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农惠农政策

2024-11-01

支农惠农政策(共10篇)

1.支农惠农政策 篇一

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根据自治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和自治区党委的有关文件要求,由市委督查室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农牧业局、卫生局、审计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就我市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对全市三区6个镇(办事处)的10个行政村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乌海市现辖3区、5镇、15个办事处、62个行政村,总人口46.5万人,其中农区人口4.7万人,占总人口的10。全市耕地面积94500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2亩。农业比重较小,只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6。我市的农业属典型的城郊型农业,主要以种植瓜果蔬菜为主。近几年来,乌海市积极调整农业产业政策,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农业向高效园区集中,引导农民发展生态高效特色农业,提高农民的收入。2004年以来,通过城乡一体化改革、建设农业高效示范园区、实施农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农业得到快速发展,农区居民增收明显。2005年,完成农业增加值1.9亿元,农区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4635元,列全区第二位,同比增长19.3,增收额列全区第一位;城乡居民收入差别比降到2:1。

一是减轻农区居民负担。遵循“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乌海市积极改革农区税费制度。2002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减少农村费用1126.41万元,人均减负213.86元。2003年在自治区率先实行免征农业税政策,农业税及附加由各级财政代缴,实现农民零负担,共免收农业税140万元、牧业税6万元、特产税10万元。原创:http:///2004年,实施城乡一体化改革,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建立了统一的“乌海市居民户口”管理制度;在“零负担”基础上,将3414名低收入农区居民纳入低保,截止2005年底,累计发放低保金220万元。2005年实施了农村牧区大病医疗救助,当年共救助2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4万;10月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区居民参合率达85。从2005年春季开始,全面执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截止2006年3月底,全市累计为14672名学生减免杂费和教科书费212万元,为1394人(次)发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7.09万元。“十五”以来,乌海市以“移民扩镇”、“千村工程”、“种草养畜扶贫年”和社会帮扶等专项活动为载体,实施项目扶贫,加快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是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近年来,乌海市将种植业的结构调整为发展种植葡萄、保护地为主的特色产业,扩大经济作物和饲草作物。各级政府不断完善鼓励,引导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葡萄种植、温室建设和种养大户加大补贴力度,全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2005年,市区乡三级财政对新建一亩温室各补贴1000元。新植葡萄市财政每亩补贴250元,部分区、乡对葡萄种植补贴达500元。

鼓励种养业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对连片种植葡萄面积达30亩以上的实行项目化管理,每亩增加100元补贴。目前,全市葡萄种植面积达13000亩,经自治区认定的无公害葡萄基地面积5000亩,无公害葡萄年产量约7500吨。全市通过自治区认定无公害瓜果蔬菜面积43000亩,5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17个农产品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审核认证。在加大补贴的同时,市政府为了解决农区居民贷款难的问题,积极协调市城市信用社代办支农贷款业务,2005年为农区居民发放贷款900万元,缓解了发展农业资金短缺的矛盾。

三是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1)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2004-2005年自治区对乌海市计划下达支农惠农项目和下拨资金,能较好地按要求下达并组织实施。两年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56232亩,落实退耕还林工程各项补贴分别为380.82万元和322.1万元,已全部发到农民手中;减免和取消农业税均为156万元;落实粮食直补资金为69万和70.97万元,且均已全部兑现;上级下拨乌海市财政扶贫资金337万元和619万元,主要用手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改善农区基础设施条件;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累计投资370万元,目前,已解决了1.77万人和1.14万头牲畜饮水困难问题;上级共投资1420.6万元,用于全市62个自然村农电网改造,均于当年完成改造任务;上级共投入乌海市农村乡镇道路建设资金137万元,新建公路75.07公里。(2)农区社会事业资金的使用情况。从2005年春季开始,乌海市全面执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截止今年3月底,全市累计为14672名学生减免杂费和教科书费212万元,为1394人(次)发放寄宿生补助生

活费7.084万元。2004年和2005年,全市共投入中小校舍维修资金20768万元(其中包括中央、自治区下拨和市区两级财政自筹),原创:http:///改造校舍12.3万平方米。今年春季开学时,中

央、自治区下拨的51万元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已预拨51万元。2002年以来,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市区两级财政统一按时足额发放。乌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05年10月启动,参合农区居民达36563人,参合率达78。乌海市现有农区特困户1711户、341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3‰。2004年,乌海市将农区特困户全部纳入农区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05年底,累计发放低保金220万元。全市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03户、104人,已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其中集中供养43人,分散供养61人。至2005年底,市民政局共支付集中供养费12.6万元,集中供养人员年人均救助2950元;分散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农区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1800元。2004年以来,国家、自治区下拨乌海市救灾资金170万元,已全部按要求发放到灾民手中。2005年,乌海市开始实施农村牧区大病医疗救助,全年共救助2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4万元。从人均受益金额和受益覆盖面来看,乌海市农区居民直接得到实惠较多的有三项:一是退耕还林补贴,退耕户人均年增收280元,退耕面积较大的可增收350-450元。二是免收农业税,种地农业人口受益面达100,人均年受益40元。三是享受农村义务教育“两免”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年人均受益278元;享受住宿补助的学生每人每年受益100元,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益面达100。

从抽查情况看,乌海市各区都能较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各项支农惠农的项目资金都能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增收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广大农区居民对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衷心拥护,尤其是对市委、政府的落实工作比较满意。

2.支农惠农政策 篇二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政府职能部门办公效率低

由于涉农惠农管理部门比较多, 补贴资金的申请程序比较复杂, 而且需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批, 因此办公效率很低。财政拨款补助金是否能够顺利、完整的送到农民手中也是个问题, 毕竟有些部门克扣补助金, 官官相护、中饱私囊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因为补贴资金的发放涉及到的农户比较多, 工作量大且时间紧迫, 所以在发放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登记资料无效或错误的现象, 导致发放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据笔者调查获悉, 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会在每年2月下旬开始发放, 良种补贴会在10月以后陆续发放。不过这时农村播种季节早已过去, 导致农民需要钱购买生产用品时补贴没有发放, 直接影响惠农补贴的利用价值。

(二) 补贴项目设置不合理

前几年“三减免, 三补贴”等惠农政策相继发布, 为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许多改变。然而随着近年来补贴政策的实施, 过于强调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淡化了对农户生产农业产品积极性的激发, 政府的激励效应也大打折扣。另一方面, 国家良种补贴政策未对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理环境与生产背景进行充分考量, 没有设立对各地区特色产业的补贴项目。也正因如此, 各地区特色产业的生产与农民增收水平的进步也受到了一定局限性, 十分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产品。

(三) 农资价格上涨, 生产成本上涨

就目前情况来看, 我国大多数市场供应的生产材料价格普遍有所增长, 建筑材料也不例外。生产资源价格的增长, 意味着生产成本的增长, 生产总利润自然也会受到影响。农业各项生产成本过高, 导致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金呈现从农民右口袋进又立刻从左口袋出的情形。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为农民带来实惠的初衷也被违背。

(四) 地方财政部门不堪重负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从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为国民经济打下了良好基础, 使农业与农业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政府部门的有效干预, 农民经济收入得以提升, 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在日益完善, 刺激农村消费需求, 达到拉动内需的目标。为确保系列惠民政策全面落实, 乡村领导部门有必要开展会议, 转发文件, 制作宣传资料等, 上门服务、协调纠纷。然而这些活动的实施, 除了能够加速地方经济建设, 也会给政府造成很大的的经济负担。据笔者调查得知, 在2009年我国各省市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政成本平均已超过10万元, 占各项直补资金总额的3%。由于这一部分费用主要由政府来承担, 然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府经济实力弱, 因此在承担这部分费用时倍感压力。

(五) 缺乏支农惠农政策的正确宣传

截止到目前, 依然有许多部门与农民缺乏对新型农村政策的足够认知, 部分基层干部缺乏对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足够认知, 在面对群众的相关提问时, 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使群众更加深入、更加透彻地了解支农惠农政策。还有一些部门对新型农村决策的执行积极性不高, 更有甚者会借助政策, 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举例来说,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 发现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态度不佳, 业务水平低, 并存在引诱农民进行不合理消费的违规行为。

二、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 对繁冗的工作流程进行简化

笔者认为, 应对涉农资金发放部门的结构体系进行调整, 简化工作流程, 提高工作效率。在发放补贴金时, 使用“一卡通”模式, 使补贴金的发放工作开展得更加顺利。另外, 调整补贴方式, 安排好发放时间, 确保补贴利用效益达到最理想状态很有必要。据了解, 春天播种季节是农民开销最大的时期, 而国家发放补贴的初衷, 就是为给农民购买生产资源提供资金援助。因此, 笔者认为, 财政拨款时间要尽量及时, 使补贴的有效利用率得以提升。

(二) 设立健全的补贴机制

完善补贴制度能够增强对现有惠民政策的补贴力度与覆盖面, 特别是那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 迫切需要一个健全、完善的补贴制度, 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 设立不同的补贴项目与品种, 注重对经济落后地区特色产业的培养与发展, 通过添加特色产业补贴项目, 使各地区特色产业产量得以提升, 农民收入水平逐年增加。最后, 要在改善农业生产的前提下, 将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最终目标, 在完善、健全的补贴制度的指导下, 实现农业基础设施支撑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 合理控制农业生产成本

各政府部门应提升对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的监管力度, 合理控制农业生产成本, 避免农资成本价格高于政府所给的补贴金额。构建健全的农业生产资源成本核算机制, 从根源控制农业资源的价格, 既能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成本, 以确保农业生产资源价格涨幅范围在全民可接受范围内。另外, 可建设农村生产资料准备制度以及价格调节奖金制度, 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与质量的监督力度, 坚决抵制侵害农民的违规操作, 为农民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四) 完善工作机制, 开展宣传培训

对支农惠农资金发放机制进行调整, 对支农惠农资金采取报账制与直接支付制度, 将多种补贴结合至一块, 不但使操作变得更加简单, 还能有效节约成本。相关部门要加强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同时, 端正工作者的服务态度。通过积极激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信念, 力求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使广大农民群众受益。

综上所述, 中央对农业农村政策的表述从“支农”发展到“支农惠农”, 由此可见, 我国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作为我国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内容, 有必要对强化农业基础, 推动农村发展, 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提出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发展规划。不过, 根据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情况来看, 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 在高速发展的过程当中, 我们理应统筹兼顾, 重新整理发展思路, 在落实支农惠农工作期间, 根据我国基本国情, 对政策落实的不足之处加以改良, 对我国农业发展整体进行反复调整, 实现真正具备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经济。

摘要:随着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逐步落实, 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改善, 农业产品的产量与生产效益得到显著提升, 农民年收入也在逐年递增。不过, 在落实党的优惠政策过程中, 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有待解决。文章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加以探讨, 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支农惠农,政策,经济欠发达

参考文献

[1]周青年.信息传递视角下的国家惠农政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 2012.

[2]郑天明.中国政府惠农政策实证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 2011.

[3]赵莎莎.惠农政策成效的梳理与反思[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 (1) .

3.激情谱写 支农惠农新篇章 篇三

农发行蛟河市支行(以下简称,蛟河支行),现有职工21人,贷款客户17户,2008年末贷款余额75687万元。其中:政策性剥离挂帐贷款23640万元,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48061万元,商业性贷款3986万元。

几年来,在上级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蛟河支行领导班子带领全行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牢牢抓住业务范围扩大的机遇,按照“建设新农村的银行”的办行宗旨,充分发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认真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努力拓展业务空间,在做好粮油收购信贷资金供应的同时,积极支持蛟河地区农、林、牧、副、渔业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有效地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倾心服务“三农”的历程中留下了厚重的足迹。

一、加大信贷投放

今年一季度贷款增量创建行以来新高。贷款余额达到144331万元,其中:中储粮收购贷款9000万元;调控粮油收购45108万元;准政策性贷款43833万元 ;商业性贷款16390万元;产业化龙头林业短期2650万元;产业化龙头企业中长期贷款900万元;非经营性贷款12000万元;农业小企业贷款440万元;粮油合同贷款400万元。比年初增加68644万元,增幅为91%。

二、大力扶持龙头企业

蛟河支行审慎积极开展客户营销,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同时积极支持资信状况好、经营能力强、产品销路顺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放产业化龙头企业中长期贷款900万元,用于龙头企业的扩大规模建设。加大发放农业小企业贷款440万元,发放粮油合同贷款4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与一千多户农民签订粘玉米收购合同,先期购买种子、化肥等。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05万元,实现利润95万元。

三、民生工程与经营效益共赢

由蛟河市财政担保发放非经营性贷款,支持新城区建设新增贷款1.2亿元。支持蛟河新城区的道路照明,城市上、下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安排就业人员,受益居民3400人。与此同时银行自身也实现了良好的经营效益,到三月末实现帐面利润437万元,同比增加308万元。

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分别盈利507万元、1689万元、2073万元,增幅达300%。实现了跨跃式发展,信贷规模翻番,效益成倍增长,人均利润由25.77万元增至94.23万元。

4.支农惠农政策 篇四

我镇支农惠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减负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市、县支农惠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切实增强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减轻农民负担和惠及农民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支农惠农资金基本情况

(一)发放种粮农民补贴资金317510.30元,受益农户9791户;

(二)发放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资金2201402.01元,受益农户9791户;

(三)发放粮种524272.62元。

(四)发放XX年退耕还林款1086504元。

(五)办理家电下乡补贴1090台(件),发放补贴资金257489.50元,办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394辆,发放补贴资金431362.50元。

(六)安居工程配套支出45万元,按每户5000元标准补助,全镇补助90户。

(七)发放抚恤金109.39万元,临时救济款12.3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846人,发放资金50.16万元,社保补贴682人。

(八)发放农村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资金10.628万元。

(九)争取现代烟草农业、黎明易地扶贫开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利灌渠、道路硬化等项目资金2487.56万元。

(十)教育基础设施投入510万元。

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传统农业稳步发展

XX年,全镇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3622亩,产量达14030吨,其中水稻种植面积5963亩,总产量4738.5吨,玉米总产量3708吨。全镇大小牲畜存栏57297(匹、只),肉、奶、蛋总产量3188吨,畜牧业总产值3855万元。

(二)狠抓烤烟产业,促进烤烟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今年××镇被列为省级现代烟草农业试点,全镇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稳步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努力实现烤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烟叶工作要求,以“稳定规模、改善结构、突出特色、提高质量”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烤烟工作会议精神,以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为突破口,以科技兴烟为动力,以扎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双控”政策,实现八个100:100基础设施配套,100工场化育苗,100机械化作业,100密集式集约化烘烤,100专业化植保,100建立非烟物质控制体系,100确保四项技术落实到位,100施用高温腐熟农家肥的工作目标。XX年,全镇烤烟面积落实涉及8个村委会50个村民小组389户,种植面积7317亩(地烟1917亩,田烟5400亩),(其中中和核心区1834.5亩,户均种烟22.65亩;兴营核心示范区4273.5亩,户均种烟22.14亩)。全镇种烟户户均种烟面积达18.81亩。烤烟收购工作于10月28日结束,共收购烟叶28295.976担,超任务完成4295.976担,中上等烟叶达24628.496担,支付烟农19560196.12元。其中丰产烟叶3598.896担,支付烟农交烟款20238523.14元,任务指标中上等烟叶均价16.04元/公斤,平均亩产值2765.96元,单产达169公斤同比增加28公斤,增长19.8。烟叶收购指标、上等烟叶比例、烟农收入、财政税收、户均收入、均价等六大指标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示范区按照“一基四化”的总体要求,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各个生产环节的同时,突出商品化育苗、机耕、集中连片、规范化移栽、病虫害统防统治、集中烘烤等各项措施,并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真正做到烤烟产业得到发展、农民收入的到增加,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对于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进行管理,实行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报销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专设帐户,专人负责,坚持专款专用,杜绝了将资金挪作他用、浪费,强化了财务审计和监督,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批程序进行。对于中央下拨的支农专项资金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放,杜绝了人为滞留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按照统一支付和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各居(村)上报应补助户数和面积,经农经、民政、计生等部门审核确认,制定兑现方案,并提交镇长办公会通过后,经公开通报、公示确认无误后,由财政统一将资金直接打人到农民“一折通”存折账户。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镇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有了新内容和新变化,落实各项政策、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任务仍很艰巨,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变化,直接影响了支农惠农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虽然公益性筹资符合有关规定,没有超标,但由于个别项目一次性投入过大,建设资金尚有部分缺口,需要上级部门在农业基础建设项目中给予扶持解决。

五、XX年工作打算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要对照新形势,把握新要求,采取新措施,超前谋划,创新思路,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做好XX年的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对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工作的认识。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执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杜绝重大案(事)件的发生。

二是继续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把减轻农民负担和惠及农民的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通过加强监管、推动改革、健全法制、促进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减支农惠农的长效机制。

5.支农惠农政策 篇五

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财政金融支农惠农政策推介会”,组织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对支农惠农政策进行专题推介,与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负责同志欢聚一堂,共商财政金融支农惠农发展大计。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财政厅向参加会议的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2013 年全区安排农林水支出 xx 亿元,大力扶持优质粮食、马铃薯、清真牛羊肉、枸杞、葡萄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发行、农行、xx 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农发行 xx 分行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突出加大对特色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当年新增贷款 xxc 亿元。农行 xx 分行围绕新农村建设,推进家庭农场、惠农通等业务创新,持续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当年新增贷款 xx 亿元,涉农贷款连续五年保持高速增长。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持续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当年新增贷款 xx 亿元,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由于不具备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条件,民间融资成本高,贷款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是一个有待破解的难题。今天我们筛选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已经具有了一定规模,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正是需要资本支持的关键时期,希望金融部门给予更大的关注和支持,积极推进金融机制创新、产业创新和服务创新。通过支农惠农政策推介,加强银政、银企、银农合作,构建互利双赢的新型银企关系,提高对接合作的成功率,共同开辟一个相互促进、共同进步、双赢共荣的新天地。

最后,祝愿财政金融支农惠农政策推介会取得圆满成功!

6.支农惠农政策 篇六

7月22日接临财农()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临

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二、自查情况

自——,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其中:

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

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

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来源:好范文 http:///)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四、几点建议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7.支农惠农政策 篇七

一、立足调查研究, 因地制宜, 着力做好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

华坪支行在2011年评定2166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基础上, 通过走访信用示范户、农户问卷调查以及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等方式, 全面客观地分析了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 并采取有效措施, 有计划地推进试点工作。2011年由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华政办发[2011]250号) , 明确总体要求、工作措施以及细化各乡镇和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任务, 支行还创新性地制定了《华坪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管理办法》。规划用3年时间实现乡镇创建面100%, 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建档面达到95%, 评定信用农户占建档农户的比例不低于65%的目标;2012年计划建立19630农户信用档案, 评定9815信用农户、22个信用村和3个信用乡镇。

二、立足组织领导, 统一部署, 着力把试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按照“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总体要求,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整体联动, 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华坪支行主动向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试点工作情况, 争取县委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借助金融系统茶话会、县委全会和金融工作会议等平台, 努力把试点工作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中去, 推动地方政府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层层签订责任状。二是建立县、乡镇、村“梯级”组织架构, 多层次广覆盖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县级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 县政府办、人民银行负责人任副组长, 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团县委、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在乡镇成立“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小组”, 由各乡 (镇) 长任组长, 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 乡 (镇) 政府有关干部、信贷员、团干部、村委会负责人、农户信用信息协管员等为小组成员, 负责农户信用信息档案进行复核和复评。在村委会成立“农户信息采集小组”, 成员由乡 (镇) 驻村干部、村委会负责人、村民小组长、村会计、大学生村官、团干部、农户信用信息协管员等组成, 负责采集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和信用等级评价初评。三是华坪支行引导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村委会农户信用档案采集为重点, 充分发挥乡镇村中党工青妇的组织优势和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 不断将试点工作引向深入。

三、立足健全机制, 形成合力, 着力推进试点工作长期性、可持续性发展

为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持续发展, 华坪支行更加注重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按期召开试点工作联络员联席会议, 相互沟通有关情况, 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及时解决试点工作的难题, 促进试点活动稳步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宣传培训制度。采用“宣传+营销+培训+申请”模式, 把试点工作与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结合起来, 与惠农卡营销结合起来, 与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的培训和各乡镇的专业培训结合起来, 与信用农户的申请结合起来, 进一步整合资源, 扩大试点工作的整体效果。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月报制度, 每月25日前报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华坪支行定期或不定期刊发《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简报》, 简报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 通报、反馈和交流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四是建立农户回访制度, 深入农户, 不断修正工作措施, 提升服务质量。五是建立台账制度。对全县农户信用档案采集、评定、授信等情况进行监测记录, 并动态控制工作进度。六是建立奖惩机制。向县政府申请专项工作经费, 制定考核奖励实施细则, 对工作成效显著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奖励, 提高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立足改革创新, 注重实效, 着力在支农惠农上下功夫

8.完善政策 惠农惠民 篇八

笔者在今年实行“财政同级审”的过程中,对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了审计调查,该县主要是对水稻种植进行保险,保险金额为200元/亩,保险费12元/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4.8元)、省级财政补贴25%(3元)、县级财政补贴10%(1.2元)、农户交缴25%(3元),审计发现,该項保险业务虽然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农民参保意识淡薄。由于这是一件新的工作,且涉及千家万户,相关部门在推行这一工作中没有进行大量的宣传鼓动工作,有的农户根本不知晓,而大部分知晓的农户受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影响,对水稻参保认识上存在误区,把因灾造成的水稻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寻求经济补偿,对他们来说是件陌生的事情,他们靠政府救济抵御风险的意识强于保险意识,认为参不参加保险无所谓,甚至极少数认为是保险公司推销一种新的商业保险。据审计了解,乡镇政府为了完成该項任务,将由农户负担的保险费即3元/亩,由乡镇财政代垫,农民实际未参与该項保险。

二是勘赔定损操作简单。在乡镇政府作为参保主体后,由于没有落实到农户,只是本乡镇实际田亩数进行上报,加之保险公司也未进行实地测定,对其中转包、实际种植面积与参保面积的情况掌握不足;其次在实际发生水稻受损时,农户未参与保险,上报灾情不及时,乡镇政府没有掌握全面的受灾面积,乡镇政府上报灾情积极性不够;再次方案中确定直接损失率在30%以上才由保险公司赔偿,而且在计算损失时,按照保险水稻不同生长期,分为分孽期、抽穗期、成熟期,根据植株的损失数量确定损失率,在基础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下,勘赔定损工作根本操作不了。但是天灾常年发生,农户水稻受灾又是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保险公司对该項保险业务又一定要作出理赔,所以保险公司为了弥补乡镇政府垫付的保险费,调动乡镇政府的积极性,在理赔时以赔付标准按一定比例进行推算拨付乡镇。从某县2010年看,赔付金额为1 006.54万元,约为5.9元/亩,占保费的49.23%,赔付受灾面积占参保面积的11.85%。

三是理赔款未分发到户。乡镇政府在收到理赔款时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没有参保依据,大部分乡镇将款存留账上,既使有少数乡镇在发放时也只是简单地按面积发放,受灾重的与受灾轻的没有区别,滋生诸多其他问题,所以干脆不发放。由于实际参保资金是各级财政资金补贴和垫付的资金,而在实际工作中,是保险公司和乡镇政府得到实惠,使这項工作仅仅停留在资金转付、账面操作层面上,并未体现国家惠农政策的效果。

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为了完善该項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体现国家政策的阳光雨露,笔者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宣传上要做到热心、细心、耐心,结合赶墟日,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宣传农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項重要惠农惠民政策,是非营利性的保险业务,在观念上和思想上教育广大农民正确面对在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潜在风险,尽管科技在发展,“望天收谷”的时代正逐渐远去,但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一直都存在,详细宣传解释保险条款,帮助农户算好一本账,使农民体会到水稻保险的好处,让农民了解水稻保险、接受水稻保险、受益水稻保险。

二是完善保险程序。保险公司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和乡镇政府,按参保自愿的原则,逐村逐户确定种植面积和参保面积,尽量实现应保尽保。乡、村要指定专人受理农户报损,并及时上报保险公司和县农业局,保险公司要在24小时内会同农业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勘查确定受损面积,按方案要求不少于7个工作日及时支付赔偿款。

三是改革赔款方式。为了保证赔偿款及时发放到位,防止挪用、占用现象发生,在签发保险单时,保险公司为参保农户办理赔偿卡,在受损赔偿金额确定后,直接转入赔偿卡中,使受灾投保的农民能感受水稻保险的好处,并自发宣传,从而让水稻保险不仅仅是保险业务,而是惠民政策的延续;水稻种植不仅仅是营生方式,而是国富民强的基石,让党和国家的这項惠农政策真正逐一播撒在每一个农民的心坎上,种植到每一片希望的田野里。(作者单位:南昌县审计局)

9.支农惠农政策 篇九

200年11月,省人大农委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对全省财政支农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的印象是: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支农惠农政策,按照“两个高于”(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的要求,切实把支农惠农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

财政支农工作的主要成效

第一,财政支农资金总量持续增长。省级财政扶持“三农”发展的投入较好地保持了“两个高于”的要求,全省13个省辖市和多数县(市、区)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上也达到了“两个高于”的要求。

第二,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有所优化。支持农村基础建设的投入明显增多,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不断增长,尤其是农民转移性收入显著提高。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反映,200年、200年全省各级财政发放给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分别达19.12亿元和27.19亿元,同比增长126.85%和42.2%。

第三,财政支农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全面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打包”试点,着力减轻县级财政的项目资金配套压力。

第四,财政支农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开财政支农项目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健全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制度,强化自我监督;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强化事后监督。

第五,土地出让金支农政策的执行有所改善。土地出让收支财政监管制度初步建立,规定将土地出让的收入全额纳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各地政府进一步健全了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设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相接轨。特别是土地出让纯收益支农力度加大:规范了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等别和标准,建立健全了土地出让金支农的财政专项管理办法;完善了土地出让金支农的支出结构,各地在继续加大农村土地整理复垦、耕地质量保护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了支持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开发等方面的投入;此外,还加大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环境整治的扶持力度。

财政支农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支农资金规模与“两个高于”的规定仍有差距。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全省尚有12个县(区)的财政支农投入没有达到“两个高于”的规定。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的财政支农投入在账面上虽已达到“两个高于”的要求,但有的将上级财政支农资金作为本级财政的投入,有的则把骨干防洪工程、城市绿化等方面的投入列入财政支农项目。

二是农业科技进步方面的财政投入仍偏低。200年,我省农业gdp达1544.9亿元,而省级财政用于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的合计支出为5.04亿元,200年的预算安排数为5.09亿元,占当年省级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分别为2.8%和2.4%。省以下地方财政用于农业科技进步的投入更少,有的地方甚至难以保障农业科技推广的正常开支。

三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结构不均衡。200年,我省将农村危桥改造、农村二次改水、机电泵站改造列入了建设计划,但投入规模与实际需要的差距较大。同时,对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仍显不足。

四是财政支农管理体制创新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原有的财政体制下,经济相对发达的省辖市着眼于区域共同发展的需要,对辖区内经济欠发达县(市)能够给予财政转移支付的扶持,有的投入力度还很大,但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后,市和县变成了相对独立的预算实体,它们之间进行转移支付的渠道受阻,导致一些欠发达的县(市)失去了重要的财政支农资金来源。此外,财政支农资金“打包”的做法,虽然减少了中间环节,但尚需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与专业职能部门的衔接机制。调研发现,有的专业职能部门担心失去项目申报主体资格和项目资金分配权,因而对这项改革持消极态度,有的甚至抱抵触情绪。

此外,在土地出让金“征、管、用”方面,有的地方不但未能认真解决业已存在的老问题,而且随着实践的发展又产生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土地出让金监管仍存在不少漏洞。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土地出让金存在着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的问题。有的地方在出让土地时,要求开发商无偿建设与项目无关的、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公共基础设施,使得账面上的土地出让收入锐减,导致应计提的土地出让纯收益支农资金流失较多。

10.24项惠农政策 篇十

201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为便于广大农民学习掌握和监督落实,现摘要汇编公布如下:

1、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标准: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青岛、东营、烟台、威海、莱芜5市每亩补贴15元,其余各市每亩补贴14元。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到户。

2、农资综合补贴。补贴标准:目前尚未确定。待政策明确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到户。

3、成品油价格补贴。补贴对象:全省种粮农民,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含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补贴标准:尚未确定。待政策明确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兑现方式: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4、小麦、玉米、棉花、水稻和花生良种补贴。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每亩补贴10元,棉花、水稻每亩补贴15元。兑现方式:小麦采取“ 省级统一政府采购良种、中标企业供种到村、农民支付差价款购买良种”的补贴方式;玉米、棉花和水稻采取“省级公开推介良种,农民自愿购种,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直接发放”的补贴方式。花生良种补贴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尚未确定。待政策明确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5、畜牧良种补贴。补贴对象:购买和使用良种进行畜牧品种改良的养殖户或养殖场。补贴标准:(1)奶牛。每头能繁母牛使用2支细管冻精,每支冻精补贴15元。(2)生猪。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 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3)肉牛。按每头能繁肉牛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5元。兑现方式: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场)与县级畜牧兽医部门签订补贴合同,并到指定的配种站点或良种场进行家畜配种,支付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差价款。

6、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全省60个试点县(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开展小麦、玉米、棉花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小麦,保险费5元/亩,保险金额200元/亩;保险费8元/亩,保险金额500元/亩。玉米,保险费6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保险费8元/亩,保险金额400元/亩。棉花,保险费18元/亩,保险金额600元/亩。以上保费由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

7、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补贴对象:全省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类型: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废弃物处理设备等12大类45个小类农业机械。具体补贴机 具 类 型 可 到 山 东 农 机 化 信 息 网()。兑现方式:实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审核兑付方式。

9、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补贴对象:全省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农民。补贴产品:农民在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 31日期间,直接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或报废农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同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在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购买的摩托车。补贴标准:对农民直接购买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10% 给予补贴,但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对报废三轮汽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另外给予2000元报废补贴;对报废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另外给予3000元报废补贴;每户限购一辆。购买摩托车的,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650元,每户限购二辆。兑现方式:购买微型客车、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经审核后,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兑现。

10、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补助对象:《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鲁政发[2006]84号)核定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兑现方式:直接兑付到人或者采取项目扶持方式,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给移民个人的,由财政部门按季度拨入移民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实行县级报账制。

11、平安渔业工程及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补贴。平安渔业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渔船配备船舶碰撞预警设备(AIS)、气涨式救生筏、智能化识别射频卡等给予补助,具体补贴标准尚未确定,待确定后将通过项目申报指南发布。补贴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落实到位。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补贴: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报废拆解海洋捕捞渔船进行拆解补贴。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船主。

12、粮食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0元、86元、86元。

1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补助对象: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和涉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其中,涉农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农机使用和维修、沼气工、村级动物防疫员、机防手、乡村旅游服务员、渔业船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补助标准:根据培训类型和培训时间,分类确定培训补助标准,具体标准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届时可登陆山东农业信息网()查询或咨询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兑现方式:有意向的农民自主选择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向培训机构或县“阳光办”提出申请,领取培训券,并按扣除培训券面值后的金额支付培训费。

14、新型农民创业培训。补助对象: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具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农村初中和高中毕业后就业的富余劳动力、退伍军人等。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根据培训任务和预算安排确定,届时可登陆山东农业信息网()查询或咨询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兑现方式:有意向的农民向县级农业部门提出培训申请,到指定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培训,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

15、技能扶贫与就业补助。补助对象:享受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1名年龄在15-22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就业愿望的子女。补助标准:省财政承担技能扶贫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实验实习费用等;市级主要承担体检费和必要的选拔工作经费,提供每人每月60-80元的生活补贴,并减免首次技能鉴定费用和报名费、考务费等;培训院校承担在校期间住宿费。兑现方式:技能扶贫对象参加全省技工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培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补助标准: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人均年补助标准不低于100元。报销程序:在县域内门诊或住院的,结算时直接按照相应比例扣除补偿部分;到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回参合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住院,报销程序与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相同。

1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补助对象: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补助标准: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助(2010年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1200元)。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按月或季直接发放到户。

1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在省政府确定的19个试点县(市、区)范围内,对16周岁-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给予缴费补贴,对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19个试点县:济南市天桥区、青岛市城阳区、即墨市、淄博市临淄区、枣庄市市中区、东营市河口区、烟台市福山区、招远市、寿光市、嘉祥县、肥城市、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莱芜市莱城区、平邑县、禹城市、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滨城区、菏泽市牡丹区。补贴标准:①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我省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办法由试点县(市、区)制定。②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兑现方式:符合条件的农村参保居民按当地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缴费补贴计入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按月发放。

19、农村义务教育费用减免、补助。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经学校审核、公示后将资金发放给学生或家长。

20、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兑现方式: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进行审核、公示,将助学金按月存到学生银行卡上。

21、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比例不低于在校生的5%。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公示后免除学费。

2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对象:农村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60岁以上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父母。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元。兑现方式:本人申请,村、乡镇初审并公示,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县级财政部门委托农村信用社发放到个人账户。

23、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对象:城镇和农村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 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补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月补助100 元,伤残家庭父母每人每月补助80元。兑现方式:本人申请,村、乡镇初审并公示,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县级财政部门委托农村信用社发放到个人账户。

24、农村建房和危房改造补助。从2009年起,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具体补助标准、补助范围以及兑现方式等,由各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25、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补助。补助对象:项目县(市、区)开展户用沼气建设的农户。补助标准:省以上财政每户补助1200元。兑现方式: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等。

26、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奖补对象: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没有得到支农资金扶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奖补标准:奖补资金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折款)总额的40% 予以奖补,原则上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省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试点县(市、区),按照财政负担奖补资金的40%、50%、60% 比例予以补助,市级财政负担比例由各市自行确定。兑现方式:实行建设和奖补并行,奖补资金分两次拨付。村民完成筹资筹劳并将所筹资金交存本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 后,财政部门预拨50% 的奖补资金。其余部分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清算,多退少补。

27、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财政奖补。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范围:2005年12月31日前,各地因举办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形成的债务。债务用途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支出。对因建设教职工住宅、拖欠教师工资补贴等形成的债务,以及日常办公和招待费等形成的债务,不纳入清理范围。兑现方式:债权人持有效证件并提供本人账户(存折),向偿债主管部门提交偿债申请;偿债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债权人资格及其申请偿债金额,及时批复债权人偿债申请,并对债权人申请进行备案;偿债主管部门将批复后的债权人申请送财政国库部门,由财政国库部门直接将偿债资金拨付到债权人指定的银行(信用社)账号。

28、财政补助村级资金(简称村级补助资金)。补助范围: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的资金。补助标准:(1)村干部报酬,对村党支部书记的报酬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鲁组发〔2009〕33号)执行;对其他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可参照党支部书记报酬,按一定比例发放。经济相对发达、村级集体收入较多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村干部补助标准。(2)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是指对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累计任村主职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后,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村党支部书记任职年限和贡献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确定。(3)村办公经费主要指必要的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开支。其他必要支出主要指村内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等社区管理和服务支出。具体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综合考虑行政村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报刊费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突破规定限额。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使用村办公经费。(4)对组干部的误工补贴和其他离任村干部的待遇,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兑现方式:村干部报酬、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到本人;村办公经费直接拨付到村级账户。

中共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监察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0年2月10日

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种类范围

(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翻转犁

1.1.3圆盘犁

1.1.4旋耕机

1.1.5耕整机(水田、旱田)

1.1.6微耕机

1.1.7田园管理机

1.1.8开沟机(器)

1.1.9浅松机

1.1.10深松机

1.1.11浅耕深松机

1.1.12机滚船

1.1.13机耕船

1.1.14联合整地机

1.2整地机械

1.2.1钉齿耙

1.2.2弹齿耙

1.2.3圆盘耙

1.2.4滚子耙

1.2.5驱动耙

1.2.6起垄机

1.2.7镇压器

1.2.8合墒器

1.2.9灭茬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异型种子播种机

2.1.4小粒种子播种机

2.1.5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6水稻(水旱)直播机

2.1.7免耕播种机

2.1.8抗旱坐水种机械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2.2秧田播种机

2.2.3种子处理设备(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

2.2.4营养钵压制机

2.2.5起苗机

2.3栽植机械

2.3.1油菜栽植机

2.3.2水稻插秧机

2.3.3水稻摆秧机

2.3.4甘蔗种植机

2.3.5草皮栽补机

2.3.6树木移栽机

2.3.7甜菜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撒肥机(厩肥)

2.4.3追肥机(液肥)

2.4.4中耕追肥机

2.5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2.5.2残膜回收机

2.6食用菌生产机械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除草机

3.1.4埋藤机

3.2植保机械

3.2.1电动喷雾器(含背负式、手提式)

3.2.2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2.3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2.4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5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6烟雾机(含常温烟雾机、热烟雾机)

3.2.7杀虫灯(含灭蛾灯、诱虫灯)

3.3修剪机械

3.3.1嫁接设备

3.3.2茶树修剪机

3.3.3果树修剪机

3.3.4草坪修剪机

3.3.5割灌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大豆收获专用割台

4.1.5割晒机

4.1.6割捆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3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2.4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棉麻作物收获机

4.3.1棉花收获机

4.3.2麻类作物收获机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4.1采茶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5.2草籽收获机

4.5.3花生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甘蔗收获机

4.6.3甘蔗割铺机

4.6.4甘蔗剥叶机

4.6.5甜菜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青饲料收获机

4.7.2牧草收获机

4.7.3割草机

4.7.4翻晒机

4.7.5搂草机

4.7.6捡拾压捆机

4.7.7压捆机

4.7.8饲草裹包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高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2.3扬场机

5.3剥壳(去皮)机械

5.3.1玉米剥皮机

5.3.2花生脱壳机

5.3.3棉籽剥壳机

5.4干燥机械

5.4.1粮食烘干机

5.4.2种子烘干机

5.4.3油菜籽烘干机

5.4.4籽棉烘干机

5.4.5果蔬烘干机

5.4.6花生烘干机

5.4.7蚕茧收烘机械

5.4.8热风炉

5.5种子加工机械

5.5.1种子包衣机

5.6仓储机械

5.6.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1.1水果分级机

6.1.2水果打蜡机

6.1.3蔬菜清洗机

6.1.4薯类分级机

6.1.5蔬菜分级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5剑麻加工机械

6.5.1刮麻机

6.5.2理麻机

6.6天然橡胶初加工专用机械

7.排灌机械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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