、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取消住宿资格。休息铃响后仍在宿舍内喧哗严重影响其他宿舍同学休息者,每人次扣2分

第70条

不得随意到外宿舍游逛,严禁在楼道内衣衫不整。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71条

任何时候不得在楼内喧哗、打闹、斗殴,不得用力关门,进出楼要轻脚慢步。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跑、跳、拥挤。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72条

严禁携带体育器材进入宿舍楼,禁止在楼内开展激烈的体育、娱乐活动。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73条

严禁携带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宿舍楼。否则每人次扣5分

第74条

男生不得进女生公寓,女生不得进男生公寓。有事找人须经值班人员或生活指导教师代传。非规定时间不得随便进入宿舍楼,患病者应请假回家,原则上不允许回宿舍楼。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75条

保持墙壁清洁和床体整洁,宿舍内禁止私自钉、挂、贴各种东西。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76条

爱护门窗,开关及时,不得猛拉猛推,不准用脚踢门、踹墙。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77条

节约用电,按时熄灯,不准连续开关灯,谨防碰坏灯具和开关,禁止私装电器。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78条

节约用水,做到人走水停,严禁破坏水笼头开关。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79条

对破坏公物者,大家有权劝止、举报,学校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态度,予以处理。如查不清,室内损坏本室赔,室外损坏集体赔。每人次扣2分

第80条

要保持宿舍内外整洁。严禁不叠被子,不打扫宿舍卫生。衣服常换常洗,被褥常晒,要及时消灭蚊蝇。垃圾篓放在指定位置,每天由值日生及时将垃圾清理到垃圾箱,严禁将垃圾从窗口扔下或堆放在宿舍内、楼道内。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81条

禁止随地吐痰、乱倒污水、乱扔纸屑、果皮等,禁止从窗口向楼外倒水、吐痰、扔物。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82条

按军训要求将被褥、洗刷用具、鞋子等物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83条

禁止随地大小便,要做到小便入池,大便入坑。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84条

未经学校许可,严禁外来人员进楼住宿。否则每人次扣5分 第85条

未经学校许可,严禁走读生进宿舍楼。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86条

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楼内,严禁使用危险设备(包括电褥、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等)。否则每人次扣5分

第87条

禁止将任何自带电器带入宿舍使用,包括床头灯、热水器、饮水机、电热杯等;不准乱拉灯线;禁止使用蜡烛、蚊香,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宿舍楼,严禁私自配制或携带其他宿舍门、橱柜的钥匙。否则每人次扣5分

第88条

清扫寝室、宿舍卫生、擦玻璃或平时晾晒衣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将身体探出窗体或阳台外边。否则每人次扣2分

第89条

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里,严防盗窃现象发生。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门关窗。否则每人次扣1分

第90条

学生宿舍由学校统筹安排,由班主任定位,学生自己不得随意调床。否则每人次扣2分

四、严重违纪学生处理规定

根据《开封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对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政府法令、法规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分别给予警告、严重替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①考试作弊者。

②进入营业性舞厅、网吧、酒吧和音乐茶座者。

③有打架斗殴、谩骂别人的行为者。

④故意损坏门、窗、桌、凳、教学仪器、设备等公物者,除加倍赔偿外,给予警告处分。

⑤扰乱课堂秩序,不虚心接受老师教育,致使老师无法上课者。

⑥经常吸烟、喝酒,屡教不改者。

⑦违反学校的安全规定,屡教不改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①考试作弊两次及以上者。

②曾受过警告处分,仍不改正,继续犯同样错误或又犯新的错误者。

③严重扰乱课堂直接影响老师授课,在班级造成很坏影响者。

④有盗窃行为或影响班级、学校声誉的行为者。

⑤对老师、同学的批评帮助进行报复者。

⑥故意损坏门、窗、桌、凳、教学仪器、教学设备等情节严重者,除加倍赔偿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①收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等书刊、录像、歌曲者。

②拉帮结伙在校外打架斗殴或唆使别人来校打人者。

③受过严重警告处分,仍不改正,继续犯同样错误或者其他新的错误者。

④故意损坏公物,后果严重者,除加倍赔偿外,给予记过处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①参加盗窃团伙,危害较大、影响极坏者。

②聚众斗殴或打伤他人,情节严重者。

③侮辱他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

④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屡犯错误,受记过处分后,仍不思悔改、影响很坏者.

⑤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处分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①被逮捕判刑劳教、劳改者。

②道德品质败坏,造成严重后果者。

6.几点说明

①记过以上处分,记入学籍卡,严重警告以下处分撤消后可不记入学籍卡。

4.初二年级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篇四

一、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反省一周,严重者劝退

1、凡是和校外人员有联系、来校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干扰正常秩序的2、恶意顶撞老师、侮辱老师、欺负同学的3、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伙斗殴的4、有偷窃行为(考试抄袭)有劫钱劫物行为或借钱不还去吃喝玩乐的5、有携带违纪物品的(烟、酒、火种、刀具、不健康书籍、电子产品……)

6、有夜不归宿的、离校出走行为的7、凡是谈情说爱的(乱写、传递不健康文明的书信、纸条的)

8、聚众吸烟饮酒的二、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通知家长或反省三天

1、考试作弊、考风不正屡教不改者

2、随意旷课逃课的3、课上经常睡觉、看与该课无关的书刊或小声说话、搞小动作的4、课上故意怪腔怪调、不学习、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5、不做作业、不交作业三次或三次以上的6、经常迟到的三、在宿舍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家长接送一周,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1、在宿舍大声喧闹(讲故事、聊天、吃东西)串宿舍、或扑克的2、不经学校同意乱串宿舍的。

3、往

四、‘、】宿舍外(窗外、楼道)倒水、扔垃圾的,随地大小便的。

4、破坏公共设施的对以上行为的学生严肃处理,决不迁就,以上凡违纪处理,年级备案,由班主任向家长说清,并交学生与家长手中,返校时由家长送到班主任手中,检查书、保证书家长签字,并交年级存档。

家长委员会签字:

5.板场中学学生违纪违规处罚规定 篇五

板场中学学生养成教育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条

对于犯错误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批评为辅的原则,同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教育。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开的批评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的教育违纪学生,有效的“净化”校园,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一日常规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1、学习态度不端正,爱讲脏话的。

2、在公共场所起哄,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3、衣着不整(露脐装、低腰裤、奇装异服),留怪发,男生留长发,穿拖鞋、背心的。

4、不爱劳动,不讲卫生,乱扔果皮、纸屑,在建筑物、树木和桌凳上乱刻画的。

5、爱在危险地带做游戏,做危险性游戏,未造成事故的。

6、不按时作息,男女生乱窜寝室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请家长到学校协助教育

1、迟到15节,旷课8节,5次不交作业的。

2、打架斗殴,进网吧,参加赌博的。

3、男女生谈恋爱的,辱骂教职员工的。

4、吸烟、喝酒、搞聚会的,办生日,私自组织离校吃酒的。

5、爬车、追车,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翻越围墙的。

6、损坏他人或集体财产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通知家长接回家教育,肇事者和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1、一学期内迟到30次,旷课15节,10次不交作业的,回家接受教育15天。

2、下河洗澡一次、进入网吧二次的,回家教育40天。

3、吸烟、喝酒二次的,回家教育10天。

4、参加聚会,私自组织吃酒,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翻越围墙等达两次的。回家接受教育20天。

5、打架斗殴两次,殴打教师一次的,回家接受教育60天。

6、谈情说爱,造成影响的,回家接受教育30天。

7、参加赌博两次,除收缴赌资外,回家接受教育50天。

8、偷盗行为,给他人或集体造成损失的,回家接受教育50天。

吸毒、贩毒的送派出所。本决定从宣布之日起施行。

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条例。

1、对违纪学生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和接回家教育。

2、在课间追逐打闹、走东串西者;不使用文明用语,骂脏话;发现抽烟的。

3、在校园内边走边吃或在校园周边购买零食吃随便乱扔者。

4、穿奇装异服、留怪发、男生留长发、佩戴首饰者。

5、将手机、MP3、MP4、CD等带入教学区者。

6、在校园内大声喧哗起哄、制造混乱者。

7、男女同学之间交往不正常,造成不良影响,且不听教诲者。

8、在校园内、教室内、墙上乱刻乱画者。

9、在服装上乱涂乱画者。

10、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宜之处者。

11、长期不交作业或多次抄袭作业者。

12、早读课、自习课追逐打闹,不认真读书学习者。

13、翻越围墙者。

14、故意攀折花木、践踏草坪、花坛者。

凡学生触犯以上条款之一均由家长带回家反思1-2周,如果请家长来说情或干预,将加倍处罚,由家长带回家反思4-5周。学生打架斗殴,带回家反思1-2个月,并坚决执行。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政教处、班主任可以视其情节酌情处理。①主动承认错误并极力挽回影响者; ②主动配合学校处理好案件、减小影响者; ③主动举报他人,有利于搞清事实真相者; ④交代问题彻底,确有悔改表现者。

板场中学学生一日常规30条

1、清早起床要洗脸、洗手、梳头、衣着干净大方。

2、晨、晚读自觉朗读课文、背诵复习前一天学过的内容。

3、课间操站队要迅速,无嘲杂声,严格执行早操制度。

4、自习课在教师辅导下,自主学习,以提高学习效率。

5、上课前要及时准备好书本和用具,预备之后唱之歌,然后开始预习。

6、课堂上尊敬教师,不随便发言,先举手后发言,发言时起立,发言声音要宏亮。

7、上课时不做小动作,不睡觉,不影响同学间学习,不影响老师上课。

8、课堂上认真自学,认真听讲,积极思考,敢当小先生,帮助同学学习。

9、上课迟到时要轻轻进门站好,待老师允许后再坐下。

10、当堂作业当堂完成,当天学习任务当天完成,还要搞好复习工作。

11、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严禁旷课和逃学。

12、饭后到校第一件事就是进教室学习,完成作业,还要预习讲的新课,培养自己自学的好习惯。

13、饭后时间教室里必须有秩序、有纪律,不在教室里做游戏,打扑克,扔飞机等,不影响同学学习。

14、打扫教室和清洁区要认真,力争不见一口痰,一张碎纸,一个瓜子皮,每个角落都扫到,并注意保持。

15、清理桌上的灰尘用抹布,不准拍打。

16、桌面和兜里面的书籍用具应经常整理,摆放整齐,不在桌面上胡写乱画。

17、清早、中午放学必须站队,严格执行放学站队制度,下午放学早的要站队,放学迟的可不站队,但必须做到以班为单位,辅导教师离校学生也离校,严禁私自在校逗留。

18、课间活动要有秩序,进出教室不奔跑,在楼到楼梯不奔跑,不踩踏栏杆,攀越以及滑栏杆。

19、不能在校园内追打,做危险动作,不到正在上课的班级门前围观,大声喊叫。20、上下楼梯不准推拉,一律靠右行,大同学让小同学,男同学让女同学。

21、同学交往一律平等,不准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欺负小同学,打架斗殴,强

行向同学索要钱物。

22、同学之间说话要文明礼貌,不说脏话,不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

23、严禁小偷小摸行为,拾到的东西要上交。

24、师生见面应主动问好,学生到老师办公室应先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再进门。报告三声无人应答应自觉离开。

25、劳动干活,分工合作,服从命令,不准偷懒,不准偷跑。

26、不准把火机、弹弓、玩具枪、玩具车、水果刀、鞭炮等东西带进学校,一经发现并没收。

27、不看不健康书刊录像,不唱不健康歌曲,不进营业性网吧,不准早恋。

28、到校不向家长要零花钱,不买不卫生的小食品。不将小食品包括冰糕、冰淇淋等带进课堂。

29、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攀摘花朵,不践踏绿化带。

30、晚上在家睡觉,不在别人家过夜,住校生10:30休息(凡上三个晚自习的班级11:00休息),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和体力,以便第二天早早起床。

附:违规处分说明:

1、违规一次一条,就要写出检查和保证,班上必须建立学生违规档案。

2、屡教不改者交给学校处理。

6.新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篇六

为了遏制学生打架、破坏围墙、爬墙、外出上网,吸烟、男女非正常交往、旷课等严重违纪现象,严肃校规校纪,给广大学生一个安静、安全、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出台高唐二中对严重违纪学生管理制度的处理规定,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对今后出现的打架、破坏围墙、爬墙、外出上网,吸烟、男女非正常交往、旷课等违纪现象,一经核实,除根据《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高唐二中学生管理制度》、《高唐二中学生请假制度》、《高唐二中异性交往的有关规定》、《高唐二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将违纪现象和处分记录个人(成长)档案以及回家教育外,再做如下处理:

一、对今后出现的打架、破坏围墙、爬墙、外出上网等违纪现象的违纪者除以上处理外,毕业时还扣发毕业证,记录高考个人档案。

二、对今后出现的吸烟、男女非正常交往旷课、等违纪现象累计两次或两次以上者除以上处理外,毕业时还扣发毕业证,记录高考个人档案。

7.七里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篇七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优化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七里中学学生学习生活基本常规要求》和我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七里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一、处罚学生应坚持的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事实要清楚,材料要完整,手续要齐全。

2.公开、公正原则:处分学生前要向家长通报情况,要给当事人申辩机会,处分等次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处分过程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

3.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要让当事人认清错误,心服口服,痛改前非,达到教育本人和教育大家的目的。

4.对下列情况可以给予从轻或从重处分。1)对报告及时,起到缓冲矛盾、阻止事态扩大或减少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考虑从轻处分。2)对在受处分期间继续违反校纪校规者给予从重处分。

5.处分学生必须提供下列材料:1)当事人反省材料,2)相关证明材料,3)年级组建议处分等次意见,4)分管领导审核意见,5)家长签字,6)填写拟处分学生申报表(学校统一印制)。二 处分的类别

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家长到校配合教育、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请家长带回教育、劝其退学。

1.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凡纪律松懈(含沉溺于电子游戏或网络等活动中不思学习者),一学期连续旷课累计达20节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1-30节,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1-40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41节以上者家长带回教育直至劝其退学,并取消享受“两免一补”的资格。2.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

考试中采用欺骗手段,如夹带,偷看翻书,抄袭,或参与传递,讨论,交换试卷,答卷评分标准等等,均属考试作弊。视其情节轻重,除通报该科记零分外,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取消享受“两免一补”的资格。3.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凡校内外发生打架事件,本人直接参与或有联系,均属打架性质,视其危害大小,认识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

故意惹起事端,引起打架或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记大过; 动手打人,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其情节经重,(打一人或多人,是否动用械器是否造成伤害,造成轻伤或是重伤,未遂,未造成伤害,造成轻伤还是重伤;有无校外人员参加,干扰或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家长带回教育、报当地派出所备案或交当地派出所处理,情节严重者,劝其退学,并取消享受“两免一补”的资格。为他人提供凶器,威胁他人等,给予留校查看,家长带回教育。

知情不报,或提供伪证包庇纵容违纪人,影响调查处理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家长带回教育处分。

因打架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由打人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并取消享受“两免一补”的资格。

4.对吸烟,喝酒学生的处分 凡在学校内外有吸烟喝酒行为,视其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分。

经证实,在学校内或学校外吸烟、酗酒,或经发现后多次教育不改者,吸烟两次喝酒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吸烟三次或喝酒两次,给予记过处分;吸烟四次以上,给予记大过处分;喝酒三次留校查看;聚众吸烟或喝酒并肇事一次记大过处分,组织者或提供场所着留校察看、家长带回教育,屡教不改者劝其同学,并取消享受“两免一补”的资格。5.对赌博学生的处分

无论在校内外,凡是参与赌博一次给予记大过处分,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赌博工具给予警告处分,组织他人赌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家长带回教育直至劝其退学,情节严重,赌额较大,报当地派出所依法处理,并取消享受“两免一补”的资格。6.对盗窃、拿摸、勒索行为学生的处分

凡有盗窃、拿摸、勒索等行为的,视其危害性,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价值在10元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价值在10元以上,50元以内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价值在50-100元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100元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报当地派出所备案,家长带回教育,大额款项者交当地派出所处理,并取消享受“两免一补”的资格。

对有盗窃、拿摸、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检举他人,可以不给处分。

7.对故意破坏公物的学生的处分

凡在校内外,故意破坏公共财物(如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刊,花草,树木及其它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污染墙壁纸画,妨碍公共卫生等,除责成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及本人劳动赔偿外,还视其情节轻重,比照第6条金额幅度,给予处分,并取消享受“两免一补”的资格。

8.对无文明礼貌,侮辱师长的学生的处分

凡有扰乱教学秩序,破坏教育管理,侮骂,严重顶撞教职工,不接受教育者,视其不同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家长带回教育处分。对于动手殴打教职工者,报当地派出所备案,劝其退学,并取消享受“两免一补”的资格。9.对造成安全隐患学生的处理

凡作不安全行为,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如:攀爬围墙、骑飞车、公路上并排骑车、楼道推挤、爬楼道栏杆、树上打吊、教室和宿舍门上打吊;将刀具等凶器、易燃、毒物、毒品等得、带入学校者;在教室、宿舍私接电线、私用电器者,回家路上点火,破坏植被者等),视其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家长带回教育、劝退等处理,构成违法犯罪者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取消享受“两免一补”的资格。10.对谈恋爱学生的处理

谈恋爱学生,班主任、学校多次教育不改,在校内外影响极坏者,给予记过、劝退、请家长和家长带回家教育的处分。

11.对违反各种学校常规纪律要求的行为处理

1)违犯学校作息纪律,迟到早退旷课情况严重的,又屡教不改者,按性质、情节和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课间不文明休息,如在楼道拍球、追逐喧哗、打口哨、擂课桌、门窗,且不听劝阻;在校园内骑车等违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不遵守课堂常规,影响课堂纪律,且不听教师劝阻,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正常进行者;无故不上课,在校园内逗留或在宿舍装病睡觉者。初犯给予点名批评或警告处分,屡犯者给予记过处分。经常不交作业和抄袭作业等违反学习常规要求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3)衣着不整,着奇装异服,有染发,佩戴首饰等不符合中学生仪容仪表要求 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4)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带零食到校园里等破坏环境卫生者给予相应处理。

5)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或在考试期间将试卷有意撕角和撕毁者给予相应处理。6)不听门卫劝阻,未经校方同意,中午、晚自习课间等时间擅自外出学校者给予相应处理。7)在校学习期间(星期一至星期六)在河滩、山上乱游乱转,影响学校声誉者给予相应处理。以上一至七条,将根据学生认识错误的态度、情节的轻重、进行通报批评及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根据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三.受处分学生的管理

警告和严重警告,记过和记大过,留校察看者每月向学校政教处交一份思想汇报材料,并有家长签名和班主任签名。两次未交思想汇报者,处分期限延长一个月。

受处分学生在撤消处分前应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青年志愿者等公益活动三次以上。

四、处分管理办法

1.科任老师无法处理的移交班主任、班主任无法处理的移交年级组或政教处。年级组、政教处将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端正其态度,并根据学生错误情节的严重程度,学生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2.对学生的处分,由班委会讨论提出书面意见,班主任签字后将有关材料交到年级组,再由年级组提出处分意见,交学校政教处,政教处提出具体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并填写拟处分学生登记表,书面报送学校各部门。处分决定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出示校告,并记入学生档案。

3.所受处分记入《平凉市中学学生成长记录册》。

4.学生毕业前未撤销处分的毕业鉴定以德行不合格论处,并将处分结果记入毕业生登记表。处分未解除者,一律不发毕业证,毕业班学生不予在本校参加复读。5.出现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为C等以下。6.学生受处分以后,一学期内不能享受“两免一补”、不能享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性称号。

7.学生受处分以后,如不思悔改,继续违反校纪者,则加重处罚

五、学生处分的告知

1.需填报惩处表备案,告知家长。

2.由年级组、政教处或校长室相应部门发布惩处布告,张贴告示栏。

六、学生处分的撤销

1.学生受处分后,经考察确有进步,可予以撤销处分。撤销处分须由学生个人提出或班主任提出,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签字,交年级组。年级组根据学生的表现,加注意见,交学校政教处,政教处提交具体意见,行政会讨论决定。

2.记过以上处分经政教处讨论,报校务会议通过,宣布撤销,撤消后,处分不进入学生毕业档案。

3.申请撤销处分期限警告、记过一学期;劝退、留校察看一学年。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政教处。

8.关于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篇八

一.对犯严重错误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饬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二.处分手续:

1.学生犯错误发生后,班主任应及时报告级组领导,级组及时报告学校,听取学校领导对犯错误学生进行教育处理的指示。

2.班主任和级组领导对犯错误学生进行认真深刻的教育,责成犯错误学生写好检讨书。

3.班主任向学校作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⑴犯错误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及父母管教子女情况。⑵学生犯错误的事实经过情况。

⑶对学生处分意见,请学校研究决定。

⑷级组对班主任的书面报告加具意见(级组长签名)。

⑸由级组将班主任的书面报告连同犯错误学生的检讨书呈交学校领导。

⑹学校领导经讨论研究作出处分决定,即通知级组、班主任执行,并通知其家长及提出加强教育的要求。

4.对受处分的学生,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不要歧视,继续进行教育。一个学期后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开除学籍者除外),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

三.撤销处分手续:

1.由班主任指导学生写好个人总结。

2.班主任向学校作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⑴处分后学生各方面的表现情况。

⑵学生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

⑶父母对其教育的情况。

⑷提出撤销处分的意见,请学校研究决定。

⑸级组对班主任的书面报告加具意见(级组长签名)。

⑹由级组将班主任的书面报告连同学生的个人总结呈交学校领导。

⑺学校领导经过讨论研究作出决定,通知级组、班主任执行。

9.霸州市实验中学违纪学生处理办法 篇九

七年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年级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为了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力求有据可依,有违必纠,处分学生本着客观、公正、妥善、科学的原则,做到有的放矢,督促教育学生尽快的改正缺点;结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我年级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一、处分及时呈报年级主任。对违纪学生,由班主任进行教育处理,如果该生错误性质严重或屡教不改,由班主任对犯错学生的事实、过程、性质写出书面处理意见报年级主任。经年级组研究做出处理涉及其他年级报政工处。家教或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决定须由家长签署意见,处分要存档,记入个人成长档案。

二、处分类别:

1、一般违纪:班内批评教育和班内检讨。

2、学校处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适期家教,住宿生取消住宿资格。凡受学校处分者务必填写违纪记录。凡受严重警告者,经教育仍无思悔改,不能撤销处分,记入学生档案,不发毕业证书。

三、处分原则: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遵循认真、慎重、恰

当、妥善的原则,对学生的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在调查了解基础上,反复酝酿,分清轻重缓急,不夸大事实,不搞一刀切,区别对待。

四、违纪内容:

(一)一般违纪:

1、上课铃响后还在走廊,教室说话

2、在楼内、教室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3、随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3、串班、串楼层、在校园内成群结队闲逛。

4、迟到、早退、不按时到校离校的。

5、不按时值日,逃避劳动。

6、出口成脏、举止不文明,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的。

7、校园内骑车,不按指定地点放车。

8、化妆、涂口红、穿拖鞋、奇装异服。

9、课上打瞌睡、随便说话、做其他与上课无关的事。

10、不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11、在墙壁、黑板上乱涂乱画,破坏环境卫生。以上违纪行为由班主任或年级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违纪记录册。

(二)严重违纪:

1、一般违纪行为屡教不改

2、私自携带手机、游戏机等进入校园。

3、吸烟、酗酒、玩赌。

4、不尊重老师,不接受批评教育,顶撞、辱骂老师。

5、进网吧、游戏厅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场所。

6、发生偷窃行为,或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敲诈勒索。

7、携带管制刀具、甩棍、烟花爆竹等进入校园的。

8、在校园内打架斗殴或勾结校外社会人员拉帮结伙打架的。

9、故意破坏学校公物,踩踏攀折花草树木。

10、个人行为有损初中生形象的,早恋的。未列严重违纪行为据实际情况。严重违纪行为处理办法:通知家长到校签订违纪学生协议书,做出家教取消住宿资格处理,学生写出反省保证书,并处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恶劣,造成他人伤害或造成学校或社会危害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处分的撤销: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如确实能认识并改正错误,具有明显进步,提出申请,可撤消处分。

霸州市实验中学违纪学生处理协议

贵家长:

鉴于

同学在校期间表现不佳,多次违反校规校纪。(主要违纪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该生的教育,实现家长和学校共同管理,以更好地促进该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对学生做出

处分的决定。签订此协议如下:

1、现与家长商议让学生暂不住宿,走读上学。()

2、现与家长商议由家长领学生回家教育

天。()

3、学生走读(离校)期间安全由家长负责。(参考走读生安全协议)

4、违纪学生屡教不改让家长进校陪读或转至其他学校就读。

5、本协议自家长签字起生效。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10.新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篇十

为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给大家创造良好的学习、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拉帮结伙、打架斗殴、以大欺小,情节严重的,请家长到校协同处理,并回家反省,直至悔改,班主任同意肇事学生复学方可回校。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肇事学生家长陪同伤者到医院检查,并支付医疗费。扣班级纪律分15分。

二、向同学或小同学要钱,属于勒索、抢劫,无论数额多少,一经查实,责令其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双倍赔偿受害人,并告知家长,情节严重的告知派出所。扣班级纪律分10分。

三、上课期间,没有向班主任请假且没假条,擅自到卫生室逃课,或陪同他人输液,擅自外出(到校外游玩、买食物等)或逃课,除批评教育外扣班级纪律分5分。造成伤害的责任自负。

四、晚上偷偷溜出宿舍外出上网或夜不归宿,一经发现,告知家长,并回家反省,直至悔改,班主任同意复学方可回校。扣班级纪律分10分。

五、在教室或宿舍为同学过生日,扣班级纪律分5分;有大声喧哗、半夜不睡等行为,加扣班级纪律分5分;有饮酒行为的,告知家长,并回家反省,直至悔改,班主任同意复学方可回校。加扣班级纪律分5分。

六、带棍棒、刀具、酒瓶、烟和火机(含抽烟)、手机入校,一经发现,扣班级纪律分5分。

七、在教室或宿舍偷窃他人财物行为的,一经查实,责令其双倍赔偿受害人,并扣班级纪律分5分。情节严重的,请家长到校协同处理,并回家反省,直至悔改,班主任同意肇事学生复学方可回校。

八、自习课上不守纪律,大声喧哗,屡禁不改的或与同学闹矛盾发生打架事件,视情节轻重扣班级纪律分3~5分。

九、在校园内乱扔食物包装袋、饮料瓶等杂物,每人扣班级纪律分1分。

十、不是走读生,擅自走读,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一、在校期间谈恋爱,影响学习和学校管理的,告知家长,并回家反省,直至悔改,班主任同意复学方可回校。扣班级纪律分5分。

十二、在宿舍容留外人住宿或串宿舍,视情节扣班级纪律分3~5分。

十三、故意损坏床张、门窗、多媒体设备,照价赔偿并更换,视情节扣班级纪律分3~5分。擅自在教室内上网、玩游戏等一经发现,每次扣班级纪律分2分。

十四、在宿舍其他违纪行为的扣分参见《商老庄乡中学宿舍纪律、卫生检查评比细则》。

十五、在餐厅故意拥挤他人,造成烫伤或其他受伤事件的,由家长陪同受伤人看病治疗,并扣班级纪律分5~10分。

十六、在餐厅的其它随地泼水、浪费馒头等现象另出检查细则。

11.新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篇十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使用于具有广州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条例所规定的各种考核,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国家教育考试。

第二章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第三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制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后继续答题的;

(四)开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五)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六)其他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与要求的违

纪行为。

第四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或者电

子材料参加考试,但未实施偷看的;

(二)在考试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

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未将通讯工具或者存储信息功能的电子器

件关闭的;

(五)擅自将试卷、答卷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

其作弊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偷看、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二)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

供方便的;

(四)考试期间使用铜须工具给他人发信息的;

(五)考试期间偷录、偷拍试卷,但尚未传播的;

(六)交卷后趁监考人员不注意更改已交试卷答案的;

(七)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的;

(八)其他一般作弊行为。

第六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

取消其作弊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考试期间使用通讯工具接收试卷答卷的;

(二)盗窃某门课程考试试卷的;

(三)私自更改某个考核成绩记录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但尚未达到开除学籍程度的作弊行为。

第七条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要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一)考试正式开始前,能主动离开考场的,替考者可免于处

分、被替考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考试进行过程中,能主动终止其替考行为的,替考者给

予记过处分、被替考者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三)考试过程中未被发现,考试结束后能主动承认其替考行

为的,主动承认者给予记过处分、被动者给予留校察看

处分;

(四)未主动承认其替考行为,但考试时持有证件并且未伪造,替考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被替考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未主动承认其替考行为,且考试时没有出示证件或伪造

证件,替考者和被替考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构

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窃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考试试卷的;

(二)私自更改两个以上(含两门)考核成绩记录的;

(三)考试结束以前给多人散发考试试题或答案信息的;

(四)指使、纵容或伙同他人作弊的。

第九条 在校期间再次(两次或以上)违反考试纪律的。

加重处分,并取消其违纪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受警告处分后,再次考试违纪属本规定第三条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受严重警告处分后,再次考试违纪属本规定第三条所列

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受严重警告处分后,再次考试违纪属本规定第五条所列

行为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受记过处分后(或留校察看处分解除以后),再次考试违

纪属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或第五条所列行为的,给予

留校察看处分;

(五)受记过处分后(或留校察看处分解除后),再次考试违纪

属本规定第六条所列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留校察看期间,再次出现考试违纪行为的,给予开除学

籍处分。

第十条 在毕业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违纪行为达到留校察

看标准的,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给予记过

处分,符合结业条件者按结业处理,不符合结业

条件者按退学处理。

第十一条 共同参与考试违纪者,按其在违纪行为中的地位、作用,参照上述分级别予以处理。

第三章 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实施本规定第三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发现考生实施本规定第四条至第第八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的,应当立即终止其考试,收回其试卷,在试卷上注明违纪情形,并责令其退场。将考试违纪者的姓名、学号、违纪事实等主要情况在《考场记录登记表》中详细记录或写成书面材料,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人员签名确认。

第十三条在考试前后,发现学生实施本规定所列考试违纪行为的,学院应当派两名(含两名)教师进行调查,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涉及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认定。

第十四条学院教务办(或研究生办)应立即对学生的违纪事实进行复核,核查属实的,要责成学生写出书面检讨,并填写《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审批表》。

第十五条学院在违纪行为出现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学校按照《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所规定的职权和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第十六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因考试违纪受处分的毕业生,获得学位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且从严掌握审核标准。

第十八条毕业时,因涉嫌考试违纪尚在调查的学生,学校将暂停颁发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直至学校对整个事件调查清楚后再依照本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此前颁发的有关考试违纪的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教务办、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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