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房产居间合同

2024-07-21

标准房产居间合同(共9篇)

1.标准房产居间合同 篇一

卖 方:发证地:

卖 方:发证地: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 地 址:

各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本合同中所有币种均指□人民币□港币):

一、卖家出售的房屋位于深圳市 区 的房产(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房地产证或政府测量机构所确认的面积为准)。该物业的房地产证号码为 ,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该物业的抵押情况:

1、该物业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

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自行赎楼,并承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卖方须于注销抵押登记后叁日内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或居间方指定的担保公司。

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并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完成全权委托公证予担保公司,并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赎楼的服务合同,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担保赎楼收费项目以担保公司的服务合同为准;如卖方无法取得担保公司提供的赎楼担保,卖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日期之前自行将房地产证赎出并注销抵押登记,以确保本合同可以顺利履行。

2、该物业的租赁情况为: □无租约 □有租约 月租金 元整(小写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卖方承诺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声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人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租金(若有)转交买方,买方自 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3、该物业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物业内所有户口迁出,逾期则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物业成交价格为 元整(小写 元)。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 元(□向卖方直接支付□由居间方监管)。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二笔定金 元(□向卖方直接支付□由居间方监管)。在双方完成该物业的交易时该定金自动转向为第一部分楼款。第二部分楼款为_________ ___元(小写 ),付款方式如下:□A、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楼款买方须在签署本合同 个工作日支付至居间方指定银行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B、银行按揭付款:a、买方在 年 月 日前将预估首期款 元(小写 )支付至居间方定银行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b、买方在 年 月 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方需补足首期房款并完成监管手续(首期款多退少补),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 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为准确的首期款,并向居间方支付按揭服务费 元。买卖双方须在本条a、b中约定的时间之前或当日与 居间方指定的监管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如未及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违约方须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 c、该物业成功转名到买方名下3个工作日内(以有关部门答复日期为准)买方须在居间方的协助下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有关部门缴纳 税费及领取新房地产证,负有抵押义务的,须即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买方逾期取证的应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向 卖方支付违约金。

3、交付标准: □毛坯 □装修(附家私清单)卖方应于: □收到全部楼款(不含交易押金) 当日 □ 将该物业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物业钥匙

4、卖方预留 元(小写______元)作为交易押金放于居间方处,买卖双方同意此交易押金用于支付交楼时需结清的水、电、煤气、数字电视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和按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卖方支付的其他费用(此款项由 □在卖方已签收并托管在居间方的定金或 房款中支付 □卖家另行向居间方支付)。此交易押金将在完成产权转移,卖方将该物业交付买方使用、结清所有费用并签署《交楼确 认书》的三个工作日后,由居间方将剩余部分退还卖方。若卖方尚欠居间方佣金、有未结费用或财物丢失、损毁的情况,卖方同意居间 方有权从此交易押金中扣除。

四、税费承担(本条约定的所有项目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税);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19)受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 (24)赎楼费; (25)赎楼委托公证费; (26)提前还款违约金; (27)贷款逾期利息及相关费用; (28)其他 。 经双方协商,上述 项由卖家支付;上述 项由买家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纳方缴纳。

五、关于定金、监管款项

1、买方将定金按照本合同约定存入居间方监管账户,即视为卖方收讫。

2、居间方监管账户 户名:泛城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① 开户行:招商银行金中环支行 ② 开户行:农业银行地王支行

帐 号:755903731710402 帐 号:41000400040015531

③ 开户行:中国银行人民南支行 ④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深港支行

帐 号:823307910208091001 帐 号:40000291

买卖双方同意居间方队监管款项的处理按以下条件操作:

1)、第一笔定金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在符合以下选项________时转付卖方,

2)、第二笔定金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在符合以下选项________时转付卖方。

A、卖方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居间方,经居间方查档确认产权清晰、有效且无抵押无查封;

B、已赎出卖方房地产证并已注销抵押登记,经居间方查档确认处安全清晰、有效且无抵押无查封;

C、卖方完成全权委托手续予居间方指定的机构或个人,受托方已收到全部公证书原件;

D、其它:

居间方必须在确认符合放款条件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上约定的金额(不按利息)支付卖方。

3、本协议第五条中约定的金额以转账方式支付卖方,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户名: , 开户行: ,账号: 。

注:若卖方需要变更该收款账号,应在居间方放款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居间方。

六、违约责任

买方或卖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的,逾期履行在 日内,违约方应以该物业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1‰支付违约金,双方同意合 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违约方支付该物业成交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七、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与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 年 月 日前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未约定不明及本合同有相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八、佣金(居间报酬)或居间费用(从事居间活动之必要费用)的支付

1、买卖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应当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向居间方支付佣金(居间报酬),各方同意:买方支付 元;卖方支付 元。

2、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后未按约定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基于居间方已从事的居间活动及已提供的服务,买卖双方须于次 日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各方同意:

若卖方原因造成无法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卖方同意支付居间方相当于第八条第1项约定佣金总额的30%作为居间费用; 若买方原因造成无法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买方同意支付居间方相当于第八条第1项约定佣金金额的30%作为居间费用;

3、逾期支付上述费用,应按逾期金额每日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九、特别条款

1、买卖双方向居间方所留地址、电话、传真等为互相联系、通知、发送文件之用,必须真实、有效,本合同所有通知事项皆通过前述方式之一进行;前述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居间方。

2、10%的标准赔偿居间方、守约方的损失

3、各方清楚并同意:居间方所作出之口头陈述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生效,居间方所出具的所有文件(包括“承诺书”)、收据等,须盖有居间 方的公章、或方为生效,否则居间方有权不予认可。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判结果对各方均 有约束力。

十、备注条款(如备注条款与本合同前述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备注条款为准): 2、若买方或卖方并非本人亲自签署合同,则签署人应当取得合法、完整的授权,否则签署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按本合同成交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附件及补充协议等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办人: 卖方签署 买方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房屋租赁居间标准版简单合同 篇二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将坐落在给乙方居住使用。并预付 作为押金,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算起,租金一次性付清。

二、租期内该房屋的煤气、水、电、物业由乙方支付。

三、水表 字、电表 字、煤气表 字,以后发生的费用及卫生费、治安费由乙方支付。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改变结构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

五、租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提前收回房屋,否则退回 %租金。如乙方无故提前交回房屋,甲方只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公共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在租期满前一个月协商接触或续租合同事宜。

七、违约责任:给付定金的乙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八、所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执行。

九、由于煤气、电器、水等使用不当,引起的各项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如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 年 月 日于 签定。

3.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比较 篇三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早在罗马法对行纪就作了规定,当时行纪只是委托的一种,随着信托业的发展,产生了独立从事行纪业务的行纪组织,在欧洲中世纪由于国际贸易的兴起,行纪制度相应地较为发达。居间是一种古老的商业现象,在古希腊时代即已出现,当时无论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从事居间活动,及至中世纪居间人发生了变化,具有了公职性质、官营性质,带有垄断性。“行纪”、“居间”这类名称和实际活动在我国历史上很早也已出现,自汉代以来出现了经营行纪,从事居间活动的行纪人、居间人,民间将其组织、营业场所称为“牙行”,旧中国民法对行纪、居间进行了规定。新中国成立以后,行纪业、居间业曾一度有所发展,但很快因政治运动而日趋衰微,直至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纪业、居间业才又兴盛起来,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不断设立。然而我国八十年代颁布实施的三部合同法没有关于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规定,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只作为无名合同而存在,使之在现实生活中缺乏必要的法律指引和规范。为改变这种局面,新合同法适应历史的要求在分则部分设专章对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作了规定。

新合同法第414条、第424条对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作了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从定义不难看出两类合同有相类似之处。

首先,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均为提供服务的合同。委托人与行纪人、居间人订立合同是基于互信关系,委托人可以利用行纪人的资产、信用、交易关系及有关业务知识,利用居间人的信息资料、业务经验及相关知识。行纪人与第三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贸易业务,居间人作为中介人也是为委托人作成交易服务。1995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曾将行纪人、居间人统称为经纪人。

其次,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均为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买卖或其他商事交易的义务,居间人负有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的义务,委托人依双方订立的合同负有向行纪人、居间人支付一定报酬的义务,合同双方的义务相互对应,同时行纪人、居间人完成事务有权收取报酬,即为有偿,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故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均只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无须为实际履行,也无须有特别的方式,因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再次,行纪人、居间人都有忠实于委托人利益的义务。行纪人、居间人就自己所为的行纪活动、居间行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行纪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委托人的利益,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条件,通常应亲自办理并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居间人按照其办理的事务可分为报告居间人和媒介居间人,但不论是哪种居间人都应将所知道的有关订约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诉委托人,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或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在媒介居间中还应对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障碍加以说合克服,尽力促成签订合同。

第四,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主体都具有限定性。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或公民,未经法定手续批准或核准不能成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居间活动有着二重性,既可以促进交易,繁荣市场,但如果处理不当也有可能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因而居间人必须是取得居间人资格并经核准具备从事居间活动条件的法人、公民。而且行纪、居间属于特殊行业,行纪人、居间人只能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行纪、居间活动。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有共同点,但作为两类不同的合同又有着严格的区别。

第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居间的业务范围较广,除法律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居间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第二,合同的标的不同。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实施是委托人与行纪人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所在,故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即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居间人所办理的事务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受托的事务是法律行为,这正是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本质上的区别。

第三,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由上述本质区别必须引申出二类合同中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居间人与第三人的关系,两种关系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相对于行纪合同本身来说是外部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则,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在行纪人和第三人之间,尽管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也应充分考虑委托人的利益,但是委托人对行纪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无权干涉,行纪人对合同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第三人不履行与行纪人的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时,该义务的不履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应由行纪人承受,如行纪人不能对此不利后果及时弥补而最终给委托人带来损害的,委托人有权依据与行纪人之间的合同向行纪人主张损害赔偿责任,当然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间合同中,无论是报告居间还是媒介居间,居间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其在交易中仅是一个中介人,既不为交易的当事人一方或其代理人,也不直接参与交易双方的谈判,在决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上并不体现居间人的意见,合同的权利义务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设定、产生,居间人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和向委托人汇报所为行为的始末经过的义务。但合同法第425条规定了“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违反该义务,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致使委托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介入”不同。行纪人在一定条件下有介入权,居间人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介入义务。合同法第419条规定了行纪人的介入权,即行纪人接受委托买卖有市场定价的商品时,除委托人有反对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出卖人或买受人的权利。行纪人的介入权是法律规定的结果,是一种形成权,使委托人和行纪人之间产生了买卖合同,从缔约程序的角度讲可以认为委托人的委托就是要约,行纪人的自行交易就是承诺。一般情况下为保障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活动行纪人不得自行交易即介入。委托人的自行交易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行纪合同合法存在,其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的商品采用市场定价,再次委托人没有不允许自行交易的意思表示。在这样的条件下行纪人的自行交易不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同样实现了委托人的经济目的,达到了效益最优化。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委托人一方或双方指定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居间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有保密义务,由此居间人产生为委托人隐名的义务,这种居间称为隐名居间。在隐名居间这种情形下,对于委托人依据与相对人的合同应承担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由居间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负履行义务,并领受对方当事人所为的给付。因此,只有在保护隐名委托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间人的介入义务,而不存在居间人基于特定情形主张介入的权利。

第五,取得报酬的时间不同。合同法第422条、第426条分别规定了行纪人、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该合同得到了履行,行纪人将第三人履行的标的物移交给委托人,行纪人有权要求委托人依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给付报酬,即行纪人取得报酬的时间是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得到履行且履行的标的物交付给委托人时。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报告居间的情况下居间人有权向委托人主张报酬,媒介居间的情况下居间人的报酬应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负担,居间人取得报酬的时间是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并不要求合同得到了履行。

4.煤炭商务居间合同 篇四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居间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委托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为甲方办理煤炭采购中介事务,引荐甲方和煤炭供应商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煤炭供应商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煤炭供应商达成煤炭购销合同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煤炭供应商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协议,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五、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煤炭居间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 在本合同期间采购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 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一次性支付应在购销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按月支付你们想想怎么支付

六、附则

1、本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购销合同未成功签约则自然失效。

3、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均具有保密义务,违者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居间合同 篇五

承字第(202022601)号

公 司 名 称:__ _____(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_ _______

公 司 法 人:___ __________

公 司 地 址:

乙方: __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缺乏客户,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客户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销售。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客户,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本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一、居间服务内容申报锁定: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申报资源关系为乙方所对接的业务资源,也系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重要内容。甲方承诺绝不绕开乙方与客户私下另外签约,否则同意按与客户私下所签合同总额进行赔偿。

1、申报资源关系锁定客户名称:

2、居间服务锁定采购项目:额温枪采购客户

3、资源关系拟采购数量:拟采购 只

二、居间服务的达成及付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基于以上申报锁定的项目,经甲方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根据项目的收益分配规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的利益关系按如下方式进行实施:

1、鉴于甲方有合规的经营资质,乙方有客户资源,乙方向甲方的销售行为提供居间服务,即促成甲方(卖方)与客户(买方)签订额温枪销售合同。

2、如发生甲方向客户迟延交付或产品质量问题等违约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3、乙方联合居间人按每一只额温枪收取 居间费,甲方将按照乙方的指示账户支付居间费用,乙方提供相应居间服务的发票,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税费。

4、乙方得到的有偿回报是合法的,公正的,乙方对该佣金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二、乙方开发推选的客户与甲方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后,甲方所收到签约客户的任何一笔付款;需按以上约定于当天同比例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收款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姓名:

三、如客户取消订单涉及退款,乙方根据客户退款比例所对应的居间费需无条件退还甲方。

四、本居间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确权书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五、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作为结算居间服务费的凭证。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

联合居间人代表:

6.地产销售居间合同 篇六

委托人: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现委托人委托居间人就XXXXX项目1层X号商铺

面积:XXX平方米,购买价格5XX元/平方米或者XXXX元/平方米以下。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4月10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58000元/平方米成交,报酬XXXXXX元,或者(大写)XXXXX整。如促成本合同价格在XXX元/平方米以下,差价由委托人向居间支付差价的50%,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 x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

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不向居间人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1、委托人在居间合同生效期间另行委托其它人;

2、委托商铺购买合同签定委托人不向居间人支付本合同报酬的;

3、居间人促成本合同条件委托人不履行签定本合同的;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1、居间人在居间合同生效期内以低于委托人委托价格另行促成其它人签约

本商铺的;

2、居间人不能达成本合同要约而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

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本委托合同内容双方严格保密,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关内容,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7.居间代理合同 篇七

居间名称:

居间编号:

陕西汇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监制

甲方(委托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乙方(居间人):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范围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从事的现货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签订《客户协议书》或协助客户办理好网上开户。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约定的委托事项。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而未促成甲方与客户间签订由甲方出具的《客户协议书》或网上开户的,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3.乙方居间业务范围限于 全国 地区。

二、乙方的主体资格要求

1.能够独立承担居间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机构; 2.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具备一定的客户资源;

4.符合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对居间身份的相关要求; 5.承认陕西汇金交易中心相关业务管理办法;

6.乙方应具备黄金、股票、期货、大宗商品等投资知识,熟悉并认同陕西汇金交易中心制度规则及交易的品种。

三、居间报酬的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支付、支付方式

1、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

2、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甲方将居间报酬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卡号:

以上账户信息如遇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原账户仍被视为有效。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账户信息变更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居间费用的承担

乙方自行负担居间活动的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介绍资料,为乙方按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根据陕西汇金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对《客户协议书》作出调整,而无需通知乙方。

3.甲方应保守在委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中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

4.甲方保证其已取得陕西汇金交易中心授予的会员资格。5.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居间成功,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2.乙方有权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居间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大宗商品现货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或各种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得私自向客户收取各类费用。

4.乙方不得自行与客户签订《客户协议书》,不得代替客户办理开户、销户事宜,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不得代理客户下达交易指令或调拨资金。

5.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6.乙方应保守在为甲方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漏。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8.乙方不得继续发展下级居间人,构成层级居间。

9.乙方在居间活动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遵守甲方制定的《居间人管理 4

办法》或提供居间服务的相关规定。

1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陕西汇金交易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11.乙方只能将甲方品牌及相关标志、名称等用于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居间业务活动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接受陕西汇金交易中心其他会员委托从事居间服务,且不得从事有损陕西汇金交易中心、甲方及客户利益及声誉的非法经营活动。

1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设立集中交易场所或经营服务网点等。

14.乙方对外进行宣传的相关内容如涉及陕西汇金交易中心或甲方,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乙方不得擅自发布。15.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损坏陕西汇金交易中心、甲方及客户的名誉,不得扰乱甲方的正常业务秩序,不得开发甲方的已有客户。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之居间人资格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得的居间报酬,甲方不予支付。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利用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2)以居间人的名义从事现货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居间业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3)向客户作返佣承诺、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4)从事一切非法大宗商品交易及各类非法金融衍生品交易;

(5)诱导客户进行集合理财;(6)一切代客操盘行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八、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壹 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居间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

如陕西汇金交易中心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则甲、乙双方应按照新修订的规定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依据本合同第七条中的相关约定解除本合同; 4.合同解除或终止以后,乙方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十 日内向甲方返还甲方因居间业务关系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及物品。逾期返还及不予返还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借甲方名义继续从事有关活动。对居间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在居间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产生的收益,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十一、免责条款

1、如因系统升级、网络延迟、网络故障、人为恶性交易(乙方同一时间进入大量资金进行双向操作等非正常交易)等产生的盈亏及交易量,甲方不予认可。

2、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因素导 6

致乙方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发市场向客户介绍产品的同时,必须如实向客户告知客户在参与交易过程中需要支出的费用、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以及保证金,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没有如实向客户告知、隐瞒或虚报上述真实情况或误导客户而导致的客户交易分析,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均不能与乙方私下达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承诺,利用客户资金从事代客理财业务,或以非法手段拓展客户,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潮汐、雷电、战争、供电、电信及通信设备中断、罢工、政府管制、交易所暂停交易、互联网系统故障等非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该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管理信息、顾客名单、客户信息、交易数据、销售渠道、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财务数据及本合同条款等相关信息及其他甲方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补充,需要修订的,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进行修订。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文书,均以本合同上列明的联系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通讯方式的,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未按前述要求履行通知义务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关于违规交易处理管理办法》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

关于违规交易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禁止下列违规交易行为

第一条 系统升级、网络延迟、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报价误差或报价系统故障,均有可能造成交易平台上的报价无法准确地反映实时市场价格。为了保障网络交易的公平性和广大客户的权益,会员单位不接受任何利用操作平台故障进行下单交易的行为,同时也坚决不允许客户借助第三方软件(即“外挂软件”)利用软件故障进行下单交易的行为。

(1)违规交易账户会发送大量有害数据包至交易平台,会严重影响平台稳定性及报价,进而影响到客户的正常交易;(2)违规交易账户会采取短期内频繁出、入金的手段进行资金转移,而金融法对于“洗钱”有极为严格的规定。这些账户极易触犯“防止洗黑钱”条例的监管,而一旦监管部门涉入调查,本会员单位也会积极配合。

第二条 交易参与方包括代理商、客户应当自觉履行接受交易平台以及本会员单位监督的义务,如实的申报、陈述、解释、说明有关情况,积极配合调查。

第二章 违规交易行为的认定

1.乙方不得违规交易(恶性刷单、代客理财、对冲套利以及其他甲方认定的违规行为),如乙方违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不返还佣金和盈利。

1)恶意刷单标准:10分钟以内快进快出的单子超总单量30%以上的,大量单子在出了点差盈利10个点内超过总量的30%的; 2)代客理财、恶意喊单,利用各种方法盗窃账号和密码且恶意刷单的。代客理财标准:客户交易IP和居间办公IP一致的;客户IP异常跳跃的;有与客户有代客理财性质协议的;有客户向公司或交易所投诉关于利润分配矛盾事宜的;

3)对冲套利:交易60%以上仓位、交易方向80%单子一致、IP地址一致等有对冲套利迹象行为的;

4)乙方在与甲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发客户,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不返还佣金和盈利。若有客户投诉,乙方需在2天内解决所有问题,并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5)代理商多个账户交易数量变异甚大,如瞬间由 1 至 5手转变为 10 至 50手交易。

2.客户开立交易账户时,乙方必须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确保客户已仔细阅读《风险提示书》后自愿进入市场交易; 3.乙方在开发客户时,禁止以夸大收益、承诺收益等方式诱导客户开户;

4.乙方严禁通过宣称知悉内幕信息、自诩为投资高手或承诺保底收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等方式,引诱客户进行交易或代客理财;

5.乙方严禁与客户签订委托投资协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直接进入客户交易账户进行交易操作和代替客户下达交易指令;

6.乙方严禁从事其他直接或间接代客理财的行为; 7.本备忘录与《居间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时,以本备忘录的约定为准。

8.乙方开发的客户前三个客户,每单个客户资金不得超过20万。

9.大数据前禁止大额资金进入,禁止只做数据单。

公司名称

(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附加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未尽事项,在签订《居间协议》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共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分成及支付方式

第一条甲方返还乙方居间客户交易手续费和净收益的_____%返还。后扣每次所反比例的___%作为风险保证金, 累计入金______万返还乙方居间客户交易手续费(扣除交易所留存)和净收益的_____%返还。

(终止合作前乙方的风险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金额,需在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风险比例的金额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结算方式

第二条:乙方提供资料齐全后,乙方客户的交易手续费和净收益为每半月返还一次,每月1日返还上月1-15日的交易手续费和净收益至乙方指定账户,每月15日内返还上月16-30日交易手续费和净收益至乙方指定账户。如果当月是正数,则累计到下个结算周期累计结算,如遇节假日顺延。

甲 方: 乙 方:

8.商务居间合同 篇八

签订合同双方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表人: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相互遵循快捷、严谨、完善的服务理念,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目的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企业经营许可证范围之下,乙方推荐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的媒介服务。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合作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一、乙方推荐产品的区域为潮汕地区(因普宁、占陇、流沙区域已有我公司经销商,为保护经销商权益,该区域排除在外)。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二、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三、合作期间内,乙方保证有关设计全部使用甲方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相类型产品。

第三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长期商务合作伙伴,负责为甲方就产品订购事宜提供成交机会或居间中介服务,推荐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协助促成交易。

二、乙方就产品订购事宜与甲方门店进行定点订购,尽可能配合甲方做好订购及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四、乙方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客户具有一定经济能力、还款能力及信用;

五、无论是否成功达成交易,乙方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通讯费、车马费等;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合作及结算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业务联系及账目核算。

一、合作方式

方式一,甲方为乙方制订购货价格表,乙方按自己的意愿定价,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后将订单发送甲方生产,甲方按价格表直接与乙方结算,不直接与客户发生交易。

方式二,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达成交易,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乙方从中获得佣金。佣金按乙方促成的客户订单每单金额的8%计算,未促成交易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二、工作流程

1、确定花色:甲方协助乙方为终端用户确定花色、型号、价格;

2、乙方客户确定花色后按合作方式择一进行,并确认签订销售合同(单)。

3、生产及发货,过程中如需乙方居中协调,乙方应极力配合,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

三、账目结算。

1、按合作方式一进行的交易乙方必须在每单发货前付清该单货款。若每单货款金额满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乙方必须预付30%定金。

2、按合作方式二进行的交易,乙方所得佣金年终一次性结算,甲方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佣金。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催促客户的付款进度及额度,不得直接参与货款的交接。

3、双方任何一方与客户成功签订的每笔订单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该方所有,不受对方干涉。

4、若因乙方单方面问题,与客户发生争议与纠纷,导致退货的,在货物制作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必须结算该订单的全部货款。

5、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在一年内促成的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否则 甲方无法按照上述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6、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佣金不予结算。

四、安装与售后。

1、货物的搬运,由甲方负责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御车与搬运上楼的事宜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员御车搬运的,按实际雇工费用由乙方当次支付。

2、安装乙方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需在一周内作出安排。

3、若出现售后维修问题,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给予安排解决。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认同本合同为经济协作合同,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1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9.居间租赁合同 篇九

合同编号:115397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市建设路100号综合楼南侧东数第

5、6间营业房租赁与乙方,协议如下:

一、承租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

二、转让费10万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内空调、电脑、摄像头、灯具等电器归乙方所有,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是16万元年,由乙方每年____月____日前,____月____日前分两次交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房租每年17.6万元。

三、甲方在承租期内,必须保证乙方所租房屋正常经营使用,因甲方个人因素不能正常使用,应赔偿乙方转让费,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保证乙方所租赁房屋水、电的正常使用,水电费由乙方交纳。

五、该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可转让和转租该房屋。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装修事项,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主墙,如有改动,需经甲方同意。

八、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承租该房屋,之前甲方所有的债务和经营纠纷事项与乙方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同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20天以上。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设备严重毁坏的。

4、乙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追回剩余房租和转让费: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使用出租房屋。

十、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乙方返还房屋的时间是: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房屋,如承租人继续使用,需提前____月续签合同并交付租金。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出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租赁合同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公证和人性化的原则,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征得共有人同意) 坐落在 市 区 号房屋(内含装修和家具、家电) 居住 使用,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租赁期限

自 月 日至20 年月 日时止,共计 年。

2 房屋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3 付款方式

房屋租金分 四 次付清。

3.1 第一次,20年月 日点前,乙方向甲方付房屋租金¥ 元整;

3.2 第二次,20年月 日点前,乙方向甲方付房屋租金¥ 元整;

3.3 第三次,20年月 日点前,乙方向甲方付房屋租金¥ 元整;

3.4 第四次,20年月 日点前,乙方向甲方付房屋租金¥ 元整。

4 保证金

保证金是用于保证乙方履行其在本租赁合同下的义务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金额。合同终止时结清各项费用,经甲乙方确认租赁物无丢失和人为损坏后,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本合同下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5 费用承担

5.1 甲方承担租赁期内电话、有线电视、ADSL的安装费及暖气、物业费,并按时缴纳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生活。

5.2 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卫生费,电话、有线电视收视费和ADSL的使用费。如需开据房屋租赁发票,承担开发票而产生的税费。

6 甲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6.1 确保其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乙方能够正常使用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存在安全隐患。在出租期内不得出售该房屋,出售应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6.2 承担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然损坏和/或质量问题和该房屋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的及时修缮及费用。未及时修缮的,乙方有权代为修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3 在乙方应付房屋租金日前,主动与其沟通收取房屋租金。

7 乙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7.1按合同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该房屋,遵守中国法律和物业管理,入住24小时内到派出所等部门登记备案。

7.2 不得将该房屋转租转借和改变用途,如需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必须应征得甲方同意。

7.3 承担乙方人为家具家电物品损坏的修缮及费用。

7.4 应爱护房屋防止水灾、火灾的发生。由于对水、电、煤气及租赁物使用不当或主观原因造成本人及他人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坏,其后果自负并按价赔偿。

7.5 迁出时将房屋清扫干净;乙方承担清洁费。

8 违约责任

8.1合同签订后,租赁开始前

甲方毁约,甲方应在毁约之日起两日内将已收的款项(保证金或预付租金等)退给乙方,同时赔付给乙方相当于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乙方毁约,乙方已付的保证金由甲方没收,如果乙方已付给甲方房屋预付租金的,甲方应返给乙方。

8.2租赁期开始后

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在乙方将该房屋交给甲方的当日,甲方返还乙方未发生的房屋预付租金和保证金,同时赔付乙方相当于两个月房屋租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在乙方将该房屋交给甲方的当日,乙方赔付甲方相当于两个月房屋租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甲方返还乙方未发生的房屋预付租金和保证金。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自该未付款项的应付日起,七日内为宽限期;自第八日开始,在未取得甲方谅解的情况下,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未付房屋租金额0.1%的滞纳金;逾期十五日自第十六日始,违约方向守约方每日支付未付房屋租金额0.15 %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3对不可抗力因素及拆迁,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居住,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退给乙方未发生的房屋租金及保证金。

8.4 因甲方不能亲自本人现场签约,致使乙方无法验证甲方的所有人身份。如果在承租期内,甲方非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或因该房屋发生产权上的纠纷影响乙方正常承租房屋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全额退还乙方交付的保证金及尚未发生的预付租赁费用外,还需额外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整。

9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协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

11 甲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认可和确认以上条款,承诺严格遵守。

甲 方(签字) : 乙 方(盖章) :

甲 方(代理人签字)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联系地址:

移动电话: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居间租赁合同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__卫;

平房为____间;

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

家具:____________;

楼层:________;

朝向:________ ;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月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元;

大致租期:____________;

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 ;

其他条件: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元。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

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XX编码:

XX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居间租赁合同4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___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 公共维修基金□ 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 空调□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__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 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

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XX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

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

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客服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

居间租赁合同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丙方):北京亿家嘉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备案证明编号:京经纪(20xx)第519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

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付______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时/□_____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 _____份,丙方执_____份,_______________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居间人(丙方)签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国籍: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居间租赁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居间人: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________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房屋权属: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应出示身份证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

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看房费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转委托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

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在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__编码: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居间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两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哈市____区____街/路____小区____栋/座____单元____楼____门,面积____的房产一处出租给乙方,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合法所有,并具有出租的权利,乙方已了解甲方房屋情况并认可甲方幸有所有权和出租的权利。

第二条:该房屋的的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共计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该房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个月房租,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交付房屋前,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租期内该房屋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正常损耗的维修义务由出租方承担,否则合同期后应等价赔偿。

甲方: 乙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居间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将出租的房屋房型为_________。

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整,租金以___方式支付。

2,双方议定首期支付___个月租金,支付___个月押金,以后按每___个月结算一次,提前___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1,乙方须自行缴纳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

①水费,

②电费,

③煤气费,

④电话费,

⑤有线电视费及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单如期缴纳。(在费用上打勾)

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及附属设施在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的情况下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纠纷。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配备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灯具,厨房设备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

1,

2,

3,

4,

5,

6,

7,其他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 (人民币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页,壹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租房屋产权证书号: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居间租赁合同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方):武汉居家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位于 区 ,面积 ㎡;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二、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为RMB 元/月,按 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提前 日支付下 的租金;同时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RMB 元,甲方应在乙方退房时确认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并保证出租该房屋的行为符合国家及武汉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如因甲方虚假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已受到限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全部损失赔偿。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同意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的前提下,将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规、违法等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损坏装修及全部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如需装饰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3费 等费用。逾期超过 日未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将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或交换的,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五、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除应退还乙方押金外,还应赔偿乙方违约金;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一方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毁损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押金予以退还。

六、丙方中介服务费为RMB 元,由 承担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七、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可采取通过武汉仲裁委会员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丙三方各 壹 份。

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武汉居家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签字日期: 年日

居间租赁合同10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区(县) 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临街商铺 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地上二层、地上三层、地上四层)。

(二)房屋用途:营业性餐饮使用。

(三)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承租人姓名或名称: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甲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以进行房屋装修,并给与乙方 日装修免租期不计租金。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 )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商用房屋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满乙方放弃继续承租房屋的,固定装修及天然气接入管道设施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 年 月 日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六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在房租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基础上浮 )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前(在房租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基础上上浮 )支付(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 )。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租赁房屋税 等(天燃气接入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居间租赁合同11

合同编号:11538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座落在楼单元

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内墙壁、门窗、水电、煤气、暖气、闭路、电话等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房屋租期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每年元,(小写元),即签定之日预付________年租金。

三、租期内,水、电、暖气、煤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交付甲方押金: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结束后,如甲方查看房屋及房内设施完好后,可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注意房屋及人身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

房屋。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签定协议后,双方按以上条款执行,共同守约。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租赁合同12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 ;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 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篇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房产性质__________,证号为__________。

该房屋抵押情况:__________。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

水表:__________。 电表:__________ (其中峰数:__________谷数:__________)。气表:__________ 。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总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管费(含公摊费用)__________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若需要电话及宽带,可由甲方代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4.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 中介信息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1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居间租赁合同1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办理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土地(以下简称“土地转让项目”)转让签约的各项事宜,引荐甲方和该土地的使用权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土地转让项目的重要信息,并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终取得该土地开发建设权。

第二条 转让土地的慨况描述

2.1土地座落:

2.2土地面积:

2.3土地用途:

2.4土地现状: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转让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有其他行为表明拒绝签约的,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4.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转让土地项目的信息,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转让土地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6、乙方向甲方提供拟转让土地的图纸、拆迁安置户的拆迁安置情况(包括住户、商铺、写字间),需保证所有拆迁安置户全部按期搬离;保证土地达到挂牌条件;协助甲方对土地的摘牌。

4.7、保证甲方取得土地后房屋开发的.容积率不低于

4.8、乙方在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土地转让合同,那么在甲方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的转让手续搬离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的关系。“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土地使用权单位未签订书面的有关合同的,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0,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帮助甲方取得规划条件的审核通过。

5.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

5.2、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挂牌后日 内向乙方支付40万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后 日内结清剩余40万元。

5.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 年 月 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诚信原则

8.1、在本合同委托期和有效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

8.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8.3、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2、甲方与土地转让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9.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经营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居间租赁合同14

求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意委托居间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列条件居间承租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

一、乙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提供的房屋之承租诚意,向丙方支付意向金计人民币/美元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2、1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_________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不可以

2、2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________号车位;

2、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卫;

2、4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甲方与乙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之前,甲方应当已经与该房屋的发展商签订了房屋交接书)

2、6室内装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

2、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条件

3、1租金:每月□人民币□美元____________元整(该租金□包含/□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租赁税);

3、2租赁保证金:□人民币□美元_____________元整;

3、3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3、4租金支付方式:□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其他_______为壹期支付;

3、5其他费用的支付:该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通讯)费、电视收视费等房屋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丙方应在收到意向金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业务处理情况。

4、1在此期间内,乙方不得收回意向金。否则乙方应向丙支付违约金为3、1款所述一个月的租金。

4、2在此期间后,如甲方无法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租赁条件,致使乙方与甲方无法达成交易,除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一致外,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或乙方可以认可的两个工作日之外的某个时间,将意向金无息返还乙方。

五、如甲方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租赁条件并签定本协议,则乙方同意将意向金作为定金,由丙方转付甲方。

六、甲方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租赁条件并签定本协议的,甲方同意在甲方签定本协议后________天内与甲方签定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签定合同的具体时间可由丙方安排或者乙方与甲方在本协议中另行约定)。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已交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

七、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第二条所述房屋通过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租赁条件或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一致的条件出租给乙方。

八、甲方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租赁条件签定本协议的,甲方同意在签定本协议后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签定合同的具体时间可以由丙方安排或者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中另行约定)。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九、本协议签定后,如甲方或乙方,或甲方与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导致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定的,违约方或合同解除协议方应该向丙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本次交易中丙方应收另两方总佣金之和计________________元整。

十、丙方根据本协议收取意向金等任何款项,均由其承办分支机构统一办理,并以加盖公司印章的正式收款收据为有效凭证;若因特殊原因,丙方无法提供前述有效凭证,则经付款方同意后,可以采取其他收款方式。

十一、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如需通过转帐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帐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后即为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租赁房产

1.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泰州市海陵区室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1130.8M2(其中二层201--1室;472.42M2,二层201室624.52M2,一层四单元171室:33.83M2)。房屋用途为电玩,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的使用权,自

第三章租金

免租期:自起租日期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金房屋的使用权.自年 月日至 年 月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金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实际经营发生的费用。

3.1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房产的使用权。

3.2该房产不含税租金采用先缴后租的方式第一年租金人民币伍拾万元(20xx年 月日缴纳二十五万元,20xx年 月 日缴纳二十五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为陆拾陆万元一年。第四年、第五年在原定每年陆拾陆万元的基础上递增8%,以上租金除第一年分两期缴纳外,其余均按每年一次性缴纳租金。

3.3甲方在乙方租赁期满后拟继续出租该房产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3.4租金以人民币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收据,有关银行汇款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账号: 户名:

第四章 租金及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4.1乙方同意物业费、水电费、国家规定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承办该房屋在承租期间的相关保险。

4.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经济补偿通知书,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书10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经营,

直到补偿结束为止。这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当本租约期满拾天内,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包括乙方装饰装修须原样保留依约完整交还甲方,如超过约定时间视为乙方放弃处理。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

5.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 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5.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相关生产经营所需的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章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有权根据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6.2乙方有必要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6.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6.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6.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同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由于乙方过错而致该房屋损坏时,乙方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表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6事前为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二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6.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6.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己的所有可移动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内部线路、开关等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6.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保证该房产的通水通电交乙方使用,乙方需国家规定按期缴纳水电费用。

7.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主要结构、排水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7.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三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7.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7.5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7.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7.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7.8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若有第三人对房产主张权利的,乙方在接到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与权利主张人交涉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7.9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第八章 不可抗力

8.1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乙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同时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建设需拆迁或重建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予补偿。

第九章 违约责任

9.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9.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甲方除了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四章第一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以外,还应当继续履行出租房屋的义务;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50万元的经济补偿给甲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约期内欲提前终止合约,或到期后不再续约,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如甲方提前终止合约,需在终止合约后10日内退还乙方已交付未到期部分的房租,否则,还须按延迟退还天数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9.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3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9.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3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第十章 法律适用于争议的解决

10.1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乙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11.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和可执行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金其他条款。 11.2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函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1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签署后的十五日内,应由甲方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4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11.5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11.6本租约正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一份用于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见证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附件:

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甲方身份复印件

甲方授权代表委托书

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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