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参保人员调整方案

2024-06-18

公司参保人员调整方案(10篇)

1.公司参保人员调整方案 篇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人社发〔2011〕222号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待遇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的意见》(浙发〔2011〕19号)精神,为继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对部分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享受政策进行调整。

一、调整范围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下列人员列入调整范围:

(一)曾经从事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城乡居民;

(二)原下乡知青(含分配在农场、兵团当职工的知青,下同)。

二、调整待遇标准

(一)曾经从事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等人员,按其在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原在岗工作时间,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增发标准为原在岗工作时间账户化额度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记发系数确定(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应年龄的计发月数执行)。原在岗工作时间账户化额度,以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条件时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原在岗工作时间计算。缴费年限养老金月增发标准按认定的本人原在岗工作间分段计发,计发标准与其他参保缴费人员相同。

本通知下发时,已参保缴费尚未达到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先确定其原在岗工作时间,待其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条件时,按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原在岗工作时间计算账户化额度,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按本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原在岗工作时间之和计发。

(二)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下乡知青,按其原下乡劳动时间,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具体办法同上。

(三)乡村医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农村电影放映员其原在岗工作时间和原下乡知青下乡劳动时间,按本人在年满60周岁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实际从事相关工 作的时间和下乡劳动的时间计算(不满1年按1 年计算,超过60周岁后的年限不计算),原在岗工作,下乡劳动时间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之和累计不超过44年,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员相同。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金余额继承办法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66号)规定执行。

三、审核办法

(一)乡村医生原在岗工作时间,以其从事乡村医务工作之日起至离岗或年满60周岁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实际从事相关工作之日止,其身份和时间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原在岗工作时间,以其被招用之日起至被辞退或年满60周岁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实际从事相关工作之日止,其身份和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三)农村电影放映员原在岗工作时间,以其被招用之日起至离岗之日止,其身份和时间由当地广电、文化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四)原下乡知青的下乡劳动时间,按本人户口由城镇迁入农村至迁回城镇或按政策规定可以迁回城镇的时间确定。其身份和时间由当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各市、县(市、区)卫生、教育、广电、文化、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和公示。公示完成后,将正式核准当地人员名单送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并报相关人员的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具体的审核认定实施办法由(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审核认定工作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发放办法

符合条件人员增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由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

五、其他类似人员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其他曾由乡镇聘用、从事农村相应社会服务工作的类似人员,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调整完善政策由各设区市参照上述办法制定,报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备案。

各市、县(市、区)要继续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重大惠民政策,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此次部分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整完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各地要认真组织本地区实施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认定范 围和标准,督促检查政策落实到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这项工作基本原则和政策内容的宣传,促进城乡居民对待遇调整完善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注意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有关部门报告。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2.仓管人员工作分工调整方案 篇二

1.负责仓库数据的维护,包括以下工作:

1.1将《供应商送货单》、入库材料信息录入ERP系统并保证其数据的准确性,做到系统数

据与仓库实物的一致,按财务要求做好库内物资的成本核算工作。

1.2按生产计划安排调整库存并及时将库存信息反馈上级主管

1.3填制白板及电磁白板不良数量报表,报送上级主管及采购部门,定期盘点仓库物品。

1.4 每周定期与负责管理仓库实物仓管员进行仓库的实物、帐卡进行核对。

1.5负责结构件、型材类、白板和电路板电子料等核算整理外加工,并跟踪所有加工材料、协助采购及时追回。

1.6负责退货材料及半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制定退货数据表。并将材料及半成品退货数据

表录入ERP系统,同时负责对管理仓库实物人员所入数据的审核工作。

1.7依据生管排单安排丝印工作。

1.8负责对原、副材料及委外加工的半成品信息及时反馈给采购做处理。

1.9遵守仓库管理制度,熟悉并按收发货流程进行操作。

1.10跟进原、副材料及委外加工的半成品的接收工与验收,拒绝不合格材料入库。

1.11负责对仓库物品的管理,包括对物品数量,质量的管理物品摆放,搬运等。

2.负责仓库实物的管理,包括以下工作:

2.1按规定做好原、副材料及委外加工的半成品的接收工作,根据送货单进行物料清点,核对规格、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等,并督促品保工程师的来料验收,拒绝不合格材料入库,并保管好进仓纸质原始单据并交给负责仓库数据维护的人员做系统录入。

2.2在接收到经生产主管审批的《领料单》和《限额领料单》之后,根据单上所列数量发放,并由领取人签名,及时登记并做好物料台帐,做到库存、数量、金额,帐实相符,对原材料的周转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到帐、并做到帐帐相符。

2.3与物料员对接,进行物料的清点、发放与表单登记。

2.4负责退换料的操作,执行生产不良物料的退更换工作,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2.5每月生产超额领用统计汇总,将相关数据反应给相关人员。将相关数据反应给相关人员。

2.6仓库内各类原、副材料必须有货卡,货卡和帐面上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与货品实物必须完全一致。

2.7库存的反馈及物料的丝印工作。

2.8定期对仓库进行整理,保证原、副材料、半成品、成品摆放美观,使货物分类存放,数量准确。

2.9负责对仓库物品的管理,包括对物品数量,质量的管理物品摆放,搬运等。

3.山东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篇三

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这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据了解,这是我省自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目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范围】

20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1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2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A、按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B、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5年及以下 25

16年- 41

-25年 52

26年-30年 63

31年-35年 74

36年-40年 85

41年-45年 96

46年及以上107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3 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二、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4.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篇四

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鲁人社发〔〕33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20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

通 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具体标准为:

缴费年限 增加额(元/月)
15年及以下 25
16年-20年 41
-25年 52
26年-30年 63
31年-35年 74
36年-40年 85
41年-45年 96
46年及以上 107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相关问题处理

(一)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系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国发〔1978〕104号、鲁革发〔1972〕14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三)本通知所称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四)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基础信息齐全准确的,经统筹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由负责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尚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协助办理。各市要按照省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5.云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篇五

云南省退休人员从XX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并规定各州市于XX年9月30日前完成调整的兑现工作。以下是聘才小编收集整理的云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云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调整范围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XX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确定云南省退休人员从XX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0元基本养老金。另外,按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不同,还将有5%或%的增加挂钩调整。《通知》要求,云南省各州市于XX年9月30日前完成调整的兑现工作。

调整方式

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挂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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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叠加调整: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增加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5%增加调整

倾斜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满足多项条件的,叠加调整。

1.XX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地区: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二类、三类地区: 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四类、五类和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其他地区: 按一类地区标准调整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以下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XX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注:科研、文化等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和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按有关规定执行。

云南最新政策一览:

一、云南上调基本养老金,除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以外,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增加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5%增加调整。各州市将在9月30日前完成待遇的兑现工作。

二、日前,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向社会公布了《曲靖皓华矿业有限公司师宗泸兴煤矿“618”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建议对6名事故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日前,云南首批诚信示范民营医院评选结果揭晓,22家民营医院获此殊荣。

四、从8月19日起,凡是持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电子普通护照》入境的中国公民等10类出入境旅客可通过自助查验通道出境,自助通关最快仅需5秒。

五、昆明英国签证申请中心19日正式揭幕。只要提前网上预约、准备好签证材料,45分钟内就能搞定整个流程,最快3到5个工作日就能获签。

六、昆明上半年共减免高新技术产业、小微企业和企业技术更新改造等税收亿元,减免行政事业收费亿元。

七、XX学昆明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通告发布,详细列出全市现行的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其中,一级一等普通高中择校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八、从19日起至年底,昆明将启动“飓风”打击行动,对旅游购物行业采用“认老乡”等欺诈手段的违法、违规经营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

九、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19日在昆明宣布,将安排一系列庆祝活动纪念建州60周年。

十、受水害影响,宁波至昆明列车晚点情况较为严重,影响后续列车开行,8月20日昆明开往宁波的Z288次列车停运。

十一、“昆明人社通”手机APP的正式上线,下月起,诸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事项可通过手机实现网上申报。

相关:

XX年云南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个人退休时上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缴费年限×1%。

首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体现“多缴多得”。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退休时上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个人历年每月缴费工资与相应年份全市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的平均值。

例如:“老王”从25岁开始缴纳养老金,60岁退休,工资一直不变,都是5000元,并一直与社会平均工资持平,那么他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5000元。他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如下:

基础养老金:{(5000+5000)/2}*35*1%=175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8%*12/139=元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1750+=元

从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来看,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越高,将来能拿到的养老金就越多。

云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XX〕37号)要求和人、财两部对我省的批复意见,并结合云南省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进行的。

调整范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于XX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

从XX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调整标准

一、企业退休人员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叠加调整。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增加调整。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满足多项条件的,叠加调整。

(1)XX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类地区和三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类地区、五地类区和六类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地区按一类地区标准调整。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二、机关事业单位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挂钩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5%增加调整。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6.湖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篇六

麻城读者梁先生打进电话称,他以前在某企业工作多年并交纳了养老保险,后来企业倒闭他3年后再次就业,中间欠费三年。中断年限能否补缴,缴满能否不再缴纳?

对于这一情况,陈克旗处长解释称,如果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工龄后不能补缴“欠费时段”,只能按照再次缴费的时间继续计算,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补缴的。中断会影响待遇领取的额度情况,因此市民应该按时连续缴纳。

另外,陈处长还表示,缴满15年就够了是一个误区,缴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个最基本年限,梁先生还是应该继续缴费。因为缴的年限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将继续向年龄大人群倾斜

[退休养老金上调]昨日,武昌市民李阿姨打进热线电话咨询,在今年的分段调整政策中,她是属于1995年至的调整范围,当年企业改制减员时提前退休,这类人员倾斜力度能否大一些?

陈克旗处长告诉李阿姨,对退休早、年龄大的退休人员反映待遇偏低的情况,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直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据介绍,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普调的定额调整上,以、两次计发办法重大改革为时间节点,按照退休时间划分三个档次,分梯次调整;二是加大高龄人员倾斜力度,对70周岁、80周岁以上人员,倾斜金额从去年的30元、40元分别提高到50元、70元。今后,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年龄大、退休早的人群倾斜。

标准上调 每月可增领多少养老金?

[退休养老金上调]不少退休人员致电本报市民热线咨询,养老金上调后,到底能多领多少养老金?

家住武昌的80岁刘爹爹打进热线,他1951年参加工作,有38年零1个月的工龄。

陈克旗以其为例,算出增加金额:增加金额应为基本的104元加上39年×3元的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处理)=221元,刘爹爹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此项加20元,最后,刘爹爹符合年满80周岁条件,再加上70元。累计所有后,刘爹爹最终每月可以增领311元。

7.公司参保人员调整方案 篇七

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迎来了第十次基本养老金上调。与以往一样,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20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的调整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

(二)“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举例:李女士是沈阳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1980年参加工作,退休,工龄一共30年。2013年沈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她每月的养老金是1770元。

按照此次调整养老金的办法计算,李女士此次每月增加的养老金额度是:

2×30+1×(30-15)+95=170元。

那么调整后,李女士的月养老金将达到:1770+170=1940元。

8.公司参保人员调整方案 篇八

XX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我公司——XXXXXXXX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XXXX社保申报稽核并按稽核文件要求进行基数申报与调整,但因部分参保员工为年底或今年年初参保没有被列入社保中心电子文件清单中所以此次未进行调整。近期我司在内部检查中发现这部分员工现行社保基数与实际工资收入不符,为符合社保相关政策,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支持国家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我公司现特申请调高以下参保人员社保基数,请批准并协助办理。

社会保险号 姓 名 现行基数 拟调基数 XXXXXXXX XXX XXXX XXXX

XXXXXXXX XXX XXXX XXXX XXXXXXXX XXX XXXX XXXX XXXXXXXX XXX XXXX XXXX XXXXXXXX XXX XXXX XXXX XXXXXXXX XXX XXXX XXXX

9.公司参保人员调整方案 篇九

参保企业每年6、7月份医保业务期期间提交以下资料申报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基数:

1、U盘信息及纸介资料

申报医保缴费基数前,先携带U盘到医保中心拷贝在职和退休人员基数信息,然后根据新基数进行修改,存于U盘之上(注意:只修改基数数字即可,切勿更动文件格式)。将基数信息表打印为纸介,加盖单位公章。

2、上年度《劳动情况报表》

此表须经统计部门审核盖章。(官渡区统计局咨询电话:67166871)

3、参保人员签字的《工资表》等相关工资总额构成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单位无法提供上年度《劳动情况报表》,则提供上年度参保人员签字的《工资表》等相关工资总额构成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人员工资总额收入不明确的,按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单位申报的平均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劳动情况报表》的平均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医保规定最低下限的,按最低下限申报,工资收入超过最低下限的,按实际收入申报。

以上数据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禁止虚报、瞒报,特别是工资基数,其组成部份严格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第一号令发布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织的规定》的规定执行,即:工资总额由①计件工资;②计时工资;③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份组成。

4、参保企业缴费基数承诺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5、缴费基数及养老金调整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6、退休职工养老金明细表 此表须经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

7、《昆明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核定表》

10.公司参保人员调整方案 篇十

公司领导:

我部现有人员14人,根据公司人员调整方案精神我们慎重考虑,决定裁减两名电工(学工)三名机修,保留9人编制。因人员的裁减,工作量加大,为了更好的完成公司的设备维护、维修工作,我们和维修人员交流协商后,我部维修人员要求加薪(500-1000元,按技能划分)工资待遇由公司考虑,新老厂取消值班,如需维修人员加班,由生产部代部长决定后通知设备动力部管理人员安排加班,加班时间按两倍计算。

设备动力部主要负责全公司的水、电、气、及设备安装和维护、维修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设备动力部有过也有失,通过这次人员调整,我部门上下一条心全力做好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致!

礼!

设备动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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