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义务教育措施

2024-06-17

落实义务教育措施(共8篇)

1.落实义务教育措施 篇一

教育实践活动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方案

(2014年8月18日)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前期征求到的51条意见建议和谈心、相互批评过程中对我提出20条意见,特别是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摆出来的21条问题,按照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个人整改落实方案如下。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解决政治坚强方面的突出问题 重点围绕政治坚定性不够强、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政治鉴别力不够强、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1、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目标,坚信稳定压倒一切,用自己的智慧力量实现稳定和谐发展,将自己与拜城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矢志不渝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而奋斗,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县委、政府权威,始终把毫不含糊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作坚决斗争作为正风肃纪的第一要求,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在大是大非面前旗臶鲜明、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整改时限:长期

2、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始终把理论武装放在首 位,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认真落实政府办学习任务的同时,坚持每天自学1小时以上,每月阅读1本书,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和读书笔记,每半年围绕一个重大课题进行调研并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学习内容上,重点加强对马列主义理论原著的学习,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整改时限:2014年8月底落实,并长期坚持

3、加强对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问题的战略性、深层次思考。要立足新疆实际,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的学习,加强对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学习,深入学习新疆民族宗教问题,深化对新疆反分裂斗争的规律性认识,善于从政治上思考问题,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反分裂斗争必胜信念。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对电子政务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于拜城县稳定发展改革进行深入研究,切实发挥好电子政务在维稳工作的作用。

整改时限:长期

4、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执行力。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结合分管工作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整改时限:长期

认真落实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总部署和要求,10月底前组织对全县73个外网接入单位网络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 查,利用1月时间通过现场指导和远程调试等方式确保每个单位综治外网高效运转。

整改时限:2014年年底完成

二、主动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19个突出问题,重点抓好整改落实。

(一)形式主义方面。重点整改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不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5、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今后将全面、系统、准确地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打下坚实的政策理论功底,拓宽个人知识领域。按照通读与精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学习中心,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中心议题,确保每天拿出1个小时的时间用于学习,每月阅读1本书,每半年围绕一个重大课题进行调研并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坚持作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针对自己文字驾驭能力不强、写作水平需要提高的实际情况,加强写作方法理论的学习研究。

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落实,并长期坚持

6、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工作督查指导。进一步树立真抓实干、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完成好县委政府布臵的各项工作任务;增强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积极参与中心工作,主动想法子、探路子、出点子,把工作做到前面。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建立重点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凡是地委、县委政府 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定期深入一线抓好督促检查,以现场办公等形式,了解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对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年初制定实施方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促落实。

整改时限:2014年10月底落实,并长期坚持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维护管理工作,完善机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审核把关,把关数量,提高信息质量。每天保证上网浏览政府网站2个小时,仔细再仔细审核信息,切实解决对于政务公开不及时,信息量少、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整改时限:2014年年底完成

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督促提高各单位上报我办政务信息质量,保质保量超额完成地区下达我县的政务信息400条任务。

整改时限:2014年8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7、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创新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观念,强化自我超越意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把创新意识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跳出以前的思路和框架,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求新、求活。根据地区下达10月底完成政府网站维文版上线任务,自我施加压力,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在维文版网站栏目风格设计开发上,采取全球网路最新尖端技术,顶层设计,网站在设计和运行上做到全国前列、全疆一流。

整改时限:2014年9月落实,并长期坚持

8、强化纪律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立足电子政务,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强化优质服务理念,遵守办公室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树立自律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别人做的首先自已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执行各项机关纪律,不迟到、早退,开会时间不玩手机。积极参与政府办组织的集体活动,加强与同志沟通交流,跟干部职工能打成一片。

整改时限:2014年8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二)官僚主义方面。重点整改大局意识不够强、作风不够务实、老好人思想严重等问题。

9、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着眼大局,把握、服从、服务大局,自觉增强大局观念,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局考虑思考问题,加强协调配合意识,抓好分管电子政务工作的同时,配合政府办其他科室,主动承担任务,勇于负责,不推卸责任,不逃避困难。

整改时限:2014年8月底底落实,并长期坚持

10、改进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做好每一项工作。在工作中存在的报喜不报忧的不良风气加以改正,说真话,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政绩观,以强烈的务实理念,扎实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不等不靠,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整改时限:2014年9月底底落实,并长期坚持

11、树立正气,克服老好人思想。树立“做老实人、说老实 话、做老实事”思想理念,坚持原则、与人为善、胸怀开阔,加强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不断改造主观世界作为一种自觉行动,以“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的精神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坚持树立只要身正就不怕影子斜,只要充满正气,就能一正压百邪。学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艺术,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既要准确客观,不带感情,点出问题,也要讲场合,注意效果,不蛮干,不一厢情愿,不想当然。

整改时限:2014年年底落实,并长期坚持

(三)享乐主义方面。重点整改苦干精神不够、工作不思进取、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工作推诿扯皮问题。

12、弘扬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和斗志,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不断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端正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地发扬脚踏实,吃苦奉献精神,不图虚名,把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在无纸化传输工作中,用现场指导和远程协助等方式,逐一排查问题,确保文件传送工作安全运转。

整改时限:长期

13、弘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锤炼干事创业作风。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把每项工作鼓作气干到底,把事情全心全意抓到底,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坚持立说立干、雷厉风行的精神状态,牢固树立实干快干、立说立干、少说多干的意识,切实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拖拉扯皮的现象。以时不我待、只 6 争朝夕的劲头,发扬拼搏精神,凡事先人一步、快人一拍,不迟疑、不犹豫、不徘徊,以快干抓住机遇、以实干抢占先机,快速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整改时限:现在落实,并长期坚持

14、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进取精神。牢固树立“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和“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保持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坚持全心全意地干、务求实效地干、争分夺秒地干,工作中做到精益求精,把握分管实际,认真地做好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工作,坚决消除工作上的“等缓拖”的“退化”,达到思想方法的“进化”,积极主动推动工作,提高自己工作的层次和品位。

整改时限:现在落实,并长期坚持

15、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敢于担当精神。时时铭记党和组织对自己的培养之恩,自觉肩负起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增强政治勇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率先垂范作用,勇于攻坚克难、承担责任,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触及深层次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忘记浮名、忘记疲惫、忘记年龄、忘记风险,以忘我的精神,结合拜城县电子政务工作的实际,用辛勤努力把工作做好,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的拜城而努力奋斗。

整改时限:现在落实,并长期坚持

(四)奢靡之风方面。重点整改勤俭节约不够、自我要求放松、自律意识淡化等问题。

16、自觉树立勤俭节约意识。牢固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意识,始终保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带头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勤俭办一切事业,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切实把财政的每一分钱都高效地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整改时限:长期

17、强化自律意识。始终牢记“奢靡之始、危亡之渐”的古训,自觉从思想上时刻紧绷勤俭节约这根弦,时刻从严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前提下,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按原则办事又有人情味。

整改时限:现在落实,并长期坚持。

18、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十条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学会“过紧日子”的优良传统,在公务接待中做到厉行勤俭节约,杜绝超标准接待,反对铺张浪费。对超标准接待,及时以严厉的态度制止和批评,坚决防止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现在落实,并长期坚持。

19、自觉加强内部需求管理。强化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勤俭节约,杜绝办公用品铺张浪费。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勤俭节约各项规定。

整改时限:2014年8月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解决影响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 重点整改对宗教和谐认识不深、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力度不 够、参与宗教事务管理的能力不强等问题。

20、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把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作为每天学习的必修课,在“十二个深刻理解”上下功夫,提升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宗教活动与民族风俗习惯区分,认真抓好抓实事关宗教管理方面的工作,在什么样的的宗教管理工作局面才算作时真正的和谐上下真功夫。

整改时限:2014年8月,并长期坚持

21、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工作力度。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和新疆“三史”,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热点和思想问题,及时澄清错误认识、抵制错误观点,批驳歪曲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的错误言论,帮助干部群众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正确分析看待历史问题和民族宗教问题。发挥自己在民族团结上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我先行”活动,完善和落实好民族团结教育机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采取民汉家庭相互走访谈心、互结民族团结对子等方式,加强各民族交融式往来。

整改时限:2014年8月落实,并长期坚持

22、强化研判分析,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掌握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方法和技巧,增强政治责任感,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认真落实“两联系一教育”工作,积极主动联系清真寺,与宗教人士进行谈心谈话,走访入户联系信教群众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对于影响宗教和谐的苗头性问题,对 在宗教极端思想、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宗教事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研究、认真查找引发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根源,科学总结实践经验。加大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指导基层干部群众把握政策、提升工作能力,探索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办法、新措施,做到“两联系一教育”不走样,努力发挥少数民族党员领导干部在维稳工作的中率先垂范作用。

整改时限:2014年8月落实,并长期坚持

2.落实义务教育措施 篇二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大力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推动全国一体化通关,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在沿海各口岸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同时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等六项促外贸发展措施。

据海关统计,2015年上半年,中国进出口总值11.53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6.9%。其中,出口6.57万亿元,增长0.9%;进口4.96万亿元,下降15.5%;贸易顺差1.61万亿元,扩大1.5倍。

在政府大力促进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政策下,上半年我国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取得新进展。已经出现一些止跌企稳的迹象。6月份,出口增长2.1%。出口连续较大幅度下滑的态势得到了遏制。

但整体看外贸形势依然严峻。从外部看,当前,全球经济依旧处于深度调整之中, 总体复苏乏力,需求不振,前景仍不明朗。特别是欧元区希腊债务危机僵持不下,始终没有走出危机阴影外,欧元的较大幅度贬值对中国出口造成较大压力。日本同样如此,日元的大幅度贬值导致中国向日本出口下滑严重。上半年,中国与欧盟、日本双边贸易分别下降6.8%和10.6%。

从国内因素看,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进出口总值下降较为厉害。许多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步履维艰,珠三角、长三角出口加工企业基本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进口形势更为糟糕。上半年中国进口4.96万亿元,下降15.5%。背后折射的重大问题是,中国企业的生产能力与国内居民的消费能力都在大幅度下降。说明国内需求已经严重不足。从进口大幅度下降体现出的内需严重乏力不振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稳增长的最大隐患。

进出口贸易增速较大幅度下滑情况下,从进口与出口结构平衡优化上似乎改善并不大。上半年进口下降幅度高于出口16.4个百分点,进出口增速失衡严重。带来的一个结果是,贸易顺差1.61万亿元,扩大1.5倍。而贸易顺差如此扩大,没有带来外汇储备绝对数的增长,被外商直接投资下降或者说外资撤离抵消了。央行口径外汇占款连续第四个月负增长。5月末央行口径外汇占款余额较4月下降了379.5亿元。当然,这里面包括未结汇留在企业和居民手中的外汇。

未来进出口态势仍不容乐观。今年6月,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为34.8,较5月回落0.2,表明未来两三个月对外贸易出口压力依然较大。这预示着三季度对外贸易形势仍然不乐观。

去年以来,针对外贸形势恶化局面,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虽然初步遏制住了外贸继续下滑的态势,但是仍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包括这六项措施在内都是及时对路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在促进外贸发展政策措施已经非常密集情况下,下部重点一定要放在狠抓落实上。

要跳出外贸本身来看,必须把拉动国内需求、刺激国内消费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目标非常清楚,就是要针对企业生产发展与居民内需消费出台大力度宏观政策。企业活了,消费增长了,进出口自然而然就复苏了。

从货币政策上分析,经过三次降准降息释放的流动性已经足以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关键在于要引导巨量流动性进入实体经济实体企业,真正成为企业的直接生产经营资金。特别是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货币政策不再是放水增量的问题,而是修渠引流让流动性直奔实体企业而去的问题。

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上必须发挥比货币政策更加重要的作用。虽然目前随着经济增速下滑,财税增速也在下降,但是减税降费力度只能加大不能松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实体企业的税费必须继续加大力度下降;二是针对居民消费品消费环节、收入环节的税负仍有下降空间。

3.落实义务教育措施 篇三

本刊讯5月14日,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切实加强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本地本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切实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通知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学校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形式普及科学防控知识,特别是还没有开展相关教育的学校,要立即面向全体师生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进行正确舆论引导。要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通知强调,要加强疫情监测。全面实施晨检,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防控工作的指导,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和工作制度。对患有流感样症状的师生要劝其及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

广西少先队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启动

本刊讯4月30日,“向英模敬礼”——广西少先队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首场专题报告会在南宁市滨湖路小学举行,标志着广西少先队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在全区拉开帷幕。

广西少先队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由广西区少工委组织发起,将通过邀请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时期、各个行业的英雄模范人物走进少先队组织中,向少先队员宣讲自身的成长经历、革命传统,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八桂大地日新月异的新变化,与孩子们沟通交流,使少年儿童在情感上受到感染,精神上受到震撼,心灵上受到洗礼,引导全区广大少年儿童从小增强国家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培养他们对党和祖国的朴素感情。

广西启动青少年爱路护路宣传实践活动

本刊讯5月9日,由自治区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共青团广西区委,南宁铁路局,贺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创建平安洛湛线,构建和谐路地情”暨“平安铁路与我同行”广西青少年宣传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贺州隆重举行。

全区14个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湖南永州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以及贺州市3000多名中小学生、青年志愿者护路队员、红领巾护路宣传小社团(分队)出席、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有关部门为青年志愿者护路队、红领巾护路宣传小社团(分队)授旗。活动号召广大青少年朋友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护路爱路中来,充分发扬主人翁的精神,争当一名爱路护路的优秀宣传员,影响带动身边的亲人、同学、朋友一起加入到实践活动当中。

“中国未成年人网脉

本刊讯5月14日,由柳州市文明办、教育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以及市关工委、少工委、学联等部门联合主办的“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柳州行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启动仪式上,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执委会向柳州市团委捐赠了价值200万元的网脉e代,这批网脉e代全部用于网脉工程实践基地学校的公益建设,柳州市有公园路小学等10所学校成为中国未成年人网脉工程实践基地学校,将有两万名师生率先受益。

4.落实义务教育措施 篇四

强化措施,落实整改,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为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张北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设立意见簿、民意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向县直各部门、政务大厅各窗口首席代表和办事群众广泛征求对中心在履行职责、工作纪律、执行能力、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积极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完善大厅后勤保障。针对窗口工作人员反映大厅办公环境和办公硬件存在的问题,中心已明确将更换座椅、增加文印设备等纳入今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并对大厅办公室门锁及办公桌锁具进行全面维修,下一步将继续抓好办公用品的及时购买和发放、及时解决好办公设施的维护、维修问题。对于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增加办事大厅停车场、更换老化设备等问题,中心将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有关的部门支持,力争尽快解决。

二、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质量。针对办事群众反映大厅个别窗口排队较长、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中心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相关窗口单位反馈群众意见,要求相关单位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进行研究,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有关责任单位已经向中心提交了书面整改意见,并承诺将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

教育管理和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完善排队叫号系统等服务设施,确保大厅办事规范、有序、高效。

三、加强大厅人性化管理。针对首席代表反映大厅人性化管理的问题,中心将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加强与窗口工作人员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倾听窗口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大厅管理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严格规范管理与人性化服务的关系,确保大厅正常运行。

四、加大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督查。县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督促检查以及对窗口办理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严格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举止行为、文明用语和着装要求,督促大厅各窗口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服务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办公室 郭鹏

5.落实义务教育措施 篇五

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科技体制改革,充分调动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经与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属高等学校,设区市所属高等学校和县(市、区)属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机制

第三条 扩大高等学校科研管理自主权。

1.有序下放专业技术岗位设臵自主权。高等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标准,自主聘用人员和自主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评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允许高等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支持部分高等学校推进“长聘教职制度”,实施“非升即走”、“非升即转”或“任满即走”的用人机制。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2.高等学校所属院系及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且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科研人员身份参与创新活动,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3.高等学校聘用高层次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成果的科研人员,可自主公开招聘,探索建立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符合人才特点和市场规律、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制度。落实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管理政策。

4.鼓励高等学校科研人员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需求的应用研发。学校应积极支持创新项目的实施,赋予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

第四条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1.高等学校应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到相关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2.高等学校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可携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离岗创业人员的离岗期不超过三年。离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职称,人事档案由原单位管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停发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科研人员所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确需中止的应当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报项目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离岗创业人员等同为在岗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科技开发、转化成果等相关业绩,作为其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3.离岗创业期满前,本人要求返回单位工作的,按照有关人事管理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恢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如该等级岗位不空缺,允许一次性超岗位聘用,今后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在离岗期满时,既可根据合同(协议)约定返回单位工作,也可提出办理辞聘辞职手续继续创业。对离岗创业人员在离岗期满时既不回单位工作又不办理辞聘辞职手续的,单位应按照聘用制度或辞退制度为其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辞退手续,并按规定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4.高等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和返回单位任职制度,对在职创业的兼职时间和取酬方式、离岗创业期间和期满后的权利、义务及返回单位任职条件作出规定并在校内公示。

5.高等学校要完善产业教授参与研究工作的管理办法,推进研究生工作站等校企合作平台建设,围绕企业技术难题,联合研究攻关,与产业教授所在企业联合申报国家或省市级科研项目。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创造条件、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应聘企业创新岗。

第五条 鼓励高等学校学生创新创业。高等学校应深化教学和学籍管理改革,为学生创新创业营造有利条件。探索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读学生(含研究生)保留学籍,休学从事创业活动。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大学科技园应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创业辅导、孵化场地及技术开发等方面的援助。鼓励高等学校通过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向学生授权使用科技成果,引导学生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第六条 建立健全科学的科研评价机制。1.高等学校要发挥科研指标在高等学校设臵、岗位聘任和考核、资源配臵、学科评估、研究生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将科研评价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形成公平、公开的竞争与合作机制,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等机构作用,制定和完善适合本校实际的科研评价细则,加强科研评价改革的宣传和引导。

2.高等学校要针对不同类型科研人员、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群体)、科研项目等,建立导向明确、分类合理、客观公正、激励约束并重、与国际评价标准衔接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多元的评价方法。

3.高等学校要根据科研活动类型和特点,结合人事聘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的要求,适当延长评价周期,注重评价实效;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科研人员,弱化中短期目标考核,给予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减少评价频次,适当简化评价程序。

4.高等学校要加强开放、多元的国内外专家数据库建设和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科研评价工作效率和开放程度,完善公平、公正、透明的开放评价规则,健全随机、回避的评价专家遴选机制,健全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

第七条 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

1.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发挥高等学校专利监控管理平台作用,开展专利资源数据分析和利用,将知识产权产出和实施情况作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的重要指标,定期考核公布。2.高等学校要优化专利结构,加大对专利工作的引导和扶持力度。支持高等学校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申报“中国专利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等。

3.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应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设立知识产权学院,增设知识产权专业,开设知识产权必修或选修课程,建设知识产权精品课程。支持有关高等学校建设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国家及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集聚高层次知识产权研究人才。

第三章

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第八条 高等学校要加快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项目预算编制、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管理、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办法。

1.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保证科研人员及时使用项目资金。下放预算调剂权限,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及其他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高等学校。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2.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臵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且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计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重点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突出工作实绩,体现人才价值。

3.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劳务费,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利用科研经费聘请全职或兼职科研人员的管理规定,明确聘用对象、聘用程序、薪酬标准和绩效奖励办法;对聘用人员建立工资专户。

4.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5.高等学校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照委托方要求或者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第九条 建立对高等学校科研工作稳定支持的长效机制。省财政整合现有专项设立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支持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

第十条 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由高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研项目资金渠道解决。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作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建立健全科研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制度。

1.明确经费管理权限,加强预算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2.注重加强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实行内部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项目预算、预算调剂、资金使用(重点是间接费用、外拨资金、结余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情况。

3.建立健全科研管理机制,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严肃处理本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完善单位内部科研部门、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

第十二条 完善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做好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继续落实进口科研教学用品免税政策。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于2016年12月底前研究制订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以及符合科研需要的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和内部报销规定,明确教学科研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住宿费标准以及业务性会议规模和开支标准等,解决野外考察、心理测试、人群调查、社会调查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以及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参加学术交流发生费用等报销问题。第四章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第十四条 下放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臵权和收益权。

1.高等学校自主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不再上缴国库;在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研与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2.高等学校有权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确认股权和出资比例,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折股数量或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产权,并指定所属专业部门统一管理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所形成的企业股份或出资比例。

3.高等学校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与学校签订协议,进行该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并享有相应权益。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机制。

1.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组织和协调,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

2.统筹科技成果管理、技术转移、资产经营管理、法律等工作,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平台建设。

3.明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机构和职能,落实科技成果报告、知识产权保护、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的责任主体,优化并公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

4.高等学校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建立科技成果使用、处臵的程序与规则。在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时,可以通过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也可以通过协议定价。高等学校对科技成果的使用、处臵在校内实行公示制度,同时明确并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鼓励高等学校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并建立相应的评聘制度。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并在校内公开。在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时,要充分听取学校科研人员的意见,兼顾学校、院系、成果完成人和专业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等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各方利益。

第十七条 对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的科技成果,明确转化责任和时限,选择转化主体实施转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

第十八条 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中,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50%,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可与研发团队以合同形式明确各方收益分配比例,并授权研发团队全权处理科技成果转化事宜,具体方式由成果完成人或研发团队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行确定。高等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等作为其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条 改革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

1.高等学校正职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高等学校正职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在担任现职前因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股权,可在任现职后及时予以转让,转让股权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股权非特殊原因逾期未转让的,应在任现职期间限制交易;限制股权交易的,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在本人不担任上述职务1年后解除限制。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属院系和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

3.对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实行公示和报告制度,明确公示其在成果完成或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贡献情况及拟分配的奖励、占比情况等。

4.试点开展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按规定在校内公示的,高等学校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职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于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完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政策。

1.对符合条件高等学校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依规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

2.对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约定,可进行股权确认。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建立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化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培训、市场聘任等多种方式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队伍。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要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区域(专业)研究院、行业组织在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依托其构建技术交易、投融资等支撑服务平台,开展技术开发和市场需求对接、科技成果和风险投资对接,形成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运营体系,培育并打造运行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

第二十四条 鼓励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研究院。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建立的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加强成果的宣传和展览展示,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横向合作,与企业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十五条 建立报告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1.高等学校要按照中央、省科技成果报告制度的要求,以规定格式于每年3月30日前向主管部门报送科技成果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以及推进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和奖励等情况,并对全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的总体成效、面临的问题进行总结。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工作中增设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指标。

2.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高等学校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绩突出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高等学校给予支持的重要依据。

3.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绩效纳入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深刻内涵,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根据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是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责任主体,要由学校主要领导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条 高等学校要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问责,对借机谋取私利、搞利益输送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六章

6.宾馆整改落实措施 篇六

一、熟悉检查流程

宾馆住宿人员随即抽查20人(一般抽10),然后到前台系统检查如实登记情况。

二、检查中要求

1.遇上级检查,应配备一名熟悉业务人员与检查人员一同到房间内进行检查,对被检查对象同样进行登记、备查。2.前台人员及时将该情况告知派出所。3.日常工作分三个层次做好实名登记情况。

一级模式:每月15日至22日,每日8点半之前对所有住宿人员清查一遍,(包括特殊事件)。

二级模式:每月10日至15日,做好前台告知,督促住宿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并应当告知随同住宿人员情况,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

7.落实义务教育措施 篇七

1 严把招标关, 择优营业主

1.1 建立完善招标制度

1.1.1 笔试初选

学校应根据食品安全管理者应当具备的食品卫生安全基础知识、质量控制与管理、应急处理事件能力等, 对招标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笔试, 达到初步筛选的目的。

1.1.2 面试择优

对笔试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面试, 以更全面、公正地评价招标单位。面试采用答辩演讲、模拟演习、小组讨论等形式, 以了解招标单位资金能力、资质信誉、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理念、职业素质素养、应急处理能力等情况, 从而达到择优引进资质过硬、经验丰富、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愿意为教育做贡献的餐饮单位, 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和良好的服务。

1.2 签订重在落实的合同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确定中标单位后, 校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操作性强的合同, 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尤其要明确餐饮卫生安全奖惩办法, 为日常餐饮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供合法依据。

2 实施五常法 (5S) 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

2.1 5S 5S即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 是全面质量管理的一种基础科学管理方法, 能有效改变环境卫生面貌, 提高工作效率, 最大限度遏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2.2 HACCP HACCP是通过对可能发生食品加工环节的危害进行评估, 进而予以控制的一种预防性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推行HACCP管理体系, 可以从根本上消除食堂卫生安全隐患, 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这也正是国家卫生部在2003年8月制定《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并明确规定, 到2006年所有学生集中就餐企业必须实施HACCP管理的原由所在。

2.3 5S与HACCP协同作用 实施5S与HACCP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 发挥5S和HACCP的协同作用, 既能改善食品加工环境, 提高加工效率, 又能较好解决学校食品存在的种种卫生安全隐患, 防止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3 坚持预防为先, 确保食品安全

3.1 坚决执行法律法规

要求食堂和食品经营网点坚决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2 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

采购食品应到指定市场, 并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书等复印件;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 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 (保质期) 、QS认证标志等内容;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 向供应方索取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严把食品原料关,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3 坚持预防在先

明确食品加工环节的关键控制点, 设专人负责管理, 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严格执行, 层层把关, 绝不允许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进入下一道工序或流通到下一环节, 保证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4 着力安全教育, 提升安全意识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的高低决定了食品的卫生安全。高校食品安全监管教育坚持以人为本, 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工作的始终, 使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良性循环。

4.1 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通过培训和体检, 取得健康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现象发生, 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2 继续重视从业人员的培训

每年至少2次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学习食品卫生基础知识,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基本操作技能和关键控制点控制等, 未参加培训或培训测评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同时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指导、食堂中毒演习、座谈访谈等形式, 引导从业人员真正了解“安全第一, 防患未然”的深刻内涵, 从而形成“人人懂安全, 时时有警觉”的餐饮加工氛围。

4.3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根据岗位职责需要, 进行分类培训和指导, 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和水平, 以保证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精神能够及时传达和落实到每一位从业人员, 切实提高校园食品安全。

5 师生参与管理, 加大监督力度

师生是学校食堂和食品经营网点的最大消费群体, 让广大师生参与管理, 有助于加大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从而生产出安全放心的食品。

5.1 组建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

要求每一位委员都是自愿并热心服务的健康师生, 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理论培训, 考核合格后上岗。上岗后, 边工作、边学习、边培训, 强化服务意识, 提高参与能力, 确保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5.2 师生与从业人员结对帮教

先进的设施需要人去操作, 先进的制度也要人去实施, 食品的卫生安全最终将落实到从业人员身上。而大多数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 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缺乏, 与师生结对, 实行帮教, 不失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5.3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全方位健康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进课堂, 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举办“养成良好饮食行为, 自我保护身体健康”为主题的征文比赛, 举办食品安全与健康主题讲座, 定期广播食品安全知识和案例分析等, 以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8.创新执法思维 落实监管措施 篇八

关键词:执法思维;问题;监管措施

本月初,笔者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安全监督动态执法项目组参加了上海、南京、天津、青岛四市施工安全执法调研,学习了很多新的东西,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创新执法思维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是施工安全执法的必然选择

(一)安全执法人员的数量与建设规模不匹配的现象普遍存在。

以上海市为例,一共9千多家企业,18个区加起来,安监员两百个不到。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仅12个人有执法证,分成 4个科,管南京主城区;苏州工作量是南京的3倍、无锡工作量是1.5南京的倍,面临更大的监管压力。天津市有5500个工地,四百多人,一个监督员要监督60万平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编制29人,直接管市内3百多项目,单体建筑1千多,一个组八九十个项目。

(二)施工安全执法的法律边界不清,执法者本身的风险不断加大

施工安全执法效果和死亡事故等不完全可控因素挂钩,一旦出现较大以上事故,相关执法人员往往成为问责的目标,严重打击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上海、南京、天津都不同程度的出现类似情况,这同时也是青岛非常关注的问题。

(三)施工安全执法任务繁重,手段有限,执法效率低、效果不理想。

施工安全执法往往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高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难以应用,不能给企业最直接的触动。各地不约而同地采用现场、市场联动这种算总帐的办法。上海采用安全生产动态考核,一季度一个考核周期,企业、人员达到记满一定分数给予暂停承接工程1个月的处罚。南京为了规避繁琐的审查程序,监督员带着简易处罚决定书,前方科室可以直接签发,额度为1千元和2千元,企业被罚款后,年底评优等都受到影响。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作为专业的执法机关,也难以对违规行为处以罚款,也是采用限制投标等间接措施,没有事故的情况下很难处以罚款。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认为法规的处罚一是慢,二是难,等程序走完工地都出事了,也是采用扣分,排名等影响招投标的办法。我市2010年现场记录企业红色警示信息105条,2011年至今十个半月记录企业红色警示信息39条。连去年的一半都不到。这并不证明企业的质量安全工作有所好转,而是反映了企业意识到红、黄色警示对经营的重大影响,采取各种干扰手段,增加了红、黄色警示签发的难度。

两场联动等信用管理的办法,好处是因为有一定的滞后性,签发文书的时候企业还懵懵懂懂,不知道厉害,有的挂靠的工地甚至收到文书都不告诉被挂靠方,实施起来阻力相对小一点,但存在以下问题:

1、任何信用体系,都只能是民事和刑事责任的补充,比如,欠银行钱到期不还,首先是还钱加罚息,其次才是进入信用体系。不能用信用体系代替行政处罚。

2、施工安全执法的首要任务是尽快发现和消除施工安全的的短板,单纯靠两场联动,作用周期过长,其间容易被暗箱操作。

3、过错与处罚不对等。每个城市都有死亡指标,没有突破,还能获奖,为什么一个特级企业不能有死亡指标?企业的规模越大,被停止投标的损失也越大,如果企业不论大小都一样停止投标,等于是惩罚大企业,与行业发展方向背道而驰。

4、作用不直接。对于一些挂靠企业,违法的是挂靠方,被处理的是被挂靠方。

二、要有效监管施工安全,就必须解决施工安全执法的效果问题和效率问题

(一)转变执法理念,确立执法者的执法主体地位。

天津市成立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明确提出变监督为执法,可以说是执法理论方面的一个进步。一是改变了保姆式、劝说式执法的被动局面,二是确立了执法机关的权威地位,保持了执法方和执法相对方应有的距离,三是把施工安全执法和事故等非必然事件脱钩,解除了执法者的后顾之忧。青岛规定一个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检查4次,实现了执法与事故脱钩。但是,执法与事故一旦脱钩,执法又失去了主要的压力和动力来源,这是需要研究的另一个问题。

(二)努力探索最有效行政手段,给敢于以身试法者以最直接的打击。

探索加大罚款等经济处罚措施的力度,使罚款成为行政执法的常态。一是企业各种违法行为,如不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现场防护措施不到位、违章作业、人员培训不充分等等,其最直接的诱因都来自于经济。只有让以上行为付出应有经济代价,才能从根本上打消企业在这方面的冲动。二是当前转包、挂靠普遍存在,难以取证,采用两场联动等算总帐的办法,只能影响被挂靠的企业,对挂靠方损害是间接和有限的,只有采用经济手段,才能让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立即付出应有的代价。三是企业会采用各种办法,避免积累过多的不良记录,较轻的违法得不到处置,对一些的大型企业,限制投标又过于严厉,企业难以承受,行政机关难以实施,最终被限制投标的往往是不参加招投标的电梯安装、起重机械安装、燃气、电力、绿化企业、一次性进入市场的外地企业等,最容易引发事故的业务量大的总承包企业逍遥法外。如果设置对项目经理、总监等人的简易罚款程序,不再对其扣分、警示,直接给违法者以经济打击,相关的处罚必然会以不同的方式传导到企业,给企业应有的触动。

探索设置若干安全红线,一旦触及,坚决处罚。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先后解决了竹脚手架、易燃脚手板、黄泥砂浆等安全、质量的顽症,避免了类似上海11.15的恶性事件;上海规定施工现场的活动板房必须采用玻纤棉填充,杜绝了活动板房填充材料存在的重大消防隐患等等,这些都是采用了设置红线的办法。建议切实落实“安全第一”方针,不要再患得患失,对挖孔桩、泥头车带泥上路、各种造假行为等设置红线,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予以打击。比如,对伪造建筑起重机械出厂合格证的,没收其无证设备,伪造公章和签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出借资格证书的,注销其资格证书,永远不得再次注册等等。

(三)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执法效率。

我省和天津均要求企业通过互联网填报建筑起重机械数据,上海要求企业网上填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数据,南京也在探索建立和企业的网上互动渠道。利用互联网和企业互动,不仅可以节约行政资源,还可以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建筑起重机械、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注册执业人员一方面需要建立和企业互动的渠道,另一方面,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整改闭合、监理报告等也必须尽快建立网上通道。

在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同时,还要建立互联网信息的审查机制,让弄虚作假的企业付出必要的代价。

如何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等先进执法手段的作用是另一个值得探讨的议题。天津市5500个工地,用于传输视频的VPN专线月租金2700元,如果10%的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全市一个月仅线路租金就高达148.5万元,建筑业本来就是微利的行业,有没有必要用高额的线路租金去补贴暴利的电信行业?如果一个工地安装4个探头,就产生2200个监控画面,该如何监管这2200个画面?交警、公安的监控截图可以直接进入法律程序,交警监控系统结合号牌识别技术,从技术上看,完全可以实现无人执法。每一个被监控系统记录交通违法行为都有可能付出代价,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建筑施工视频监控采集的证据,进一步强化对现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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