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市场业户规章制度(共3篇)
1.创业市场业户规章制度 篇一
运输业户安全管理制度
(5辆车以下经营业户)
业 户 承 诺 书
(业户名称),于 年月 日取得道路货物运输许可,经营范围为 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身份证号:,经营地(或住所)在,已(拟)购置车辆,驾驶 名,驾驶员姓名。
道路运输安全关系到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危,安全责任重如泰山。本人作为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带头认真执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本单位运输生产安全。
承诺人(签字或公章):
XXXX年X月X日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保证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
2、雇佣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道路运输部门要求的相应的从业资格。定期组织本单位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保证运输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保证在安全生产上的必要投入,按要求对车辆进行维修和检测。
4、准确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合理使用和调度车辆,制止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5、配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做好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6、认真做好所属运输车辆的建档工作,按要求及时向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二)驾驶员岗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驾驶相关知识和技能以及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操作 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3、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在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车辆证照、车辆技术性能的自检,及时进行维护、修理。本人无法处理的问题和故障,要及时向负责人或雇主汇报车辆有关情况。
4、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捉高在恶劣道路条件下的应急处置等驾驶技能,遇到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或有关部门报警,尽量保证人身安全和减少损失。
二、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2)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4、配合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安检合格方可出车。
5、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私自越线(改线、绕道)行驶,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7、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安全例会制度
1.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时间为每月的第一周。
2.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并决定开会时间、地点。
3.安全例会由负责人、安检员及全体驾驶员参加,参会人员实行签到。
4.例会内容:
(1)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2)听取各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
(3)对表现出的突出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4)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5)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
5.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妥善保管。
五、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XXXXXXXXXX部
2.创业市场业户规章制度 篇二
关键词:创业板市场,纳斯达克,另类投资市场,退市制度
一、引言
创业板市场泛指那些上市标准低于传统主板市场的证券市场,主要以高成长的中小企业与高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通常情况下就是指二板市场。全球最著名的创业板市场是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NASDAQ),我国于2009年10月23日也开办了深圳创业板,为我国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通道。另外,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市场(AIM)、日本佳斯达克市场(JASDAQ)、香港创业板市场与韩国柯斯达克市场(KOSDAQ)等都是全球主要的创业板市场。
完善的退市制度是成熟的证券市场的生命线。完善的退市制度不仅有助于证券市场发挥其资本配置优化的作用,而且对上市公司经营者也有有效的外部督促监管作用,逐步提高上市公司的诚信度,同时还能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持投资者的信心。
不同的创业板市场有着不同的退市标准,但总的准则是相似的。根据Macey的理论,从交易所的角度来看,退市标准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标准主要是保证交易所与上市公司之间依然保持着有利可图的关系,这是因为那些交易量很小的上市公司在交易所上市相对而言成本很高;另外一类标准主要是用于保护交易所的声誉。目前就全世界范围而言,无论上市还是退市,交易所都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以及信息披露这些方面提出要求,前两者主要是从定量方面作出要求,后两者则更侧重于定性。而关于退市的标准,上市公司的交易量、最低股价以及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情况都是额外的评判标准。在美国最低股价标准,也就是所谓的“一美元退市机制”,是大多数上市公司被动退市的原因,这是因为低于1美元的上市公司实际上已经资不抵债,濒临破产。
二、海外创业板市场退市标准
(一)纳斯达克市场(NASDAQ)
纳斯达克市场始于1971年,随后得到迅速的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股票交易市场。随着2007年纳斯达克主动升级为交易所,目前的纳斯达克市场的交易模式已经改成了做市商+交易所的混合制度。高退市率一直都是纳斯达克的特点。网络股泡沫破灭之后,纳斯达克80%的股票跌幅超过80%,近40%的股票退市,如此高的退市率也就导致了纳斯达克终止了程序化退市机制。此后,2003--2007年之间,纳斯达克的平均退市率为8%。目前,作为交易所的纳斯达克无论是上市退市以及市场的监管都比过去严格了许多。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可以分为3个层次:“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以及“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企业上市。交易所公布的标准主要有上市标准以及持续上市标准,如果上市公司满足不了所有的持续上市条件,那么上市公司则被迫退市。上市标准与持续上市标准都有量化的标准以及非量化的标准,被量化标准主要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以及公司经营合规合法等方面提出要求,3个层次的股票市场也大致相同,而量化的标准在这3个层次的市场中则各不相同。以下就是纳斯达克3个市场的上市标准与持续上市标准,其中全球精选市场以及全球市场持续上市标准相同。
总体而言,纳斯达克退市机制是以投资者的价值判断为标准,最后给予上市公司自救机会的退市机制。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营运业绩进行判断,并通过市场上的交易形成的股票价格来体现公司的业绩表现,价格决定价值,再决定退市与否。纳斯达克的持续上市标准与上市标准一脉相承,通常只是比上市标准更低一些。其中,连续10天低于做市商个数标准、以及连续30天股价低于最低买价和低于公众持股市值条件的行为就会被判定违反连续上市标准,会被通知90日内设法自救。近两年,纳斯达克交易所也放宽了退市标准,其中将连续30天低于最低股价的宽限期从90天放宽至180天,给了上市公司更多的缓冲期。
聆讯制是纳斯达克市场终止上市的一大特点,它给予了被迫退市的上市公司逐级上诉的机会。上市公司在接到退市通知后45天内,有权提出上诉,逐级向纳斯达克的上市资格部、上市与聆讯审查会、全美证券商协会理事会,最后向美国证监会上诉,美国证监会的裁定会是最后结果。聆讯制不仅提供了上市公司更多的缓冲器,更提高了退市过程的透明度,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监管者犯错的可能性,是退市制度更公开、公平、公正。从纳斯达克市场退市的股票通常会在场外市场交易,不符合场外市场交易标准的会退至要求更低的粉单市场或不再交易。
(二)伦敦证券交易所另类投资市场(AIM)
另类投资市场始于1995年,短短10几年就已经发展成为全球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市场。AIM附属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但有自己独立的运作规则和管理机构。AIM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上市标准低,监管较为宽松。AIM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过去的业绩没有最低要求,对公众持股量也没有最低的要求,只需要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以支持未来12个月的资金需要。其上市的关键在于“保荐人”制度,保荐人提供协助并承担其责任。
另类投资市场是近年来全球发达创业板市场中退市率最高的。在2003年到2007年期间,AIM的平均退市率为11.6%,远高于纳斯达克的8%。这与其宽松的上市标准以及退市标准密不可分。AIM的退市标准与其上市标准也同样统一,对量化的标准没有要求,基本上都是一些定性的要求,其中包括信息披露的制度,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问题以及“终身保荐人”制度。具体规定分为停牌准则以及退市标准。停牌准则有4条,违反任一一条就进行停牌:(1)证券交易未能有序进行;(2)交易所认定公司违反《AIM上市规则》;(3)出于保护投资者的目的,目前不得不暂停交易;(4)继续交易会损害市场的声誉。退市标准有两点:停牌超过6个月或是公司没有保荐人的时间超过1个月。
"终身保荐人”制度可以算是AIM市场中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一种有效解决措施。终身保荐人制度是指上市企业在任何时侯都必须聘请一名符合法定资格的公司中作为其保荐人,以保证企业持续地遵守市场规则,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如果保荐人因故缺位,被保荐单位股票交易将立即停止,直至新的保荐人开始履行职责,若一个月内仍没有新的保荐人弥补空缺,则该上市公司退市。保荐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上市公司的指导以及“独立审计师”,同时增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
三、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标准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创业板市场延续了主板市场的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到暂停上市直至终止上市的退市程序,而采取的退市标准除了公司经营违法违规以及披露信息的违规外,主要有以下条量化标准:(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3)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4)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以下问题:
(一)过于强调盈利指标
这样做可能会导致两个不良结果。首先,短期亏损的企业长期未必同样表现不佳,所以我们的标准可能会将一些好的公司驱逐出市场,或者至少会改变公司的运营策略而使公司将其目标主要定于获取利润。这也就会导致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的经济效益的净损失。其次,由于害怕被实行退市警示,公司可能会做出一些收益管理的行为,这也会进一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在面临退市的危机时,公司通常会想方设法增加利润,例如削减研发费用以及出售公司资产,而这些举措对公司的未来更是雪上加霜。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出现连续亏损有很多合理的理由。一是费用与亏损的确认往往要比收入与盈利要快,这也导致了亏损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二是那些才创业的公司在初期对行业进行了大量的投资,这些投资的收益尚未体现,所以此类公司很有可能出现亏损。三是一个经济衰退可能使大量的公司出现亏损。如果按照我国的退市标准,雅虎、朗讯都会被暂停交易,甚至亚马逊也会在1998年退市。
(二)繁杂的退市程序
创业板退市沿袭了主板市场的退市程序和缓冲机制,各个环节设置了相应的宽限期,非常可能出现主板市场公司退市一拖再拖的现象。据统计,到2010年9月为止,中国股市的股票共有1300家多次“ST”警示,但只有75个公司退市。对创业板而言,高退市率是它的生命线之一。如果我国的创业板像主板的退市率一样,那么未来创业板市场前景惨淡。此外,拖沓的退市程序很可能带来“借壳上市”的问题。国外任何一个成熟市场都对借壳上市做了十分严厉的限制。反观我国深圳创业板市场在规定上市公式恢复上市时,需要提交有关公司重组方案的资料,为日后的借壳提供了便利。借壳上市不仅不惩戒经营不善的公司,而且更容易滋生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这是对资本市场中的资源配置原则的根本性破坏。
(三)缺少关于公司治理的退市标准
Andreas Charitou(2007)通过研究1998-2004年从NYSE退市的161个股票发现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以董事会成员结构以及内部人持股激励来代替,对于公司能否在纽交所持续上市至关重要。而我国的创业板开始1年后,就先后涌现了公司高管纷纷离去的“怪异现象”,也无疑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前景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都是承重的打击,对我国创业板市场未来的发展前景也蒙上了一层阴影。
(四)缺乏明晰的后续安排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不再强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的,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但是,对于那些不符合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而还原为非上市交易的公众公司,其权属登记、托管、转让、行权的制度安排出现了空缺。而且我国的三板市场目前的发展依然举步维艰,不像美国以及日本场外交易市场长时间的发展与成熟。
四、政策建议
(一)制定健全的科学的退市标准
全面总结全球在市场的退市标准中反映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指标,找出符合目前中国国情的成分指标,同时加大反映公司成长性的指标的权重,例如充分体现主营业务收入水平和持续增长率,对外担保水平和期限,此外对公司治理要有更为明确的标准,对于那些公司上市不久领导层就集体离职的不良之风要加以制止,在法律法规中要对此类行为加以限制。
(二)建立市场化取向原则的退市程序
减少目前繁杂的缓冲机制,增加直接退市的情形,减少暂停上市的应用,明确暂停上市以及恢复上市的审核条件,规避交叉适用退市程序的漏洞;扩大直接退市的适用范围,明确审核退市的时间限制,限定上市公司恢复上市补充材料的时限和次数,最终力争形成标准清晰、快速有效、权责明确的退市程序。切断绩差公司重组的利益链条,取消破产重组的政策偏向,避免出现“借壳成瘾”的现象。实行重大资产重组视同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引入分类表决制度、重组收益补偿承诺机制,推动绩差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彻底理顺上市公司破产退市机制。
(三)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市场
退市的上市公司仍是合法存续的公众投资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明确其原有的证券登记记录的法律效力,建立顺利交移到工商部门、产权交易所的制度,落实代办机构负责机制和股份转让机制,同时构建分工负责、协调有效的退市监管制度。我国目前的场外交易市场非常清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有75家,股票58只,投资者开户数仅12万人,市值只有83亿元人民币。所以,必须发展完善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为上市公司的退市提供顺畅的渠道,使股价尽快回归价值之路。此外场外交易市场的完善还可以丰富我国的证券市场的层次结构,使得场外市场起着“中转站”的作用,逐步缓解公司退市的压力。
总之,完善创业板市场的退市机制固然重要,但不可忽视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行定价以及监管依然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发行价格过高,上市后高管离职以及原始股东纷纷抛售等等现象正体现了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弊端,而这些最终会侵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国的广大投资者目前仍无法像国外的投资者一样承担较大风险,创业板市场正是高风险的市场,所以在不断加强对广大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之外,确立退市责任追究机制和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建立有效的退市公司投资者司法救济机制,可以尽量减少广大投资者以及现在的创业板市场所受到的退市冲击。
参考文献
[1]Macey,Jonathan R.,O'Hara,Maureen and Pompilio,David,Down and Out in the Stock Market:The Lawand Finance of the Delisting Process(April2005).Available at SSRN:http://ssrn.com/abstract=583401
[2]Andreas Charitou,Christodoulos Louca,Boards,ownership structure,and involuntary delisting from 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J].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007,26
[3]吕晓峰.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兴衰的根源及对我国的启示[J].上海金融,2001(5)
[4]许长新.境外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1(1)
[5]李自然,成思危.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J].金融研究,2006(11)
3.“听证专业户”,存在即合理 篇三
连参加听证都有了“专业户”?乍一听, 确实让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 同时生出“被代表”“被忽悠”的愤怒和悲哀。然而, 存在即合理, 在中国国情下出现“听证专业户”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据媒体报道, 现在指定一些“会说话”的“接待专业户”是基层接待惯例, 基层政府事先要给其定好“标准答案”以回答上级领导的提问, 应对媒体的采访。有的还以此掩盖自己平时工作中的不足。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是, 受洪灾影响的安徽李郢村的郑继超被网友形容为“最幸福的灾民”。从2007年11月中旬至2008年1月中旬, 他在自己的新建房先后接受了从村级领导到部级领导的7次探望, 每次都基本按照“标准答案”“圆满作答”, 成了“接受慰问专业户”。连“接受慰问专业户”都有, 出现几个“听证专业户”有啥稀奇的呢?
实际上, 胡丽天到底算不算“听证专业户”, 起码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认定, 顶多是一些网友的“臆测”罢了。她之所以受到质疑, 一是在随机抽签的情况下竟然一共参加过23次听证会, 中签率有点吓人;二是她总是坚定地站在涨价的立场上, 据说还曾说出过“人活着就是占用、消耗资源, 所以政府收任何费都有理”之类的名言。而这两点其实都不能成为绝对的证据。中签率高咋啦?很正常呀, 武汉的经适房摇号还摇出过“六连号”呢, 23次中签听证会不过是小菜一碟。至于坚持涨价, 这也没啥呀, 也许人家就是有这个觉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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