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乡医一体化工作计划(共2篇)
1.2022年乡医一体化工作计划 篇一
曹家堡分院乡医上站培训全年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我镇农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管理,保证培训的质量与效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更新乡村医生的知识,提高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
经注册在我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及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见附表1)
四、组织管理
卫生院负责制定乡村医生年度在岗培训计划,组织 实施全镇在岗乡村医生培训,并实施本辖区在岗乡村医生年度培训。
五、考试与登记
培训结束后采取理论考试,由卫生院组织考试,并将培训考试结果作为年度业务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曹家堡分院2014年3月25日
附表1:
2.2022年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二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推动我乡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建设美丽大提供坚实保障。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工作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试行)》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下同)、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及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值班责任制。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防汛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及防汛责任制
总指挥长:乡长
负责防汛抗旱的全面工作。
指挥长:党委副书记
负责防汛抗旱人员的调度工作。
分指挥长:人大主席
负责防汛抗旱及本片人员的调度。
分指挥长:纪委书记
负责防汛抗旱人员到岗到位的纪律督查工作及本片人员的调度。
分指挥长:党委委员
负责防汛抗旱及本片人员的调度。
分指挥长:武装部长
负责防汛抗旱及全乡抢险应急分队人员的调度。
分指挥长:农综站长
负责防汛抗旱的物资器材调配及后勤保障。
分指挥长:主任科员
负责防汛抗旱所需运输车辆的调运工作。
分指挥长:副主任科员
负责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
(二)成立一室四组
1、防汛办公室
主
任:
成员: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成员:
3、应急保卫组
负责人:
成员:
4、技术指导组
负责人:
成员:
5、防汛抢险应急组
负责人:
成员:
要求大村30人以上、小村20人以上
(三)防汛地段人员分工
1、堤:
水
库:
负责人:
成员:
2、堤:
负责人:
成员:
3、堤:
梦港堤:
负责人:
成员:
4、堤:
负责人:
成员:
5、白水湖堤:
水
库:
负责人:
成员:
6、江下堤:
水
库:
负责人:
成员:
7、江下堤:
水
库:
负责人:
成员:
8、北堤:
水
库:
负责人:
成员: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为使乡、村、组对山洪灾害防御指挥体系科学、准确的指挥该区群众躲灾、避灾及时,在一般情况下,按乡→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紧急情况下按乡←→村←→组的次序进行预警。乡防指在接到水文、气象部门的雨情、水情信息之后,乡防办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并通过电话通知至各村、组,各村在预警期内二十四小时连续监测巡视,发现险情应立即发出警报信号,通知到各户,并将各有关信息反馈给乡防汛办,乡防汛办立即报告区防办,如遇紧急情况(大体积滑坡)村组可直接报告区防汛办,由区防指统一指挥。
预警信号为电视、电话,乡防指在接到雨情、水情信息后,通过电视台,面向全乡播放,同时立即电话通知到各村组。
报警信号一般为锣、口哨、警报器等。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报警点和信号员报告给信乡防指,并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的设置因地而异,一般警报信号设置为:断续鸣声,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全乡动员,提高警惕,指挥人员到位,做好一切准备,部分开始转移;连续鸣声,表示险情出现,继续按预定路线有次序地转移至安全区。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乡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乡防指总指挥审定,以乡防指总指挥审定,以乡防指的名义发布;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乡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乡防指总指挥审定,以乡防指指挥长审定,以乡防指的名义发布。
4.2
Ⅰ级应急响应1、1~5万亩圩堤发生决口;
2、影响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及乡镇的重点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
3、发生大型地质灾害;
4、全乡50%以上农作物受旱,3个村发生特大干旱;3个及以上村反生严重干旱。
5、按照省防指、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3
Ⅱ级应急响应
1、重要千亩圩堤发生决口;
2、1~5万亩圩堤发生重要险情;
3、影响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及乡镇的重点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
5、全乡50%以上农作物受旱,3个村发生特大干旱;3个及以上村反生严重干旱。
6、超强台风登陆并将影响我乡。
7、按照省防指、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4
Ⅲ级应急响应
1、预报全乡范围内日降雨量100~150毫米、3日降雨量将超过200毫米、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50毫米,或已出现日降雨100毫米,仍在继续;
2.、重要千亩圩堤发生决口;
3、重点小(2)型水库发生严重险情或影响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及乡镇的山塘水库发生垮坝;
4、发生中型地质灾害;
5、全乡30%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村发生特大干旱;2个及以上村反生严重干旱。3个及以上村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6、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乡。
7、按照省防指、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5
Ⅳ级应急响应
1、预报全乡范围内日降雨量75~100毫米、3日降雨量将超过150毫米、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00毫米,或已出现日降雨750毫米,仍在继续;
2、全乡20%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村发生严重干旱;2个及以上村反生中等干旱。3个及以上村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乡;
4、按照省防指、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
.1河流洪水
1、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乡、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当地干群及乡防汛责任单位人员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请示上级动用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流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乡、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预案、洪水调度方案,及时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并请求区防指及上级适时调度水库拦洪错峰。
3、汛期巡堤查险与工程抢险工作由乡防汛指挥部负责抓总,各村级防指配合落实,责任村委会及挂点单位共同参与。各堤段责任单位要统一做好巡堤查险人员班次安排及做好交接班工作。同时,要有巡查、值班的文字记录。
4.6
.2山洪灾害
1、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由乡、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气象、住建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乡、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经济抢救,必要时向当地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4.6
.3堤防决口、水闸跨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万亩及重要千亩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区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乡防办抗旱指挥部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万亩及重要千亩堤防堵口,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实施一般千亩及以下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度有关水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
.4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本乡实际情况,按特大干旱、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按规定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和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4.7
江河湖库紧急处置措施
紧急处置的主要原则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在各控制站河段安全泄量允许下充分发挥河道泄洪作用;当遇超过河道现状泄洪能力的洪水时,弃守中小圩堤,同时全力抢救,保护重点堤防、城市和地区的安全。
4.8
信息报送和处理
4.8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
4.8
.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得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8
.3出现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经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报告。
4.8
.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邓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9
指挥和调度
4.9.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兵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10
抢险救灾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区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实施。
4.11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1.1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11.2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2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3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新闻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14
应急结束
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通信与信息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登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建立和公布防汛责任人的通讯方式。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乡供电所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2交通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指挥、运输车辆通行畅通。
5.2.3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受灾群众及防汛抗洪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心理援助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对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5.3
技术保障
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检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5.4
宣传、培训和演练
5.4.1宣传
防汛抗旱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公众信息由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5.4.2培训
区防汛指挥部负责乡防汛责任人、小型工程等防汛抢险技术责任人及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的培训,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村级防汛责任人及工程巡查管理人员的培训
5.4.3演练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善后工作
6.1
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乡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应急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指导当地做好消杀工作,对灾区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乡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6.2
防汛抗旱物料补充
水旱灾害过后,乡、村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抗旱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
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前防洪安全、抗旱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也应尽快恢复功能。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
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6.5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旱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指出努力方向,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6.6
保险理赔
各保险机构成立应急工作组,积极配合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切实做好救灾理赔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启动保险理赔应急预案,统筹调配人员和物资,深入灾区一线,开展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
附
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7.1.1雨量:雨量的等级分为小雨(R<10)、中雨(10≤R<25)、大雨(25≤R<50)、暴雨(50≤R<100)、大暴雨(100≤R<250)、特大暴雨(250≤R)。
7.1.2水位:指河流、水库的水面比固定基面高多少的数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涨或下降的标志。防汛抗旱通常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和汛限水位。
7.1.3干旱:通常是指某持续时段内,自然降水较常年同期均值显著偏少的一种气候异常现象。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防指办公室负责管理,每3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汛期过后,乡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防汛抗旱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乡防办汇总,通过有关部门请报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对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防洪法》、《防洪条例》、《公务员法》和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防汛纪律等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2年乡镇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我镇农业生产获得丰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依据市《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今年防汛抗旱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
镇位市最北端,北面与省县接壤,县相邻。辖区内共小型河流49条,大中沟4条。小型水闸4座。塘坝74口。本镇共有3.3万人口。耕地面积3.6万余亩。水利设施基础薄弱。
在水灾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防汛抗旱工作。防汛应急预案是防御河流洪水灾害、台风暴潮灾害、洪水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的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二、建立组织指挥体系落实责任制
镇成立了党委书记张伟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中心卫生院、党政办、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水利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
各村相应成立防汛抗旱应急分队,负责所属地域的具体工作。
进入汛期、旱期,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严格值班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和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带班,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三、开展隐患排查
按照属地责任制,各行政村开展汛前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易涝点、河沟防阻设施隐患,明确责任人排查隐患,建立整改台账,销号整改。对难以完成整改的及时上报,确保防洪抗旱安全。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市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镇民政办、各村、各中小学校等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党委和上级有关单位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市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导致垮坝险情和市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出现超施工度汛标准洪水,或其他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一般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发布暴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作重大汛情处理。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值班副科级领导汇报;并向各村(单位)防汛人员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市“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值班副科级领导汇报气象信息;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随时打开北河、沟、沟的水闸放水。
3、重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值班副科级领导汇报气象信息;指挥部成员全部上岗到位,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下达防御紧急通知,部署动员全部力量,全部打开北河、沟、沟水闸闸门。
(三)各级分工职责
1、组织指挥指挥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发布镇党政办负责向全镇发布上级相关部门发布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以及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3、预测预报接收播报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用发生重大汛情时,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各村、各单位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指挥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积极响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当出现重大险情后,协调市有关部门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统一调度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紧急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镇组织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各村组织成立群众抢险队伍,为抢险提供劳动力保障,独立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或配合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指挥部做好协调市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搞好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指挥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统一调配使用。
(九)资金保障
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指挥部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灾后重建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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