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024-09-28

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精选7篇)

1.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篇一

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水灾事故现场处置组织机构:

组长: 赵德忠

成员:潘小丽魏立若李长贵李绍宏杨峰

抢险组织成员及组织成员联系方式

抢险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组长:赵德忠***

组员:潘小丽***魏立若***

李长贵***李绍宏***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矿井有水害发生时,广大干部职工能够迅速投入到现场避灾、救灾过程中,做到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及控制事故事态扩大,经矿研究制定本方案,并且在有水害发生时,迅速启动。

一、事故特征

采掘工作面水灾预兆

(1)“挂汗”:积水区的水,在自身压力的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在采掘工作面的煤岩壁上聚集结成许多水珠的现象,叫“挂汗”。仔细观测新暴露的煤壁表面,若潮湿则是透水预兆。

(2)“挂红”:矿井水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透到采掘工作面的煤岩面时,会出现暗红色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挂红是一种出水信号。

(3)“水叫”:含水层或积水区的高压水,向煤岩裂隙挤压时,与两壁摩擦会发出“嘶嘶”的叫声,这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它水源已经接近了。若是煤岩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

(4)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域时,空气温度会骤然下降,煤壁发凉,人进入采掘工作面有凉爽、阴冷的感觉。

(5)出现雾气: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就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另外,发生透水前还可能出现压力明显增加,底板鼓起,顶板淋水,岩隙中有淤泥、片帮、冒顶等各种征兆,现场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观察。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为搞好现场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各基层单位成立井下突水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各基层单位值班室,以便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区队长担任组长,技术员任副组长,由区队副队长、班组长和后勤保障人员为成员,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明确指挥部成员的具体职责及应急处理工作任务。

1、区队长:负责查对本区域工作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的事故情况、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公司经理及矿救灾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的任务。

2、技术员:是区队长处理灾害的第一助手,在区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制订、处理灾害的协作抢救方案。

3、副队长及带班队长:是根据矿营救方案和区队协作抢救方案,按照队长指令现场指挥人员安全有序的进行避灾自救,组织人员按正确的避灾路线撤离灾区,若无法撤离灾区时,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待救工作。如果与救护队联合救援,积极配合其救援行动,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4、区队值班人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向下传达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灾区人数。

5、地面材料员:根据井下救援情况,按时领送救灾所需物品,做到随叫随到。

三、应急处置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现场区队长或带班队长立即查看水害的范围大小等水害情况,应根据现场实际,按照避灾原则,能救先救,不能抢救时,应清点人数,立即向矿调度汇报清楚,在矿没有派来救援人员前,积极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能撤离灾区时,立即组织人员按正确的避灾路线撤离。当上部来水无法撤离时,则就近找上山巷道进行避灾,此时所有人员必须静卧,不能急躁,减少氧气、热量等消耗,等待外部来人救援。如果巷道内有压风管,可打开压风管供人员呼吸,确保被困人员的安全,并经常敲打管路,向外部报警求救。

2、队长、技术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3、区队值班人员根据公司调度及队长的命令,立即通知井上副队长和带班队长,组织不少于20人抢救小组,在副队长和带班队长的带领下,配合矿救护人员,共同进行抢救。

(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营救工作要在指挥部负责人的领导和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下进行。首先,营救人员要排查水害地点附近的支架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加固。若遇险者被困里段,一方面通风排水,维护巷道,防止冒顶堵人,另一方面积极救助,输送食物和药品,若被困的人员时间较长时,可利用管道向遇险人员送饮料或食物和空气。被困人员救出后应采取护理措施,然后进行创伤检查和处理。

2、技术员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同指挥部领导和有经验的老工人一起立即制订抢救措施和计划。

3、区队长要按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抢救。

4、技术员根据事故处理后的现场实际情况,及时编制维护及修复措施,报矿审批,为尽快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5、恢复被淹井巷的安全技术措施

(1)增设排水管路,增加排水泵,增大排水能力,直接将所突积水排干。

(2)当涌水量特别大,补给丰富,用强力排水又不能排干时,必须先堵住涌水通道,截住补给水源,然后再排水。

(3)当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全矿有被水淹危险时,待下部水平人员全部撤出后,可向下部水平和采空区放水。

(4)如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设备受到威胁可用装有粘土,砂子的袋子构筑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5)安装排水管路都必须佩安全带和自救器。

(6)发生透水时,严禁在独头巷道躲避,禁止由下往上进入突水点或被水、泥沙堵塞和小眼和上山,以防二次突水冲击,在清理巷道时,需要打防护墙。

(7)救护队员进入围困地点后,先打开氧气瓶,提高空气中的氧气浓度。

(8)排水时,要保护通风良好,经常检查气体,随水位下降,积存在被淹井巷中的有害气体CO2、H2S、CH4等可能大量涌出,应安装局扇,随排水工作的进行,逐段排除有害气体,对井下气体应定期取样分析,每班取样一次,当水位降低可能涌出气体时,应每两小时取样一次,排水看泵工作由救护队担任。

(9)在处理老空积水时,应仔细检查有毒有害气体防止气体中毒。

(10)在修复巷道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发生冒顶与坠底事故。

(三)水害处理与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在水害围困人员救出后,区队立即组织人员按措施修复水害地点,预防再次发生水害事故。在水害事故处理完后,接矿恢复生产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恢复生产。

四、注意事项

1、发生突水事故后,有害气体可能随涌水溢出,被困及救援人员应及时佩戴自救器,尽量沿进风巷道行走。

2、人员在撤离过程中,不得进入盲巷。

3、人员撤离时应结伴行走,不得私自行动。

4、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认清来水方向。

5、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应注意:

抢救出伤员后,必须判断伤情的轻重,人员较多时先救重伤员,后救轻伤员,并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即:(1)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2)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3)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2.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篇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有关农机法规, 规范农机事故处理程序, 强化对突发农机事故的处理能力, 周村区农机局于9月10日在城北路办事处沈家村西外环路组织了一次针对三秋农机收获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通过演练, 对发生事故后上报部门及应急电话更加准确、全面、熟悉;对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有效维护现场秩序、划定保护范围、勘察事故现场、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确认证人、调查取证的操作过程和方法更加熟练;对各环节工作任务的部署、安排、落实更加紧凑。进一步增强了农机人员的事故防范意识, 提高了处理农机事故的综合能力。

3.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篇三

1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的法定部门

我国涉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上交通安全法》(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港口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等。此外,我国沿海部分省市也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如《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等级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涉及的主要部门有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等。

1.1 海事管理机构

(1)《海上交通安全法》 该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第34条规定:“船舶、设施或飞机遇难时,除发出呼救信号外,还应当以最迅速的方式将出事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以及发生事故的原因向主管机关报告。”第38条规定:“主管机关接到求救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救助。有关单位和在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必须听从主管机关的统一指挥。”

(2)《突发事件应对法》 该法第17条规定:“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1)《港口法》 该法第6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规定确定。对港口具体实施行政管理的部门统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第33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该法第45条规定:“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危险货物事故应急体系,制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事故时,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向上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救助。”

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安全生产法》 该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该法第6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铁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70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将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4 港口生产经营单位

(1)《港口法》 该法第32条规定:“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并保障组织实施。”

(2)《安全生产法》 该法第7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该法第70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4)《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该法第43条规定:“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44条规定:“当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行动,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故进一步扩散,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中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从《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过程中,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既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从应急处置的具体实践来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发生泄漏事故后,在将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船上转移至岸上进行应急处置的过程中,由于货物发生位移,事故影响范围发生变化,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权限也相应地发生转变。为最大限度地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相关部门不仅要依法履行职责,还要加强协调配合。

2.1 海事管理机构

当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发生泄漏事故,对水上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时,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负有组织救助的职责。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生泄漏事故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船上转移至岸上的阶段,按照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预案进行救助,由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其他部门予以协助。此外,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在管辖水域负责组织、指挥水上事故处置工作的海事管理机构有责任也有必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政府批准实施。

2.2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受有权管理本行政区域港口的地方政府的指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港口实施行政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港口码头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对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实施备案,并负责组织指挥救助。发生泄漏事故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船上转移至岸上后,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权相应地由海事管理机构转移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依法发挥主导作用。

2.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口危险货物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1)对辖区港口码头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实施备案,会同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等整合各分预案,做好不同分预案之间的衔接工作;(2)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危险货物总体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3)根据预案和事故等级组织实施救援。由此可见,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不论涉事集装箱位于何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均负有指导、协调职责。

2.4 港口生产经营单位

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是港口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时,依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排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散。船舶在航行途中因发生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而靠泊码头后,或停靠码头的船舶发生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时,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首要的应急救援工作;发生泄漏事故的危险货物集装箱上岸后,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和指导意见制定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具体的应急救助工作。

3 促使相关部门更好履行职责的对策

3.1 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自1984年生效实施以来从未进行修订。受立法当时经济和航运发展水平的限制,该法未对海上应急救助工作作全面规定。随着我国经济贸易和港航业蓬勃发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发生泄漏事故的风险显著上升。除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分工、程序要求、具体措施外,《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亟待修订,以确保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针对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统一、不衔接而影响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效果的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努力形成相关部门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的良好局面。此外,对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的具体实践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通过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吸纳,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巩固和扩大实践成果。

3.2 完善各部门现有应急预案

海事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各自法定职责,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得失成败,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细化、实化,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此外,要在各自应急预案内预留接口,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和错位模糊的问题,实现不同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和顺利过渡,使之标准化、系统化、科学化。

3.3 加强各类应急演练

各部门要熟知本部门应急预案,明确自身的职责权限、反应程序和工作要求,并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各部门要联合组织跨部门应急演练,增进对其他部门应急预案的了解,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确保不同部门的应急预案顺利衔接,形成应急处置的合力。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

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各种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专业化水平和组织指挥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危险货物总体应急预案的框架内,以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为基础,有效整合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检验危险货物总体应急预案和各分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港口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危险货物应急处置的主要力量,要不断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包括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泄漏在内的危险货物事故处置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4.发电车间触电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篇四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处理本企业触电伤亡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触电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电车间触电伤亡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2事件特征

2.1危险性分析和事件类型

2.1.1危险性分析

2.1.1.1使用电动工器具时,电动工器具外壳漏电。2.1.1.2电气设备外壳漏电。

2.1.1.3电灯开关、插座破损,带电部分外露。2.1.1.4员工劳动保护使用不恰当。2.1.1.5带电作业。

2.1.1.6临时用电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

2.1.1.7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过程中,缺少电气危险警告标志。2.1.1.8检修、检查或操作过程中忽视安全措施。2.1.2事件类型

触电伤亡事故分为触电伤害和触电死亡两种。2.3事件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

2.3.1控制室。2.3.2电气配电柜。2.3.3手持电动工具。2.3.4办公室。

2.3.5电器设备检查、检修、维护的作业场所 2.3.6雷雨天气进行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2.4可能造成的危害

发生触电后,可引起人员轻伤、重伤,甚至人身死亡事故。2.5事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2.5.1设备地线脱落,没有及时恢复。2.5.2手持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2.5.3临时用电设施不符合要求。

2.5.4插排、插座、开关破损还继续使用。2.5.5无人监护情况下从事电气作业。2.5.6电气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

2.5.7作业人员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2.5.8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

2.5.9电气设备检修未严格执行监护制度。

2.5.10作业人员在未切断电源或作好安全措施的电气设备上工作。2.5.11电气设备检修时擅自扩大工作范围。2.5.12作业现场私自乱接临时电源。

2.5.13安全距离不足违章蛮干,有可能误撞带电设备。2.5.14作业时走错间隔或私自移开遮栏。2.5.15停电设备检修未验电便进行工作。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厂长

副总指挥:生产厂长、总工程师、安全厂长 成员:各生产车间负责人及相关科室 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厂调度。3.2指挥部人员职责

3.2.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触电伤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2.2事发部门负责人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2.3值长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3.2.4现场工作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触电伤亡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3.2.5安监人员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4应急处置

4.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4.1.1触电伤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向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厂调度)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厂调度)应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正、副总指挥。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正、副总指挥,同时将情况报告厂调度及部门负责人。

4.1.2该方案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启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4.1.3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4.1.4触电伤亡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启动《人身事故应急预案》。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首先要是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

4.2.2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

4.2.3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者手不得触及伤员。

4.2.4如触电者处于高位处,触脱电源后会直高处坠落,要采取相应措施。

4.2.5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或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也可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

4.2.6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源等级的绝缘工具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4.2.7如果出点发生在架线杆塔上,如系低压带电线路,若可能立即切断线路电源,或者由救护人员迅速蹬杆,束好自己的安全带后,用带绝缘胶柄的钢丝钳、干燥的不导电物体或绝缘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系高压带电线路,又不可能迅速切断电源开关的,可采用抛挂足够截面的适当长度的金属短路线方法,使电源开关跳闸。

4.2.8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的高压导线,且三维确证线路无电,救护人员在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穿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紧跳跃地接近触电者)前,不能接近断线点至8~10m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伤人。触电者脱离带电体后亦应迅速带至8~10m以外后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认线路已经无电,才可以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立即就地进行急救。

4.2.9救护触电伤员却断电源时,有时会是照明失电,因此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场所防火、防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4.2.10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4.2.10.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4.2.10.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4.2.10.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抢救,直至医疗人员接替救治。4.2.11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4.2.11.1受害人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4.2.11.2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4.2.11.3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4.2.11.4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4.2.11.5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4.2.12判断有无意识的方法

4.2.12.1轻轻拍打伤员肩膀,高声喊叫“喂,能听见吗?”。4.2.12.2如认识,可直接喊其姓名。

4.2.12.3无反应时,立即用手指甲掐压人中穴、合谷穴约5秒。

4.2.13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4.2.13.1通畅气道。

4.2.13.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4.2.13.3胸外接压(人工循环)。4.2.14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4.2.14.1按压吹气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4.2.14.2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 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4.2.14.3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5注意事项

5.1在未脱离电源时,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

5.2事故发生时要以抢救伤员为先,可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5.3要求心肺复苏要坚持不断的进行(包括送医院的途中)不随便放弃。5.4联系医疗单位救治时必须以就近为原则。

5.5如伤者在不易救援的地方,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之后才能接近进行救援,避免救援者发生事故。

5.6现场保卫组应保护好事故现场,设臵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破坏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5.7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或其它金属及潮湿的构件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

5.8救护人要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5.9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特别是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考虑防摔措施。5.10即使触电者在平地,电要注意触电者倒下的方向,注意防摔。

5.煤矿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篇五

威信县一眼寨煤矿 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

煤矿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第一章 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顶板事故是指在井下采掘和生产服务过程中,顶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中止等事故。其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有: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但已经或可能影响通风系统安全运行;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止。1.1 事故特征

1.1.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1.1.1.1采煤工作面重大顶板事故特征(1)造成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的

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的主要指采面及两巷顶板意外冒落,煤、矸石堵住巷道或覆盖整个巷道时,造成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的现象。

(2)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但已经或可能影响通风系统安全运行的

这种事故特征主要指采面及两巷顶板冒落的煤、矸石堵住巷道或覆盖整个巷道时,造成通风不畅,已经或可能影响整个通风系统安全运行的现象。(3)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止的

在采面或两巷的顶板意外冒落的煤、矸石压埋住采面的设备,造成无法生产,甚至损坏生产设备。1.1.1.2事故易发生的区域、地点

采面初采初放、上下隅角、老巷附近、倾角大的地段、顶板岩层含水地段、地质构造带等都可能导致大冒顶。1.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采煤工作面重大顶板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几率较高的在夏季。造成的危害程度可能为: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但已经或可能影响通风系统安全运行;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止。1.1.1.3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顶板的预兆。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这是由于直接顶和老顶发生离层,或顶板切断发出的声音。有时采空区内顶板发出像闷雷的声音,这是老顶和上方岩层产生离层或断裂的声音。顶板岩层破碎下落,称之为掉渣。这种掉渣一般由少逐渐增多,有稀而变密。顶板的列缝增加或裂隙张开,并产生大量的下沉。

(2)煤帮的预兆。由于冒顶前压力增大,煤壁受压后,煤质变酥变软,片帮增多。使用电钻打眼时,钻眼省力。

(3)支架的预兆。当顶板压力继续增加时,支架活柱迅速下缩,连续发出“咯咯”的声音,或工作面支柱整体向一侧倾斜。工作面使用铰接顶梁时,在顶板冲击压力的作用下,顶梁楔子有时弹出或挤出。

(4)含瓦斯煤层,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加;有淋水的顶板、淋水增加。1.1.2掘进工作面重大顶板事故特征 1.1.2.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1)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

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的主要指顶板意外冒落的煤、矸石堵住巷道断面,造成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的伤害形式。

(2)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其风机或风筒已被压、埋,影响通风系统安全运行的

掘进工作面的顶板意外冒落过程中,可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但冒落的煤、矸石堵住巷道,压、埋住风机或风筒,造成巷道断面缩减或堵实,影响巷道内通风系统的安全。(3)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止

在掘进工作面顶板意外冒落的煤、矸石压埋住掘进头的设备,造成无法生产,甚至损坏生产设备。1.1.2.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开切眼附近、地质构造带附近、老巷附近、倾角大的地段、顶板岩层含水地段等都可能导致大冒顶。

1.1.2.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掘进工作面重大顶板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几率较高的在夏季。造成的危害程度可能为: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虽无人员被堵、被埋或伤亡,其风机或风筒已被压、埋,已经或可能影响通风系统安全运行;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止。

1.1.2.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顶板的预兆。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这是由于直接顶和老顶发生离层,或顶板切断发出的声音。有时采空区内顶板发出像闷雷的声音,这是老顶和上方岩层产生离层或断裂的声音。顶板岩层破碎下落,称之为掉渣。这种掉渣一般由少逐渐增多,有稀而变密。顶板的列缝增加或裂隙张开,并产生大量的下沉。

(2)煤帮的预兆。由于冒顶前压力增大,煤壁受压后,煤质变酥变软,片帮增多。使用电钻打眼时,钻眼省力。

(3)含瓦斯煤层,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加;有淋水的顶板、淋水增加。1.2应急组织与职责

1.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1.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2.2.1应急自救组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1.2.2.2应急自救组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1.3应急处置

1.3.1采煤工作面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3.1.1当工作面发生大面积冒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清点人员,若无被埋压人员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将冒顶影响区域电源切断。

1.3.1.2若有被埋压人员,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同时要向调度室汇报。被埋压人员应尽可能发出呼救信号,以便营救人员发现。

1.3.1.3在被埋压人员没有全部被埋,身体尚有活动能力时,要保持冷静,清除身体周围煤、矸,尽可能自救、当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但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危及抢险人员,同时要向调度室汇报。

1.3.1.4处理冒顶事故时:

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塞人数和位置。

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果暂时不能恢复,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向被埋压、堵截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尽量避免破坏冒顶岩石的堆积状态。1.3.1.5救护队接到调度室通知后立即组织救护队员携带担架、苏生器、氧气呼吸器等迅速进入灾区,要本着先救人,后处理事故的原则进行抢险救援。1.3.1.6其他队伍接到调度室救援指令后,在当班负责人带领下立即就近赶往事故现场,听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负责人的安排进行救人或处理事故。1.3.2掘进工作面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3.2.1井下工作面如果发生冒顶,应迅速探明冒顶范围,被埋压堵塞人员位置,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1.3.2.2现场负责人清点人数,临时确定事故处理方案;

1.3.2.3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果暂时不能恢复,可利用水管,压风管向被埋压人员输送空气;

1.3.2.4在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支护冒顶区域附近巷道,防止冒顶事故扩大; 1.3.2.5当发生埋人,堵人事故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视冒顶区四周顶板状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将受难者救出,但不能用力硬拉,以免加重伤情;

(2)抢救过程中,处理冒顶过程必须由外向里有逐步进行,应密切注意顶板有无再次冒落的危险,必要时要采取有效可靠的支护;

(3)冒顶致使独头巷道被堵时,不可慌乱,如果冒顶面积较大时,应立即静坐休息注意节约矿灯,食品和水,减少氧气消耗,保持足够的体力。有压风管的应要打开压风阀门,保持良好的通风,并敲打铁管,铁道等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4)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防止加重受伤人员的伤害和冒顶的加剧,使用工具时要严防工具对被埋人员的二次伤害;

(5)对抢救出的人员要实行“先现场救护,后移送”的原则,及时对外伤出血进行止血、骨折进行固定,对停止呼吸的人员要及时进行人工呼吸等现场救助工作;

(6)地面医务室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救护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装备,在出井口候命;

(7)救护队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救护队员携带担架、苏生器、氧气呼吸器等抢险和抢救装备迅速赶赴现场;

(8)应急处置完毕,必须有专人在现场观察应急处置的效果,确认无误后,应急处置人员方可撤离。1.4 注意事项

1.4.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1.4.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1.4.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最好执行事前演练过的救援对策或措施。

1.4.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1.4.5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二章 地质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1 事故特征

2.1.1地质灾害事故主要有地面下沉、塌陷、裂纹、岩层移位等。2.1.2地质灾害事故一般发生在采空区内,多发生在汛期内。2.1.3 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2.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2.2.2应急自救组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2.2.2.1应急自救组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2.2.2应急自救组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2.3 应急处置

2.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2.3.1.1巡查小组发现有地质灾害事故后,必须及时汇报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汇报方式采用电话汇报,必须派专人进行警戒。

2.3.1.2汇报内容应包括灾害地点、灾害性质、受灾人数、影响程度、现场情况等内容。

2.3.1.3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调度室、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抢险队和有关人员。2.3.1.4主要领导、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有关人员必须24h开手机,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2.3.1.5矿调度室负责将事故情况如实汇报给县国土局、县行办。2.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3.2.1现场抢险人员立即在队长带领下,利用铲车、镐、锨等工具对塌陷区进行填充。有积水的要排净积水;有裂缝的地方要夯实填平,尽量恢复原貌。

2.3.2.2设立警戒防止无关人员入内。2.4注意事项

2.4.1地面材料库必须备有以下物资:

锨30把,镐30把,草麻袋300个,雨衣50件,抬筐10个,扁担10条,电筒20个,水泵5-17KW两台,3寸胶管300米。另外还有水泥10吨、黏土10吨。

2.4.2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

第三章 水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1 事故特征

3.1.1水害事故主要有地表水溃入井下、老空突水、灾害性天气等。3.1.2 事故多发生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中。

3.1.3水害事故有有季节性,一般发生在汛期,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3.1.4井下水害事故的预兆:煤层发潮发暗;巷道壁挂汗、挂红;煤层变凉;工作面温度降低、有雾气;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有水声;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打钻时钻孔底松软或有水。3.2应急组织与职责

3.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3.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3.2.2.1应急自救组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3.2.2.2应急自救组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3.3应急处置

3.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水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3.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3.2.1发生水灾时,施工人员在有经验老工人或带班长的带领下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通知水泵司机把水泵全部启动起来,关闭防水闸门。3.3.2.2切断与抢险无关的电源,保证矿井排水供电。

3.3.2.3人员撤退的原则是:从下水平到上水平,从低处到高处,从井下向地面走,沿避水路线撤退。

3.3.2.4若水势很大,退路被阻时,寻找安全位置时,尽量选择离大巷或井筒较近的高处暂避,同时发出呼救信号。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出水原因,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营救。3.4注意事项

3.4.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3.4.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3.4.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最好执行事前演练过的救援对策或措施。

3.4.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3.4.5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四章 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5.1 事故特征

5.1.1瓦斯积聚,浓度达到爆炸界线时,遇到火源可引起爆炸。

5.1.2瓦斯爆炸可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威胁职工生命;崩倒支架、摧毁机电运输设备,造成重大损失。5.2 应急组织与职责

5.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5.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5.2.2.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5.2.2.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5.3 应急处置

5.3.1首先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1)、爆炸地点及事故波及范围;(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寻坏情况);

(4)、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的大小、CO浓度及其它们的流向);(5)、是否发生火灾;

(6)、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冲开、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等); 5.3.2、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1)、如何尽快撤出灾区人员;

(2)、如何尽快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参加抢险救灾;

(3)、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风机房水柱计读值变化情况判断通风系统破坏程度,比正常痛通风时数值增大,说明灾区内巷道冒顶,通风系统堵塞;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减小说明灾区风流短路。

(4)、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堵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会产生连续爆炸。

(5)、能否诱发火灾;(6)、可能影响的范围。5.3.3、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命令(1)、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2)、切断灾区电源;

(3)、向县局汇报并招请救护队;(4)、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5)、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6)、清点井下人数,控制入井人员;

(7)、矿山救护队到矿后,按照救灾方案部署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查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

(8)、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5.4 注意事项

5.4.1应急自救人员应佩戴符合标准的自救器等个人防护用品;

5.4.2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5.4.3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五章 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6.1 事故特征

6.1.1斜巷提升断绳、跑车,掉道翻车 6.1.2无使用阻车器造成跑车事故 6.1.3跑、翻车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6.2应急组织与职责

6.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全体班组人员组成。6.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6.2.2.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6.2.2.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6.3应急处置

6.3.1第一时间了解人员伤亡情况;

6.3.2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立即联系医务人员进行现场临时抢救,并根据了解的情况通知医院做好救治准备。6.4 注意事项

6.4.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人员伤亡情况; 6.4.2首先救治受伤人员,根据受伤情况采取正确的救护措施。

第六章 供电系统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7.1 事故特征

我矿供电线路及地面10kv、6kv变电所,一旦出现全矿停电、单一线路停电或各种保护失灵事故,会影响全矿安全生产,出现人身触电,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7.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事故多发生在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及各采区变电所。7.1.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主要发生事故季节为夏天雷雨季节和冬季干燥季节,可能影响整个矿井或某一区域供电、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7.1.4 事故前可能的征兆

设备电流、电压、温度等参数发生明显变化;机电设备异响、发热、异常振动等;

7.2 应急组织与职责

7.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7.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7.2.2.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7.2.2.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7.3 应急处置 7.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当发生较大停电事故时,值班人员(或变电所值班员)应立即向矿井调度汇报,并向机电领导汇报,简要说明事故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影响范围。

机电值班人员、矿井调度人员和责任单位的第一值班领导为事故情况下的消息通报人,值班人员负责详细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详细情况,并立即汇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7.3.2相应级别的确定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供电事故发生后,队值班领导要对事故原因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制定现场的抢救方案和符合现场抢救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全力以赴做好事故抢修工作。

重大停电事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送电,可能造成矿井井下瓦斯积聚、涌水增加、人员被困井下以及其它的重大危险情况的,要立即汇报矿井领导,启动应急预案。7.3.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7.3.3.1变电所(配电点)出现电器事故时,抢修人员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影响范围,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供电。如现场不能处理,要立刻汇报科值班人员,说明需用材料、配件数量,在现场创造好条件后等候车间派人抢修。

7.3.3.2井下发生一小时以上的电气事故时值班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抢修,并汇报有关领导。地面发生半小时以上的电气事故时值班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抢修,并汇报有关领导。

7.3.3.3需要调动人员时,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值班人员的调度,按时按要求参加抢修,不接电话或推诿者严肃处理。

7.3.3.4现场不能恢复正常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先恢复供电,然后申请停电时间处理。

7.3.3.5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通知时,要详细了解事故地点、事故性质、影响范围、损坏情况,以便准备材料配件和抢修人员。7.4注意事项

7.4.1 参加救援时,要佩戴好个人自救器、矿灯、口罩等防护用具。7.4.2变电所要配备齐全抢修用材料、配件、仪表、工具,明确专人管理,以满足抢修需要。

7.4.3电气事故抢修处理时必须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严禁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

7.4.4 现场有人员伤亡时,及时按有关规定采取急救措施,如人工呼吸等。做好相互保安,相互提醒确保安全。

7.4.5应急救援结束后,要仔细清理现场。待一切恢复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7.4.6 本应急处置方案,队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特别是直接参加应急反应的人员要专门培训。

第七章 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7.1 事故特征

锅炉是一种密闭的压力容器,在高温和高压下工作,有爆炸的危险。一旦发生爆炸,将摧毁设备和建筑物,造成人身伤亡,破坏性非常惊人;锅炉运行必须非常可靠,一旦发生故障,将造成停电、停产、设备损坏,其损失将是非常严重;锅炉在运行中受高温、压力和腐蚀的影响,容易造成事故。锅炉爆炸时,大量的汽水从破口处急速冲出,由于具有很高的速度,当与空气或地面接触后,产生了巨大的反作用力而产生动能,使锅炉部件腾空而起或向反作用力的方向运动。锅炉爆炸时所放出的能量,其中很小一部分消耗在撕裂锅炉钢板,拉断固定锅炉的地脚螺栓和与锅炉连接的各种汽水管道,将锅炉整体或碎块抛离原地,周围设备和建筑物也会受到严重破坏,甚至引起人身伤亡,后果非常严重。

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分析

7.1.1锅炉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还容易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7.1.2水质管理不善。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产生苛性脆化、裂纹和起槽。在长期运行中操作不当,使锅炉骤冷骤热或负荷波动频繁,钢管承受交变压力,产生疲劳裂纹,同时由于腐蚀的综合作用形成起槽开裂和强度下降。

7.1.3水循环被破坏。结垢会造成水循环被破环,如锅炉碱度过高,锅筒水面起泡沫、汽水共腾易使水循环遭到破坏。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热面管子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子内产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子或发生爆炸事故。钢管内外表面腐蚀减薄,强度显著降低,不能承受额定压力而破裂。

7.1.4超温运行。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史不稳定等原因,使锅炉出口汽温过高,使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7.1.5超压运行。如安全阀失灵,或者在水循环系统发生故障,都将造成锅炉超压运行,严重时会发生锅炉爆炸。

7.1.6锅炉工误操作、错误的检修方法和对锅炉不定期检查等都将导致事故的发生。7.1.7先天性缺陷。设计时采用不合理的角焊结构,强度计算错误,用材不当,制造安装及修理的加工工艺不好等在使用中扩大发展,直至发生爆炸事故。

7.2 应急组织与职责

7.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7.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7.2.2.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8.2.2.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7.3 应急处置

7.3.1蒸汽锅炉发生事故,7.3.1.1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为防止事故扩大,可以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下工作:

(1)在供电没受影响的情况下,加快放渣速度,快速把渣火出,同时边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

(2)若供电受影响,炉渣不能放尽,则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

(3)关闭该炉在分汽包上的阀门。(4)关闭给水泵上阀门,并停掉给水泵电源,防止给水遇炉火产生蒸汽造成炉墙进一步受损。

7.3.1.2分汽包出现破裂事故,蒸汽锅炉按紧急停炉处理。

7.3.1.3对炉火、油火灾用砂土、湿炉渣或灭火器灭火;对电气火灾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普通火灾用消防水龙带灭火。

7.3.1.4因事故影响到供电时,禁止盲目送电,应与供电部门联系配合,电工查找原因,处理完好后恢复送电。

7.3.2紧急停炉操作顺序

7.3.2.1立即停止鼓风机和引风机运行,若是炉管爆破可不停引风机,若是流化床大面积结焦,可暂时不停鼓风机和引风机,以保护风帽。

7.3.2.2锅炉解列后,开启对空排汽门、停止上水时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省煤器泄漏时可不开)关闭加药门和连续排污门。

7.3.2.3紧急停炉后可将返料灰放净,关风门,流化床内部的底料可请示车间或厂领导后再决定是否放掉。

7.3.2.4电除尘下部灰必须放净后停除灰机。

7.3.2.5停炉时间、原因操作项目和顺序详细记录在记录本内。

7.3.2.6在不影响邻炉上水的情况下,可保证炉内上水,绝不能由于泄漏而不上水。

7.3.2.7停炉后的维护可按正常停炉进行。

7.3.3蒸汽锅炉发生事故,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为防止事故扩大,可以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如下工作:

7.3.3.1在供电没受影响的情况下,为加快炉排速度,快速把炉火拉出,同时边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7.3.3.2若供电受影响,炉排不能开动,则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

7.3.3.3关闭该炉在分汽包上的阀门。

7.3.3.4关闭给水泵上的阀门,并停掉给水泵电源,防止给水遇炉火产生蒸汽造成炉墙进一步受损。

7.3.4分汽缸出现破裂事故:蒸汽锅炉按紧急停炉处理。

7.3.5对炉火、油火灾用砂土、湿炉渣或灭火器灭火;对电气火灾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普通火灾用消防水龙带灭火。

7.3.6因事故影响到供电时,禁止盲目送电,应与供电部门联系配合,电工查找原因,处理故障后恢复送电。

7.4 注意事项

7.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7.4.1.1首先检查防护器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

7.4.1.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防护器具。

7.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7.4.2.1首先检查抢险救援器材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

7.4.2.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抢险救援器材。

7.4.2.3使用中抢险救援器材损坏及时更换。

7.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事故处理应严格按本应急预案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经专业领导同意后方可。

7.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保护好现场伤员,防止伤员二次受伤,现场有条件的立即现场进行抢救,条件不具备的立即组织救护上井工作。了解现场情况,防止事故扩大。

7.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医疗后勤保障组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具有临床急救经验并取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医护人员参加救助,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防毒设备的穿戴和灭火器材及其他设备的使用方法;消防设备配备齐全;所有工作人员应爱护和保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维修。

7.4.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时,由总指挥长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撤除所有伤员、救护人员,清点人员后,留有专人组织巡视事故现场遗留隐患问题。

7.4.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各级人员严格服从指挥人员的调配,积极做好救援工作。

第八章 火工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8.1 事故特征

8.1.1 火工品爆炸突发性强,预警时间短,由于火灾、雷击、交通事故、操作不当和人为破坏可能造成火工品爆炸。

8.1.2 事故主要发生在火工品仓库、运输途中、施工现场(隧道内、井下、露天爆破、结构物拆除等爆破施工区域)。

8.1.3火工品爆炸事故除因雷击引起多发生在夏季雷雨季节外,其他情况不受季节影响,该事故通常都会造成人员伤亡,影响工程施工和周边人民生产生活,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8.1.4火工品爆炸事故发生前,多是存在管理漏洞,如有消防隐患、火工品附近有明火出现、看守人员思想情绪不稳定、导火索长度不足、起爆网络不联通、爆破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隧道掘进边钻孔边装药、哑炮排除不完全、在残眼打钻等违章操作和私藏炸药等征兆。8.2 应急组织与职责

8.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8.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8.2.2.1应急自救组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8.2.2.2应急自救组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8.3 应急处置

8.3.1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要反应快捷,迅速确定事故性质、时间、地点、人数,5分钟内向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8.3.2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取得技术侦破等方面的支持。在救援领导组的指挥下,救援小分队积极参加、全力处理。

8.3.3救援领导组及救援小分队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全力协作。

8.3.4 领导组成员要现场指挥,24小时不脱离现场。

8.3.5救援领导组对事故处理全过程要24小时专人监控,保证事故后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8.4 注意事项

8.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8.4.1.1首先检查防护器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8.4.1.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防护器具。

8.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8.4.2.1首先检查抢险救援器材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

8.4.2.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抢险救援器材。

8.4.2.3使用中抢险救援器材损坏及时更换。

8.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事故处理应严格按本应急预案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经专业领导同意后方可。

8.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保护好现场伤员,防止伤员二次受伤,现场有条件的立即现场进行抢救,条件不具备的立即组织救护上井工作。了解现场情况,防止事故扩大。

8.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医疗后勤保障组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具有临床急救经验并取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医护人员参加救助,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防毒设备的穿戴和灭火器材及其他设备的使用方法;消防设备配备齐全;所有工作人员应爱护和保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维修。

8.4.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时,由总指挥长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撤除所有伤员、救护人员,清点人员后,留有专人组织巡视事故现场遗留隐患问题。8.4.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各级人员严格服从指挥人员的调配,积极做好救援工作。

第九章 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9.1事故特征 9.1.1井下火灾

9.1.1.1 矿井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煤层自燃,外因火灾主要是设备着火。

9.1.1.2 内因火灾多发生在采空区或通风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灾多发生在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或地面煤场中。

9.1.1.3 火灾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火灾还可能会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发瓦斯煤尘爆炸,造成巨大损失和人员伤亡。9.1.1.4 火灾的发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现为:

(1)空气温度、湿度持续性升高,有时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2)巷道出现煤炭和坑木干馏的行列火灾气味。(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增高。

(4)人体有不舒适感,如头痛、闷热、四肢无力等。

(5)电器、电缆发热,有胶皮味。9.1.2地面火灾

9.1.2.1 地面火灾主要发生在煤场、办公楼、木场、食堂、宿舍等场所 9.1.2.2 一般是由明火或电器设备造成的

9.1.2.3 事故没有季节性,一旦发生,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此类事故可防可控,要以预防为主。9.2应急组织与职责

9.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9.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9.2.2.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9.2.2.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9.3应急处置

9.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立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9.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9.3.2.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的处理程序

(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2)撤离期间注意事项:

①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②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③全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按照如上相反方向执行。④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3)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①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②不致造成风流逆转。③不致危及人员安全。

④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油类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⑥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

9.3.2.2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9.4注意事项

9.4.1当发现有火灾时,听到警报或通知,必须迅速撤离。

9.4.2有毒有害气体或浓烟中要用湿衣服蒙住头,弯腰撤出危险区域。10.4.3所使用的抢险救援器材必须是不燃性材料。

9.4.4用水灭火时必须要有足够的水量,人要站在上风头工作,射流由火源的边缘逐渐推向中心,以免产生过量的水蒸气伤人。不能用水扑灭带电的电器设备火灾,也不宜扑灭油料火灾。

9.4.5先切断火区内的电源,防止在处理火灾的过程中救护人员触电。若电器火灾电源无法切断,只能用绝缘灭火器材灭火。9.4.6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源,进行直接灭火。

9.4.7灾害事故一旦发生,处于灾区与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与现场情况和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尽快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灾害事故消除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以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在抢救的同时,应迅速派人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讲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及程度。

9.4.8若灾害事故发展迅猛,现场不具备消灭灾害条件或可能威胁人员的生命安全,要及时撤退。

第十章 职业卫生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0.1事故特征

10.1.1化学因素:有毒有害气体(CO、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二氧化碳)导致中毒性职业病甚至死亡。粉尘(岩巷凿岩、装载、掘进、打眼、爆破、喷浆砌碹等)造成职业病(矽肺病)。

10.1.2物理因素:高温、噪声造成的人员降低作业能力和协调性,容易造成事故发生。

10.2应急组织与职责

10.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班组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10.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0.2.2.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1)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2)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10.2.2.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1)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2)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10.3应急处置

10.3.1煤矿粉尘的控制,包括:技术革新、湿式作业、改善通风、个体防护、加强管理、宣传教育、健康检查等方面。

10.3.2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包括:改善劳动环境、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设置警示表示、搞好个体防护、加强检查检测。

10.3.3煤矿噪声控制,包括:改革施工工艺、采取隔振减震措施、提高设备装配质量、减少部件之间摩擦撞击、佩戴防噪护具等。10.4注意事项

1、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要有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

6.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篇六

发生工伤事故,按照下列应急方案处置:

1、事故部门、安监部等部门应积极组织抢救受伤者,在现场利用既有条件先期进行自救,同时迅速将受伤者送医院救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安监部与事故部门必须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收集相关证据,采取封闭隔离措施,从第一见证人员或现场有关知情人员了解事故原因,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笔录,等候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与应急终止处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3、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安监部与事故部门应当做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做出书面记录,进行现场照相或摄像,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Ⅳ级事故现场,未经公司安监部同意不得拆除,Ⅲ级以上的事故现场,未经集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部)同意不得拆除。特殊情况须经上港集团应急领导小组或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拆除。

7.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篇七

通过演习能较客观反映出虚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执行效果,矿井应急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利于总结吸收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预案技术方面的情况,提高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准备、精心模拟。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救护大队演练前安排各中小队长认真对所在矿井各头面开展详细预防检查工作,从模拟救援角度,认真收集服务矿井生产头面基础信息,每月更新2次。根据所有头面的主要危险源特点,每个头面编制完成1套虚拟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作为编制应急处置或应急演练方案的基础资料,有针对性分析主要危险源特点和应急处置条件,并在图纸上详细标注服务矿井所有在籍头面的通风(局部通风)、防尘、监控、通讯联络、压风自救、排水、运输、紧急避险等系统及主要装备情况,标清巷道支护、主要测量点标高等。从中选取一套应急演练方案并进行改进完善,作为检查的考核方案。

(二)深化培训,夯实基础。矿井进行虚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前,组织参加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演练参与人员掌握演练规则、演练情景和各自在演练中的任务。近年来徐矿集团加大了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步伐加快。救护大队根据集团公司的安排,担负起应急培训管理任务。先后在矿处长、区队长、班组长和兼职救护员等培训班中,讲解应急预案的编制,普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应急救援技能。在季度质量标准化应急救援项目的检查中,多数矿领导能做到启动预案迅速,执行救援程序准确、把握事故的处置要点,指挥决策紧张有序。对于科区长、班组长等现场管理人员应急救援培训,大队整理了相关教材,具体介绍了发生各类事故时现场人员如何组织撤离,如何开展自救、互救,如何采取措施控制险情等内容。此外,救护大队还利用应急演练方案的审查、演练评价和其它活动,协助矿井搞好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二、合理虚设灾情,多方位锻炼应急处置能力

在徐矿集团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中,将应急救援部分的检查重点设计为一次虚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方式为桌面演练,虚拟事故的类型在各矿井的主要危险源和安全管控重点中选取。演练对象主要针对矿处级领导救援指挥和各科室、工区干部,检查指挥部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和应急处置技能的掌握情况。检查的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建立、调度系统、指挥部决策、灾区人员如何自救互救、施救组如何抢救、救灾时各单位的技术支持及保障措施等。

(一)磨合机制、讲究实效。提高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利用桌面演练的形式,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果。在桌面演练中,着重检查领导干部的调度指挥和各科室、工区负责人处理事故采取的措施。指挥部采用桌面演练,针对事先假定的演练情景,讨论和推算应急决策及现场处置的过程,以考验指挥人员在掌握好各类事故的处置要领的同时,随机应变,熟练运用救灾技术应对各类突发问题。从而促进指挥人员掌握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提高指挥决策和协同配合能力。其它应急管理部门安排一个负责人参加演练,根据救灾指挥部要求,口述工作安排要点,检验应急管理和应急保障体系的运作。虚拟灾变的影响区域的干部职工采用现场演练,考察现场带班干部发生事故时组织自救,采取有效的避灾措施的能力。在减少了对矿井正常生产作业的影响的同时,也保证了演练效果。

(二)结合现场、着眼实战。通过开展虚拟事故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练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虚拟某矿一个采煤工作面进风运输巷距离工作面10米皮带机尾发生外因火灾事故,工作面人员已撤出灾区,有一名工人因火灾烟雾大未及时撤出被困在距离工作面30米出回风轨道巷的保险硐室内。考察救灾指挥部对火灾预案的启动,调度系统对事故现场信息的收集是否全面,是否向事故区域汇报人员问清现场情况,是否按照预案要求汇报、通知相关人员情况。考察抢救指挥部安排的撤人、断电、警戒区、救灾措施、应急物资的调用等内容。考察通风工区为虚拟救灾指挥部分析灾区通风情况,采取通风方法是否具有针对性。考察救护队在事故处理中,采取的处置方法是否正确,机电科采取的停电范围是否合理。事故结束后现场处置措施等。

三、健全演练模式,多角度推动应急处置能力

因为虚拟煤矿事故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预案演练也采取随机设置的方式,全面考查应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多角度推动应急处置能力。一是随机在矿井副职领导中指定救灾总指挥,要求每人都要认真对待预案演练,具备良好的应急管理素质。二是随机指定虚拟事故类型,根据矿井重大危险源选择临时确定虚拟事故类型,考验指挥员对各类事故的处置能力,对各类预案的熟悉程度。三是随机选择虚拟事故发生地点,考验指挥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析各有利有害因素对事故救援的影响,采取有效的措施安全救援。四是事故场景随机变化。如在虚拟火灾处理中,瓦斯浓度逐渐升高的变化情况或发生风流逆转现象等,以考验指挥在掌握好各类事故的处置要领的同时,随机应变,熟练运用救灾技术应对各类突发问题。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了应急预案演练的处置难度,应对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对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平衡,锻炼应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强调临场体验,增强应激心理素质。指挥部的桌面演练,由于虚拟事故类型、地点随机选择,救灾指挥的好坏作为矿井质量标准化应急救援部分的考核成绩,这些给担负总指挥的同志增加了一定的心理压力,这也正好贴近了真实的应急状态,借此检验应激状态下的心理素质。演练中,在成立指挥部开始组织救灾的初期部分指挥员比较紧张,指挥程序略有混乱,出现一些差错。井下现场演练,模拟真实灾害情况。跟班干部和班组长要根据虚拟灾情正确响应,采取合适的自救方式,选择正确的避灾路线,组织现场职工撤离。在应对虚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求矿工配用自救器,掌握自救器使用方法,切身体会使用自救器的感受。演习结束后,现场干部职工自发交流起经验,如配戴自救器明显感觉到吸气时较热,咬住口具后要深吹一口气让气囊充分展开,撤退时班长压后防止有人掉队等等。通过对整个应急救援过程的真实演练,让各级指挥人员亲临灾变状态下的气氛,锻炼了在应激状态下的心理素质,增加矿工利采用正确方法组织自救的信心,收到了较好的演练效果。

参考文献

[1]方裕璋.应急救援与抢险救灾[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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