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

2024-07-22

2024年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精选10篇)

1.2024年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 篇一

省人口计生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日期:2009-05-25 来源: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作者:

2008年,省人口计生委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认清意义,高度重视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委党组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的,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明确宗旨和职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取得新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委成立了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信息秘书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确定、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在委门户网站等发布平台上统一发布。每个处室都明确了一位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报委办公室筛选把关,做到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三)完善制度,保障有力

我委先后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保密审查办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并以处室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认真维护,及时公开

一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参照省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产生的工作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尤其是对“主动公开”中的项目进行了编辑、整理,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46条。

二是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委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布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总结、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等;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办法、申请材料目录、服务电话;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委职工大会、各处室负责人会议等时机,组织学习传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

(五)拓展渠道,规范作程序

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是高度重视网上信访工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省本级目前已无面向社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类项目,但群众在网上进行人口计生有关咨询较多。为此我委通过网络及时接收公民的咨询、建议、投诉,指派信访接待人员专人负责相关信息更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三是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在政府信息发布中,我委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严防失涉密事件和其它重大负面事件的发生。

浙江省人口计生委

二OO九年五月十日

2.2024年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 篇二

关于印发《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的通知

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已经2008年5月1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和规范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的权益,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是指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组织维护和更新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开的信息;

(三)受理和分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并对各相关责任司(局)的办理和答复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组织编制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各司(厅、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公开工作。各司(厅、局)应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报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第六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开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信息准确一致。

第七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开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八条

下列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国家人口计生委领导成员,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直属联系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或业务范围;

(二)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国家人口计生委重大项目、会议、活动及相关事项;

(四)国家人口发展重大战略研究成果;

(五)国家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六)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公报;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和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条件、程序及调整和取消情况;

(八)国家人口计生委年度预决算报告;

(九)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录、政府采购、招投标情况;

(十)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十一)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十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维权措施,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和渠道;

(十三)国家人口计生委的信访渠道和处理程序;

(十四)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九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拟订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原则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家人口计生委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对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三)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

(四)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密工作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二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国家人口计生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各司(厅、局)为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最终审签者为保密审查的责任人。

第十四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

第十五条

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承办司(厅、局)进行保密审查,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由承办司(厅、局)报国家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

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国家人口计生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

第十七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国家保密局确定。

第三章 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八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通过中国人口网发布(网址为),同时可以采取现场查阅、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印刷物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第十九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各司(厅、局)应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确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在主动公开范围内,承办司(厅、局)认为不宜公开的事项,应提出书面理由,经本司(厅、局)的主要负责人核签后,报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各司(厅、局)在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特殊情况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于印发的文件,国家人口计生委承办司(厅、局)应在发文稿纸上注明是否“主动公开”,并由主要负责人核签。经承办司(厅、局)校对无误后,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文印室将文件电子版提供给中国人口网工作站。

对于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承办司(厅、局)的主要负责人核签后,由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将该信息电子版提供给中国人口网工作站。

中国人口网工作站应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信息公开的统一格式,在中国人口网的相应栏目中及时发布。

第四章 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等形式向国家人口计生委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并按要求填写《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国家人口计生委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第二十三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归 3 口管理部门,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

国家人口计生委各司(厅、局)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政策把关和信息提供。

第二十四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予以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答复的,应当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

对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批转相关司(局)提供信息内容。

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司(局)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或办公厅批转件要求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由办公厅予以答复。

第二十六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司(局)或办公厅认为公开信息事项较为重大,可提请国家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审批。

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信息公开事项,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须报请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七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司(厅、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八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司(厅、局)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一般不得公开;但相关司(厅、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九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按下列情形分别予以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和依据,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三十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可以不重复答复。

第三十一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三十二条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统一收取。除此以 4 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第三十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国家人口计生委年度预算。

第三十四条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考核。

第三十五条

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司(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六条

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终对各司(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优异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按规定予以处理。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及时答复;

(三)对申请人依法可以获得的政府信息是否及时提供;

(四)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进行保密审查;

(五)对群众举报或投诉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十七条

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视情况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

1.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

2.不及时公布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

3.不及时答复或依法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

4.公布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尚未造成后果的;

5.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流程不规范的;

6.不及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

1.本年度连续两次被责令改正的;

2.群众举报或投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经调查属实的;

3.公布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本年度连续三次以上被责令改正的;

2.本年度群众连续两次以上举报或投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经调查属实的;

3.公布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造成重大失、泄密的;

4.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的。

第三十八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各司(厅、局)应当在每年2月底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汇总形成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应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监督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主评议人口和计划生育行风活动的重要内容,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国家人口计生委特约监督员制度,邀请社会知名人士、群众代表和党政领导对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设立监督投诉电话。由驻国家人口计生委监察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或投诉,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意见报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于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或投诉人。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人口计生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国家人口计生委所属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三条

3.2024年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 篇三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为工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对此,我们着重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班子。经常召开专题工会委员会议,研究分析工会建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对机关工会、各工会小组、工会委员的工作进行讲评,增强大家干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感。针对各兼职委员业务工作忙、下基层多的实际,注重发挥各工会小组长在工会建设中的作用,使工会工作长流水、不断线,目前各工会小组长已成为机关工会工作的中坚力量。二是抓计划。依据区直工委工作要点,委中心工作及季节变化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会工作计划,并结合上级要求,适时把握工会工作的进度和各个环节,当与业务工作发生冲突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会工作,确保工会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真正以工会工作促进和推动业务工作,工会工作的实效性不断增强。三是求保证。坚持经常性的把阶段性工作的内容、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力争主要领导的参加与支持,年初以来,委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在委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入4万多元用于工会工作,确保了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计生委机关工会被区直机关工会评为“合格职工之?quot。

(二)利用各种形式,掀起学习贯彻《工会法》的新高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施行后,我们结合计生委工作实际,及时向全体职工进行了传达学习,组织各工会小组进行了讨论,复印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起草下发了《自治区计生委工会工作实施办法》,并利用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在全委掀起了学习《工会法》的高潮,通过学习,使大家对《工会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会赋予的各项权力和义务,增强了广大会员依法开展活动的自觉性。

(三)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四)严格财经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标准和开支范围,遵守财务纪律。经费的开支由经办人签字,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保证了经费的合理走向;二是合理使用经费,对活动经费的开支严格把关,严格审核,避免不合理开支,并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如:今年我们将工会经费下移,由机关两个党支部组织野外活动,增强了工会会费的透明度;三是及时向区直机关工会上解经费。机关工会会费少,开展活动的难度很大,今年,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及区直工会的要求,在增加工会会费上缴比例的情况下,及时上交了工会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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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机关工会虽然作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工会工作的性质、职能、重要性认识不足,开展活动不多,经常性的活动不够;二是创新不够,形式也有待改进。

三、下一步打算

1、继续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会工作的首要任务。使全委广大职工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有更加全面的认识,自觉成为”三个代表“的组织者、倡导者、实践者;其次,把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工会的主要工作来做,作为检验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检查衡量。

2、进一步强化工会的创新机制。一是在内容上创新。结合单位实际及季节变化,确定活动计划,开展人人都能参加的、喜闻乐见的积极向上的活动;二是在形式上创新。坚持室内与室外相结合,集体活动与个人活动相结合,确保活动形式多样;三是在方法上创新。坚持区直机关工会与计生委机关工会开展活动相结合,支部与处室组织活动相结合,力求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3、不断加大工会工作的力度。一是不断加大工会工作的管理力度,注重按照工会工作的内容和特点,进一步用制度规范日常性工作,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取信于民。二是不断加大监督的力度,坚持工会经费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工会会费开支公开,并主动接受群众的建议和监督。推动机关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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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4年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 篇四

一年来,我个人认真贯彻落实xx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悟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质,坚持以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中心,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大局,配合好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昌廉工作,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带头抵制了腐败现象的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我认为计生部门不仅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机关,更是为人民服务、谋利益的机构,只要有胆识,理直气壮地当“八个坚持”的表率,旗帜鲜明地当“八个反对”的楷模,经常自省、自警、自励地修养党性,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努力做到让老百姓满意,受老百姓爱戴,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将自己透明化,让广大群众都用他们雪亮的眼睛监督我的一切,促使我不断进步,当好“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一、强化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廉洁自律。

xx同志指出:“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场深刻而伟大的历史变革,全党同志必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为人民利益甘于奉献的精神。”因此我制定了严谨的学习计划,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道德核心教育,做到了“三个一”,即坚持每日自学一小时,坚持每周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一次,坚持每月培训分包科室一次,带头并领导分包科室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确定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办事、公正无私、廉政奉公的道德规范,树立了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二、增大工作透明程度,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发展增大计划生育工作的透明程度,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让群众了解计生工作,了解国家对计划生育的所有法律法规,就是要让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实现群策群力抓计生的良好局面。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发挥群众的集体智慧,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工作的透明性,让任何想有企图钻空子的人员都望而叹止坚决抵制住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着力解决制止乱收费问题。我们对群众办理一孩生育证和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只收取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工本费或有关费用,绝不滥收费或搭车收费,受到群众的好评。

三、发挥艰苦奋斗精神,杜绝享乐主义思想发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很容易被社会上一些腐败现象所侵蚀,产生享乐主义思想。因此在日常的生活中,我时刻提醒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衣食住房都是人民所赋于的,都凝聚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血和汗,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决不互相攀比,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先后颁发的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新五条规定”,“四条补充规定”和“31个不准”等严格要求自己,把这些规定当作从政之规,立行之矩,律已之则,经常用以对照自己,提高自律意识,增强自约能力,直到经受住了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

四、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从自身做起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一把手”,必须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自觉承担起宣传责任、组织责任、领导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和率先垂范责任。坚持做到管住自己、管住配偶、管住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住领导班子,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把权利教育作为重点,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典型教育,积极鼓励广大干部和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从而保持了艰苦奋斗,不怕困难的实干精神。

2012年计生委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的同主题文章:【返回 党委党支部工作总结 栏目列表】

五、深入开展计划生育行风评议工作把计划生育系统进行的评议行风工作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严格评议纪律,促进计生工作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总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上,我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自己行动的准绳,坚持讲学习、讲正气、讲政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来监督我们的行为,一切在阳光下进行。

5.2024年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 篇五

永城市人口计生委(2011年12月15日)

今年以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深入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现总结如下:

一、201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据统计,今年全市总人口1377897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97766人,占总人口的21.61%。新出生人口14063人,其中一孩出生11788人,二孩出生2254人,多孩24人,政策内出生13485人,政策外出生578人,人口自增率为5.98‰(省定目标位6.5‰),人口出生率为10.21‰(市目标11.7‰);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5.89%(市目标95%);出生统计准确率为98.3%(市目标95%);综合节育率为91.3%。独生子女光荣证领证率为10.07%(市目标9.5%);流动人口管理率为93%(市目标91%),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得到有效遏制。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责任目标。

(二)经费预算投入落实到位。

2011年,市、乡两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全年预算4552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2780万元,乡镇预算1772万元,预算到位。2011年市、乡两级财政实际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4950万元。其中市本级实际投入2980万元,拨付率为107%;乡级实际投入1970万元,拨付率为111%。

(三)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有序。

1、技术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一是“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成效明显。通过2月、8月两次集中服务活动,全市共落实‚四术‛17662例,为完成全年人口计划,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础。二是出生缺陷干预服务稳步推进。2月、4月、8月三次组织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组巡回各乡镇培训,累计举办出生缺陷预防知识讲座88场次,参训服务对象1.32万人,并投入120万元专项经费,为5709名待孕人员进行了宫内感染监测,发放含叶酸营养素40766盒及大量宣传品。各乡镇服务所接受优生咨询11049人次,孕产期保健9588人次。三是精细化服务突出特色。组织开展了‚幸福新婚、健康宝宝、和谐家庭、弱势关怀、亲民维权‛系列服务活动。抽调市站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设备深入乡镇和乡直机关,开展免费体检7404人次,出动宣传车辆30辆,展出宣传版图280多块,设立咨询服务台70多次,发放折页14000多份,宣传册300余本,发放围裙8000条,计生圆珠笔1200多只,发放避孕套20000多只,接受咨询23000多人次。

2、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大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力度。将各种奖励、扶助经费的落实纳入政府目标和市委、政府重要督察事项,并建立了考核、调研、审计、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检查。二是认真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今年全市确认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29706人,兑现奖励费712.944万元,已全部打入领证户存款折。三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奖优政策的影响力。继续开展‚百村千户百万元帮扶‛第七期工程,81个市直单位和29个乡镇分别筹措不低于10000元的帮扶资金,已落实到位。同时,以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载体,政府出资,为2420名45至59周岁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给予100元参保费补贴;对2138名年满60岁的计生老人,每人每月增补30元,切实增强了计生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三夏‛期间,市筹措资金70万元,成立‚三夏‛帮扶小分队76个,各级参与帮扶人员1000余人,联系收割机等大型机械100台,帮助计生家庭收割小麦共5万余亩,25000余户计生家庭的到了不同形式的帮扶。

3、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是巩固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网上审批成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案卷管理,严格征收标准,今年以来网上提交征收案件1112例,提交率100%,结案1112例,结案率100%。二是研发了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审批系统,并投入运行。截止目前,通过网上审批行政处罚案件237起,经组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这两个系统的研发和应用,全面结束了多年来依

靠手工操作办理审批手续的历史,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高效施政、改善机关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邓州市等地先后来我市参观考察,一致认为网上审批:安全方便、及时快捷、规范科学、节省办公经费、便于管理考核,对于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效率、规范办案程序、降低办公成本有着积极作用。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是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应用率达到100%,全面实现了流动人口的信息化交流,完善了流动人口数据库,实现了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管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情况进行网上交流。二是“均等化”服务实现突破。重点依托示范化社区创建,开展‚一站式‛真情服务,送健康入户,送药具上门,送关怀到家,做到宣传服务均等,免费技术服务均等,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随访均等、生育关怀均等,便民维权均等。三是坚持区域协作制度。通过加强与苏、浙、鲁、皖、鄂等地的区域协作,安徽宿州、浙江定海、山东临沂等地先后来我市考察、交流,建立了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合作机制,推进‚一盘棋‛建设,拉长管理链条,收到明显的效果。据统计,2011年全市区域联合执法5起,社会抚养费征收5.5万元,协商办理一孩生育证442人,电函处理个案信息27例;全市与全国21个省的县、市、区发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管理协议书328份,目前已收回236份。

5、基层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增强。一是按照“四优一满意”的

要求,以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加大乡所、村室规范化建设力度。先后新建乡所2个(城关镇、陈集镇),新建、改建村室221个,星级人口文化大院60个,用于基础建设投入达1500万元。二是利用每月的所长例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结合工作重点,技术操作示范,对乡所各种医案资料的书写开展指导和评比,使乡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以创建国家级“示范站所”为载体,结合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分别于6月、9月在城关镇服务所召开了现场观摩会。10月13日--15日,抽调计生委中层业务骨干,严格按照硬件建设、卫生条件、院内绿化、外围环境、室内设施、室内版面‚四好两规范‛的要求对全市村室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检查验收,并将调研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各乡镇,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有效促进了基层优质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6、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是集中宣传突出主题。重点抓住‚永城之春‛广场文化活动、春节、‚三.八‛节、‚六.一‛节等时机进行宣传,突出娱乐和慰问主题。今年2月,第九届‚永城之春‛计划生育广场文化活动中,29个乡镇组成的五台乡村人口文化大院优秀剧目同台展演。据统计,活动中向群众发放计生宣传资料3000余份、计生围裙2000多条、避孕药具2000多只(板),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500多人次。二是媒体宣传突出创新。在办好市电视台《和谐人口》栏目的基础上,借鉴商业广告的好经验,发挥电

视游走字幕、整屏公益广告视觉冲击力较强的优势,播出人口计生标语口号。在市委机关报《今日永城》、永城网站,加大了对计划生育家庭、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增加典型宣传的亲切感,提高媒体宣传的感染力。三是重点工作突出实效。切实加强‚幸福家庭行动‛示范乡镇、村、户建设和作用发挥工作,目前全市已建立幸福家庭示范乡镇16个,示范村100个,示范户1000个,均已取得明显成效,较好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7、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一是坚持性别比治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责任书,落实‚三包一‛责任制、孕情跟踪服务制,对政策内生育对象的孕前、产前、产后实行全程监控服务。澄清领取生育证人员底数,做好产前产后的跟踪随访,建立孕情档案,做好随访记录,定期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定期进行孕情监测。二是加强对从业机构人员的管理。5月20日,人口计生委会同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对全市各医疗保健机构主要负责人,妇科、产科及B超从业人员,医药批发、零售单位负责人,市、乡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共计260余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应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重点培训。三是坚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据统计,今年来全市共查处‚两非‛案件38起,依法没收B超4台、吸引器4台、引流产药品860盒(支),依法处理相关人员42人(立刑事案件8起,已经依法刑事拘留6人,其中2人取保候审),严厉打击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

终止妊娠的行为。显著的成效得到上级的好评,在苏鲁豫皖四省联席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8、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积极推进阳光计生行动。通过实行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真正实现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证》、《二孩生育证》等证件‚零收费‛,规范了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罚标准等,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10月份,对全市29个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评估验收,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通过《永城行风热线》、‚12356‛热线电话和5条绿色维权渠道(门户网站‚领导信箱‛、阳光信访工作平台、投诉咨询电话、来信来访处理、委领导信访接待),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疏导化解社会矛盾。截至目前累计办理信访107件,同比下降18.25%,部门网上咨询和领导信箱回复及时率和满意率达到100%。三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期坚持‚强化培训、增强素质‛的基本思路,通过加强公务员培训、业务技术人员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巡回基层面对面指导等形式,对市、乡、村人口计生干部全部进行了轮训,全年累计举办各种类型的业务培训班60余期,受训3000多人次。

通过一年来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继续保持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荣誉,并被授予全省人口计生系统信访积案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商丘市计划生育工作优秀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先进

单位、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先进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红旗中心组。

二、2012年工作意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人口计生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存在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并将长期存在,如:面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的压力,性别比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人口的无序流动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带来很大难度等。对此,当前及今后的一个时期内,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思路是:一条主线,统领全局;两个规划,同步推进;三个到位,落到实处;八个方面,抓出成效;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一)一条主线,统领全局

紧紧围绕‚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条主线,继续深化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

(二)两个规划,同步推进

按照《永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一是锁定人口发展目标。做好人口发展变动的预警工作,把平抑第四次生育高峰始终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确保人口计划的完成。二是锁定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广泛开展优质服务,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密切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特别是要从根 8

本上解决计生家庭老有所居、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助的问题。通过努力,实现两个规划齐头并进,综合水平同步推进。

(三)三个到位,落到实处

紧紧围绕‚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责任目标跟踪制度,严格兑现奖惩。二是要各项措施有力。综合运用法律、宣传、经济、行政、服务等手段,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三是要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投入标准预算、投入计划生育经费,按月足额拨付,确保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正常开展,基层干部工资、报酬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法律规定的奖优资金足额兑现。

(四)八个方面,抓出实效

1、抓宣传教育工作,在“创品牌、育亮点、求突破”上下功夫。一是在人口文化大院建设上创品牌。实施‚人口文化精品建设工程‛,继续抓好‚人口文化苑‛、‚人口文化风景线‛建设,推进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长廊建设,年内新增星级文化大院100个以上。二是在“婚育新风”上育亮点。以‚新型人口文化‘进家庭’活动,向计生家庭免费送‘全家福’活动,组织‘生殖健康’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进村入户开展主题鲜明的针对性服务活动,节日、纪念日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为主要形式,培育‚婚育新风‛风景线。三是在“新家庭行动计划”活动上求突破。利用‚幸福家庭行动活

动成果‛,继续完善我市有关利益导向政策,进一步整合有关部门的社会资源,切实帮助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高幸福指数。

2、抓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不断打造工作亮点。一是挖掘政策资源。积极构建应对计生家庭养老问题的奖励扶助、新农保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做好人口计生政策与新农保、扶贫开发、社会保障等惠民政策的有效衔接。二是继续开展好“百村千户百万元帮扶”第八期工程。年底前全市近800个行政村、8000余户计生家庭普遍得到帮扶,以此示范带动计生家庭走上富裕之路,使8年帮扶规划达到预期目标。

3、抓依法行政,确保稳定工作大局。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继续按照省人口计生委《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自查自纠,不断规范计划生育案件网上审批和网上行政处罚,完善计划生育案件卷宗归档、管理。二是深入开展“县级优质服务,乡级依法行政,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创建活动。重点是培育乡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年底前1/3的乡镇达到示范标准;启动‚基层群众自治‛试点,按照20%的比例,年底前全市150个行政村达到示范标准。三是抓好便民维权、政务公开工作。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净化行政执法环境。四是加大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力度。集中

查处一批在社会抚养费收缴过程中严重阻碍公务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氛围。五是继续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下评上”等评议活动。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不同层次育龄群众的需求,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4、抓流动人口管理,推动全国“一盘棋”步伐。一是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合理流动、有序转移机制。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改革和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二是继续坚持与周边县市区和流出人口相对集中地签订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议。必要时与流出集中的浙江、江苏、安徽等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三是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2年创建3-5个标准示范化社区,不断完善四级服务网络,深化关爱关怀活动。四是进一步发挥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对29个乡镇实行流动人口动态检测,提高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反馈率。

5、抓性别比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要形成‚联防、联治‛的工作局面,重点要狠抓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孕情跟踪服务制度、统计报告制度、跨区域协作制度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打击力度。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及时总结打击‚两非‛案件经验,提炼工作亮点,扩大我市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6、抓服务网络建设,提升优质服务质量和效能。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市站、乡所全面实施科技服务信息化工程,引进高新设备,提高科技含量,年底前市站及80%以上的乡所落实到位。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以市站为中心的妇女病普查诊治第五周期第二年服务活动。年底前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三是扎实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建立高危人群数据库,实现‚孕前风险评估系统‛全覆盖,年底前进行一次评估验收。四是深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坚持‚四术‛康检一体化,提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为完成2012年人口计划奠定基础。五是抓好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部署,先进行试点,从城市社区开始,逐步向农村地区辐射,年底前29个乡镇各完成2个以上示范社区、示范村。

7、抓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升级基础设备,提高人口计生信息网络覆盖率,逐步引导信息化建设向广度深度发展,逐步建成以市为枢纽,辐射乡村的信息网络,村级信息化网络覆盖全市30%以上的行政村。二是开展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演讲等活动。促进统计与信息工作能力的提高。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共享应用领域。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明确部门职责,了解部门需求,不断减少工作误差,整合工作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研发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处罚网上审批系统,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力争在技术服务、城区管理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6.2024年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 篇六

——下城子镇纪念《公开信》发表32周年

为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32周年,在穆棱市计生局领导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在市局各部门及各乡镇计生办的通力协作下,下城子镇计生办在全镇范围内掀起了纪念《公开信》发表32周年的系列活动。在镇区内举办了计生知识、政策法规、技术服务、生殖健康、惠民政策等宣传活动,在下城子镇保安新村文化广场举行了计生宣传、趣味体育竞技、育龄妇女健身舞蹈、好歌唱幸福等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

宣传形式灵活多样。此次宣传面向基层群众,旨在宣传政策,传递婚育知识,弘扬婚育文化。通过互相协作、知识竞猜、趣味体育竞技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突出我镇承办特色,同时突出群众主体。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台、义务检查、发放宣传手册、避孕药具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200余份,免费避孕药具100余盒,会诊人员50余名。

传宣内容丰富。此次宣传通过横幅、标语、宣传页等形式大力宣传了32年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我镇在贯彻计划生育法规,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及先进典型事例。坚定信心,发扬成绩,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宣传了胡锦涛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四个加强”总体要求和“六项重要”任务;宣传了“一法两规”,以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发展推动我镇经济区建设,宣传与服务融合。9.25活动期间,宣传与服务并行,首先与秋季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相结合,为前来参加康检的群众提供政策宣传的同时,与市局技术服务站工作人员强强联合免费为育龄妇女提供妇科病普查,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其次是与创建幸福家庭行动相结合,与当前农村秋收秋种生产相结合。计生局协调组织计生干部和协会会员为计生困难家庭、留守家庭、失独家庭,奖特扶家庭,开展了生产生活帮扶活动,提高其健康水平和家庭发展能力。

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明确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了解计划生育家 庭优先优惠政策,认识到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意义;使各级计生干部明确“十二五”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措施,明确工作转型拓展方向,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宣传了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树立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宣传、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先进典型人物活动。

此次活动在市局领导的指导下,有效宣传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愉悦了全市计生干部的工作心情,极大的调动了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群众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时代婚育观念,极大的弘扬了以创建幸福家庭为主题的新时代婚育文明文化。

7.2012年阳光计生行动总结 篇七

汇报材料

我乡的“阳光计生行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指南,认真贯彻国家、赤峰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拓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内涵,加强全镇人口计生行政效能建设,突出“和谐计生、优质服务”两个重点、抓实“建设阳光班子、带领阳光队伍、打造阳光阵地、搭建阳光平台、开展阳光服务”五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将“阳光计生行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提高依法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的高度来认识,成立了新民乡“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乡长任副组长,各室站负责人为成员。2017年坚持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安排、部署阳光计生工作。各行政村也纷纷成立了相应机构,进行专题研究。

二、科学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安排

按照《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行政村、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方案》指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协会监督为重点,全面加强人口计生“阳光管理”、“阳光服务”与“阳光维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和人口计生部门的满意度,进一步促进我镇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深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为营造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舆论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我乡展开了宣传攻势,赢得了各界的支持。累计发放阳关计生行动宣传手册2000余份。印制集政策法规、优质服务、奖励扶助等内容为一体的宣传卡片,免费发放到了基层干部、党员组长手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群众参与率较高,干部群众达成了共视,“阳光计生行动”深入人心。

四、突出工作重点,转变工作作风

在活动中,我乡突出“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三项重点,努力推进“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切实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将信息在通过统一制做的图版进行公开和更新,保证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在村级人口学校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将工作职责、服务公开承诺、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印发了大量的法律法规、生育政策等宣传资料,免费向群众发放。全乡17个行政村均设立了阳光计生公开栏。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认真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简便、快捷、透明的服务。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整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推进整体工作水平上台阶。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计生办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坚持领导干部接待日、挂牌处理信访案件、定期下访制度,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聘请人大代表、老党员、育龄群众代表、离退休老干部等人士担任我镇行风监督员、评议员,建立相关监督、评议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同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层基础得到夯实。通过“阳光计生行动”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实行政策咨询、信访接待、证件办理、奖励落实等一条龙服务,推动了计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使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强化,服务意识得到增强,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由管制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

8.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自查报告材料 篇八

今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统一部暑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委里重要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原则,积极、全面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应,现简要总结如下:

具体的工作做法

(一)领导重视,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办事机构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第一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群众性工作,计划生育管理与群众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塑造新时期人口计生管理单位形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我委严格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原则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实行政务公开。一是明确了工作机构。委里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本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一名副主任负责,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二是设立了办事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对外服务以来,我委就指定了一名工作人员常年在县政务中心上班,专门为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件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三是健全了工作制度。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委里健全了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更加规范有效。

(二)依法公开,增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透明度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日臻完善,人民群众法律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了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此我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做到了依法行政,办事公开。一是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公开。多年来,我们一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使群众知晓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做到依法生育。二是办事程序公开。多年来,委机关和县服务站都按县有关部门的要求将一些涉农服务项目和办事程序向群众公开。同时,督促指导乡村做好计生政务公开或村务公开,增强计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规范有序,委里各项工作运行良好。

为加强对委干部职工的管理,委里制定了《内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对各项工作和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和有效的管理,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行。一是用人公平、公正、透明。多年来,委里十分注重发挥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力性,严格按照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对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充分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内在潜力。二是财务收支公开合理。委里对财务收支严格进行项目预算,所有开支都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尽量做到少花钱办好事。每年年底,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委里全年的财务收支状况。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在具体工作中,委里做到了重大贵重物品和大批量物品实行政府采购,重大事项由委党组或委全体领导成员集体决策,领导班子更是勤政廉洁,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9.2010年计生特色工作总结 篇九

——书院镇四灶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色工作总结 2010年,书院镇四灶村在镇党委、政府的关怀领导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根据实际村情开创了“2+1”工作法(每季度不少于2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求计生工作者每月下基层不少于2次;设立一条“咨询服务”热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每季度开展不少于2次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村文化程度较低、结婚年龄较早的普遍情况,每季度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采取了经常性宣传和大型性宣传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抓住春节期间探亲访友的有利时机,继续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知识宣传活动;二是抓住各大节日点,开展关爱女孩图片展、宣传讲座等,减少农村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

每月下基层不少于2次。要求计生工作者每月下基层不少于2次,进农户开展计生知识宣传,认真向村民讲解,发放宣传单、宣传折页,耐心聆听群众诉求。同时,开展“走千家、送温暖”的活动,重点走访独生子女困难户、残疾儿等弱势群体,给予他们人文关爱,使他们感到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工作方法在不断改进,变得更加贴进群众、贴进生活了。

10.2024年计生委政务公开总结 篇十

一、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委党建工作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机关党支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主要任务的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委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构建“五型”机关、和谐计生,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了本单位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养 一是完善了学习制度。坚持每个星期集中学习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公用知识为主,采取理论学习与专题讨论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今年以来,委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文件和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关、地位观、利益观。二是继续鼓励委机关干部职继续教育学习和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一些工作上必须、精神上需要的好 1

书,如读红书活动。要求大家通过广泛的阅读提高认知度、增强敏锐性、提升工作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干出特色、做出成绩。一系列学习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了党员干部的中心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宣传思想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深入开展“三创三提”和发展提升年活动,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省、市将今年确定为发展提升年。为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和“三创三提”活动,我委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学习了一系列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并结合部门实际,精心制定了活动方案。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进行部署,做到了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同时,将工作目标量化成具体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科室和个人,做到责任到人。在深入开展活动的同时,组织自查活动,一是查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市委、市政府决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看政令在本单位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各行其是、另搞一套、阳奉阴违、推诿扯皮等问题;二是查机关履行工作职责和干部精神状态、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况,看本单位机关干部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作风飘浮,只求应付,得过且过,是否存在管理教育缺位等问题;三是查为群众、为企业、为基层办事情况,看本单位在服务理念、办事效率、制度机制等方面与服务对象的要求是否适应,是否存在办事流程复杂、手续繁琐、态度生硬以及“吃、拿、卡、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

(三)继续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们按照要求完善了党支部的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和缴纳党费制度及“三会一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做好新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按照党组织“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进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始终抓住培养质量这一关,认真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引导工作以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三是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四)抓好活动载体,不断促进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结合“三创三提”活动在委机关党员中开展争做“五带头”党员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踏实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二是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环鄱阳湖经济圈“四级联动、携手共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七一”前夕,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到共建点参加义务劳动,进行党性锻炼。三是在重要节日开展了集体活动。如“七一”共庆党的生日和慰问老红军、老党员活动;“三八”妇女节组织女干部职工外出考察;组织职工体检等,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加深了同志间的友谊,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五)强化思想教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我们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中 3

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市纪检监察会议精神、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同时,在委机关开展了“整风纪、强队伍、树形象、促发展为 主题的行风整治”和“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两个专项活动,要求机关干部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制度的标准自我对照、自我检查,从自身做起,从思想深处抓起,自觉筑起“顶得住歪理,耐得住艰苦,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的思想防线,树立良好的计生工作者的形象。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抓好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的学习贯彻;

2、继续抓好“发展提升年活动”、“三创三提”主题实践活动等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3、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及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吸收为预备党员;

4、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保证及时足额地完成党费的收缴;

5、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在党员干部中进行树新风、扬正气,抵御不正之风的教育;

6、及时做好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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