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家庭干预(精选8篇)
1.自闭症家庭干预 篇一
轻松与世界对话
自闭症儿童家庭教学方法
自闭症儿童在家可以做一些训练方法以便孩子学习新的事物,东方启音专业治疗师推荐家长运用行为分解训练法,具体如下:
一、做出正确反应
1.当孩子做对了你给的任务的时候,要及时给予奖励,强化这个行为; 2.孩子能力逐渐提高时,要增加孩子的等待时间,即做完多个任务后,再给奖励;
3.若孩子一开始不能等待,就及时奖励,但是要慢慢增加孩子的等待时间。
二、进行有序教学
教孩子学习摇铃时,要先给孩子提示“这样做”并模仿摇铃,然后看孩子的反应,若孩子能跟着摇铃,就奖励代币板,若孩子没有反应,就手把手辅助摇铃后再重复上一个步骤,看孩子的反应。
三、纠正教学程序
当孩子做错时,停止并将物品拿走,过一会儿再重新按原来的位置摆放好,并进行语言提示,提供充分的语言辅助,帮助孩子纠正错误行为。当孩子做对后,及时表扬并鼓励孩子。
四、无错误学习
将要学习的物品和干扰物(该干扰物不是近期要学的目标,也不是孩子特别感兴趣的)放在一起,发出指令后,看孩子的反应,若孩子无反应,或是做的不对,将物品撤走。之后再按原来的位置摆放,并重新发指令,发完指令后,手把手辅助孩子。当孩子完成后,再发一次指令,等待孩子自己完成。该过程注意一
轻松与世界对话
定要进行数据化的记录,若孩子做正确了,填写“+”,若孩子做错了,但是在老师的辅助下做正确了,填写“o/”(/画在o里),若孩子连续做对3次,即可换下一个需要学习的物品。
五、强化教学程序
当孩子做对了,就要及时给予表扬,可以是实物奖励或代币奖励,注意实物奖励一定要是孩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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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闭症家庭干预 篇二
一自我刺激行为的定义及表现
从行为特点来看, 自我刺激行为与重复行为、刻板行为相似, 都具有刻板、重复、持续、不适应等特点。因此, 有学者认为自我刺激行为是刻板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行为功能来看, 自我刺激行为为个体带来或消除内部的感觉刺激, 对外部环境没有明确目的。换言之, 这类行为是由个体内部产生的感觉“快感”所驱动的, 往往很难消除。从行为形式来看, 自我刺激行为与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机体觉等感觉通道相关, 且形式多样。从行为产生的原因来看, 自我刺激行为与自闭症儿童的生理缺陷、感觉失调、受挫状态、焦虑水平、兴奋情绪等息息相关, 与环境刺激的丰富程度也有着密切联系。自闭症儿童往往在不熟悉的、无聊的、受挫的、紧张的情况下出现更高频的自我刺激行为。
具体而言, 自我刺激行为可表现为: (1) 视觉:眼睛眯成一条线、斜着眼睛看、在眼前摇晃玩具或手、重复开/关灯、快速翻书等; (2) 听觉:拍打物品、发出怪异的声音、重复无意义的音节或话语等; (3) 味觉:经常用舌头舔、尝物品等; (4) 嗅觉:闻身边人的味道、拧住鼻子等; (5) 触觉:经常用手触摸物体表面、玩涎液、搓手等; (6) 前庭或运动觉:摇晃身体、不停点头、旋转等; (7) 痛、压觉:挤压自己、咬东西、撞头等。
二常见的干预方法
早期对自闭症儿童自我刺激行为的干预主要基于行为矫正技术, 有两种主要方式:采用惩罚;采用区别强化或刺激控制。虽然被证实是有效的, 但同时也受到了许多批判。随着对自我刺激行为更深入的了解, 研究者又提出音乐治疗、社交训练、游戏疗法等多种方法。对于自闭症儿童自我刺激行为的干预越来越注重基于行为功能的行为干预, 在功能分析的基础上, 通过基于前件、结果的干预以及发展儿童良好的替代行为成为干预的一般原则, 并且在具体方法上, 越来越强调多种方法的结合使用, 呈现整合干预的趋势。另外, 在干预中, 也越来越多地引入家长满意度等注重个体体验的指标, 表现了干预的人文关怀。
1. 基于行为功能的行为干预
基于行为功能的行为干预, 又称积极行为支持, 是目前自闭症儿童自我刺激行为干预运用最广的一种方法。一般的途径和目标包括: (1) 通过调整外部环境, 减少或增加环境刺激输入, 或提供多样化的感觉刺激, 以符合个体生理所需的感觉刺激水平和感觉刺激类型; (2) 帮助个体调整身体内部的生理刺激水平, 以使个体不被过度刺激或过少刺激所伤害; (3) 教个体用恰当的行为表达自己需要改变某种刺激, 或他们不喜欢某种形式或某种水平的刺激输入; (4) 尽可能地提高个体在环境没有为他们提供最佳水平及最佳类型的感觉刺激的情况下的行为能力水平。具体的策略主要是基于前件的干预、基于结果的干预和发展恰当行为。
基于前件的干预是指通过调整或改变环境因素来降低或消除自我刺激行为。当环境中有丰富的刺激时, 特别是有个体偏好的感觉刺激时, 由感觉刺激强化的行为会减少。因此, 可为自闭症儿童提供其他适宜的、满足其感觉需求的感觉输入。比如一个表现有言语自我刺激行为的儿童, 其行为功能是寻求听觉刺激, 那么可以给他提供一个可以发出音乐的玩具, 从而减少个体的自我刺激行为。
基于结果的干预是指对行为产生之后的结果进行调控来降低或消除自我刺激行为。这一类型的干预包括惩罚 (身体惩罚、谴责、电击、隔离、矫枉过正) 、区别强化、感觉性消退等具体方法。早期主要采用惩罚和区别强化, 这些方法聚焦于外部结果。而感觉性消退关注的是行为的内部结果, 其原理是消除自我刺激行为所带来的感觉刺激结果。比如, 自闭症个体不停在桌上旋转物体, 其行为功能是获得听觉刺激, 那么当把这个桌子覆盖一层桌布后, 个体这一自我刺激行为会减少或消除。
发展恰当行为的干预是指通过发展个体恰当行为来满足其自身感觉调整需求从而减少或消除自我刺激行为, 主要包括教个体用恰当的行为拒绝、停止某种感觉刺激或用恰当的行为来满足感觉调整的需求。李艳对一名9岁自闭症男孩频繁咬衣服的行为进行干预, 基于其行为功能是满足其口腔刺激, 设计了咬磨牙棒这一老师和家长能接受的行为, 并教该男孩在需要口腔满足时咬磨牙棒, 结果男孩咬衣服这一行为马上下降至0, 基本不再出现。
2. 感觉统合训练
感觉统合是脑对个体从视、听、触、嗅、前庭等不同感觉通路输入的感觉信息进行选择、解释、联系和统一的神经心理过程。对个体感觉统合能力进行训练的活动, 称为感觉统合训练, 是一种广泛运用于自闭症群体的干预方法。传统的感觉统合训练中, 干预者提供受控的感觉刺激, 主要有身体的抚摸、摩擦, 施加压力和挤压, 通过吊床、滑板车来提供刺激等。在对自闭症儿童自我刺激行为的感觉统合干预中, 较常用的方法为让自闭症儿童穿重要背心。这一干预方法可以减少一些自我刺激行为, 并为个体提供感觉刺激来解决感知觉异常的问题, 同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镇定和组织功能。最近, 一种叫作“感觉饮食”的方法也受到了关注。它主要通过设计满足个体感知需要的活动和环境调整来对自闭症儿童的自我刺激行为进行干预。现有研究表明, 尽管感觉统合是一种普遍使用的方法, 但其有效性还需要严格的实验数据支持。
3. 音乐治疗
近年来, 不断有研究者尝试运用音乐治疗对自闭症儿童进行干预, 也有研究证实了音乐治疗的有效性。音乐治疗的机制是通过音乐的节奏、韵律对神经中枢的广泛区域产生影响, 使中枢各功能区间, 以及中枢与外周各器官之间的活动协调一致、组织化和程序化, 以达到治疗目的。有研究运用音乐疗法对高功能自闭症的问题行为进行干预, 结果显示音乐治疗对自闭症儿童行为训练能起到较好的辅助作用, 并有明显的疗效。尽管有成功的案例报道, 但是音乐治疗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还有待进一步证实。
4. 其他干预方法
研究发现, 一些主要为教授社交、沟通、游戏技能的干预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自我刺激行为的出现率。一个可能的假设是, 当儿童社交、沟通、游戏等方面的能力较弱时, 内在心理体验往往是焦虑与受挫, 而自我刺激行为可以缓解这种心理体验, 并且持续不断的互动会阻止儿童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如交互模仿训练是一种基于实证的可以提高自闭症儿童模仿能力和社会参与的干预方法。尽管其主要的干预效果是自闭症儿童的社会性发展, 但研究表明RIT也能有效减少自我刺激行为。朱友涵采用游戏治疗法干预自闭症儿童的异常行为, 结果显示被试的异常行为明显减少, 且发生次数趋于稳定。
三结束语
自我刺激行为受儿童内部感觉“快感”驱动, 可能比任何活动更具强化作用。要彻底消除自我刺激行为几乎不可能, 也不太合理。因为大多数情况下, 当身体内部出现一些需求时, 任何个体都会做出一些行为来获得满足。比如, 皮肤瘙痒的时候, 不停地抓、挠。关键是要教导儿童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获得满足。目前获得实证支持的干预主要是基于功能行为评估的行为干预策略, 感觉统合训练、音乐治疗虽被广泛运用, 但其有效性及适应性还有待进一步验证。而一些主要训练自闭症儿童社交、沟通、游戏技能的干预方法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类行为, 为以后的干预提供了新思路。未来研究需要: (1) 继续探讨自我刺激行为产生的原因, 以期寻求更本质的干预方法; (2) 为相关干预方法提供实证支持, 或说明具体干预方法所适用的条件。
摘要:自我刺激行为是一类常见于自闭症儿童的挑战性行为, 会影响其注意、学习与社交, 并干扰同伴学习和课堂教学。本研究介绍了自我刺激行为的定义、表现及常见的干预方法, 以期促进对自闭症儿童自我刺激行为的理解, 并为其干预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自闭症儿童,自我刺激行为,干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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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焱.音乐治疗干预高功能孤独症儿童行为训练的个案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 2005 (8)
[6]朱友涵、孙桂明.游戏矫正自闭症儿童异常行为的个案研究[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 2008 (1)
3.自闭症儿童的家庭教育 篇三
自闭症又称孤独症,是以缺乏社会交往、语言交流和兴趣,重复刻板的行为或动作,强迫保持当前的生活环境和方式不变为特征的一种行为障碍。被归类为一种由于神经系统失调导致的发育障碍。据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精神健康研究所(NIMH)的数据支出,美国自闭症患病率大约在1~2%。而根据2010年报道,广东自闭症患病率为0.67%,深圳地区高达1.32%。
自闭症的表现
社会交往存在障碍。年幼时即表现出与别人无目光对视,表情贫乏,缺乏对父母的依赖关系,不主动找朋友玩,分不清亲疏关系,他们对周围的事物似乎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周围发生什么似乎与他们无关.在与人交往时甚至会回避对方目光,很少正视也很少展现笑容,也不会和人大召唤。
行为模式的刻板和兴趣范围的狭窄。自闭症患者常坚持某些行为方式和程序,拒绝改变,并且不断重复一些动作,兴趣狭窄。如最近国外报道一个12的自闭症儿童,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只使用同一个杯子,换了杯子就拒绝喝水,患者固执地要求保持日常活动程序不变,如上床睡觉的时间、所盖的被子都要保持不变,外出时要走相同的路线等。若这些活动被制止或行为模式被改变,患者会表示出明显的不愉快和焦虑情绪。
此外,多数患儿同时还表现无目的活动,活动过度,单调重复地蹦跳、拍手、挥手、奔跑旋转,也有的甚至出现自伤自残,如反复挖鼻孔、抠嘴、咬唇、吸吮等动作。
智能存在障碍。国内外研究表明,对孤独症儿童进行智力测验,发现50%左右的孤独症儿童为中度以上的智力缺陷(智商小于50),智力正常的被称为高功能孤独症。但其某些方面的智力活动又具有较强的能力,如不少患儿在机械记忆方面能力很强,尤其是对文字符号的记忆能力,说明他们存在理解语言和运用语言能力方面的损害。
语言存在障碍。语言交流功能发育迟缓,或者在正常的语言发育后出现语言倒退,表现为言语很少,不愿说话,即使说话也声音很小。无法掌握音调、音量:说话时有如木偶一般,十分机械化,也不能在不同的情境中使用不同的音量。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减少,终身沉默不语或在极少数情况下使用有限的语言,甚至有患者终生不语。
自闭症产生的原因
目前病因尚不清楚,国外不少研究认为,儿童孤独症的发病与遗传、家庭特征、社会心理、生理解剖、生物化学等因素可能有关。
遗传学因素研究发现,20%的自闭症儿童都有家族史,而且10%左右的自闭症男童有染色体脆弱症。单卵孪生子的同病率高于双卵孪生子。孤独症的单卵双生子同病率为82%,双卵双生子同病率为10%。20%的自闭症者中,他的家族可找到有智能不足、语言发展迟滞和类似自闭症的。这些都表明孤独症的发病存在遗传学基础。
生化因素:儿童的行为与神经递质密切相关,当中枢神经系统的5一羟色胺和或多巴胺活性下降,伴有下丘脑功能障碍时,可发生自闭症。另有研究报告孤独症可能与大脑边缘系统、杏仁核、海马回有关。还有研究认为孤独症与其出生后第一年内的脑生长速度过快有关。此外,自闭症患儿内源性阿片肽类增加,可能是导致自残行为及其他孤独症样症候自闭症的原因。
怀孕前后的病毒感染:妇女怀孕期间可能因麻疹或流行性感冒病毒感染,使胎儿的脑部发育受损伤而导致自闭症。同时,宫内窒息、感染、中毒、产伤等可能会对脑部造成影响,可以诱发自闭症。
家庭因素可能因为父母对儿童教育方法不当或因父母个性中有一种特殊形式的遗传,或二者兼有。患儿的父母文化水平大多较高,父母性格较内向,对子女冷淡和固执,家庭缺少温暖。与父母亲教养方式无关,而所谓一部分孤独症父母表现的冷漠和教养形式化其实表明父母可能存在轻型的类似障碍。
自闭症儿童的家庭教育
家长要营造一个轻松自在的氛围。首先家中气氛要和谐融洽;其次,家长需要逐步引导孩子对外界事物产生兴趣,增强孩子的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能力,多跟孩子用言语交流,从孩子感兴趣的事物人手往往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日常生活安排有规律。心智障碍的儿童大多有一种偏爱固定不变的生活方式的特点。环境和常规的任何微小的改变,都可能会使他们感到极大的烦躁和不安,因而,家长需要在不同场合对其进行训练和教育,使其适应不同的要求;对于出现自伤、攻击、兴奋躁动、睡眠障碍等症状,可由专科医生处方药物治疗。
教育方式要一致。父母要尽最大可能,为孩子创造一个尽可能一致的生活环境和统一的教学方法。比如,在教育训练的过程中,家長必须与老师保持高度的一致。
抓住有利时机,及时采取正确治疗方式。自闭症孩子在三岁以后的病症特点会越来越明显,这是家长就要尽快让孩子接受治疗,
六岁之前都是治疗的黄金时间,要是错过了这个最佳治疗时间,可能会耽误孩子的一生。其中,训练教育是首选的方法,如只要进行语言训练即可,其实语言的发育与运动和认知等其他功能的发育密切相关,训练方法也应综合兼顾。
注意营养均衡的摄取。婴儿期,孩子应尽量是母乳喂养,大一点的孩子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要过多的摄入糖分,多吃蔬菜瓜果。多吃碱性食物,比如葡萄、茶叶、柑橘类、柿子、黄瓜、胡萝卜等。
多鼓励孩子的集体合作精神。鼓励孩子在和其他小朋友玩的时候相互帮助。集体合作可以培养孩子的亲社会性,同样具有亲社会性的孩子乐于助人,继续强化自己的亲社会性,从而形成良心循环。
4.自闭症儿童家庭教育现状与策略 篇四
家庭教育在普通儿童的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自闭症儿童的发展中更是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关系到自闭症儿童成年后的生活质量,因此自闭症儿童的家庭教育在康复训练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自闭症儿童家庭教育现状与策略,希望有所帮助!
家庭教育的现状
1.1单亲家庭:
随着离婚率的逐年攀升,单亲家庭也日益增多,这种家庭教育在人力、物力资源上存在缺失,因此出现父亲或母亲彻底放弃对自闭症孩子教育的现象,他们怕别人议论,常常把孩子关在家里,对孩子的发展不闻不问,以至于孩子在后续的生活中出现很多的问题,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压力。
1.2农村家庭:
很多自闭症的孩子出生于农村家庭,农村群体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不了解自闭症儿童,总认为他们只是迟说话,慢慢长大了孩子自然而然就好,也就出现了放养式的教育。有的自闭症儿童能力很弱,他们的家庭干脆就不管,以致在农村出现一些在马路上捡东西吃的、穿得破破烂烂的孩子。
1.3不知所措的家庭教育:
有一些家长在得知自己的孩子患病后,陷入了极度悲观的状态。他们把孩子带到康复机构,对于孩子的康复寄希望于机构,当孩子一出现问题,就采取暴力的形式进行教育,在平时的生活中又对孩子不闻不问。对于孩子出现的行为问题,采取退让和回避的方式。
1.4焦虑不安的家庭教育:
有些家长在得知自己的孩子患有自闭症后,表现为焦急上火。他们为孩子着急,通过各种途径获取自闭症儿童康复的信息,不假思索地带孩子到不同的机构进行早期的康复教育,但他们忽视了家庭教育,结果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却收效甚微。他们在乎周遭人群的议论,有些家长甚至对医学诊断持怀疑的态度,不承认自己的孩子有问题。
1.5积极向上的家庭教育:
有些家长得知自己的孩子患有自闭症后,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一方面,带孩子到相关的机构进行早期的教育和康复训练,另一方面,非常注重家庭教育。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和其他家人同心协力,不厌其烦地从点滴着手,关注孩子的发展,客观地面对孩子,不怕周遭人的议论,一步一个脚印地帮助孩子成长。
家庭教育的策略
自闭症儿童的家庭教育必须由家庭的所有成员共同承担,实施过程中分工合作,但要严格按照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进行。自闭症儿童的核心障碍是社会性障碍,造成他们与家庭成员之间沟通困难以及对指令的执行常常出现偏差。家庭所有成员必须明白这个基本的道理,不要相互责怪,相互推诿。特别是自闭症儿童的父母,更应该亲力亲为地培养和管理孩子,从中学习、体会,甚至享受,这是为人父母最基本的要求。
2.1制订家庭作息时间表:
自闭症儿童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刻板性,他们一旦形成了某一种习惯,就会一直按照这个习惯去做事情,因此自闭症儿童的时间安排就显得尤为重要。家庭生活的.每个环节都带有教育康复的目的,在时间安排时要将孩子的教育康复问题考虑进去。比如,早上起床后到上学前,下午放学回家后到吃晚饭前,晚饭后到睡觉前,这些时间段的时间安排家长都必须考虑到,周末或者假期家长更要设计安排好孩子的教育康复内容。特别是在早期的教育康复阶段,家长必须有一个严格的作息时间,使孩子能在一个有序的日常生活中完成教育康复内容。
2.2调整饮食:
平衡的饮食结构对于儿童的生长发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孤独症儿童在味觉和嗅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问题,因此,他们通常对饮食都具有很强的选择性,他们通常只吃自己吃过的食物,而对其他食物则坚决抵制。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多是由心理因素造成的,比如有的孩子怕吃香菇,那是因为孩子害怕黑色;有的孩子不吃软的东西,那是因为他的牙齿害怕接触软的物品。因此,一旦发现孩子有这种情况,家长要先了解孩子的脾性,再慢慢地、有针对性地让孩子自愿接受不爱吃的食物。比如孩子拒绝吃香菇,家长可以先让他看看煮熟的香菇是什么样子,尔后让孩子用筷子把香菇夹给家长吃,家长吃完后告诉孩子,香菇的味道真香,接着让孩子夹一小块香菇和米饭或别的菜一起放进嘴巴,慢慢地增加数量,直到孩子主动地想吃香菇;有的孩子怕吃馒头等软的食物,家长可以先让孩子用手摸一摸馒头,接着让孩子自己拿馒头,再接着让孩子把馒头放在嘴唇碰一碰,最后放进嘴里。孩子的饮食习惯会影响到他成年后的生活,影响他的社会适应能力,因为孩子不可能一辈子都在家里吃饭,一辈子都是吃自己家人煮的饭,如果哪一天孩子和家人出去外面,又没法回到家里吃饭时,如果孩子挑食,那么这一餐孩子就只能饿着,而一旦很饿,孩子就会出现问题,那么这个孩子可能就永远都带不出去,只能天天关在家里,有的甚至会成为人们所说的“铁链少年”。对于有咀嚼困难的孩子,家长要调整好食物的软硬度,慢慢地让孩子能够咀嚼食物,增强孩子自己吃饭的信心。
2.3妥善安排孩子的学习与休闲时间:
科学地安排自闭症儿童的空闲时间是一门艺术。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人除了有物质上的追求外,还有精神上的追求,如果没有精神上的享受,那就会大大降低人对于物质的追求和人的动机。自闭症儿童也是一样,虽然他们看起来什么都不懂,但是他们也是需要休闲和娱乐时间的,因为这样能够调整他们的情绪,让他们能够在一个愉快的环境和心情中去参与活动。一般来说,在进行强化训练时,一个内容的训练时间为10分钟,一个单元时间内通常安排2~3个内容,做完一项活动内容后,要跟孩子进行一些孩子喜欢的互动游戏,而后再进行第二个内容,千万不要一个活动完了紧接着又是另一个活动。孩子放学回家到吃饭前这段时间,要安排一些孩子喜欢的娱乐项目,吃完饭后家长可以带领孩子到户外去散步半小时,回家后稍做休息再开始安排一些训练的内容,晚上的训练时间在两小时内为宜,一定要保证孩子有一个充足的睡眠。中午放学回到家一般不建议给孩子做训练。
2.4调整孩子的睡眠:
很多自闭症儿童往往到了晚上会比较亢奋,经常是半夜醒来,白天去机构上课时又没精神,或者是情绪不稳定。睡眠不好的孩子情绪行为问题往往比较多,会影响他们的体质和训练效果,也影响到他们成年后的生活质量。晚上睡觉之前,家长最好安排一些比较安静的活动,给孩子一个安静的环境,让孩子能够很好地入睡。
2.5合理安排家庭训练的内容:
自闭症儿童最终还是回归到家庭,因此家长在家里训练的内容是学校内容的延伸和泛化,要注意训练内容的生活化,家长多安排一些孩子的娱乐项目,和生活自理项目,比如:可以让孩子学跳绳、打羽毛球,教会孩子一些电脑的游戏,这样孩子成年后就不会整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也可以给孩子安排一些生活项目,如带孩子去超市购物,这样让孩子在生活中认识一些实物,也让孩子学会如何去购物,为以后的生活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也减轻了家长的负担。
2.6合理安排家庭成员的角色:
任何一个孩子的教育都不是家庭中的某一个成员所能独立完成的,需要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配合,也只有这样,孩子的性格才不会出现问题,自闭症儿童的教育训练更是如此。自闭症儿童的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都由某一个人去训练孩子,这位家长很可能会因太大的精神压力而出现情绪,家长一旦出现情绪,孩子也就会跟着出现情绪,对孩子的发展是很不利的。只有家庭全员参与,才能给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也为这个家庭带来幸福的生活。
5.自闭症家庭干预 篇五
由于自闭症的高发率,各国政府都在促进自闭症研究,期望找到治愈的答案,虽然研究领域越来越广,但至今仍无突破。小编翻墙阅读了一些政府和大学属下自闭症研究中心的资料,希望尽可能客观的呈现给大家目前较受关注的自闭症干预的一些方法。
虽然疗法很多种,请家长最好根据医嘱、孩子的年龄及具体测试结果,来确定适合的疗法,父母根据咨询师建议和要求,在家里对孩子进行定期的训练尤其重要。同时,早期干预效果更加显著。
一、自闭症干预方法
1.1 结构化教育(Treatment and Education of Autistic and Related Communication Handicapped Children,TEACCH)结构化教育(TEACCH)[21,22}是由美国北卡罗来那大学schopler建立的针对孤独症儿童的一种教育方法。该方法利用患者的视觉优势安排教育环境和训练程序,训练内容包含儿童模仿、粗细运动、知觉能力、认知、手眼协调、语言理解和表达、生活自理、社交以及情绪情感等各个方面。其核心是增进孤独症儿童对环境、教育和训练内容的理解和服从。它以“结构性”作为教学设计的原则,主要指教学环境结构化、作息时间结构化、工作制度化和视觉结构化等四种组织所构成的教学设计,根据孤独症患儿的学习目标,对学习环境,包括时间、空间、教材、教具及教学活动作一种具有系统性及组织性的安排。结构化教育的五种重要组成部分包括:
1、视觉安排:视觉清晰显示、视觉组织、视觉指示。
2、常规:先后、左右、上下、完成、时间程序表、个人工作系统。
3、环境安排:清楚安排活动空间
4、程序时间表:全天时间表、工作程序表。
5、个人工作系统:将已学的训练内容采用上述安排,让儿童独立完成有关内容,使他们掌握有层次及有组织地完成工作的技巧。
1.2 应用行为分析疗法(Applied Behavioral Analysis,ABA)孤独症的ABA疗法由斯金纳操作行为主义理论衍生而来。ABA采用行为塑造原理,以正性强化为主促进孤独症儿童各项能力发展。ABA的核心部分是行为分解训练法(discrete trial training,DTT),具体包括:1.任务分析与分解;2.分解任务强化训练;3.奖励(正性强化)任务的完成,每完成一个分解任务都必须给予强化(reinforce),强化主要是食品、玩具和口头表扬。强化随着进步逐渐隐退;4.提示(prompt)和提示渐隐(fade),根据儿童的发展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提示或帮助,随着所学内容的熟练又逐渐减少提示和帮助;5.间歇(intertrial interval),在两个分解任务训练之间需要短暂的休息。现代ABA技术逐渐融合其他技术强调情感人际发展。ABA适合在孤独症早期训练中开展。
1.3 人际关系发展干预疗法(Relationship Development Intervention, RDI)是近年来由美国临床心理学家Steven Gutstein博士针对孤独症儿童的核心缺陷提出的训练方法。Gutstein认为正常儿童人际关系发展的规律和次序是:目光注视-社会参照-互动-协调-情感经验分享-享受友情。随着对孤独症神经心理学机制的深入研究,“心理理论”缺陷被认为是孤独症的核心缺陷之一,其主要指孤独症儿童缺乏对他人心理的推测能力,患儿因此表现为缺乏目光接触、不能形成共同注意(joint attention)、不能分辩别人的面部表情因而不能形成社会参照能力,不能和他人分享感觉和经验,因此不能形成与亲人之间的感情连接和友谊,并依此为孤独症儿童设计了一套有数百个活动组成的训练项目,内容包括各种互动游戏。
1.4 地板时光训练体系(Floor Time)由IG Greenspan等[23]建立的地板时光训练体系也是以人际关系以及社会交往作为训练的主体,但是与RDI不同的是,在地板时光
http:/// 训练中,教师或家长根据患儿的活动和兴趣决定训练的内容,在训练中父母或老师配合儿童的活动,同时在训练过程中不断制造变化、惊喜、困难,引导儿童在自由愉快的时光中建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发展社会交往能力。
1.5 游戏与文化介入(Play and Culture Intervention,PCI)游戏治疗(play therapy)是在一种自由、安全的环境下,治疗者陪伴儿童利用游戏材料进行游戏或儿童与其他人在治疗情景中游戏的治疗方法。主要包括积木游戏、沙游游戏、水戏、玩黏土、乱画游戏、角色扮演等。其主要开展形式有单独游戏、平等游戏、指导性合作游戏、同伴游戏等。目的是通过游戏释放患儿的不良情绪,使儿童在一种被爱、被关注和容纳的气氛中渐渐感受到与人交流的乐趣,逐步从自我封闭的世界中走出。邱学青(2001)对一名不足3岁的自闭症儿童进行了三个多月的游戏治疗,治疗后该儿童的语言、动作、同伴游戏、社会交往发展都有了明显进步。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联合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特聘专家高岚(2003)也曾在“沙盘游戏的理论分析及其在幼儿教育中的应用研究”,包括对有自闭倾向的儿童的游戏治疗的研究。复旦大学肖福芳(2010),采用临床个案研究模式,获得以下归纳性研究总结:(1)沙盘游戏治疗对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具有积极的辅导意义:经过为期12次的沙盘游戏治疗,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在沙盘表达的丰富性、言语反应、笑的次数、与实施者的身体接触以及目光接触,都有明显的发展。(2)沙盘游戏中的“主题”和“象征性”对理解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具有积极作用。通过分析自闭症谱系障碍的受伤主题和治疗主题,以及沙和沙具的象征意义,有助于理解自闭症谱系障碍儿童内在心理世界的状态和表达方式。以台湾杨宗仁为代表的学者认为,ASD的核心缺陷为文化学习缺陷,人类有一种文化学习的能力,此种能力与社会性趋向、情绪分享、意图解读、模仿、社会参照、相互注意协调能力(joint attention)、心智理论(theory of mind)、游戏、对话与叙事等能力有关。以上RDI, Froor Time, PCI与社交故事(Social Story)、图片交换交流系统(Picture Exchange Communication System,PECS)均是人际关系训练方法,这些课程适合在孤独症儿童获得一定配合能力基础上进行。
有学者认为,根据孩子的特点,将以上ABA,TEACCH,人际关系训练方法结合起来的行为-认知-人际关系发展训练模式是自闭症儿童全面理想的训练方法。
1.6 感觉统合训练(Sensory Integration Training,SIT)美国南加州大学儿童心理学家艾尔丝博士(Dr.Jean Aryes)将儿童的脑神经发展与心理发展相结合,提出了感觉统合理论。中枢性统合理论认为孤独症患者由于中枢性统合倾向较弱,所以常以零碎的方式来处理信息而不是着眼于大局[24]。感觉统合,是指个体对进入人脑的各种感觉刺激信息(视、听、触觉等),在中枢神经中形成有效组合的过程。感觉统合治疗就是为感觉统合失调的儿童提供一种感觉输入的控制,特别是对负责身体平衡、方向和速度的内耳前庭系统、肌肉关节和皮肤等处输入的感觉进行训练,使儿童能够统合这些感觉,促进神经功能的发展。
1.7 听觉统合训练(Auditory Integration Training,AIT)由法国医师G.Berard发明,它是通过让治疗者聆听经过调制的音乐来矫正听觉系统对声音处理失调的现象,并刺激脑部活动,从而达到改善语言障碍、交往障碍、情绪失调和行为紊乱的目的。孤独症儿童存在对声音的超敏现象,听觉统合训练可以过滤掉某些超敏频率的声音,减少内耳和大脑中某些区域的敏感性,使其能接受其他频率声音的更强刺激,使受训者更清楚地接受声音,从而使其能够更好地学习声音与行为。
1.8 音乐治疗(Music Therapy)人体几乎都对声音尤其是乐音有特别的反应和爱好,孤独症儿童也不例外,这为孤独症儿童接受音乐刺激的可能性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有报道显示音乐治疗对孤独症儿童的交际 能力、语言能力及改善其情绪都有很大的帮助。
http:/// 1.9 语言治疗(Speech Therapy)几乎所有的儿童孤独症都有不同程度的语言发展和思想交流上的障碍,如语言发育迟缓、人称代名词的逆转和反射性语言、发音、声调、节奏、音律、音量等方面表现异常,语言训练能改善患儿的语言能力。
1.10 针灸疗法 袁青等[25]临床研究提示,靳三针疗法对提高儿童自闭症患者的口语、视觉、感知觉及动作技能有较好的疗效。
“靳三针疗法”是一种特定配穴的针灸疗法,是靳瑞教授多年临床实践的总结,此法尤其重视头针的应用,故以取头部穴位为主。“自闭十项”为“靳三针疗法”中治疗儿童自闭症的专方。“四神针”位于头部之巅,当髓海之输;“脑三针”当太阳之冲,为联络脑系的门户和空窍;“颞三针”位居少阳,少阳居中在人身如门户之枢,转动由之,使营卫出入内外如常。“颞上三针” 用以加强左侧足少阳胆经的气血运行,改善自闭症患者颞叶、额叶、顶叶局部血流。“舌三针”针刺舌根部,疏通舌部气血,以达通窍启语之功。“手智针”、“足智针”、“醒神针”,强刺激以增加患儿对疼痛、声音的敏感性,以增加患儿与外界沟通的能力。据报道[26]自闭症儿童对各种感觉刺激和刺激强度的感受不明显,刺激上述穴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刺激了相应大脑皮层,从而达到改善临床症状的目的。
1.11 早期介入丹佛模式(又称丹佛早期干预模式, Early Start Denver Model, ESDM)早期介入丹佛模式(又称丹佛早期干预模式, Early Start Denver Model, ESDM)是由美国加州大学MIND研究所发展心理学教授罗杰斯Sally Rogers和自闭症之声的首席科学官道森Geraldine Dawson共同开发的一种针对年龄在12-48个月大孤独症儿童的早期综合性行为干预方法。虽然其来源于针对学龄前儿童的丹佛模型式(Denver Model /DM),但这种方法的主要对象是更加年幼的孤独症婴幼儿。该法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自闭症症状的严重程度,以及提高孩子的整体发展水平, 尤其是在认知能力、社会情感和语言方面。早期介入丹佛模式的治疗原则建立在丹佛模式(DM)、核心反应训练(关键技能训练PRT)和应用行为分析(ABA)的理论基础上,方法上融合了以人际关系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和应用行为分析的教学实践。早期介入丹佛模式根据每个孩子自己的需要和自身的优势来设计属于每个孩子自己的个性化课程。在干预前,治疗师及家长需要观察孩子在所有领域的发展情况(例如,理解和口头沟通、模仿、社交技巧、游戏技能、精细动作技能、自我照顾的能力等),据此设立治疗目标,并分解制定出如何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步骤。所设计的目标要求能够在12周的时间内达到或完成,12周以后再更新下一阶段的目标设计。课程尤其强调模仿、非语言沟通(包括共同关注力)、语言沟通、社会发展(包括情感分享)、和游戏五方面内容。早期介入丹佛模式采用团队方式实施干预,主要干预人员包括治疗师、其他专业人士和家庭成员。由于自闭症谱系障碍可能影响到儿童多个领域的发展和运作,干预团队通常要求由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专业人士(例如,心理学家、语言病理学家、职业治疗师和教师等)组成。家长作为团队中的成员之一,直接参与整个干预过程的评价和实施,并发挥重要作用。教学目标是通过儿童游戏活动来开展实施的。教学植入活动的整个过程中,以便使孩子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去学习。早期介入丹佛模式要求采取一对一的教学方法(即一个治疗师/专业人员对一个孩子)。在家里或任何其它自然的环境下中,由家长按照既定的干预目标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干预。一项对幼儿进行早期密集干预的方法早期介入丹佛模式的研究发现,早期介入丹佛模式导致了大脑电生理活动的改变。这种生物标记与行为的正面改变相互关联(Dawson 等人, 2012)。
二、自闭症治疗常见问答
2.1怎么看待自闭症的药物治疗? 自闭症的药物治疗都是短时对症性的辅助措施,有特定的必要性和针对性,需要熟悉儿童精神病学指导下处方使用,但不可无限制使用,也不
http:/// 可以一味加量使用。所有儿童都不能忽视教育训练对自闭症谱系障碍的根本干预作用。但是教育训练严重依赖操作者个人的学识积累,修养与经验,以及其本人是否接受过系统而规范地专业培训,培训时间长短等等条件。
2.2 自闭症不干预会怎么样 我个人认为“不干预”的定义是:家长对于自闭儿童的状况消极处理,不承认不应对,依然当做普通儿童并且不改变自己的教养方针。(自闭症儿童不干预,从外界的角度上来看,一般而言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与同龄人差距的逐步拉大。2-6岁为第一阶段,因为自闭症儿童往往附带各种能力(运动 精细 理解 表达等等)上的落后,在这一阶段最为明显的就是与其他儿童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而表现形式如果在幼儿园的话就基本上会出现如下情况:“他就是不和其他孩子玩”“幼儿园老师说话他根本就不听”“别人来找他玩他都不理人家”。第二阶段:社会性的逐步隐形化。除非是高功能自闭症有极小概率不干预就可以上普通小学外,其他能力的自闭症儿童则几乎不可能。
2.3 人们对孤独症有哪些误区?
(1)认为孤独症就是性格孤僻。不了解孤独症的人很容易联想到性格孤僻或内向,即把孤独症与心理障碍联系起来,认为孤独症儿童是受到某种来自外界环境的刺激产生孤僻性格的。研究表明孤独症是一种神经系统发育障碍,而非为单纯心理方面的障碍。
(2)认为孤独症儿童认知能力低下,很难教会。绝大多数研究和经验显示,到现在为止教育仍然是最有效的一种干预手段。孤独症儿童不仅跟一般儿童一样可以通过教育获得知识和技能,也可以掌握独立生活的能力并且最终融入社会。教育是一种帮助孤独症儿童融入和回归社会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3)认为孩子长大以后就不会自闭了。你可能经常会听别人,有时甚至有的医生说,“ 孩子长大就会好的 ”。这样的话如果是出于安慰尚可以理解,如果是出于专业判断则是不负责任。事实上,很少有人比你更了解你的孩子,如果你对他的发展状况非常担心,你最好立即寻求孤独症专业人士的咨询和帮助。观望和等待只会使你失去为孩子及时进行干预治疗宝贵的时间。
(4)认为孤独症儿童没有同情心,也不关心别人的感受。孤独症儿童和一般儿童一样都有情感,但他们的问题是不太明白他人的感受,或者无法把自己的情感用恰当的方式表达出来。在许多情况下,他们的情绪以一种与其年龄不相称的、不恰当的行为方式表达出来,而不是真正缺乏感情。他们的问题不是缺乏感情,而是他们分不清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不知道怎样用适当地的方式在不同的场合表达自己的感情。
(5)认为孤独症儿童都是“爱因斯坦”。虽然一些天才有可能表现出孤独症或者亚斯伯格症的某些特点。但在现实中,只有很小一部分孤独症儿童在数学、音乐、记忆、日历、或科技领域有超越常人的表现,绝大多数孤独症儿童并不具有这些能力,他们和正常人一样,更需要后天的教育和引导。
(6)认为孤独症儿童不会说话。孤独症是一个谱系。这个谱系包括了从完全没有语言能力到具有相当复杂的语言能力。亚斯伯格症的儿童不仅语言发育没有滞后,有些还可以使用超过他们年龄阶段的学究式语言。即使很多没有语言的儿童在经过干预训练后也可以学会说话。即使有些孩子经过干预后仍然语言滞后,他们也完全可以通过学习如手语、图片交流系统、对话板等功能性沟通方式来掌握沟通技巧。
(7)认为经过药物医治,孤独症儿童能够成为正常儿童。孤独症被定义为一种终生的精神障碍。孤独症儿童的思维方式和信息处理方式与一般儿童很不一样。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办法让孤独症儿童从根本上彻底地康复。我们现在真正可以做的就是了解每一个孩子的特点和长处,根据孩子自身的特长,鼓励孩子充分地发挥好自己的能力和长处,并帮助他克服困
http:/// 难和挑战,扬长而避短。很多家长寄希望通过某种疗法或者药物可以立即完全治愈孤独症,他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疗法和每一个新的和时髦的疗法,希望速战速决从此彻底地治愈孩子的孤独症。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不一定非常现实。其实,孤独症更像是孩子身上独特的一部分,你所需要的首先是了解和接受他,根据孩子的特长找出一些方法积极地加以引导,尽可能地给他们创造一个宽松和爱的环境。这并非是要你放弃给孩子寻找医治和治疗的努力,而是让你正确地看待孤独症。挑战孤独症更像一个马拉松长跑,我们在起跑以前首先要调整好我们的状态和心态,而不是急着要立即结束它。
(8)认为一旦孤独症儿童超过一定年龄,再进行教育意义就不大了。很难想象一个人超过一定年龄学习能力就丧失了。实际上对于任何人来说,学习都是一个终身的过程,任何时候开始学习都是有益的。诚然,当孩子小的时候,他们的大脑吸收和记忆新的知识和新经验都相对容易,学习和积累的速度都是非常快的。但是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学习并没有停止,只是学习的行为方式和性情变化以一个较为稳健的步伐推进。很多情况下,这是由于我们为儿童所提供的教学环境所导致的,而非他们学习能力下降或放缓。早期教育的确十分重要,但即使错过了早期教育阶段,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去放弃孩子的整个人生。事实证明,一些在七八岁之前还没有开始讲话的孩子,通过干预以后仍然可以开口讲话。有时候孩子的进步不太明显,有时候孩子甚至还可能出现倒退,但是只要坚持不懈,他们都可以不断地超越自己。永远,永远,永远不要放弃!
(9)认为孤独症儿童的所有行为问题都是由孤独症所导致的。不管有没有孤独症,我们每个人都从我们的父母身上继承独特的性格特质。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而复杂综合体,都有他自己特有的性格、情绪、喜好和行为。孤独症可能影响孩子思维方式和对周围世界的认识能力,影响孩子的某些行为。而孩子的大多数行为则是他们自己性格特质的一部分。有些家长把孩子所有行为问题的原因归咎于孩子的孤独症,即便是孩子有孤独症,他们的大多数行为也会跟其他同龄儿童相似。比如,不肯分享玩具和抢玩具都是三四岁孩子在这个年龄段的典型表现。你了解孩子越多,你就能越好地理解孩子的行为、态度和看法。把每个孩子都看成是一个独特的人,他们有自身的长处和社会价值,也应该同样得到平等、尊重和关爱。
三儿童自闭症自测表
下面的测试回答“是”计1分,累计达8分以上者,说明您的孩子可能有自闭症倾向,应及时咨询就诊。(本自测表仅供参考,以医院诊断为准。)
1.对声音和语言反应迟钝。
2.与其他儿童一起游戏或交往困难。
3.不会控制大小便,学习、穿衣、上厕所等很困难。4.对各种危险活动缺乏应有的认识。
5.固守现有的习惯不变。如走路要走一定的路线,饭前或做什么事前一定要把什么东西摆在什么位置或做什么动作,否则就不睡不吃。
6.用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愿望。
7.常常无缘无故地微笑。
8.不喜欢被人拥抱,抱他(她)时,感到他(她)的肌肉松弛。9.精力异常充沛,坐不住。
10.不愿和任何人有目光接触,眼神空洞、直视少。
11.过度偏爱某些物品,如只吃一种食物,对他(她)喜欢的东西有强烈占有欲。12.喜欢旋转圆形物体。
13.重复、持续地做某些怪异的动作或玩某些单调的游戏。
6.论对家庭暴力事件的刑事司法干预 篇六
(一)严重的家庭暴力状况需要必要的法律干预机制
1、家庭暴力的定义
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禁止家庭暴力”第一次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将引起人们更加广泛的关注,而且将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步入法律调整的范围。然而法律本身并没有对家庭暴力进行定义。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存在不同的看法。1993年联合国发表的《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的宣言》第一次给“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下了定义:不论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私人生活中,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上或性行为上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我国家庭暴力项目组《家庭暴力防治法》专家建议稿起草的专家的定义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造成身体、精神、性或财产上损害的行为。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明确规定,婚姻法中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另外,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的界定还采取了较为客观、严格的标准,没有把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争吵理解为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的现状
无论从何种定义出发,对妇女施暴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目前对女性施暴的现象,包括乱伦、性虐待、强奸以及殴打残害等已在全球泛滥,在某些国家,l/5至一半左右的女性曾遭到过家庭成员或性伙伴的虐待。美国司法部和疾病控制及预防中心的调查显示,在美国,接近25%的女士曾被现任或前任伴侣强奸或殴打过。据估计,美国每年大约有150万名女子被亲密的伴侣强奸或殴打。在英国,伦敦北部的一项调查表明,30%的妇女遭到过家庭暴力;12%的妇女报告过家庭暴力(报警);8%的妇女受到过武器的攻击;23%的妇女被男性伙伴强奸过。37%的妇女在离开或与实施过暴力的男人分手后仍受过他们的侵犯。在日本,有15.4%的妻子曾遭到丈夫的殴打,在遭丈夫殴打的妻子中,有4.6%的人感到生命遭到威胁。有鉴于此,自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家庭暴力的问题引起了世界众多国家的关注。为遏制家庭暴力,维护受害者,尤其是受虐妇女的权利,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挪威等国家通过修改政策、制定法令加强对此类事件的法律干预。
家庭暴力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同样也是全国性的问题。虽然,对于家庭暴力的状况,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但全国妇联200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竟有9000万个家庭笼罩在暴力的阴影之下。我国家庭的离婚率为1.54,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25祸起家庭暴力。地方妇联提供的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
令人担忧的是,家庭暴力的数量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增长,而自动消减,与此相反,有迹象表明,家庭暴力的数量呈逐渐上升趋势。如果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暴力行为则是对社会细胞的侵害,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影响妇女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障碍。在缺乏有效的社会干预机制的情况下,家庭暴力的存在,势必对社会秩序形成冲击。自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对家庭暴力进行经验主义的研究以来,时至今日,很明显,若没有社会的干预,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当大的一部分家庭暴力案件将升级为更严重的事件。人们经常引用的一份统计表明,若没有有效干预的话,32的受害女性将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再次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社会发展趋势已不再把家庭暴力视为“私人问题”,在法治社会里,法律制度,对于遏制家庭暴力事件,给被害人提供必要的救济,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严峻的现实表明,运用法律手段干预家庭暴力,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二)刑事司法干预机制对遏制家庭暴力事件的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在对家庭暴力作出反应方面,刑事司法体系发挥着最为重要的作用。
1、承担刑事司法职能的机关,尤其是警察机关,具备对家庭暴力事件进行快速反应的天然优势。“人们普遍认为地方警察发挥着轴心的作用且通常最先与有暴力倾向的家庭进行联系,向他们提供免费服务,是高度可见的权利机关。它维持着一种中央派遣系统而且可能是唯一一个24小时提供快速帮助的公共机构。”在我国公安派出所处于打击家庭暴力的第一线,应向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
2、承担刑事司法职能的机关,其依法享有的采取强制措施权、刑事处罚权,如果能够有效运用,对于保护受虐妇女、惩戒施暴者和阻断家庭暴力事件的升级,与其他手段相比,有着巨大的优势。这种优势,使得执法机构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最有效的手段。在众多的家庭暴力事件中,虽然有其他社会机构的介入,但并不能阻止施暴者暴力行为的继续和升级。加拿大的司法实践表明,执法机构的有效干预将大大减少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率。如果现场拘留施暴者并对其提起公诉,使受害人再次遭其殴打的概率减少了50.如果不对施暴者提起公诉,受害人往往会再次受到暴力威胁或殴打。
3、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干预、处置的状况,对其他反家暴机构乃至公众有着重要的影响。除了刑法干预的直接影响之外,司法机关还可通过宣布暴力行为不在刑法范围之内的方式来限制允许干预的范围,从而赦免那些不会导致逮捕或起诉的行为。因此,刑法体系不仅充当了最初的响应者而且形成了其他社会机构将来可能作出的反应。
一旦司法机关重视对于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及时有效地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救助,则会向社会公众发出强有力的信息:政府对家庭暴力持积极的干预态度,家庭暴力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样的信息,不仅有利于其他反家暴机构采取有效措施援助受虐妇女,亦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积极的反对家庭暴力的健康环境,与此同时,也会鼓励受虐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时,寻求法律的救济,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相反,如果缺乏必要的刑事司法干预机制,不仅会抑制其他反家暴机构活动的有效性,助长消极的反家暴社会环境,而且会阻碍受虐妇女运用法律手段摆脱家庭暴力的侵害,而被迫选择其他为法律所禁止的手段“自我拯救”,衍生严重的社会问题。最典型的表现是,受虐妇女在无助的情况下,选择“以暴治暴”。
山西省妇联在对南通监狱女子分监进行调查时发现,女犯中有46.2%的家庭存在暴力现象;存在暴力现象的家庭中,有52.74%的女犯。
二有关国家刑事司法干预机制
20世纪70、80年代来,对女性施暴现象的泛滥,使得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44个国家和地区明确规定了处罚对女性施暴行为的法律。在对的犯罪原因直接和家庭暴力有关。而在内蒙古女子监狱,关押着的“以暴制暴”杀夫的女人们,总数已经从58上升到了60.家庭暴力实施刑事司法干预方面,综合起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二)扩大警察对施暴者的逮捕权。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美国14个州全部要求警官在执行无授权的逮捕之前需要亲眼目睹一种轻罪。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警察在找到发生重罪的可能原因时,有能力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执行逮捕令。
因为大部分的家庭暴力行为都被倾向于划分为简单的袭击和虐待——一种轻罪,这也就成了一个主要的局限性。在警官在场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重复这种行为,则不能进行逮捕。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于家庭暴力的轻罪行为的大部分这种法令限制已被消除。实际上,到1992年,有47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都已颁布了法令,授权在这种情况下执行逮捕;在这14个州中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当警官判断发生了涉及家庭暴力的犯罪时,就要求进行逮捕。甚至是其他的3个州——特拉华州、弗蒙特州以及西弗吉尼亚州——法庭的规则或许会允许这种做法。
(三)设立强制司法干预制度,增强警方对家庭暴力案件干预的主动性,减轻受虐妇女的举证责任。在加拿大,所有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条文都集中在《刑法》265条上。该款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故意冒犯他人的,不论程度如何,均属违法。此项规定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从最轻微的接触到引起人身伤害的严重攻击都包括在内。其后果都是刑事制裁。尽管如此加拿大也曾出现这种情况,由于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事情,警方不太愿意介入家庭争端,致使受害者处于求助无门。1981年以来政府开始给警察和法官提供指导性文件,以培养他们的意识,鼓励警方干预家庭暴力问题。许多省份甚至作出硬性规定,必须对家庭暴力案件作出反应。并要求警官无论是否得到受害者的合作,都要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调查,提交报告,必要时还要作出指控。在这个过程中,警方也逐渐认识到让受害者自己提供证据是很困难的,因而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家庭暴力案件之中。正因为有了执法系统的强有力支持,妇女受害者不像以前那样认为受伤害是可耻之事,而敢于面对暴力采取行动。一旦丈夫的暴力行为严重,很可能被判入狱。在审判过程中,妻子只是作为证人参加,无需提供任何证据。在挪威,1988年,一项重大的刑事诉讼控诉规则的修改出台。该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对配偶、儿童或其他亲密关系者的暴力侵害案件实行“无条件司法干预”(unconditionaljudicialintervention)的公诉原则。[7]具体来说,即便受暴妇女撤销了先前的指控,警察和公诉机关在没有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向施暴者提起诉讼。这是一个政治上的信号,反映出国家对家庭暴力问题态度的转变:即家庭暴力不仅是犯罪,而且是严重的犯罪。
(四)将“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法庭可采证据,保证家庭暴力受虐者可以获得公正的审判。受虐妇女综合症原来是一个社会心理学的名词。在北美成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可采证据最早用于加拿大的司法实践,是在1987年。1990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在琳。拉娃莉案中,九位大法官们一致同意受理此案的上诉。经审理,该有关“受虐妇女综合症”专家证据被裁定为可采证据。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多数大法官们认为,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专家证据有二个可以互补的作用。其
一、证明根据刑法规定,受虐妇女以暴力进行自我保护的行为是合理的。其
二、澄清社会对受虐妇女的误解。可以证明受虐妇女不是因为喜欢挨打而是由于后天无助感才无法离开充满暴力的婚姻或同居关系的。受虐妇女综合症成为正当防卫的可采证据后,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运用。不少被迫杀夫的受虐妇女因此得以无罪释放、减轻或从轻处罚。沃柯博士在她的《可怕的爱:受虐妇女为何杀夫,社会应如何看待她们的杀夫行为》一书中提到:作为专家证人,她曾出庭为许多被控杀夫的受虐妇女作过证。在她的当事人中,25的杀夫妇女获无罪释放,2/3的被告妇女没坐过一天牢。为了使所有那些有受虐史的杀夫妇女都能获得司法公正的对待,1990年美国俄亥俄州的州长赦免了20位因杀夫入狱的受虐妇女,其中包括一位死刑犯。1991年马里兰州长赦免了8位此类女犯。这些女犯在受审时都没有机会聘请专家证人向法庭证实她们患有受虐妇女综合症或曾长期遭受丈夫或男友的殴打和虐待。此后,其他州也纷纷仿效。有报告说,至1990年,赦免此类妇女的浪潮已在美国20多个州掀起。加拿大也不例外。加拿大联邦政府在1995年决定彻底复核在该判例之前被判入狱的女犯的案件。1997复核工作结束后,2名女犯获无条件赦免,2位女犯减刑,1名女犯的案子被子移送至上诉法院重新审理,以确定她杀人时是否有犯罪故意。
三、我国刑事司法干预机制及其不足
(一)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中还没有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但并不意味着,对家庭暴力的干预无法可依。恰恰相反,许多法律、法规可以被理解为涉及到了对家庭暴力的问题,甚至可以直接援引作为施暴者的法律依据。
例如,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199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人身权利一章对妇女人身权作了专门具体的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1997年修订通过的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
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2)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等等。尤其引人注目的是,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正案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条款,《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除此之外,各地也在制定相应的法规。1996年1月,湖南省长沙市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第一个地方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定。2000年2月,辽宁省有关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此后湖南省、四川省、沈阳市均通过了类似条文,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打击提供了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3省11市出台了此类规定。
上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在一定意义上,为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事件实施司法干预,保护受害妇女的权利提供了最基本的制度依据。
(二)主要的问题
尽管如此,由于大多数法律、法规较为原则,目前在中国对于家庭暴力的制裁,主要是套用《刑法》和《治安处罚条例》的故意杀人、伤害和虐待罪等条款。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并没有建立有效的刑事司法干预机制,在运用刑事司法手段遏止家庭暴力方面,司法机关的作为,与现实的需要相比,呈明显的滞后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任何的刑事法律及其解释或者统一的刑事政策明确地规定,将家庭暴力行为作为禁止的对象。
《婚姻法》在修正后增加了有关家庭暴力问题内容的条款,但是很显然用属于民法范畴的《婚姻法》来规范家庭暴力行为是很不够的。因为民事制裁的主要手段是经济赔偿,在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之前,对受虐妇女而言,通常没有实质的意义,不能真正体现对弱者的法律救济。
虽然说,对于因实施家庭暴力暴力而导致受虐妇女重伤或者死亡的案件,可以依照其后果,直接援引《刑法》中故意杀人、伤害的条款予以处罚。但对于遏止家庭暴力而言,却远远不够。一是对于大量的尚未达到重伤或者死亡后果的家庭暴力,没有赋予司法机关及时介入的义务,从而未能有效保护处于此种困境之下的受虐妇女;二是家庭暴力具有反复性和逐步升级的特点,许多家庭暴力行为并非一开始实施即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而是在经历一定周期之后,逐渐恶化。故意杀人、伤害罪刑法规范的设立,无助于司法机关采取措施,阻止家庭暴力事件的升级,从而有效防止受虐妇女遭受更严重的伤害。
由于我国刑事法律对家庭暴力犯罪没有明确界定,实际上,司法人员在是否运用刑事司法手段处置家庭暴力事件时,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任意地拒绝受虐妇女的求助。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男尊女卑”、“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的国家里,更容易形成消极的影响:有的公安机关会认为这是家务小事,不用管;有的检察机关也会认为这是家务小事,无须公诉;有些法官在定罪量刑时考虑不到家庭暴力犯罪的特殊性,该从轻时没有从轻,该判刑时没有判刑。而当受害妇女到法院进行刑事自诉时,法官会尽量进行调解,而且调解时往往忽视妇女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劝妇女,“你把丈夫告到监狱里去,对你、对你们的孩子、对你们的家庭有什么好处?至于财产赔偿问题,现在没有离婚,他的财产也是你的财产,你要他赔还不是从你的左口袋拿到右口袋„„”
2、缺乏对受虐妇女予以人身保护的有效措施。我国没有任何针对家庭暴力事件的特别的程序性措施或者强制手段,用以限制施暴者对受虐妇女的接触,从而有效避免受虐妇女遭受进一步的伤害。理论上,行政拘留可以用于足止施暴者的进一步行为,但实践中,极少有因家庭成员间由于轻微的殴打行为而被处以拘留。受虐妇女在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时,往往在人身安全上得不到司法机关有效的保护,甚至遭受施暴者更严重的报复。法律干预的不足,反过来影响妇女寻求法律帮助。调查显示,当女性受到暴力侵害之后,虽然她们迫切需要得到来自社会的帮助、安慰和支持,但派出所治安处罚和通过法律诉讼的选择最低。
3、没有建立家庭暴力案件公诉的制度或政策。对于大量的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来说,用以保护自己遭受更严重的伤害的法律武器是《刑法》关于虐待罪的规定。然而,虐待罪第一款为自诉案件,需由受虐妇女承担举证责任,并且始终承担指证犯罪的义务。换言之,并未要求司法机关积极主动地调查取证。所以,实践中,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可能不予处理、或敷衍塞责;即使出警,也不会像处理刑事、治安案件那样仔细勘查现场、提取证据、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制作笔录文书,拒绝为被害人出具进行人身伤害鉴定的证明等。甚至可能责备受害者、对受害妇女造成二次伤害,如在涉及个人隐私或对当事人询问时,对受害人提问的态度、语言和提出的问题,可能是不恰当的、甚至是歧视性、侮辱性的。与此同时,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夫妻之间,没有第三人证明,受虐妇女在没有司法机关的主动干预下,自身难以完成证据收集任务,导致刑事自诉案件定性难、胜诉率低,加之受社会舆论和传统文化影响及资源匮乏的限制,受害妇女在很多情况下不得不忍受暴力而不能提出请求和告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或情节不够恶劣达不到虐待罪而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护的例子比比皆是。沈阳市一妇女的鼻骨被丈夫打成骨折,鉴定为轻伤害,应受到法律的处罚,但由于其丈夫不承认,即不能认定,致使这个妇女一直上访,类似事件时有发生。据辽宁省妇联信访反映的情况看,90的家庭暴力事件不能被认定,其原因是证据难取。
4、尚未将“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可采性证据。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而被迫杀夫的受虐妇女而言,在定罪量刑时,考虑其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方能保证其受到公正的审判。然而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并没有明确将“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可采性证据,致使受虐妇女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要求减轻处罚的主张,被法庭以“没有证据支持”为由拒绝。许多以暴制暴的受虐妇女难以得到公正的处罚。例如,河北省妇女董俊会因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将其夫杀死。历经三次审判,二次一审均被判处死刑,二审被判处死缓。河北省妇联聘请的专家认为董俊会符合“受虐妇女综合症”的症状的意见,董本人提出自己遭受长期家庭暴力的辩护意见,均没有被法庭接纳。河北省另一长期遭受丈夫暴力虐待的妇女刘栓霞,在被迫将丈夫杀死之后,当地数百名村民要求对其从宽处罚。然而,法律援助律师提出对刘进行“受虐妇女综合症”专家鉴定的主张,同样被法院拒绝。相应地,在法院的判决中,鲜有将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公开的判决理由的。
四有关建议
(一)颁布司法解释或者修改刑事政策,将家庭暴力行为明确纳入刑事法律规范或刑事司法活动调整的范围,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在立法条件成熟的时候,制定统一的反家庭暴力法。
(二)明确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事件予以司法干预的义务,制定对受虐妇女的特别人身保护程序,建立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刑事公诉制度,保证司法机关能够及时有效地介入家庭暴力事件,对施暴者予以有利地制裁,对受虐妇女予以有效地保护。
(三)修改证据规则,明确“受虐妇女综合症”可作为辩护的依据,将此方面专家鉴定或证词作为可采证据引入刑事诉讼,防止司法机关任意拒绝受虐妇女有关遭受家庭暴力的主张和进行鉴定的请求,以保证被迫以暴制暴的受虐妇女能受到公正的审判,避免过重的刑罚。
7.自闭症家庭干预 篇七
自闭症干预技术中感统训练是重要的技术之一,它不仅可以有效改善儿童前庭、触觉、本体、平衡等功能,增强自闭症儿童的体质和运动能力,还对他们的情绪、配合能力、注意力、语言及自信心的培养等方面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感统干预的训练首要任务是抚平自闭症儿童情绪上的波动,提高自控力
情绪对每个自闭症儿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孤独症儿童的情绪问题是一切教育训练活动的基础。有的自闭症儿童情绪波动大,难自控,常见有哭叫、打闹、自我伤害、攻击他人等情绪行为,这与其大脑调控能力差,不善于理解和适应环境变化等因素有关。例如,我班李兴童第一天来学校时就是哭闹,躺在地上不动,总想找机会逃走,特别害怕。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主动去亲近他,安抚他,拉着他的手去给他拿一些玩具。开始的几天就以熟悉环境、稳定情绪为主,宽松一些,不要给孩子压力,经常叫他的名字,让孩子感觉到你很喜欢他。情绪趋于稳定后,他开始主动到感统教室来,躺地上不动的行为消失,不会因为听到上课铃响就哭闹。如果自闭症儿童的情绪属于低潮,那么干预过程中,儿童就会出现不配合,或者是抵触心理严重的现象,所以真正的将自闭症儿童的情绪调动起来,再进行平行游戏或者是游戏中断等方法时,得到的结果将是事半功倍,所以说,前期情绪的调控是多么的重要,它为之后的训练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利用感统干预训练提高自闭症儿童的配合能力
孩子是否配合是训练能否进行的关键,是提高孩子其他能力的基础。所以,对孩子的训练,一开始是基本的配合能力的训练。自闭症儿童配合能力的建立,需要老师耐心地寻找训练的切入点,灵活地结合各种方法坚持教育原则和不懈的努力,才可以使我们的孩子一点点的适应并最终达到很配合训练的目的。我曾经训练过一个叫童童的男孩,他特别懒惰,不爱做吊桶、仰卧起坐,喜欢做趴推、滑板,不想做训练就用上厕所来骗老师,那我就用趴推、滑板他喜爱做的运动来做强化物,告诉他,我们做完吊桶就做滑板,做完仰坐就做趴推等,他就会做得很快,而且能独立做的他都独立做,做完之后马上给予强化,让他感觉老师很守信,这样不仅吊桶、仰卧起坐做完了,而且趴推、滑板都能够完成。这样一点点的孩子就会喜欢上你,做运动时也离不开你了,是一种最好的配合运动的方法。训练过程中的课堂气氛和提升孩子的配合力是有密切关系的。作为老师应该把每一个训练项目做得特别新颖,吸引孩子注意力,孩子的积极性就比较高,自然配合能力也就提高了。经过感统训练的儿童变得活泼起来,转入正常小学也很快就适应了新学校的环境,无论是学习上还是学校举行的各种活动中,他都能很好地配合老师,进步很大。
三、利用感统干预训练提升自闭症儿童的注意力
注意缺陷是感统训练中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自闭症儿童由于前庭感觉不佳,常常易受来自地心引力的干扰,难以维持内在平衡,大脑保持清晰的警觉状态的能力出现障碍,如经常出现注意力过于分散,或极其专注而不能有效转移、受情绪等影响注意力短暂,易离开座位等问题。当然有时候,对自己特别感兴趣的事情,他们有时也能长时间地集中注意力,但一般都限于几种特定事物,其他事物很难引起他们的注意。赋予感觉统合训练过程游戏化的情节,能增强趣味性、娱乐性,激起自闭症儿童良好的情绪和积极参与的力量,从而使他们注意力集中,记忆清晰,思维活跃,想象丰富。比如大滑梯接球游戏,起初学生接住的数量很少,眼睛总在不停地东张西望,并且情绪不稳定,失败易生气、逃避。通过适当的引导,并引入比赛、奖励等形式,他们接住的数量增多,注意力集中的时间明显增高,并且愿意做这样的游戏,当受到适当的夸奖时,他们的脸上还有了笑容,心底生出自信的种子。
四、利用感统干预训练提高自闭症儿童的语言表达能力
自闭症儿童通过游戏学习,包括学习语言。互动游戏为老师和孩子之间的沟通提供了令人愉快的机会。在跟孩子互动的过程中,老师始终处于孩子跟前,并且跟孩子保持同一视线的水平,这样,孩子可以更容易看见老师并听到声音。使用肢体语言和眼神接触可以为语言的发展打下基础。通过模仿和回应这类行为来鼓励孩子。有意识地夸大老师的姿势,沟通时同时使用肢体语言和语音。例如,当老师说“看”的时候,也同时伸出手去,指要物体要孩子看; 当说“不”的时候,同时也摇摇头。使用那些很容易让孩子跟着模仿的手势。比如摇手、抓握、伸出双臂等。响应孩子的手势: 当她看着或者指着一个玩具,就把玩具交给她,或者把它当作想玩玩具的一种提示。同样,在你想要从地板上捡起一个玩具之前,先用手指着它。从肢体语言的交流开始,让孩子养成表达的习惯,经过一定量的积累再过度到有声语言的表达,从单个字开始,采用不断的“加一个”的形式: 如“看、看见、我看见、我看见球、我看见一个球”,这一过程会很长,我班的无语言自闭症孩子陈涵,经过两年的感统训练,最终也能够开口说话了。
五、通过感觉统合干预训练,树立自闭症儿童的自信心
自信是一种情感体验,对自闭症儿童而言,建立起良好的自我评价系统,树立自信,会为他将来成功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自闭症儿童也是各有特点的,老师要充分了解每一位儿童的心理特征,按儿童的兴趣或能接受的刺激,制定合适的活动和训练环境,激发儿童参与活动的动机,将指令简单化,把握好奖励与辅助,制造愉快气氛,耐心培养儿童的兴趣,增强其自信心。相对于文化课程而言,感统训练过程就是做游戏,在训练过程中,儿童的积极参与是训练成功的关键,愉快的成功体验更能满足自闭症儿童心理上的满足,而且随着能力的不断发展,可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自信心的增强又会使他们更乐于参与,这种良性循环在轻松愉快的训练中,不仅促进了他们身体的协调运动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最终目的是培养他们树立起成功的自信。自信心就像催化剂一样,能将自闭症儿童的一切潜能调动起来,使他们不折不挠,不断努力,最终获得成功。
总之,感统训练不仅符合自闭症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同时有助于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促进自闭症儿童身心健康地发展。在干预治疗中合理安排感觉统合训练,以游戏为突破口,在教学形式上下工夫,一定还会收到更好的效果,这就需我们在以后的训练中去挖掘、去引导,对每一位自闭症儿童的感统训练干预效果最大化。感统训练虽不是万能的,但作为一种重要的干预治疗手段,它能够促进自闭症儿童全面发展,不仅是自闭症儿童所喜爱、最需要的活动,而且也是他们认识世界、开拓智慧的有效途径,为他们回归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摘要:患有自闭症的儿童是一群特殊的社会群体。通过感觉综合训练,可以有效改变自闭症儿童的症状,提高儿童的社会交往能力,增强自闭症儿童的体质和运动能力,为自闭症儿童的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8.儿童自闭症,应当早发现早干预 篇八
宁波读者朱女士问:有些资料上说,自闭症的发病与遗传因素、器质性因素以及环境因素有关。那么,它究竟属于哪方面疾病?
贾美香答(以下简称“答”):属神经系统疾病。尽管研究人员已从遗传因素、神经生物学因素、社会心理因素等方面作了大量研究,发现自闭症的发病与遗传因素、器质性因素以及环境因素有关,但迄今为止,仍未能详尽阐明儿童自闭症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不过,专业人士已把它看成是多种生物学原因引起的、广泛性发育障碍所致的异常行为综合征,属于神经系统疾病。
芜湖读者邹先生问:儿子快4岁了,平时很少和人有语言交流。除此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异常表现。不知他是否属于自闭症?自闭症有哪些具体的表现?
答:患儿主要有以下表现:
1.孤独离群,不会与人建立正常的联系。有的患儿从婴儿时期起就表现这一特征,如从小就和父母不亲,不喜欢被人抱,不主动找小孩玩,总喜欢自己单独活动等。他们对周围的事物漠不关心,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旁若无人,周围发生什么事似乎都与他无关,目光经常变化,游移不定,不注视对方甚至回避对方的目光,也从不会和人打招呼。
2.言语障碍。大多数患儿言语很少,严重的病例几乎终身不语,会说会用的词汇有限,即使有的患儿会说,也常常不愿说话而宁愿以手势代替。有的会说话,但声音很小、很低。有的患儿只会模仿别人说过的话,而不会用自己的语言进行交谈。不少患儿不会提问或回答问题,只是重复别人的问话。语言的交流上还常常表现在代词运用的混淆颠倒,如常用“你”和“他”来代替自己。还有不少孤独症儿童时常出现尖叫,这种情况有时能持续至5~6岁或更久。
3.兴趣狭窄,行为刻板重复,强烈要求环境维持不变。孤独症儿童常常在较长时间里专注于某种或几种游戏、活动,如着迷于旋转锅盖,单调地摆放积木块,热衷于观看电视广告和天气预报,面对通常儿童们喜欢的动画片、儿童电视、电影则毫无兴趣;一些患儿天天要吃同样的饭菜,出门要走相同的路线,排便要求一样的便器,如有变动则大哭大闹,表现出明显的焦虑反应,不肯改变其原来形成的习惯和行为方式,难以适应新环境;多数患儿同时还表现出无目的活动,活动过度,单调重复地蹦跳、拍手、挥手、奔跑旋转,也有的甚至出现自伤自残,如反复挖鼻孔、抠嘴、咬唇、吸吮等。
4.大多智力发育落后及不均衡。多数患儿智力发育比同龄人迟滞。少数患儿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但其在智力活动的某一方面又出奇地好,令人不可思议。不少患儿的机械记忆能力很强,尤其对文字符号有超强的记忆能力。
洛阳读者张先生问:自闭症有哪些诊断标准?
答:自闭症可以从以下五方面去判断:
1.通常起病于3岁以内。
2.接触交往障碍。需具有下列中两项症状:①不能用注视、表情、姿势或手势进行交往。②不能与其他孩子建立伙伴关系。③遇到挫折时,不会寻求支持或安慰;当别人遇到挫折时,也不会主动给予支持和安慰。④不能对集体的欢乐产生共鸣。
3.言语交往障碍。需具备下列中两项症状:①言语发育延迟或不发育,例如不会牙牙学语,有以手势或其他形式代替言语交流的倾向。②如有某种程度的言语功能,也缺乏主动的或持续的言语交流。③刻板、重复地使用某些词语或别出心裁地使用某些词语。④言语的声调、速度、节律、重音等方面异常。
4.兴趣和活动异常。需具备下列症状之一:①兴趣刻板、狭窄。②对某种东西特别依恋。③强迫性地进行某种特殊的仪式性行为。④刻板重复的动作和姿势。⑤对某些东西(例如玩具)的非主要特性特别感兴趣。⑥对个人生活环境不愿或拒绝作任何的变动。
5.排除儿童精神分裂症及婴儿痴呆。
长沙读者黎先生问:发现孩子有自闭症倾向,家长该怎么办?
答:有的家长发现孩子患有自闭症,就心灰意冷,甚至放弃治疗、矫正,这是大错特错的。应当承认,自闭症患儿大多智力落后,但往往在音乐、记数字方面有特殊的才能。对于自闭症患儿来讲,只有早发现、早干预,进行行为矫治,才能帮他们缩短与正常社会的差距,让他们早日融入社会。
目前还未找到预防自闭症的有效方法,因此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是关键。2~4岁是自闭症儿童的最佳干预时期,如果家长在患儿4岁之前积极就诊,医生能给出较为明确的诊断意见并及时进行系统的康复训练,这些孩子在各方面的功能往往都会有所提高。患儿首诊时的年龄越小,进行康复训练、取得良好效果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尽早发现是取得良好治疗效果的关键。
成都读者吴女士问:怎样对自闭症儿童进行家庭康复训练?
答:很多研究发现,自闭症儿童的家庭训练是克服学习障碍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父母可以给自闭症孩子适当训练。首先,可以尝试帮助孩子突破沟通障碍,虽然未必能用言语沟通,但透过简短、重复的语言,加上简单的动作提示,有助于孩子了解父母的意思。其次,应教导孩子养成日常生活习惯,跟一般儿童一样,慢慢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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