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贫困申请书

2024-08-14

住宿生贫困申请书(通用10篇)

1.住宿生贫困申请书 篇一

中学生贫困资助申请书

我是第八中学的一名学生 ,我叫__。来自___。家里有八十多岁的奶奶,父亲、母亲和我四人。由于奶奶,母亲身体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父亲靠在外给人打零工,一年也只能挣到3000~4000元收入,根本无法供我读书。目前家里为了我继续读书,已欠亲戚朋友两万余元的欠款。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住着祖父60年代建造的不足80平方米两间平房.

鉴于这个家庭状况,我多次向父母提出辍学回家,为他们分担一些负担,可次都遭到没读过书的父母严厉指责。

为了继续在这里读书,所以,特向尊敬的各位领导申请贫困资助,希望大家能帮帮我,帮帮我的家庭,您的恩情我会永远记在心里,我一定会努力完成学业,并用我最切实际的行动回报社会。谢谢您! 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为盼!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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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_月_日

2.住宿生贫困申请书 篇二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教育,城乡一体化

1 引言

笔者是陕西理工学院的一名教师, 曾经兼任2007级某班的班主任, 现任2008级某班的班主任。因此连续两年参与了新生的贫困生建档与认定工作。在首先以班为单位进行评定的工作中, 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认真阅读、分析、比较学生的申请书是程序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

通过2007、2008年的评定工作, 我发现学生们所列的申请理由存在极大的相似之处。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然而, 他们的申请理由为什么如此类似。这类似的相同背后反映出些什么更深的原因呢?通过这类似的相同又能折射出什么社会问题呢?在此, 我以2008级这个班为例子, 对申请书中所反映的类似的申请理由进行分析。虽然有限的资料未免会有以偏概全的嫌疑, 但是它的存在也体现了它的代表性。

2 现象透析

本班共30名学生, 均来自陕西省 (体现了地方院校招生的特点) , 多数来自关中平原, 其中13人呈交了国家助学金申请。在申请理由中, 共同反映出这几个现象:首先, 父母均是农民, 家庭无稳定收入, 父母年过半百, 劳动能力减弱;其次, 自己有兄弟姐妹且同时在接受教育 (义务教育或非义务教育) , 学费占家庭支出的比例相对庞大;最后, 申请书中除了客观地介绍了家庭经济基本情况外, 还在字里行间流露出对父母的心疼, 恳切希望以助学金减轻父母的压力, 以及承诺节俭生活、努力学习、回馈社会。这些看似平平的现象有待我们进一步剖析。

2.1 农民视年过半百为劳动能力显著降低界线的认识反映了农业机械化生产仍有待提高

2008年10月23日,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在“改革开放与人口发展论坛”上说, 我国人口平均期望寿命从改革开放之初的68岁提高到目前的73岁, 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是我国刚成立不久时规定的:男60岁, 女工人50岁 (干部身份55岁) 。历经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 这与我们现在的人口寿命和老龄化形势相比是偏低的。国际上, 多数国家退休年龄在60岁以上。所以, 为了与时俱进, 我国也正在筹备对此进行调整。总之, 从我国目前平均寿命的提高和延长退休年龄的讨论两个方面可以说明, 50岁不应该是劳动能力显著衰退的年龄。对城市中主要从事技术和脑力劳动的人来说, 50岁正是技术娴熟, 知识充沛, 事业达到高峰的年龄。然而, 对于农村中以体力谋生的人来说, 50岁却是体能下降, 劳动开始力不从心的年龄。这种城乡对年龄认识的差异源自他们各自的生活对体能依赖性强弱的差异。

城市是个典型的人工环境, 生产活动大多在建筑内部进行, 所以受风雪雷电雨等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小, 人们具有更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对生产的可控制性。随着工业化发展和社会劳动大分工的趋势, 城市生产中的分工更加细致, 合作越发密切, 使得个人可以将有限的精力有针对性地投入到某个工作环节, 进而降低了劳动强度, 提高了技能和工作效率, 并且城市生活水平较高, 医疗卫生等设施齐全, 有利于保持身体健康。

与城市情形相反, 农村是以自然环境为特点的聚落, 农业生产多在户外进行, 受自然条件尤其是气候的影响很大。一年的辛劳好不容易收获了, 又得寻求市场出售农产品, 这才将农产品最终转化为收入。所以, 这种户外作业和全程负责的生产方式使农民风吹日晒、心力憔悴、容易显老。

尽管我国早已提出要实现农业机械化, 但是在山区、丘陵地区, 由于土地分布零散, 面积较小, 限制了机械化的应用, 甚至无法利用机械。而在地理条件允许的地区, 由于农户各自为阵, 在生产流程中缺少分工, 在土地使用上缺少协作, 不能形成土地的规模经营, 难以发挥机械化的高效率优势。因而, 目前农业机械化未能显著降低劳动的体力强度, 农业劳动强度大, 农民体能稍有减弱, 便明显感觉不能适应。加之, 农村生活水平较低, 医疗卫生设施缺乏, 人们看病贵、看病难, 往往不注意保养身体。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而言, 多从事采矿、建筑等体力活, 也是靠体力谋生。

概而言之, 农业劳动本身对体力要求高, 加之机械化不足, 使得农民体力耗费大, 容易积劳成疾, 又缺少及时有效的治疗, 早早在50岁时便力不从心。

2.2 家庭对多个孩子同时求学的支持体现了文化教育更加受到重视

1979年, 邓小平同志指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 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 耕地少。”“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战略性任务, 一定要抓好。”

本批申请者中有三个家庭是有三个子女, 其中两家的三个子女都是在接受高等教育。其余申请者均有一兄弟姐妹。面对这些1990年前后出生的孩子, 我没想到农村多子女现象竟这么普遍。且不去评论当时计划生育工作方式有何变动, 或城市和农村的实施口径有所区别, 或城市和农村所承受的惩罚后果有所不同等外在因素的影响, 但至少可以反映出当时农民生育多胎的内因驱使。一方面, 农村中传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另一方面, 农村家庭的经济收入与体力紧密联系, 需要男劳力来增加收入。第三, 农村社会福利制度欠缺, 人们希望养儿防老。然而现在, 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制度的完善使人们意识到技术的力量, 看到农业现代化的曙光, 感受到快速城市化进程, 懂得人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 体会到教育培养小孩的重要, 享受到不断健全的社会福利等等。这些由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外部环境的改进更新了农村人的思想意识, 也促使计划生育成为一种自愿行为。可见发展是关键, 同时思想意识的提高又促进了更快的发展。

农村的稳定与发展,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令人欣喜的是, 这些孩子们, 不管男孩、女孩都接受到高等教育。尽管学费支出庞大, 但是有父母的支持, 国家的资助, 自己的勤奋, 暂时的困难一定能挺过去。令人忧虑的是, 地方院校里农村来的孩子, 在缴纳与重点院校相近的学费以及付出更多努力后, 就业时却因“出身低微”而不能公平竞争职位, 这时国家对个人的资助已经终止, 家庭经济难题就非常突出。笔者希望国家除了资助他们学费外, 在就业时尽量建立一个“英雄不问出处”的竞争平台, 给他们一个报答父母, 回馈社会的机会。

2.3 孩子更早体会到生活的辛苦得益于其参与劳作的成长过程

对生活的感受莫过于来自亲身体验。城市里, 尽管孩子也懂得父母生活的辛苦, 但是终究难以参与到大人的工作中去, 因而对辛苦的感受不是那么真切。农村的生活和劳动没有明确的时间界线和内容上的区分, 而且很多劳动技术含量不高, 但对人力依赖性大。孩子在生活中、游戏中不知不觉地也参与到了家庭劳作中。在其成长过程中, 总有与之年龄相适应活要做:5、6岁蹦蹦跳跳时, 就开始干送水、送饭、传话等跑腿的活;10来岁刚刚懂事时, 就能扫院、生火烧水、割草喂猪, 干些零碎活;15、16岁身体刚攒些力气时, 地里的农活就能样样拿起了, 成了家里真正的劳力。尽管在孩提时, 他们认为干活就是一种休闲娱乐, 但是这种参与劳动的娱乐方式使他们早早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和生活的不易。孩子参与劳作的成长过程也反映出农业生产对体力固有的依赖性以及从劳动中也收获到节俭、自立、自强和自信。

3 小结

学生在助学金申请中描述的现象是他们亲身经历了的, 感受真切。这些现象是城乡差距、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特点的又一表现;人们对年龄认识上的差异集中体现了城乡在劳动强度、生活质量、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与支持反映了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和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孩子对生产劳作参与程度的不同体现了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从中我们得到启示是努力缩短城乡差距, 在尊重城市和农村自身特点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同时提高农村文化教育水平以推进农村发展。2008年10月份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再次聚焦“三农问题”, 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这使我们对城乡协调发展充满了希望。

参考文献

[1]中国新闻网.健康新闻, http://www.chinanews.com.cn/jk/kong/news, 2008.10.23.

3.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费发修改方案 篇三

方案

指导思想:为使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真正起到为贫困住宿生排忧解难的作用,使这项工作阳光透明,特制定本方案。

具体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制定发放方案,检查督促组员做好份内工作。

组员:制作发放记录表,监督家长签字、领取。

票据管理,及时掌握资金到位情况。

班主任对学生的宣传工作。

二、补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2、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3、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4、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5、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6、革命烈士子女;

7、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8、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

9、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每人每期375元。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学校根据个人申请,由班委会确定受助名单,学校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3天)。

4、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村调查,由受助学生村委会签字盖章。

5、填写申请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3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或家长到总务室指定地点由出纳室专人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本人、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惠民政策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4.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 篇四

2011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14个教学班,学生698人,教职工67人,2011年春季获得贫困寄宿生活补助377人,秋季405人。

二、具体作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惠民政策,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一名副校长负责具体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严格细致地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五一节,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寄宿生手中。

集中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由校长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国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惠民政策,让师生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基本情况。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研究部署调查、摸底、发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寄宿生手中。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表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班主任和财务人员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汇总上送相关材料。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领导小组把核实班级贫困的真实情况落实到小组成员,争取到当地政府和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的支持,班主任和跟班教师依靠村委干部的帮助,通过当地村民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学生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贫困寄宿生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摸底、审查核实,领导小组将享受补助的名额分配到各班,要求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填写表格,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三个年级各个班级材料的整理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整改检查出现的问题。

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各班级上报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名单审理核实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

分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副校长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公示期满,全体师生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认定表》,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县资助办,经上级审核后,严格按照签字发放领取的程序,让学生按时足额领取。

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每个学期都集中获得补助的学生家长到学校举行发放仪式。家长对学校的发放工作十分满意,这一惠民政策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直以来,我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务实求真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生活补助,杜绝出现“人情补助”和“奖励性补助”以及“拿”、“卡”、“要”情况及变相支配学生生活补助的情况发生。让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使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中学

5.龙山一中资助贫困寄宿生原则 篇五

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1、孤儿、残疾学生(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2、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3、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4、父母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5、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6、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7、获得计生绿卡的贫困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子女。

8、留守儿童。

6.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责任状 篇六

资 助 工 作

兴安县湘漓镇花桥中心小学

2011年9月

兴安县湘漓镇花桥中心小学

2011年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资助工作责任状

为使我校小学生及家长能够了解当前国家对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确保我校2011年资助贫困寄宿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与寄宿班级班主任签定责任状。

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后,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作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只适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住宿的学生。

享受生活补助费对象:主要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在评审时,首先保证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库区移民子女,优先考虑孤儿、烈士子女、低于民政部门颁布的上年家庭人均最低收入标准线家庭子女、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文件制定学校工作管理办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总务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正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三、评审贫困寄宿生工作程序

1、建议档案。班主任对全班所有学生建立家庭基本情况档案,主要包括家庭现状、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及困难情况等。对每个学生做到心中有数,为确定准享受补助资金的对象奠定基础。

3、学生申请。家庭困难的学生根据享受补助的条件,写出书面申请。

2、学生互评。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互评活动,每位学生根据平时同学之间的了解,除本人外推荐3-5名家庭最困难的同学,班主任汇总掌握。

4、村委会核实。村委会根据学校意见和学生本人的申请,深入农户走访调查,并签字盖章。

5、学校审核。学校成立审查小组,根据村两委意见和前三个环节所掌握的情况逐一审核,在四个环节合一的前提下,初步确定享受补助资金的对象。

6、张榜公示。学校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名单用

大幅纸张贴在街道、校园醒目的地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学校正式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对象。

7、资金发放。学校正式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对象后,上报县资助办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被资助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名确定(须按手印),补助费通过农村合作银行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汇总表》、会议记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五年。

四、班主任资助工作责任

1、履行好工作职责。各班班主任作为本班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生的资助工作要放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要积极配合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开展。

2、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要将政府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位学生和家长当中,利用主题班会或早晚会时间向学生讲解政策,向学生发放农村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相关资料,让本班同学了解资助政策。学校长期在校内设立学生“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宣传专栏,张贴政策宣传海报。

3、做好贫困生建档工作。班主任和学校管理人员做好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建档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切实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益。

4、做好班级“贫困寄宿生自评推荐”工作,班级做到资助工作

公开、公平。

5、协助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的发放工作,认真核实补资助学生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必须保证把补助金通过银行发放到补资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卡账号中,严禁将补助金挪作它用。

6、检查考核。年终对各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或在检查中本班学生不了解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补助金未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等现象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长:

7.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总结 篇七

实施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均属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教育局计财科。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花名册报送教育局计财科,计财科在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家庭的两补卡上,受助学生的家长在收到补助金后,填写反馈卡交到学校存档。2011年,我校共有230人次享受了补助生活费,共计发放115000元

8.住宿生贫困申请书 篇八

目录

一、组织机构

1.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资助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

目录

二、制度建设

1.平桂二中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2.平桂二中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3.平桂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制度

4.平桂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制度

5.平桂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示制度

6.平桂二中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制度

目录

三、宣传工作

1.《资助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2.资助工作宣传招贴画

3.平桂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图

4.资助工作班级主题黑板报

5.资助工作文化长廊宣传板报

6.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现场

7.资助工作固定宣传栏

目录

四、日常工作

1.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2.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3.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4.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

5.学生资助工作台帐

6.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记录表

7.班级主题班会记录

目录

五、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资助项目管理

1.上级文件通知

2.公示材料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统计表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分配表

6.资助中心下拨资金电汇单复印件

9.住宿生贫困申请书 篇九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认定办法

教育惠民政策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是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经济负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优化教育环境、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维系学校稳定、维护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认识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是国家重要的教育惠民政策,在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时,不得采取轮流享受、平均享受的办法,不得降低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不得提高标准、缩小标准面,不得抵扣学生应向学校缴纳的费用或存入学生饭卡,不得以货币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兑现补助资金。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1、各校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班主任等任成员,全面负责学校贫困生审核、认定、管理工作。

2、各班成立学生资助评议初审小组,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任成员,全面负责本班贫困学生民主评议、初审等工作。

三、贫困寄宿生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3、农村绝对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学生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四、贫困生认定类型及参照依据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特困生:

(1)烈士子女、残疾子女、孤儿或无任何经济来源,基本无力支付学习期间全部费用的学生;

(2)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父母双方长期重病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学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贫困生:(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家庭主要成员有残疾;

(3)因突发事件给家庭经济造成重大损失;(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6)家庭成员无职业且老、弱、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

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认定贫困生资格:

(1)受到学校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含集体受通报)或警告以上

处分者;

(2)学习不勤奋努力,经常旷课或一年内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不及格者;

(3)欺骗组织,提供虚假证明、缺乏诚信、道德败坏者;(4)生活铺张奢侈,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有高消费行为者,如佩戴金银、玉石饰品;节假日自行外出旅游;经常出入网吧;染发、做头发、理奇形怪状的发型,穿高档时装有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不当消费行为等。

五、贫困寄宿生评定程序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1、学生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内容:学生及其家庭基本情况、经济状况、申请补助的理由等。

2、评审受助对象

申报贫困寄宿生资格的学生必须经本班2/3以上的学生认可。任课教师、班委会、班主任签署意见;学校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及学校贫困生认定办法对申请对象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公示

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XX小学XXXX,XXX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XXXXX)。

公示期内,学校确定专人负责核查,处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4、上报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申请表,造具补助花名册,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审核后,转呈县财政局备案。

10.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篇十

生活补助工作总结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校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这项工作:

一、宣传发动:我校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

1、制定团林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成立团林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3、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寄宿学生,上面的11项基本条件中,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f、符合计划生育照顾对象以及政府扶贫对象经济困难。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寄宿学生,均属于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年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村委驻地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核算中心。

三、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填写受助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和学校汇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后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资金下达镇财政所,根据受助学生名册上的相关信息由学生班主任、学生或学生家长现场签字认可后,通过农村商业银行直接支付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帐号上。

总之,我们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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