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税收工作思路的思考

2024-08-20

道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税收工作思路的思考(通用2篇)

1.道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税收工作思路的思考 篇一

海港区地方税务局

2010年税收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2010.01.07)

2010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进一步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强化税收征管,努力优化纳税服务,不断加强行风和干部队伍建设,力争使2010年税收工作有一个新的跨越,促进海港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关于组织收入工作

围绕组织收入中心,认真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以力争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为总目标,认清形势,自我加压,积极克服困难和不利因素,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各项工作。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信息的采集反馈工作,重点挖掘主导税源的税收增长点,强化管理,确保重大项目税收不漏征漏管,为组织收入奠定基础。一是重点加强对房地产业税源的监控。对房地产企业逐户调查,摸清商品房存量,加强对在建预售、新开工和即将开工项目的监控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防税收流失。二是抓住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长带来的机遇,确保建筑业税源应收尽收。针对我市“三年大变样”主城区拆改工程、津秦快速客运专线工程和沿海快速路等开发项目,及时与相 1 关部门密切联系,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对外埠来秦单位的监管,促进建筑业税收增长。

二、关于税收征管工作

按照市局关于加强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查找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提升征管质效,抓好堵漏增收。一是进一步做好对查账征收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饮食、娱乐、美容等特殊服务行业的摸底调查;三是进一步强化零散税源的管理,清理漏征漏管,力争应收尽收;四是进一步加大征管数据考核力度,把好数据录入、资料保存、数据完备关,规范纳税资料及税收秩序;五是进一步加大欠税清缴和处罚力度,公平税负;六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征管软件监控作用,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特别是对长期亏损、申报异常、税负偏低等问题企业重点评估,以评促管,以评促收。

三、关于行风建设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协调沟通,开门纳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行评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检查督导,严肃查处违反税收纪律的行为,做到零投诉,树立地税机关的良好形象,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实现优秀目标。二是改进纳税服务方式。继续推行全程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特事特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量评议、评价和监督制度,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和举报。三是加强 2 办税服务厅建设。以搬迁新办公楼为契机,按纳税人需求完善设施,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规范制度,拓展和优化服务厅的窗口作用,努力打造一个整齐、和谐、高效、快捷的纳税环境。

四、关于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坚持做到做事先做人,管人先管己,发挥带头作用,牢固树立对上负责对下关心的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班子“一盘棋”,凝聚人心,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执行力。二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培养、树立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提高税务干部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为目标,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培训落实,在培训效果上做文章、下功夫,以求实效。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分局专职监察员作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地税干部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公正执法,不徇私情,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地税干部队伍。

2.道县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税收工作思路的思考 篇二

为全面掌握我市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情况,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税收执法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局年初下发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方案》,由法规处处牵头,其他各处(室)参与,组成考核组,于11月1日至18日,对我市11个区(县)地方税务局开展了2011年度税收执法督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税收执法督察考核工作

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加强保障监督、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一项新举措。做好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于我局推动税收执法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税收执法监督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考核任务。自我市地税系统全面贯彻执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来抓,并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做了专项部署和要求,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依法治税工作的“主思想”,税收执法督察是依法治税工作的“主抓手”,并将税收执法督察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评比,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保证了考核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监督、有落实。

(二)认真梳理线索,明确考核重点。为切实把我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抓好、抓深、抓细,考核前,从三个层面认真梳理执法督察线索,确定考核重点: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确定考核重点;二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及《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筛选考核重点;三是多次召集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骨干力量征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补充考核重点。根据以上确定的重点内容制定严谨的考核计划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即《2011年税收执法督察考核项目表》,该方案基本实现了检查尺度统一、检查深度统一、检查层面统一,力求对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在考核过程中证明这一步骤使考核路径清晰,标准明确,有效的提高了考核工作的效率。

(三)查前严格培训,明确考核途径。10月27日至28日对考核组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主要学习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关文件及讲解和说明《2011年税收执法督察考核项目表》中的考核项目、考核要求、检查方法、路径等。

此次考核采取“听、看、查、议、评”的方式进行。“听”是听取被查单位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看”是看有关文件、案卷、文书、资料(含征管数据)、报表及实地查看等;“查”是对税款征收、税种管理、税务稽查、政策执行、违规查处、行政管理等行为进行检查;“议”是召开各种不同范围类型的会议,听取意见及建议;“评”是对执法和管理状况做出综合评价,并结合考核项目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

(四)实地延伸检查,明确检查深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工作督察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选取了包括房地产业、建安业在内的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作为实地延伸检查对象,检查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税款,是否按规定申报,是否按规定开具、取得发票等情况,并将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实地调查信息及时与征管软件中信息进行比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税款及时入库。

二、认真做好考核总体评价工作

(一)取得的成效

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区(县)地方税务局能够把组织收入及依法治税工作,作为总揽全局、重点落实的首要任务,以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全力推动依法治税,使我市地税系统执法监督成效逐年提升。一是税收政策得到层层落实。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均能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未制定任何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文件;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我局利用监督、检查、否决“三权”,对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减免税审批进行监督管理,各局均能做到依法减免;二是税款能够及时入库。严格按照规定征收各项税费,未发现延压税款、提前征收税款、违规批准缓税或混淆预算级次入库的现象;三是税务检查及处理逐年规范。从检查中看,税收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程序合法,税务违法行为处理中所应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准确;四是税务稽查力度加大。稽查部门基本上依照稽查规程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并按照《重大案件审理规程》的规定向审核部门报送案件;发挥了以查促管的作用;五是自查工作扎实有序。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的自查面达到100%,做到了检查有底稿、查处有依据、情况有反馈、检查有结论、结果有通报、问题有整改、过错有追究。

(二)考核发现的问题

综合本次考核结果,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我局对被考核单位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归纳:

1.税收政策执行方面

个别享受优下岗惠政策纳税人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上报。涉及纳税人2户,现已改正。

2.税务行政处理方面

自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以后》,税收管理员仍然存在使用老办法对违法的纳税人进行处理的现象。考核组已要求各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增强责任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和内容,提高税务行政处罚质量和效率,防止此类行为再度发生。

3.税务管理方面

此次考核,将税费征收、发票的“领、销、开、缴”、涉税事项办理、纳税管理等情况纳入了重点考核范围。

(1)存在未按规定保管、审核发票的现象。如: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时间查验发票。以上问题多数是由于部分税收管理员责任心不强所致,考核组已要求各局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发票保管、销售、代开等相关制度,并加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的现象。如:未按规定的时限对个体工商业户核定税款;未按规定对应调整定期定额的纳税人及时调整,以上问题各局已做整改。

4.重点行业检查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重点行业,我局抽检了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对以上企业各税缴纳及财务核算情况进行了检查,尤其是对房地产企业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直至项目开发及销售情况进行了延伸检查。发现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土地增值税未足额预缴等现象。考核组已要求各局加强重点行业及重点税源的管理,以上涉及应征税款,现已入库。5.税务稽查方面

查阅稽查案卷时发现各局从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等环节存在税务执法类文书的税收法律条文引用不全的现象。考核组已要求各地稽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增强责任心,严格按照《税务稽查规程》进行,防止类行为再度发生。

(三)考核结果的处理

对考核中已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向各区(县)地方税务局下发《税务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工作结束后,要求各局将整改情况报我局法规处备案,我局将对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整改的同时要求各局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将责任落实与集体和个人收入分配、创优评先挂钩,累计追究120人次,惩戒金额10120元。考核结束后,我局根据考核情况对各局进行了综合评比,并在全市地税系统进行了通报。

三、工作建议 针对我市税收执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市地税系统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应用信息化考核,不断提高监督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应在更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机制和方法上实现转变。建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综合征管软件的基础上开发考核软件下发,实现从原始的人工考核,转入计算机考核,既能有效提高监督考核的效率,又可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

(二)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督察质量。执法督查干部没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就难以发挥税收执法监督的职能,建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督察内审处多举办以税收执法管理为主题的培训班,加大执法干部的培训力度,按需施教,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尤其是对基层专职执法督察的干部要重点培训。

(三)完善监督机制,扎实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现有的办法与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不能符合当前的执法督查工作需要。建议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部分税收执法督察配套制度。

(四)加强经验交流,拓宽执法督察思路。各地(州、市)在开展执法督察工作中都有许多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建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总结经验的前提下,组织各地(州、市)之间开展经验交流,互相学习借鉴。

四、今后工作的思路

为了进一步贯彻依法行政基本方略,明年我们要紧密围绕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确定的税收执法主题和督察重点,从实际出发,积极思考,力求全面提升我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水平。

(一)加强内外协调,扎实开展工作。

进一步理顺关系,尤其与区(县)地方税务局的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素质,确保正常开展工作

(二)梳理各项制度,完善督察机制。

在梳理税收执法保障监督各项制度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新制度,为税收事业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三)创建预警机制,防止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主要来自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救济等岗位,我们将从建立预警机制环节入手,提高干部的执法风险防范意识,将税收执法风险“最小化”。

(四)改进执法方式,严控自有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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